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年4月26日 星期二

晨更分享:太27:45-66

2016/4/26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mardi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7:45-66

從午正到申初,就是從十二點到下午三點,這段時間是遍地都黑暗的時候,就是神離開耶穌的時候。而這時候,也是日蝕的時間,是神用大自然的見證,來說明耶穌就是神的兒子。不只這樣,神在耶穌死亡之時,也讓地震、山崩、墳墓裂開、死人復活等這麼多的神跡出現,而一般的人,似乎視而不見;只有百夫長和一同看守耶穌的人看見這些事,就極其害怕,說,這真是神的兒子了(54)

當眾人因著偏見,祭司長因著自己的利益等,而把耶穌釘在十字架上時,他們完全把耶穌所行的一切神跡奇事否定了,也不認為祂是神的兒子。然而,在十字架上時,神雖然離開了耶穌,但神的心也是難過的,祂還是要用大自然的方法,表現出這一個時刻的不一樣。祂用大自然的方法,印證了耶穌的死亡,也證明祂確是神的兒子。神的兒子死時,有整個大自然的改變,有日融、有山崩、有地震、也有聖殿的幔子,從上到下的裂開。這些東西,都放在一起時,那不是最明顯的神跡了嗎?然而有多少人看得到呢?只有百夫長及其兵丁知道,這真是神的兒子了(54)。他們不是求神跡,說:若耶穌從十架上跳下來,就信祂嗎?然而,他們把神跡定位在跳下來,卻忽略了這麼多大自然的神跡,也在證明耶穌是神的兒子!

原來人心中的神跡,只是局限在人自己設定的定義中。人把大自然的神跡,定義為科學,而不覺得是神的作為,忽略了神在其中的說話;以致他們看到了神跡,卻用人的方法解讀,就錯失了認識神的機會了。當眾人都在戲弄耶穌,在譏誚耶穌時,這裡有一個百夫長,和一同看守祂的人,他們看到了大自然的奇妙,還是可以承認耶穌是神的兒子的。他們或許看不到聖殿的幔子的裂開,但他們看到了大自然的裂開地震山崩,就知道這是神的震怒,也知道這是神為祂的兒子的見證了。今天若我們不以自己的經驗,去解讀神的作為,就必然會明白神在大自然所作的偉大事情的。

當耶穌在十字架上,因著神離棄了祂而極之痛苦時,有人拿海絨蘸滿了醋,綁在葦子上,送給祂喝(48)。這是因為耶穌說:我渴了(19:28),他們就把這醋送給祂喝的。原來基督在十字架上有兩種痛苦,第一是神離棄祂的痛苦,第二是口渴的痛苦。對於神離棄之苦,當耶穌大聲喊叫神說:我的神、我的神為甚麼離棄我時。這種神離棄之苦,是沒有人可以體會的。因為一般的人,沒有這經驗,只有耶穌因為是時刻與神同在的,祂才會有這種痛苦的。也由於人沒有這經驗,就不會解讀耶穌的話;人們解讀耶穌的話,就只是認為祂希望以利亞來解救祂而已。原來人常把屬靈的話,用屬世的經驗及方法去解讀的;於是我們就把許多屬靈的事,變成屬世的事。若我們也是用這種屬世的態度,去解讀聖經的話語時,那我們對明白聖經,就常是一知半解的了。

然而,當耶穌說:我渴了時,這些人由於也有口渴之經驗,就明白耶穌所說的,就把醋給了耶穌了。這就說明一件事,原來我們若沒有經驗的事、沒有經歷過的經驗時,我們對事情的解釋是難的。對於耶穌在十字架的苦,一是與神隔絕之苦、二是乾渴之苦,前者我們沒有經驗,就把之解讀錯了,以為耶穌是要以利亞來救祂。後者因為我們也有這經歷,就明白祂的苦,就把醋給祂了。若是如此,我們讀聖經時,常是沒有經歷過的事,若不求聖靈,我們的解讀就常會錯誤的了。

人們因著有口渴的經驗,故此比較能體會口渴的人的痛苦;但我們一般的人,是沒有與主分離的痛苦經驗的,因此,我們是不能體會與主分離的人的痛苦的。但願我們都可以如但以理,他的生命是不能一刻與神分離的;若我們的生命也是如此的話,我們就會明白,一個與神分離的人,是何等的痛苦的了。

地獄之苦,第一是火燒而口渴,第二是沒有神的同在;而後者才是更重要的痛苦。耶穌這兩樣苦都嘗過了,因祂受的苦,我們才可以免去地獄之苦,我們是否珍惜神給我們的恩典呢?若耶穌知道與神離開,那是世界最大的痛苦時,今天耶穌用這種無法忍受的痛苦,換回我們可以自由與神交通的機會,那我們是否更要把握機會,常常與神交通,常常親近神呢?因為這是耶穌用祂的生命換取給我們的寶貴禮物呢!

