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年2月24日 星期一

晨更分享:詩123篇

2014/2/24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lundi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123

這裡說到有一些人,他們是在不好的環境中,他們被人藐視,他們遭遇不好的環境(34),他們無路可走了。然而他們在地上雖然無路可走,但他們想到在天上的神,他們就向神舉目(1),他們就求神的憐憫(23)。在這一篇聖經中,雖然沒有看得到神是否憐憫他們,是否施恩給他們,但我們相信,只要來到神的面前的人,神是不會不顧他們的,神一定會憐憫他們的。因此,患難來了,不好的環境來了,似乎對我們而言,是一個我們不歡迎、不喜歡的事物;然而,若這些不好的環境,能夠把我們推向神的懷中,能夠讓我們想起神的能力,那這些不好的環境,其實是對我們反而有用的。因此,一個不好的環境,若能使我們仰望神,那這個環境對我們是正面的好處;反之,若一個不好的環境來了,結果是使我們埋怨神、不要神時,那這環境對我們,就真是不好的了。取決於環境是否對我們好或不好,不是這環境的好壞,而是在環境中,我們是否抓住神或離開神,這才是決定環境是否好壞的重要因素,而不是環境的本身。

神設計一些環境給我們,有時是順境,有時是逆境,而無論是順境是逆境,其實都是為了使我們得益處而已。順境的正面功效,是使我們可以在好的環境中,更易追求神;也使我們因著順境而更懂得感恩,珍惜神所給的順境,因而更利用好的環境而親近神、認識神;這是順境的好處。而順境的壞處呢?就是當我們在順境時,我們就以為自己沒有難處,凡事都可靠自己而成功,於是就會使我們驕傲、就反而使我們不會來到神的面前來,而自以為是;這是順境的壞處。

而逆境呢?它也有好處及壞處。好處是使我們更緊緊的抓住神,使我們因著不好的環境,而更加親近神,如此我們雖然有不好的環境,但我們更有神加倍的同在,那我們就不會再怕不好的環境了。而其壞處是當我們在逆境時,我們就以為神不眷顧我們,就以為信神也沒有用,於是我們就如約伯的妻子一樣,覺得信神也沒有用,就要離開神了(2:9)。因此,無論是順境及逆境,其實一個重要的關鍵,都是一樣的,就是我們是否可以藉著環境更追求神,更抓住神,若能如此,我們就可以在任何的環境中得福、而任何環境對我們而言,就都是好的環境了。

無論是苦難來到、或是順境來到,我們都應靠著這些環境來更加親近神。我們若能利用不同的環境,都可以來到神的面前,都可以親近神時,那環境就成為我們的僕人,我們就可以在任何的環境中得勝。這就是保羅所說的:他知道如何處貧窮,也知道如何處豐富。或飢餓、或飽足、或缺乏、或有餘,他靠著那加給他力量的主,都可以得勝有餘了(4:12-13)。因此,無論是順境、逆境,都可以讓我們更得著神的,這就是一個得勝的人的凱歌。

詩人遭遇到不好的環境,他因著這個不好的環境,他就從地上的事情,開始向天上舉目而看了(1)。能夠看得見天上是很重要的。人的眼目常只會看地上的事,而不會把地上連於天上的。其實任何的事實,都是由天上發動,地上才會執行的。因此,我們不要只看地上事情的表面,更要看這事情背後神的旨意是甚麼。惟有當我們明白了神的旨意時,我們就可以放心把自己交在神的手中。同時,不只當我們看清楚天上的旨意時,我們可以平靜安穩地躺在神的懷中,即使我們不明白這事的意義,但當我們知道神是慈愛的,祂一定會使愛祂的人得益處時,那我們亦可以憑信心來到神的面前,同時也可以放心地把一切交在神的手中。就如詩人在詩中所祈求的,祂所求的,好像還不是神直接成就那一件事,他沒有求神除去不好的環境,他也沒有求神把驕傲的人除去。他只求一樣事情,就是求神的憐憫(23),這是甚麼意思呢?他不是遭遇很不好的環境,他不是遭遇安逸人的譏誚、和驕傲人的藐視嗎?他為何不求神把這些驕傲人、安逸人除去呢?他為何不像我們慣常的禱告一樣,為了除去惡劣的環境而求神呢?不!他只求神的憐憫、神的同在、神的恩典。他認為有神的憐憫,那怕神要作的事是甚麼,都沒有關係了,因為他相信神所作的,一定是最好的。神所作的,一定是為了愛神的人的益處的。因此,他只求神的憐憫,就是求神的同在,求神的眼目注意他就好了。這是一個有智慧的禱告,我們禱告時,是否也可以這樣,只求神的憐憫,而把主權交給神,讓祂用祂的方法,去處理事情呢?我們相信,只要是祂的憐憫發出,祂所作的就必是對我們有益的。

