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9月29日 星期日

晨更分享:民27



2013/9/29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 dimanche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7

這一章中的第一件事,是說到瑪拿西支派中,西羅非哈的五個女兒,就是瑪拉、挪阿、曷拉、密迦、得撒等,她們因為父親沒有兒子,而來到摩西的面前。因為按以色列人的條例,父親的產業,只能留下給兒子,而不能留下給女兒。因此,若父親沒有兒子,將來父親死後,他的產業就沒有人承繼了,那產業就會流失去。於是她們為了保存祖宗的產業,免得以後所分之地,沒有人承受,就來到摩西的面前,求摩西處理這件事。因為她們認為,若是父親因為犯罪而產業被奪,那是無話可說;但她們的父親,沒有在可拉的事上背叛,只是因為上一代的人的軟弱,所犯的罪而已。因而,他們還是可以與其他的人一樣,得到產業的。

西羅非哈的五個女兒所說的,確是一個問題,因為雖然她們是沒有先例,但她們看得到日後將要發生的事,而預先提出,這就是把一些問題點出,使不只她們受惠,也使日後同類的事情發生後,得到解決。因此,這是一個好的問題,是摩西在離世之前要解決的,是為了日後以色列人的產業不致減少,而解決之問題。由此可見,其實一般的條例,不一定可以涵蓋所有的細節,而遇到問題時,有時是需要特殊的條例去解決的。當我們發現問題時,是需要來到神的面前,求問祂解決之道的。這就是西羅非哈的女兒所作的,她們不只是為了解決自家的問題,而且也是對整個以色列民族解決日後的問題的。

這一個問題,表面上是單一家庭的問題,但若沒有發現這問題,到了後來,以色列人的產業,就會在各支派中轉移,就不能永守地業了。不只如此,日後這人的名,就從他族中除掉了(4)。而這種除名的原因,不是因為他的罪,只是因為他生不出兒子而已,這就不是他所能承受的了。西羅非哈女兒們的爭地,雖然是為了他們自己的本族,其實也是對所有的以色列人的益處的,這就是後來神答應了她們的祈求的原因。因此神說,她們說的有理,她們該得地業(7),並把這條例,推到所有的以色列人之上(8)。不只如此,神更把之推到最近的親屬,目的是要使以色列人的家業,不致外流出去,也使人的名字,可以不致除名也。

因著五個女子的申訴,以色列人因而得到更完全的條例,若不是五個女子的申訴,有些問題是不知道的。而她們的申訴,就把將來預見的這一類問題解決了,使他們的制度更加完全,這是一件好事,也為整個民族帶來更完全的條例。今天我們若遇到與我們利益有關的事時,我們的處理態度是如何的呢?當然,若只是與個人的利益有關,那就不一定是最重要的,但這一件事是與整個民族以後的事、以後的利益有關的,這事就不能不提出了。因此,雖然我們一般不要為己爭取利益,但若這利益是牽涉到整體的利益的話,那就應為了整體的益處,而把這問題提出來了。我們應有這觀念,就是個人的利益不重要,整體的利益,是最重要的,是必須爭取的。

這一章中的第二件事,是說到有關摩西不能進迦南的事;也因著他不能進迦南,他就求神另立一個領袖,以使以色列人就夠進入迦南。摩西的不能進迦南,從人來看是很可惜的,因為他是一個與神面對面說話的人,是神揀選他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的人,但卻只因為一件事,就因而不能進迦南,這對摩西似乎是很不公平的。

為何人們會覺得不公平呢?因為人是從人的功勞去看的。人覺得摩西的功勞是大的,他是忠心的,他是謙卑的…等等。無論從那一角度去看,他都是配得入迦南的。然而,神所看的,不是人的功勞,而是人的信心,以及神的恩典。若神只從律法去看,那沒有一個人可以得救的。摩西雖然只犯了一次罪,但犯了一條就等於犯了全部;這就是神公義的一面,是不能改變的。因此,若神要以公義面來面對我們,那我們是沒有一個人可以得救的,這是摩西不能進迦南的預表性榜樣。

那能進入迦南的以色列人,是比摩西好嗎?是比摩西不犯罪嗎?不是的!但神因著人不能全守律法,就另立救恩,就是因信稱義之路。使人可以因相信神,就可以稱義,這就是神給人的恩典。今天我們之所以得到救恩,不是因為我們的功勞,也不是因為我們的忠心、屬靈,其實乃是因為神的恩典。若神的恩典臨到,那第二代的以色列人,就可以進入迦南;這不是因為他們從不會犯罪,而是因為他們蒙神的恩典。

若摩西都不能進迦南,那應是沒有人可以進迦南的了;然而,神卻還是讓60萬以上的人進得迦南,這個對比,就是神要啟示我們救恩之路的。救恩之路,不是靠人的功勞,不是靠人的努力,乃是靠神的恩典,是神白白給人的。而人只要接受及相信,就可以得到;這是另一條路,是恩典的路,而不是靠律法得救的路。因為若靠律法,連摩西都不能進迦南的。我們能得到神的救恩,完全是神的恩典,而不是我們的行為。

當摩西知道他將要死時,這一段中,我們看得到摩西所關心的,不是他是否可以進迦南的事,乃是所有的以色列人是否可以進迦南的事。因為若摩西死了,那以色列人如何可以進迦南呢?若沒有一個領導他們的人,他們豈不是也不能進迦南嗎?一個人不能進迦南事小,若全體的人都不能進迦南,那就事大了。因此,摩西所看到的,不是一個人的問題,乃是全體的人的問題。他所關心的,不是自己的不能進迦南,乃是全體的不能進迦南。可見摩西的心,不是以己為重,乃是以神的心意為重。若神的旨意是要以色列人進迦南的,那他的不能進迦南不要緊,但不能影響到全以色列人就可以了。這就是摩西的忠心,摩西的尊主為大的表現了,這是很難得的。他沒有為自己的生死而求,而只為了以色列人的利益而求,結果神就立了約書亞(22-23),在摩西死亡之前,使他成為可以繼續神的事業的人。

若我們為神作工,自己是不能進迦南的,而別人卻因著我們的事奉,都可以入迦南,我們的心會如何呢?是高興嗎?是埋怨嗎?是會爭利益嗎?這都是一個領袖不易對付的問題。然而,摩西卻成功地作到了「祂必興旺,我必衰微」的這一句話。他只是為神的興旺而活,即使他是必定要衰微的,他也不會計較,他也會甘之如飴的,這就是摩西的服事。我們是否也可以如此呢?