這裡說到的百夫長,他看到了很多大自然界發生的特殊事跡,他就把之解讀成為屬靈的結論了即耶穌真是神的兒子了。這是不簡單的,他能夠從環境中,看得到環境背後神的手;能夠把屬世的看見,變成屬靈的結論。我們是否也能這樣,看到發生在我們周遭的事時,也可以看得見背後神手的作為,以致我們所作的結論,是正確的結論呢!

約瑟是一個暗中跟隨耶穌的人,這人是一個有地位的人,他是議會的議員,因此,或許因而不方便跟隨耶穌。當然因著他的不方便跟隨耶穌,他是失去了很多寶貴的機會,聽得到耶穌的教訓的。然而,他還是可以在最需要的時候,把耶穌的身體埋葬了;而這個埋葬的動作,就是預備耶穌復活之時所用的。或許我們覺得約瑟是一個軟弱的人,他沒有每天跟隨耶穌,但他在關鍵之時,還是可以被神所用的。雖然他所得到的,只是耶穌的身體,只是死後的耶穌,而不是生前的耶穌;他已經失去了很多的機會了。但他還是在最後一環中,得到機會而把耶穌埋葬,在最後一分鐘中,跟隨了耶穌,而間接可以使耶穌的復活,讓人更加清楚可以肯定。

因此,我們每一個人的服事,在神的國中都有用處的。服事主是愈早愈好,但若以前失去機會,現在馬上服事也是可以被主使用的。每一個人都有其不一樣的恩賜,以及不一樣可以服事主的。若每個人都加起來,那神的國就豐富了。我們永不要疏忽自己的恩賜,也應常常檢討自己,有甚麼可以服事的地方,就在缺螺絲釘之處,把你的螺絲釘上緊就是一個美好的成品了。

這些祭司長與法利賽人是要守住耶穌的墓,他們的目的是防止別人偷耶穌的屍體;結果他們的做法,反而是印證了耶穌的復活。其實祭司長及法利賽人,以及約瑟都是在安息日作工的。約瑟是晚上把耶穌的身體埋了,而祭司長們更是在星期六派兵守住耶穌的墳墓呢!他們都是破壞了律法,然而,一個是為了愛耶穌而作的,另一些人是為了憎恨耶穌而作的。他們外面都破壞了安息日,而祭司長及法利賽人,本是維護安息日的,這時反而是為了恨耶穌而破壞了安息日的律法。這真是很諷刺的事呢!以前是他們說耶穌不守安息日,而現在他們自己不守安息日了。只是,無論是約瑟、無論是祭司長們,他們的作法,其實都是間接證明了耶穌的復活的。約瑟的埋葬耶穌,讓祂的復活可以更有證據,而祭司長的派兵看守,也間接證明門徒沒有辦法偷去耶穌的屍體,使復活的證據更明顯。


最後,那些來到的婦女,似乎沒有作甚麼,她們也不能作甚麼,但她們雖然沒有作甚麼,也不是要作甚麼,乃是要把她們的愛獻上給耶穌。她們所做的,乃是表達她們對主的愛,乃是把愛獻上給耶穌。沒有明顯的工作,但卻仍能安慰主的心,這就是婦女們所做的了。

2016年4月22日 星期五

晨更分享:太26:31-46

2016/4/22               vendredi             26:31-46

這是最後一夜了,耶穌預告門徒會離開祂,而門徒中的彼得,要三次不認主。這是耶穌的預告,讓他們知道自己是靠不住的。一個人若離開了神,是一無所有的。然而我們是看不清楚自己的本相的,我們常以為自己是可靠的,自己是勇敢的,也是與眾不同的。當一個人稍有本領時,他就會認為靠自己就可以了。彼得的問題,就是如此!他認為自己是與眾人不同的,是比別人能幹的;別人會跌倒,他是不會的。當我們如此認為時,就是會跌倒之先兆了;因為驕傲在跌倒以先,狂心在敗壞之前。

