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0年5月26日 星期二

晨更分享:創四十七



20200526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mardi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創四七

在約瑟未見法老之前,他就先與父兄們說話,主要是教導他們,如何與法老應對;目的是要讓他們住在歌珊地。這時,他就先把弟兄帶進去見法老,之後,再把父親雅各帶到法老面前,然後雅各就給法老祝福。這一切的設計,與約瑟先前所想所求的,都是一樣的。這時約瑟好像就是法老,他了解法老的心意,他也可以揣摩到法老的想法,知道他要的是甚麼。從這件事來看,我們就發現一件事,就是我們不只是在老板手下做事,而且還要摸到老板的心,知道他的喜好,如此我們做事就會就手。他不必先問法老的意思,他可以知道法老所喜歡及所愛的,然後就按著劇本執行,這是可以自編自導一樣,他有點如神一樣,所設計的,果然就是如願而行。這代表甚麼呢?

當我們沒有最大的主權,但卻也有分處理事情時,約瑟就是這樣的角色,他第一要緊的,就是要與法老的關係好,然後才可以得到法老的信任。這與平時的工作表現有關,若平時做事就合乎法老的心意,辦事也很賣力,就得到法老的信任,這是第一步要做的。這也如尼希米一樣,平時就與亞達薛西王的關係密切,於是有急事時,就得到王的信任。因著尼希米平時沒有愁容,因此,偶然的愁容不只沒有讓王震怒,反而得到王的關懷,他的事就可以成就了。這代表我們平時無論是做事,以及做人,都應是八面玲瓏的人,如此在必要時,就可以得到幫助。

從約瑟這時的表現,他所說的話,果然成就一切,與他所說的都一樣,這代表他不只得到王的信任,而且他摸到王的心,知道王的想法,知道該說些甚麼的話,知道如何對答等,這就是智慧,這就是我們要學習的。原來我們要學的一個功課,就是站在對方的立場,去思想自己的需要。當我們向神求一件事時,我們常常只是看見自己的需要,卻很少也看到神的需要的。但當我們向神禱告時,我們要學習的,不只是看到自己的需要,而且還要顧到神的家、神的需要,如此的禱告,才能摸到神的心,才能得到應允。這就是如哈拿的禱告,她自己沒有兒子,她是有問題要解決的,但她更看到神的家也是沒有兒子,於是她就願意把她的問題,帶到神的面前,一併解決了神家的問題;因為她也想到神家的需要。

就如現在雅各一家來到埃及,他們要解決住的問題,那如何解決呢?還好有一個約瑟在,他是一個明白法老的心的人,他知道如何應對、如何祈求,他就可以引導出法老的主動。本來是約瑟的主動,本來是約瑟的設計,然而,他這時卻可以引導出法老的主動,因為合乎法老的心意的祈求,就得到他的應允。這是要站在對方的立場,也了解對方的心意,如此就可以成功地得到他們所想要的;同時也合乎法老的心意。

從這件事來看,約瑟不只是會做事,而且更會做人。會做事是恩賜,會做人是生命,他可以一人之下,萬人之上,這表示他是會做事的。然而,不只是會做事,而且是要會做人,這是約瑟又有生命,又有恩賜所代表的。今天我們在教會中的服事,一般人都只看你的恩賜,看你是否做事成功,這固然是重要的,但更重要的是會做人!做人不是用恩賜,乃是用生命,做人不能是裝假的,乃是真誠的;若要真誠的做人,那就非生命不可。生命的出來,只有兩樣,一是愛、而是捨己,捨己的表現,在世人面前就是謙卑,以別人為重。生命不是裝出來的,乃是自然的表現,若我們的生命愈豐富,愛就愈多,捨己也愈大。