這一章中所提到的兩件事,都是從個人而到整體的事。個人的事不重要,但若牽涉到整體,就是要緊的事了。我們能從個人的事,而看得到整體的事嗎?

2013年9月26日 星期四

晨更分享:民25

2013/9/26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jeudi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 25

巴蘭的故事表面上似乎完了,不再出現巴蘭了。他明顯的工作看不見了,其實他仍在暗中作工,就是引誘摩押人去與以色列行淫,並且拜他們的神。我們所看見的,只是以色列人的行淫,而看不見巴蘭的詭計(31:16),因為他已經躲到暗處去了。明顯的工作他被神禁止了,以色列人不會得到神的咒詛,因為神是有慈愛及恩典的神,他定意賜福就沒有人可以改變。然而,巴蘭由於清楚知道神的原則,就用計使以色列人犯罪,如此不必咒詛他們,他們也被神咒詛了。巴蘭的計是毒的,他自己不能咒詛以色列,他是直接讓神來咒詛他們。而他知道神的原則,只要他們犯罪,他們就必是落在咒詛中,因為神不會輕易咒詛一個被祝福的民族,但卻一定咒詛犯罪的人的。

巴蘭深知神的性情,他知道神的原則,然而,他卻不是因有這知識而順服神、而得到神所賜的福。他乃是利用知道神的原則、神的性情,而去得到屬世的福。他硬幹不成,就用軟的計謀;他知道神的律,也知道人性的弱點,就使以色列人陷在罪惡中,以此得到他從巴勒來的屬世之獎賞。一個深知神的性情的人,他不從正路去得到神屬靈的福氣,而要從歪路中得到從人來的福氣,他是何等愚拙的人啊!他既知道神的律法,知道犯罪的以色列人,是得不到神的福氣,而會遭到神的咒詛的。那他知不知道,若他引誘以色列人犯罪,他也是一個得到神的咒詛的人呢?他知其一、卻不知其二;他害了以色列人,而且是用犯罪的方法害了以色列人,那他難道不會得到神的懲罰嗎?若他知道神對犯罪的以色列人不會寬恕,那神對引誘以色列人犯罪之人,會寬恕而不追究嗎?

因此,巴蘭在明裡不能害以色列人,卻在暗中害了以色列人。人是看不到他的詭計及作為,因為他是在暗處、且是間接作的。然而,神難道看不到嗎?他用這法不只害了以色列人,而且也害了他的性命(31:8),這種害人不利己的作為,竟是出於一個深知神的性情的人的手中呢!一個深知神的性情的人,為何不是一個智慧的人呢?只因為巴蘭所想的,都是為己而不是為神。他是利用神來得利,誰知所得到的利,只是世上的利,是假的利,是暫時的利;而他真正得到的是生命的喪失呢!人若賺得全世界,賠上自己的生命,有甚麼益處呢?人還能拿甚麼換生命呢?這一節聖經真是道盡了不少世人的行為,是愚拙人所行的,就是巴蘭所行的事也。

摩押是米甸的一族,他們敬拜的假神,有的是以淫亂作為獻給假神的儀式的。因此在他們的祭拜中,不只是獻上供品,也獻上行淫的行為。這可能也是吸引人的地方,使以色列人不只祭拜假神,還在祭拜中行淫,以得到滿足。人是很易被引誘的,我們的肉體是不易勝過情慾的,以色列人因為失去了警覺之心,就被外邦人吸引了。而人也很易被新奇的事所吸引,當以色列人沒有嘗試過如此的祭拜時,他們的心稍有不穩時,就被引誘去行淫及祭拜假神了。於是他們所犯的,是靈中的淫亂,加上肉體的淫亂;是靈的不敬,加上道德的敗壞。原來外邦人的祭拜,是加上肉體的滿足,加上肉體的放縱,以此來得到喜樂的。今天我們追求的,不是世上的滿足,乃是屬靈的滿足。惟有在神的裡面,我們才會有真正的滿足,這是我們要肯定地相信的。

當人犯罪後,神是不會以有罪的為無罪的,神對罪惡是懲罰而不會姑息的。因此,一個犯了罪的人,對罪而言,神是要懲罰的;然而,犯罪後神在滿足祂的公義後,還是會把祂的赦免賜下來的。神的懲罰第一是把瘟疫降下來(8-9),第二是要所有的族長,為這罪負責而死亡。這懲罰不能不說是嚴重的。而要止住神的怒氣的也有二,一是族長及犯罪的人之擔罪而死亡(4-5),二是非尼哈把公開行淫的女人及以色列人心利殺掉(814),才可以止息神的忿怒,使他們可以重新得到神的赦免。

這兩個滿足神的公義的要求的,一個是神自己啟示的(4),另一個則是非尼哈主動作的。神直接的指示比較容易,只要照著去作就是了。而非尼哈的行動,是沒有神的指示,但他卻作了一件合乎神心意的事,滿足了神公義的要求,就救了不少的以色列人了。他殺了兩個人,卻救了無數的人。因此,公義表面上似乎是把人懲罰,或是把人殺死;這是從表面來看的。然而,公義更深層的意義,卻是拯救了更多的人。這可能不是從表面就看得出來,但因著非尼哈的這個動作,正在蔓延的瘟疫就停止了。瘟疫的流行是快速的,因此非尼哈的行動也是當機立斷的。他若慢了一分鐘,可能就多死幾百人了。

因此,非尼哈這公義的行動,表面上是殺了兩個人,然而卻是救了無數的以色列人。因為若不是如此,瘟疫繼續下去,不知還要死多少萬人呢(9)!因此非尼哈的行動,是止住神的忿怒(11),解決了神的公義的問題,使神的慈愛可以臨到他們的一個動作,是很重要的。這個動作,必須當機立斷,不能猶疑不決,也不能錯判情勢的。若非尼哈不是一個合乎神的心意的人,他就不會或不敢如此作,因為這是殺人的舉動,而殺人本身是一種罪的行為來的。然而,他深知神的心,他的心是與神的心連在一起的(11),他為了神而作的,那不只不是罪,而且是討神喜悅的。我們是否能知道神的心,在緊要關頭上,按神的心意而為,滿足神的心,而拯救犯罪的人呢?


