2009年12月30日 星期三

晨更分享:彼後3:1-10

2009/12/30 mercredi 彼後3:1-10


這一章是說到有關主再來的事。主再來是很重要的,是信徒們的盼望,是我們盼望的最終目標。若主不再來,人就沒有希望,因此,主再來是我們信仰中最重要的盼望。盼望是需要忍耐地等著的,一個人要等一件好的東西,有時是不易的,等待是很難的,人的忍耐是有限的,人是很易會失去忍耐的。例如亞伯拉罕等兒子,等得不耐煩時,就把夏甲變成妻子了。撒迦利亞等孩子,等到後來也覺得不可能了,以致天使說話時,他竟然會不信了。主曾應許要再來,但當時間一年一年的過去,尤其是在苦難中的時候,更會覺得時間過得真慢,而會懷疑主是否真會再來,加上假先知的言語,就更會使人生疑心,於是從等候變成失去忍耐,失去忍耐便變成失望,而失望時,就會聽信其他的言語,接受了其他的想法,不再相信神的話,而認為主的再來是假的了。

在苦難中的信徒,是很盼望主會快來的;然而另有一些基督徒,他們並不在乎主的再來,他們仍沉迷在世界的享樂中,甚至希望主不要快來,這又是另一種基督徒。若是後者,他根本不會盼望主再來,也就無所謂耽誤與否了。因此,這裡所說的,是對那些正常的基督徒而說的,是對受苦而盼望基督再來的信徒而說的。我們若從來沒有盼望主的再來,似乎讀起這段聖經,便不會有同感的了。因此,我們第一件要作的事,就是求主加添我們盼望主再來的心,我們才會體會彼得所說的話。

這裡說到有兩種話,一是神所說的話(2),二是好譏誚的人所說的話(3)。神所說的話,是由聖先知及使徒所傳的,現在是記載在聖經中,是不變的話。而好譏誚的人所說的話,則是隨自己的意思而說的。他們跟據自己的觀察,而以為對,而作出一些與聖經相反的結論。神的話是安定在天,永不改變,也永不動搖的。然而環境的表現,常也會影響我們對神的話的信心。然而我們觀察環境,常是有限的,人的資料,常是不完全的。因此,觀察後作的結論,往往只是局部的,例如在這裡,那些好譏誚的人所觀察的,便有所疏漏,他們的疏漏,是故意的(5)。所謂故意,有時是人自然的反應。當一個人不願意某些事時,他的觀察中,會故意忽略其中一些他不想要的資料的。他們觀察天及地,他們故意把神用洪水,審判世界、干預世界的事情忽略了,而把他們認為有利的資料,拿出來作成結論,這是人的一般作法。人是主觀的,是很易偏向自己的想法的,因此,即使是觀察而作的結論,也限於收集不到完全的資料,或是由於人的主觀定見,而會作出不同的結論的。

人之所以收集不到完全的資料,一是因為人的有限,觀察不到所有的事情;二是因為人的主觀,故意把不利於自己的資料,而把之棄掉。惟有神的話,才是客觀而正確的,神的話不必改變,因為神是在永恆中說出祂的話,那就是絕對的真理,是不會改變的。我們若得了神的話後,便不必再聽其他的話,也不會被其他的話所迷惑了。因此,不是觀察環境而作出結論,而是詳細考察聖經,以神的話為基準,而作出結論,這才是對的。

(4)他們質疑主要降臨的應許在那裡,他們不是從主的話語中去看,去找證據,他們的質疑,是因為從他們的觀察去看。他們去觀察大自然,他們去觀察歷史,但他們沒有從神的話語中去觀察。因此,他們所作的結論是錯的。主要是因為他們的觀察是不完全的。環境中有很多隱藏的事,是人所看不到的。例如他們只看環境,卻不看在環境背後中,神所說的話。若只看環境,而不讀聖經,他們一定會看不完全的。因為在環境背後,是有神的話的。而這神的話,在環境中一般是很難看得到的。要加上聖經的話語,再加上環境的觀察,以及聖靈的啟示,我們才可以正確的在環境中,看得到神的心意的。

(8)其實這是說到神的超越時間。神創造了時間,人是活在時間中,與神互動的。但神是活在時間外,不受時間限制的(但祂一方面,也活在時間內,與人互動)。因此,神所看的時間,與我們所看的不同。例如人說,神為甚麼不在撒但犯罪時,就把撒但滅掉;這樣的問題,是因我們活在時間內,才會有這問題。因為在神的永恆的概念中,神在永恆中早就把撒但滅了。然而,我們活在時間內,而時間是神創造出來,給我們可以與神互動,可以悔改的。因此,我們所有的時間,是神多出來,給我們可以藉此而認識神,也可以藉此而得勝撒但,而不只是神把撒但滅掉而已。因此,時間是一個奧秘,是神給我們,能與神更多的互動,也可以使我們有更多的人得救,成就神不願有一人沉淪,乃願人人都悔改的心願(9)。

因此,神創造了時間,是使人有機會有更多的人得救,這就是彼得在這裡說到,神把祂再來的日子延後,但這不是躭延,乃是寬容。這表示神要把更多的時間給人,就是讓人有更多的機會悔改。因此,從這裡可以看出,原來神創造時間,是為了使人有更多的機會得救,也有機會讓我們與神一同得勝,有機會分享神與我們一同勝過撒但的喜樂。而在時間中,我們就要學習忍耐,學習如何與神互動,並且更多的努力,去把福音傳給世人,使我們在有限的時間內,得以讓更多人有機會聽聞福音,而使神願意人人悔改的心意,得以滿足。而在將來的新天新地中時,以前所創造的時間,也就沒有了,那時,我們就都進入永恆中了。故在我們仍有時間時,要學習忍耐,也要把握時間,好好傳福音,這才是我們要作的。

2009年12月27日 星期日

晨更分享:彼後1:12-21

2009/12/27 dimanche 彼後1:12-21


這一段的重點,是彼得知道他快將要離開世界了,因此,趁著他在世的時候,利用機會提醒眾門徒,使他們能把神的話話放在心中,不斷的思想。並可以用神的話語,來衡量他們的經歷,使他們的經歷,是與神的話語相合的。也就是說,我們的一切屬靈的經歷,都應是合乎聖經的,是在真理中的,這才是經得起考驗的經歷。

彼得為何知道他快將要離開世界呢?他把主耶穌離世前所啟示他的話,放在心中、存到現在(14),這表示他有神的話在心中,這是第一要緊的。不只如此,他對於周遭所發生的事,也有聖靈的指引,使他能明察環境,知道他即將離世了。不只彼得可以知道他快將離世,保羅也是如此,保羅在快將離世時,他也可以預知(提後4:6)。這是代表一個服事主的人、一個為主為用的人,他裡面有神的啟示,他會知道他何時離世的。他知道在主的工作未完成前,他是不會離世的。每一個屬靈的主僕,他都有從神來的任務,而這任務沒有完成前,神是不會讓他去世的。一個忠於神的人,他在世上活是為神而活的,因此,他的死也不會突然的,是有計劃的。若我們的死是在神的計劃中,則何時會死亡,也應是會知道的。這是彼得及保羅的例子,我們若是一個忠於神的僕人,我們也當知道自己何時會死,而在未完成神所給的任務前,也是不會死的。觀察一些屬靈的人的死亡,也都是如此的。

同時,這些屬靈的偉人,他們在死前,也都會顧念神的家,及只顧神的家。他們是盡力地把神的話提醒下一代,使後代在他們去世後,仍得以繼續在神的國中,走得穩健。這些屬靈的僕人,都不是為自己而活的,乃是為神的國而活的。他們的生命,不是為自己的,乃是為神、為眾人的。因此,一方面他們知道自己何時會離世,另一方面,他不是關心自己的死亡,而是關心神的教會。他們不會如希西家一樣,只關心自己的壽命、不關心下一代;他們是關心神延續的教會。因此,一個真為神而活的生命,他是知道自己何時而終,但也不在乎自己的生命多久,只在乎神的家的狀況,及神的家的豐盛延續而已。

(12)雖然曉得,還要題醒。神的話是不會嫌多的,我們愈有神的話,愈應渴慕神的話的。一個人若是因為有了神的話,便覺得足夠了,這不是真的有。真的有的人,是愈有愈渴的。不如我們吃飯,吃飯是吃飽了便不想吃了;但吃神的話,是愈吃愈想吃的。這是屬靈的原則及情況。一個人不想吃神的話,一定是他沒有嘗過神的話的甘美,若是一個嘗過神的話的甘美的人,他一定是喜歡神的話的。

此外,彼得的提醒,是要把神的話放在他們的經歷中。這一章前面一段所說的,是有關信心所產生的美德,主要是信心所產生的行為方面。這比較是表現,是經歷。然而這些經歷及表現,是應以神的話為基礎的。一切的經歷,都應建立在神的話語中,也應以神的話為準繩。我們的經歷,是不能離開神的話的。經歷是真的,但不一定是真理,因為這經歷用在一個人身上,不一定可以用在別人身上。但聖經的話語,則是可以應用在任何人身上的。

彼得是有經歷(16-17),但他也有眾先知所說的神的話的印證(19),也有神的話的直接印證(17下,18)。這是神的話的印證,是表示這是真的,是眾先知所預言的。而先知的預言,就是神的話,因為先知不是用自己的意思說的,乃是聖靈感動他而說出神的話來的(21)。因此,我們行事為人的一切根基,是神的話,不是我們的經歷而已。神的話是一切的根基,是我們行事為人的標準。若我們的經歷,合乎神的教導,這才是對的,否則,那只是個人的經歷,是不能推廣成絕對的真理的。

(20-21)解經的原則,不是隨私意解,乃是隨聖靈解。甚麼是私意呢?私意就是人的意思。在每一個人的背景(個人的環境)、及文化(眾人的環境)中,都會影響我們,使我們產生一些既成的觀念。這些觀念潛在人的想法中,不一定是對的,但卻很易在解經時,把之搬出而不自知。我們的經歷及環境,會影響我們對事物的看法,這也就會影響我們解經的結果了。因此,要正確的解釋一段經文,有時是不易的,因為潛在於我們裡面的觀念,不小心就出來了。我們要能完全以神的思想,神的整體經文的原則,去解釋一段聖經,是需要神的幫助的。我們要能謙卑在神的面前,讓祂光照我們,除去我們既有的不對的觀念,單以神整體聖經的觀念去解經,才可以有正確的結論的,這也是我們應學習的地方。

隨自己的私意而解的聖經,叫私意解經,這是不對的;但靠著聖靈而解的,我們可以叫做「靈意」解經,這是正確的名詞,而靈意解經是對的。只是我們常把靈意解經,誤以為就是私意解經,其實那是不同的。靈意解意是出於神,私意解經是出於人。我們要分辨何者是私意解經,何者是出於聖靈的解經,我們應羨慕聖靈啟示的靈意解經,應向神求解經的恩賜。不要因為怕變成私意解經,而不敢解經,或是不敢隨意解經,如此,反而使我們對聖經不求甚解,這也是另一個極端呢!

2009年12月24日 星期四

晨更分享:代下35:20-27

2009/12/24 jeudi 代下35:20-27


這一段是描述約西亞死亡的事,他因為要去與埃及打仗,結果便死了,這死是死得冤枉,因為埃及本來不是要想與他打仗的,埃及王尼哥是要北上,與新興的巴比倫打仗的。(王下23:29是說亞述王,但亞述王是可以代表新興的巴比倫,取代了舊的亞述王,把亞述取而代之)。然而在這件事上,聖經說約西亞沒有聽耶和華藉尼哥所說的話(22),也就是說,尼哥勸約西亞不要沾這趟渾水,是出於耶和華的。然而,可能約西亞不懂得分辨,那些話是出於耶和華的,於是他就在這件事上失敗了,而這件事的失敗,是關乎他的生命的。可惜的是這個王,如此的順服神,但在聽神的話上,卻沒有警覺之心,導致他的死亡,不只使他早死(39歲),而且使猶大國損失了一個好的君王,這是很可惜的事。

約西亞為何會不能分辨耶和華的話呢?他本是一個願意聽神的話的王,但在這事上,他卻忽略了神的話。他可能以為,神是與我同在的,因此,我應該有神的話,而神的話,也不會給一個外邦人的。然而尼哥的勸告本身,可能不是真正的原因,那是最後的階段的表現而已。可能是在這件事上,約西亞從頭到尾,都沒有尋求神,他可能是自己想要打埃及,不願意埃及幫亞述,或是他覺得亞述是滅了以色列的,因此,他希望亞述可以敗在巴比倫的手中。真正的原因,我們不知道,然而打仗是一件很重要的事,他應該不能執意而行,他應該要先求問國中的先知。這時的先知,應有耶利米,有戶勒大,也有西番雅等。以前他得到了律法書時,他就馬上找戶勒大(34:22),這表示他懂得找先知。然而在打仗的事上,他可能自己覺得應該去打,便不再求問神了。

打仗的事是很重要的,是關乎一個國家的存亡、以及自己的性命的。因此,如此重要的事,他應該要去尋求神的。可是在這裡沒有看到他尋求神,這麼大的事,他忽略了問神的旨意,可能表示他執意要作,故意不聽神的話也。一個人作何事,若是很客觀的把之放在神的面前,他是應該知道神的心意的,尤其是那麼重要的事,他自己也應知道,可以打及不可以打的。因此,他的這次打仗,可能沒有求問神,或是不敢及不願求問神,故意把神跳過去;也有可能是明知故犯,才會引起這次的失敗的。

然而,神在最後的關頭,仍是差一個外邦人,說出神的心意。神不願他滅亡,他既然不找自己國中的先知,神就只好讓外邦人說出神的話。外邦人也出來說話了,這應是代表了約西亞的沒有尋求神,沒有找先知,但神為了憐憫他,還是在他沒有尋找的狀態中,藉著外邦人的口,而說出神的心意。因此,這是不正常的,是反常的。正常時,神是藉著先知說話,不是藉著外邦人一個王說話的。只是當人不要神時,只想照自己的方法行事時,神才會藉著反常的事,來提醒人。例如巴蘭不聽神的話,執意要去見巴勒時,神就藉著驢子說話了。這不是一般正常的狀況,是人不聽神的話時,神才作的事。而這次尼哥說出神的話,亦有點與巴蘭時的狀況類似。因此,尼哥的說話,其實已經不是正常的情形了,這是代表約西亞沒有求問神在先,而神為了要憐憫他,便藉著尼哥說話了。

可惜約西亞聽不進去這話。我們如何分辨一句話,是出於神不是呢?神可以藉外邦人說話嗎?神是可以藉著任何事物及環境來說話的。然而我們必須對神保持一個警覺及開放的心,我們才得以明白神的話的。若一個人只堅持自己的想法,為了自己的利益而行事,那即使神直接向我們說話,我們也是聽不進去的。巴蘭就是這個例子,神直接向他說了,他卻仍是蠢蠢慾動,於是他就聽不懂神的話了。若我們有一個尋求神的旨意的心,也保持一個客觀的態度,神的話是不難聽得懂的。

一個好的王,可惜因為一時的堅持己見,便毀了他的生命,這給我們一個警惕,我們凡事都要謹慎,不要以為因為我們凡事都已遵行神的旨意,那麼,只有一件事不遵行神的旨意,是沒有關係的。這樣就使我們失去了神的同在,甚至失去了寶貴的生命了。這就是約西亞的例子,這也就是耶利米為他作哀歌的原因(25),的確是一件值得悲哀的事。我們也應從他得到教訓。

2009年12月20日 星期日

晨更分享:代下33:12-25

2009/12/20 dimanche 代下33:12-25


這一段是說到瑪拿西在急難時的悔改,他知道耶和華是真神,因此,他不只是悔改,而且有行動,他把以前所建造的偶像,重新把之拆毀掉,他重修耶和華的祭壇,在壇上獻平安祭、感謝祭、吩咐猶大人事奉耶和華。這是他的重新建造。可惜這個影響,似乎比起他以前所產生的影響,不會更大。因此,屬靈的拆毀是很容易的,但屬靈的重新建造,便很難了。瑪拿西的悔改,當然是好,神也會再次給他恩典的。然而,悔改是可以使我們的罪,得到赦免,但卻不能把罪所產生的影響,把之除掉。瑪拿西以前所作的一切,罪大惡極,而現在雖然要重新改過,但所產生的影響力,卻已不能把以前拆毀的,完全把之恢復了。

這一段也說到他的兒子亞們,他作王只有二年,而他也是一個惡王。他可能受他父親前期的影響,多於後期的影響。因此,他是效法他的父親以前的作為,而不效法他的自卑(22,23)。可見瑪拿西後期雖然有悔改,但這悔改的影響,卻沒有比他以前的惡行的影響大,連他的兒子都影響不了。這代表一個人的影響,似乎壞的影響較易深入人的心,而好的影響,則不是很容易深入人心的。這就是俗語所說的,學壞三日,學好三年也。瑪拿西破壞了希西家所建立的,他引誘以色列人犯罪,很快就成功了;但當他要悔改了,要把人重新引回對耶和華的敬拜時,這就難得多了。因此,屬靈的建造是很不易的,但要破壞屬靈的建造,似乎便比較易,因為人的心,常是偏向世界的。因此,我們要避免把人帶到錯誤的真理中,我們要謹慎的帶領人歸向神,避免走在任何錯誤的道路中,否則要把人再歸正,所花的工夫便很大了。

(12,13)這是神給他的恩典及機會,讓他在急難中,可以認識神。瑪拿西錯過了一個機會,就是神在降災前,曾用神的話警戒瑪拿西及他的百姓(10),然而他們卻是不聽。之後,急難來了,瑪拿西才經歷到神。因此,瑪拿西的改變,是因為經歷,而不是神的話;或是至少是經歷多於神的話的提醒。經歷是實在的,針對個人是對的,這可說是個人的真理,但有時不一定是適用於所有的人。但聖經的真理,卻是放諸四海而皆準的。若只有經歷,而沒有神的話作為支持,這是不夠的。我們的熱心,應是經歷加上真理,這才是完全的,這才更有力量,更有說服力,去使人歸向神。約拿西的悔改,主要是在經歷上,這對他是有用的。但若要把這經歷也傳下去,就需要有神的話的真理,若百姓能有神的話的教導,他的兒子也懂得神的話的真理,那才能產生更大的功效,使人真正的改變過來的。

瑪拿西改變了,他也努力的把以前的拆毀,重新建造;也把城牆建造起來。然而他為何仍不能把人的心挽回呢?第一是他以前所作的惡太多了,恢復的工作不易作。有些已經被拆毀的好的東西,是不能再建立的;而有些已建造起來的壞事及觀念,也是不易拆掉的。因此,要把已陷入罪中的一切錯誤,連根拔起,這是不易作完全的。罪所產生的影響,有時是根深蒂固的;而且有些是不可逆的。第二,這與他個人對神的認識有關。他若只是從一個經歷中認識神,而不是從神的話中,以及從個人與神的關係中,去全面的認識神,那他所作的,可能便不能深入人心,也不是從生命作的,人便不易感染那敬畏的心,可能便不能真正改變人了。

因此,悔改是犯罪後的惟一道路,這是好的,也是應該及需要的。然而悔改不一定可以把以前未犯罪時的環境,完全挽回過來的。例如大衛犯了罪後,神雖然赦免了他,但他的家族,也不能避免產生淫亂的罪,以及殺人的罪了。因此,我們最好是不要犯罪離棄神,因為罪雖然可以被赦免,但罪所產生的後果,有時是不能彌補的。悔改,是可以止住罪惡,也可以使罪得赦免;但犯罪所產生的惡果,有些是不可逆的,那就不易把之挽回了。我們必須有此認知,不要以為罪既可以被赦免,就可以隨便犯;罪所產生的後遺症,有很多是不能挽回的。

2009年12月11日 星期五

晨更分享:代下廿八:16-27

2009/12/11 vendredi 代下廿八:16-27


這一段是說到亞哈斯倒行逆施的作為。他在急難中,不只不能依靠神,而且是越發得罪耶和華。他似乎覺得耶和華沒有能力,是他失敗的原因。因此,他要轉向拜外邦人的神,就是亞蘭王的神,因為他認為亞蘭王的神幫助亞蘭人得勝(23),而他可能認為,若他繼續拜耶和華,那亞蘭王的神便會不高興,因而就不會幫助他。於是他就乾脆把神的殿門也封了,把神殿裡的器皿都毀壞了,希望可以得到外邦人的神的喜悅,因而可以幫助他得勝。而他這樣做,也可能代表他對神生氣,已經不再信任祂了。他不知道他打仗失敗的原因,是因為他不要神,是因為他拜外邦人的神,因此,神的福氣就離開了他;他很想勝利,但他卻走在一條錯誤的道路中。而這條道路,似乎愈走愈錯,因為第一步錯了,而他也不會看問題的所在,他的評估是因為他不拜外邦人的神,因而別人可以打敗他,若他改拜外邦人的神,他也可以得勝。因此,他的判斷是根據一些零碎的經驗,但卻不是根據神的原則。他的判斷,是根據他的想法,是他一廂情願的想法。他是有錯在先,但卻把問題的答案,完全看錯了。而他根據這自找的答案(23),去拜外邦人的神,於是便不只不能恢復,而且反而落在一個惡性循環中了。

一個人在錯誤時,如何可以出來,而不是愈陷愈深呢?有些人在急難中時,他會更緊緊靠神,而亞哈斯卻反而愈發遠離神,這是何因呢?因為他不會看事,他不會從神的角度去看,他只從他的想法,他的邏輯去看事。他若只從他的邏輯去看,似乎是對的,因為他認為他的失敗,是因為不拜外邦人的神,這是從亞蘭王的得勝去看事。而他拜外邦人的神,也沒有好轉時,他認為是他拜得不徹底,因而更把聖殿的門都封了,也把器皿毀壞了。可能在他的想法,這是合邏輯的,然而,他所作的,卻是走向更糟糕的路、及滅亡的路而已。

原來一個心不正的人,他所想的,都是歪的。他所找到的答案,都是錯的。而他所走的路,都是滅亡的路。而真正的問題是,他自己走向滅亡的路,但卻以為仍是一條對的路,是一條復興的路,這才是真正的悲哀呢!我們如何能避免走在錯誤的路中,找到錯誤的答案而不自知呢?亞哈斯所找到的路,是一條相反的路,是一個錯誤的答案,但我們呢?是否也會如此呢?若一個人第一步是錯的,但卻不願意去從神的話中去找答案,而只用自己的想法、自己的邏輯、自己的經驗去找答案,那就很易找到錯誤的答案。而當我們繼續走在錯誤的路中時,更不易從其中出來。亞哈斯其實有先知以賽亞的提醒的(賽七),他不是沒有神的話,但他不信神的話,他只信自己的想法。因此,神的話在他的心中,是沒有地位的。因此,在這段聖經中,省略了他聽到先知提醒的(神的)話,因為他是一個不聽神話的人,他不會對神的話有反應的。一個對神的話沒有反應,不把神的話放在首位的人,他所作的判斷,常常是錯誤的。只有神的話,是這世上絕對的真理,若我們不以真理作為判斷的準繩,而以我們自己的判斷,作為標準,那錯誤就會愈來愈大,而沒有可以糾正的機會了。

世上的標準,自己的經驗,都是片面的,都不是永恆的真理。只有神的話,是我們找到真理答案的依據。若我們要判斷一件事,最簡單的方法,就是要拿神的話來作為準繩,這是我們判斷一切事情的標準。若沒有了準繩,沒有了天秤,我們如何量得長度、稱得重量呢?同樣的,沒有神的話,我們又如何找得到真實的原因及答案呢?

亞哈斯失敗的基本原因,是他沒有神的話,他不看重神的話,他不要神,他只以自己為神,他覺得耶和華不是絕對的,祂只是與外邦人中的神同等而已;可能別的神也可以作同樣的事。他大概會認為,神不是獨一的真神,祂與外邦的神是同等的。今天外邦人得勝了,就表示耶和華比不上外邦人的神;那他就要改拜外邦人的神了。他的信仰,是比較式的:看到了別人強盛,便認為是他們的神的能力;而覺得耶和華沒有能力。他不知道是自己離開了耶和華,而得不到祂的福氣,卻把失敗歸究於耶和華沒有能力;這是他的信仰,是浮動的。因此,他不是覺得耶和華是獨一的神,是大有能力的神。在他的信仰裡面,是覺得耶和華是眾神中的一神而已。若別人的神這時的能力,大於我信的神的能力,我就會改拜他了。這是他的心態,是他為何會在急難中,不找耶和華的原因。因為他會想,既然耶和華沒有能力了,那我為何要拜祂呢?我就改拜別神就是了。這也是機會主義者,對自己的信仰,是沒有把握的。這不叫做信仰,這只是做機會主義者,是以自己的利益為重而已。

因此,我們如何才可以避免亞哈斯所犯的錯呢?第一,我們應凡事以神的話為準繩,而不是以自己的經歷及邏輯,作為我們自以為是的標準。第二,我們必須認知,耶和華是獨一的真神,是大能的神,再沒有其他的神。而若祂的能力,不能在我們身上顯出時,不是因為祂的問題,是因為我們的問題,是因為我們的罪的問題。因此,不是祂沒有能力,不是祂比不上外邦人的神,而是因為我們自己的問題。這時,我們是應該省察自己,而不是怪罪耶和華。自己的錯找不到,卻以為是耶和華沒有能力,而改拜別神,這是很不智的作法也。

亞哈斯是一個自己有罪,自己有錯,因而得不到神的恩典,但他卻找不出自己的錯,卻以為是神的錯;以為是神的能力有所不隸,把問題指向神,因而錯誤地以為拜別神,就是他的答案。這才做成他倒行逆施,愈陷愈深的原因,我們應從他的身上引為鑑戒,勿重蹈他的覆徹才是。我們的信仰,必須相信神是獨一的神,再沒有別神,這是必須要絕對肯定的。我們也應相信,祂的話是惟一的真理標準,我們判斷事情,不是靠自己的經驗,乃是靠祂的話話,如此,我們才可以找到真正的問題,真正的答案的。

2009年12月6日 星期日

晨更分享:代下廿五:1-13

2009/12/6 dimanche 代下廿五:1-13


這裡記載亞瑪謝作王的一些事,他是一個算是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的人,可惜是心不專誠,不能持久,只是在初期時,可以遵守神的話,但到了後來,卻是拜偶像,而且後來也不聽先知的話,自以為了不起。於是就導致他的失敗了。每一個王,若是願意遵守神的話,聽先知的話的人,都可以蒙神的福的,但若不聽神的話,下場就很悲慘了。例如亞瑪謝,就是被他的臣僕所殺的(27),這就如約阿施的死,也是被他的臣僕所殺的一樣,這就是不聽神的話的人的下場。

(3)他這是是以神的話為主,他把殺他父王的臣僕殺了,但卻保存他們的兒子,因為他聽神的話,多於看自己的利益。他保全了他們的兒子,不怕他們尋仇,從人的角度來看,這是很危險的;然而他信服神的話,行在神的旨意中,不以自己的王位為首,只以神為首,這就是他聽行神的話的結果,是很難得的。因此,這是一件好的事,而當他願意聽神的話時,神是會保守他的;可惜的是,他心不專誠,他後來不聽神的話了,因此,他後來也就得不到神的保守,又被他的臣僕殺了。這是因為他不要神,神就把恩典拿走了。一個人若沒有神的恩典,他就再不能得到神的保守了。我們若要得到神格外的保守,就一定要常行在祂的道中才好。我們第一要行神所吩咐的,遵守神的話;第二,要有「專誠的心」永遠活在旨意中,不可離棄神,不可如亞瑪謝一樣:心不專誠,如此,我們就必蒙神的保守,而一個專心遵行神的話的人,一定是不會吃虧的。

(5-13)亞瑪謝行這事之前,他沒有先求耶和華,而當他徵召了以色列人,這事作完後,他才因著先知的話而改變。他的好處是他仍是聽先知的話,但他的缺點,是他沒有事前求問神,這就叫做心不專誠了。他行這一件重大的事,沒有先求問神,以致他後來聽了先知的話後,雖然遵守了神的旨意,但卻有了後遺症了。而且,他聽了先知的話後,他也沒有在事後處理得很好,他將那從以法蓮來的軍兵,分別出來,叫他們回家去(10),沒有作更多善後的工作,沒有安慰他們,沒有太多的解釋,也沒有再給他們金錢等,於是便產生了他們的問題,變成他們反過來攻打亞瑪謝了。這是他事前及事後,沒有處理好他所要作的事的問題,便產生這個悲慘的結果了。

因此,一個人順服神是需要的,但更要注意到,在重大的事情要作時,先求問神的旨意,而不是事後才了解神的旨意,若已作了一半,再得知神的旨意,而要作改變時,這時,我們仍是要順服神的,但要把一個已經因為不知神的旨意,而作了的事去處理時,是更要小心謹慎的,不能只隨便的便打發人走,是要作更多補救的工夫,才可以回到遵行神的旨意的路上來的。因此,順服神的話固然是好,也是應該的,但不是在作了計劃後,才要神來背書,乃是在作計劃前,就應求問神,如此,可以避免很多不必要的麻煩。而若我們行錯了路,而再要返回神的旨意的路上時,這時,我們便要花更多的工夫,去彌補前面沒有遵神的旨意而行,所帶來的問題了。