當詩人轉目向著神時,他禱告的態度,是謙卑的;他就如一個僕人一樣,他沒有自己的想法,他完全順服於主人的作為(2)。因此,他所仰望的,就是主人及主母的手。仰望主人或主母的手,代表我們仰望他開始工作。主人開始工作後,就沒有問題了,我們沒有求主人如何工作,我們只求主人的手開始工作,那就好了。這就是相信及順服的態度,因為僕人相信,只要主人及主母開始工作,那一定就是好的,那就一定沒有問題的了。因此我們禱告的態度,也應如此,一方面相信神,另一方面我們是順服神。我們不是命令神作這作那,乃是順服神所作的一切。我們只仰望祂開始施憐憫,而當祂工作時,就一定是祂施憐憫之時。因此,我們所盼望的,不是祂如何工作,乃是祂開始工作;而當祂工作時,我們相信祂一定是以憐憫為懷的。這就是詩人深知神的性情,就只求神的憐憫,就如哈巴谷在第三章中,當他得知神的審判要臨到猶大人,而不能改變時,他求的也是神的憐憫(2)。因為當我們求得神的憐憫時,我們就是落在神的手中;而當我們落在神的手中時,一切對我們就都是益處了。

詩人這篇禱告,只是把自己所遭遇的處境告訴神(3下、4 ),他沒有限定神該如何作。他所求的,只是神的憐憫,他完全相信神,只要神要作工,對他就一定是好的。而在這個禱告中,我們沒有知道神是否答應他,也不知道神是否聽禱告。然而,這也正是這禱告的重點。一般而言,我們都喜歡神聽禱告,尤其是希望神照著我們所想所求的,去成就我們的事。然而,這篇禱告第一沒有求神作特定的事,所求的只是神的憐憫;第二,這篇禱告,看不到神如何回應,只看到詩人把自己的景況,簡單的告訴神,並求神的憐憫。


原來當我們禱告時,我們不是只為了環境而祈求,只為了看得到事情的成就而祈求。我們所看重的,應是神是否把祂自己給我們。我們求祂的憐憫,就等於求祂的同在、神就成為我們的幫助了。因此,最終的答案,還不是神如何成就這事,乃是神要把祂的憐憫給我們。只要神的憐憫出來,我們就不在乎事情是如何結束的了;只要神與我們同在,那我們就不必在乎事情是如何運作的了。神的同在、神的憐憫,才是我們在難處時禱告的內容,而不是環境的結束。求神教導我們,在禱告中多求神的憐憫,那是最重要的。

2014年2月20日 星期四

晨更分享:路24:13-35

20014/2/20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jeudi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4:13-35

這一段是說到耶穌特別向兩個門徒顯現。這兩個門徒,不是十一個使徒中的人,乃是其他跟從主的門徒(33)。他們從耶路撒冷到以馬忤斯這個村莊,而這段距離約有11.5公里左右。耶穌復活的第一天,雖然也有向西門顯現(34),但祂更選擇花了很長的一段時間,與兩個比較不出名的門徒,去談論聖經的事。耶穌向其他人顯現的時候,似乎不是談聖經的,只有向這兩個門徒顯現時,才談聖經,而且應是談了幾個小時以上;這可能在聖經中,記載耶穌講道最長的時間了。一般記載在聖經中耶穌的講道,包括內容及時間,應沒有這一次的長。而這一次的講解聖經,原來是將整本聖經從頭到尾的講解的,不是只講一段而已。也不是講很多的主題,乃是只講一個主題,就是指向耶穌的主題。原來講到耶穌這個主題,就可以講解半天的,而且,當他們到達以馬忤斯後,似乎耶穌還想繼續前行,這代表祂似乎講不完(28)呢!

而兩個門徒的反應呢?當他們聽耶穌講解聖經時,他們的心是火燒的(32),他們看起來也是不願停止的。因為當耶穌似乎要離開他們,要再往前走時(28),這兩個門徒似乎是意猶未盡,就強留耶穌,希望耶穌同他們住下(29)。當我們在讀聖經,而且是講解正確的聖經時,原來聖經的內容,是如此吸引人的。今天我們讀聖經時,我們有甚麼的感覺呢?我們是覺得聖經味同嚼臘呢,還是甘之如飴呢?若我們讀聖經是味同嚼臘的,那表示我們是不會讀經,也表示我們不會解經。原來我們自己讀經,與耶穌幫我們解經,是有如此大的差別的。我們自己讀經,是不會讀出味道來的,我們一定要讓聖靈給我們解釋,得到聖靈的啟示,那我們的讀經,就必愌然一新了。因此,我們讀聖經時,一定要得到從天上來的啟示,否則我們是讀不出甚麼味道來的。

當耶穌復活後,耶穌最重要的事情是甚麼呢?我們想這應是向門徒顯現吧,也應是告知他們以後的使命吧!然而,耶穌卻花了半天的時間,與這兩個門徒談聖經、把聖經中有關耶穌的啟示,都說了出來。祂沒有馬上顯現給這兩個門徒,然而,祂卻知道他們的需要,就是對聖經的了解,重於看到主的復活、或是重於看到了一個神跡。我們記得亞伯拉罕的話說:若不聽從摩西和先知的話,就是有一個從死裡復活的,他們也是不聽勸(16:31)。因此,原來耶穌雖然復活了,但祂不急於把自己顯現出來,而暫時使門徒的眼睛迷糊了(16),目的是為了使他們的眼睛得開,以看得見聖經的啟示。也就是說,現在有兩件事對門徒都是重要的,一是看得見耶穌的復活,二是看得見聖經話語中,指著耶穌所說的預言。而耶穌衡量這兩者,雖然兩者都重要,但耶穌情願他們先明白聖經,再看得到復活的主。而且是從聖經中看到復活的耶穌,而不只是從肉體的眼睛中,看得到復活的耶穌而已。