非尼哈所作的,不只止息了瘟疫,止息了罪,也止息了神的忿怒。而其中當然最重要的,乃是他止息了神的忿怒,把神的公義滿足了,然後神的慈愛才會出來。當人犯罪時,神是不得不懲罰人的;然而當神懲罰人時,神的心也是傷痛的。神其實不願意以祂的公義面對人,只是當人的罪沒法解除時,神也必須以公義面向人。因此,當神懲罰人時,祂也希望能找得到一個可以讓人贖罪的管道。這管道有時需要如非尼哈這種深得神的心的人,主動的去作,才能滿足神的心。我們是否可以在別人犯罪後,找得到赦免之途,讓神的怒氣可以消除,而再次得到神的恩典呢?神自己說,非尼哈這個行動,是為以色列人贖罪的行動(13)。這個看來是殺人的行動,卻原來是贖罪的行動,是拯救人的行動。因此,不是看外面的行為如此,乃是看我們所作的,是否是神要我們作的。若是神的旨意,即使是殺了人,也是救人的行動,是惟一可以止息神的忿怒的行動呢!求神讓我們更多明白神的心意,作祂所要我們作的事。

2013年9月24日 星期二

晨更分享:民23


2013/9/24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mardi                 23

這一章是說到巴勒開始要巴蘭咒詛以色列的故事。巴蘭是一個怎樣的人呢?書13:22說他是一個術士,而彼後2:15說他是先知;也就是說,他有雙重的身份,一是先知,二是術士。甚麼是術士呢?術士就是靠法術、巫術等,而去預測到一些未來的事,從而盼望得到利益。也就是說,術士就是一個與假神相會的人。而先知呢?就是從神領受到祂的話語,而轉述耶和華的話語的人。原來巴蘭是有這雙重身份的人,因此在民數記中,我們果然是看到他的雙重性格。一方面他是一個術士,但另一方面他也是一個先知;一方面他希望用法術,而得到他要得的東西,但另一方面,他又知道耶和華是神,並且很想尊重耶和華。因為從他的口中,確是常提到耶和華的名(22:8131823:326);而且,神也確是向他顯現,啟示出祂的心意給巴蘭(22:9122032-333523:516)。這些都是先知的表現,因為神有話給他,而他也大致上照著神的話去說給巴勒聽。

然而,他卻沒有全心全意把神放第一位,他一方面尊重神,但一方面他也想從別的地方,去得到其他的利益。例如他要從巴勒得到名譽地位、金錢尊榮等,他也不想把他的法術丟掉,例如他築了七座壇,而不是如以利亞在迦密山上,面對巴力的先知時,他只築一座壇而已(王上18);因為七座壇是外邦人的儀式,但不是敬拜耶和華的儀式。耶和華的祭壇,是只有一個而已,沒有七個之多的。

由此而知,巴蘭是一個又要神,又不願意放棄他世上所追求的東西的人,他是一個腳踏兩條船的人。在世人的觀念中,腳踏兩條船,是一定比只有一條船有更多的利益的;因為若這條船不就給我好處,那條船也會給我好處的。能夠腳踏兩條船,總比只有一條船好的,這就是世界的想法。世人為何會腳踏兩條船呢?簡單的理由是不知那一條船是最好的,因此,就暫不放棄,以等事情發展下去,就一定可以從任一船中得利。例如我們排隊輪候辦事時,若有很多條人龍,我們不知那一條最快時,有時就會讓同行的友人,一人排一條龍。等到情況明朗了,知道那條最快後,就一同回到最快的那條了。這就是因為不知道情況而發生的,然而,若我們早知道那一條龍是最快的,就不必腳踏兩條船了。

今天也是這樣,因為人不明白甚麼是真理,因此,就只能腳踏兩條船,以看看誰才是真理、才是所需要的了。若一個人能明白真理,就不必用腳踏兩條船的方法,而只向著真理而行就可以了。巴蘭也是這樣,他一方面要神,一方面又不放棄法術;他想用法術的方法,去得到神的啟示。這就證明他不知道真理是甚麼,他兩者都要,然後希望從其中都得到益處。然而真理只有一個,若一個心懷二意的人,他是不會得到真理的,他也不會得到神的賜福的。因為心懷二意的人,為耶和華所恨(119:113),在他所行的一切路上,都沒有定見(1:8)。因為他的選擇,只是從利益而出發,不是從真理來作原則的。今天若我們知道神是我們惟一福氣的來源,我們就不必腳踏兩條船了,就認定惟一的真神,如此我們就得到福氣,就不必如此辛苦,要兩邊都試了。

當我們先求神的國、神的義,把神擺第一時,我們不只得到屬靈的福分,也同時會得到屬世的福氣的。反過來說,若我們又要神、又要瑪門時,我們到了後來,是兩樣都會失去的。巴蘭就是如此的人,他兩樣都想要;但耶穌說,我們不能又事奉瑪門,又事奉神的。同時,我們也不必腳踏兩條船的,因為我們知道,只有神才是我們應該踏的那條船,只要踏上這船,就是對的,就不必再如此麻煩地,腳踏兩條船了。

其實神知道巴蘭是腳踏兩條船的先知,神容許他去見巴勒,本來是讓他可以直接有面對神的更多經歷,因而真正的認識神,使他可以放棄他的法術,而專一及單單的敬拜神,作一個真正的先知。可惜他經歷了神如此多的啟示,神也親自向他多次說話,但也似乎改變不了他,他的心仍是向著錢財的,而他所用的法術也好,想求問耶和華也好,他也只是為了他的肚腹的益處而已。他不是真的想尊敬耶和華,也不是想專研法術,而只是想從其中任何一項中得益而已。因此,他真正的神不是耶和華,也不是他要弄法術的假神,而是他自己的肚腹。若能使他的肚腹得飽足,那就任何神都可以,這是他的觀念。他不敢越過耶和華的話,不是因為他尊敬神,乃是因為第一,這是神強要他說的,他就不能不說,因為神是管理他的神。第二,他也想從耶和華得到福氣及其他益處。這是否也常是我們的心態呢?