然而,我們覺得比別人好,不是好嗎?我們不都希望自己可以進步嗎?這不是一種進步的動力嗎?進步的動力乃是謙卑,而不是驕傲。保羅要我們看別人比自己強,又要我們勿以為自己已經得著了,乃是要忘記背後,努力面前。甚麼是忘記背後呢?那就是不以以前的一切成就為傲,乃是以自己是一無所有,謙卑的向前行,這就是我們屬靈的道路了。忘記背後的意思,乃是忘記自己努力所出來的,只要向著基督的標竿直跑,這是謙卑的仰望,是長進的要素。

彼得是靠自己的力量,以為自己是英雄,是可以靠己而得到一切的。其實很多人也都是如此的想法的,未信主前,我們都會認為靠自己就好,那是最可靠的。然而當我們信主後,我們要學習的,不是靠己,乃是靠主。彼得及門徒的問題,是以為己是可靠的,但耶穌要藉著彼得三次不認主的事實,來告訴門徒,人是不可靠的;人離開了主後,就是軟弱的,就是一無所有的。一個跟從主的人,在平時你看不出來,在遭遇患難時,才知道自己的己是最不可靠的。我們必須看見一個事實,人的力量是不可靠的,人必須學習有謙卑捨己的心態,靠主而捨棄自己,才可以得著生命長進之秘訣。

我們要看別人比自己強,那是如何看呢?若你的生命比別人好,你是傳道人,你如何看別人比自己強呢?這是難的,但若我們能知道自己是靠主,也看到別人不同的生命或恩賜的表現,我們就應看別人強的那一面。因為別人一定有比你強的部分的,我們就要觀察別人的強處,而把別人有而你沒有的優點,求神讓你自己也可以擁有,這才是我們長進之路。長進之路,就是一個謙卑的心態,不是以為自己已經得著了,乃是不斷的倒空,如此才可以長進的。

當彼得的己出來後,他就把聖經的話(31),以及耶穌的話(31)全都否定了。他不認為聖經說的是可以用在他的身上,他也不認為耶穌說的話是可以應驗在他身上的;這就是他的問題了。當我們的己出來時,我們就自然把聖經的話否定的,我們就自然覺得自己是對的,這就是我們讀經的攔阻。

耶穌為何要帶著這班軟弱的門徒,一同到客西馬尼園禱告呢?祂所作的,是門徒不明白的,祂所要走的路,是門徒不能與祂一同走的。因此,這明顯就是不同心的禱告了。門徒不單只不能安慰耶穌,反而會使耶穌失望的。但耶穌還是把他們帶去一同禱告了,這就表示這不是為了耶穌,乃是為了門徒。耶穌帶著門徒是得不著安慰的,然而耶穌讓門徒經歷最後的一晚,是等到之後聖靈來了,他們明白了,就會得到力量。這代表雖然有時我們在軟弱的狀況中時,還不能明白很多屬靈的意義,但耶穌還是讓我們經歷,而經歷後我們有一天因著聖靈的來到,就可以更明白這些意義,就會使我們的生命得以長成了。

因此,有些事情我們當時是不明白的,但神還是要我們先經歷,而當我們不明白時,就應有一個尋求神的心,等到聖靈來了,祂就會教導我們明白一切的真理,也必會帶我們進入一切的真理的。若我們能把每一件經歷的事都放在腦中,雖然當時是不明白的,但到了靈命成熟時、到了聖靈來到時,我們就可以明白了。屬靈的事,有些是先讓我們經歷,而若我們繼續追求,到了時候,我們就會愈來愈清楚,就會得著生命的成長的。

耶穌的禱告,這時是耶穌的掙扎,也是天父的掙扎。耶穌不是怕死,祂原是為了這段時間而來的。然而耶穌為了我們的罪,最大的犧牲不是肉體的痛苦,乃是靈裡的痛苦,就是在十字架上,從午正到申初的這段時間中,當祂背負了所有人的罪時,天父只能忍心地撇下祂的這一瞬間了。這就是可14:35所說的「這時候」了。我們的主是從永遠到永遠,沒有一刻是離開天父的,但祂在十字架上,卻為了我們的緣故,與天父有一段時間的遠離,這是最難受的痛苦,是我們所不能體會的。因為與神同在的甘甜、喜樂、滿足,是主耶穌在地上能承擔一切痛苦的由來。然而,當天父離開祂的時候,祂的痛苦及無助是何等的大呢!祂願意為我們忍受這痛苦,那真是耶穌的愛,我們能不感動而感恩嗎?