約瑟能得到法老的信任,這是平時的功夫,他知道法老的想法,這是同理心,這是智慧。生命的表現,不只是愛及捨己,原來也需要有智慧,這是恩賜加上生命的表現。今天在教會中服事的人,尤其是幹事,大都以是否會做事為主,但我們常常忽略的,不是做事的能力,乃是做人的生命。恩賜與生命,有時是相反的,有大恩賜的人,容易驕傲,於是就會看不起人,就會與人疏離,這就如參孫一樣,他因為有大恩賜,他就獨來獨往,他就沒有同工,因為他一人就可以勝過千人,他還需要同工嗎?於是在工作上他不需要同工,但在感情上呢?他沒有得到安慰,於是他就去找妓女,於是他就失敗在情慾上,因為他的感情是真空的,是沒有人可以安慰他的。

今天我們來到神面前禱告時,我們是否摸到主的心,知道神的需要?當我們愈了解神時,我們就愈懂得如何禱告,如此我們所得到的福,就不只是一般的福,更是合神心意的大福。今天神需要的禱告人,乃是能懂得神心意、關心神的家、神的國的人,他的禱告就會不一樣,就能令神的心舒暢,我們禱告,除了我們自己得到外,能否加上一點,就是讓神的心舒暢,讓神的心滿足呢?約瑟先把哥哥們帶到法老面前,然後就得到他所要得的,這是他的第一步。然而,他還要把父親帶到法老面前,這又有何作用呢?原來第一步是為自己得到所要得的,但第二步卻是為法老的益處而來的。因為這時的雅各,是兩次為法老祝福的,是要他得屬靈之福的。法老本是得到太多屬世之福。但他還缺少一樣,就是屬靈的福,那是雅各的祝福所代表的。今天我們在世界服事世上的主人,除了給人屬世之福外,是否還可以給人屬靈之福呢?我們有這勇氣如雅各嗎?法老在荒年時得到太多了,但更重要的,是要得到屬靈的福,那才是更重要的,是我們今天在世上服事的人,要有的一個本領。

約瑟不只是一個有恩賜的人,而且他有生命,能夠與人和。然而,他辦起事來時,還是按照人間的規則去辦事的。他在豐年時因著有遠見,他就把糧食儲存起來,這時,他就可以救濟別人,也可以買到將來。他幫法老把人的田都買了,也把將來的五分一買了,也把人買為法老的奴隸,這就是約瑟的辦事。這一章中,除了明顯的我們可以看到的,法老得到無數的財產外,比較不顯眼的,乃是屬靈之福,是雅各所給他的(710)。雅各所給的福,是包括屬世及屬靈的,先要有屬靈的福,然後才可以有屬世之福的。我們看到的,是後面一大段法老所得的福,然而,在這些福之前,我們看不到的,是雅各給他的祝福。可能後面的福,是因為雅各的祝福而來的呢!因為先有屬靈的福,才會有屬世之福的,同時,屬靈的福與屬世之福是不可分的。若沒有屬靈之福,那屬世之福是沒有用的,而若先有屬靈之福,那屬世之福也會緊跟而來的。

今天我們除了在教會服事神外,都在世界服事人,我們是否可以給世人福氣,不只是屬世之福,更是屬靈之福呢?這世界雖與我們的觀念及信仰不同,但我們仍是可以供應給世人的需要的。同時,我們給的福,不只是屬世的,更是屬靈的,這一章就教導我們如何服事世人,要學習不只做事,而且會做人;不只是恩賜,而且是生命,這兩樣出來,才真能幫助人。

2020年5月17日 星期日

晨更分享:創卅九

20200517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dimanche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創卅九

這一章開始,就說到約瑟的故事,他的特點,就是耶和華與他同在,於是他所作的盡都順利。無論他到那裡去,即使是做最下層的僕人,甚至是坐在監中,因著耶和華與他同在,他都是最大的。同時,耶和華與他同在,不只是靜態的,而且是很容易讓人發現的(3)。今天我們應是有耶和華與我們同在的人,但我們是否也很容易被人發現,我們是不一樣的人呢?我們所做的,是否別人會欣賞呢?約瑟在任何不好的環境中,都是有神的同在的,他所處的環境,從被賣開始,他成為奴隸,他成為階下囚,他所遇到的,都是不好的環境,但他有一個好的環境,這個好的環境,就是神的同在。原來我們外面的環境,我們不可以控制,因為這是神支配的環境,但有一種環境,是我們可以控制的,那就是與神同在的環境,這是我們可以主動做的。與神同在,就是一種好的環境,若我們能時時刻刻與神同在,那我們在裡面的環境,就是好的環境,這個好的環境若存在,那即使外面的環境是不好的,也不必害怕,因為這個裡面的好環境,就會把外面的壞環境改變的。