巴蘭經過神數次向他說話,但最後並沒有改變他對真神的信仰,他的信仰不是真神,而是瑪門。這就是後來他為何找到了一條路,找到了一個方法,用計去使以色列人行淫亂,因而達到巴勒要咒詛以色列人的目的之因。神多次向巴蘭說話,其實目的是希望他可以改變,然而,他的心還是硬的,於是最後就死於刀下了(13:22)。這是很可惜的,因為他曾尊耶和華為大,也曾轉述神的話,也有機會改過而跟隨耶和華,但他都錯過了,因為他的心只向著瑪門,就得不到天上的福,也因而失去地上的福了。

巴勒呢?他用盡方法想改變神的看法,他一下子要巴蘭從高處看以色列民(39),一下子又上了毘斯迦山頂(14),之後,又要領巴蘭到毘珥山頂(28)。他的目的,是要巴蘭從不同的角度,去找以色列民的問題。若找得到問題,就可以有藉口去咒詛他們了。然而,巴蘭無論從那一個角度去看,都找不到以色列民的罪孽,也未見以色列中有奸惡,而只見耶和華的神和他同在(21)。因為神同在,神透過基督的寶血看我們時,就都沒有罪了,因為基督的寶血,遮蓋了我們的罪了。因此,巴蘭找不到以色列人的罪時,以色列人所得到的,就一定是福氣,而不是咒詛了。這說明神是有原則的,若一個人沒有罪,神是只有賜福而沒有咒詛的;反之,若一個人有罪時,神對這個人是只有咒詛而沒有賜福的。我們必需要明白神的原則,不然就如巴勒一樣,找了半天,盼望以色列人可以被咒詛,都是沒有用的,因為凡事都不可能違背神的原則也。因此,當我們明白了神的原則後,我們就不要行在神的原則之外,希望神會違背祂的原則,這是不可能的。因此,巴勒及巴蘭的動作,只是白費功夫而已。


當人順著神的原則而為時,一切就都是如此的順暢;但當人背著神的原則,而自己一直想辦法,去作違背神原則的事時,那是白費功夫,浪費氣力而已,那是沒有用的。神所行的,都不會越過祂真理的原則的。因此,我們一定要了解神的真理,依著真理而行,則我們所行的,就必順暢了。

2013年9月17日 星期二

晨更分享:民十七

2013/9/17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mardi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17

這一章聖經,是神主動的把祂的揀選,明白地告訴以色列人,免得他們再次發怨言及不滿,也免得他們因而死亡(10)。其實以色列人上一次不止發怨言,而且是向會幕觀看(16:42),如此就更大大干犯了神的震怒,因為他們向神不恭,才會很快得到瘟疫的報應。因著人的軟弱,人就犯罪,而人犯罪後,神又不得不懲罰他們;因此,神這時自動要昭告以色列人,讓他們知道是神揀選了亞倫,成為大祭司,免得他們再次犯罪,又再一次死亡。因此,這次的啟示,是神的慈愛,是神的恩典,是因為神要使以色列人的怨言止息(5),因而作的事。表面上是不要以色列人再埋怨,但其實更重要的,是神免得他們死亡(10)。神不願意這些人因著犯罪而枉死,因此就啟示祂的心意,讓以色列人不再擅作主張,讓神不再因他們的罪而消滅他們。

原來神知道我們的軟弱,神雖然對罪是公義的,但神也是慈愛的。以色列人三番四次的犯罪,在可拉的事上,死了上萬人,這是令神、令人都痛心及傷心的。雖然這是因為以色列人犯了不可赦免的罪,但神不欲他們再犯了,就顧念到他們的軟弱,就主動想法除去他們可能犯罪的原因,就作出一個神跡來,就是使杏枝開花及結果,使他們知道神的心意,免得他們再犯而死亡。若是如此,我們就明白了,神這個主動的啟示,就是慈愛的啟示,就是恩典的賜與。神知道人的疑惑,除了對罪必須用公義而面向外,神還用祂的慈愛,而設法遮蓋以色列的軟弱,讓他們儘量減少可以跌倒的機會,這就是神的細心,也是神對軟弱的人,所作出的一個恩典及慈愛的行動。

不服神的權柄,以及擅作主張,在會幕中觀看,而欲以不蒙揀選的肉體來服事神,都是干犯神的公義,而不能赦免的罪。因此,神就讓亞倫的揀選,名正言順地在以色列人中,永遠作一個正面的記號(10)。不只這一代的人知道,也留到後代中,讓他們知道神的揀選;也讓人知道,除非是神的揀選,否則是沒有機會按自己意思隨意事奉神的。

以色列人為何爭著要服事神呢?他們是覺得事奉神很榮耀嗎?他們為何要爭取這事奉的位份呢?其實他們想爭取事奉神,不是為了滿足神的心意,乃是為了高抬自己的身份,就是滿足自己的虛榮心。一個事奉神的人,不是為了使自己的名譽更高,不是為了自己的需要;乃是完全為了滿足神,為了神的需要。亞倫的祭司事奉,不是用來抬舉自己身份的,乃是成為神和人中間的中保,把祭物獻給神,滿足神的心,滿足神的公義要求的。現今我們是在新約時代,我們每人都可以事奉神,但我們不只要事奉神,而且要認識事奉神的動機、事奉神的目的,不是為了自己的身份、自己的好處,乃是為了神的榮耀。

這些以色列人爭取事奉的機會,只是為了自己的榮耀,而不是為了神的榮耀,他們的動機是錯的,只看到己的需要,而完全不把神放在眼內的。他們藐視神的會幕,只知爭權,而不知捨己,這種心態,怎可以事奉神,怎可以蒙神喜悅呢?我們事奉神,一定是謙卑的,一定是捨己的。事奉神的目的,是要達成「祂必興旺,我必衰微」。祂必興旺就是要高舉神,我必衰微就是事奉神的人,是沒有自己的,是不求自己的益處,不求自己的地位名聲的;事奉神的人,是一個僕人身份,是謙卑而捨己的。這就是我們事奉神的原則。

杖是已死去的樹,杖是枯了及沒有生命的植物。而神讓亞倫的杖,再次有生命,再次可以發芽、開花、及結果,這就是一個死而復活的神跡。神用這神跡來,證明亞倫是神所揀選的,因為神使他的杖死而復活。這就預表亞倫要事奉神,也必要有死而復活的生命。他不能以老我的生命去服事神,他若要服事神,就必須以復活的生命,就是神所賜的新生命去事奉神。若他以舊生命去事奉神,他就如枯枝一樣,開不了花,也結不了果的。而一根離開了樹的枯枝,就只能丟在火中被燒而已。