(13)亞瑪謝因為事前沒有求問神,事後他願意遵守神的話,但又沒有處理得好,於是便發生了這件遺憾的事了。這不是因為他遵守神的旨意,反得到的失敗,而是因為他不能在事前就立志遵守神的話,而事後也沒有補救的方法而導致的。我們是要遵守神的旨意,但卻是在事前即行在神的旨意中,是要有專誠的心;若我們先走錯了一步時,我們便要用更多的時間及心思,去處理這錯誤的一步,所可能帶來的問題,這才是正確的路。否則,他雖然在打西珥人的事上勝利了,但卻在徵召以色列人的事上失敗了。而這個失敗,不是因為他遵行神的旨意而失敗的,乃是因為他當初沒有先求神的旨意而失敗的。反之,若他不聽神人的話,而用以色列人去攻打西珥人,可能他的死亡人數更多,他的失敗也會更大的。

2009年12月4日 星期五

晨更分享:代下二十四:1-14

2009/12/4 vendredi 代下廿四:1-14


這裡所說的,是約阿施所作的事,他在耶何耶大在世的時候,他就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,但耶何耶大死後,他就不行正的事了。因此,他的基礎是建立在一個人的身上。耶何耶大可以活到130歲(15),這可見神恩待了他,使他可以有更長的時間,去影響王室,作神所喜悅的事。

約阿施所作的,這裡只記載其中的一件事,就是重修神的殿,而沒有其他的教導等等。而當眾人收集了金錢後,利未人又不馬上修理聖殿,因此,可見他們是有外表的行為,而沒有內心的敬拜。而在這種情形之下,明顯就是只注重外表的儀式,而沒有內心的熱誠。這可能與約阿施的信仰有關。約阿施只看到聖殿的破壞(7),而要把之修理,這是好的,也是需要的。然而這是不夠的,外表的破壞,是很容易看得到的,也比較容易修理;但真正的問題,還不只是外表的聖殿,而是內心的殿,內心的敬虔。約阿施看到了聖殿的問題,但他似乎忽略了內心的問題。百姓的心,已被偶像佔據了,因此,只是修理一下聖殿的外表,是不能有屬靈的復興的。約阿施所要作的,應該是注重他們的內心,應該是要修理他們的內心,把內心的偶像除去,這就比只修理聖殿的外表重要得多了。可惜約阿施沒有如此作,他也可能沒有這個能力及心志,去作心靈復興的工作。因為他自己的信仰,也可能只建立在耶何耶大的身上,而不是建立在神的身上。也可以從這裡看到,耶何耶大的影響力是大的。他在世的時候,可能不必說太多的話,別人自然會學習他的榜樣,凡事以神為主。他是一個有威望的人,他可以影響到別人。只要他在的時候,別人自然知道要敬拜神。原來一個屬靈的人,有時是不必說話的,只要他在時,別人自然就會因他而知道要敬拜神了。

然而外表的信仰是不能持久的。約阿施只在耶何耶大在時,才行耶和華看為正的事;而當耶何耶大不在時,他就離棄了神。這就證明他的信仰,只是外表的,只是律法的,而沒有生命的,也沒有內心的。他知道亞他利雅是一個惡婦,他又知道神的殿是重要的,不能有所損壞,因此,他就重修聖殿。然而他更重要的事,應是用神的話去教導百姓,使百姓都能從心裡明白神的旨意,而用心遵行,這才可以把裡面的聖殿重修起來。然而約阿施沒有這樣作,因為他只看到表面的問題,但他沒有看得到裡面的問題。其實當銀子有了,但利未人仍不急速辦理時(5),他就應該有所察覺,知道問題不是金錢的問題,乃是內心的問題了。然而他仍只就著表面的問題去解決之(8-14),而沒有就著內心的問題去解決之。也就是說,他沒有就著他們為何不急速辦理這個問題,去想法解決,而只就著表面的問題,用命令去解決了(8),使聖殿可以重建了,他就完工了。其實他應該去了解,為甚麼有了金錢,利未人仍不急速辦理的原因,進而解決這原因,這才是治本之法。但他只就著治標之法去作,結果,他們有了聖殿的外表,但卻是沒有內心的敬虔。而這內心的問題,若沒有解決,則只有聖殿的外表,也是沒有用的。因此,一個問題的發生,其實是有多個層面的,我們應找得到問題的核心,解決核心的問題,而不是表面的問題,這才是真正找到正確的答案,去解決了全部的問題。

約阿施的本身,其實也是一個只有外表的人,他的信仰基礎,只是因著耶何耶大而存在(2),但不是他自己的。因此,他也只能修理聖殿的外表,而不能重修眾人及自己的心。他沒有能力去教導眾人,像約沙法一樣。他只有能力去作外表的事,這是因為他這個人,不是一個有內心的敬畏的人。甚麼樣的人,就作成甚麼樣的工作。一個只有外表的信仰的人,他所作的,就是外表的事。教會的建造也是如此,教會可以建造很多外表的東西,外表的東西可以是很輝煌的,但卻是不能持久的。但若能建造人的內心,這才是真正有用的建造。而甚麼是外表的建造,甚麼是內心的建造,這就需要有智慧的人,需要屬靈的人,才可以建造屬靈的工作,才可以建造好內心的工作的。一個不是屬靈的人,他所建造的,也只是外表的聖殿而已。他可以催迫人建造,也可以建造成功,但這只是外表而已。我們所建造的,到底是外表的呢?還是內在的呢?這是值得我們常加省察的。

2009年11月27日 星期五

晨更分享:代下十八:23-34

2009/11/27 vendredi 代下十八:23-34


這一段是說到兩件事,一是假先知與真先知的對話(23-27),二是以色列王和猶大王一同上去打仗,最後是亞哈戰死及陣亡,而因著神的憐憫,約沙法卻可以平平安安的回到耶路撒冷。約沙法與亞哈結親,他自己不能把亞哈挽回,還把自己拖下了水,差點就喪失了性命,這是很可惜的事。我們不要渴想婚姻可以把人從不信帶到信,反之是較易可能被對方拖下水呢!

約沙法到北國去,可能也間接促成了這場戰爭,雖然約沙法想求問神,但對方的宗教觀不一樣,到了最後,這場求問神的鬧劇結束了,但神的旨意卻仍因著亞哈的偏見,而暗晦不明,求是求了,但得出來的結果,卻只是亞哈的主觀想法,而約沙法要不就是也可能被迷惑了,要不就是雖然知道了,但有心無力,也不能改變這事實,導致最後不得不跟著亞哈一同出征。因此,用婚姻之法,用結親之法,不能影響亞哈王。而因為有著婚姻之關係,反而使約沙法不好意思拒絕去打仗,若不是神的保守,他也就命喪黃泉了。

約沙法使自己的人民信服神之法,乃是派人到各城中去教訓百姓(17:8),而其效果也是正面的。也就是說,這是對的方法。但對亞哈王,約沙法卻用結親之法,以為這是更好之法,可以用親情改變對方。然而親情不但不能改變對方,反而因著親情,自己卻被絆倒了。這就是方法的錯,我們應用神的話語,去改變人,而不是用結親之法,後者是危險之法,也不比用神的話語來得成功。這是我們要注意的。

(23)基拿拿的兒子亞底家,到底知不知道自己沒有耶和華的靈呢?從他的說話中,他似乎是很肯定自己是有神的靈的。然而當然也可能是要在王前表現自己,故此明知是假的,也要說成真的。若他得了假的靈而不自知,這是很可怕的事,他若不是從神的靈得啟示,但自己卻自以為是,那他是可以作出很可怕的事的。一個人若沒有神的靈,卻以為有,而且奉假神的名去作事,第一,他所作的,不是神作要他作的,第二,他所作的,既然不是從神而來的,就一定是對人有害的,於是他可以奉神的名,作出很可怕的事來。第三,他可能被邪靈引誘,作出害己害人的事來。因此,一個人沒有神的話,卻以為有,這是非常可怕的,我們一定要避免這種無知的事發生。因此,如何分辨這是否出於神的靈,便很重要了。米該雅告知西底家,當他失敗後便知道了(24,進嚴密屋,是失敗後躲藏之意,參王上20:30)。然而一個人,到事後才知道這不是出於神的,那時便太遲了,也已經損失了很多福氣,而得到禍患了。因此,我們求問神時,一定要把自己先入為主的想法除去,然後才可以更能客觀的,聽得到神的聲音,而不是把自己的想法,作為神的啟示而已。

(27)所有出於神的話,都會應驗的,這是很好的考察之方法。

(28-34)當神的話語說出了,亞哈必定要死了,除非亞哈不要打仗。然而亞哈不聽,他以為可以用人的方法,去把神的話語跳過去,可以用人的方法,就免除死亡。這是很笨的方法,要避免死亡的發生,只有一條路,就是遵照神的話去行,不要去打仗。若米該雅的話,是從神來的,他就只有一條路,不去打仗,而不是用其他人的方法,妄想可以逃避神的預言。因此,當我們得知神的路時,若不走在神的路中,我們是別無他途,可以免禍而得福的。

亞哈對神的話語,是半信半疑,他不是完全不信,也不是完全信。若是完全不信,他大可不必改裝;若是完全信,他就不必打仗了。但他所用之法,就是以為即使米該雅說的,是從耶和華來的,我也可以因我的改裝,而避免死亡。他的這種作法是錯誤的,若這話真從神而來,他改裝也逃不了死亡;但若這話不是從神來的,他就不必改裝了。因為若米該雅的話,不是從神而來的;而他相信西底家的話,是從神來的,那若神已說他必得勝,他就不必改裝了。他要分辨的重點,應是到底誰的話是從神來的,若是米該雅的話是從神來的,他就不能去打仗,改裝也沒有用的。若西底家的話是從神來的,他就不必改裝,高高興興去打仗就是了,改裝是多餘的,因為神已把敵人交在他手中了。因此,他如此行是矛盾的,是自己採取了兩者的中間,把米該雅的話聽了一半,也把西底家的話聽了一半,以為這沒有吃虧,以為這是最聰明之法,其實這是最不可取之法,只表示他不知道神的路,不知甚麼是對,便要加上自己的方法而已。

然而神的話說了就必應驗,是沒有轉圜的餘地的。你如何改裝,也逃不過神的眼的。一個人隨便開弓,他就死了。本來亞蘭王命令,不可與任何人爭戰,只要與以色列王爭戰(30),因此,隨便開弓本來是不容許的。因此,照道理以色列王是不應死的,因為第一他不穿朝服,別人認不出他來;第二,亞蘭王不准他的下屬,去攻打除了以色列王外的人,而因著他不穿朝服,便沒有人會認得出他來。然而因著神的預言,一切從人來的保護,都是靠不住了;除了神的保護外,人是不可靠的。而這個人其實也不是隨便開弓的,在神的旨意中,是沒有恰巧的,也沒有隨便的,這是神的命定,是神的吩咐。王沒有吩咐,反而禁止,但神的吩咐出來,這人便把以色列王殺了,他反而立了功,完成了亞蘭王的命令呢!本來他是違反了亞蘭王的命令的,然而因著神的插手,他反而成就了亞蘭王的命令,其實是成就了神的旨意呢!

而約沙法本是暴露於極端危險中的,但因著神的憐憫,他卻可以得救了。車兵長怎會認得他不是以色列王呢(32)?他應是不認得的,這是神幫他認出來的(參31),是神感動他們離開他的。因此,只要神插手,人的一切努力,都必抵不過神的旨意的。我們當依照神的旨意而行,而不要用人的方法,試圖改變神的旨意,這只是螳臂擋車而已。

2009年11月26日 星期四

晨更分享:代下十八:1-22

2009/11/26 jeudi 代下十八:1-22


這一章是說到約沙法與亞哈結親,他的兒子約蘭,娶了亞哈的女兒亞他利雅為妻,於是便產生了日後很多的問題了(參22:10)。約沙法是一個願意遵守神的話語的人,為何會犯了這錯呢?他不是不願意行以色列王所行的道嗎(17:4)?可能有一個原因,就是他認為若是可以與北國相連,有了好的關係,或許就可以更易把他們挽回,或可以把他們從不信服神中,轉向歸回神。與人和好是好的,勸人歸回神也是好的,但似乎若用婚姻的方法的人,大多數是失敗的。不單沒有把對方挽回,而且是自己被引誘的機會更多。也就是說,這是很危險的事,是很易失足的。從約沙法的例子中,便可見一斑。

亞哈王要去攻打基列的拉末,亞哈王本來沒有尋求神的習慣,但約沙法王是有這習慣的。因此,亞哈王決定了要打拉末,但約沙法覺得要先求神。這時,其實亞哈王心意已決,似乎即使死亡也攔阻不了他了。但因為約沙法的一句話,他也願意問一下先知,可是,他早就有一班自己養大的先知,這班先知,其實是就著亞哈王的心意而說話的,他們不是求問神、在得到神的話後再去回答亞哈的;他們乃是揣摸了王的心意後,按照他的想法而背書而已。因此,這群先知是亞哈王的自我安慰,是屬靈的假裝,是虛應故事,是北國的敬拜方式。我們是否也有這群自我安慰的先知呢?就是只有外表的屬靈,表面是問神,其實只是自己的想法而已。

當約沙法覺得不對勁時(6),他再要亞哈王問神的先知時,這表示他在屬靈上是有感覺的。那四百個先知,人數雖然多,也雖然是眾口一音的說同樣的話,然而一個屬靈的人,應是可以分辨出甚麼是神的話,甚麼不是的。先知不在乎數目的多少,乃在乎是否說出神的話語,不是以多取勝,不是用投票的方法,來決定真理的。亞哈王養了四百個先知,以多取勝,但沒有一個是有神的話的。他們所說的話,雖然有板有眼,也會模仿真先知的外表作為(10-11),表面上很酷似真先知,能滿足了亞哈王的胃口。但心中有神的靈的人,應會覺得不對勁的。約沙法就是如此。他希望亞哈再找真的先知來,聽他所說的話。

約沙法是很有見地了,而亞哈也召了米該雅來,而米該雅也說了神的話,但這話不好聽,不合亞哈王的心意,因此,亞哈王把這些話,定位為兇話(17)。原來亞哈王不是以是否從神而說的話,來決定接不接受的,乃是從這話好不好聽,合不合我的心意,而決定接不接受的。如此的人,是不能接受神的話的,他早就有自己的定見,他心中早就安裝了一個篩子,要把不合他意的篩出去,只把合他心意的留下,以備自己使用。這就是亞哈了,這種人是完全沒有機會接受神的話的。他以為接受了神的話,其實那只是自己的想法,自己的心意而已。我們是否也是如此呢?我們讀聖經時,是否也有意無意中,為自己加上了一個篩子,在潛意識中,便把不合我們邏輯的神的話,自然的把之篩走;也把我們不喜歡的話,很快就把之篩走,所剩下的,是我們曲解了神的話的結果,其實是我們自己的思想、解釋,或是我們的想法而已。

約沙法其實是有感覺的,可惜他不只不能勸告亞哈,不要不聽神的話,而他自己也跟著亞哈去打仗了。因此,他不只不能把對方拉回到神那裡,反而被對方拉離神的路。他以為結親可以以和為貴,可以有更多的機會把對方拉回,但反而因著親情,使他無法馬上拒絕亞哈的邀請(參3),他在答應了亞哈的邀請後,再想到要求問耶和華(3-4),這時已經遲了,因為亞哈已經作了決定了,其他的動作,例如請先知來說話,只不過是在約沙法面前的表演而已。因此,其實在程序上他早就已失敗了,其他的事情,已不能彌補其錯誤了。他要求亞哈求問先知,是想法彌補其錯誤,但這方法,已不能彌補亞哈的錯誤,反而變成安慰亞哈王的藉口,使他更可以有恃無恐的去出征而已。

然而,這麼明顯的提醒,而且是可能會死的警告,亞哈王也不聽,而一意孤行,我們讀聖經時,也覺得不可思議,為何會有這種人呢?我們認為任何人都不會如此傻才對。然而,就是有這種人,而且,我們可能也會如此,明明知道遵守神的話,是有福的,行自己的路是會有禍的,但我們偏要行自己的路,而走向滅亡中,這是亞哈,也常是我們的情形。我們在理智上懂得要行神的路,但到了實際的情況時,我們卻選擇走上一條自己的路,而且就算是明知可能有危險的,也要走上去,這是亞哈的情形,我們覺得不可思議,其實我們也常是如此的:我們懂得看到別人的不是,但卻不會看自己的問題的。

神為何用說謊的方法,去騙亞哈呢?神不是不說謊的嗎?其實是因為亞哈容許了謊言的靈,進入了他的心中,神就只能任憑他如此了。這是亞哈王自取的,他養了四百個先知,就是要他們說好聽的話,換言之,就是要他們說謊,不要說神的話,只要說迎合自己的話。這是他容許了謊言的靈,進入了他中間。若一個人容許說謊,神就只好以說謊待之了。因此,天上的一幕,其實是反映了地上的亞哈的結果,是代表他常以說謊欺騙自己,因此,神也就只好用說謊的靈,去向他說話了。而這說謊的靈,應該是由撒但來作的。只是神其實也仍為亞哈留下一條恩典之路,就是仍把一個好先知米該雅留下給他,讓他有機會悔改,然而他還是一意孤行,於是便只得在自己的路中滅亡,得不到神的拯救了。

求神讓我們能分辨真假先知的話,能知道那些話是出於神,那些是出於自己的,好叫我們不致走在錯誤、甚至死亡的路中。

2009年11月23日 星期一

晨更分享:代下十五

2009/11/23 lundi 代下十五


這一章是發生於亞撒打仗得勝後,碰到了俄德的兒子亞撒利雅,向他說了一些從神而來的話。而當亞撒聽了先知的話後,再次得到激勵,因此而更加用心的去尋求神,而且也招集猶大便雅憫的眾人,一同獻祭及立約,以行動去回應先知的話。也因此神就賜他四境平安,而且也有不少的以色列人歸降於他(9)。他也廢了他祖母瑪迦太后的位,因她造了可憎的偶像。因此,從這章來看亞撒是盡心盡意的尋求神,也願意遵守神的話的人。

亞撒在聽先知的話時,是剛剛得勝回來之時,得勝回來之時,有兩種可能反應,一是覺得自己了不起,便容易驕傲;二是因為這次的得勝,是明顯神的幫助,因此也可以認識自己的不足,而繼續謙卑在神面前。一般來說,應是後者才是正常,但人總是自以為是,有時在得意時便會忘形,便會忘記神的恩典,而把神的恩典據為己有的了。故此時先知的提醒,應是適時的提醒,是讓亞撒王不要因此而驕傲,反應更加謙卑,因知得勝在耶和華,而更加謙卑,更加來尋求祂,這才是這件事中得到的經驗。

亞撒果然接受了先知的話,可見他的心是柔軟的,是受教的,是可以接受神的話的。亞撒能接受神的話,這代表他是一個好的王。然而若與大衛相比,大衛常是主動的想為神作事,也常是主動的求問神,敬畏神;一般並不需要先知的話,他才有行動。大衛為何是合神心意的人呢?因為他是主動的尋求神,他全身似乎充滿尋求神的細胞,他凡事主動的以神為主,直到老時也是不離棄神,這是很難得的。亞撒雖然也聽先知的話,也在急難時懂得求問神。但一個人不只急難時想到神,若能在平時就常以神為主,常把神放在心裡,那就更能討神的心。而這次先知的話語中,其實也是希望亞撒,在平時就應遵行律法(參3),不要在急難時才求告神(4)。雖然神也會在急難的求告中答應他們,但這不是正常的,正常的是應該隨時尋求神,常常遵行祂的律例,這才是對的。因此,先知的話的重點,是要亞撒不斷順從神,不斷尋求祂,如此,神就必與他們同在,也必被尋見(2)。

亞撒提到了以色列人的光景(3-4),這一方面說到神的傷心,因為以色列人已不要神了。但另一方面,這也不是沒有目的的,而若亞撒能尋求神,得到神的賜福,則在以色列國中的一些清心的人,便會被吸引而來,使他們有機會再歸向神的。也就是說,亞撒的復興,其實是北國的救藥,若亞撒能遵守神的道,成為強盛的國家,為人所羨慕,那北國的人便會來跟,那就使北國的人,有機會再認識神了。而結果也是果然有以色列人來跟、來歸降(9),這就達成了一部分神的心意了。因此,若我們能有很好的見證,專心尋求神,得到神的福氣,別人會看得到的(9下),而看得到後,他們的心會改變的,他們就會因此而回轉歸向神,這是主動的行動,是因為好見證而使他們認識神的。

(8)亞撒聽了先知的話後,他的回應是正面的,他便更加積極的去尋求神,除去偶像,重新修築耶和華的壇,又要眾民在神面前立約起誓。這樣的回應,是因為他聽進了神的話,他有了打仗勝利的經歷後,再加上神的話,他就更加有信心的去行。這就代表他的經歷,幫助他聽得懂神的話;而他的謙卑,也使他在得勝後,仍可以、及更可以接受神的話。很多人在聽神的話,但只有少數人真對神的話有行動的回應,why?從亞撒的例子中,我們知道,若要我們對神的話有正確的回應,有兩個條件,一是謙卑的心,二是把經歷與神的話相互為用,增加對神的話的信心。謙卑的心,就是一個敬畏神的心,就是以神為大,以己為小的心,這是得到屬靈的恩典的一個條件。而信仰(神的話)與經歷,是可以互相加強的。若一個人有了神的話,而願意行出來,他就愈能體會神的話的真實;而當他在生活上有了經歷後,他再讀神的話語時,他就更易明白神的話,而更加相信神的話。亞撒得勝後並不驕傲;加上他經歷了神,因此,當先知把神的話說出時,他便完全相信,完全接受,且更加努力,以更得到神的福。這是我們要學習的。

(16)貶了太后的位,只因為她拜偶像。這看起來容易,但做起來不易。因為她是長輩也。然而真理是凌駕在任何事情之上的,真理是絕對的,不能不遵守,也不能用任何理由,而不要真理的。能夠在真理上絕對的人,其實是很難找到的。亞撒願意把真理高舉,大義凜然,這表示他把神放在最高的位置,而世上的一切,都在神的下面。我們也應在真理面前,完全的順服,以真理為我們的絕對,這樣才是討神喜悅的。

2009年11月19日 星期四

晨更分享:代下十一

2009/11/19 jeudi 代下十一


這一章是說到羅波安的事跡。其中有些是他在屬靈上的表現,也有些是提到他在屬世上的表現。在屬靈上的表現,例如他聽從先知的吩咐,不再攻打北國以色列人(4)。又如他遵行大衛和所羅門的道,有三年之久(17),且以色列各支派中,凡立定心意尋求耶和華神的,都來歸他(16)。這都是有歸他屬靈上的作為,表示他至少在最先三年時,是以神為首的。也就是說,他這時候雖然失去了大半的國土,但他沒有失去神,這是非常重要的。因為失去了國土固然可惜,但失去了神,則更沒有希望了。而有關屬世的表現方面,他建造了很多城市的保障,他修築城邑,使南部的民都歸了他(12);辦事精明,多娶妻妾,也多作兒女,又為他的兒子多尋妻子(18-23),這都是他屬世的建造及表現。而很有趣的一個比較,就是這兩種建造中,屬世的建造,是把城邑堅固,是多娶妻妾,多生兒女及後裔,其結果是國家堅固,而南部的人民都歸了他(12,23)。而在屬靈的建造上,當他遵守神的話時,連北國的以色列各支派,都歸向他了(16)。似乎可以看到,若一個人在屬靈上成功,他所得到的果效,比在屬世上的成功更大。而只要他是一個敬畏神的人,是遵守神的話語的人,就會有人從遠方來跟,就會吸引人來跟。因此,若要國家民族堅固,原來屬靈的堅固,比屬世的堅固來得重要,也來得有效果。這是我們要注意的。因為人的努力,往往只能得到人間的保障,但若加上神的賜福,才會得到神的保障,這才是最重要的保障,是萬無一失的保障。

(1-4)羅波安只因為聽了少年人的話,一句話就喪失了大半的國家,於是他當然不甘心,要用武力把之奪回。當人們發生問題時,第一個想到的,就是見諸武力,就是用武力去解決事情,這是人間最常用的方法。因此,人間的爭戰,多是因此而起:一有問題,就想到用戰爭的方法,以為戰爭是惟一解決事情的方法,這是人間的邏輯。然而神卻要羅波安停止戰爭,戰爭不是解決事情的方法;和平及愛,才是融化隔閡的方法。因此,神差先知說話,讓羅波安及南國的全體以色列人都可以知道神的旨意,就是停止戰爭。這時的南國,已準備好要戰爭的了,但只因為神的話臨到,他們就聽話而停止戰爭,這確是很難得的。一個國家已分裂了,這損失是很大的,他們當然很想把這損失補回,而戰爭是他們想到的可行方法,但神卻禁止之,而他們也就作罷。這是不容易的事,若不是一個願意以神為主的心態,是不易作成的。因此,這事可以證明,南國的人,仍有一個遵守神的話語的心,這也是神因此而賜福他們,使北國中願意一心遵守神話語的人,來歸他們的原因。也就是說,原來用遵守神的話的方法,而不是用打仗的方法,就可以把敬畏神的人歸回,這是屬靈的方法,而不是屬世的方法;這是和平的方法,而不是暴力的方法。若羅波安懂得這方法,不只三年內遵行神的道,而且是永久遵行神的道,他的國必然會更強盛,而歸向他的人必更多。而這些歸向他的人,更是遵守神的話的人,也就是說,歸向他的人,都是在屬靈上有分量的人,這不是比用武力而得到的口服心不服的人,更好得多了嗎?