外面的環境,從地位在說,他是在一個不好的地位中,不是奴隸就是囚犯,這都不是好的身份。不只這樣,他還有一個危險,就是主母的引誘,這似乎對約瑟的血氣方剛,是很不容易對付的。因為不是他主動,而是對方主動,一般而言,男追女隔重山,女追男隔層紗,是很容易的;尤其是約瑟正是少年期,更是不易的。故此,他的環境可說是神把他放在一個不好的環境中,一般人是不容易在這環境中得勝的。然而,他得勝了,因為他裡面有一個好的環境,他把神放在第一位,他說,我怎可以作這極惡的事,得罪神呢(9,新譯本)?這就是他裡面的環境。因著他裡面的環境是好的,是有神同在、與神同行、把神放首位的,於是他就可以在任何惡劣的環境中,都可以得勝。

他說一句話,我怎能作這大惡得罪神呢(9)?這句話有兩個可能得罪的對象,一是得罪神、二是得罪主人的妻子;他要如何選擇呢?現在有一個人,主動要與他同寢,若不與她同寢,他就得罪了她;然而若與她同寢,他就得勝神,當然也得罪他的主人。他只有兩條路可走,一是得罪人,二是得罪神(加上得罪人),他沒有其他的路;有點趕狗入窮巷之感。一個有智慧的人,會選擇得罪神呢?還是罪人呢?若從理智的層面來看,我們的選擇,當然是不要得罪神的。然而,環境的引誘,也是大的,不只主人之妻有需要,約瑟也是有需要的;但他卻可以克制自己,因為他倚靠神。

原來有時我們的環境是惡劣的,是左右為難的,但最重要的是不能得罪神。當他選擇得罪人而不得罪神時,神就更與他同在;他外面的環境愈惡劣,裡面的環境愈豐富,就是神與他同在,使他無論在任何環境,都被人看出神具體的恩典在他身上彰顯,他無論在那裡,都是居上不居下、作首不作尾的。神給他的道路,是十字架的道路,先把他放在一個惡劣的環境中,把他放在最低位的環境中;雖然如此,他還是只抓住神,沒有放棄神,也沒有埋怨神。這就是約瑟的得勝,是因為他倚靠神,他就得勝任何的環境。這時他是處貧賤、處在惡劣的環境中,但他仍然得勝。之後,他處在豐富的環境中,他也是得勝的,這就是神在約瑟身上的工作,是以神為首的、是勝過世界的引誘的。

他成為奴隸,是一個不好的身分,但他得到主母的欣賞,從人來看,似乎有機會翻身的,但他不利用犯罪來翻身,他不管環境是好是壞,他只有一樣事要做,就是抓住神,把神放首位,這是最重要的。今天我們在惡劣的環境中,或會呼天喚地、或會很易埋怨神、忘記神;然而約瑟卻沒有一點埋怨,他還是勤奮工作,忠心地做好他的職分。他被主人下在監裡,他也沒有為自己辯護,他只是默默無聲的,把真理活出來。

他順服神的安排,他說的話不多,他在這一章中惟一的說話,就是8-9節,他說出了真理。然而,當他的主母捏造謊言誣衊他時,他卻沒有說話,沒有為自己爭辯,他選擇活出真理。這是為甚麼呢?對於真理而言,原來有時我們需要用說的,但有時卻不一定是用說的,乃是用活出真理來。他既然是行在真理中,就不怕別人的攻擊,因為至終神會掌權,會還他清白的。原來約瑟不只是有神的同在,不只是倚靠神,而且他也相信神;他知道神的安排是最好的,他不必為自己申辯,他只要把自己的道路交在神的手中,他就不必自己有任何動作。這是一個完全投靠神的人的信心,他不必為己辯,他只要是問心無愧,只要是行在神的道路中,那一切的後果,都由神來負責;這就是約瑟的心態,是我們要學習的。