原來當耶穌把聖經中,凡指著自己的話,都講解清楚時,這兩個門徒,就可以從屬靈的眼目中,看得到復活的耶穌了。這時他們肉體的眼睛雖然是迷糊的,但他們屬靈的眼睛,卻可以在聖經中看得到耶穌了。原來我們從聖經所寫的話語中,能夠看得到耶穌,這比起我們從肉體的眼睛中看得到耶穌,是重要得多了。今天我們沒有活在門徒的時代,沒有活在耶穌活在世上的時代,因此,我們肉體的眼目,是不能夠看得到耶穌的。然而,我們肉體的眼睛,雖然不能看得到耶穌,但當我們讀聖經時,靠著聖靈,我們屬靈的眼睛,就可以看得到耶穌了。這就是這兩個門徒的經歷,他們沒有在肉身的眼睛中,認得出耶穌來,但耶穌先讓他從屬靈的眼睛中,了解了一切有關耶穌的事。而這時候當他們聽聖經的講解時,他們的心就是火熱的了(32),而這火熱,應是因為他們從聖經中看得到復活的主。這就是耶穌的目的,耶穌覺得讓他們從聖經中看得到復活的主,比起從肉體的眼睛看到復活的主,還更重要。今天我們是否能在每一次的讀經中,都看得到復活的主,而且是心中火熱的呢?

這兩個門徒,起先是面帶愁容的(17)。他們為何面帶愁容呢?他們不是已經稍為知道,耶穌是復活了的嗎(23)?這雖然是從別人的轉述,而自己沒有看到;但別人的轉述,就不是真的了嗎?非要自己看得到才算嗎?原來這兩個門徒所缺乏的,不是親眼看到耶穌,乃是不懂聖經的話。當一個人不懂聖經的話時,他即使聽到了有關耶穌復活的事,甚至親眼看到了耶穌;他還是懷疑的。就如多馬聽到了門徒說耶穌復活了,他就是不信,要親自看到了耶穌才信的。因此,這兩個門徒之憂愁,是因為他不明白聖經,是因為他不知道全本聖經,都是指著耶穌而說的。原來我們對聖經的了解愈多,我們愈能解讀在我們周遭所發生的事呢!若不明白聖經,即使有一個大的神跡顯現出來,我們還是不信的。這就是為何當法利賽人向耶穌求神跡時,耶穌沒有顯出神跡給他們看的原因。因為神的作為,天天都有神跡在大自然中,然而一個不懂聖經的人,是讀不出這些神的作為、神所行的神跡的。

(18)到底是這兩個門徒明白有關耶穌的事多呢?還是他們所遇到的「陌生人」知道耶穌的事多呢?這兩個門徒,以為自己知道得多,而他們一看耶穌,就認為祂是一個作客的人,這可能因為耶穌的表現,不像耶路撒冷的人吧!而他們不認得耶穌,也因為復活的主的面貌不一樣吧!然而,真正知道耶路撒冷所發生的事情的經過,以及這些事情的原因的,不是這兩個門徒,卻是他們所認為的陌生人呢!這「陌生人」不只知道事情的來龍去脈,而且知道這些事情為何發生,以及其背後的目的呢!今天我們常是自以為是,而輕看一些我們認為的陌生人,其實我們所知的,常是有限的。我們應存一個謙卑的心,去聽神的啟示,我們就必得著更大的智慧,這才是我們當有的態度。


當兩個門徒敘述他們所遇到的事後(19-24),耶穌卻是敘述聖經中的耶穌(27)。他們是說肉體的耶穌,而耶穌是說靈裡的耶穌,這是不同的。而惟有當他們屬靈的眼睛開啟了,看到了屬靈的耶穌後,他們才真能看得到肉體的耶穌的(31)。若他們的屬靈眼睛沒有打開,即使他們能看得到肉體的耶穌,但當耶穌升天後,他們又看不見了,那就沒有用了。因此,耶穌打開了他們屬靈的眼睛,讓他們隨時隨地可以看得到聖經中的耶穌,這才是他們最需要的,也是今天的我們更需要的。求主幫助我們,讓我們也可以有此經歷,可以從聖經中,看得到復活的耶穌,可以看得到祂一切所作的事。

2014年2月16日 星期日

晨更分享:路23:13-26

2014/2/16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dimanche             23:13-26

這是一幅強權及真理的爭戰圖畫。彼拉多是有權的人,也是看得見的人,他知道真理,也知道耶穌是沒有罪的。他能夠察覺到,耶穌之所以被拉到他們面前,不是因為耶穌的罪,乃是因為眾人對耶穌的妒忌。他可以明察秋毫,可以明白人的心,但他沒有能力及魄力,去行出真理來。這個世界的人,就是如此!他們是知道真理,也知道判別一些的是非;他們也可以批評別人的不是,但自己卻行不出來,這就是彼拉多的問題。