因此,羅波安的建造,在這裡雖然有屬世的及屬靈的,但以屬靈的建造,其效果深且遠;而且屬靈的建造,一定比屬世的建造來得有效。羅波安在國家合一上失敗了,但若他仍在屬靈上有建造,或許他有機會還會再統一的,可惜他也只有三年的熱度,而不是終身的敬畏,於是他就不能不斷的得人,而且後來因為離開神,而遭到埃及王的攻擊了。

(13)這是一個很好的現象,若羅波安了解這現象為何發生,是因為他敬畏神,願意遵守神的話,人才會跟的話,他就應更加在這方面努力,而不要鬆懈,如此他的國可能就更加強盛了。當神把人給他,也賜福給他時,他應該會看,也應該會做,如此,才可以恩上加恩,而不致流失神的恩典。當神給我們屬靈的福氣時,我們應把握此福氣,了解神給福之原因,而繼續在這恩典的益礎上長進,如此才會恩上加恩,否則,若是是三分鐘的熱度,那恩典終究會再流失的,這就很可惜了。一個人得到神的賜福是好,但如何能夠保持這恩典,而且懂得在神的福氣中,繼續得到恩上加恩的福氣,這才是真正要我們注意要去做成的。

2009年11月18日 星期三

晨更分享:代下十

2009/11/18 vendredi 代下十


這一章是說到南國的分裂的原因。羅波安即位後,其實情勢就已經與所羅門時代不同。他沒有神所給的智慧,他沒有父親的能幹,但他有權有位,可惜他卻不懂得權位何來,他不知道如何保持這得來不易的權位,他以為是應得的分,也不知道得到這權位後的責任為可,而只知道用權,這是他失去權位的原因之一。同時,他又不求問神,他只求問人。而當他求問人時,他找到兩種人,一種是老年而有智慧的人,另一種是少年人,與他一同長大的人。他聽了兩種人的說話,但他卻不接受老年人的話,他覺得老年人可能已經落伍了,不能趕得上時代了;他與老年人有代溝,他只能與少年人、同他一起長大的人有認同。然而這些少年人,都沒有處事的經驗,也不夠所羅門時代的人有智慧,這些老年人,是一直聽所羅門智慧的話的臣子,但羅波安卻不識貨,他選擇了少年人的話,於是他便失敗了。這是因為一個錯誤的建議,一個錯誤的選擇,便失去了大半的國位,若不是神的憐憫,仍給他兩個支派的人,他的王位就沒有了。

因此,權力如何而來呢?這是一個遊戲規則,是要與你所統治的人合作,如此才能使用權力的。若對方不理這遊戲規則,那是玩不成的。當羅波安即位時,人們仍是照著遊戲規則而求問羅波安(3-5),而且,當羅波安回答他們,請他們三日後再來時,他們也聽了,也遵守這遊戲規則,三日後再來(12)。然而,當羅波安不知道問題的嚴重,還以為他們一定會永遠遵守這遊戲規則,而以嚴厲的話回答他們時,他自己就把這遊戲規則毀壞了。以色列人便不想再與他玩這遊戲規則了(16)。而羅波安這時,還不知道這遊戲規則已破壞了,他仍以為這權力還在,便派哈多蘭去管理他們,但這時以色列人已經脫離了遊戲規則,就再沒有服權的義務了,於是他們便把哈多蘭打死(18),這遊戲規則,再也不能在以色列人中生效了(19)。

因此,權力是要雙方面合作的。有使用權力的人,也有聽從權力的人。使用權力的人若懂得用權力保護人,給人好處,則聽從權力的人便會服他,而繼續在這合作關係中。但若使用權力的人濫權,久而久之,人們便不再聽有權力的人,而終有一日背叛了他。因此,使用權力的人,也是要有人聽從他權力,有人服他的權力,他才可以繼續使用權力。這就是說,使用權力的人,其實他也是靠聽權力的人的合作,他才可以有權力的;也就是說,他也是依靠聽權力的人,他才能行使權力的。若明白此理,一個有權力的人,必須懂得用權力去保護人,而不只是支配人,如此,這合作的關係,便可存在得長久;否則一旦破壞了這規則,人們便不再合作,那權力便使用不出來了。

羅波安問了兩種人的意見,一是老年人,一是少年人。老年人的方法,是用愛的方法,而少年人的方法是用權,用高壓。羅波安是有了位,但他不知道不只有位,而且要有權。而權是從愛中出來,而不單是從位便可以出來的。從愛中出來的權,是最令人服的,也是最可以長久存在的。使一個人服你的,乃是你的愛,其次是你的能力,最後才是你的位。若一個人沒有愛,人的心就會離開,若沒有愛,也沒有能力,人就會完全離開,不會再服你了。愛是這世界缺少的,因此,若不能有愛,至少要有能力,才可以稍為鞏固王位。若沒有愛,又沒有能力,而只有王位,那遲早會失去這權力的。

一個領袖,不論是屬世的領袖,或是屬靈的領袖,都是如此的原則。若能有愛,以服事人為權力的使用內容,那權力必可以永遠存在。一個能捨己為人的人,人們是樂意把權力給他的。因此,權力與愛是很有關係的。此外,能力也是很重要的另一個因素。一個領袖,若有能力,別人也會跟的。雖然不一定如有愛的人一樣讓人服,但別人可能需要有能力的人來治理,故此也會暫時跟從的。但一個既沒有愛,又沒有能力的人,那別人跟的機會,就很少了。羅波安剛上任,是否有能力,可能不能馬上看到,但以色列民可能已不能等了,他們要的是愛,不能等他的能力了。若看不到他的愛,他們就背叛了。

羅波安的一句話,就讓王朝分裂了。這句話是代表他要用權,而不要用愛。他以為權力是永遠屬他的,他沒有想到要如何保持這權力,要如何用這權力來幫助人;而只想到要如何用權,來滿足自己,這就把權力丟掉了。一句話的決定,是如此的重要,尤其是重要人物,更是如此。我們說話時,確實要更加小心。一個人若常是用愛心說話的話,那他說錯話的機會,就會減少的。

2009年11月15日 星期日

晨更分享:代下八

2009/11/15 dimanche 代下八


這一章主要是說到建造的事。神賜給所羅門王四境平安,也使四境的王願意與他合作,使他的建造能順利,因此,所羅王的任務之一,就是要把一切建造起來,包括聖殿,包括王宮,包括軍事力量的建造,服事的建造等。這是屬靈及屬世的建造,兩者都同樣的重要。若大衛是作了建殿的預備,則所羅門王是作了一切的建造,這兩者都是為了將來而作的。建造是為了使城及國更穩固,也就是為了能存得更久,是為了將來而打算,不只是為了現在的。原來大衛及所羅門,都有一個為將來打算的心,他們所想到的,不只是現在,也不只是自己,更是將來,以及想到神的國神的事,這是一個很好的觀念。

每一個人都有他的任務,每一個時代,也都有不同的需要。大衛在位時,國境不是很平靜,於是他的任務是包括了打仗及出征。但所羅門時代,神賜給他四境平安,於是他的任務便是建造,便是讓國家更加堅固。而大衛時,因為他自己不能建殿,因此,他便預備了一切建殿的工作;也為聖殿的敬拜,預備了各種服事的人才,器皿等。到了所羅門時,他就把這些全部定位,也照著大衛所吩咐及預備的而作(14)。可見每一個世代是不同的,但卻都有不同的任務,而且這些任務是連貫的,是不會間斷的。我們要認知自己的任務,整體的任務,以及階段性的任務是甚麼,然後便可以在不同的時代中,仍可以分工合作了。這是跨代的工作的完成,是兩代的合作,這需要大家一同領受一個異象,知道自己階段性的任務是甚麼,也知道如何找到栽培的人,承接異象等,是一個很難的工作,但大衛及所羅門,隔代合作得很好,沒有間斷,這是很重要的一個服事,也是很難得的。我們也應有這個觀念:神的工作,是不能間斷的,我們應有多代合作,以及認識自己的任務,向著同一個異象而活、而作工。

(2)這些城是當初所羅門送給希蘭的(王上九:10-14),可能是為了抵押債務吧,現在所羅門較富有了,便把之贖回來,因此,便重新建造了。

所羅門的建造,是包括了積貨城,包括了保障城,這是國防方面的建造,是軍事的力量。現在是太平盛世,國力強盛之時,但不擔保以後一定可以如此。因此,在強盛時想到將來,為了將來而打算,這是對的。我們要將現有的資源,用於將來,把現在的變為將來的,這是我們需要作的。把握現在的優勢,把現在的用於建設將來,這是需要智慧的。我們應趁我們有現在,也有力量及恩賜時,把握時間,作我們該作的事;以及為到將來的交棒及服事的延續而打算,這才是有智慧的建造,而不致於辜負了神給我們現在的恩賜。因為神所給的每樣的恩賜,都是有用及有目的的,我們應知道該如何應用現在的恩賜,利用現在的位份 (參斯四:14),而作現在的工作,這才會有好的及對的建造的。

(11)所羅門這時還是很有屬靈的分寸的。他知道甚麼事是有爭議的,這不一定是不對,但卻有爭議的;而對於有爭議的事,他就避免之,這是對的,是防微杜漸,是我們該有的觀念。然而,其實若所羅門不聚外邦的女子,則也就不必作這一步了。因此,他也沒有從第一步開始,就作對的事,以致他要另外建造一個宮殿,而把他的妻子安置,這就代表他不能跟他的妻子常在一起了。因此,雖然他對屬靈的事有認知,但他仍是在當初時,就作了一件爭議的事,而事後的補救,往往也是美中不足的了。因此,若我們是真的有心,以神為中心的話,我們應在最先的時候,便要了解神起初的旨意(參可十:6),若我們能照著神起初的旨意去行,那才不會事後產生問題,也不必事後作一大堆補救的方法,而仍不能真正解決問題了。

(15)倘若屬靈的領袖是對的,是有能力的,是有榜樣的,人們就會跟,也甘心樂意的去跟。神人大衛是屬靈的領袖,因此大家也都照著他的吩咐而行(14),而今所羅門又照著大衛的吩咐而行,於是大家也就樂意跟隨了。故此,一個屬靈的領袖是很重要的,若有一個使人服的領袖,那國家、那教會都是有福的。我們應求神給教會一個好的屬靈領袖,使大家都服在真理之下,如此,就更能同心合意,分工而合作,把神的榮耀彰顯了。

(17-18)一個好的領袖,不只屬靈的事大家可以合作,連國外的首領,也都願意合作及跟從。希蘭的合作,是主動的,是看到了所羅門的能幹,神的眷顧,而主動合作的。因此,一個有能力的領袖,是我們所盼望的,也應是我們的禱告,求神給教會一個好的領袖,使神的家能興旺起來,也能有正確的、多方面的建造。

2009年11月11日 星期三

晨更分享:代下六:1-17

2009/11/11 mercredi 代下六:1-17


這是建造殿完畢後,所羅門向神的禱告。所羅門知道整個建殿的由來,他深深了解他所作的是甚麼,他知道他是承繼大衛而作的,他知道為甚麼會建殿。他知道建造這殿是出於神的恩典,而不是自己的功勞。他也知道自己是要完成大衛的心意,自己的地位。他看這事是看得合乎中道,而沒有偏差的。他沒有居功,他知道神所給他的恩典,他以感謝神為主。他所了他所要作的,但他知道他只是盡了他該盡的本分,而不會因此而向神誇耀。一個神的僕人,他知道他是不配的,他所作的,完全都是神的恩典,他就不會驕傲了。這就如路加福音的僕人一樣,作了他所作的事之後,他還是要服待主人,還是要存感恩的心,而以服事主人為樂,這就是我們服事當有的態度了。

很多時候,我們服事神,有一點點的成就後,我們便很容易驕傲,我們便會以為是我們對神的貢獻,以為是神欠了我們甚麼。但在這裡,所羅門花了七年的時間,把殿建造後,我們所看到的,是他對神的感恩,而不是向神的誇功。他完成了建殿後,他是更加謙卑,更加的感恩,這是值得每一個服事的人學習的榜樣。一個神的真正僕人,每次他完成了服事後,他應是更加的謙卑,也就是說,他是愈服事愈謙卑的,這才是真正的生命。

我們能夠服事,能夠建殿,都是神的恩典,神本是住在幽暗之處,是不必我們建造殿宇的;祂能夠讓我們建造殿宇,這不是因為祂的缺乏,而是因為祂的憐憫,讓人可以有機會獻上給神的心意(參8 )。因此,建殿不是因為神要居住,乃是因為神要憐憫人,也是悅納了人的心意,而給人機會表達對神的奉獻。故此,每次我們的服事,都是神給的恩典,因為祂不缺少甚麼,而是祂因著悅納人的心意,而給人一個機會去奉獻給祂。若我們能明白這些道理,我們就必會更加謙卑,像所羅門一樣,建殿完成後,是存感恩的心,是更加的謙卑,這才是服事完成後,所應具有的心態。若能如此,則每一次服事,我們的生命便更會成長,更能懂得神的恩,也更能謙卑了。

(4-11)這是所羅門述說往事的話語。從他的述說中,我們知道大衛的傳承是完全的。大衛有一個建殿的心意,他很想建殿,但神不許,因此,他預備了一切的材料,他也把他這心意傳下去。而這時的所羅門,能把這件事再說一遍,便表示他是把大衛的話藏在心中,而成為他本人的異象了。也就是說,大衛的異象,現在成為了所羅門的異象,這就是大衛的成功了。能夠把異象傳下去,讓後來的人,也一樣看重這異象,是很不易的。但大衛能把神的話傳下去,把神給的異象也傳下去,而所羅門能夠把這異象達成了,這就不只是所羅門的成功,而更是大衛的成功了。我們也應如此,能夠把自己未完成的異象,傳承下去,使下一代也能同樣有這異象,這才是服事的延續,才是我們應有的目標。

(5)神本來是不想以色列中有君王的,也不想以色列中有聖殿的。現在兩樣都有了,why?以色列中有君王,是以色列人求來的,而這求來的君王,是以色列人當初只想為自己的利益,只想到外邦人也如此,因而要向外邦人學習的。因此,這個念頭不是好念頭,是神所不喜悅的。只是因著以色列人的心,已偏離神的統治,因而只好答應了。故這是容許的旨意,不是神當初的旨意。而神的答應中,也找到了一個合祂心意的君王,就是大衛。因此,其實以色列真正的君王,只能以大衛作代表,是神所喜悅的。更進一步來看,對於整個神的心意,真正的君王,其實是從大衛而出的基督,才是真正神的心意。也就是說,基督作王才是神的最終目的,而基督作王,就是神自己作王了。因此,最後的目的,就是神自己作王,這才是神的心意。故以色列人要選立王,神答應了,但最後神把大衛及基督啟示出來,這就說明只有神作王,才是神的心願。

而在建殿的事上,神也本無此心,是大衛求來的。但大衛的求來,是與以色列人的求王有不同。以色列人求王,是為自己的利益而求,但大衛的求殿,卻是以神的利益而求。因此,神也答應了。但神不要大衛建物質的殿,而先讓他建好了屬靈的殿,再讓所羅門完成物質的殿,這也是神的啟示,告訴人甚麼才是神所真正喜悅的:祂要住在我們中間,而不是住在物質的殿中。

(13)一個國王,能夠在眾百姓面前跪下禱告,能夠在眾人面前尊神為大,這是一個很好的榜樣,這是神所賜福的。這個國家的百姓,因著國王的敬拜,而懂得尊神為大,而懂得以神為首。君王若願意謙卑自己在神的面前,則子民也必更會尊重神,也必更能使全民敬拜神,這是君王很重要的一個舉動,可以把人帶到神的面前,而不是帶到自己的面前而已。我們服事的目的,是把人帶到神的面前,而不是帶到自己的面前,這是我們每一個服事的人,都應有的認識。但不只是認識,而且要有行動,若你是有行動,可以在神面前謙卑的人,那別人也必會學你的榜樣,而在神面前謙卑的。

(16-17)以前的應許,神應允了;而因著祂的應允,我們知道神的憐憫及恩典,是可以臨到我們的,因此,對於神其他的應許,或是未曾應允的,我們要繼續的求,也要繼續的努力。既知道神已聽了禱告,我們就更有信心,繼續禱告,這就是信心的增加的方法。一件事應允了,我們要繼續的親近神,而不是鬆懈了,這才是恩上加恩的道路。同時,這時所羅門所求的,雖然是神的應許,但卻加上了條件,就是「若」(16),這是說人也要謹慎自己的行為,遵守神的律法,這樣才可以繼續不斷的得到神的恩典。因此,這個祈求,也加上了祈求神給的力量,使我們可以靠著神,能繼續不斷的遵行神的旨意,這種力量,是從神而來的,因而我們要更加謙卑及謹慎,才可以繼續得到神的恩典的。

2009年11月5日 星期四

晨更分享:代上二十九:16-30

2009/11/5 jeudi 代上廿九:16-30


 
大衛王要離世了,但在他離世前,可以看到他的一生,全都是為神而活的,他的生命,是奉獻給神的。不只他奉獻了金銀等物給神,而且是他的生命,都是整個獻給神的。他的活著,是為神而活,而以「為神建殿」作為他的代表作,以建殿作為例子,可以從這事上,看到了他的心態,看到了他為神而活的實際。他為神預備了一切,而沒有為自己作打算,他心中所想的,不是自己的名位,乃是神的榮耀,他的生命,是完全獻給神的。而現在他的一生已經過去了,他已走完了他一生的道路,可以安然到天家了。而更重要的,就是他有一個兒子,可以繼承他的王位,可以繼續作神要他作的事。能夠傳承下去,能夠找到有能力的人,可以完成自己的遺志,是很安慰的事,但這其實也是很難的事,很多屬靈的偉人,死了就完了,工作就沒有了;能夠傳承下去的,如摩西找到了約書亞;以利亞找到了以利沙,大衛找到了所羅門,那是最美的事,也是屬靈上最要緊的事,是我們不能忽略的。

 
大衛由於自己不能建殿,因此,他預備了一切建殿的材料,而且更重要的,是他預備了一個建殿的人,以及全體的百姓的心。也由於他自己不能建殿,但他卻想要完成他的遺志,於是他就要積極地找尋後繼之人了。這可能也是促成他,能夠找到合適的一個人,去繼承他的遺志之因。因此,由於大衛不能建造聖殿,但神應許他的後代可以建殿,這就更促進他積極培養後代的意願,而也因為如此,他可以找到合神心意的人,繼承他的位份了。因此,大衛雖然不能自己建殿,但卻也因此而找到了下一代,不只是一個可以建殿的人,而且是一個承繼他的心志的人,而這人比他自己,更為威嚴,更為尊大(25),這也是神的另一個賞賜也。因此,神雖然不准他自己建殿,但其實神所給他的恩典,比起他自己建殿還多。而且,當神不讓他自己建殿時,他為殿(神)的心更積極,他栽培後代的心更具體,以致他的百姓更同心,他的兒子更能體會大衛的心,這些都是神給大衛的恩典,使他死後有人可以接替他的位。一個人死後,能找到比他更強的人,去完成他的遺志,這是最大的成功了。很多屬靈的偉人死後,是找不到更好的人接替的,因此,一個屬靈的偉人,能在生前培養出一個比自己更好的人,那才是真正的成功,而且是很大的成功的。

 
大衛的一生,有很多值得我們學習的地方。他的心是正直的(17),正直的心,就是沒有虛假,他向神所作的一切,全都是為神的,他沒有同時為神,又同時為自己,他只有完全的為神,而不顧自己。這就是正直的心,是不為別的目的,只為神而作。此其一。第二,就是他有一個寄居者及客旅的心(15)。這個心,可以使他的眼目專注在天上,而不是在地上。一般而言,人的心若常只看地上的財物,他的心就會偏,他就不易有一個正直的心;但若我們知道自己只是一個客旅,我們在地上活著的目的,不是為地上的將來,乃是為天上的將來時,一切就都改變了。客旅是不會在旅行之地,建造些甚麼的;但他所作的,都會是為了回家後而有的目的。若一個人有客旅之心,這時他的使命,就不是為了建立地上的國,乃是為了建立天上的國度,他就不會再留戀地上的事物,而只會關心天上的事物了。大衛就是如此的一個人,他覺得地上的生活,是為了天上而活。一般人地上的生活,是為了地上而活,但他是把之提昇到天上去,他是為了天上的一切而活的。其實若我們能如此稍微調整一下我們的人生目標,那就會完全不一樣的;而這才是我們應有的生活目標及態度。

 
(18,19)大衛所求於神的,乃是他的民及他的兒子,有一個對的心、誠實的心;以及有一個歸向神的心。心是最重要的,一切的敬拜、奉獻,都是從心發出,若把心去除,而只有外表,那就不值一文了。因此,大衛所求的,乃是讓我們的心完全歸神,也就是讓我們所奉獻的,不只是身外的財物,更是我們這個人。惟有把自己完全的獻上,那才會有真正的奉獻的。而大衛之所以與別的人不同,乃是他有一個單純向神的心,而這個心的傳承,才是最重要的。

 
(25)這裡說所羅門的尊大及威嚴,勝過在他以前的以色列王,那就是說,他也勝過大衛了。能有一個兒子,比父親更好,這是何等寶貴的福分啊。一般而言,沒有父母會妒忌自己的兒女,比自己更好的。若能找得到一個兒女,比自己更好,這應是很高興的事,也是求之不得的。然而,不只我們希望自己的兒女,比自己更好;其實我們更應盼望,可以找到任何一個人,能比自己更好,於是可以更加倍的栽培他,使下一代比我們這一代更好,這才是我們的使命。否則每下愈況,神的教會便不會愈來愈興旺了。因此,我們應求神,找到比我們更好的人,並加以栽培訓練,不但不會妒忌,而且樂觀其成,這才是我們應有的態度。

2009年10月30日 星期五

晨更分享:代上二十五

2009/10/30 vendredi 代上廿五


這一章是記載到大衛分派作彈琴、鼓瑟、敲鈸、唱歌的人,將他們分為24班,每班12人。而這些人,都分別是亞薩、希幔、並耶杜頓的子孫。也就是說,是他們三族的人,在神的殿中可以用詩歌來敬拜神。這是大衛所設立的,是他為了回報神的恩典,而想出來的方法,而這也是神所允許的。而這三人:就是亞薩、希幔、及耶杜頓,他們都有寫出詩篇來,例如亞薩是寫50,73-83篇,耶杜頓是寫62篇,而希幔是寫88篇,供後人閱讀及頌讚神。而亞薩的詩,算是詩篇中有名的詩,例如73篇是給我們很好的幫助,使我們懂得如何在逆境中親近神。這是很不錯的詩。因此,他們不只是歌唱事奉神,而且是把他們的敬拜及感想,寫成詩篇,幫助後世的人,這是很好的事奉。因此,廣義而言,詩篇可以說是因著這些敬拜事奉,而出來的美好的詩歌,而詩篇中大衛寫了很多的詩,而大衛也想藉此而歌唱神,因此,他便設立了詩歌的敬拜,可以抒發我們的心聲,可以表示我們對神的感謝及讚美,是很有意義的。他們這些歌唱的敬拜,不只是當時的感恩,而且可以藉著詩篇的撰寫,而留存於後世,使人的靈可以提昇到敬拜神的層次,這是大衛很重要的一種供獻。

(7)這裡說到他們學習頌讚耶和華,這是指甚麼樣的學習呢?這是指音樂的學習,還是其他的學習呢?這應不只是指音樂的學習,而且是心態及全人的學習。我們對神的敬拜,是全人的敬拜,是我們的身心靈全體的投入。故此,是身心靈都要學習敬拜神。音樂的唱出來,是技能方面的問題,是屬於外面的,或是身體的功能及技巧方面的,這需要學習。因為不同的人,有不同的聲音,也有不同的技能,經過訓練後,是可以進步的。然而除了聲音方面的學習及訓練外,更要緊的,就是心靈方面的訓練,敬虔雖然不是訓練出來的,因為那是生命的問題;但當我們有了生命後,如何把我們的敬虔,藉著音樂而表達出來,卻也是需要技巧的。因此,雖然頌讚耶和華,是出於自然的生命,但要把內在的生命,表現於外在,使別人也可以一同同感一靈地讚美神,這就需要一些訓練及學習了。

(5)這裡說到希幔奉神之命,作王的先見;而第一節中,也說到唱歌的原文是說豫言。因此,似乎歌唱者與神的話是分不開的。也就是說,若是歌唱者,他應更懂神的心意,而按神的心意,藉著詩歌,可以說出神的話,讓人可以按著神的心意去敬拜神。故詩歌不只是唱出一些歌,更是叫人藉著詩歌,了解神的心意,也可以藉著詩歌,而把我們的頌讚、稱謝歸給神。故作先知似乎與歌唱是相連的,一個好的歌唱者,是可以唱出神的心意,讓人可以一方面敬拜,一方面也明白神的旨意,而可以按著去行。故此,若歌唱的人是屬神的,是有先知的恩賜的,這更能幫助人,使人進入到神的心意中,去敬拜神,以得到神的喜悅。

設立詩歌班的想法,是大衛的想法,他的一生,不只是為了建殿而預備,他也預備了一個創新的作法,就是詩歌班的設立。這是摩西的律法所沒有的,是大衛的創意,是大衛對神的回應,而這個詩歌班的設立,可以說是人對神的恩典的回應。摩西的律法中,沒有這個規定,但大衛為何可以有這個新的設立呢?原來這是代表人向神的回應,是人的主動而作的。神當然沒有叫人如何回應神的恩典,人的回應,是自動自發的,是出於自己的感恩而有的。因此,詩歌班的設立,是大衛對神的恩典的回應,是人對神的愛的行動。故這不是出於神的命令,乃是人對神的愛的回應。而這個回應,是適當的,是神所喜悅的,雖然不是神的命令,但卻是神所喜歡的。這是一個善於摸神的心意的大衛所發明的,他也因此把詩歌及詩篇留存後世,使更多的人可以懂得如何敬拜神,是很有意義的事。

2009年10月23日 星期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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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/10/23 vendredi 代上廿一:1-17


這一章是說到大衛的失敗。這裡大衛的失敗,是說到撒但的工作,而撤下24章中,則是說到神的作為。那到底是誰在主導呢?這應是大衛本身就有這個念頭,而神便藉著撒但的手,而把大衛的問題顯出來,使大衛這問題,就是心中的罪,可以顯出來,而得以解決。因此,是大衛心中有一個隱而未現的罪,而這罪只有神知道,大衛自己也不知道。而神便藉撒但把之顯出來,目的是為了要大衛對付這罪。

神要使用大衛,神就要潔淨他。而大衛心中只要有一個小小的驕傲的念頭,神就要把之除去。而這個念頭,在人以為小,但卻因此而死了七萬人(14),這是很可怕的。原來人的罪,一個小小的罪,卻可以把七萬人殺掉的。若大衛這罪不除去,將來死的人,可能會更多呢!因此,一個屬靈的領袖,他的罪原來是會影響到全國的生死的,作為一個屬靈領袖,我們是更應謹慎為要了。

這裡所報的數目(5),與撒下所報的不一樣。這有可能是誤抄,也有可能是要告訴我們,第一,我們所數的數目,不是真的數目,因為數目是會變的,就如錢是會變的,是浮動的一樣。第二,數目不重要,大衛的將軍約押這麼辛苦的去數了人數,也不是很準的數目,而且神一天就可以把人數減死了七萬(14),因此,數目本身,若不加上神的賜福,是沒有意義的。因此,人辛苦所做的,若不加上神的祝福,這都會過去的。一下子數目就短小了這麼多,這就表示人的努力,是比不上神的恩典的。我們不是要自己努力而已,我們更要加上神的恩典,我們的努力,才真的有用的。若神的恩典不同在了,人再努力也是沒有用的了。

約押似乎知道大衛所作的,是不討神喜悅的(3),只是大衛執意去行。當一個人要作他所想作的事時,似乎一般的提醒,是沒有用處的,非要發生了災難或是類似的事時,才會發覺的(7)。大衛也算是儆醒的了,因為似乎他在神降災之早期,他便覺察了,不必等到後來的更大的災時,他才察覺。然而若不是神要把大衛的這罪顯出來,他仍是不知道的。因此,人的自知之明是很差的,每一個人都有盲點,都以為自己是對的,而當大衛的屬下去勸說時,大衛是聽不入耳的。因為他總會覺得自己的屬靈狀況,比約押來得好,不必別人提醒的。這可能也是我們的光景,我們聽不入比我們低級的人,也不重視別人的意見的。當一個人靈命好時,更要小心,因為有時他聽不進別人的勸說,失去了儆醒之心,反而更容易犯罪,就如大衛一樣呢!

(13)大衛沒有選擇神所提出來的,選擇題中的一選一答案;他的答案,其實是在這三個選擇題的答案之外。一般而言,人都會在已有的答案中找尋,但大衛卻確是有創意的大衛,他常作神所沒有說的,而加上神的心意,自己再作一些想法。有時是對的,但有時也出問題的,如運約櫃之事,起初便是錯了。然而,大衛常是以神的慈愛及憐憫,作為他創新的基礎。他這一次的選擇,也是如此,神給他三個災,他不要選災的本身,而要選災的原則。這原則就是,我不在乎那一個災,這災的表面都不重要,我要選擇的,就是雖然我錯了,但我仍要落在神的手中,我不要落在人的手中;雖然我錯了,但我仍要神的同在,我仍不要神的離開。

罪的可怕,其實不是災禍,乃是失去神的同在。而大衛犯了罪了,他知道災禍無可避免了,但他所求的,乃是神仍同在。只要神仍同在,一切便可以了。這是他的選擇,這也是聰明的選擇,是可以接受懲罰,但希望不要失去神的同在。我們是否也是如此,若神給我們恩典,要選擇一樣災禍時,我們可以接受災禍,但卻不要神的離開,我們雖然犯了罪,仍要求神的恩典,這是我們當學習大衛的。

(15)這就是求落在神的手中的好處了。因為大衛所求的,是不要失去神的同在,也是求神的恩典仍要繼續臨在,於是神果然是主動的後悔,果然是開始要憐憫大衛及耶城的人了。神的後悔,是代表神的轉向:神本是以公義面向大衛,但現在祂願意以慈愛轉向大衛了。這就是因為神是有恩典及憐憫的神,也是大衛所知道的。故此,大衛的祈求,其實也是他的經驗,他因為知道神的本質,因此便大膽的如此求,神也就果真聽了他的祈求了。

(16)這是神開大衛的眼,讓他看到了神的使者,是神讓他可以悔改的一個啟示。因此,這個啟示,其實也是神的憐憫,是神給大衛的機會。當神的恩典要出來時,其實就等於神要給大衛一個機會,於是神就給他看見天使的情形,使他可以後悔及悔改(17),而當人的悔改出來時,神的憐憫才可以就著人的悔改而發出。因此,神的後悔及憐憫也是有原則的,是建立在人的悔改上,也是建立在人的願意接受神的恩典,這是神憐憫發出的原則。

2009年10月19日 星期一

晨更分享:代上十七:16-27

2009/10/19 lundi 代上十七:16-27


這是大衛對神的啟示後的回應,也是大衛的禱告。他的禱告中,簡單來說,就是充滿了感恩,謙卑和順服。他禱告前是求神另外的事,就是想要為神建殿;但禱告後,當他得知神的心意了,他就不再提建殿的事,而只就著神的啟示來回應。也就是說,他完全接受了神的計劃,他完全把他的計劃放棄了,不再堅持了。他在禱告前是想著為神建殿,但禱告後,他便只就著神的說話及啟示而回應。他知道了神的想法後,便完全的順服,沒有己的意思了。這是很難的,因為一般而言,他可以再提建殿的事,因為建殿並不是不好的事,他可以就著他的想法,再跟神討論的。然而他卻不這是樣,因為他完全明白了神的心意了,他知道神所給的,比他所要求的,確是好得多了。當他得到了更寶貴的東西時,他當然不會再為次寶貴的求了。因為他知道神所給的,都是最好的,而他所想的,卻只是次好的,他還會堅持要次好的,而不要最好的嗎?