那如果約瑟為自己爭辯呢?他不是要為真理辯護嗎?的確,有時我們是應為真理爭辯,不然別人會以為約瑟是錯的;但我們活在世上,還有一個目標,乃是要完成神的旨意,行在神的道路中。若神安排他要下在監中,然後神要他走十字架的道路時,他就不必為自己鋪路,乃是順服神安排的道路。這就如耶穌在彼拉多面前,最先是說出真理,後來祂就沒有為自己再爭辯,乃是順服神要祂走的道路。當然若能如此,就必須知道自己所走的道路,是神所安排的,才會順服的。故此,約瑟被冤枉時沒有聲音,可能代表他知道自己是在神的手中,他只要做一件事,就是行在神的旨意中,這就是他該盡的責任,其他的環境如何安排,他就不必理會。

這是不簡單的一個信心,因為一般我們都會為自己爭辯的,因為不是我錯,是對方錯;不是我沒有道理,而是我有道理,放棄爭辯權是很難的。我們也不知道為何約瑟不為己辯,是因為對方蠻不講理呢?還是因為對方的權勢,都沒有記載。然而,這一定也是出於神的旨意,是他了解神的旨意及道路後,而作出來的決定,這是肯定的。當神已經為我們預備好我們的道路時,我們是不必掙扎的,只需服在神的旨意下就可以,這就是約瑟的心態。因此,我們認為約瑟應是懂得神心意的人,他順服神所有的安排;他不要得罪神,他有神的同在,有神的恩典,也明白神的旨意。這時,外面的環境雖然改變,而且似乎是每況愈下,但他裡面的環境,是愈加豐富。原來外面的環境雖然愈來愈險惡,但一個有神同在的人,這些險惡的環境,反而使他更剛強,更倚靠神,並更得神的恩典。


2020年5月10日 星期日

晨更分享:創卅三1-17



20200510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dimanche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創卅三1-17

雅各這時終於學會完全倚靠神,不再倚靠他的計謀、不再倚靠他的腿了。因為他已經不能逃走,他走路已經很慢了,他就只能完全倚靠神,不能再倚靠自己了。原來神把他所有的本領都奪去,讓他不能有天然的本領,所謂天然的本領,也是神所賜的。他既然已經沒有本領,那他只能做一件事,就是完全倚靠神,不能再出花招,只能完全倚靠神。今天我們若稍有一點本領,我們還是會倚靠自己的本領的,但當神把我們趕到一個地步,我們甚麼都沒有時,我們才懂得完全倚靠神,並且可以看到神的保守、神的恩典,這是我們要學習的。

我們事奉神也是如此,有時我們有很多的恩賜,有很大的能力時,這到底是好還是壞呢?從某一個角度來看,這是好的,因為這可以使我們服事更暢順。然而,這從另一角度來看,這很容易使我們失去倚靠神的心,我們就會凡事作主,自己喜歡作甚麼就作甚麼,這就是獨來獨往的參孫所代表的。參孫是所有士師中最有恩賜的,他不如基甸,基甸初期剛被呼召時,是沒有甚麼恩賜的,他認為自己是瑪拿西支派中最小的一家(士六15),於是他就完全倚靠神。基甸學會的,就是完全倚靠神,這是因為他沒有甚麼恩賜之故;也因為他完全倚靠神,他就成功地擊敗米甸人。然而參孫呢?他因為可以力拔山兮氣蓋世,他就可以任意妄為,就可以獨來獨往,無所顧忌,無所倚靠;他沒有同工,也沒有倚靠神。他因有恩賜,就不以神為主,不走聖潔生命之道,最終他就走向死亡之路。他的成功是伴隨著他的死亡而來的,原來在參孫身上,我們看見的是兩樣,一是成功,二是失敗。他的成功,是事工的成功,他的失敗是生命的失敗;而且他的失敗是死亡的失敗,他死亡的時候,殺的人比生前還多(士十六30)。原來他用他的恩賜服事神,一生中的事業是成功的,但生命是失敗的,因為他沒有倚靠神,沒有神的話語、沒有同工、沒有與神親近,只有在需要時,在接近死亡時,才會向神求。於是他的成功,就是從死亡中得到的;他的失敗,就是生命的死亡,而且是屬靈生命的死亡。我們今天服事神,不是用恩賜而已,更是要用生命服事神,這就是雅各所要學習的。