耶穌說,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,只要照祢的意思(39)!這確是一個很難解答的問題。主要把這個難題,交回在神的手中!原來不只是耶穌掙扎,而且是天父也在掙扎呢。天父也是從永遠到永遠與耶穌在一起的,祂說這是我的愛子,我所喜悅的。祂怎能忍心丟棄這個可愛的兒子呢?因此,這一刻我們不只看到了耶穌的掙扎,也看到天父的掙扎:一邊是自己的愛子,另一邊是自己所愛的世人。這樣的情景,決不是我們這些罪人所可以明白的;因著神的愛,加上了祂自己的兒子如此的傷心禱告,神在決定這件事的時刻是難的。這是宇宙間最不易聽禱告的一刻。

要答應耶穌的禱告是難,不答應耶穌的禱告也是難,天父在這時刻是左右為難!答應不是,不答應也不是,這是因我們的罪,使神左右為難,就在這禱告中顯明出來了。感謝神的恩典,祂不答應耶穌的禱告,終於忍心把祂的兒子給了我們,我們才可以享受與神永遠同在的喜樂。主犧牲了祂與天父親近的一段時間,換來我們可以永遠與父在一起的時間,這就是這禱告的代價,是宇宙間最掙扎的禱告了。


耶穌既然知道祂是為這時刻而來的,祂為何要作出這樣的禱告呢?要為難天父嗎?似乎這個禱告,並沒有預期的效果(從人來看而已),因為祂還是要上十字架的。然而,這個禱告顯示了天父的愛、聖子的愛、以及祂們之間的掙扎、難過;也顯出我們的罪,使聖父與聖子之間,受了這麼大的痛苦!這樣的禱告,其實是為了我們,讓我們知道,因著我們的罪,三一神付了多大的代價,這是絕無僅有的代價,是祂們最大的代價。這個禱告,第一表達了耶穌與神的愛,祂們之間的愛,是不能一刻分離的,是從永遠到永遠的。第二是表示耶穌的順服:耶穌第二次禱告時就對父說,「這杯若不能離開我,必要我喝,就願你的意旨成全(42)」。這代表耶穌不再把這難題丟給父親,乃是自己接受了決定,願意順服神了。第三是表示原來救恩不是廉價的,乃是極重的代價,是經過很大的掙扎後決定的。第四是表示耶穌為了愛人而願意暫時捨棄與神的愛,這是宇宙中最最大的愛,沒有比這種願意捨棄與神的愛,而為了愛罪人的愛了。摩西及保羅曾有類似的禱告,就是情願為他的骨肉同胞的得救而與主離開,及情願在冊子上除名,而為了以色列人的得救。然而他們都沒有成功,只有基督真正為了愛我們,而與天父的愛暫時離開了,這是宇宙間最大的愛了。我們了解嗎?我們知道這愛的禱告,因我們的罪而使神為難的情形嗎?

2016年4月13日 星期三

晨更分享:太23:29-39

2016/2/13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mercredi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23:29-39

法利賽人是殺害先知及義人的人,但他們卻還修建先知的墳及義人的墓;並誇口說,若是他們在那時代,必不會和他們同流先知的血(30)。他們為甚麼會如此說呢?因為他們覺得,他們是維護真理的人,若有他們在,就不會發生這種殺害先知及義人的事。由此可以看出,其實他們當初成立之時,是為了維護真理而設的,是要保持神的律法的;是想扭轉這個歪曲的世代的。然而,他們後來變質了,本以為是維護真理,反而是害了真理的人;本以為可以扭轉世代,反而成了這世代被定罪的原因。從耶穌最後的結論中(37-39),我們就知道,因著法利賽人的罪惡(35-36),神就棄絕了以色列人,直等到基督第二次再來時,才可以得救了。

法利賽人會看過去的歷史,也會判斷那時代的人,但卻不知道自己就是這種人。他們是他們的後裔,承受了他們的罪卻以為自己是清高的。他們會批評別人,卻不會檢討自己,把自己與惡人分開,而不知道他們自己就是惡人。為何會如此呢?因為他們自以為是維護律法的人,是維護正義的人。他們的確是有心要維護律法的人,也是熱心的人,然而他們卻不懂得甚麼是真的律法,也沒有愛心與愛神的心。他們把律法的條文不只是想維護,還加上了他們很多自創的條文及方法,以為有這些方法,會更加顯出律法的權威。因此,他們的熱心,是加上了他們的己的,於是就變成殺害先知及義人的主要原因了。