此外,大衛的回應是感覺得自己不配,他的回應是感恩多於祈求。從他的回應中,我們看得到了他的謙卑,他的感恩。他明白自己的處境,他知道自己的不配;但他也知道神的恩典是白白的,他是要接受,只是充滿感恩而接受而已。若他有祈求,這時便不是依照自己的意思而求,乃是就著神的應許而求(25),他是回應了神的應許,雖然不配,但卻知道這是出於神,便以感恩及戰競的心,去接受神的恩了,而且,他更知道,神的福是恩上加恩的福,不只是賜福,而且是賜福到永遠的(27)。

因此,大衛是一個懂得神的心意的人,他很快便明白神的旨意,他一明白神的心意後,他便不再堅持自己的意思,他就完全可以接受神的旨意,完全就著神的旨意而活、而回應。他的思想及態度,是馬上可以改變的,只要神有啟示,他便馬上可以調整他的想法,調整他的生活步調而行。可見他是尋求神的心意,而且是以神的心意為重的人。而同時,他更有一個優點,就是謙卑、就是明白自己是不配的人。謙卑是一種屬靈的品格,是明白自己的真實光景,知道自己是不配的人,此其一,而第二就是雖然自己不配,但他卻得到了豐富,得到了神所賜的豐富。這是因為神的恩典,不是因為自己的配得。因此,他是一個原本不配,原本是一無所有的人,但他現在卻蒙了神的恩典,變成樣樣都有的人。謙卑是不因自己現在的有,便以為自己的有是自己的功勞,而是知道這不是自己的功勞,乃是神的恩典,百分之百的恩典。於是他愈有便會愈謙卑,因為他知道他的有,不是因為己之能,乃是因為神的能、神的豐富、以及神的恩典。反之,一個驕傲的人,他是愈有愈驕傲的。因為當他愈有時,他愈以為是自己的能幹,而不知道自己其實是一無所有的。我們要知道自己的不配、自己的本相,以及神的恩典,我們才會愈有愈謙卑的,因為知道這一切都是出於神的恩典,而不是我們的能也。

大衛就是這樣的人。他得到了神這麼多的恩典,而當他得到了神的恩典後,他所想的,是自己的不配,是自己的卑微,而不是自己的偉大(16)。很多時我們得到了神的恩典後,不免會有沾沾自喜的感覺,或覺得自己真的不一樣,自己真的是比別人強,所以才會得到神的恩典,所以才會蒙神的眷愛。我們會認為自己之所以與人不同,是我們的努力,是配得神的恩典的。但大衛卻完全不是如此,他是愈得神的恩典時,愈會覺得自己的不配;而愈更加謙卑,而不是驕傲,而不是沾沾自喜。這是一種好的屬靈性格,是神的生命的表現,是認知自己的真實光景後,所產生的自然結果。

這時大衛所想的,乃是再次回顧神的整個恩典。他從神的揀選開始,再次回顧神對他、及對他的民的恩典(18-22)。他沒有看自己的了不起,而是看神的了不起;他不是覺得自己還不錯,而是覺得自己不是高貴的人(17),但神竟待他似高貴的人。他再複習神的恩典,再把一切歸功於神的恩典,而不是自己的偉大高貴。而他也祈求,但他的祈求,是完全就著神的話而求(23,25-27)。他是站在僕人的身分而求神的,一方面是他覺得不配,但另一方面,既然他得了神的應許,他就捉住神的話而大膽而求,這就表示他願意與神合作,完全順服神的帶領,讓神在他的身上,可以繼續工作了。

因此,大衛如此的反應,就是等於讓神在他身上可以完全的建造;他的完全順服,就是等於一個可以讓神居住在其內的殿,他就等於與神同工,建造了一個屬靈的殿,讓神可以居住了。因此大衛沒有建造一般的殿,但他卻建造了屬靈的殿,這是神的恩典,讓他不是建造一般的殿,更是建造了屬靈的殿,這才是更重要的。

2009年10月17日 星期六

晨更分享:代上十七:1-15

2009/10/18 dimanche 代上十七:1-15


這一段是記載了神給大衛所立的約,就是應許他的後裔,必永遠掌王權,那就是應許耶穌必從他的後裔中出來,而且是成為永遠的君王。這是因為大衛有心為神建殿,而神便把恩典賜給他,使他的王位堅立。因此,神雖然似乎表面上不答應大衛的祈求,其實神是把更好的賜給大衛,使他的國位堅定,又使他的後裔可以繼續作王,而且應許耶穌從他而出;這都是神給大衛最大的恩典,藉著大衛想為神建殿的事而啟示出來。

大衛為神建殿這事,不是神主動的,也不是神要作的(5,6);因為神要作的,不是要建看得見的殿,乃是要建屬靈的殿,就是我們的身體,就是祂要住在我們裡面,我們才是祂要居住之殿,而不是那人手所做的殿宇。神要住的殿宇,不是人手所造的,乃是神自己的手做的。原來不是我們要建造殿,讓神居住;乃是神要建造我們,成為整齊的宮殿,合乎神所居住。因此,當大衛想要為神建殿時,神所說的,全部都是神在以色列人、在大衛身上所作的事(7-15)。也就是說,不是大衛要為神建造殿宇,乃是神在大衛身上的建造。神建造了大衛,從羊圈中把他召來,從卑微中使他升高,然後把最高的位份給他,也賜福他的後裔,把救贖主賜給他。神原來是不斷在他身上,進行建造的功夫,而不是大衛為神而建造。

因此,神要作的,乃是在我們身上的建造,我們是否可以讓神有一個真正安靜居住之所呢?神不是要住人手所建的宮殿,乃是要住在人的心中。我們的身體乃是神的殿,神是要住在我們中間的。然而,神若要住在我們中間,我們的身體,就必要重新建造,才能合乎神所居住。因此,神不斷在我們身上建造,讓我們適合作為神的殿,成為神的居所也。神的殿如何才可以成功呢?就是我們的順服。若我們是順服神的,讓神不斷可以在我們身上作建造的工作的話,那神在我們身上的建造,就算成功了。若我們不是順服的人,那神就沒有辦法在我們身上成功的建造了。因此,若要我們能成功地被神所建造,那我們就要有一個順服的心,如此才能被神所建造。

大衛是想要為神建一個看得見的殿宇,他的心是對的,是很好的,是為神的。但這不是最好的計劃,因為神的計劃,是要建造一個屬靈的殿宇,這比外表的殿宇來得重要。因此,大衛是想建造肉眼的殿,而神是要建造屬靈的殿。神沒有答應讓大衛來建造,因為神有更美的旨意,是比大衛的想法更美的。神不是否定大衛的想法,神是把他的想法提高了,讓他可以為神建更美的殿,就是屬靈的殿。先把屬靈的殿建好,然後才建看得見的殿。先有屬靈的殿,肉眼的殿才真有意義的。

那大衛如何為神建殿呢?就是不斷讓神在他身上建造,不斷的順服神,那就是替神建造屬靈的殿了。當我們順服神時,神就可以在我們身上建造屬靈的殿,使我們適合神的居住。而大衛聽了神的啟示後,他也就完全順服,完全讓神來在他身上建造,於是表面上大衛沒有為神建殿,其實大衛已開始建造屬靈的殿了。當他順服神,放棄自己的想法,而單單接受神的想法時,他就已經開始了建造的工作。表面上不是他建造,是神在他的家中建造。但因為他的順服,他就等於開始建造神的殿了。這就是屬靈的建造,是一個懂得神的心意的人,讓神在他身上的建造,而神在他身上的建造,也就等於他的建造了。因為他配合了神的建造,他順服了神的建造,他與神一同合作來建造,這就是他開始了屬靈的建造了。

故此,大衛要求建造屬世的殿,但神把之成為建造屬靈的殿;神的旨意高過我們的旨意,神的意念高過人的意念。即使是大衛及拿單,也只懂得人的最高的想法,而不懂神的更高的旨意。拿單是以人的最高想法去作判斷(2):他以為大衛是一個明白神旨的人,也是一個為神的人;而他的想法,也是出於好意的,於是他就不假思索地答應了。然而他們都沒有想到神有更高的旨意,神有更美的恩典,神有更大的祝福,這是他們都沒有想過的。原來神正在作一件事,就是要建立大衛的家室,要使基督從他而出,這是神最偉大的救贖計劃,竟要成就在大衛的身上。這件神將要作的事,比起大衛要作的建殿工作,當然是偉大多了。這個計劃,是大衛所不知道的,但卻是神一直在作的。神因著大衛的「有心」,便把這計劃藉拿單啟示出來,使大衛無限的感恩。因為表面上是神拒絕了大衛,其實是神把更大的恩典給了大衛。很多時我們的禱告,所求的常不是最好的,但我們以為自己是求最好的,然而當神啟示我們時,我們才發現神所給的,比我們所求的,實在是好太多了。

神其實不只要把最好的給大衛,就是給他建一個屬靈的殿;而且神也沒有完全拒絕大衛所求的。神在適當的時候時,也就讓大衛的後裔可以建殿。也就是說,神也答應了大衛所求的,或是至少答應了一半他所求的。其實神是想先在大衛身上建好一座屬靈的殿,使大衛學會了順服,可以讓神居住了,這時,神有了一座屬靈的殿了,才讓所羅門建造一座看得見的殿。這也是神的心意及啟示,祂要人知道屬靈的殿更重要,有了屬靈的內心,外表的儀式才會有意義的。先把內面的殿建造好,外面的殿才有價值的。

2009年10月10日 星期六

晨更分享:代上十一:1-9

2009/10/10 samedi 代上十一:1-9


這裡開始說到大衛的作王了。而他的作王,不是從希伯崙說起,而是從耶路撒冷說起。這裡也沒有說到大衛以前的事,只從作王開始說,然而一個人之所以能作王,其實是有他的預備期的。而大衛是神不斷作工在他的身上,他才會有今天的作王。他是經過了逼迫,經過了很多的難處,然後才作王的,但這裡沒有提到他的整個過程,只提到了他的結果。似乎這個結果是神所要給的。而若一個人的最後結果是作王的話,那他以前的苦難,便來得有意義了。也就是說,他的苦難是值得的了。苦難不是目的,乃是一個手段,一個過程,一個造就人,使人作王的工具,而當一個人作王時,才會發現這些苦難原來的益處,是使人成為王的一個器皿。同時,苦難不只使人可以成為有用之才,而且也可以使人成為王後,更深的體會到人的卑微,而更加的謙卑,使他可以成功的作王。故此,苦難對大衛是有用的。而在這裡沒有提到苦難,是代表一切都已過去了,人在苦難時,是會不高興的,然而若苦難是為了把我們推到王位上,那我們作王時,才發現苦難是必需的,也是甘之如飴的。

掃羅的作王,是不必經過苦難的,而大衛的作王,是經過了很多的逆境,然後才成就了一個偉大的君王的。然而掃羅因為沒有經過苦難,因此,他作王是失敗的;大衛因為經過了苦難,他便會常存感恩的心,去珍惜神所給的位份,於是他就成功了一位偉大的君王了。

(1-2)大衛沒有強求作王,雖然他是神所膏立的,但他也在等全民的主動。他雖然在希伯崙作王了,但仍未在全以色列作王,但他不急,他只依靠神;他也不用武力之法,去奪取人的擁戴,他是散發出生命之香氣,讓人主動去邀請他作王。這是他的生命及性格的特徵,他願意讓神作主,而當神感動眾人去請他時,他也不推辭。他不為己爭,只順服神的旨意而活,這就是大衛。

這些人來到大衛前,似乎是他們懇求大衛作王,多於大衛懇求他們讓自己作王。這是以德服人,而不是用霸道之法、用權去懾服人。當你的生命是謙卑的,是服事人的,不是為己的,別人是會看得到的,而這種生命的特徵,即使你不想作王,別人也會懇求你作王的。因為這個世界的人,其實是想找一個能幹的人來跟隨的,若你有領袖之才,那別人必會聞風而來的。因此,大衛的作王,不是用奪取的,乃是生命的成熟,而自然表現王者的氣質,而吸引別人來跟從的。很多人的作王,是因為有這個位份,是這個位份賦與他的權力;而大衛的作王,不只是位份的問題,更是生命的問題,他的生命本身,就是王者的生命,就是有一種不一樣的權力及吸引,使人甘心順服的。

(3)這裡說:是照耶和華藉撒母耳所說的話而成就的。這是一方面,是神的揀選,是神的恩典,是神的計劃。然而另一方面,也是大衛的行為,是配得這位分的。神要掃羅作王,掃羅就作了王,因為這是神的揀選,然而事後卻證明,掃羅不是一個配得這位分的人,因為他沒有在他的位分上盡忠,他放任神的恩典,而不注重神所賜給他的。但大衛則不一樣,他一方面領受了神所給的,但另一方面他也尊重神所給的;而且,他也謙卑地配合神的計劃,於是他在作王前,便完成了王者的生命之所需,配得神所給的位份了。因此,一方面是神的恩典,另一方面,是我們對這恩典的正確反應,使我們能繼續領受恩典,而不致在恩典中放縱,失去了應得的福分。

(9)這也是類似的一句話:因為萬軍之耶和華與他同在,所以他日見強盛。這是神的工作,但大衛也是一個不斷尋求神的旨意,要按照神的旨意去行事的人。因此,一方面是神的恩典,而另一方面,是我們與神的配合,使我們可以不斷領受神的恩典,而不致斷絕,這才是恩上加恩的福。一個人未承受恩典時,可能是謙卑的,但當他領受了豐富的恩典後,仍可以謙卑時,他才可以繼續領受恩典。但若他領受了恩典後,便得意忘形,因而驕傲,那他的恩典就會斷絕了,這常是很多人的問題,是我們應注意的。

2009年10月3日 星期六

晨更分享:代上二

2009/10/3 samedi 代上二


這一章是從以色列的兒子開始記載,但重點是在猶大的家譜。以色列一共有十二個兒子,長子是流便,而真正被神揀選的,卻是猶大。猶大有三個兒子,加上他的兒婦他瑪給他生的法勒斯及謝拉,共有五個兒子。而長子珥及次子俄南都早死,因為他們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。而法勒斯是神所揀選的,從他而生出大衛,最後基督是從大衛而出的。因此,在這裡先點出了大衛(15)。而這裡說他是七子,與撒上16:11所說的八子,是不同的。可能其中有一人早死,或是其他原因而沒有在此記載。

大衛是代上的重點人物,而大衛是最後的兒子,當撒母耳要找人時,大衛還在牧羊,大衛似乎不為他的父親所看重,而覺得一定不會是他的感覺。若不是撒母耳問耶西,還有沒有兒子時,可能耶西也都不會把大衛叫出來的。可見大衛是不起眼的,也不為他的家人所重視。然而這個不為家人所重視的人,卻是為神所重視的人。當人不以為然時,神卻看中了大衛的好的屬靈品格。神的揀選,與人的揀選往往是不同的。人所衡量的、所注重的,不是神所注重的。人是看外貌,耶和華是看內心的。

此外,在這一堆的家譜中,其實也可以看得出人的敗壞。即使是猶大的家族,是神所揀選的一個支派,但猶大的兩個最先出生的兒子,都行耶和華看為惡的事,他們也都早死在神的面前。而猶大所作的,也不見得是善的,他也把他的兒婦趕回娘家去,不想他的兒子也因此而死了,這是自私,若不是他瑪的義,他就生不出基督的先祖來了。結果是他瑪自己想法,要為他的丈夫立後,才假扮妓女,為要盡一己之責。也因為如此,她成了基督家譜中的第一個女人。這是她的義,比照猶大的不義,她便為神所揀選了。因此,猶大是因為遇到了一個義的媳婦,所以才生出法勒斯,而因為生出了法勒斯,才可以生出以後的大衛。故此,一個義人所作的,就把這個家族中的不義遮蓋了,使神可以重新使用這個家庭,可以揀選他成為基督的先祖。我們是否也可以成為一個遮蓋的人,因著我們的義,把神的心意轉回,而使別人得到祝福呢?

這裡又有提到波阿斯(11,12),波阿斯也是一個關鍵人物。他把路得娶回來,也是他的義,盡了他該盡的責任,把一個願意跟從拿俄米的路得,接回來,完成了她的心願,於是他們也都入了基督的族譜中。路得也是一個義人,她要盡她的義務,她要為她的先生生子立後,最後神完成了她的心願,她得了波阿斯,她生了俄備得,她成了大衛的先祖。這路得也入了基督的家譜,也因為她堅定的意志,如他瑪一樣,要為她的先生立後,因而被神揀選了她。

這麼多的人中,神都看他們的內心,也都揀選能揀選的人,成為神可用的器皿。雖然能用的人不多,能揀選成為基督家譜的人更少,但每一時代中,神都在揀選人,我們是否忠心,我們是否盡我們該盡的責任,是否是神眼中看為義的人,而不是看為惡的人,都是神要揀選的條件。猶大的兩個兒子,都行神眼中看為惡的事,神便不能揀選他們,不但不揀選他們,而且還讓他們早死了。但因著有一個義人他瑪,他們的家族,又再蒙揀選了。我們也應成為如此的人,讓神可以用我們。

路得也是如此,她的公公本來是住在伯利恆的,然而因為軟弱,而離開伯利恆,到了摩押地。而因著這個軟弱,他的兩個兒子也是死了,沒有後代,本不能被神所揀選的了,然而因著其中一個媳婦的盡忠,她為了盡一己之責,至死跟隨她的婆婆,因著這人的義,神就揀選這一個家庭,把原本是沒有後代的家庭,變成基督的先祖。也把以利米勒的軟弱,因著一個媳婦的盡忠,而挽回過來,使神可以重新再用這家庭。我們是否也可以成為這些人,可以成為恢復神的揀選的人呢?

2009年9月30日 星期三

晨更分享三篇:啟二十一:12-27 至啟廿二:21

2009/9/28 lundi 啟廿一:12-27
這裡是用很多的篇幅,描寫這個新耶路撒冷的情形。這座新耶路故冷城,一方面又是城,另一方面,又是羔羊的妻,裡面有神的榮光,也有十二使徒及十二支派的名字,這似乎可以代表眾聖徒,就是舊約及新約的信徒的集合。這城是四方的,也就是說其建造是整齊的,是沒有瑕疵的。這城是有黃金,有珍珠,也有寶石。這些都可以代表得勝的信徒的結果。因為寶石要成為寶石,它應是從一般的石頭,慢慢經過了大自然的高壓、提煉等方式,才會成功的。而珍珠也是如此,它的成功,也是經過了磨煉,痛苦後才成功的。黃金也是要經過很多的提煉,然後才可以成為火煉的精金、有價值的精金。因此,這座城的一個特點,就是有這些經過了很多的磨煉後,而成功的成品。這就代表了這座城是得勝的信徒的結晶,是所有得勝者的生命結晶,而呈獻出來的成品,是獻給基督的。
這座城的根基,是有羔羊的名字,以及十二個使徒的名字。使徒是傳神的話的人,使徒可以代表神的話,以神的話為根基。也就是說,基督及神的話,是這城一切的根基,而在城中活的人,都以基督及神的話,作為他們行事為人的標準,這就是神的榮耀的彰顯。
這城中沒有殿,神及羔羊為城的殿(22)。甚麼是殿的用處呢?殿的用處,就是與神相交,與神相親的地方。舊約的殿,有外院、聖所及至聖所。外院是獻祭的地方,獻祭是為了除罪及與神和好。新約時不必獻祭,因為基督一次為我們獻上了身體,就成就了永遠的祭了。聖殿其實最重要的,乃是至聖所,就是神與人相會的地方。因此,聖殿的目的,乃是與神相會,乃是我們與神相交。舊約必須透過獻祭及祭司的代理,人才可以恢復與人相交,但新約時我們可以直接與人相交,不必透過祭司。到了新耶路撒冷時,我們與神更可以面對面,沒有攔阻,因此,這時便不必有殿的存在,神就是我們的殿,我們可以直接與神面對面,就不必有殿的存在了。
(24-26)這裡多了一個列國,也多了地上的君王,到底列國是指甚麼呢?那時,不是只有基督徒嗎?天上是沒有不信者的分的。因此,列國應不是指不信的人才是。因為不信的人,他們的分就在燒著琉璜的火湖裡(8),他們應不會是這時的列國的。因此,這些列國的人,是誰呢?這是不很易明白及解釋的。這可能是代表一些得救,但卻不是得勝的人。這些人是信徒,但他們的生命,或是沒有經歷過試煉,他們沒有寶石、黃金及珍珠般的生命,但他們也得救了,所以他們不住在耶路撒冷城中,而只能在列國中。
若是如此,這些人是誰呢?有一個可能,就是這些人可能是未有意識及決定的能力時,就已經死亡的嬰孩,他們可以跟著他們的父母到天上,但卻不是得勝的人。再有一些人,就是在臨終前信主的人,這些人得著了神的生命,但卻沒有經歷過得勝的生命,他們也可以在天上。但由於未曾過過基督徒的生活,他們沒有經過磨煉的生命,可能便不能住在耶城內,而住在列國中了。因此,列國有可能是一些已信主,有了神的生命,但卻未曾經歷過試煉的人,這些人便成為列國了。若果真是如此,那我們若想要在耶路撤冷城內,我們就應作一個得勝的基督徒,我們的生命,就應常被神磨煉,使成為可以獻給神的寶石、珍珠及精金了。
地上的君王,是指誰呢?應是這些城的管理者,他們可以是得勝的基督徒,被派來管理這列國中的城的;也可以是在列國中被神選出來的君王,他們也是將榮耀歸與那城的。他們是以那城為生活的中心的。
至於不潔淨的,並行可憎與虛謊之事的,他們不能進那城(27),這些人不只不能進那城,而且也不會住在列國中,他們的分,是在燒著硫璜的火湖裡(8)。至於在列國中的人,他們是可以進那城的

2009/9/29 mardi 啟廿二:1-9
這裡是說到將來天上的情景,是新耶路撒冷城的內容。這個內容,與創世記剛開始的伊甸園有相似的地方。在人類未犯罪前,人是可以自由與神交通及對話的,但當人類犯罪後,人就被趕出伊甸園,不能直接與神面對面說話了。但神是一直在作恢復的工作,一直到了啟示錄,這恢復的工作便完成了,新耶路撒冷是神恢復工作的最後成品。在整個的恢復工作中,神先在舊約中,設立了神的殿,神的殿就是一個預表,是神與人會面的所在,是神藉著獻祭來象徵罪的去除,而得以到神面前。但這時是間接的來到神面前,是要經由被揀選的祭司,才可以到神面前來。然而到了新約,當基督的救贖完成後,我們信主的每一個人,都可以成為君尊的祭司,我們自己就可以與神相交,與神對話了,但仍不能看見神的面。而到了基督再來後,我們更可以直接在新耶路撒冷中,不只可以與神交談,更可以面對面與神見面,這時,便不需要殿的存在了(21:22),因為神自己就是殿。殿已經不必存在了,因為殿只是舊約時的暫時功能而已,到了我們可以與神面對面時,神自己就是殿的目的,故神若親自與我們見面,每一個人都可以親自看到了神,便不必再有殿的存在了。所以新耶路撒冷就如伊甸園一樣,是沒有殿的,因為人與神沒有攔阻,人不必透過殿與神會面,乃是直接與神面對面了。
這裡又再有生命樹的果子,這時,已不再有分別善惡的樹了。因為神就是我們的善,神就是我們的惡;同時,這時也沒有撒但的攪擾了,神也不必再試驗人類,要選擇甚麼了,因為在天上的這些得救的人,都是親自選擇神為他們的主的,也就是說,他們已選擇了生命樹,丟棄了分別善惡果子的樹了。因此,在新城中只有生命樹,而只要人伸手摘生命樹的果子,人的生命就會成長。同時,生命樹的葉子,可以醫治萬民,這表示它可以使人有健康的靈命,健康的身體。
新城中又有生命河,這條生命河是從神的寶座中流出來,也是供應生命的。自古以來,城市的生存,都靠城市中的河。很多大的城市,都有河作為就近生存的源頭。而新城中也不例外,但新城中的河,是從神的寶座流出來的。河一般是從高到低流的,而生命河的最高處,是神自己,從祂的寶座源源不斷的流出來,這是城中的命脈所在,因為有這生命河,故有生命樹的結果,然後有生命樹的滋長供應人們,及用生命去醫治萬民。
(4)亞當時代,並沒有把名字寫在他們的頭上,而在天上新城時,一切屬神的人,額上都有神的名字。這是因為他們有了神的生命,而愈來愈可以用行動來證明自己就是神的兒子,就是屬於神的。他們的名字,不但寫在額上,也是他們整個生命及生活見證的表現,也就是說,他們整個的生命,都活出基督,都說明他們就是神的兒子,是屬神的子民。
(5)燈光是指引路的,有了光,我們才可以知道前面的路怎麼走。以前我們用日光,用燈光,然而在天上時,我們隨時可以聽到神的話,得知祂的心意,便不必再靠間接的光了。
(7)這是第六福。遵守這書上預言的就有福了。不只是聽到預言,而且是遵守預言。預言是如何遵守的呢?預言的目的,是讓我們知道將來的事,但不只是一個「知」字而已,更是知道後的正確行動。我們知道了末後的事後,就應有一個目標及方向,向著得福的方向而走,預備自己,等候基督的再來。因此,預言不只是聽的,不只是知道而已,預言也是可以遵守的,而且是應該遵守的。
(8,9)這是約翰第二次想要犯的錯了。約翰為何會兩次都犯錯呢?一般而言,他應知道敬拜的對象,不是天使,而是神的。但可能在當時的環境中,看到了天上的一幕後,他整個人都懾服在神的偉大、能力上,而自然想到要敬拜,但這時他最直接的對象,所看到的,就是指示他的天使,他可能認為這是代表神的,因為他有神的話。又可能這時他找不到神,但他心中想要敬拜,沒有看到對象,他覺得天使有神的話,應可代表神,因而想拜他。然而神沒有讓人敬拜天使,因為天使也是受造物,沒有資格接受人的敬拜。只有神有資格接受受造物的敬拜。而這裡的天使,兩次拒絕了人的敬拜,這表示這些天使都是明理的天使,不像撒但。撒但是很想得到人的敬拜,很想自己取代神的。他也曾主動的要引誘耶穌拜他。可見沒有犯罪的天使,與犯了罪的撒但,是不同的表現。一個受造物再偉大,也不能接受人的敬拜的。敬拜的對象只有一個,就是神的自己,而不是別的受造物,甚至天使也不必拜的。然而天使所傳神的話,我們要敬重,也要遵行,這就是我們該有的態度,而不必敬拜天使。

2009/9/30 mercredi 啟廿二:10-21
這是啟示錄最後一段了,是在作一個最後的結論,所有的豫言,到此為止,不再有新的豫言了。而這預言,是不能封住的,這與但以理12:9節的不同,但以理時代,有些預言是封住的,但現在是完全開放的。每一個人都可以知道神的旨意,神永世的計劃,也都可以來,得到神要給的白白的生命。而那些不要神的人,就是城外的人,就是那些行邪術及一切壞事的人,他們的分,不只是在城外,而且是在燒著硫磺的火湖中。而這書中的話,不可隨人意而多加,也不可隨人意而刪去。若有人加添了甚麼,他就為自己加添了災禍;若有人刪去了甚麼,他就為自己刪去了一切的福分。因此,神的預言及啟示到此為止,下一步就是我們的接受與否了。而主耶穌也應許,祂必要快來,我們的反應,是願祂快來呢?還是不希望祂快來呢?
(10)但以理時代,神對但以理說,要封住這預言,直到末時。而啟示錄時,神說,不可封了這豫言,因為日期近了。也就是說,現在就是末時了,是要把握時間的了。神已給我們一切的啟示,我們就應照著啟示的話去遵行,而且要預備自己,成為一個洗淨己衣服的人(14)。
(11)這裡說到很多次的「仍舊」。甚麼是「仍舊」呢?「仍舊」是一種習慣,是人的生活方式。有時,一個人養成一種生活方式時,是不易被改變的。一個行惡的人,便很易繼續行惡,反之,一個良善的人,他就很易繼續良善。一個習慣是不易改的,因此,我們應求神給我們一個好的習慣,我們自己也應注意,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,如此,對我們的生活及見證,是有很大的幫助的。我們能養成愈多好的習慣,我們就愈易過喜樂的生活。我們應自己作一些檢討及留心察看,若看到我們有那一些習慣是不好的,便要積極去改變之,這是要用力氣及要付代價的。一切的壞習慣,愈早改愈易改,基督徒的生活,就是要靠主,不斷的、逐漸的、養成聖經中所說的一個一個的好習慣,如此就可以更易過一個得勝的生活了。
(12-14)這裡說到人的行為,也說到自己的衣服,神是照各人的行為而報應他。甚麼是我們的行為呢?行為不是與得救無關嗎?
未得救前,我們的行為是沒有甚麼可誇的,因為那完全是出於人的,由人而來的,故這些行為是無可誇口的,也是完全敗壞的。因此,我們不能靠人間認為的好行為而得救。然而,得救後,我們有了新的生命,我們的行為,是靠神而來的行為,是把新生命活出來的行為,這行為是可以印證我們的新生命的。這行為是有價值的,是神所欣賞的,因為這是出於信心的行為,與得救前的靠己、而不是出於信心的行為,是不同的。因此,我們得救後,要有好的行為,這行為是我們得賞賜的依據,是神審判我們的重點。
這裡也說到洗淨自己衣服的,甚麼是自己的衣服呢?當我們得救時,神便賜給我們一件公義的外袍,把神的義加在我們身上。這就是因信稱義的外袍,不是我們的義,乃是神的義。是神的義,加在一切信的人身上,並沒有分別。這件外袍,不是自己的,是神的恩典加給我們的,是不用洗淨的,因為它本來就是潔淨的。但這裡所說的自己的衣服,那是每個人自己的,不是神給的那外袍,而是自己的衣服,自己的行為。是我們信主後,因著主的生命,而出來的行為,是靠主而活的行為。那就每個人不一樣了,因為是自己的行為,是因信心而產生出來的行為,這就是自己的衣服了。我們每一個人,都應要保持最好的衣服,就是自己的好行為,這是信主後的行為,是必要的,也是要我們自己努力的。因為洗淨是要用力氣的,這就要付代價了。外袍是不用努力的,只要願意便可得到,但自己衣服的洗淨 卻是要付代價去洗的,這是不同的。所謂付代價,就是要不斷依靠主,捨己而得到神更豐富的生命,也表現在行為的聖潔中。
(15)這裡又提到城外。那城外是指甚麼呢?啟示錄的新天新地,提到了新耶路撒冷(新城),也提到了列國(21:24),也提到了城外及硫磺火湖(21:8),這有何不同呢?我想,新城應是指得勝的人;而列國,可能是指那些臨終信了主而沒有機會活出新生命的人,或是早期夭折的嬰孩等,他們有了神的生命,但沒有得勝的生命。不過列國或許也可以代表新天新地前,一切在地上的人,就是各方各族各民各國的人,現在他們都在新城中,按新城的規矩而活的人,也就是說,他們其實就是在新城中的人,這也是可能的解釋。至於城外的人,那就是指在火湖中的人了,他們是不義的人,他們不會有機會住在新天新地中的,他們一定是在火湖中的。因為21:8說,一切不信的,可憎的,殺人的…他們的分就在燒著硫磺的火湖中,是很清楚的。
(20)我們最後的回應是甚麼呢?若是我們信了主,正確的態度,應是我願祢來!而不是不願主快來。我們若都預備好自己,則我們必希望主快來的。但若我們還留戀地上的生活時,我們是不會想主快來的。
(21)新約的結束是恩典,而舊約的結束是咒詛。因此,人有了神的救贖,就得到恩典,若沒有神的救贖,就只有咒詛而已矣。