作為一個審判官,他的任務是要維持真理,但維持真理卻常是有心無力的。有時真理雖然不是如此難知道,但不是我們知不知道真理的問題,是我們能否行出真理的問題。很多人可以明白真理,找出真理,但卻只是想要別人行,而自己是不會行、也不能行的。因為雖然知道真理,但行出真理的人,是要付出代價的。由於要付出大的代價,於是人們就不想行出真理,而只想安逸,不要惹麻煩了。彼拉多就是如此,他作為一個官,應該是有權力的。他應該是可以說放就放,說捉就捉的。然而,他卻仍是不願意付代價,去行出真理。他所作的,是與真理背道而馳的,他為了自己的官位,就不行出真理來了。

這是一件矛盾的事:因為他作為一個審判官,他是要維護真理的。然而,他若要維持真理,他的利益就受損,他就可能丟官。因此,他為了保持他的官位,他就不能維持真理了。這就是他的矛盾:他的官位是為了維持真理,但他若維持真理,他怕丟了官位!因此,人間的官位,本是要維持真理;然而有時為了維持真理,就會保不住官位的話,那人就不要這真理,情願要官位了。但得了這個官位後,卻不能維持真理,那要這官位何用呢?

彼拉多的矛盾還不只於此,第一,他知道了真理,他知道耶穌是要無罪的。第二,他是有權放耶穌的人,而其他的人是沒有權的。他既知道真理,又有權行出真理,他應很易行出真理才是;但他卻被眾人的聲音得勝了(23),他卻服於沒有實權的眾人手中,只是因為怕眾人而已。他本可以不怕眾人,他本只應怕神、及怕自己行得不公義而已。但當眾人的聲音很大時,他卻怕了不該怕的聲音,他卻忘記了自己的位份!一個有權而且明白真理的人,但仍然行不出真理來,那這個世界又有誰行得出真理呢?原來真理是如此容易就被人踐踏於腳下的,真理在世上原來是如此沒有地位的,這是人類的悲哀!

此外,一個要想行出真理的人,是要付代價的。為何要付代價呢?因為行出真理的人,是不為這世界欣賞的。這個世界只是為自己的利益而打算,不是為行出真理而打算的。世界的人,不是以真理為最高標準,乃是以利益為最高標準。於是當有人願意行出真理時,他就是與世上的潮流相違背的;而一個人所行的事,若要與這世界的潮流違背的話,他就必須付上很大的代價了。也因為如此,世上的人經過衡量計算後,覺得行出真理是不划算的,因此他們就不會行出真理了,因為行出真理來,是會對自己有虧損的。這就是彼拉多的盤算,這就是彼拉多為何知道了真理,卻行不出真理的主要原因了。

一個基督徒是要行在真理中的,因此,基督徒行出真理,就是要付代價的。這個世界不是以真理為最高標準,而基督徒就應把真理顯明出來。我們的使命,就是把真理顯出來,讓人知道一個行真理的人,是勇者無敵的人。若我們真能行在真理中,我們其實是無懼於世人、也不應怕利益的損失的。神所要的門徒,就是一個不計代價、不計犧牲,而只是把神的真理行出來的人。

眾人的聲音為何會得勝呢(23)?因為人多勢眾也。然而,這些人雖然是多,但卻是沒有權的人,而彼拉多雖然只有一人,他卻是有權的人。而一個有權的人,卻是怕沒有權的眾人,因為他不想得罪人,不想犧牲自己的利益及形象也。原來彼拉多若釋放耶穌,他固然可以彰顯真理,但他卻得不到任何好處,他不會得到金錢,也不會得到尊敬;反而他得罪了眾人。因此,他衡量了自己的利益,就不想行出真理來了。真理常是我們利益中的犧牲品,它在人的心中,只是理論上有地位,但在實際上,是沒有地位的,這就是真理在人間的困境!

另外,眾人的聲音就得了勝,這代表甚麼呢?眾人是代表多數,而多數就是等於現今社會的民主了。多數人若都要釘死耶穌,那只有一票的彼拉多算甚麼呢?只好少數服從多數了,這就叫做民主!然而,在這裡的民主,明顯是與真理相違背的,民主落在有罪的人手中,就成為真理的敵人了。這個世界主張民主,認為民主就是真理,但從這件事來看,原來民主不只不是真理,而且是反真理的呢!我們常常高舉的民主,原來卻是用來反真理、對抗真理的力量而已。真理本來不必民主來支持的,真理本身就證明它是真理,不必投票選舉的。所有投票的,都是因為不明真理,才要用這制度,希望找出真理的。

我們來看一下,那個被釋放的強盜巴拉巴(1925)。他無緣無故的得到釋放,這真是天上掉下來的禮物,是作夢也想不到的福氣呢!他被釋放後如何,聖經沒有說,他是否因而悔改,因而感恩,我們不知道。但他是白白得福的人,他是因著耶穌的替死,而得到釋放的人。這個巴拉巴,也與我們眾人一樣,白白的得到了耶穌的救恩,本來是犯法致死的罪,但現在沒有任何理由及原因,只因著人們要把耶穌處死,就把他釋放了。他真是得到了極大的恩典、白白的恩典,這不正是我們的現況嗎?我們本是罪無可赦的人,我們本是死刑犯,但因著耶穌的受死,我們卻突然被釋放了,這就是神給我們的救恩,是我們應該大大感恩的,因為這正是天上掉下來的寶貴禮物也。我們得了後,不應糊裡糊塗的接受了就算,我們該如何的感謝神而慶祝呢!