亞倫的杖,本已離開了有生命的樹根,因此就不能再生長了;不只不能生長,而且會枯萎的。然而,這杖雖然離開了樹根,但他若沒有離開神,神是最終的生命之源,他就不只不會枯死,而且會發芽、開花及結果的。不只會發芽、開花及結果,而且是可以在一夜之間,就發出生命來,這證明有了神,不只有生命,而且是旺盛的生命呢!我們離了神,就不能作甚麼;枝子若不常在葡萄樹上,枝子就不能自己結果子。若我們離開了生命之源耶穌,我們就沒有生命,我們就不能事奉神。自從人類墮落後,人類就離開神愈來愈遠了,但神揀選了人,人就可以因親近神,而再次得到神的生命,而這生命就是死而復生的生命,我們就可以用這生命服事神了。

因此,神在這神跡中,不只是告訴以色列人,神已經揀選了亞倫及其後裔,作為大祭司的事奉,而且也告訴他們,一個要服事神的人,是要與神連結在一起的。我們每個人只是如枯萎的杖(樹枝)而已,然而,若我們再次連接於賜生命給我們的神,我們就得以復活過來,我們就得以再次與神連結,而再得神的生命。惟有得到神的生命,我們才能服事神。我們的服事,不是用老我的天然生命,乃是用神所賜的復活生命。若不是用復活的生命,就沒有服事。

這就告訴我們,這其他支派的人,因為杖沒有開花,沒有復活的記號,他們就不能服事神,他們就沒有資格去事奉永生的神。惟有有復活生命的亞倫,才可以服事神。這就是神藉著這個神跡,告訴我們服事的原則。今天我們在新約時代,每一個得救的人,都已經有神的生命,我們都可以服事神,我們每一個人,也應該來到神的面前服事祂。然而,有一個要緊的原則,就是我們不能以天然的生命來服事祂,乃是要用復活的生命服事祂。我們服事神,不能帶著世界的這一套,不能以世界的方法來服事祂,也不能以自己的利益來服事祂,這是我們必須認知的。


(12)當他們看到了復活的記號時,他們也就看到了自己的死亡了。他們曾觀看會幕(16:42),以前不覺得自己有錯,現在神把復活顯明出來,他們就看到了神跡,也看到了神。而當一個人看到了神時,他也就會看到自己的錯了。今天我們是否可以常看得到神呢?若我們常常看不到神跡、看不到神的作為,我們就看不到神,我們也就看不到自己的敗壞了。能夠經常看得到神的人,才會看得到自己的罪及卑微,才會有屬靈的長進的。因此,這個神跡,也顯出以色列人的罪來,也讓他們知道自己滅亡的光景,而更謹慎的存敬畏神的心,去過日後的生活。

2013年9月13日 星期五

晨更分享:民15:1-21

2013/9/13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vendredi              民十五:1-21

當以色列人被懲罰,不能馬上進入迦南地的時候,神又曉諭以色列人,告訴他們到了神所賜給他們居住的地之後,所要注意的事(2)。這時他們本已不能馬上進入迦南了,為何又再曉諭他們進入迦南地之後的事呢?那些二十歲以上的人,都已註定不能入迦南了,那他們聽了後,又作何感想呢?他們是否會感到後悔呢?或是覺得不關他們的事了呢?無論如何,神在這時再次啟示祂的計劃,就表示神的應許是不變的。人可以變,然而神是不變的。人可以因為人的軟弱,而不能進迦南,但神的計劃及應許,是不能因著人的軟弱而改變或是破壞的。人的軟弱,可以使人得不到神的福氣,也不能在最佳的時間,得到神的恩典。然而,人的軟弱,卻永遠不能改變神的計劃,也不會使神給人的恩典收回。這不是人的本領,乃是神的信實、神的恩慈;是祂的愛及信實,讓祂堅守祂的承諾,使祂的恩典,還是可以達到我們,這是我們要感恩的地方。

這些話雖然二十歲之外的人,似乎已經沒有甚麼機會了,但神還是說出這些話來,目的是使約書亞及迦勒,以及更多的下一代的人,可以知道人雖然犯錯,但神仍是給人機會的。有些人是不能悔改而得回恩典,但仍是有一些人,他們可以繼續得到神的恩典的。這些話是給以色列人的鼓勵,是讓他們知道,神沒有離開他們,神的恩典,仍是不改變的。犯罪的人,雖然得不到這機會,但神還是為自己的名,留下了餘種,使他們永不會被滅絕。這是因著神的恩典,而不是因著人的剛強或是功勞也。

為何這時要談到獻祭的條例呢?因為他們是剛剛犯了罪,得罪了耶和華,這時談到獻祭的事,就暗示神早已預備了獻祭的條例,讓他們在犯罪後,仍可以再次來到神的面前來。獻祭最簡單的意義,就是與神相交,就是與神相和。在他們犯罪後,最需要的就是與神相和,而不是其他。當他們犯罪後,他們就不能得到神的喜悅了,若這時沒有其他的路,他們與神的關係,就因而斷絕了。然而,這裡說到獻祭的問題,就是代表他們仍可得回神的同在,仍可以被神悅納,因為無論是燔祭,是平安祭,都有與神相交的意義。神告訴我們,人們雖然犯了罪,但仍是有途徑可以得回神的同在、神的恩典的。

然而,這一段中為何沒有說到贖罪祭呢?而贖罪祭是到了24節以後才出現。這可見神的目的,還不是贖罪,而是與神相交。贖罪是人犯了錯後,所必需要的一個手續;但卻不是最終的目標。最終的目標,不是止於贖罪,乃是與神相交。惟有與神相交,那才是最要緊的目標。所有的祭,都應指向於與神相交,與神相和,把神從天上拉下來,與祂相交,這才是最重要的目標。而贖罪祭是因為人犯了罪後,而添加的祭,這是給人繼續有路走,免得神與人的關係就此斷絕而有的,但卻不是最後的目的。