2009年9月25日 星期五

晨更分享:啟二十:1-6

2009/9/25 vendredi 啟二十:1-6
這一段是說到基督在地上作王一千年的事。在這一千年中,撒但是暫時被捆綁在無底坑中的,這無底坑是在那裡呢?聖經沒有說明,應該不是在地球上的,猜想可能就是在宇宙中的黑洞中。這捆綁的一千年,是讓基督在地上作王,讓祂管轄地上的人。這時候的人,因為沒有撒但的迷惑,因此,便也沒有罪惡的產生,這時期是和平時期,是人民安居樂業之時間。比照在地上末後七年中之混亂,這段時間是美好的,是人人喜愛的。
為何基督在天上作王前,要加上這一段在地上作王的時間呢?這時的地上,又是如何的呢?這時的地上,一是沒有了撒但,沒有了魔鬼的引誘,人們便沒有犯罪的想法,世上便安居樂業,過著幸福快樂的生活了。而這時仍存在於地上的人呢,他們是誰呢?就是在哈米吉多頓戰爭中,仍然存活的人。他們是在世上沒有認識神的人,他們以前是跟從撒但,拜那龍的人。但基督作王時,因為撒但不見了,他們便也就完全跟隨基督,但他們本是不信及未得救的人。
要加上這段時間,可能是基督要表示祂的統治,是比撒但好得多了。撒但曾是地球的世界之王,他在世界是管理者。可是在他的管理之下,世界只有亂而沒有得到和平,世上的人所過的生活,只有難處而沒有好處。可見撒但的管理是失敗的。現在基督來了,祂要在世上作王一千年,這是給世上的人類一個對照,讓人知道基督的統治,才是世界所需要的。也因著基督的統治的表現,也就間接定了撒但的罪,使他知道自己的統治,是失敗的。
這一千年中,不只是基督作王,而且已得救的聖徒,他們都復活了,也與基督一同作王,一同管理這個世界。原來復活是分兩次的,第一次是已信的基督徒,他們在主再來時,便先復活,之後,他們也就被審判,這是行為的審判,是得賞賜的審判。因此,在與基督作王時,他們已受了審判,而因為他們已完成了審判,他們就可以與基督一同作王,一同管理這個世界了。而過了這一千年後,撒但又會再被放出來,這時撒但仍不知悔改,仍要作最後一博。他要迷惑地上的列國,要叫他們圍攻聖徒的營與蒙愛的城(20:9),就是耶路撒冷,與之一同爭戰。這是否代表地上所有的人呢?或是有些人在千禧年中,仍會有得救呢?就不得而知了。是否千禧年中,仍可以有人悔改,聖經中似乎沒有詳細的說,可能性不是很大。至少在那時已經被基督統治一千年的人中,很多的人到了撒但放出來時,還是跟隨撒但,而不再跟隨基督的。可能是他們沒有基督的生命,他們雖然經歷了基督的和平,但還是不要基督,這也就證明這些人是該定罪的。
所以我們應知道,基督降臨時,教會會被提,然後地上有七年的大災難,而在這七年中,也有不少人悔改而得救的,這些人也在七年災難中死亡而升天。七年結束時,全世界要圍攻以色列,於是基督便第二次降臨,祂的腳降臨到橄欖山,打敗他們,地上的君王軍隊死的很多。這時,他們的屍首要被埋七個月,或是被飛鳥、野獸吃了(參結39:12-20;啟19:21)。之後,基督便與那些得勝者一同在地上作王一千年,而這時撒但也被丟在無底坑中,被捆綁一千年。過了這一千年後,撒但仍然被放出來,而出來後,他又死性不改,仍要作最後一戰。他迷惑地上四方的列國,要與聖徒及基督作戰,但他們失敗了。撒但先被扔在火湖裡,之後,有白色的大寶座的審判,是對那些不信的人的審判,他們是沒有得救的人,因而都要被扔在火湖裡,就是撒但、獸及假先知的地方(啟19:20;20:10)。之後便有一個新天新地出來,這就是我們永居之所了,神永世的旨意就成就了。

2009年9月20日 星期日

晨更分享:啟十七:10-18

2009/9/20 dimanche 啟十七:10-18
這個獸是先前有,如今沒有,以後又會再有的(8,11)。這樣的形容詞,出現了三次(8節兩次,11節一次)。一般而言,人是不會先前有,如今沒有,以後又會再有的,但這獸是敵基督,而到了最後,撒但也把他自己的權柄給了他,而且這獸是死了,後來又復活了,因此,才吸引了地上的人去跟隨他。若是因為這獸曾死了而復活,便說先前有,如今沒有,以後又會再有,便有點誇張,因此,這句話應是與撒但也有關的。因為撒但比較可以是先前有,如今沒有,以後又會再有,這是因為撒但有一陣子,會被捆綁一千年,而後來又再放出來,但到了再後來,他就被扔在火湖中,永不能再作亂了。
比較啟1:18中所描述的基督:祂是那存活的,祂曾死過,現在又活了,直活到永永遠遠,並且拿著死亡和陰間的鑰匙。撒但是想學基督,用基督說過的話來形容他自己,然而,基督是永永遠遠活著的,撒但則是永永遠遠死亡的。因此,撒但無法用基督的話,去描寫他自己,但他卻用一些類似的話,就是先前有,如今沒有,以後再有等的話。然而這話沒有說出撒但的永死,因為他不把這說出來。他也沒有辦法拿著死亡的鑰匙,於是他就不說這句了。他是模仿基督,然而他只能學一部分的,也是斷章取義的,是模糊的言詞,這就是撒但騙人的技倆了。
七頭十角,都是代表王。不管是角是頭,都是王,所以一共有十七位王,而再加上後來出來的第八位,就是共有十八位了。然而他們不是同時出來的(10),他們也有先後的次序。而其中的十王,他們還未得國(12),只有在獸出來後,他們便突然冒出來的(12)。他們又要與羔羊爭戰,他們與獸一同抵擋神,用地上的勢力,去與天上的神抵擋。這雖然是愚蠢,卻就是人的光景,也是撒但的想法。撒但的想法,就是一直覺得,他可以用他的力量,去抵擋神,去勝過神。而跟隨他的人,也是如此的想法。今天在世上有這種想法的人,他們就是跟著撒但的思想的,就是認為人定勝天的,就是以巴別塔的建造,便以為自己可以通天的。然而羔羊必勝過他們,他們是必定失敗的。
而那淫婦呢,她最先是騎在七頭十角的獸上的,但到了最後,他卻被那十角、和獸所恨,而把之用火燒盡(16)。因此,獸是先利用宗教之名,去誘騙地上的人,到了成熟之時,獸便自立為神,不必再靠宗教了,這時,他便把宗教毀掉,自己成為神了。這也是撒但的本意,他很早就想成為神,他要自己高舉自己,他要靠自己的能力,成為神。他要從受造物的位置,變成為創造者。這就是撒但的野心,是不服神的表現。而在末後的日子中,他也是如此的想法,去聯合一切跟從他的人,一切受造之物,願意聽他的人,他都與之一同抵擋神,他全力最後一擊,目的是為了完成他的美夢,也就在這個時候,神把之除滅了。
一個不信神的人,他們是沒有盼望的。但宗教卻是撒但抓住了人的虛空,而給人的一個錯誤的目標及方向。撒但利用宗教去騙人,用虛假的盼望,去使人以為得到了答案,其實宗教不是人們真正的答案。宗教只是人們心靈上的鴉片,暫時給人一些假的安慰,然而卻反而使人遠離神。因此,假的宗教,是撒但利用的手段,使人有了這宗教的假象,便以為可以不要神了。這是撒但的第一步目標,是使人離開真神,而只得到假的宗教。
但撒但不以此為滿足,他的真正目標,是使人拜他,是使人以為他就是神。為達到此目的,他會躲在宗教的後面,藉著宗教而操控著人。例如他可以藉著交鬼,藉著算命,藉著天相星座等,去控制人的行動,達到人們以他為神的目標。然而這樣的控制,有時是間接的,撒但更想作的,乃是直接的控制,直接的讓人敬拜他,直接以他為神。因此,到了末世時,他便藉著敵基督的自稱為神,而使人直接拜他了。原來這就是撒但從古到今的目的,他就是想人拜他,他就是想人以他為神,因此,他才會利用假的宗教,去寵斷人心,之後,更自封為神,使人拜他。這是從啟示錄中,我們可以更可以看得到的撒但的技倆,我們更應儆醒,免得上了撒但的當了。

2009年9月16日 星期三

晨更分享:啟十六:1-7

2009/9/16 mercredi 啟十六:1-7
這是七碗的災的開始。這七碗之災,是開始於天上的殿中的聲音。這從天上的殿中出來的聲音,是代表甚麼呢?這時提到了殿,可能是指天上的聖徒,已經與主同在一起了,因為聖殿是神在聖徒身上的居所。這代表地上所剩餘的人,大都是逼迫基督徒、屬撒但的人了。神在懲罰不信之人之前,一般都是先把屬祂的人分別出來的。例如神在降十災給法老時,也只界定在埃及的土地中,而對於住在歌珊地的以色列人,則是給他們免除這些災難的。因此,若以前神是如此,現今神也會如此,而在七碗的災要降在地上時,可能地上的基督徒,即是在大災難中信主的基督徒,應該多數已被接到天上了。因此,這七碗之災,是神公義的判斷,是神專門對地上屬獸的人的懲罰。這可以從天使的對話中(5-6),便可以看得出來,這是完全針對地上拜獸像的人,以及那些曾逼害聖徒與先知的人,流他們的血的人而設計的。
這裡的災,其中從第二碗到第六碗的災,似乎與第二號至第六號的災相似,但比之更重了。神用的手段,對不信的人是愈來愈重的,而當神所施與的災,仍未最重時,人仍可以悔改的。神在懲罰中,仍是希望有人可以回轉而歸向神的;但若人的心,不因災難而軟化,反而愈來愈硬時,神所降的災也會愈來愈重,而且悔改的機會也就愈來愈少了。這就好像法老一樣,到了最後,心也硬了,這時便沒有悔改的機會了。因此,最後的七碗,似乎是純粹用來懲罰那些不信的人,似乎沒有很多的憐憫。因為這時,不論是海中的水,或是江河的水,與眾水的泉源,都變成血了。而上一次吹第二號時,只有海的三分之一變成血,沒有這一次的嚴重。可以想見,若人沒有水喝,其情形是很悲慘的。而神的懲罰,也是漸進式的,在懲罰中也隱藏了給人悔改的機會,這是神在公義中的慈愛。
這裡所描述的災,與埃及法老所受的災,也有類似的地方。神當初如何藉著十個災禍來懲罰法老王,以及藉著十個災禍來拯救以色列人,這時神也會藉著七個碗來懲罰地上不屬神的人;同時也要藉此而拯救屬祂的人。歷史常是重演的,人在歷史中,常是學不到教訓的。而神的作為及原則,也是不改變的。祂的公義,祂的作為,祂的行事方法,從古到今都沒有改變。那些屬祂的人,一定會蒙祂的保守的,在災難的日子,神會成為我們的避難所。但那些硬著心,不悔改的人、壓迫屬神的人的人,他們一定會被神所除滅的。
(2)這些屬獸的人,有獸的印記的人,他們這時又多了一個從天上來的印記了,這就是神給的惡瘡,是痛苦的印記,也就是說,有了獸的印記的人,其實是加上了一個痛苦的印記,而他們當初是不知道的,是不會如此想的。他們以為得了獸的印記,便可以得作買賣,便可以活了,但他們的選擇,是愚拙的,他們不只失去了屬靈的福,而且在地上也得不到安逸的,這真是何等的損失啊!
(5-7)神所給的災,不是沒有道理的,神所作的,都是因為人所作的,而對他們加以報應的。他們曾流聖徒與先知的血,現在神就把水及海變成血,使他們受到了該受的報應。神的公義,是跟據人的行為而定他的懲罰的,我們若願意人怎樣待我們,我們就要怎樣待人。神的判斷是公義的,也是按真理而行的。而祂的懲罰中,其實也隱藏著恩典,只是我們要悔改,才可以得到祂的恩典。

2009年9月10日 星期四

兩篇晨更:9月9日及9 月10日

2009/9/9 mercredi 啟十二:1-9
這裡所說的事情,是插入第七號與其後的事而寫的;也是從天上的角度,去看基督的降生,以及基督的得勝等等的事。故此,這不是在第七號吹響後,才發生的事;也不是按著地上的時間的排序而寫的,乃是以神的時間角度而寫。也就是說,可以是跳著而寫,例如生產後,很快便提到天上,這不是馬上的,而是簡略了一些時段;而大龍要逼迫那婦人,就是以色列民族,婦人卻逃到曠野,他便被養活1260天,這也不是基督升天後,便馬上發生的事,這是大災難的最後三年半的事。因此,聖經所用的時間觀念,有時不是人所用的時間觀念,聖經或會把只想要說的說出,不一定是緊連接著的時間。例如說到七十個七時(但九:24-27),也是如此,聖經把這七十個七分為三部分:即七個七、六十二個七、以及最後一個七。而這七十個七是量給猶大人的,不是所有世上的人的。而六十二個七與最後一個七之中間,卻有一大段時間,是教會的時間,在此聖經是跳過去而不說的。這是因為那七十個七是量給猶大人的,故神的角度只從猶大人的角度去看,便不說教會的時代了。因此,我們讀聖經時,要知道聖經的寫法,便會明白聖經所說的時間及重點,便不會混淆了。因為神是超越時間的,而且,祂的看事,有時是以主題來看,也可以從祂的預知來看,於是祂所寫的時間,有時會跳過了我們世人的時間,用祂的觀點來寫,這便不稀奇了。
這個婦人,應是代表以色列整個民族。她有十二星的冠冕,這就是十二支派。在這裡,聖經說她懷了孕,準備要生一子,就是主基督。其實以色列民族有很多歷史故事可以說,但這裡只說一項,就是懷孕生子,可見基督的出生,是神揀選以色列人的最重要的原因,而以色列的任務中,最重要的就是要生出基督,這是神看為最重要的。而天上的大紅龍,尾巴拖拉著天上星辰的三分之一,這就是墜落的撒但,他把天上的天使的三分一帶走,這就是撒但的墜落。而這是天上一件很重要的事,這事是有關神的旨意的成全的原因,若沒有天使的墜落,也就不必基督後來的出生了。故這裡所描寫的,都與神的永世旨意的計劃有關。之後,大龍要想把基督殺死,然而基督後來確是死了,但基督的死,卻反而是打敗撒但的武器及原因,這卻是撒但所不知道,也預料不到的。而基督的復活,更是成為祂要用鐵杖轄管萬國的基礎。因此,這是天上的爭戰,這個爭戰,不是面對面的肉博戰,而是神用祂的智慧,來處理撒但墜落的事;是用基督的寶血,來打敗撒但,使他無言以對。是使用撒但不明白的方法,來打敗撒但。是神高度的智慧,讓基督在十字架上,打敗了仇敵。
撒但也想到要報復,就是在最後的三年半時,他被摔到地上去了(9),這時的撒但,便去逼迫那男孩子的母親,就是那婦人,而這婦人,就是以色列民。因此,在最後的1260天中,就是三年半,是撒但面對面要逼迫猶大人的時間,若不是神的保守,他們是不能活的(參6)。
若從天上的這幅圖畫來看,我們便知道,其實神的旨意之出來,是與撒但的首先墜落有關的。因為這個墜落,神就定了祂的旨意,創造了人類,也命定了基督,成為人類的拯救,而藉著基督及教會的順服,把撒但的罪定了,而藉著教會,也讓天上執政掌權的,可以得知神的智慧,也讓撒但無話可說,而被神丟在火湖中。神雖然有能力,可以馬上懲治撒但,把之去除;但神不用這法去懲治撒但,而是把神的公義及慈愛,同時彰顯出來,使撒但的滅亡,是心服口服的。也藉著教會,顯出撒但的罪,及神的智慧,這是讓撒但服在神的權柄下,而不只是用強力的方法而已。

2009/9/10 jeudi 啟十二:10-17
撒但本是在高天之上,然而因著他的驕傲,他要與神同等,因此,當初當他犯罪時,他與跟隨他的使者便被摔到半空中(參弗六:12)。到了末後的日子,就是這裡所說的時候,撒但又再被摔一次,就是再從半空中摔到地上來了(9-12)。這應是大災難中,後三年半中的事了,也就是大災難的後半期了。啟示錄從第四章起,便說到有關大災難的事,就是地上的最後七年的事。有時以天上的角度來看,有時又說到地上的情形;有時又插入地上的一些圖畫等,故此次序有時會有重覆的。而說完七年的事後,當然也說到之後的基督的再來,其後的千禧年的事,及永世的事了。
這段說到大龍,就是那古蛇的事,所用的篇幅算是多的。這說明神在創世以前所發生的一件重要的事,就是撒但的叛變。這是天上的一件大事。而當撒但叛變後,神沒有馬上懲罰他,而是用其他的方法去「勝過」他(參11)。當撒但犯罪後,神若要馬上殺滅他,是沒有問題的,但神要用得勝的方法,去勝過他。就是再創造人類,而人類失敗後,神又在基督裡創造一個新人,因著羔羊的血,和新人所表現的生命的道的見證(11),這時神便勝過撒但,而不只是殺了他而已。也就是說,當撒但不順服神時,神就創造一個順服神的教會,就是在基督裡的新人,讓撒但看到教會的榮耀,以及神百般的智慧(參弗三:10),而這個順服的教會,比照撒但的不順服,便把撒但比下來了,使他口服心服地無話可說,而自認失敗、被勝過了,就是在新人的得勝中自動消滅了。因此,神不是用暴力殺了撒但,乃是用愛及公義服了撒但,勝了撒但,這是神對付撒但犯罪的重點,在這一章中可略見端倪。
撒但先從高天摔到半空,再從半空摔到地上,這表示他一直的墜落,也一直的不悔改,一直與神作對,愈演愈烈,而到了最後的三年半,他知道自己的時間不多了,他不是悔改,而是更加的在地上作惡,去逼迫那生男孩子的婦人,就是以色列人,以及一切的基督徒(17)。因此,撒但是垂死掙扎,永不悔改,這也就是定他罪的地方,而神所用的方法,不是直接與他鬥,乃是藉著神的兒女,而與他鬥,而弟兄勝過他,是因為羔羊的血,和自己所見證的道。
羔羊的血,是保護,是遮蓋,是滿足神的公義,讓人可以得到神的生命。這代表人的悔改,人的轉向。而自己所見證的道,是代表順服的生命,願意為神的生命,因著這個順服的生命,就勝過了撒但的背叛及悖逆的生命了。而弟兄的得勝,就是神的得勝,就是神所作的,在永世所定的旨意。因此,神的旨意,不只是要創造一個新人,使人可以享受基督的豐富;而且要藉著教會,得勝撒但,見證撒但的不是,而藉此解決了撒但犯罪的問題。撒但最後的滅亡,是滅在自己的罪中,是自己走上末路的。這其中彰顯了不只神的公義,而且是神的愛、神的智慧及祂的大能。使天上一切執政的,看到了神百般的智慧。
(12)諸天和住在其中的,都應當快樂。那住在其中的,是指誰呢?比較可能的,應是天使,較少的可能,是其他的非天使的生物。神在創造人類以先,就創造了天使,而天使應是在天上的。但當撒但敗壞後,似乎不只是影響到在地上的人類,而且也顯響到天上的天使,似乎有撒但的存在,連住在諸天的天使也不快樂,也有一個欲除之而後快的感覺。這似乎表示撒但不只在攪擾地上,也在攪擾天上的秩序。
(13-17)這後三年半的日子,撒但所作的工作,有兩個重點,一是與以色列人為敵(13),二是與其餘的基督徒為敵(17)。而17節所說的其餘的兒女,到底是指誰呢?這是婦人的兒女,而婦人一般認為是指以色列人;故最簡單的解釋,就是指信主的以色列人。但加拉太書也提到真以色列人(參加拉太書三:29;四:28),是泛指一切信主的人。因此,這些信主的人,也可以是外邦人的。所以,若是如此,這裡所說的兒女,就可以指一切的基督徒,包括以色列人或是外邦人了。也可見這時地上仍有不斷信主的人,是神在大災難中,拯救的人。因此,大災難從某一個角度來看,對人是不好的,但其實它可以使人更親近神,得以認識神的。而在末世時,由於撒但已直接摔到地上,那更是激烈的戰爭,是人要選擇神或撒但的掙扎戰,也是人生或死的戰爭。這時,順服撒但的,可能可以暫時得生,但其實到了最後,卻得了永死;而不順服撒但而順服神的,似乎要馬上殉道而死亡,但其實他們得到的,卻是永遠的生命,這就是那時的情形了。

2009年9月8日 星期二

晨更分享:啟十一:11-19

2009/9/8 mardi 啟十一:11-19
這兩個見證人,從頭到尾都是在神的手中的,他們是為神所用。他們的一生,是傳道,他們有神給的權柄及能力,用神跡奇事印證福音,目的是使人信主。雖然他們後來被殺了,但他們的死,也是在神的掌管之中。而他們的屍體,雖然沒有入墳墓,也給全地的人觀看了三天半;然而,他們卻在三天半後復活了。而由於全世界都在觀看他們的屍體,當他們復活時,便成為美好的見證了。也就是說,全世界的人,都可以看到了他們的復活及升天,這樣的見證,加上那城的地震(13節中的城是單數),再次印證了神的手的能力,於是便使人恐懼,歸榮耀給天上的神(13)。
這兩個見證人復活了,而且可以馬上到天上去,不必再在地上受苦,這是一個得勝的基督徒,是得勝的見證者,是神在大災難時,可以使用的人。由此可見,大災難中,還是有人被神所用。神仍是顧念地上的人,而啟示錄這一卷書中,其實就是描寫最後七年的事,也就是大災難的情形。可見神很關心這七年的事。而這七年,也是神的計劃中,一個很重要的部分,它的目的是為了審判,但也更是為了拯救。不只是拯救猶大人,完成神的計劃,而且也更是為了拯救外邦人,使地上的人經歷過大災難後,可以有更多的人歸向神。故此,大災難是神的計劃中很重要的一部分,他把地上的人分開了,一部分是屬神的,而另一部分則是屬撒但的,而在這極大的災難中,所有信主的人,都是真基督徒,再沒有不冷不熱的基督徒了。
因此,大災難表面是可怕的,但其實它是神的計劃中,一個必要經歷的過程,也是重要的過程,是讓神的心意成就了,是讓世上的國,成了我主及主基督的國,基督要作王,直到永永遠遠(15)。這最後的七年,不是劃給基督徒的,乃是給猶大人的,因此,教會是可以在七年大災難前被提。雖然如此,神也在這七年大災難中,拯救仍活在地上的人,也不斷的讓人可以得救,而有些人殉道後,便可以與神在一起,有些人殉道後復活升天,就如這兩個見證人一樣。這時候地上所充滿的,都是神的能力,以及鬼魔的攪擾,是一個很大的屬靈爭戰的環境,地上的人所面對的,若不是神的能力,就是鬼魔的能力。他們所選擇的,不是死亡就是永生,好像再沒有時間去考慮中間的路線了。當神的國快來到前,神也極力作工,務使更多的人可以認識祂,而同時撒但也不甘示弱,他也努力作工,使人與神為敵,這就是末後的光景,是一幅面對面的肉博戰的畫面,是刀刀見血的,也是生死決擇的環境。
(13)這城應是耶路撒冷(參8),是他們死的地方,也是他們屍首被觀看的地方。這城的地震,帶來了七千人的死亡,然而很希奇的,有這麼多的人死亡,卻沒有人埋怨,而其結果是帶出恐懼,以及歸榮耀給天上的神的光景。可見大災難中,是常有可怕的事情發生的,但這些可怕的事,最終的目的,卻使人看得到神的作為,而歸榮耀給神。現今我們很少能從我們所遭遇的事件中,直接看到神的手,但大災難時期,卻是幾乎凡事都可以讓人看到了神的作為,因為那時將來很多奇特的作為,是一般的時候看不見的。而當人看到了這些特殊的事時,他們馬上知道是神作的,這是當時的一個現象,是與現在不同的。
(15-18)這是最後一支的號了,是完成的號,是基督要作王了。這是神永世的旨意,是神在創世以前就命定的。神的旨意,其實只有一個,就是教會與基督一同作王,讓我們分享神的愛,分享祂的一切豐富。而那些不要神的人,包括撒但及他的使者,以及跟隨他的人,都一同滅亡。
(19)天上的殿開了,約櫃也在其中。原來天上還有殿的,還有約櫃的。那天上的殿作甚麼的呢?約櫃又是作何用呢?天上的殿,應是代表眾聖徒的身體,是基督的新婦。因為哥林多前書說,我們的身體是聖靈的殿,而神居住其中,也就是說,神與我們同在,神永遠住在我們中間。而與神同在是好得無比的,這時的基督徒,應是已完成了審判,而得以讓神住在我們中間,因此,才在這時出現了聖殿,表示神要永遠與屬祂的人同在。而這時也出現了約櫃,約櫃內是有十條誡命的。故約櫃是代表神與人的立約,這立約本是西乃山的約,而西乃山的約是律法的約,這約在舊約時人不能遵守。然而這約櫃在這時出現,這表示基督的血及生命,使我們可以完成這約,而神的公義也因基督的血,得以滿足了。故此,這殿及這櫃的出現,是表示神的慈愛及公義,神的公義滿足了,祂的慈愛就可以完全無阻的,向屬祂的人施展了。

2009年8月30日 星期日

晨更分享:啟六:9-17

2009/8/30 dimanche 啟六:9-17
這段是說到揭開第五及第六印的情形。這時已是開始了地上的大災難,是普天下人受試煉的時候(參3:10),也是教會被提後的地上的人,要受的審判。而這些教會被提後地上的人中,因著大災難,也就有人歸信神的,但這些人卻被其餘不信的「地上的人」逼迫(10),因而殉道。這些人便祈求神給他們伸冤,然而神仍未馬上伸冤,仍要等一段時候。為何要再等一段時候呢?這些殉道者的血,不是白流的,在任何時候,殉道者的血都不會白流的,他們的血是有功效的,因著他們所流的血,又再會有人歸信主,因此,神在等甚麼呢?神若在等候,一定是祂要等候人得救,等候可以接受祂的恩典的人。也就是說,還會有人得救的,而這些得救的人,就是一同作僕人、及他們的弟兄。然而由於他們是處在一個惡劣的環境中,他們得救後也馬上受逼迫而被殺,這些被殺的人,數目滿足了,得救的人數夠了後,神才會把地上餘下的不信的人,用災難來審判他們的。從另一個角度看,神是等到真的再沒有人悔改了,其餘的人都硬心了,神才會把最後的審判,臨到地上的人的。若可以拯救時,神還是會再拯救人的。
從這一點我們可以看出,第一,大災難的目的,不只是為了懲罰地上的人,也是藉此而再拯救一些人,尤其是猶大人,最後他們要全家得救。而大災難來到前,基督徒已被提了,因此,神的憐憫是臨到已信的基督徒的。第二,大災難時仍有很多得救的人,他們在惡劣的環境中信主,而當時的環境,似乎是容不下信主的人,他們在信主後,很快便被殺,但他們的血不是白流的。由於他們的被殺,更多的人會信主,而神就是要藉著大災難,滿足得救的人數,使更多的人因而得神的救恩,不只是大災難,也是殉道者的血,會使人認識神,相信主。第三,這些殉道而死的人,他們的死是比起其他的人更有意義,其他的人是在刀劍、饑荒、瘟疫、野獸等情況下而死的,這些人可說是白死了。但殉道的人的死,卻帶來更多人的得救,他們的見證,是有影響力的。因此,神藉著大災難使人信祂,也藉著這些信祂的人的殉道,而拯救更多的人。
因此,從第五印所描寫的,我們略略知道,神給大災難給地上的人,除了審判外,更是為了他們的得救。神藉大災難,使得救的人數滿足,添滿了得救的人後,祂便會降臨地上了。而也由於這大災難是為了不信的地上的人,包括不信的猶大人而設的,因此,教會可以避免這大災難;而在地上的人中,有人信主後便殉道,而這殉道會造成更大的見證,使更多的人信主。所以,在大災難中,神仍留心察看地上的人,知道有那些是預定得救的人,而仍然作拯救的工作,可見在大災難中,神仍是有憐憫的,仍是在尋找那些屬祂的人。祂的慈愛,是從未有間斷的,只是對那些不悔改的人,祂的公義也就不得不臨到他們了。
(11)這些人的死,其實是安息,他們表面上是死亡,是不幸;但其實是安息,而因著他們的死,他們可以免去在地上繼續的大災難。同時,因著他們的死是一種安息,於是見證了死亡的不可怕,而帶出其他殉道的人,願意跟隨主。因為在這惡劣的大災難的環境中,其實殉道的死、殉道所帶來的安息,是最好的結果,因為既可避免世上的災難,又可成為其他人的見證,更可以得到天上的賞賜,這是當時地上的人最好的路。而不像第六印中的人的路,他們的路是要山和巖石倒在他們身上,這樣的死,是可怕的,是沒有價值的,是不信的人的路。
第六印是整個天象的改變,地球及天空,發生了前所未有的環境改變,這應是神的手的干預。這時地有大地震,也因著大地震,而使山嶺海島挪移離開本位。這時確是很恐佈的光景,因為人一般是以為大自然是不會改變的,是永恆的,是有一種規律的,而不信的人,甚至也因此而拜天象的。然而不信的人不知道,大自然是神在管理的,是神給了大自然一個律,它才可以如此運作的。一旦神把這律拿走,大自然就可以改變了。而在末後的日子中,神要顯出祂在大自然中的掌管,因此,便使這一般的律改變了。這時,日月星及地球都不一樣。人們以前所敬服的自然,都改變了,這使得人們警覺到神的能力,也看到了自己的罪。這時人們的反應大多是求死(16-17),而不是悔改。其實他們是知道自己的罪的,也認識了坐寶座的大能者,然而他們整體的反應,多是不悔改,(或者應該有一少部分人可以悔改吧,但整體而言,地上的人似乎偏向於不懂得悔改的樣子。)而只知道將要得的懲罰。
若一個犯了罪的人,不知道神已為我們安排了救恩之路,他是沒有盼望的,他在這樣的災難中,只有死路一條,而他們的選擇,只有如何死而已。也就是說,他們希望是巖石及山倒在他們身上,而不是見神的面後的死。他們害怕見神的面,比害怕死亡還大。可見一個犯了罪的人,見到神時,是何等可怕的。感謝神,神對我們犯了罪的人,開了一條恩典的路,對比這些不懂救恩、不知道路的人、害怕見永生神的面的人,我們真是要何等的感謝神,讓我們認識到祂的慈愛,使我們不只免去害怕,還可以享受祂的榮耀及喜樂,真是天淵之別,我們應如何感恩呢!