另外這個被人強迫背十架的西門(26),似乎不是天上掉來來的禮物,而只是天上掉下來的禍患!然而,因著這一次的背十架,歷史告訴我們,他就得救了,他就得以進入神的國了。這個看似是禍患的事情,卻也是對他的一個大恩典呢!他的恩典,表面上,似乎不如巴拉巴的多、也不如巴拉巴的明顯,但其實他所得到的恩典,卻是屬靈生命上的得著,是得到永恆的生命。若巴拉巴不知道他為何得釋放,也不接受耶穌作救主的話,那他所得到的恩典,也只是屬世的生命,而不是屬靈的生命。但西門所得到的,卻是屬靈的生命,卻是因著患難而得到的屬靈益處呢!

因此,當耶穌被釘十架、願意受死時,有兩個人得到了益處,一是巴拉巴,一是西門。巴拉巴的益處是明顯的,是天上掉下來的大禮物,是不知不覺、突然就給的禮物,是不要也不行的。而西門呢?他也是不要不行的,是天上掉不來的患難嗎?表面是!但卻仍是包裝的禮物,是讓他可以從患難中得以認識神的禮物,而這禮物,不比巴拉巴的來得小。因為巴拉巴所得到的,是屬世的生命;但西門所得到的,乃是得到永恆的生命,屬靈的福分呢!


感謝主,祂的受死,使我們不只得到屬世的生命之福,更是得到屬靈的生命之福,而這些福,都是因著主受死而得到的,我們應存更多感恩之心,領受神所給我們的禮物呢!

2014年2月10日 星期一

晨更分享:路21:20-38

2014/2/10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lundi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21:20-38

這一段是說到預言及將來的事的問題。而有關將來的事這一方面,我們要分清楚至少兩方面,一是特別對猶大人而說的,二是對所有基督徒,以及包括將來信主的非基督徒而說的。由於猶大人被劃定了有七十個七的時期,而對現在來說,其中的六十九個七已經過去了,就只等著最後的一個七了。而六十九個七到最後一個七之間,穿插了外邦人的日子,就是教會時代。這是神特別對外邦人的恩典,是神拯救世人的一段時間。而等到外邦人的數目添滿了(11:25),神的恩典又轉回以色列,就是最後一個七的臨到了。而最後一個七的結果,對猶大人而言,就是讓其全家得救,這是大災難的益處。

耶穌說這些預言的時候,似乎是連貫著說的,一會兒是說到有關猶大人的方面,一會兒又說到基督徒該注意的地方,因此,讀這些預言時,就要更加小心了。例如20-24節是說到有關猶大的事,而且比較是說到主後七十年時,所發生的事,就是羅馬把耶路撒冷城攻破,把約110萬的猶大人殺死之事。然而,從24節開始,就跳到末期要發生的事了。而末期要發生的事,是所有仍活在世上的人,包括猶大人、甚至是非基督徒,也都應注意的。因為這時是說到有關主從空中降臨的事,是第二階段的降臨;那時,主足要降臨到橄欖山(27),拯救以色列,並審判萬民。而第28節又說到猶大人得贖的日子的問題,似乎又回到了猶大人該有的態度了。

我們相信,一個有生命的基督徒,是在七年大災難前就會被提的。因為最後的大災難不是為神的教會而設的,乃是為了猶大人而設的。大災難要拯救的是猶大人,因為猶大人不信耶穌,因此,神就用最後一個七的大災難,讓他們有機會認識神,讓他們可以全家悔改而得救。這是神劃定給猶大人,而不是給教會的。而因著教會是一個有生命的有機體,就在主降臨在空中時,會被提到天上去,那時審判就從神的家開始(彼前4:17),地上就開始了七年的大災難了。而當耶穌說到這七年大災難的事時,因著基督徒被提,主要就不是對基督徒、而是對猶大人而說的。然而,由於這時仍有福音可傳,在七年大災難中而信主的基督徒,也應注意這些預言,以使他們可以得著神所賜的福分。

由於20-28節主要是說給猶大人聽的,因此,這裡就沒有說到主降臨在天上的那事,而只說到主第二階段時,降臨在地上的事情。而有關主降臨在空中的事,則在帖前4:17有所說明,這是因為帖前是寫給基督徒的,而不只是關乎猶大人的事。因此,我們讀聖經時,有關主再來的預言方面,就應注意對象的問題,而不要張冠李戴,否則就不明白預言的次序,也不明白耶穌所說的是關乎那一時期的事了。