原來神的心意,是要與人同在,是要與人相交,是要與人作朋友。這是神創造人類時的本意,也是神創造的重要目的。然而人犯了罪了,神就多加了一個手續,就是設立挽回祭、贖罪祭,先讓人的罪得贖,然後再讓人重新與神和好,這就是燔祭、素祭的意義。因此,神的心意及目的,是要與人相交;而贖罪祭只不過是達成這目標中的一個必需手續而已。而這個手續,是因為人犯了罪後,而附加上去的。

這時,以色列人離入迦南還早,還有38年十個月左右的時間,才可以進迦南。然而,神卻在這時候,先說出了他們到了神所賜給他們居住的地之後,要作的事。這就表示神至終會赦免他們的罪的,因為神已為他們預備了救恩,這在舊約時是贖罪祭,而在新約時是基督的寶血。因為有救恩,所以神就跳過了這38年多的時間,就先啟示救恩後的獻祭,就是與神相交的情形了。同樣地,因為神已跳過了人的罪而啟示這一段,因此,就沒有先說到贖罪祭的事,而先說燔祭及素祭及平安祭了。而這些祭的目的,就是與神相交,而不只是為了贖罪了。

然而以色列人是沒有罪的嗎?當然不是,他們還是有罪的。也因為如此,22節之後,還是要提到贖罪祭的。然而,在3-16節刻意不提,不是代表他們沒有罪,乃是代表神的目標,不是止於叫人贖罪,乃是要人贖罪後與神相交。而神如此的啟示,也是說明神的恩典,祂因著有救恩的預備,就把人的罪赦免了;也讓人知道祂的心意,祂是希望我們都可以與祂相交的。並且,祂可以透過基督的寶血來看世人,若世人靠著基督的救贖,就可以成為基督的新婦了。

從這裡的啟示來看,似乎燔祭、平安祭及素祭,是一同獻上的。這三個祭是不能分的,因為它們是代表把整個人獻給神、與神相和、以及在神面前作一個清心為神而活的人。這是一個基督徒得救後,所應同時獻上的祭。當然在新約時,我們不必如舊約一樣的宰殺牛羊,但我們的自己,就是一個活祭,就是天天為神而活的祭物,而這為神而活的祭物,就包括了燔祭、平安祭及素祭的意義了。我們要過一個為主而活的生活,過一個簡樸的生活,以及過一個與神不斷相交的生活,這就是這三個祭所預表的生活了。因著基督為我們的罪而死及復活,因此,祂已為我們獻上了贖罪祭給神,我們罪得赦免後,就只需不斷獻上其他三個祭,就是進入迦南後的生活了。

(16)外人與以色列人,都歸一例,沒有例外。以色列人以為他們是神的選民,就與人不同,在某些地方確是如此。然而,其實神也是恩待每一個世上的人的,神不會忽略每一個人,若是可能,神是盼望可以把同樣的恩典,賜給所有世上的人的。因此,到了新約時,這種恩典就更明顯了。但在這時,神也啟示了祂的心意,祂要讓外人與以色列人一樣,都可以同蒙神的恩典,同享神的福氣,這是神的心意也。


(17-21)這是每一家都要作的事。每一家都如此作,除了表示他們是一個整體,他們是同心合意之外,還因而讓我們知道,神會眷顧每一家人的。神的恩典是以家為單位而供給的。只要我們肯把初熟的獻給神,神的恩典就必定會加倍的加給我們,使我們能不斷得到神的恩典的。若我們能把這些獻上給神,神也必會賜福我們的田地,使我們永遠有獻給神的祭物的。這也與新約仍要遵守的十分一同樣的道理。若我們獻上十分一給神,神一定會打開天上的倉庫,傾福與我們的。因此,這表面上是要求我們,真正的意義,乃是神要藉著這些而賜福給我們,使之成為神恩典的管道。

2013年9月7日 星期六

晨更分享:民11:1-23

2013/8/7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samedi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民十一:1-23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這一段是記載百姓發怨言的事,也記載摩西的軟弱,以及神處理這些事的方法。百姓的發怨言,分為兩次,一是1-3節,經文中沒有說到原因,二是4-9節,是因為他們中間的閒雜人大起貪慾的心,而引起整個以色列人的怨言。不但如此,後來連摩西也開始對神不滿(10),而對神抱怨(11-14),甚至不想活了(15)。這些話神都聽到了,一方面神在安慰摩西,並且用實際的行動,解決他的問題,就是賜給他七十個人,使他們和摩西一同站立在神的面前(17),並把摩西的靈分賜他們,使他們和摩西同當這管百姓的重任(17)。同時,神也把鵪鶉賜給他們,讓以色列人可以吃一個整月。最後也因為他們的貪慾,神就用最重的災殃擊殺了他們(33),使他們學得了教訓。

百姓是軟弱的,以色列人的情況,就反映出我們的情況。他們經歷了神諸般的恩典、大能,可惜的是這些都沒有儲存於他們的生命中,而只是儲存於他們的腦海中。因此,他們所經歷的,不能成為他們的生命,只成為他們的知識。而這些知識,雖然也存記在腦,但到了軟弱時,是不能為用的。所有屬靈的知識,若不是把之存在生命中,並且把之行出來,都不能成為我們生命中的經歷,只成為我們歷史中的記載。這種經歷,就不能幫助我們。

一個人的生命若要成長,不只是讀經、聽道、服事而已,乃是要把這些屬靈的經歷,存在我們的心中,而且把之行出來,這才成為我們的生命。惟有我們在生命中的經歷,才真使我們可以在惡劣的環境中得勝。以色列人雖然經歷過不少神的恩典及大能,然而,他們不是把之存在生命中,乃是存在腦海中,如此就不能成為他們的生命,這就是他們不斷軟弱及跌倒的原因了。新約時代的我們,是否也常常犯以色列人所犯的毛病呢?我們有聖靈的幫助,當我們聽到神的話時,是把之存在心中,並且把之行出來,成為我們的生命嗎?若是如此,我們的生命才會長大,才會與神有一樣的性情。而當我們有神的生命及性情時,我們自然就會產生相稱的行為,而不會凡事都不滿、容易發怨言了。