神把雅各的腿弄瘸了,目的是告訴他,你所有的本領都沒有了,但你有一個本領,這個本領就是更大的本領,這個本領就是倚靠神;因著倚靠神,於是他就凡事順利,他與哥哥的講和,就可以成功達成。不是出於他的計謀,不是出於他的禮物,乃是出於神的恩典。原來他要除罪,但除罪的一個條件,原來就是除己,就是先把自己的己脫去,然後才可以真的除罪。他若倚靠自己的計謀,他是沒有把握去除罪的,因為他最後一招是逃走。甚麼是逃走呢?逃走的意思,就是失敗,就是不能除罪,就是得不到他哥哥的赦免。

若他倚靠他的腿,那就代表他的計謀中,有預定失敗在內,也代表人的計謀,是沒有把握的。然而,神把他的腿弄瘸了,就是告訴他,若你是靠神的,那就不必害怕,因為我不必用你的腿來逃走,只要你在我的計劃中、在我的恩典中行,你的腿是不必用的。人的計謀,最後一招是逃走,這表示人的計劃中,會有預計的失敗,但神的恩典中,是沒有及不必預計有失敗在內的。當我們能完全倚靠神時,我們會失敗的嗎?不會的!既然不會,那我們的腿就不必逃走,就是瘸腿也是會成功的。這就是雅各要學的功課,靠己是沒有把握的,但靠神是不必自己的計謀的。雅各當初是想到自己的腿,但神告訴他,不必你的腿,只要我的恩典就可以。於是神就把他的腿弄瘸了,這是一個實際的功課,是雅各看到及學到的。

在整個過程中,我們看不到雅各有沒有瘸腿的問題,他說他不能趕路,不是因為他是否瘸腿,是因為他的孩子們還年幼嬌嫩,牛羊也正在乳養的時候,需要他的照顧(13)。他沒有說他的腿的問題,因為神的出手,目的不是其他,乃是讓他懂得完全倚靠神,而不是完全不能走路。神不是要他完全不能走路,乃是要他不能逃,只能倚靠神。當他能完全倚靠神時,我們所看見的,就是凡事都順利,他的哥哥以恩慈待他,甚至連他所要送的禮物,最先都不想要的。原來神也告訴雅各,他想用的方法,第一是以禮物來安撫以掃,第二是以逃走來避免哥哥的追殺。但這兩個方法,原來都是不必的。以掃不必他的禮物,就已經赦免了他;雅各也不必逃走,就得到以掃的赦免,這完全都是神的恩典,是看不見的恩典來幫助他,而不是他看得見的禮物,以及他自己的腿可以幫助他。他不必用禮物、也不必用腿,他只要用神的恩典,就可以解決這個問題。

原來赦免不是用其他的方法,乃是靠神的恩典,才可以得到罪的赦免的。今天我們的罪也是如此,不是用我們的禮物,不是用贖罪祭、不是用積功德之法,乃是靠神的恩典,藉著基督的寶血,我們才得赦免的。這就是雅各所學的功課,也應是我們要學的功課。我們一般都以自己的本領為先,我們都以為靠自己是最可靠的,但在這裡我們發現,靠自己的本領,原來我們預留了一手,就是逃走的一手,而這一招原來是預設我們的失敗,而運用的一招。然而若我們是完全倚靠神的,那我們就不必用這一招,因為在神是沒有難成的事的,在神也是沒有失敗這個名詞的。