(29-33)這一段所說的無花果樹,應是說到有關以色列國所發生的事,因為無花果樹在聖經中,常是預表以色列的。因此,無花果樹發芽,應是預表以色列的復國。而各樣的樹呢?應可預表以色列國周邊的各個阿拉伯國家,因為他們也在爭著發芽也,而且他們也常發動戰爭,想奪回以色列的國土也。而當耶穌說,這世代還沒有過去,這些事都要成就時,那這世代是指那一世代呢?若只是指耶穌說話的這世代,那可能他們只能見到耶路撤冷的被毀,而不能看得到其他的事了。因此,耶穌所用的這世代,可能其意義更比一個世代為廣。有人說這是指無花果樹開始發旺時算起的一世代,雖然或有可能;然而,這似乎不是接得很順暢。而31節提到這些事漸漸的成就,也該曉得神的國近了。因此,耶穌是提到「這些事」,似乎不是指某一件特定的事,因此,這或可指一個短的時期,或可指從耶穌第一次降臨,到第二次降臨的這段末後的日子(參來1:2)

(34-36)這一段,又似乎回到對一般基督徒而說的話。耶穌勸勉我們,要謹慎、不要讓今生的思慮,累住我們的心,因為基督降臨的日子,如同網羅忽然臨到的。這就應是指主第一階段降臨的時間,因為這時是沒有特別的預兆的,是隨時可以發生的。主的降臨,可以在我們想不到的時候,就如賊一樣的臨到的。因此,我們要時時儆醒,常常祈求,使我們能逃避這一切要來的事,得以站立在人子面前。這是我們正面該作的事,以回應主所說的預言。

37節確是印證了耶穌沒有枕首的地方,祂不是睡在別人的家中,而是睡在山上。祂不住在耶路撒冷城,祂只睡在橄欖山,而這橄欖山,是祂日後要從天上第二次降臨到地上的地方呢!


38節中,可以看得到,快釘十字架的耶穌,是利用時間,把神的話語,繼續的教導各人,而到了這時,仍是有人會喜歡聽耶穌的話的。因此,真正要殺耶穌的人,是那些已經把神的葡萄園佔據了,要據為己有的法利賽人、祭司長以及長老、文士們。是他們慫恿眾人,去把耶穌殺死的。

2014年2月7日 星期五

晨更分享:路20:1-18



2014/2/7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vendredi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:1-18

這裡分為兩段,第一段是耶穌在殿裡教訓百姓時,祭司長和文士並長老,要問他一個問題(2)。問這個問題的目的,就是要找出害祂的把柄。然而,耶穌沒有正面回答他們,只問他們一個問題,就是約翰的洗禮,是從天上來的,是從人間來的呢(4)?他們對這個問題,商議了半天後(5),卻不能回答,因為他們說甚麼都不是(7),這是他們的矛盾。也因為這樣,耶穌覺得回答他們是沒有意義的,因為他們不是想知道真理,只是想得到他們想要的利益而已。

他們對耶穌所問的問題,真的是不知道答案嗎?不是的!他們是知道的,真理是甚麼,有時是很難知道,但有時是不難知道的。對這個問題,本來不是很難的問題,他們本應很快就可以回答的。然而,由於與他們的利益衝突,他們就不能回答了。原來我們有的時候,不是不明白真理,只是由於真理與我們的利益衝突,我們就可以故意把真理隱藏,而行出對自己有利的事而已。祭司長和文士等人,就是如此。他們對一個問題的回答,是用商議的方法的(5)。甚麼是商議呢?商議就是要找出人間最適合的答案,是經過了大家同意、眾人都認為有利的妥協辦法。因此,當一批人要商議時,這代表他們不知道真理是甚麼,因此,要找出真理。然而,商議的結果,雖然眾人都同意這結論,但眾人的結論,不等於是真理;那只是眾人找到最適合他們的解決方法而已。而且很多時候,我們商議的結果,不是找出真理,反而是破壞真理。

因此,他們商議的結果,本是要找出真理,但結果反而是把真理隱藏了。因為他們不是注重真理,乃是注動自己的利益。當一個人只看到利益時,就會把真理犧牲了,因為人們把自己的利益放在最高位,真理常只是嘴邊的好聽的話而已。很多時候,我們說要行真理,但真理經過人們的商議後,就已經變成人們的道理而已,真理就已經失真了。當一個人只顧自己的利益時,真理對他是不會產生影響力的。

耶穌為何不回答他們的問題呢?當一個人不把真理放在第一的位置時,他就愈來愈沒有機會得到真理的啟示的。若我們真想要得真理,我們就應追求真理,而不是追求自己的利益。若我們表面上是追求真理,但實際上自己的心,還是把利益放第一時,我們是不可能得到真理的啟示的。人們用開會的方法,想去找出真理;然而,當人們要開會時,常是把人的利益擺第一的。因此,開會不是找出真理的最好方法,除非我們有一個心,真想找出真理來。而找出真理最佳的方法,乃是來到神的面前,謙卑地求祂的啟示。因為真理不是由投票決定的,真理本身是不必人開會來決定的。真理本身,就可以印證它是真理,因為它是永遠不改變的。

耶穌在這裡提到約翰及他的工作,就是約翰的洗禮(4)。約翰的洗禮,是從天上來的,因為這是舊約所沒有的,是他得到神的啟示後而開始的。因著有一個順服神的開路先鋒,耶穌在回答祭司長等人的問題時,就可以用這人的見證,來回答別人。因此,約翰的見證,成為耶穌回答別人的「擋箭牌」,這是何等寶貴的服事呢!今天我們的服事,若是從神啟示來的,都會為神所記念。若我們的服事,只是從自己的想法而來的,就沒有永恆的價值了。從耶穌的口中,也可以看得到約翰工作的可貴。今天我們是否也可以成為一個按神的旨意而服事的人,成為神在別人面前可以講說的好例子呢?