2009年8月29日 星期六

晨更分享:啟六:1-8

2009/8/29 samedi 啟六:1-8
七印終於要揭開了。七印是神的旨意要成全的過程,這七印似乎是審判的時機,也是地上的大災難的開始。神的旨意與大災難及審判,有何關係呢?原來神的慈愛,是與神的公義有關的;神的慈愛,是在神的公義之根基下而給予世人。然而慈愛的給予,必須先滿足神的公義,神不能在忽略公義之時,便即給予慈愛。當天使長犯了罪,變成了撒但;以及人類犯罪墜若後,神雖然很想給予人們百分之百之慈愛,但神對公義之要求,亦是百分之百的,不能因為有慈愛之給予,便可以將公義減少的。若人不悔改,是沒有辦法接受神的慈愛的。倘若人悔改,神就因著基督的寶血之故,神的公義就可以滿足,人才可以接受神百分百之慈愛。因此,審判及患難,其實是神的公義之表明,是因為人類犯罪墜落後,才有的附加品。是顯出神的公義的要求,要人覺得神不只是慈愛的,也是公義的。但神的公義中,其實是說明了神的慈愛,讓人知道,若人滿足了神的公義,人即可馬上接受神的慈愛。而人若悔改,這就滿足了神的公義,因為基督已為我們付上了罪的代價,滿足了神的公義的要求了。因此,這七個印的揭開,其實就是神公義的彰顯,是神的「準審判」。所謂準審判,就是開始了審判,但仍有提醒的味道,仍有機會給願意悔改的人,可以從審判中認知神的公義的要求,而悔改歸向神,而得著救恩。因此,地上七年的大災難,主要是為猶大人而設計的,目的是希望他們全家得救;但也是給外邦人一個機會,讓他們可以在災難中認識神,使得救的人可以增加。
此外,這七印也是為了對撒但的審判而鋪路。神即將審判不悔改的天使,但神藉著這「準審判」,宣告神的審判開始,目的之一也為了拯救更多的靈魂。而撒但也一定會傾全力對抗,因此,這審判愈發顯出撒但的罪,使願意悔改的人,與撒但成為對比,而基督藉著大災難,使人悔改,正好定了撒但的罪,使撒但得到最後的審判,這是基督在十字架上得勝的結果,在審判撒但的事上,顯出撒但的不悔改,及得不到憐憫。故七印中充滿了審判,其實這是對撒但的計劃,是神一方面要拯救人,一方面要打敗撒但,審判撒但而作的。兩相對比之下,在大災難中,撒但不只不悔改,而且更傾全力反抗;而部分的人,卻願意悔改而歸向神,這就定了撒但的罪了。因此,七印是包括了神對祂的創造,救贖,撒但犯罪,人類犯罪等問題的解決,是神旨意的成就,而這旨意的成就,只有基督十字架上的工作,是最重要的關鍵,因此,也只有祂配得揭開這書卷。
第一匹馬,是白馬。白馬上騎的,是拿著弓而沒有箭;有冠冕賜給他,他勝了又要勝。這可以代表假基督的出現,到了最後的七年時,假基督出現了,而在前3年半中,他與各國定下和約,這就是假和平。他是要勝,但又似乎以和平的樣子出現,這就是有弓而沒有箭的意義。他有地上的冠冕,但這冠冕與基督的冠冕不同(參啟19:12),他要模仿基督,他要在地上作王,然而他不能忍耐,他的假和平不能太久,他的戰爭的本質,很快就會顯露出來的。他的白色的外表,很快就會變成其他的顏色的了。
第二匹馬開始,世上就亂了,假和平便終結了。這匹馬是紅色的,可以代表流血。這時便有戰爭出來了,各人彼此相殺。原來從古到今,人類的戰爭幾乎從未停止過,人類只會用戰爭解決問題,於是戰爭產生戰爭,於是彼此殺害便不止息了。人類的和平,其實只是假的和平,不能維持太久的,白馬很快就變成紅馬出現的。隱藏在人類心中的血惺,才是真正的戰爭引子呢。
不只有戰爭,而且有饑荒。戰爭時常伴隨著饑荒、以及瘟疫而來的。當戰爭出來時,物質便缺乏,人們便找不到糧食,生活便不好過了。油和酒不可躇蹋,這可以代表戰爭來了,人們應養成一個節儉的習慣。平時人在物質豐富中,已養成了奢侈的習慣,到了戰爭時,便不易改回來了。但這句也可代表,雖然很多人都在貧窮中,但仍有一些富人,是在躇蹋食物的。
第四匹馬是灰馬,他是死亡的代表,他把因著戰爭、饑荒、瘟疫、野獸而死的人,把之放在陰府中,而這些人類,竟有四分一之多。因此,這審判是嚴厲的,若不能馬上悔改,便只有死亡一路了。因為在後三年半中,死亡是隨時臨到的,而且機會是很高的。感謝神,我們因著信祂,也因著祂的大憐憫,得以不必經過大災難,而直接接受祂的憐憫及愛。而地上的大災難,是祂為猶大人,以及未信主的人而預備的,但目的也是希望人可以得救,也間接審判了撒但的頑梗、剛硬不悔改的表現。

2009年8月28日 星期五

晨更分享:啟五

2009/8/28 vendredi 啟五
這一章是出現了羔羊了,是說到一本裡外都寫著字的書卷,用七印封嚴了,沒有人能夠打得開,只有羔羊有這個資格,因為祂曾被殺,用自己的血從各族、各方、各民各國中買了人來,叫他們歸神。那這書卷是甚麼呢?為甚麼沒有人可以打開呢?為何基督又可以打開呢?裡面寫的又是甚麼呢?這是值得我們思想的。
這書卷是坐寶座的右手中拿著的,裡外都寫著字,因此,這應是一個約,或是神所頒給人的約,或是神創世以來的旨意。就如摩西頒給以色列人的石板,裡外都寫滿字一樣。這約應是神永恆的旨意,而神的旨意,就必與祂的性格有關。神的性格,就是愛,而且這愛是完全的愛,完全的愛就是加上公義的愛,是以公義為根基的愛。神因為有愛,所以要把祂的恩典賜給人們,要人可以一同分享祂的豐富,祂的愛。然而神的愛的分享,因為人的犯罪,有所攔阻而不能到達人類,因為神也是公義的,斷不能以有罪的為無罪。因此,這愛不能達到人類,主要是因為人的罪,是因為人沒有這個資格,去領受神的愛。神要把恩典及慈愛給人,但人因為犯了罪,便不配得神的恩典,於是神在創世以來的計劃,就受阻了,就不能達成了。神想要給人恩典,但人類中沒有一人配得這恩典。這就是為何約翰哭的原因,因為神如此偉大的恩典,卻不能達到人前,人白白失去了這恩典,是何等可惜的呢!
然而有一位中保耶穌,祂曾被殺,祂曾為了世上的人,而流出自己的血,因此,祂用祂的血買贖了世界各國的民,叫他們歸向神。沒有人有資格得到神的恩典,但現在基督替代了我們的罪,因此,我們便可以因著基督,而有資格了。但這書卷不是我們直接去拿,乃是基督去拿,因為祂是中保,祂可以在神的寶座前,把書卷拿了,把這印拆開了,把這恩典帶出來了。祂是代替我們,也就是代替全人類,把這個神的計劃完成了,把這個創世以來,神的旨意成就了;也把祂的恩典拆開,而使人得以享受神的慈愛,使神的恩典毫無阻攔的達到人們,而且是全世界的人們。
因此,這書卷是神的計劃,神的約,是神為了全人類而給人的恩典。然而這計劃因為人的犯罪,而有了阻攔。神的慈愛,因著祂的公義未曾得以滿足,而不能直接的給予世人。因此,恩典固然是好,但在天上、地上、地底下中,卻沒有一人能展開、能觀看那書卷的,因為沒有一個人是配得展開及觀看的。這是在沒有基督的救贖前的光景,是人們犯罪的結果。沒有人能展開,能觀看,這代表這恩典是沒有人可以領受的,是沒有人配得到這恩典的。若真的沒有人可以展開,可以得到這恩典,那真的是值得約翰大哭一場的了。
(5)然而,現在只有一人可以配開它,這就是猶大支派中的獅子,就是耶穌。長老的形容,似乎是從耶穌是人子的地位而說的:第一,長老說祂是猶大支派中的一人(5),是十二支派中的一派;第二,這時的耶穌,是站立的(6),而不是坐在寶座上的耶穌。因為若祂以人子的身份時,祂就暫時不是被高舉後的耶穌,坐在父神右邊的耶穌了。可見這些的形容,就是以人的角度去說的,讓我們知道基督是道成肉身,以人子的身份,去救贖我們,而不是在寶座上下一個命令,便成就救恩的。
這表示神找到了一個人,他成就了神的旨意,也滿足了神的公義,因此,他就有資格去得到神從創世以前,就預定要給人的福。而也因為祂以人子身份,去滿足了神的公義,就把神的慈愛完全釋出。也因著祂無限的生命,祂一人死了,就可以替眾人得贖,於是祂就可以買了世界各方各族的人,叫他們可以歸於神(9),成為神的國民,作祭司,歸於神,在地上執掌王權(10)。也就是說,是耶穌解決了這個問題,揭開了這個印,打開了這書卷;而打開了書卷,就表示書中所寫的,可以得以應驗了。這就是神創世以來的計劃,是在天上有一個人,祂成就了這計劃,把人類的問題解決了,把神公義的問題滿足了,於是神的計劃便可以完成了。否則,人類只有一條路,就是公義的審判,就是被定罪,永遠與神隔離,而不配得神的恩典了。
因此,這一章是從天上的角度,去看神救贖計劃的完成,是神安排了基督,去完成神的計劃,把恩典釋放給人們。故此,第四章是讓我們看到了神的創造,而這一章是讓我們看到了神的救贖,尤其是基督的工作,祂是關鍵的人物,沒有祂,便沒法完成神的旨意,便沒法使人享受神創世以來,要給人的恩典了。這時的敬拜,便是以救贖為主題,把榮耀歸給三位一體的真神了。

2009年8月27日 星期四

晨更分享:啟四

2009/8/27 jeudi 啟四
這一章把我們帶到天上去了。以後我們所看到的,都是從天上來看事了,不論是從天上看天上,或是從天上看地上,都以天上為準了。平時我們看事,都是站在地上的角度來看的,但這時,地上的教會,已被提了,於是焦點便集中在天上了。天上的一幕,是我們平時很少注意的,但其實一切的事情,都應從天上的角度去看,如此我們才可以看得更清楚。此外,在第四章後,便沒有再提到地上的教會了,而且當約翰要上到天上去的時候,他聽見好像吹號的聲音(1),這是教會被提的一個吹號,是基督再來時的號聲(帖前四:16)。因此,這裡應是教會被提的預表,因為在此以後,我們所見到的,也都是天上的情形,至少是與天上相通了。若從這一點來看,教會應在災難之前就被提,免受大災難之苦,這是指得勝的教會而言的。
第四章主要是集中在神的創造這方面的讚美。神創造了天使,也創造了人類,而這裡的四活物,應是代表天上地上一切的活物,包括天使在內,甚至應該可以包括人類吧。而其中的二十四位長老,應是得勝的基督徒(人類)的代表,也就是說,神的心意是在人類中。若四活物包括了人類,則這二十四位長老,便是從受造物中出來,更是顯突出神的救贖中的計劃。而若四活物中也包括人類,則神把二十四長老放在寶座周圍的座位上,其數目比四活物還多,這更可以證明,神的計劃是在人身上,人才是神創造的主角。
這裡的四活物,是有六個翅膀(8),這與以西結的四活物的四個翅膀有別,但與以賽亞六章的撒拉弗的六個翅膀一樣。似乎翅膀是可以有不同的數目的,而以賽亞的六個翅膀,兩個是用來遮臉,兩個是用來遮腳。而以西結的四個翅膀,其中兩個用來遮體。若舊約時有四翅膀,新約時變成六翅膀,這表示遮體的翅膀多了,也可能表示愈來愈謙卑了。當我們敬拜神時,我們的己是謙卑的,是隱藏的。我們的敬拜,不是顯露自己的偉大,而是表現自己的卑微,因此,愈敬拜的人,便應該會愈謙卑,這是敬拜後的結果。同樣地,當我們服事主時,我們愈服事便應會愈謙卑。若一個人愈服事主後,反而愈驕傲時,那他的服事是有問題的,他就不是服事主,乃是服事己而已。
(8-11)這是寶座前的敬拜,是二十四小時,畫夜不斷的敬拜。這不是很煩的事嗎?我們現在不習慣如此,因為我們與主的關係太疏遠了,因此,我們沒有與神有很多的互動,便覺得不可思議了。然而,當我們在天上時,我們的敬拜,就等於現在我們的呼吸一樣,是很自然的事,是理所當然的事。而呼吸也不必用氣力的。原來,我們在地上畫夜都要呼吸,都不能停止,然而有一件事不比呼吸不重要,就是敬拜。原來地上的敬拜,也是等於呼吸一樣重要的,若我們能把敬拜看作呼吸一樣重要,而如保羅的教導一樣,要凡事謝恩,不住的感恩,那我們的生活,便過得如同在天上的一樣了。
(9)這裡的敬拜,是由四活物帶領,然後二十四位長老跟著做。在天上的四活物,是很習慣天上的敬拜,這敬拜就如他們的呼吸一樣;然而從地上上去的二十四長老,則跟著四活物而學習。而四活物的讚美之詞,是與神的創造有關,因為四活物所體會的,乃是神所賜的創造的生命,他們沒有經歷被救贖的恩典。因此,他們的讚美,是集中在創造這方面。然而對於得贖的我們而言,我們的敬拜及讚美,是應加上救贖這一部分的,因為救贖的恩典,對我們而言,那是再造的恩典,是第二個創造,是更值得我們感恩的地方。

2009年8月26日 星期三

晨更分享:啟三:7-22

2009/8/26 mercredi 啟三:7-22
這裡也說到兩個教會,一個是非拉鐵非教會,一個就是老底嘉教會。非拉鐵非教會,是一個沒有被責備的教會,而老底嘉教會,則是一個一無是處,沒有被稱讚的教會。非拉鐵非的教會,應是一個傳福音的教會,而這個教會因為傳福音,所以促成教會的熱心,也使他們同心合意的遵守神的道。啟示錄中有兩個教會,沒有被主責備,一個是士每拿教會,一個就是非拉鐵非教會。士每拿教會,是一個在苦難中成長的教會,而非拉鐵非是一個傳福音及彼此相愛的教會。原來苦難及傳福音,會使教會在神的道中成長,會減少很多不必要的世俗問題。苦難是可以使教會內部的生命得以煉淨,而傳福音的教會,則是把內在的生命活出來,使人可以看到生命。因此,一個教會若要得神的喜悅,有兩條路是指出來的,一是苦難的煉淨,二是傳福音的行動。
(8)這一節可以如此翻譯,「你雖有一點力量,也仍遵守我的道,沒有棄絕我的名」。原來非拉鐵非教會的處境,不是在豐富中,也不是在好的環境中,才去完成傳福音的使命的,他們是在沒有的光景中,靠著主而完成神的使命的。因此,一個人若要完成神的使命,不是靠好的環境,不是在容易的環境中,才可以完成的,乃是靠著主的力量及恩典,我們即使在任何環境中,也是可以完成神的使命的。反之,老底嘉的教會,是在環境很好之中,是在富有的環境中,然而好的環境,反而使人不易在屬靈上長進,反而成為不冷不熱的教會而已。因此,一個不能完成使命的教會,不能怪環境,因為環境的好壞,並不會使教會不長進的,反而是人的心志,人對主的忠心及信心,一個願意遵守主的話的心,才是使教會能完成使命的重要因素。
(10,11)這裡是說到主再來之前,會對普天下的人施行試煉,而教會若遵守主的道,就可以免去這試煉。這試煉是指甚麼呢?由於這裡說的,是普天下人受的試煉,那就不是指教會所受的試煉,而應是指大災難。大災難本是劃定給猶大人的最後一個七,但由於非基督徒在最後一個七時,仍然在世上,因此,普天下人便也與猶大人一樣,接受大患難的臨到了。而基督徒由於教會在災難前被提,因此最後的七年,便不在世上,便可以免去試煉。因此,一個活在神的道中的教會,就可以免除大災難的試煉了。
(12)這是屬靈的殿的柱子,不是世上的房屋的柱子。原來非拉鐵非這城,曾遭遇過大地震,全城都毀壞了,因此他們對地震害怕,也對地上的房屋沒有信心。但天上的房屋,則是堅固的,而若我們是得勝的,我們會成為天上的殿的柱子,成為不會被地震、及世上的事物震動的房子中的柱子,這也代表我們若遵守真理,我們將是這個社會中,作中流抵柱的人。
(15-18)老底嘉的教會,是一個不冷不熱的教會,他們是看不見自己的問題的,他們以為富足,其實是樣樣都缺,在屬靈上是無知的,是貧窮的。他們沒有經過火煉的試探,他們也沒有好的行為(沒有白衣)。因此,他們缺少了苦難的經歷,也沒有活出好的行為來。苦難的經歷,是在特殊時期的生命見證;而白衣的行為,則是一般時候的行為,是日常生活中的見證。他們既缺乏一般的日常見證,又沒有苦難的熬煉,因此,是一個有道理、卻沒有行動及見證的教會。而更重要的光景,是他們不知道自己的問題,沒有屬靈的眼光,看不到自己的光景,反而是看到了自己的豐富。這是完全相反的看見。
為何有完全相反的看見呢?若一個人所見到的,只是世上的虛假現象,只從世上的角度去看,那他一定是看成相反的。只有懂得從屬靈的角度去看事物的人,他才會把真實的光景看得出來。因此,主要他們去「買」三樣東西,以解決他們的問題。去買就是付代價,就是付屬靈的代價。他們是一個很富有的城市,然而他們不懂得買屬靈的東西,不願意付屬靈的代價,去追求主,去追求屬靈的事物。於是他們只是在世上富有,但在基督裡是貧窮的,因為他們不願意付代價。
不冷不熱的人,就是有口無心;就是有道理,但活不出真理的行為;就是沒有經歷,沒有生命的成熟及穩定;那是半調子的東西,是未熟的餅,是沒有味道的,是膚淺的。一個冷的人,或會有一天知道自己的問題,而可以悔改;但一個不冷不熱的人,他不是沒有,卻是不夠完全,他便很易以為自己是有,便不再熱心追求。因此,有時一個全冷的人,比一個不冷不熱的人,更易看得清自己的狀況,而有機會悔改;但一個不冷不熱的人,卻看不到自己的真實光景,以為自己發了財,一樣都不缺,這便攔阻了自己,失去了省察及悔改的機會了。
(19)神的管教,是因為神的愛。我們除非感受到神的愛,否則人在不冷不熱的狀態中,是很難悔改的。而人若不能經歷苦難,也不易看到自己的真實光景。因此,神常用管教的方法,就是患難而使人看得清自己的光景,故苦難常是有益的。
(21)與主同坐在寶座上,是一件何等榮耀的事啊!我們是否有這個渴望,是否可以從不冷不熱中出來,為主發熱心,主動的悔改,作主所喜悅的事,得到祂的獎賞呢?

2009年8月25日 星期二

晨更分享:啟二:18---三:6

2009/8/25 mardi 啟2:18-3:6
這裡說到兩個教會,一個是推雅推喇教會,一個是撒狄教會。這兩個教會都有問題,不能完全的行在真理中,這可見教會似乎是很難完全的。我們雖然有主所賜的生命,但我們也仍活在世界上,而我們也有肉體的生命,而肉體的生命,是與世界的一切供應相合的,這就是我們產生問題的原因了。若不是常在主的話中,常與主同行,了解祂的旨意,我們確是不易勝過撒但的引誘的。若是七個教會中,五個教會都有主的責備,我們就當更加儆醒,也應為自己的教會常作儆醒,作為教會的守望者,知道神的心意,謙卑的求告祂,以持守真道,行出祂要我們行的。
(19)主知道:主知道我們的一切,包括我們的行為,我們的思想,我們的品德等。主的知道一方面是我們的安慰,另一方面也是我們的警惕。因為主知道,所以我們為主所作的,祂一定紀念,祂不會忽略我們所作的,而會記在祂的簿子上的。然而,我們所作的一切不合祂心意的事,祂也會知道,祂是賞罰分明的神,祂時常留心觀察我們所作的,因為祂關心我們。因此,若主知道了,而我們仍不自知,那就是很可憐了。但若我們肯常在主的面前,求祂指出我們行為的問題,常常校正我們的行為,那我們必可成為一個合神心意的人。
(20)有一件事不完全,那其他的完全,都會受到影響的。我們可能只注意我們好的方面,但卻忽略了壞的一面;或是以為我有很多的好處,因此便不在乎一個壞處了。然而我們不能因為有很多的好處,便忽視了我們的問題,我們一定要立志作一個完全的人,求主光照我們的行為,我們的一切,這才是好的,否則一個錯誤的行為,就把我們便徹底的敗壞了。尤其是一個以為自己不錯的人,更應特別謹慎,免得有自己看不見的缺失,便敗壞了整體了。
這裡說到容讓,容讓常常是因為人情之故,常常是暫時不處理,之後便很難再處理了。因此當我們看到了不合真理的事時,我們一定要在第一時間內處理,若愈拖得久,便愈難處理了。行姦淫,喫偶像之物,明顯就是不對的,然而為何沒有人出面說話,也沒有人責備呢?若當初為了人情而不處理,則這些錯誤的教訓散佈出去後,便影響了很多人,這就是教會的責任了。因此,教會是一個守望者,是要持守真理(25),行出真理,而不能容讓有抵擋真理的言行出來的。這需要有一個公義的心態,若我們只有婦人之愛,而不能當機立斷,如主耶穌趕走聖殿作買賣的人一樣,那就產生妥協,以及這裡的問題了。
(21-22)神可能先給他悔改的提醒,一般是用真理的話,神的話語的啟示,然而當人不聽時,神就會容許患難來到,以此提醒人。因此,我們有時的患病,是神的提醒,是神要我們思想及省察的,故每一次的患難來到時,我們其實都應省察自己所行的,以使我們有機會更新我們的行為,作神喜悅的人。
(24-26)能夠分別為聖,持守真理的人,確是不易的。在這社會中,很多人的行為都是偏差的,只有教會中可以有堅守真理的人。而這種人是神所寶貴的,他可以不被撒但所引誘,他可以持守真道,他可遵守神的話語到底,這是不易的。我們是否能夠成為這種人,能夠堅守真理,在這個充滿異端邪說的社會中,活出神的話語來,成為真理的見證及榜樣,這是神在教會中所要找尋的人。
(3:1)撒狄這個教會,是一個有名無實的教會,也就是說,他們只有一些理論的真理,卻沒有實際的行為。他們沒有一樣行為是完全的(2),這可能表示他們沒有活出真正的生命來,只有理論的了解;也可能表示他們只懂律法的道理,但卻是沒有愛心的行為,是死的行為,是沒有信心的行為。
雖然信主前,我們不能靠自己的行為自誇及稱義;但信主後,我們有了神的生命,神便要以我們的行為,來鑑定我們的生命,是否有對的生命,愛的生命,活潑的生命,可以活出好的行為來。因此,行為是一個驗收成果的標準之一。真正的基督徒,是一個有神的生命,而活出對的行為,好的行為來的人。也因著對神的信心,他的生命就自然散發令人羨慕的行為來。一個有神的生命的人,所活出來的,與一個沒有生命的人,所活出來的,是很容易使人看得出不一樣的。
(3)回想及悔改,是基督徒應常有的動作,也就是說,我們過了一段時間後,我們應單獨來到神面前,省察及思想我們所作的,在神的光中,看看自己有否不完全的地方,有否得罪神的地方,調整自己的心態。若有任何差錯,我們便可以馬上悔改,改正過來。如此,才不會看不見自己的光景,若要等到主的臨到,要審判我們時,我們才突然發現自己的問題,那便太遲了。主對我們的過錯,常是希望我們自己知道,察覺後便悔改,因此,不要等到主用審判、用患難臨到我們時,我們才發現問題,這便很危險了。
(4)神在教會中,常是找出一些持守真道,在黑暗中仍可以作中流抵柱的人。這是很不易的。一般的人,都會跟著別人及眾人而行,但能夠只跟隨聖經的真理,而活出不一樣的生活的人,是這個世界中少有的人。教會中也是如此,我們一定要作一個活出真理的人,而不要跟隨這世界的模式而走,這才是主所喜悅的人。

2009年8月20日 星期四

晨更分享:撒下24:1-14

2009/8/20 jeudi 撒下24:1-14
這裡是說到神因為要向以色列人發怒,就激動大衛,使他數點以色列人和猶大人。原來是神因著以色列人所犯的某一件罪,而要懲罰以色列人。也就是說,這是其中的一個原因。而另外的一個原因呢?就是要把大衛(及以色列人)隱而未現的罪,要把之顯出來。一個人的己,很多時是隱藏而不自知的,大衛是一個忠心及敬畏神的人,他是一個對罪敏感的人,但他也會有己。而這己在平時是看不到的,是不易發現的。從某一個角度來看,數點百姓並不是大罪,甚或不算罪,因為神有時也叫他們數點人數的。然而這不是表面的數點的問題,而是內心的驕傲的問題,是心中的己,平時是很難看到的。因此,神要藉此而顯出大衛隱藏於內心的己,而要把之對付掉。此為神要激動大衛數點百姓的第二個原因,目的是要除去大衛的己,除去他隱而未現的過犯也。
一般而言,我們覺得己的問題,不如罪的問題的嚴重。大衛殺了烏利亞,作了姦淫的事,這才是最重要的罪。不錯,那是大衛道德的問題,是明顯的罪,是要對付的。但己呢?是不重要嗎?它是引起犯罪的主因,是有了己才有罪的。因此,神不但要對付人明顯的罪,也要對付人隱藏的己。大衛犯的罪:殺人及姦淫,我們都覺得不對;但對於他數點百姓,我們不覺得有甚麼了不起,但神卻要懲罰他及他的百姓,似乎是有點小題大做了。然而從這一章中,我們看到神的對己的懲罰,似乎不小於對罪的懲罰,這就讓我們了解,神對己的問題,是洞察得很清楚的,對一個滿身是罪的人,可能他的己對不對付,都不重要,但對一個如大衛如此敬虔的人,神為了要使他更完全,就把他已有的己,就是隱藏的驕傲,藉著撒但的激動(代上廿一:1),而把之顯露出來,目的是要除去大衛的己,除去他的驕傲,使他可以預備作建殿的工作。
因此,不是數點百姓本身是罪,乃是他的己及他的驕傲是罪,而且這些的己及驕傲是隱藏的,平時不為人所知的,但神已察覺到了,故藉著數點百姓而把之顯露出來,讓他可以成為一個潔淨的人。這也是因為神要讓大衛更完全,而要在他身上作的工作。當然,神也有一個原因,就是要懲罰以色列人(1),但這裡沒有說出以色列人的罪及問題,可能他們也有己;或是由於他們以前背叛大衛(押沙龍及示巴的事),並不清楚。但這一定是有問題的,而這問題,是只有神才看到的。而這裡說到「又」,表示這不是第一次,至少上次有記載的,是21章中的事,是掃羅時代發生的事,但到了大衛才處理。而第一次的懲罰,起先也沒有人發現犯罪的原因,若不是神啟示,他們也看不到的。因此,這一次是甚麼事得罪了神,聖經沒有說,但這是神要懲罰以色列人的一個原因也。故此,以色列人死了那麼多的人,也不是沒有原因的,也是神的懲罰之一。
(3)約押這一次,看得到大衛的問題,叫他不要數點,因為這是使百姓陷在罪中的(代上21:3)。可惜大衛仍是看不到問題,而堅持要數。約押題到這是使百姓陷在罪中的,若這是真的,那代表大衛的數點,是促進以色列人已存有的、及隱藏的驕傲,這恐怕也是神要以色列人拿出來對付的罪。
(9)這個報出來的數目,與代上21章的不同。可能是神故意寫有聖經中,藉著兩個不同的數目,以此告訴大衛(及日後的我們),數目本來就不重要,也不會準的,此其一。第二,我們不能看數目的多少,來決定國力的強弱,乃要看神的恩典才是。若神要施恩,一個人就可以勝過全營的軍隊;若神不施恩,則一天內就會死了七萬人(15)。因此,若只看到數目,而看不到神的作為,那是沒有意義的,神可以增添我們的數目(參3),也可以滅少我們的數目,這完全是神的恩典。定睛在神的恩典上,比其他一切都重要。
(10)這個自責,可能是神的啟示,讓他突然發現了自己的己,也覺得數點百姓的無聊舉動,是不值得的,因為他得不到一個確切的數目;且就算得到後,也不會怎樣的。因此,神在這事上,顯出他的己來,是達到神要潔淨大衛的目的。
(14)大衛沒有選擇那一樣災,但他選擇落在神的手中。這代表一個人犯罪後,他的路就是仍要歸回神,犯罪後的路,若不選擇落在神的手中,那他就沒有路了。大衛知道神的憐憫及慈愛,若落在神的手中,那神一定會為他預備一條可行的路的。但若落在人的手中,人對一個犯罪的人,是沒有憐憫,也沒有路給他走的。有時,人犯罪後,不敢見神,因而防礙了自己得赦免的機會,這是很可惜的。無論如何,我們若仍是回到神的手中,則在神那裡,永遠是有路的,這是大衛的認知。
一個人很難不犯罪的,這是不可能的。大衛也犯了罪,也有己的問題。但犯罪後的態度,才是我們更重要的表現。若犯罪後能悔改,並且敢再次來到神面前,抓住神的恩典的話,我們才真可以得到神的憐憫,再次有力量走出罪惡的控告,並可以因此而得潔淨,更能為神所用。因此,我們犯罪後,是不能避免懲罰的,因此,大衛也沒有正面回答,要那一樣的災;但他要的是仍然落在神手中,不失去神,不要因此而丟掉了神,仍要一定選擇神,這就是犯罪後的恢復之路。不要因為犯了罪,而不敢來到神面前,而逃避神,這是比犯罪更不智的行為。因為犯罪後,在神是有路的,那恢復的路,只有一條,就是仍然來到神的面前,落在神的手中,這是大衛給我們作出的示範,指出犯罪後的惟一道路,是我們應該知道的。