那雅各為何說謊,沒有跟著以掃回以西珥地呢(14-17)?聖經也沒有說出原因,雅各這時應是與以掃和好了,但為何又再騙他一次呢?雅各的騙哥哥,可能也是信心還未學會功課,覺得還是用自己的方法,比較穩妥吧!然而,即使如此,神還是幫助了他,不讓他被哥哥問責。這就代表原來神的恩典是大的,甚至你走的路,仍是己路時,神還是因祂的慈愛幫助你,那我們為何還不相信神呢?為何還是要用自己的方法,才認為可以成事呢?人的方法,一切都只是虛無的,神的保守及恩待,才是我們要倚靠的。

2020年5月3日 星期日

晨更分享:創廿六34至廿七17



20200503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dimanche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創廿六34~廿七17

廿六章最後兩節,先說到以掃娶了兩個妻子的事,令以撒和利百加傷心難過(新譯本);為何會令他們愁煩呢(和合本)?第一,他是娶了兩個妻,這是破壞了婚姻制度,第二,他是娶迦南人的女兒為妻,就會走上偏離神的道而不知道。一個人的家庭是會影響一個人的生活的,以掃有兩件事是影響他得不到屬靈的福分的,第一是他的生活習慣,他喜歡田野的生活,他喜歡忙碌,他喜愛世界,這樣的生活習慣,就使到他沉迷在世界的宴樂中,就會對屬靈的事疏忽。第二是他的婚姻,他娶了兩個迦南地的人,如此就會被迦南的風俗習慣所同化,如此就會走上世界的路。同時,他一下了同時娶了兩個妻,這似乎代表他貪愛情慾,不會以一個妻為滿足,若他是一個放縱情慾的人,就很難在屬靈的事上得益。還有,以前以撒的娶妻,是亞伯拉罕作主的,但以掃的婚姻,卻是自我作主的。他自我作主,不聽父母的意見,這就代表自行己路,不服父母的管教。也由於如此,他的父母就因這事而傷心。原來不只是兩個妻的問題,情慾的問題,而且是不聽父母的話的問題,全部都從他娶兩個妻的事件中,看到了以掃的問題。

從以掃的生活習慣去看,我們就了解一個人的生活習慣,一個人的個性如何,就會影響到他的屬靈生命。若我們選擇的是世界,若我們不跟從神的道路行,只是偏行己路,就不會得到屬靈的福的。雖然只有短短兩節聖經,描寫了以掃的婚姻,但這兩節聖經,就足以看到以掃的性格,他是貪愛世俗的人,是遠離屬靈的生命的人,是一步一步走向世界的人。希伯來書說到以掃的問題,先是說到「又免得有人成為淫亂的和貪戀世俗的,好像以掃一樣(新譯本)(十二16);這第一句說到淫亂和貪戀世俗的,就代表以掃不只是貪戀世俗,而且是淫亂的呢!那以掃如何淫亂呢?就是從他娶了兩個妻來看,就可以看到他的淫亂,是因為他的心貪愛情慾,才會一下子娶了兩個妻,是他的主動,是他的想法,這就是外表雖然都是妻子,卻是因著以掃的淫亂而來的妻子。

同時,他是就近取材,先看到對方的美貌,然後就娶之為妻,一下子就兩個,這就是貪心、與貪愛世俗是同樣的問題。因此,以撒的生活,本就是在田野中,少有在家中,雖然他得了父親的喜悅,但卻得不到天上的父親的喜悅;他因為得不到天上的父親的喜悅,於是雖然他父親想給他祝福,他也得不到真福的。原來我們要得的福,不是從地上的父親來的,乃是從天上的福來的。地上的父親不能給人真福,只有天上的父親,才可以給人福。

還有,當他娶了兩個赫人的妻後,他的後裔就是混雜的,他就注定不能得到神的福的。因為從前面我們就了解:不只是從亞伯拉罕生的,而且還要從撒拉生的,才算是亞伯拉罕的後裔、才可以承受福氣;這表示後裔也不是隨便的,是合乎神的心意的妻子生的,才可以承受神的應許之福的。