這一次的怨言,其實是從其中的閒雜人而起的(4)。這些閒雜人,應是比較沒有信心的人,他們對神的信心比較小,就先發出怨言。而當他們發怨言時,也沒有人可以勸服他們,把他們的怨言熄滅,使之不會燎原。原來怨言就如星星之火一樣,若不能妥善處理,就會燎原了。一個團體中,若有一兩個人不滿,而發出怨言時,若沒有人加以安慰,就容易產生整個團隊的問題了。這時的以色列人,就是如此;因著少數的閒雜人的怨言,他們全以色列人就被他們所引誘,而使整個民族都哭號了(4)。這些以色列人,可能平時也有一些不滿,然而他們還不會公開的表明他們的想法,如今一旦有人開始了這不滿的發洩,就引爆了這個藏在其內的炸彈了。

原來有時我們的不滿,若不把之向神傾訴,而只是把之藏在心底下,以為就沒有問題了,如此這問題是不會自動消失的;它還是存在,只是暫時看不到而已。而這些隱藏的問題,若不把之解決,終有一天是會爆發出來的。即使這些隱藏在心底下的問題沒有爆發,這些問題還是會影響我們靈命的長進的。一個屬靈的智者,不只能把人明顯的問題回答,也應能把人心中隱藏的問題找出來,並且加以化解,就可以幫助人解決很多屬靈的困擾,使人有健康的靈命,這是作為屬靈的領導者所應作的。至於個人方面,我們若有不明白、不滿意的問題,也應學習把之帶到神的面前,或是把之與屬靈的長者交通,使這些問題得以解決,就可以讓我們的生命,不致被攔阻,而可以不斷繼續的長進了。

這一次連摩西也跟著不滿,可見摩西平時的壓力及責任是大的,他要管理上百萬人的衣食住行,不是一般人所能應付的。平時沒有事發生時還可以,但一旦發生整體的不滿時,他就真的是沒有辦法解決了。因此,由百姓的不滿,而揭露出摩西隱藏的問題,也未嘗不是一樁好事。神也可能藉此次的問題,把摩西隱藏的問題解決了。因為摩西一個人承擔屬靈的帶領及教導,的確是有很大的壓力的。而神藉著此事,讓七十個長老分擔其責任,使他心中的壓力減少,也是神的恩典。

神知道人的軟弱。摩西的軟弱,不是不要神,而是信心有軟弱的地方。我們都是軟弱的人,無論我們作的是何等偉大的工作或服事,人總是會軟弱的。而值得感恩的,是神知道我們的軟弱,只要我們的軟弱,不是完全不要神、不是完全對神絕望,並且懂得坦白地把之交給神,神還是會扶持我們的。神了解我們,不只我們剛強時神愛我們,連我們軟弱時,神也還是愛我們,而且還為我們想法,解決我們的軟弱及問題,這就是神對摩西的寬容及恩典。而最重要的一個原則,就是坦白、就是在神面前坦白!

那神對以色列人呢?一方面也是恩典,但另一方面也是懲罰。他們與摩西不一樣的地方,是他們不只是軟弱,而且加上不信。他們是以己為重,而不服神的帶領及安排。他們想到埃及時的好處,但卻沒有想到埃及的壞處。一個人看事是有成見的,當他們以前在埃及受苦時,他們就看到了埃及的難處;而當現在在曠野時,他們看到的是曠野的難處,但卻看到埃及的好處。因此,他們的看見,是選擇性的看事,不是全面性、公平性的看事。他們的看見,是為自己的怨言而背書,而不是公平及公正的去看一件事。因此,他們先是歪曲了事實,再是以己的私慾為主,最後是不信神,而埋怨神。因此,神一方面將自己的大能再次啟示給他們,但另一方面又要給他們管教,而懲罰了他們。這是神的公義及慈愛的並用,是神作事的原則。

同樣是埋怨,同樣是不滿,但神處理的嚴重度卻有不同。神對摩西及對以色列人的處理不同,其實是因為神是看內心的,神知道每一個人內心的真實狀況,神是根據我們內心的態度,而對待我們的。外面的表現,都是不滿,但摩西的態度還是謙卑的,然而以色列人的態度,卻是驕傲而不滿的。因此,我們內心對神的態度是重要的。我們對很多事情常是困惑不解的,但我們若以謙卑的態度來到神的面前,坦白地把我們心中的狀態告訴神,神不只不會懲罰我們,反而會為我們解決這些問題的。摩西的例子就是這樣,他是在神面前坦白,在神面前把他的壓力傾訴,就得到神的幫助了。我們也當把我們心中的一切,坦白在神的面前。一個坦白的心,就是謙卑的心,是神所喜悅的。我們甚至可以把我們的不信,都坦白地放在神的面前,神不只不會懲罰我們,還會幫我們一同面對,一同解決的。怕的就是我們不敢把我們的問題,放在神的面前;以及我們以一個不信的心,來到神的面前而埋怨祂。


雖然摩西是屬靈的領袖,但他的信心也會軟弱的,當神說以色列人要喫一個整月的肉時,摩西也是不信的(21),這是因為他的信心軟弱。而神也沒有因此而懲罰他。神知道我們的信心,神也知道我們的軟弱。其實來到神的面前,不是如此可怕的,只要我們懂得把自己完全交給神,也把我們的不信及軟弱交給祂,神的恩典就會出來,不只給我們解決問題,也會幫助我們,使我們的靈命因而更成長的。因此,我們不要怕把我們的難處交在神的手中,也不要害怕說出我們的軟弱,若能把這些都放在神的手中,這反而是我們信心成長的關鍵呢!

2013年9月2日 星期一

晨更分享:民七:1-47

2013/9/2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lundi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民七:1-47

帳幕完成了,他們就開始了敬拜及奉獻的儀式了。會幕的豎立是最重要的,因為那是一切的中心。會幕的存在,是代表神的同在,而神的同在,是以色列人能夠在曠野生活、爭戰及得勝的關鍵。若沒有神的同在,不要說爭戰了,連生活都會有問題。因此,在曠野中他們一無所有,就只能靠神了。當一個人在舒適的家中居住時,可能他們所倚靠的,就是已有的生活成品,他們就不必倚靠神的恩典,也不覺得神是必需有的了。然而,在曠野中要學習的,就是一定要抓住神,一定要以神為中心,然後他們才能繼續起步而行。所以他們出埃及到曠野後,他們一旦擺脫了埃及人的攻擊後,神就在西乃山向他們頒布律法,同時,就啟示他們會幕的建造,由此可見這些都是非常重要及必須的。