2009年8月15日 星期六

晨更分享:撒下21:15-22

2009/8/15 samedi 撒下21:15-22
這裡記載的,是大衛及他的僕人,把四個迦特偉人的兒子(22)殺死的事。這四個偉人的兒子,都不是大衛殺的,卻是他的手下殺的,而且,每一個殺死偉人的人,都是不同的人,但都不是大衛。大衛是曾經殺死歌利亞的人,而歌利亞的兄弟拉哈米,卻是伊勒哈難殺的(參代上20:5)。聖經在這裡記載這些事,可能的目的是要我們看到,這些敵人是偉人的兒子,而且武器也是不錯的,他們的槍及刀,都是很厲害的(16,19),甚至體型也與常人不一樣,連手腳的指頭都比別人多(20)。然而他們雖然利害,都分別被大衛的僕人殺死了,這給我們看到,大衛的成功,不只是個人的英勇,而且是有一個團隊,而這個團隊中,充滿了勇士,是大衛成功之因。因此,我們的成功,一定不只是一個人,一定要有好的同工,也一定要訓練出好的同工,然後才會成功的。若沒有同工的幫忙,再屬靈的人也會疲乏(15),而當我們疲乏時,就是我們需要同工幫助的時候,這時,同工適時的扶持,是很重要的關鍵,若不是同工的扶持,大衛早就被人殺了。因此,我們需要同工,再屬靈的人也不可能一個人完成所有的事的。我們也需要訓練同工,大衛是把歌利亞殺死的人,他是勇士,而只有勇士才可以帶出勇士,勇士也會跟著勇士的。因此,若大衛可以殺死歌利亞,則其他的同工,也必可以訓練成殺死偉人的兒子的人。原來大衛的成功,不只是他的勇力,更是他訓練出一班勇士,成為一個好的團隊,這才是大衛真正的成功之因。
大衛是身先士卒而作戰(15),這是訓練的一種方法。身先士卒的好處,是可以直接在戰場上訓練,使人吸取經驗,但其中的壞處,就是首領會有危險,因此,這好處及壞處,是要權衡輕重的,要有智慧的作,如此一方面可以訓練出好的團隊,另一方面,也可以得到安全,使以色列人的燈得以保全(17)。大衛未作王時,可以隨時作戰,可以不計生死,但作了王後,便要知道自己不只肩負作戰的任務,而且更加上了治理眾民的任務,這時,便加了一個責任,便不能如以前一樣,只有一個身份,比較自由了。因此,當大衛作了王時,有一些事便不一定方便自己去做的,這時,就需要被訓練好的同工了。若這時我們已訓練好了同工,便可以放心交由他們作,而不必凡事恭親了。還好,大衛是有一個好的團隊,可以幫他完成很多工作,這是成功的重要關鍵之一。因此,我們要知道自己的職分,作合宜的事。當我們有了一個新的位分時,可能就不能像以前一樣,作我們喜歡的事了,為了這個職分,為了以色列全體的國民,作戰的工作,可能就得交給其他被訓練過的人了。故我們應在接任何工作時,均想到要訓練人出來作工,如此,當我們離開此職位時,也有很多人可以接續來作此工。大衛能訓練出如此多的同工,那是很不錯的。
(20)多了一些手指,不一定就是有幫助的,有時反而是礙手礙腳的。不是手指多了就能成功,是武器及如何運用武器的問題。因此,我們的成功,不是出於手指多了,乃是要真正針對問題的需要,而對症下藥,這才會成功的。而其中更重要的,乃是神的同在,一個倚靠神的心,才是得勝的要訣。
(19 vs代上20:5)這裡記載的,是把歌利亞殺了,而王上所記載的,是把歌利亞的兄弟拉哈米殺了。到底如何解釋呢?有兩個可能,一個是抄寫的問題,是抄寫的錯誤,真正的原文不是如此的。此其一。而另一個可能,則是大衛把迦特人歌利亞殺了(撒上17:4,50-51),之後,他的兄弟拉哈米,或是覺得他的哥哥(或弟弟)很偉大,便改了他的名而取代他,以記念他的哥哥也不一定。在這裡,大衛若殺了歌利亞,而大衛的團隊卻可以殺掉歌利亞的兄弟,那代表大衛的團隊,是成熟的,是可以取代大衛的。也就是說,大衛是成功的,因他訓練了一個成功的團隊出來,這是非常重要的一件事。

2009年8月12日 星期三

晨更分享:撒下20:1-13

2009/8/12 mercredi 撒下20:1-13
由於大衛沒有安撫那些以色列人,讓他們的怒氣可以平息,便給了示巴可乘之機,讓他可以從中作反,這是很可惜的。其實以色列人與猶大人之爭吵,若大衛能給以色列人一些好的話語的安慰,事情就不會變成這樣,至少可以減少示巴的造反的機會。雖然示巴的造反,很快就平定了,但似乎也給亞瑪撒一個機會,或許他可以再跟隨示巴,也由此而可以試出亞瑪撒的是否忠心。示巴的造反,其實是可以預防的,但大衛沒有在猶大與以色列的爭執中,作一個好的和事佬,於是小事便變成大事,以色列人找到了一個洩忿之道,便跟從示巴去了。其實以色列人也不是想叛變的,因為後來當約押的軍隊,到了以色列各城時,眾人也都跟從他(14),因此,示巴只是以色列人可以抓住、作為洩忿的工具而已。他們的叛變,不是有計劃及策劃多時的,是臨時起意的,這對大衛而言,若他們的叛變成功,就真的很冤枉了。
若真是如此,大衛更應當在當初說幾句好話,爭鬧便可以停息了。以色列人要的是甚麼呢?只不過是一個理字而已,但猶大支派沒能給他,大衛也不能給他,而似乎示巴的起來作亂,剛好可以給以色列人一個洩忿之道,他們便在氣沖沖之下叛變了。這也是示巴這個無名的小卒,之所以可以成為暫時的領袖之原因,不是因為他了不起,只是因為這時的以色列人,氣不過猶大人,也聽不到大衛說一句安慰之話,於是便跟著示巴去了。
因此,示巴的叛亂,是因為恰巧(1),是因為有一個有利於他的環境,他利用了雙方的矛盾,一吹角便成為領袖了。而以色列人看到了有洩忿的機會,於是(2)就離開大衛,跟隨示巴了。這麼重要的一個決定,就是不要大衛作王,是如此簡單便促成了,這只因為一個理的不通過,一個忿怒沒得安慰而已,這本是可以預防的,但卻變成如此的場面,那是不會處理而引起的後患。
(3)這些的妃嬪,他們在押沙龍來到時,沒有抵抗,也沒有為大衛而殉情,也不會寧死不屈,這是不忠及不貞,也因為他們的不忠及不貞,他們便被廢了。我們對我們的主,是應絕對的忠貞的,若我們在人前不認主,主也不會認我們的。
(4-13)這一次的叛亂,雖然不成氣候,但也測試了亞瑪撒的忠誠度。亞瑪撒其實可以在三日內,將猶大人招聚過來的,但他不知何故,沒有遵行大衛的命令,這表示他不忠於大衛,他曾背叛大衛,現在大衛給他機會,但他在第一件事上便失敗了(5),便沒有完成責任。若因此而讓叛軍得逞,這就更是他的責任了。因此,他是否仍是不欲服事大衛,趁著有叛軍時,或許可以讓他的計劃得逞,就不得而知了。但這次他的死,大衛沒有責備約押,可見大衛也認為亞瑪撒是有問題的,是不忠的,不值得把國家之重任託付給他。而後來大衛也重新立約押作元帥,因為約押基本上是忠心的,是為大衛而盡心的。而大衛只因為約押殺死押沙龍,就把他廢掉,也是不應該的,因為約押是忠於真理,忠於大衛,才如此作的。
(10)亞瑪撒沒有防備約押,這似乎是沒有戒心,作為一個軍人的領袖,是不能沒有防人之心的。約押是用親嘴的方法,把亞瑪撒殺掉,這是世間常見的方法。表面是親嘴,其實是殺人,猶大也是用這法,賣掉耶穌的。當世人與你愈親時,我們是要愈加留意的,約押固然是不對,但亞瑪撒也失去了儆醒,如此之人,似乎不能成為領袖之才的。一個服事主的人,不要以為凡事都平穩,便失去了戒心,無論在任何環境中,我們都要常常儆醒,才可以防備撒但的技倆的。表面看來,約押似乎是與亞瑪撒同在一邊的,但其實約押是要謀殺亞瑪撒的,但這麼明顯的舉動,亞瑪撒卻是不知道,這也是失策。這也給我們學習,即使是環境好時,也不應失去儆醒及戒備的。
(12-13)屍身代表甚麼呢?是代表亞瑪撒已死了,那本來是跟隨亞瑪撒的軍隊,便應跟隨約押了。約押這時雖然不是元帥,但他作了元帥的工作,而亞瑪撒雖然本是元帥,卻不能完成元帥的工作,因此,約押便自然取代了亞瑪撒的地位。因此,這屍身的放在路邊,是希望跟隨亞瑪撒的人,都要改變跟隨約押去了。然而這屍身放在路上,卻使人不(能)過去了,因為這屍身也礙事。因此,屍身本是想他們改跟約押,但卻因為屍身,也耽誤了行程。似乎有一利就有一害,要如何平衡,是需要有智慧,在適當時候,當屍身的功效已達到時,便要把之挪去的。過與不及,都是我們該學習平衡的。

2009年8月5日 星期三

晨更分享:撒下十七:1-16

2009/8/5 mercredi 撒下17:1-16
這是兩個人的獻計。亞希多弗是主動的獻計,他確是很想幫押沙龍的,而他所獻的計,其實押沙龍不必打仗,他可以坐享其成。對押沙龍而言,是風險較小的一個計謀,而且所用之兵,也不太多,不必勞師動眾也。因此,雖然不一定都如意,但打仗本來就是有風險的,故此他的計算是好的計(14)。而戶篩的計謀呢,是必須勞師動眾,必須把全民都調動,而且要押沙龍親自出征,在時間上比較慢,也讓大衛有一個喘息的機會。因為押沙龍要親自出征,而押沙龍又不一定是會打仗的人,不如大衛,是身經百戰的人,因此,風險是較大的。
然而那一個計謀是最好的,本來就沒有一定,因為人不知道甚麼是好的,當人只尋求人間的指引時,不論所獻的計是甚麼,都似乎帶有道理。亞希多弗所說的是有道理,而戶篩所說的,又似乎也有道理,這都是道理,但這世界有真理嗎?道理都對了,但那一條路是對的呢?不只是道理,還要加上神的保守,神的恩待才可以。兩個人都有道理,但當神定意破壞亞希多弗的良謀,而且要降禍給押沙龍時,那即使戶篩的計謀不是良謀,因為有神的背書,那就是真正的良謀了。因此,從人而言,亞希多弗的計謀,是良謀,但神不讓他成功,良謀也沒有用;反之,即使戶篩的計謀,不一定是良謀,但神定意降禍給押沙龍,那神就可以用戶篩的計謀,去降禍給押沙龍了。因此,計謀本身是良或不是良不重要,重要的是看神站在那一邊,或是說,我們站在神的一邊,或是我們不站在神的一邊,這比計謀本身來得重要多了。
因此,既然亞希多弗的計謀是良謀,那戶篩的計謀就不是良謀了,然而戶篩的計謀,對押沙龍若不是良謀,但對大衛卻是良謀,讓大衛有更多的時間去處理、去休息。其實那一條計謀是良呢?沒有神同在的計謀,都不是良謀;而惟有神的旨意要作些甚麼,要成就些甚麼,這才是重要的,這才是真正被神所用的計謀,而真正能被神所使用的,才是真的良謀,否則,你的計謀出來了,卻不能用,再良的謀也沒有用的。因此,不只是合理不合理的問題,是神是否背書的問題,而我們若要神背書,那就要我們懂得神的旨意,按照神的旨意而行,神自然就與我們同在了,否則,再好的良謀也沒有用的。
他們那一條計謀是比較好的,在人是沒有定論的,每一條計謀或都有它的優點,也有它的缺點。那誰決定那一條是良謀呢?若不是神作結論,你也不知那一條是良謀的。然而若你有良謀,卻不能用;或是你有良謀,但神卻不與你同在,那你的良謀,也等於英雄無用武之地,就都變成壞謀了。而戶篩的謀,沒有說是良或是不良,但卻是神要用這計謀,去降禍與押沙龍的,那就是說,這是被神用的計謀,是神認可及可以用的計謀,這就不管它在人是不是良謀,都一定是真正的良謀了。神可以用之作工,那就是良謀、甚至比良謀更好的計謀了。
(5)這是一個關鍵點,本來一切都不錯了,押沙龍及長老都贊同了亞希多弗的計謀了,但神又給押沙龍一個意念,再多聽一個人的獻計,於是這就產生很大的差異了,事情也就是這樣便不一樣了。而戶篩能提出一個似對押沙龍有利,卻是對大衛有利的計謀,又可以把亞希多弗的良謀蓋過去,表面上對押沙龍有利,事實上對大衛有利的計謀,這就不簡單了,在長老都已贊成的情況下,你還有其他的計謀嗎?若不是神的智慧,人的預備,這就很難了。但神就給他一個計謀,這計謀比良謀更好,是神來的計謀,是可以讓神用的計謀,是可以降禍與押沙龍的計謀(14)。因此,這計謀比良謀還良,原因是因為神要用它也。因此,人間的良謀,也比不上神的計謀,神的計謀,一定是善謀、良謀,且是被神使用的謀。能被神使用的謀,比起世間的良謀,重要及有意義多了,我們要尋求的,不是世間的良謀而已,更是被神所用的計謀(道路),這才是我們的目標。
(15-16)既知押沙龍接受了戶篩的計謀,人所要作的,就是通風報信了。會通風報信是勝利的關鍵點,而戶篩的計謀,其實有一點很重要的,就是可以有更多的時間,可以通風報信,而亞希多弗的計謀,則較沒有時間通風報信。因此,戶篩的計謀中一個重要的,就是用拖,這也是一個關鍵點,給大衛知道軍情,也給他時間準備,這就有很大的不同了。

2009年8月4日 星期二

晨更分享:撒下十六:15-23

2009/8/4 mardi 撒下16:15-23
這一段是說到押沙龍進入耶路撒冷了,這是因為大衛「讓」之故也。大衛是喜歡用讓的方法,其他則交給神的手中,這是大衛慣用的手法。因為大衛的讓,押沙龍可以長驅直入,他看到了形勢有利,他就進入耶城了。由於耶城是首都,是代表了君王的居所,因此,當他進入後,就等於勝利了一大半了。而當他進入後,他又得到了另一個人的資源,就是戶篩的這個謀士,也因為押沙龍這時是順利的,他也沒有太多的謹慎,也由於戶篩的說法,是合理的,因此,他就把戶篩列入為他的謀士之一。當他入宮後,他已成功了一大半了,因此,他要問一下他的謀士,還要作些甚麼,才算是完成他作王的代表動作,於是他就問他的謀士,其實他是問亞希多弗及戶篩的(20),只是這時戶篩沒有獻計,只有亞希多弗獻計而已。也就是說,這時的押沙龍,已把戶篩的這個人接納了。但戶篩在此,沒有急於獻計,不像亞希多弗,他是急於獻計,想快快邀功也。
為何亞希多弗急於獻計呢?因為他本是前朝的臣子,而今是押沙龍把之請去的,因此,他一定會想著趕快立功,以證明自己的能耐才好。而戶篩呢?他也是前朝的臣子,而且是他主動要服事押沙龍的,他的目的,是為大衛作離間的工作,但似乎他在這件事上,沒有提出相反的意見,可能因為這件事對破壞押沙龍的政權,並沒有直接關係也。而且,這事是神在以前有預言過的,所以,是神的手在插入,於是戶篩便沒有其他的意見了。
在這件事上,我們只見兩個謀士的鬥法,似乎押沙龍的行動,會受他們的影響,然而當我們再看時,我們還是看得到神有插手這事。因為他讓亞希多弗的建議得成(21),而戶篩也沒有攔阻。因為這件事是出於神,戶篩就默然不語。在這兩個人的談論中,這是一個很普通的對話,也是兩個謀士之獻計,或是兩個謀士之間之爭寵,這時的戶篩沒有說話,從人來看,是有點慢了,因為他正應是邀功之機會的,他沒有說話,這是看得出他讓亞希多弗成功了,也是讓神的旨意得以成功。我們是否可以在明顯的事上,也看到了神在暗中的掌權呢?不論人出何種計謀,其實是要成就神的工作,人的計謀,不能蓋過了神的旨意,人似乎在謀事,但成事是在天,是在神的。雖然似乎是人在作事,但真正成就的,卻是神的旨意,這是我們可以安慰的。人的計謀,總不會超過神的旨意的,我們可以放心,神仍是掌權的,祂有時藉著義人成就祂的旨意,但有時又會藉著惡人,成就祂的旨意的。我們若相信神,把一切交在神的手中,便不必擔心及憂慮了。
大衛就是一個把自己完全交在神的手中的人,從人的角度來看,他是有點冒險,他沒有爭,他只是讓,他凡事不為己爭,但他也不是沒有作佈局,他也把一個謀士或是間諜,放在耶路撒冷,他也求神敗壞亞希多弗的計謀(15:31),他所作的,目前為止,就只是這些而已。但他知道,若神喜歡,仍把這位給他,他必可以再作王(15:25;16:12),這是他的理念,是他的信心。因此,他是把自己交神手中,世人的計謀,若不合神的旨意,是沒有用的,他緊緊的抓住神,這是他的謀略也,這也是最好的謀略。
但押沙龍呢?他沒有求問神,他也不懂真理,也不知該如何作,他是六神無主,不知如何可以鞏固他的國權。他不會求神,便只得求人了。他求的謀士中,有一人是他聘請來的,另一人是毛遂自薦的,後者之所以得到押沙龍的接納,是因為他說出一些令押沙龍信服的道理(16-19)。押沙龍認為這些道理是合理的,他就接納了戶篩。世人因為不懂真理,不明白真理,也不求告神,因此,常把合理作為真理,把人認為合人之理的,作為真理去行。因此押沙龍把戶篩接納了,就做成他日後失敗之因。人因為沒有真理,就把合理的作為真理,但至終卻害了自己,因為合理的不等於真理,而人若沒有真理,不行在真理中,人就一定會失敗的。我們接納了一些我們認為合理的事,但有時它卻不是真理,這就成為我們失敗之因了。

2009年7月30日 星期四

晨更分享:撒下十四:1-24

2009/7/30 jeudi 撒下十四:1-24
這一段是約押獻計給提哥亞的婦人,使他去勸說大衛,讓大衛可以處理押沙龍的事。可惜的是,約押的著眼點,不是公義及慈愛並重的解決問題,他只是就著大衛王心裡想念押沙龍這一點,而要解決之(1)。大衛想念押沙龍,是一種為父母者的天分,但作父母的對兒子的愛,一般就偏向於溺愛,缺少公義,並不完全。因此,約押是解決了大衛想念押沙龍的問題了,然而在整件事情上,解決得並不完全,他不是按著公義及慈愛的角度去解決,而只是按著人的慈愛去解決而已。因此,這並不能真的解決了問題,只是增加了問題而已。
人在罪的問題上,是很難兼顧公義及慈愛的,這是一個大難題,很多時是無解的。當人類犯了罪後,神也必須解決人的罪的問題,而這問題,不能只顧到慈愛而已,也要顧到公義。神十字架的智慧,就是解決人罪的問題的惟一答案。十字架是神的智慧,是兼顧公義及慈愛的解決方法。神是有極大的慈愛的,祂欲赦免人的罪,但祂也不能不兼顧公義。因此,祂必須差祂的兒子來救贖世人,這才是完全的得救之法。因為若不流血,罪就不能得赦免。約押的方法,是希望完全的赦免,是希望大衛用一紙的命令,就把整個問題解決,但這不是問題的答案,大衛也似乎知道,不能這樣作。大衛是知道要公義加上慈愛才可,但他找不到了路,因為他捨不得用公義去對付他的兒子。由於決乏公義之法,因此,大衛是遲遲沒有作為,他找不到拯救之路。聰明如大衛,如約押,也找不到解決押沙龍的罪的路,因為若沒有審判,沒有流血,罪是不能赦免的。
就如那婦人的問題,她的問題,是被她所處的環境所牽涉,她不可能公義的處理這件事的。因為那是她剩下的獨子,她不能因為公義而把自己剩下的兒子處死。因此,她的所有處理方法,都會受到了慈愛而顯響,她只有一個觀念,就是慈愛的觀念,而她的其他親戚呢?都只以公義來著眼,於是他們兩者之間的落差就很大了。一方只以慈愛去看,另一方則只以公義去看,這兩方因著利益不同,對象不同,因此思想的方法也就不同,他們之間的主張也就不同。人處理罪惡的方法,原來就是如此不同的。一方是以公義為主,而另一方則是以慈愛為主。而雙方是沒有交會點的。那怎麼辦呢?是要大衛用行政的力量,把兩個沒有交會點的意見,把之強行解決嗎?大衛確是投了婦人一票,用行政的力量,去解決罪的問題。人確是不會把公義及慈愛並用,以此來解決人的罪的,惟有神才會用祂極大的智慧,用十字架的方法,才把人類的罪解決,兼顧了公義及慈愛,這才是惟一的路。
因此,罪的問題,是公義與慈愛兩者的平衡問題,是如何兼顧公義與慈愛的問題。而人往往只能偏向於一方。母親是偏向於慈愛,而其他的無關之人,則偏向於公義。因此,押沙龍的問題,就是罪惡的解決的問題。大衛是父親,是慈愛的代表,他不能只用公義,去處死他的兒子,但他也不能不用公義去把之隔離,這就成了只讓他放逐,但卻沒有其他任何懲罰了。這就是不完全的處理,不完全的處理,就產生了以後的問題。他就只有在這裡拖時間了,但拖時間不是解決問題的方法,只會夜長夢多,導致日後押沙龍的叛變而已。約押看到了大衛的問題,但他解決的,不是罪的問題,也不是押沙龍的問題,只是大衛思念押沙龍的問題,大衛的問題或許解決了,但罪的問題卻仍然存在,這就是約押只從大衛的角度去看,去解決,沒有真正解決罪的問題,以及押沙龍的問題。
此外,神是用慈愛加上公義,去解決我們罪的問題。我們或許會以為,若神的慈愛,要加上公義的話,那就把慈愛減少一點,而加上一點公義便是了。不是的,神的慈愛是100%的慈愛,而祂加上的公義,也是100%的,神的慈愛及公義,都是不打折扣的。平衡不是把一邊減少,便成為平衡;平衡乃是兩邊都一樣多,兩邊都一樣豐富的。神給我們的,乃是完全的公義,以及完全的慈愛,這就是十字架的救恩,是神極大的智慧。

2009年7月29日 星期三

晨更分享:撒下十三:23-39

2009/7/29 mercredi 撒下十三:23-39
時間過去了,但是仇恨是沒有減少的。過了二年了(23),暗嫩的事,押沙龍沒有忘記,他這兩年中,一直念念不忘,時間沒有沖淡了他的仇恨,但可能沖淡了大衛的儆醒。大衛如何處理這事呢?他是沒有主動的去處理,他是否因為暗嫩是長子,而不方便處理呢?他對罪沒有處理,於是罪便會不斷的滋長。你不處理罪,罪是不會消失的,一個人的罪,隱藏在他的心裡,是只會愈來愈長大而已。仇恨不會因時間而消失,反而因為時間而增長。我們處理罪的方法,不能用時間來把之沖淡了,便算了。所有的罪你都要對付的,我們不能好整以暇,以為時間久了,便沒有事了。在這裡,我們看到了,時間久了,不但沒有把仇恨除去,反而是愈來愈增加的。
同時,一個有權柄,可以處理罪惡,可以維持公義的人,若不出面來處理罪惡,來懲罰罪惡;若他不用公義的手法,去把犯罪的人拿出來,讓之得到該得的懲罰,那麼沒有權的人會看不過眼,便會趁著機會,用人的方法,用罪惡的方法,再去處理已有的罪了。故此,一個公義的處理,是需要的。我們不能不在公義的路上,隨時注意處理已有的罪,否則,罪惡會愈來愈大,罪惡會產生罪惡,到了最後,我們想再處理,已經來不及了。因此,一個有權柄的人,就是要用來維持公義,處理罪惡的。有權柄的人,要主動發現罪惡,不容罪惡作王,尤其在教會中的服事,更是如此,若我們縱容罪惡,則教會必致敗壞,若明知有罪而不處理,則到了最後,罪就把人吞滅了,因為罪是很可怕的,它潛伏在那裡,伺機等著我們而伏擊,我們若不先下手為強,那就一定失敗的了。
大衛在暗嫩犯了罪後,知道了卻只有發怒(21),他沒有處置,他讓時間過去,他自己可以在時間內療傷,但是押沙龍卻不能。人的憂傷可以因為時間而過去,但罪惡的問題,卻不能因為時間而過去。一個犯了罪的人,只有兩條路去解決,第一就是認罪,第二就是公開及公義的審判,如此才可以除罪,才可以挽回罪的惡果。大衛先前自己犯了罪,但他最先用的方法是遮蓋,因此,他的罪又再產生罪,因為遮蓋不是對付罪的正確方法。現在他的兒子犯罪了,他自己卻也用遮蓋的方法,去替他的兒子遮蓋,不去處理他。明明知道兒子不對了,但卻沒有處理,是用遮蓋之法,那就是問題的所在了。
大衛如此做,這不是慈愛,這是懦弱;這也不是公義,這是放縱。因此,這時大衛不處理罪,而容許罪繼續滋長,終至產生殺人之罪也。罪若不對付,會從姦淫的罪,演變為殺人的罪的。而大衛知道了押沙龍殺了暗嫩後,他又同樣的不處理,他又同樣的讓時間來沖淡(38),他又等了三年,把押沙龍軟禁了,不讓他回來了,但他卻沒有處理這事,於是,到了最後,押沙龍也沒有路了,他只有叛變一途了。這就是大衛,沒有處理罪,便產生這樣的結果了。罪不能自然消滅的,罪是一定要對付,一定要讓人悔改,罪才會斷絕的。我們不要存僥倖的心,去讓罪惡自然消滅,這是不可能的。
而約拿達這個人呢?他是幫暗嫩的呢?還是幫押沙龍的呢?他似乎都不是!他從頭到尾都知道事情的發生,當初是他獻計給暗嫩的,但他從暗嫩玷辱押沙龍妹子他瑪後,他就知道押沙龍想殺暗嫩了,但他有提醒暗嫩嗎?他有攔阻嗎?他好像只是幸災樂禍而已,他好像只是作壁上觀而已。他是從頭到尾都知道,但他卻置身度外,甚至只是加油添醋而已。他不是真的為暗嫩好,他只是他的壞朋友,獻計讓他達成目的,卻使他犯了罪,這是損友。而當別人要殺他時,他也沒有幫暗嫩的忙,也沒有勸阻押沙龍,提醒暗嫩,因此,他的作為,只為自己的目的,而不顧別人的益處。而其實他自己也得不到好處。他的目的是搗亂而已,是拖人下水,但自己也不會得益,這就如撒但一樣,他拖人下水,但自己也要下地獄也。