第二段中耶穌所說的比喻,明顯是說到以色列的問題(9-18)。神栽種了葡萄園,就是以色列。神把這葡萄園託付給祭司、文士、長老等人,讓他們管理以色列國、神的聖殿等。然而,這些人把神的產業,據為己有。他們不以神為王,而以自己為王。他們不按神的方法治理以色列民,乃是按自己的方法去治理。他們不是替神管理神的產業,乃是把產業霸佔起來(14)。原來他們的心態,從開始就是要佔有這些產業,據為己有的。因此,神所差派的舊約先知們雖然說出神的話,但以色列的官長們不只不聽,還羞辱了這些先知們。有的被趕,有的被打,有的也被殺。到了最後,他們還要把耶穌殺了,因為耶穌來了,影響了他們的事業。耶穌所說的,與所作的,是完全與他們所作的不同的,他們的地位受到了威脅,他們的教訓受到了懷疑,他們的方法,就是把耶穌殺了,以保住他們的地位及權威,這就是這些法利賽人的問題。

當他們把耶穌殺死後不久,神就把這葡萄園結束,把之轉給別人(16)。而這個所謂別人,就是教會。神讓聖殿毀壞後,就進入外邦人時期、教會時期,神就讓教會成為新的葡萄園;而這葡萄園的園戶,不再是這些祭司、文士及長老了,乃是神自己(參約十五:1)。原來所有的園戶都不可靠,在新約時期,耶穌是真的葡萄樹,而天父是真正的園戶(15:1的栽種的人,原文就是園戶,而且是單數的園戶;與這裡第9節的園戶不同,第9節的園戶,是多數的,應譯作園戶們)。今天教會是在天父這個園戶下,就安全了,就不必被人霸佔了。

然而,今天雖然我們都在教會下,理論上也都在天父這個單一園戶下成長。但今天教會中是否仍有一個惡霸的園戶,他們在教會中,把主的僕人的身分,變成主人的身分呢?今天教會中,是否仍有舊約時代的法利賽人,自創一套人訂下來的律法,要人遵守呢?教會中是否有很多不必要的傳統,是從人來的,而阻礙了葡萄園的成長呢?若今天教會的園戶不是天父,而是新約的法利賽人,而是自以為是主人、而不是僕人的人,那我們還是不能進入新約及真理的自由中。而若教會中有這種人,久而久之,就也會像舊約的法利賽人、祭司長、文士及長老一樣,最終是把耶穌殺了。若教會中的牧者,不能以自己為主的僕人,不能以聖經的真理為惟一的真理,不能除去所有人的傳統,只以聖經的標準為標準的話,那我們還只是活在新約的法利賽人的律例中而已。

匠人本是要建築房子的(17),而神所託付的匠人,在舊約時就是祭司、利未人等。然而,這些匠人不以耶穌作為房子的根基,而只以自己的想法為根基,他們棄掉耶穌這塊石頭,就必會跌碎、被砸得稀爛了(18)。今天教會的建造,惟一的根基就是耶穌,除此之外,別無他法。然而,我們真的是只以基督為根基嗎?還是建造自己的地盤,而不是以高舉基督為主呢?這是值得我們檢討的。

2014年2月3日 星期一

晨更分享:路18:15-30



2014/2/3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lundi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路十八15-30

這裡一共說到兩件事,一是說到讓小孩子到主這裡來,不要禁止他們,因為在神國的,正是這樣的人。二是說到少年官的問題。為何門徒攔阻小孩子到主面前呢?因為門徒認為小孩子是一個不懂事的人,他們覺得小孩子太小了,沒有辦法明白天國的事,因此,沒有必要讓小孩子攔阻了神的國,因為他們有更重要的事要作也。然而,耶穌的意見,常是與門徒的意見是相反的。人所認為的,常常不是神所認為的。人以為小孩子是累贅,是不能在神的國中有分的;然而,主卻認為他們是天國中的人,因為天國中的人,是必須像小孩子一樣,要有單純的心的。同時,小孩子正在長大當中,若能先把神國的道告訴他們,能先讓他們明白神國的重要,那對他們將來的成長,更是有益的。

當然,小孩子有一些地方,是其缺點,例如他們無知,他們不成熟,他們不懂得很多深奧的道理。然而,他們的單純、謙卑,卻是天國中追求的人的必須的性格。若一個人不能在神面前單純及自卑,他在天國中是沒有地位的。小孩子還有一個特色,他們不會虛偽,也不會掩飾,他們是就說是,不是就說不是。除了小孩子的罪性外,他們是合乎天國的人所需要的條件的。今天我們若要得著主,我們必須要學習小孩子的單純、不虛偽,沒有隱藏,把自己完全交在主的手中,這就是小孩子的特色,也是我們追求神的國的人,需要有的特色。

