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00127 lundi 伯五
以利法繼續講話,他的看法,是先把約伯定為一個犯罪的人,這是先設定好靶,然後再向著這靶射箭。因為他設定了靶,因此,他是先做結論,再從這結論引伸出去,於是他會愈想愈對,愈講愈有道理。然而,真正的靶是甚麼、真正的情形是甚麼,不是先做結論,再由這結論引伸出去便是對的。他是用經驗、用道理、甚至用靈的啟示去看事,但他的解讀,都是出於人的想法,同時,也不能套入約伯的身上,於是他所講的,就全都是廢話,不只不能幫助約伯,而且是愈來愈傷害約伯。這樣的結論,是愈講肉體愈會出來,一旦肉體出來,那當初的原意,全都是廢去的。
今天我們勸勉人時,是否也會如此?我們的問題,第一是把道理當作真理,未曾認識事實前,就以為自己所講所想的是事實,就把之套入別人身上;由於大前題就是錯的,於是再下去也不會是正確的,這就是先畫靶、再射箭的表現。第二,他把聖經的應用,錯用在約伯身上:他認為神對約伯的工作,是懲治、是管教(17),但神在約伯身上的工作,不是懲治及管教,乃是獎賞、是恩典。管教是人做錯了事後,神用管教的方法幫助他悔改,管教是對犯罪的人所做的,以愛為根基。那獎賞呢?是約伯做了對的事、是義人,而神欣賞他,而在他身上設計出一個恩典的路給他走,而這個恩典,是以外面的苦難表現的。因此,正確地說,神給約伯的苦難,是獎賞加上愛,這是異於神對犯罪後的人的管教。管教是懲罰加上愛,雖然都是有愛,但卻是不同的。
原來神對人的處理,至少有三:一是審判,審判是對犯罪的人的懲罰加上公義(懲罰+公義);二是管教,管教是對犯罪的人的懲罰加上愛(懲罰+慈愛),就是父母對兒女做錯事後的處理。三是對沒有犯罪的約伯—就是對義人的獎賞,加上了愛(獎賞+慈愛)。雖然這三種的外表表現都是苦難,但其意義是不同的。而其中的第三種,是很特殊的,只有約伯有資格如此被神對待。
第三,他從表象看事,只看到表面的事,看不到真實的光景;他看不到天上的一幕,於是他不知道這苦難的原因,他就下了結論。我們用人的方法、人的眼光去看事、去解釋苦難,常是看不清的。因為苦難會把我們的眼睛蒙閉,讓我們看不到事實的真相的。
以利法看到了苦難,因著他從沒有看過義人受苦,他只看到惡人受禍,於是他就把這個經驗套在約伯身上;他雖然得到啟示,但他卻把這啟示,用自己的經驗、自己的想法去解讀,加上他一個驕傲的心態,他就把這些壞處全加給約伯,而把好處放在自己身上,這些話就是廢話,就不能幫助約伯。
第四,他以為有道理,就會據理力爭,而當人據理力爭時,他的肉體就會出來,於是人就會出來血氣,即使是有一點點對的道理,也會變成傷害人的歪理的。若我們有的是真理,是不必爭辯的,因為真理是不必爭,也不應爭的;真理是要活出來的。只是今天我們對真理的看法,常常是用爭的方法去表達的;真理固然是要說出來,但說出來後,這世界不容易接受時,我們就不用說的,就用活的。這就是彼得前書所告訴我們的,我們要走一條真理的路,是世上的人不會走的;你把真理活出來,這才是最好的見證,人們才可以看見甚麼是真理。
約伯的三個朋友,他們是在說道理,他們不明白真理,卻在說出他們以為的真理。道理常常不能幫助人,只會擊打人;但真理卻可以幫助人,可以使人明白。尤其是活出來的真理,而不是說出來的真理而已。今天世人或許會說真理,但世人沒有活出真理的生命,就不會活出真理來;因此,活出真理是基督徒的「專利」,但基督徒也失去這專利,用說出真理來取代活出真理而已,這就把真理的表現降級,讓人們看不清真理的真面目,是很可惜的。
以利法的回答中,有些似乎是對的,也有些是錯的,他的觀察是不完全的,於是所說的話就是不完全的。有些是夾雜著自己的經驗,有些是他看錯了,但他所說的,也有些是對的。然而,對的東西只要加入一點點錯的,那全盤就都錯了。我們所說的話,常常是一知半解的,因此,我們說話時,就應是謙卑的,就應是加上愛,當我們的話不加上愛時,即使是對的,也不能幫助人的。反之,我們的話,雖然有些是不完全的,但若我們用謙卑的態度去說,並且加上愛的心態去說時,就可以幫助人。說話的內容,有兩點是有用的,一是對的話、二是愛的話;但以利法卻都沒有這兩點中的任何一點,於是他就愈說愈生氣,血氣及肉體就在說話中不知不覺地出來。這也常是我們的情形,是我們想幫助人,卻因為沒有愛、也沒有謙卑的態度,於是我們的幫助,到了後來就成為別人的刺,不斷刺傷別人而不知道。這是我們說話時應小心的,要謹慎我們的話,要加上愛,要謙卑,不是我們知道得比他多,乃是我們應謙卑自己,用僕人的心態去說話,說出真理來,而不是說出道理來,這都是我們要注意的。
所有的真理,都加上愛在其內的,若我們的說話失去了愛,那就與真理距離愈來愈遠。真理若失去了愛,把愛從真理中拿走時,那真理頂多就是道理而已。沒有愛的真理,只會傷害人,或是定人的罪而已。沒有愛的真理是冷酷的,是不會讓人有力量悔改的,即使以利法說得多麼對,也沒有辦法幫助人;而且道理是愈說愈有血氣的,這就是真理與道理的不同。因此,我們說話時,一定要存一個謙卑的心、以及加上愛人的心,如此的說話,才可以幫助人的。
以利法在這裡說的,是一般的情形,他對神的認知,也不是全都是錯的,然而,即使是對神有認知,但這些認知,到底是否可以應用在約伯身上,以及如何應用在他身上,這才是重要的。若他對神有認知,假設這些認知都是對的,那如何應用在約伯身上,如何用這些認知去幫助約伯,才是更重要的。我們若只說出道理及真理,卻不懂得應用,那也只是理論而已。因此,讀經後不只是知道知識,而且還要知道如何應用在生活上,那才是生命的開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