原來熱心可以是好的,也可以是壞的;熱心可以說是動力,是促成我們去做某一件事的動力。這裡有壞的文士(29),也有好的文士(34),他們都是有熱心,但法利賽人及文士的熱心,使他們殺了耶穌;而好文士的熱心,是傳神的話的熱心,是不同的。若我們在追求的事上有熱心,而且追求的方向是正確的,動機也是正確的,是為主而非為己的;這樣的熱心,才是好的。熱心要加上謙卑,對準真理而追求,對準神而追求,就不會變成熱心殺人了。

他們本來是熱心為律法,為了維護律法而行事,然而,他們的熱心律法,因為加上了己,因為沒有謙卑,因為看不到自己的真實光景,他們就變成走了樣的熱心了。而走了樣的熱心,就把本來是熱心維護律法的本意,變成熱心殺人的人、並殺了耶穌的人了。這就是耶穌把所有殺害先知的血,都歸到他們的頭上的原因。這樣的罪及承擔是大的,是我們所想像不到的。一個本來是為神的熱心者,本來是為了避免別人在信仰上走樣的人,但到了後來,卻變成了熱心殺先知的人。因為他們的己太大了,只覺得自己是好的,別人都是破壞律法的,於是就把自己高舉為神,就把神的兒子也殺害了。

當他們批評別人都是殺害先知,而自己卻修飾先知的墳墓時,他們是不知道自己也是與他們同一陣線、同一夥的人。當我們批評別人時,很多時我們看不到其實我們也是同一夥的。耶穌在這裡就指出法利賽人批評先前殺害先知的人,他們覺得他們若活在祖宗的時代的話,就不會把先知殺害的。這句話的意思,就是說那時候因為沒有人維護律法,不像他們如此熱心,不像他們如此愛神。若他們那時代,就有法利賽人的話,那這些先知就必得到保護了。這是他們的看法,但他們不知道,若自己在那時代,也是一樣殺害先知的;他們不知道,他們自己不只是殺害先知,還把神的兒子也殺了。因此,他們批評別人時,卻不知道自己比別人更差,這是看見別人的刺,而不知道自己眼中有梁木的例子,這也常是我們的光景,是值得我們檢討的。

一個人對自己的問題,是很難認識的,我們需要別人的幫助,更需要聖靈的啟示。每一個人心中的我,都是大的、都是比別人好的。尤其是在一個沒有公義的世代中,我們會為了公義及真理而說話,然而我們卻不知道,自己就是破壞真理者之一,自己就是不行公義者之一。我們是很難看得到自己的問題的,必須謙卑在神的面前。我們不是為己而發熱心,是為神而發熱心;而且發熱心之時,第一是要明白自己的問題,要謙卑在神的面前。第二是要找到真正的真理,而不是自以為是的真理。法利賽人本來是要維護真理的人,但他們維護的真理,不是神的真理,而是自以為的真理就是他們自創的條文、他們自己加上去的條文。

法利賽人已經把神的真理扭曲了,但他們卻不知道。他們把神的真理加上了自己的解釋後,就使真理變質了,但他們用這變質的真理,成為他們認為的真理。於是他們維護的,不是神的真理,卻是加上了己的道理,今天我們心中的真理是甚麼?當我們讀聖經時,我們用甚麼來解釋呢?是否用自己的方法去解釋,加上了自己的想法,卻不知道已經把聖經的原意更改了、而不自知呢?法利賽人就是這樣,他們把律法加上了很多自己的解釋,他們的熱心,是對修改了的律法熱心,而不是對神原來的律法熱心。因著他們不知道自己所維護的,不是神的原來律法,而是他們修改後的律法,他們最後就把耶穌也殺掉了。當我們對聖經不清楚,卻以為自己是清楚明白的,就會產生這樣的問題了。

他們殺了這麼多的人,為何都不覺得自己是殺害先知的人呢?因為他們的殺害,以為是服事神,以為是維護真理而殺的。於是他們就覺得,這些人是該死的,因為他們不行神的律法,因為他們褻瀆神。他們殺害耶穌,也是因為此故:他們認為耶穌說自己是神的兒子,是與父原為一的,這就是他們要把祂殺害之原因。當然也是因為耶穌來了,就會影響他們的權威地位有關的;但他們把自己的道理作為最高標準,而不懂得神的真理,這就是他們殺害耶穌及眾先知之因了。


亞伯不是法利賽人所殺的,撒迦利亞也不應是他們所殺的;然而,這些罪都要歸於這世代了(35-36)。這代表罪是累積的,這些罪都歸在沒有悔改的人身上,若一個人不悔改,則他要承擔人類一切的罪,這是有點可怕的。因此,熱心要加上真理及謙卑,才可以維護律法的;否則就變成殺害先知的人而已,而且還累積了所有人的罪,使人也不得悔改的。