門徒攔阻小孩子到耶穌的跟前,還有一個原因,就是因為他們以為小孩子會防礙到他們的工作。他們也認為,小孩子沒有見識,不必讓他們到耶穌面前來。然而,小孩子正是天國的棟樑,是可以塑造的器皿。若我們能從小就把小孩子帶到耶穌的面前,讓他們接觸神國的事,那就可以更易把他們塑造成天國的人才了。因此,耶穌看重小孩子,我們也應看重小孩子,讓他們自少就可以來到耶穌的面前,並把他們塑造成天國的人才。

這個少年官來到主的面前(18),是表示他有一個尋道的心,他是真的希望承受永生的(18)。然而,他不是自小就遵行律法嗎?他不是有錢、有勢、有道德、有宗教、有地位嗎?他有了這麼多,得到了這麼多;但這些都不是他的正資產,反而是他的負資產。為何是他的負資產呢?因為這些不只不能幫助他到神的面前,反而是攔阻他到主面前的障礙。有了這些後,他要一一的把它們丟掉,幾乎是不可能的。一個在世上貧窮的人,他要來到主的面前是容易的,因為他本來就是一無所有。然而,一個富有的人,他要把所有都丟掉,再來跟隨耶穌,那就很難了。這就是這個財主的問題,他是沒有能力去把他所有的捨掉,為要得著基督的。

這個少年官有幾個問題,其中之一就是他所要走的路,不是神要他走的路。他要走的路,是得的路而不是捨的路。他一味的想去得,以為得到了就是他的;以為得到了就可以承受永生。然而,當他得到的愈多時,他就失去愈多。他得到的是屬世的東西,他失去的就是屬靈的東西了。他在世上是很努力的,然而,他的方向卻是錯的。不只是錯的,甚至是向著相反的方向而行。他雖然努力,但若方向是錯的,那他愈努力就愈失去;愈努力就愈得不著永生。因此,不只是努力而已,更要有對的方向,我們才可以真的得著永生的。

得永生的路,不是得的路,乃是捨的路。要把世上一切的東西,都要捨去,然後才可以真的得到的。屬靈的生命,是要用生命來換取的,這就是以生命換生命。沒有捨的人,是不會真的得的。我們捨去的,是這世上必朽壞的物質,而所得到的,乃是天上永恆的生命,這是最好賺的生意,是最有利的生意。因為我們丟棄的,不是有價值的東西,乃是最無用的東西。而當我們丟掉這無用的東西時,我們所得到的,卻是全世界最好的東西,這是何樂而不為呢?然而,這少年官卻走錯了路,他走的路是愈走愈得不到永生的。當他得到世界上更多的東西時,這些東西反而把他牽扯住,使他不願意丟下所有的,去跟隨主了。他所得到的,只是暫時的,但他所失去的,卻是永恆的。這麼多的東西,成為他的誇口,於是他就看不到真正的路了。真正的路,不是得的路,乃是先捨而後得的路,乃是得永生的路。這條路是與世人所追求的不同的。

對這個少年官而言,耶穌一共問了兩個問題,一個就是他是否遵守律法及誡命的問題。對這個問題,他的回答是很高興的,因為他從小都遵守了(21),這一點他做到了。因為這是得的路,是他的肉體所喜歡的;因為肉體喜歡走的路,是得的路。若他守律法,而得到別人的稱讚,他是樂意去走的。然而,肉體雖然願意走得的路,但肉體卻不願意走捨的路。因為捨的路,不是我們的肉體的特質;我們的肉體,是只想得,而不想失的。而捨己的路,對肉體而言,是失的路,而不是得的路。正因為如此,肉體就不願意捨,而只想得了。而肉體所不知道的,是這才是真正得的路呢!

原來我們的肉體,若是為了得,我們是願意努力的;但若是要捨,則肉體是不幹的。因為肉體不知道真正得的路,原來卻反而是捨的路呢!要我們的肉體服事神,若其中我們是可以得到某些益處的,那我們的肉體雖然努力,也會願意幹的。然而,若要肉體捨的話,那肉體是不會願意作的。因為肉體不懂得先捨後得的路,也不懂得屬靈的福氣,而只追求屬世的福氣而已。這個少年官的優點,是他的肉體很努力的去追求,但他走的方向是錯的。他的肉體努力,是因為能得;但要他努力去捨時,他就不幹了。耶穌指出的路,是捨的路,而且不只是捨,而是先捨而後得的路。

耶穌要他先捨去一切世上的東西,然而來跟隨耶穌,而跟隨耶穌,就是得的路。也就是說,他要先捨去一切,然而才會真正得到耶穌、就是永生的。因為他在求永生,而永生是只有耶穌才有的。他所追求的財產、地位、名譽、道德…中,是沒有永生的。耶穌指出的路,他卻不能走上去,因為他很富足也(23)。可惜他的富足,只是屬世的富足,而不是屬靈的富足,而他屬世的富足,就攔阻了他屬靈的富足了。

若我們把今天耶穌所說的這兩段比較,就是小孩子與少年官相比時,我們就會發現,小孩子由於沒有太多的財產,小孩子沒有太多的累贅,更可以走捨己之路,更可以單純的來到耶穌面前而得著永生;而少年官因為所得的太多了,他就不能像小孩子一樣的單純、容易丟下,因此就不如小孩子一樣的容易得著天國的福氣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