2009年7月28日 星期二

晨更分享:撒下十三:1-22

2009/7/28 mardi 撒下十三:1-22
這一章是說到大衛家中的問題了。大衛因為其身不正,因此,其家中也自然發生了同樣的事。一個人犯了罪,神的懲罰會臨到,而這個懲罰,是與大衛所犯的罪相似的。你作的是甚麼,別人也就跟著你去作些甚麼,這就是神的懲罰,神的管教。自己家中產生這種事,那是很悲哀的。情慾的事,若發生了,就如洪水猛獸一樣,是很可怕的。當大衛自己在情慾的事上失敗時,他也很難禁止自己的家人,作同樣的事,因為他自己也失去了見證。另一方面,由於他有很多的妻,他沒有遵守一夫一妻的原則,因此,他家中的孩子也多了,而這種多夫多妻的榜樣出來了,孩子也就受影響了。因此,甚麼樣的爸爸,就產生甚麼樣的兒子,若自己能潔身自愛,能有好的榜樣,自己家中就比較會有好的規矩。大衛娶了太多的妻,他自己不能節制,便先天上造成了家庭的複雜,加上後天上大衛自己所犯的罪,這都會影響其家庭的。
有些東西,是會在不知不覺中影響家人的,而這些的影響,就如我們種東西一樣,人種的是甚麼,收的也是甚麼,順著情慾撒種,必從情慾收敗壞。大衛是順著情慾撒種,因此,便從情慾收敗壞。這些種的東西,不要以為看不到,不要以為不重要,這都是很實在的,這是屬靈的原則,到了時候,必會收成的。因此,我們所作的,就如種東西一樣,會影響到下一代的。因此,這件事發生,固然是暗嫩的事,其實也是大衛種下的,大衛也要負責任的。這是先天的環境,是大衛所種下的因。
其次是在這事發生的過程中,其實是有很多機會可以防止的,例如暗嫩一天比一天瘦弱,連約拿達都看到了,但大衛呢?似乎是看不到,他對自己的長子都不關心,要不就是兒子太多,關心不了,要不就是只顧自己宮中的享受,而忽略了照顧兒子。若作爸爸的不能發現,而給別人發現了問題,那就是問題的開始了。此外,當暗嫩裝病時,大衛也沒有察覺,而且,暗嫩的要求,不是很合理的要求,是要求他妹妹給他作餅,而不是其他。作餅或者可以使他吃後,對病有幫助,但為何是妹妹作呢?這個要求,大衛也沒有加以注意,也沒有過問,便答應了,於是便也使暗嫩得到了犯罪的機會。其實大衛應該想到去找醫生,去找人診斷他長子的病,這樣才是合理的,而不是找一個妹妹去作餅給他吃的,這種人之常情的舉動,大衛也沒有作,這是很希奇的。
因此,很多的罪,不是一天便成功的,是一連串的疏忽而引起的。在這個過程中,我們有很多方法可以攔阻的,而一個有智慧的人,是應該可以察覺的,但精明如大衛,他也疏忽了,因為他也曾犯同樣的罪,於是他就失去了判別的能力了,一個在罪上曾犯過錯的人,在這方面他的真理是弱的,他就失去了這方面的判斷力,這是讓神的仇敵有褻瀆的機會的地方。
因此,在這件事中,當暗嫩有了情慾後,促成他犯罪的至少有兩個人,一個是約拿達,這個人聖經說他是極其狡猾,故他促成暗嫩的犯罪,是沒有任何人懷疑的。然而還有一個人是誰呢?就是大衛!大衛不會是狡猾的人,為何說他促成這罪呢?原因不是因為他狡猾,乃是因為他的不精明。暗嫩要他瑪到他的房間中,必須大衛的命令,沒有大衛,他是不能如此行的,因此,是大衛沒有察覺暗嫩的問題,而間接的促成這事。大衛雖然不是主動的幫兇,卻是被動的幫兇;不是因為大衛的主動,卻是因為他不夠精明,沒有察覺,而幫助了暗嫩,促使他犯罪。因此,一個人狡猾固然是罪,但一個沒有智慧,不夠精明的人,也會助長罪惡的。而大衛在這裡,就是這種人。同時,他在事情發生後,也不處理而只是發怒,只有他是最適合處理的人,但他卻不處理,既然他不處理,那撒但就來處理了,那後果便更嚴重了,於是做成押沙龍的判變,這都間接與大衛的不處理有關。
(15)他對妹妹的愛,不是真愛,是情慾而已。很多時我們的所謂愛,是情慾而不是真愛。真愛是永不改變的,而暗嫩對他瑪的愛,若真的是真愛,那就絕不會發生這種事情的。因此,那不是真愛,那是情慾而已,世人常以為自己的愛是真愛,其實很多時卻只是情慾而已。我們利用愛的口號,其實是發展我們的慾,而慾一旦發展下去,有時就產生了恨了。因為情慾只是想佔有,而不會為對方著想的;而佔有後,整個的思想又變了,會變成恨了,這就是人的情慾的可怕。人只利用所謂的愛,去達成情慾的事,這是這個世界的問題,之後,所產生的,就是一連串的敗壞了。

2009年7月27日 星期一

晨更分享:撒下十二:16-31

2009/7/27 lundi 撒下十二:16-31
耶和華擊打烏大衛的孩子,使他得重病。這個孩子,是代表罪惡所生的,這個孩子,是代表罪的結晶,是不合神的心意的。因此,是神要把他擊打的。然而這時,大衛是悔改了,大衛是知錯了,他是否可以挽回這孩子呢?大衛不知神的心意如何,但大衛知道,孩子病了,是神的公義;然而大衛仍要禁食,因為他知道神也有慈愛。但神是有底線的,到底神的底線,在這一件事上是在那裡,大衛並不知道,雖然神已藉著先知說了(14),但他仍不確定(22)。因此他要來到神的面前,他來到神前,為這孩子懇求神,而且禁食(16),就是把最情詞逼切的祈求,向著神,也代表他的悔改之心。他知錯了,他知道神的公義,但他現在來到神面前的,是憑著神的慈愛及憐憫,是他要抓住的東西。雖然似乎已經宣告孩子要死了,但他仍要來到神的面前。就好像那迦南婦人來到耶穌的面前,雖然主已告訴她,主的蒙召,是到猶大人那裡,不是到外邦人,但她仍緊緊抓住耶穌,最終耶穌也醫好她女兒的病。而大衛已經是犯罪了,他知道他該受的懲罰,但他在無可盼望中,因信仍得著盼望,他願意再來到神的面前來,這一點是很多時我們不敢作的。
我們犯了罪,當然沒有話說,沒有面到神面前了;但大衛仍是來到神的面前來,仍是要禱告。原來無論如何,我們在任何時間,都可以來到神的面前的。我們不要怕,我們只求神的憐憫,因為神還是有憐憫的,神還是要施恩給我們的。神所看的,是我們的心,是我們的單純。錯的已經錯了,但是否完全沒有恩典呢?神還會有剩餘的恩典的,不論甚麼時候,只要不是末後的審判,我們是仍可到祂面前來的。
神在這件事上,如何看大衛呢?連他家中的老臣也不忍心(17),那神會如何呢?神一定更不忍心,但神在這孩子上不能作甚麼!祂仍要彰顯祂的公義,祂不能沒有審判。雖然祂是不忍,祂也只好掩面不看大衛了,祂也只好把祂的慈愛暫時止住,用公義的一面,去向著大衛了。那大衛的禱告,真的一點效果都沒有嗎?不是的,是有效果的,但這效果不在這孩子上,乃在所羅門上。這孩子死了,是因為罪的緣故;然而神又賜給大衛另一個孩子,這孩子可以代表認罪後的大衛,死而復活的孩子,是另一個生命的孩子,是神的憐憫而得的孩子,是大衛求來的孩子。也就是說,大衛的禱告,神到底有沒有聽呢?似乎沒有聽,卻是有聽,但卻不是用大衛的方式去答應他,是用神的方式去答應,而這種方式,是兼顧公義與慈愛的,是神看到了大衛的悔改,看到了大衛的祈求後,把祂的公義及慈愛的原則,一同運作後而出來的結果。那就是賜給他另一個孩子,是所羅門,是一個死而後生的孩子,是代表復活的孩子。
因此,大衛的禱告,仍是達到了神的面前,仍是有功效的,只是不是如人的一般想法,也不如大衛的所料。然而大衛也摸得了神的心,當神仍沒有回答時,他仍不死心,他仍然努力,然而當他知道了神的心意後,他就不再禱告了,因為他知道神的公義不能收回了。而神雖然在這事上不能收回祂的公義,但因著大衛的禱告,神仍賜下祂的憐憫,但不在這孩子身上,而在新的孩子身上,神賜一個新的生命,去補償這犯罪的結晶。神要的是重生的生命,不是犯罪後的生命。這是我們要知道的。故大衛的禱告,是蒙神應允的(參24),因此,我們無論何時,都可以到神面前,求祂的憐憫,祂必會有恩典的。
(14vs22)若大衛明知神的話是不可改的,神說這孩子必要死,而他仍在求,那他是不是妄求呢?是不是白求了呢?不是的,他是要更明白神的旨意,不一定只為了這孩子而求,更是要更明白神的旨意而求。因為或者神憐恤他,使孩子不死,也未可知的(如約拿宣告尼尼微城必傾覆的事,後來因著尼尼微全城的悔改,而神把這懲罰延後一樣)。
(26-31)約押不居功是很美的榜樣。居功有兩種途徑,一是自我高舉自己,二是別人高舉我們。要預防第一種比較容易,只要自己謙卑,常常儆醒便可以了;第二種因為是別人把我們高舉,這便要主動作一些事來防範了。一個服事主的人,服事久了,便容易被人高舉,這是我們主動要注意防範、主動作一些事去防止的。我們不應自己高舉自己,也不應不主動防止別人把我們高舉,這都是服事時要特別注意的事。

2009年7月24日 星期五

晨更分享:撤下十一:1-13

2009/7/24 vendredi 撒下十一:1-13
這是大衛犯罪的記載。大衛是在別人打仗時,他卻是在休閒中,這時,他沒有出去打仗,他只差派了約押打仗,而且是勝利的。因為勝利,他就沒有自己出去,而也沒有儆醒,也似乎沒有甚麼事作,只是睡覺。從這事件看來,敵人似乎不強,只要約押便可以得勝,也不必大衛,而且,也似乎不必大衛處理太多其他的事,他只要睡覺即可以了。這是一個雖然是爭戰,但卻是順利的環境;他似乎可以無憂無慮,好整以睱,應付裕如,這就是引起他犯罪的原因。同時,淫亂的事,是很容易把人使人跌倒的,很多不錯的人,如大衛,也在淫亂的事上失敗了,而教會中也有這種事,這是很可惜的。
(2)他看見了一個婦人,他看見了一幅引誘的圖畫,他沒有停在於此,他繼續了下一步,他去打聽這人是誰,他又把那婦人接回來,這些的動作,都使他一步一步的陷入罪惡中。若是他沒有停止,他會愈陷愈深,他到了後來,罪就產生了罪,終至不可收拾,從淫亂而到殺人,所犯的罪,會愈來愈大,而且,他還是一個有權的人,有權的人有很多的方法去遮蓋自己的罪的。而他所用的方法,起先是比較溫和的,是希望烏利亞回家去,與婦人同房,那麼大衛的事,便表面上不致被人發現了。然而,這只是表面上而已,不是真的除罪,也不是真的遮蓋。人的遮蓋,都是不完全的,要把這事完全遮蓋,即使你是君王,即使你是有權的人,也是很不易的。我們是不可能把罪完全遮蓋的。因為隱藏的事,是沒有不被顯露的。一個人犯了罪後,若用遮蓋之法,他是不可能遮蓋完全的,只會欲蓋彌彰而已。大衛用自己的方法,用人的方法,去希望把問題解決,他沒有想到悔改之法,他沒有想到犯罪後,只有一個途徑,就是認罪,就是來到神面前悔改,他作為君王,他不肯如此作,因為在他的手下,還有很多的王牌可用,這一個計謀不行,他還有其他的方法,再不然就是把別人殺了,他的王牌太多了,使他犯了一個罪後,又再犯另一個罪,若不是神親自的攔阻,他是不可能停止的。
平時,大衛是不會隨便殺人的,也不會容許別人隨便殺人的,他的部下表示殺了掃羅,他也不能讓他活下去,但這時的大衛,到了後來,是把一個忠心的人都殺了。這不是一般時間的大衛,是一個犯了罪後的大衛。一個犯了罪後的大衛,便與平時的大衛,完全不同、完全換了一個人一樣。是甚麼使大衛變成如此的呢?是罪惡。一個人犯了罪而不肯悔改時,他所有所作的事,都是醜惡的,他的好心,也是假裝的(8)。他是假好心,把烏利亞召來,希望他可以回家去,與太太同寢,於是大衛認為他的罪便可以遮蓋了。因此,一個犯了罪的人,他的動作,即使是表面上是好的,實質上也是惡的,是不懷居心的。但這時,除了大衛外,又有誰可以知曉呢?別人還以為大衛對烏利亞的恩典,其實大衛是為了自己才如此作的。而烏利亞這個軍人,卻不欲、及不能破壞軍紀,雖然是大衛的恩待,他也不敢在打仗時隨便享受,這是軍紀,大衛本想為了一己之私,或是因為自己是君王,而可以把軍紀破壞,然而烏利亞卻嚴守軍紀,因此,大衛的計謀不能得逞,這便使大衛繼續犯罪下去,而人們最後解決罪的問題,就是殺人了。人以為把人殺了,事情便可以解決,這是人最終及最常用的方法,大衛也是如此行的。
因此,大衛不肯馬上悔改,因為他還有他的方法,他還有他的路。他有權,他有勢,他想用他的權可以遮蓋他的罪;然而任何人即使有最大的權,還是不能把罪遮蓋的,這是我們應認知的。犯了罪後,最簡單的方法,就是認罪,就是悔改,就是來到神面前,求祂赦免,求祂遮蓋,這才是惟一的路,其他人的方法,即使你是很有辦法的人,也只會愈弄愈糟,不會有好結果的。
(4)月經剛剛才得潔淨,原本是不易懷孕的,然而事與願違,她卻懷孕了,而懷孕是罪的彰顯,是作惡的人所不願見的。很多人想犯罪而不留任何痕跡,但這是不可能的,犯了罪後,是一定會留下痕跡的,即使你是如何的小心,也是沒有用的,很多的事,是在意料之外,是犯罪的人所不能預料的,而犯罪後的遮蓋,也是不易預料的,因此,大衛在這件事上看似很不順,他是君王,尚且不能用他最大的權,去遮蓋他的罪,何況一般的人呢!可見罪是不能被遮蓋的,用人的辦法是不能除罪的。因此,人不能隨便犯罪,因為犯了罪後,是不可能遮蓋的,這是我們該認知的。

晨更分享:撒下七:18-29

2009/7/20 lundi 撒下七:18-29
這是大衛王的反應。大衛的反應是完全順服的,他沒有任何反對,雖然不是照著他的意思,但當他得知神的旨意時,他就完全順服了,他就沒有其他的想法了。他就完全以神的旨意為旨意,不再提及任何他自己的想法,也不再為自己的想法而爭辯了。不單如此,他還加上感恩,他還更謙卑的在神面前,更認識到自己的卑微及不配(18),這就是他的態度。
他的看事,一方面是看到了他自己的家(29),以及看到了神的選民(23-24),其實他更看到了神的計劃,就是更遠的、神的救贖計劃。神建造大衛、建造祂的民,是有目的的,是為了全人類的救贖,是讓救贖主可以從以色列民出來。因著大衛對神的心意,神就賜福給他,而揀選了他,成為可用的器皿,成為全人類的恩惠的來源。
大衛是有一個心,為神建造殿宇,而這個建造殿宇的心,神是應允了,神是給他了,但因著他要為神的建殿,神便揀選了他,神造更大的工,就是建立了他的家,也建立了他的國,而他的國就是神的國。因此,因著大衛有一個建殿的心,神就揀選了他,神的計劃就因此而可以成就,神就把祂的恩典,是對整個人類的恩典,藉著大衛而出來了。因此,一個簡單的心,不只滿足了神的心、神的計劃,而且還成就了對整個人類的恩典,這是何等寶貴的事啊!原來有時我們一個順服的心,一個願意為神作事的心,就可以使世人得福,這是大衛所想不到的呢!
大衛存感恩的心,到底是因為神如此恩待他呢?還是因為了解神的旨意呢?我們對神感恩,至少有兩個原因,一是因為神恩待我,施恩與我,這當然容易感恩了。但另一個原因,就是雖然神所答應的,與我所求的不一樣,但因為我現在清楚知道了神的旨意了,我就不再堅持己見了,我就完全的順服了,我就完全以神的旨意為旨意了,我只因著知道神的旨意,而存感謝祂的心,其他的都不重要了。因此,在這裡,大衛的感恩,應該是包括兩個原因,一個是因為神恩待他,對他的家及他的國有恩典,對他有恩待。另一個原因,則是因為他已經明白了神的旨意了,他就因著明白神的旨意而感恩,他也因著明白了神的旨意,而加強地祈求(27)、大膽地再向神如此祈禱:這就是當他明白了神的旨意後,他以神的旨意為樂,他以遵守神的旨意為他的本份。他這時祈求的,不再是以前的建殿了,乃是現在神的已知的旨意了。
以前是為了建殿而求,建殿是一個單純的心,是對著神的,不是為自己的;但現在是為了神已知的旨意而求,而這旨意中,有絕大一部分,是神在大衛身上的工作,因此,他順服了,他感恩了,他更卑微了。一個人得到神的大恩後,正常的人是應該更感恩及更謙卑的;而一個不對的人,是會驕傲的。
我們會說:大衛所得到的答案,因為對他是好的,所以他當然會感恩了,但若神給他的答案,是不好的,是對他不利的,那他還會感恩嗎?我們要說的,神所答應的,是與大衛所求的不同的,或是相反的,或可說是不答應大衛當初所求的;然而真實的狀況是,神所回答的,一定是比人所求的更好的。有時是明顯的好;有時是隱藏的好。總之,神所給的,一定是好的就是了。雖然有時你以為是不好,其實是我們看不到而已。神所給的,一定是好的。因為沒有兒女求餅,父親會給石頭的,這是我們要認知的。因此,只要得到神的答覆,就一定是好的,就一定要感恩的,我們為了順服神的旨意而感恩,而不只是為了自己得益而感恩才對!這是大衛所表現的。
(27)這裡提到大膽,甚麼是大膽呢?大膽的意思,就是包括了兩樣同時存在的東西,一就是不配,二就是就著神的恩典繼續的求,以得到更多的恩,也就是恩上加恩之意。大衛對神給的恩典,知道自己是不配,但他還是要求神成全,因為這是神的旨意,雖然我是不配,但既然是神要給的,我就繼續求,讓我能夠在恩典上加上恩典。因此,一方面是知道自己不配,因而更加謙卑;但另一方面卻是繼續向神要,因為這是神要給的,那我們不必容氣,但卻要更加謙卑的求,這就是大膽的含意了。一個人領受了神的恩典後,若不謙卑,反而驕傲,以為自己了不起,則神的恩典就止住了,不再有恩典了。同樣,若一個人領受了神的恩典後,卻不把之寶貴,不再祈求使恩上加恩,那恩典也會止住的。因此,大衛這裡所說的大膽,是謙卑加上再求,是值得我們學習的功課。

2009年7月19日 星期日

晨更分享:撒下七:1-17

2009/7/19 dimanche 撒下七:1-17
大衛想為神作一個殿,這是一件美事,是大衛的心願,出於他對神的愛。那到底神對大衛這個心願,有怎樣的一個回應呢?神是答應呢?還是拒絕呢?神似乎是拒絕,其實神卻在拒絕中,把更好的給大衛,表面是拒絕了,其實是把大衛所想不到的,更好的福分給他,而且是補足他所沒有的。大衛想要為神建殿,那是指一座看得到的殿,但神所要的,不只是看得見的殿,而是心中的殿。舊約時,人所能看得見的,乃是外表的殿,但新約時,神所要建造的,乃是內心的殿。因為我們的身體,是聖靈的殿;我們應把自己的心獻給神,凡事順服祂,那祂就可以在我們心中作王,這時,祂就可以居住在我們心裡,那才是真的建殿。
因此,真正的建殿,不是外表的,乃是裡面的。人們一般只注重外表的殿,但神卻提醒大衛,要建造的殿,乃是內心的殿,那我們如何建造內心的殿呢?我們不是自己建殿,其實是神在我們心中建殿;不是我們能為神建殿,其實是神為我們建殿。因此,當大衛想要為神建殿時,神透過拿單對王啟示的說話中,都是神主動為大衛作事,是神把恩典給他,是神的主動不斷作工在大衛的身上,是神在建造大衛,不是大衛在建造房屋給神。當大衛想為神作一些事時,神卻提醒他,是祂在作,是祂不斷在作,不是大衛在作。大衛是有心想為神而作,但如何是為神而作呢?乃是讓神在我們身上作工,這就是作成神的工。其實神的回答,不是代表祂反對大衛的建殿,乃是啟示神更高的心意,更正確的建殿,乃是神在我們身上作工,使我們順服祂,能不斷讓神在我們身上作工,這就是真的建殿,而且是建造無形的殿,是讓神可以居住在我們身上的殿。
神不是拒絕了大衛所要求,乃是加強了大衛的要求,更正了大衛的要求,把更好及更美的建殿工程,啟示給他,讓他能更完全,讓他能建造神所真正喜歡的殿。而且,神也啟示給他,神所要的殿,不是人手所作的殿,乃是神手所作的殿,就是我們的身體,我們的心靈。其實不是我們建殿給神住,乃是神在我們身上建造,神一旦在我們身上建造成功,神就可以住在我們身上,那才是真正的建殿。這就是為何當大衛想要為神建造殿宇時,神卻一直說到神在大衛身上的建造,因為不是人的建造,乃是神的建造也。只有神在我們身上的建造,那才是真正有用的建造,那才叫做建造(5-16)。
那神是否不喜歡大衛的建殿呢?不是不喜歡,神是接納了大衛的心意,但啟示他更高的旨意;把更完美、更完善的事告訴他,神是就著大衛的想法,去補足大衛所不足的,去把更美的事啟示給他,讓他更能遵照神的心意去作。故神不是反對大衛所作的,祂反而是答應了,祂是先在大衛身上,作建殿的工作,然後等時機成熟了,等到大衛的兒子所羅門時,才讓他把外表的殿建造好。因此,是神先把大衛心中殿建成,然後才是外面的殿。若我們要想為神建殿,我們是否先有心中的殿的建造完成呢?若我們未能把心中的殿建好,那我們是沒有資格替神建造外表的殿的。故不是神不要大衛建殿,反而是神答應了,但神告訴他正確的方法,就是先讓神在他身上建造,當他被建造完畢後,他才有資格為神建殿,這時的建殿,才是完美的。因此,所羅門的殿之建成,是神先在人的心中建造,當建造成功後,人才可以有外表的殿。故當我們看到了一個外表的殿時,其實我們更應看到這外表的殿的背後,是有一個神的建造在裡面的,這才是聖殿的真義。
(3)拿單的回答雖然快了一點,但他是看到了一個原則,他看到了大衛的不一樣的生命,他看到了神與大衛同在。他認為一個有神同在的人,是明白神的心意,了解神的心的人,這種人因為了解神,便應可以按他的心意而行。這是一般的原則,大致上是對的。拿單其實是看得不錯,是一般的原則,但神的回答,是把更美的啟示出來,不是否定大衛所作的,乃是增加大衛所作的。拿單覺得大衛不錯,他有神的同在,如此他一定有神的恩典,因此,他的想法,就是神的想法。這一點大致上應是對的,只是神加上一些大衛所不知的,也是拿單所不明白的。因此,拿單是應在神面前繼續尋求,不只是對及錯,而是要作更美的事,那就必須要尋求神,而不只是按著大衛的想法而已。
(7)神所要的,不是只有外表的殿,但人所要的,乃是外表可以看得見的殿。神一直想建造我們,但我們卻不知道這叫做建殿。神沒有要以色列人給祂建殿,因為這不是最重要的事,最重要的事,乃是神要建造人。神從揀選一個人開紿(8),而不斷的給他恩典,與他同在(9),栽培他們(10),為人建造一個完美的家及國,目的是使人順服神,而當一個人明白了神的旨意,能夠完全的順服神時,這時,神的建造就完成了,而這個人也就可以成為神的殿了。神所要的殿,不是人手所建造的,乃是人的心順服神,這才是神所要的殿。但大衛的心意,神也悅納了,神也照著他的想法,而給他建造,讓他建造更美的殿,這是神的作為。當你想為神作些甚麼時,原來神已為我們作了更多,原來不是我能為神作些甚麼,乃是神已經為我們作了很多!這時,我們才發現了,不是我們可以在神面前邀功的,其實每一樣都是恩典,是神給我們的恩典,不是我們給神的恩典也。而我們只要接受神恩典,只要存感恩的心,去接受神在我們身上所作的,那就是最好的建殿了。這是神要讓大衛明白的。

晨更分享:撒下一:1-16

2009/7/9 jeudi 撒下一:1-16
這一章開始,是大衛對掃羅之死的反應。他的反應是異於一般的人的,一般而言,大衛是被掃羅所追殺的,而且多次追殺他,雖然曾悔改,但後來還是要追殺,以致大衛只得逃到非利士人的地方,在洗革拉居住,也就是說,大衛是在敵人之地居住,這是又危險又不得已的,長久下去,他會出問題的。因此,掃羅之死,對大衛而言,應是一個好消息才對,因為他從此就可以自由了,因為他的苦難便可以過去了。沒有人是喜歡苦難的,我們在苦難之時,都會希望很快就過去,我們就希望神很快就把苦難拿走的,這是我們的想法。大衛因著掃羅的追逼,他是整個生活都受到影響,他是只能被趕到外邦的地方,是他不願意的地方,他也只得裝作與非利士人和好,甚至差一點就要出去與掃羅爭戰了。但神憐憫他,使他免去了與以色列人的爭戰。因此,從整個事件看來,大衛對掃羅之死,應是很高興才是,因為他的苦難終於除去了,他終於可以重見天日了。然而他的反應卻不是如此,他是悲哀,他為掃羅及約拿單而悲哀,他沒有自己,他不為自己的脫離苦難而喜樂,他反而為了神的受膏者被殺而悲哀,他心中是把神放在惟一的位置,他沒有自己,他只有神,他不以苦難為難過,只要苦難是出於神的話,他就默默的接受,沒有怨言。
若是苦難除去了,但神的受膏者死亡了,神的榮耀受損了,他情願繼續受苦難,也不希望神的榮耀受損,因此,苦難不要緊,但神的榮耀,神的旨意最重要。同樣地,我們若因受苦難,而使神的旨意得以達成,我們是否也甘心情願地接受苦難呢?個人的得失,個人的受苦,若是成就神的旨意,我們是否就甘於受苦,視受苦為甘之如飴呢?
大衛是把神的旨意放在第一位,他完全沒有自己的意思,他是一個捨己、無己之人,只要是出於神,只要是神的旨意,就算是犧牲自己,他也是完全沒有話說的。然而這少年人不知道大衛的想法,他以為人都是為己的,人都是不喜歡苦難的,有自己的益處之時,他一定會高興的。因此,他就以說謊來希望換取大衛的賞識,因為他認為大衛可能會成為以後的君王了。然而他的想法,是錯的,他不知道大衛是以神的國為重,個人的利益不是他所關心的,他所關心的,只是神的國度,神的榮耀,神的選民,而不是個人的利益。因此,他因為自己的謊言,而遭到殺身之禍,他不知道掃羅雖然不好,但大衛因著神的原因,只要掃羅是出於神的,他就不敢殺他,即使是別人殺他,他也是不喜歡的。有些人是自己不敢殺,但當別人殺他時,他會很高興,因為罪不在己。他可以認為,不是我殺的,是別人殺的,他是罪有應得的,他是神所懲罰的。然而大衛卻不是如此,別人殺的,他也不喜歡,別人做的,他也為了神的國度,而悲傷。他的愛,不是人的愛,是神的愛,只有神會愛一個罪人,會愛一個敵人,只有神會為一個罪人的死而惋惜,世人是不會為罪人及敵人的死而惋惜的。這就是大衛的愛,是他合乎神心意的地方。
少年人是為了自己的利益而把衣服撕裂(2),大衛則是為了神的利益,而撕裂衣服(11)。少年人是只有外表,但大衛是發自內心的,前者是為了自己,為自己謀幸福,但大衛是為了神,沒有自己,只有神。而且大衛的行動,可以影響其下面的人,他是生命的自然表現,不是造作的,而少年人的悲哀,是造作的,他是機會主義者,是想趁機撈一筆,但他卻得了死亡。而大衛把掃羅永遠放在神的受膏者的地位,這地位比自己的任何苦難均重要。
假如是出於神,那我的苦難不算甚麼,這是絕對的順服,是沒有任何的利益,舒服,不方便等的考量的。大衛是為了神而甘願接受一切的困難,一切的不便,並沒有怨言,而當這苦難拿去後,他不但不歡喜,而且是悲哀,why?不是他喜歡苦難,乃是他喜歡神的榮耀,他不希望神的名受損,而自己得益,若我的受苦,可以使神得榮耀,那我情願受苦;若我的苦難可以解放,卻使神的名受損,則我苦難的釋放,並不會使我喜悅,反使我憂愁,這就是大衛。
肉體的想法(亞瑪力人),是與屬靈的人的想法不同的。肉體的想法,是只為自己,屬靈的想法,是只為神,而我們是那一種人呢?其實大都如這亞瑪力人一樣,很少能如大衛的。
說謊的人,一定有很多破綻的。他逃出營(3)是不守軍紀,他殺了未死的人,且是君王,是犯上,他拿了王的冠冕及鐲子(10),那是偷盜,這是死罪,而更重要的,是他犯了屬靈的罪,殺了神的受膏者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