廿七章就說到這個事實,地上的父親是想要給以掃福氣,但地上的父親是眼睛昏花的人,是看不見的人。這個眼睛昏花,還不是代表肉體的眼睛,更是代表屬靈的眼睛。因為他屬靈的眼睛是昏花的,於是他看不到神要給的福,不是給以掃,乃是給雅各。因為他看不到,於是他心裡雖然想給以掃福,但他卻給了雅各而不自知。以掃用野味去討好父親,但他卻得罪了天上的父親,他討好了地上的父親,卻不能討好天上的父親。當他把長子的名分賣給雅各後,是令天上的父親傷心的。他不看重神給的長子之福分,那神就不會給他這福分的。雖然地上的父親喜歡他,想給他天上的福分,然而天上的父親不充許,也是沒有用的。地上的父親,雖然想給他福分,但地上的父親,是看不見的,是瞎眼的,於是這福分雖然心中是想給以掃,卻是給了雅各。由於屬靈的眼睛看不見,於是以撒就心中想把福分給以掃,但神卻把之改變過來。神允許利百加改變這福的對象,不只是因為利百加愛雅各多於愛以掃,而且是神藉著她去改變以撒的做法的。

本來以掃娶了兩個妻時,也是令以撒傷心難過的,但他因著喜歡吃以掃的野味,就把這事忽略了;他也沒有求問神,只是按著兩個原因去辦祝福之事:第一是因為他是長子,但他不知道神曾說過將來大的要服事小的這句話;第二是因為自己喜歡吃他的野味。因著這兩個原因,他就沒有求問神,就自作主張,要用人的方法祝福以掃,而不是先求問神。人的祝福當然也是重要,尤其是地上的父親祝福;然而,地上的父親的祝福,若沒有天上父親的背書,那也是沒有用的。因此這一次的祝福,神就把他攔阻住,讓利百加破壞了這個計劃,這就是神插手的作為,而不只是利百加的詭計而已。

也就是說,整個故事的簡單過程,就是以撒急不及待想把福氣給以掃,但卻遭到神的插手、神的攔阻,因為神不喜歡他這樣做。這祝福當初不是出於神的,是以撒自己想快快把福氣給以掃,而導致的結果。那這樣的祝福,是否需要呢?亞伯拉罕好像沒有直接為以撒祝福,但以撒卻還是承受了所有的福;那以撒需要為兒子祝福,他才有福嗎?神的福是要給配得福的人,但以掃是不配得福的,於是神的福就給了雅各;但不必加上人的祝福,雅各才可以得福的。然而由於以撒要做這動作,那神就讓他做,但卻把這福在無形中轉移到雅各身上,這是神的作為。

原來不是人的祝福有效,是神的賜福才算數。以前的亞伯拉罕及以撒,神都沒有叫別人為他們祝福,然後他們才得到福的。是神親自向他們應許,他們就成了有福的人。這一次既然以撒想用自己祝福的方法,把神的福給以掃,那神就就著他的想法,把福不知不覺地轉移到雅各身上,這是以撒不知道的。同時,以撒的祝福,加上一個條件,就是要先有野味,再有福氣。因著加上這條件,這是人的條件,於是就讓利百加有機可乘,把這福扭轉過來,成為給雅個而罪以掃之福。

神給的福,是神的恩典,是白白給亞伯拉罕及以撒的,是沒有條件的。然而,以撒加上了一個屬世的條件,要先吃野味,才可以得福,於是這就不合乎神的原則。因為亞伯拉罕之約,是單方面的,是沒有條件的,但以撒卻加上了一個條件,於是這就不是神給的福,只是人間想出來的福而已。這樣的福,是不會臨到以掃身上,也不是因著以撒的祝福,福氣就臨到雅各身上的。是因為神本來的心意,就是要給雅各,而不是給以掃的;以撒不明白神的心意,才會演出這樣的劇本出來的。這不是出於神當初的原意,但卻因為以撒的心急,就把這福顯明出來,讓以撒及全家都明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