2016年4月9日 星期六

晨更分享:太22:15-22


2016/4/9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samedi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22:15-22

這是法利賽人的計謀,要陷害耶穌,就著祂的話陷害祂(15),目的是要捉拿耶穌。而他所找的人,一是法利賽人自己的門徒,就是相信嚴謹的律法的人,另一是希律黨的人,就是擁護希律及羅馬的政權的人。他們找這兩派的人,一是政治派,二是宗教派,本身就是有相反理念的人;簡單而言,一派是不贊成納稅給該撒的,另一派卻是贊成的。他們本身就成了兩派,而兩派本來是互相攻擊的,這時卻可以聯合起來,反對耶穌。因此,這是人的矛盾,而人因著自己的矛盾,就把這矛盾帶到神的面前。因此,因著他們是矛盾的,他們問的問題,其實就是矛盾的;他們只給耶穌選擇題,只給兩個答案,一是可以,二是不可以。就著人的立場而言,耶穌回答可以也好、不可以也好,都會讓他們其中一派不滿意,而可以捉住耶穌的話柄的。

原來這是人的矛盾,在人是無解的,因為一派是贊成,一派是反對,他們就把人的矛盾帶來,讓它成為耶穌的矛盾了。然而,耶穌並不是矛盾的,這是人的矛盾,在神是沒有矛盾的,在神而言,不是選擇題的問題,是歸屬的問題。不是該撒的物的問題,是神的物的問題。當人給耶穌選擇題時,就只有yes or no的回答,就沒有其他的選擇了。這時,人是站在人的角度來看事的,這時的王,是該撒為王,是沒有神在內的。

因此,我們要注意的是,當他們問問題時,就是因為心中有一個王,這王不是神,乃是該撒。因為他們心中沒有神,故此,他們就只能以人的層次去看事,而不能以神的層次去看事了。然而耶穌的回答中,是把一個他們所沒有涉及的問題加入,就把他們問題的層次提高了。惟有把他們的層次,從地上最高的王該撒,提升到萬君之王神的層次,他們的問題,才可以解決的。

原來我們看事時,大都只是以人的層面去看事,這時我們就看不清楚事情的真相,而只是局限於人的想法中;而由於人的眼光有限,若我們只用人的層次去看事,就會產生很多的矛盾了。這些矛盾,是人造成的,因為人本身就是矛盾的。然而,神是不矛盾的,因為神從來就是自有永有,就是信實而不背乎自己的。耶穌回答的,不是限定於他們給的選擇題中,乃是從另一個角度去化解了他們的矛盾。這個角度,就是神的角度。耶穌沒有直接回答他們的問題,因為他們的問題,是矛盾的問題,但耶穌卻加上了神(21),這是他們的問題中沒有包括的。

當一個人沒有神,而只有人時,他們就一定會產生矛盾的問題。這個矛盾的問題,是因為他們只看到該撒,而看不到神,因而才會問這個問題。因此,耶穌並沒有直接回答這個問題,耶穌是解答了這個問題,而不是回答這個問題。原來人問問題時,他的背後是有另一個問題的。一個問出的問題,有表面的問題,也有背後的問題。而因著背後的問題,人們才會問表面的問題。有時人自己也不知道自己背後的問題,以為解答了表面的問題,就可以解決了問題。然而,人真正的問題,不是表面的問題,而是裡面的問題。他們因著不把神放第一,而只是把該撒放在最高的位置,因而產生了這個矛盾的問題。

原來人的問題,是以該撒為王,而不以神為王時,他們才會產生這個矛盾的問題。他們的問題,第一是只給耶穌選擇題,第二是只以該撒為最高的王,而不是以神為他們最高的王。當他們以該撒為其最高的王時,他們就會產生了矛盾,因為他們若納稅,則表示不愛國;若是不納稅,則表示叛變希律及羅馬,如此就會遭到逼害。這是他們現實的矛盾,是不能解決的;而這矛盾,是人犯罪後,離開神而只以自己的想法為主、只以世上的王為王時所產生的。