律法的頒布,那是選民的憲法,有了這憲法後,他們就知道該如何生活,該如何與神及與人相處了。因此,憲法是他們生活的指導,也是他們生活的精神。而會幕呢,那就是他們敬拜的實際,是他們與神相連相通的關係。有了與神的關係,他們的曠野生活,才真可以應付得去。因為在曠野中,他們沒有固定的居所,也沒有固定食物及固定的水可喝,因此,他們每天的生活,就都要靠神的幫助。也因為每天要倚靠神,於是他們就被操練成為懂得倚靠神的人了。

由此我們就明白,原來神要他們在埃及成長,是為了讓他們在一個艱苦的環境中成長,使他們被操練成刻苦耐勞的人。而神要他們經過曠野的生活,是要他們專一的倚靠神。當他們沒有固定的物質,也沒有固定資源的時候,他們一出來就學會了單單的倚靠神,這就是很好的操練,是神讓他們先知道甚麼是信心。神帶領他們這四十年中,他們的衣服沒有穿破,他們的鞋子也沒有穿爛,這就是神的保守。當一切都沒有時,只要我們有神,那我們就有了一切。曠野對以色列人而言,雖然是很苦的,但也訓練了他們的信心,使他們能夠單一的倚靠神,這也是神給他們的恩典。

人自己是不會揀選苦難的,人也不會喜歡受苦的日子。然而神知道甚麼是我們真需要的,祂就按我們所需要的,加給了我們,目的是要磨練我們的生命,使我們的生命,有實質的成長。在艱苦的日子中的成長,那是生命的真成長,那不是物質的成長,而是寶貴生命的增長,這是每一個屬神的兒女都需要的。以色列人在曠野如此艱苦的日子中,他們的奉獻、他們的敬拜、他們對神的心,也絲毫不受環境的影響,他們仍然可以有車子、牛羊、金銀等物的奉獻(13-17),可見神為他們預備的,是豐富有餘的。人一般以為曠野是甚麼都沒有的,然而,為了事奉神,神就讓他們可以在曠野中,找到所需之物,以之來奉獻給神。只要我們有心,只有我們肯向著神,我們是不愁缺乏所奉獻之物的。

曠野是居無定所,沒有固定的水源,但他們的牛羊,仍可以存活,這是神給他們所作的生活的神跡。當他們出埃及時,明顯的神跡,是紅海的分開,是他們擺脫了法老的追兵,這是神行在大自然中的奇事神跡。然而,這只是一時的神跡,而他們每天的生活,若沒有神跡,是沒有辦法過每一天的。但神供應他們每天的嗎哪,神供應他們所需要的水草,使不只他們可以活,連他們眾多的牲畜也可以活,如此才能有如此多的牲畜可以奉獻給神。原來我們每天所生活的,都是經歷神給我們的神跡。我們每天能夠活在神的面前,就是一個神跡。不一定經過曠野才是神跡,無論我們在那裡生活,能過的每一天就是神跡。而曠野只不過是顯出這些生活神跡的放大鏡而已。也就是說,曠野的生活,具體地讓我們了解,我們能每天活著,都是神的恩典。而平時不在曠野時,我們是以為可以靠我們自己,但其實人能活著,每一天都是神的恩典。

他們不只可以生活,而且可以奉獻。不只可以奉獻,而且會幕所需要的,都沒有缺乏。他們還可以供應利未人所需要的一切物品,這就是神跡,也是神給他們的恩典。我們只要有一個事奉神的心,那神就會給我們足夠的恩典,去完成祂所要的。因為萬物都是從神而來,我們只是神的管家,能把祂所給我們的,忠心的管理,而使神的家有糧而已。

米拉利所要負責運送的,是比較重及硬之物,因此他們所得到的牛及車,是兩倍於革順子孫的(78);這是因為神是按各人的需要,而加給各人的。而哥轄子孫呢,因為他們辦的是聖所的事,是要在肩頭上抬聖物的,因此,他們就沒有車及牛的配給了(9)。牛及車可以代表是事奉所需的工具,也就是代表所需的恩賜了;因為恩賜就是屬靈的工具,就是事奉的工具。若從表面來看,我們會覺得不公平,因為公平的分配,是利未人的三族,每族兩輛車、四隻牛,如此才是公平。

然而,公平不是按數目分的,是按他們的工作需要而分的。若我們服事時,所負的任務多,所需的恩賜就會多;那神就會多加我們的恩賜。若我們的服事,所需的恩賜少,那神就不必給我們更多的恩賜了;然而恩賜與恩典不同,恩賜會有多少之分,但恩典卻是一樣的。神是按每人需要而給的,若我們的事奉,是需要多的恩賜及工具的,那神就一定會多給我們恩賜及工具的。若我們想多多服事神,而神也同意及許可,我們就可以向神要這些服事所需的恩賜了。神若要我們承擔一項聖工,祂就必會給我們足夠的恩賜,使我們能有足夠的能力,去承擔這項聖工的。而且,神所給的恩賜,是為了聖工,而不是為了個人的。


這裡描寫每一天每一個支派的領袖,都來到神的面前,獻上他們該獻的禮物。而每一個首領所獻的都是一樣的。奇怪了,他們為何可以如此整齊地,獻上每一樣的物件,大家都是一樣的呢!連重量也是一樣,這就是很不簡單的了。他們一定是商量過,一定是一同製造,一方面是相同的標準,另一方面又是各自的製造,這就如一個工廠出來的成品一樣,是完全一樣,是作好品質監控(QC)的。從這裡我們就看出,他們一方面是同心合意,一方面是一個整體,但他們也是個別的事奉。有整有零,可以是個體,也可以是合一。聖經在描寫每一族時,都是不厭其繁的描寫,分十二個支派描寫,沒有用「以下相同」等字眼帶過去,這表示神看重每一個支派,也看重每一個奉獻的人,以及所奉獻的物品。因此,每個奉獻的人,都是重要的個體,然而,他們的整體,也是合一的,這就是事奉的原則。我們每個人都要事奉,然而,我們的事奉,不是一盤散沙,乃是一個整體。雖然每人都自己奉獻,但他們奉獻的都是一樣的,這就是同心,沒有紛爭,沒有爭功,大家的心意,都是為了神,都是呈獻給神的,這樣的服事,才是神所要的服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