但耶穌的回答中,是把神加入的(21),他們沒有問神的物該如何處理,但耶穌加入了這句話,表示問題的關鍵,是我們不把敬畏神的心態加入,不以神為主,而只是該撒為主時,就會產生問題。當我們相信神,凡事以神為主時,我們就不會有問題,問題自然就不知不覺地迎刃而解了。耶穌並沒有觸碰他們的問題,但因著加上了神,這個最初的問題,就不必回答而自然地解決了。可見我們的問題產生,是因為我們把神拿掉,但若把神加入,這當初的問題,就自然地消失了。

因此,耶穌在這裡告訴我們一種解決問題的方法,不是回答問題,乃是解答問題:not answer the question, but solve the problem。我們常常在意的,是回答問題,但更重要的是要解答()問題。我們應知道,我們一切的問題,原因是我們離開神,不把神加入,而只知道該撒(世界的君王);但若我們把神加入並且高舉,那我們的問題,就自然消失了。我們背後的問題,原來是把世界的王放首位,而不是把神放首位。若我們能把神放首位,那我們的問題,就自然不見了,這是耶穌回答(解答)這問題的重點。祂不是直接回答這問題,而是間接解答了這問題。我們也應求神給我們智慧,去了解我們的問題所在,然後靠神去解答我們背後真正的問題。

人一切的矛盾,都是因為離開神後而產生的;我們的問題,不是yes or no的問題,乃是層次的問題。若我們不回到神面前,我們的問題,是不可能解決的。因此,我們產生的問題雖然多,但解決我們諸般問題的方法,其實只有一個,就是回到神的面前,就是依靠神,而不只是不納稅,或是表面的對抗而已。當耶穌把神的物當歸給神加入時,就代表我們是屬神的,只要我們是以神為主,以神的真理為我們的依歸,不徇人的情面,只以神的話為主時(16),那我們就沒有問題,也沒有矛盾的。


從表面來看,該撒的物似乎是屬該撒的,但從神來看,該撒的物也是屬神的。只是人把屬神的物據為己有時,就會產生矛盾了。若我們自己是屬神的,那我們一切的物,就都是屬神的了。而這屬神的人,所做的一切事,以及所獻上的一切物,就都是為神而做,就都沒有矛盾的了。

2016年4月3日 星期日

晨更分享:太20:20-28

2016/4/3              dimanche          20:20-28
這裡說到西庇太兒子的母親,就是雅各約翰的母親,來到求耶穌,讓她的兩個兒子,在祂的國裡坐在耶穌左邊及右邊。而耶穌第一句回答的,就說他們不知道自己所求的是甚麼,然後再說出要與主同喝()杯的道理,就是死而復活的路、就是先捨而後得的路。這裡雖然是約翰雅各的母親來求耶穌,其實也應是他們兩人的祈求,只是不好意思自己求,而把他們的母親請出來而已。耶穌這裡對他們所求的,直說他們是不知道自己所求的是甚麼;也就是說,他們所求的,只是按人的想法去求,但卻不明白神的路是如何走的。他們以自己認為的好處,來向神求,但卻不知道真正的好處,不是他們所要求的;乃是要走神所要他們走的路,那才是不必求,就可以得著的。當一個人所求的,自己也不知道時,是不可能得到神的應允的。

耶穌告訴他們要喝主所喝的杯,那就是要走主所走的路。主所走的路,就是十字架的路,就是死而復活、先捨後得的路。然而,他們所求的,不是先捨後得的路,乃是不捨而得的路。人所想所求的,都是不捨而得的路;但神的路卻是先捨再得的路。人是把捨這一步跳過去,馬上就想要得到他們所要的;然而耶穌是要把捨的路指出來,要他們先捨才會得。這條路不是人所明白的,也不是世人所有的觀念;因此,當約翰雅各如此求時,就表示我們所求的,都是我們自己認為最好的。然而我們所認為最好的,在神的角度來看,卻是不能實行的。因為沒有捨就沒有得,我們不願意死亡,但神的路是必須死亡,才可以得生命的。

今天我們的禱告,是否也常是不知道自己所求的是甚麼呢?我們以為自己所求的,是最好的,是最適合我們的;但其實我們只以自己的想法去求時,常是不合神的道路,因而得不到所求的。因為我們跳過了一步,就是死亡及捨己之路,我們因為缺乏這步,而跳上去馬上要得福的路,那當然就得不到應允了。有時我們的禱告,遲遲未得應允,是因為我們不會祈求,我們只以自己的角度去求時,因為不合神的理,就不會得到應允的。因此,奉主的名求,就是按神的真理、按主的意思而求,如此才會得到應允的。

此外,我們對先死而後生的路是不明白的。耶穌先後四次向門徒說過有關受死及復活的事(16:2117:9,1217:22-2320:17-19),但門徒卻有聽沒有懂。耶穌說的死亡及復活的道理,對人而言,人是看不到復活,只看得到死亡的。因此,人是不會走這條路的,因為在人而言,只看到死亡、只停在死亡上,而不會繼續向前看到復活的。死亡是成為復活的攔阻,使人看不到死亡後的復活。然而耶穌說到死亡及復活時,祂是跳過了死亡,而看到復活;祂是強調及看重復活,而不是只看死亡的。因此,同樣是死及復活,人們所看的,是停在死亡;而耶穌所看的,是穿越死亡而看到復活。這就是人的邏輯、人的看法,與神的邏輯、神的看法的差距。因著這些差距,我們禱告時,就不會看得到神的真正意思,也不會看得到真正的益處了。因此,若要懂得如何禱告,要能切中問題而祈求神的話,那當我們禱告時,我們應先求問神如何禱告,應按聖經的真理而祈求,而不只是按我們認為的利益而求而已。

例如我們生病了,我們千篇一律的都是求醫治;但當我們要求醫治時,我們真明白這時的醫治,真是神的旨意嗎?若我們的疾病,是因為罪而來的,我們若看不到罪而對付罪,那我們禱告了半天,也是不得醫治的。這就如約書亞在艾城失敗後,在神面前禱告,神卻不馬上答應他,而要他先對付以色列人的罪一樣。若我們看不到自己的罪,也看不到別人的罪,你再禱告求神醫治,也是沒有用的。此外,若神要藉這苦難使人更成熟,你卻在神未作完工前,馬上祈求神醫治,那不是攔阻了神的工作了嗎?這就等於約翰雅各在未喝完耶穌的杯前,就先求坐在左邊及右邊一樣,是跳過了「脫去」的路,而馬上要「穿上」,這不是神的心意,那就是不知道所求的是甚麼了!

因此,當我們禱告了半天,而神仍不答應時,我們不要埋怨神,以為神是不聽禱告的神;我們這時應省察自己的禱告,是否有不合神的旨意、或是不明白神的旨意的地方。我們這時應求神啟示,我們應如何禱告,或是在禱告以先,我們應做些甚麼。就如雅各約翰在禱告之前,他們是否已喝了主的杯;或是約書亞在艾城失敗後,是否先檢討以色列人的罪,然後再求神,這樣才是合乎禱告的次序的。若我們未按神的次序而求:未認罪就想神作工,未脫去就想穿上,那就不合神的真理,神就不會答應的。

十二個門徒中,只有二人求耶穌,那其他人呢?其他人是沒有求,但他們不想求嗎?他們是沒有抓到機會求而已,他們當然也是想坐在耶穌的左右的。因此,當別人求了,而他們沒有求時,他們當然是惱怒的了,他們的惱怒,就看出他們也是一樣想為大的,也是怕別人搶去他們的大位的。因此,有求的是要為大,沒有求的也是要為大;這就是門徒的光景。耶穌已經準備要上十字架了,但他們不只不體貼主的心,反而傷了主的心。他們不只沒有安慰主,不只沒有想到主的利益,反而為自己的利益而爭,把主丟在一旁而不顧祂的「死活」。這就是門徒的光景,是不顧主孤單的走上十架的路,是讓主傷心的。

主告訴他們,要作大的,就要作小的;要作為首的,就要作服事人的。原來天國中大小的道理,是與世間大小的道理不同的。天國中大的就是小的,而小的就是大的;這怎麼說呢?世上的君王,都是爭大的,他們是用權來管轄人的,因為大的才有權、大的才可以管轄人。而天國的君王,是用愛來幫助人的,而愛的幫助,是成為僕人來服事人的;愛是謙卑的、其表現就是小的。世上是以權來管轄人,就必須要求大;而天國是以愛來幫助人,就必須要求小。


一個屬靈的人,在他身上可以看得到小,也同時可以看得到大。就他的工作而言,他是謙卑的,故此他似乎是小的;然而就他的愛及品格而言,他是有豐富的生命,因而是大的。也可以說,就他的己而言,他是小的;但就他的屬靈生命而言,他就是大的。大及小可以同時在一個屬靈的人身上看得到的,因此,大及小就視乎我們如何看了。真正屬靈的大,是從小而出來的;而世界的大,是從大而出來的,但在屬靈上是沒有位分的。因此,在屬靈上追求小、就是追求大;追求捨,就是追求屬靈的大,這是與世界的道理不同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