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9月13日 星期五

晨更分享:民15:1-21

2013/9/13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vendredi              民十五:1-21

當以色列人被懲罰,不能馬上進入迦南地的時候,神又曉諭以色列人,告訴他們到了神所賜給他們居住的地之後,所要注意的事(2)。這時他們本已不能馬上進入迦南了,為何又再曉諭他們進入迦南地之後的事呢?那些二十歲以上的人,都已註定不能入迦南了,那他們聽了後,又作何感想呢?他們是否會感到後悔呢?或是覺得不關他們的事了呢?無論如何,神在這時再次啟示祂的計劃,就表示神的應許是不變的。人可以變,然而神是不變的。人可以因為人的軟弱,而不能進迦南,但神的計劃及應許,是不能因著人的軟弱而改變或是破壞的。人的軟弱,可以使人得不到神的福氣,也不能在最佳的時間,得到神的恩典。然而,人的軟弱,卻永遠不能改變神的計劃,也不會使神給人的恩典收回。這不是人的本領,乃是神的信實、神的恩慈;是祂的愛及信實,讓祂堅守祂的承諾,使祂的恩典,還是可以達到我們,這是我們要感恩的地方。

這些話雖然二十歲之外的人,似乎已經沒有甚麼機會了,但神還是說出這些話來,目的是使約書亞及迦勒,以及更多的下一代的人,可以知道人雖然犯錯,但神仍是給人機會的。有些人是不能悔改而得回恩典,但仍是有一些人,他們可以繼續得到神的恩典的。這些話是給以色列人的鼓勵,是讓他們知道,神沒有離開他們,神的恩典,仍是不改變的。犯罪的人,雖然得不到這機會,但神還是為自己的名,留下了餘種,使他們永不會被滅絕。這是因著神的恩典,而不是因著人的剛強或是功勞也。

為何這時要談到獻祭的條例呢?因為他們是剛剛犯了罪,得罪了耶和華,這時談到獻祭的事,就暗示神早已預備了獻祭的條例,讓他們在犯罪後,仍可以再次來到神的面前來。獻祭最簡單的意義,就是與神相交,就是與神相和。在他們犯罪後,最需要的就是與神相和,而不是其他。當他們犯罪後,他們就不能得到神的喜悅了,若這時沒有其他的路,他們與神的關係,就因而斷絕了。然而,這裡說到獻祭的問題,就是代表他們仍可得回神的同在,仍可以被神悅納,因為無論是燔祭,是平安祭,都有與神相交的意義。神告訴我們,人們雖然犯了罪,但仍是有途徑可以得回神的同在、神的恩典的。

然而,這一段中為何沒有說到贖罪祭呢?而贖罪祭是到了24節以後才出現。這可見神的目的,還不是贖罪,而是與神相交。贖罪是人犯了錯後,所必需要的一個手續;但卻不是最終的目標。最終的目標,不是止於贖罪,乃是與神相交。惟有與神相交,那才是最要緊的目標。所有的祭,都應指向於與神相交,與神相和,把神從天上拉下來,與祂相交,這才是最重要的目標。而贖罪祭是因為人犯了罪後,而添加的祭,這是給人繼續有路走,免得神與人的關係就此斷絕而有的,但卻不是最後的目的。

原來神的心意,是要與人同在,是要與人相交,是要與人作朋友。這是神創造人類時的本意,也是神創造的重要目的。然而人犯了罪了,神就多加了一個手續,就是設立挽回祭、贖罪祭,先讓人的罪得贖,然後再讓人重新與神和好,這就是燔祭、素祭的意義。因此,神的心意及目的,是要與人相交;而贖罪祭只不過是達成這目標中的一個必需手續而已。而這個手續,是因為人犯了罪後,而附加上去的。

這時,以色列人離入迦南還早,還有38年十個月左右的時間,才可以進迦南。然而,神卻在這時候,先說出了他們到了神所賜給他們居住的地之後,要作的事。這就表示神至終會赦免他們的罪的,因為神已為他們預備了救恩,這在舊約時是贖罪祭,而在新約時是基督的寶血。因為有救恩,所以神就跳過了這38年多的時間,就先啟示救恩後的獻祭,就是與神相交的情形了。同樣地,因為神已跳過了人的罪而啟示這一段,因此,就沒有先說到贖罪祭的事,而先說燔祭及素祭及平安祭了。而這些祭的目的,就是與神相交,而不只是為了贖罪了。

然而以色列人是沒有罪的嗎?當然不是,他們還是有罪的。也因為如此,22節之後,還是要提到贖罪祭的。然而,在3-16節刻意不提,不是代表他們沒有罪,乃是代表神的目標,不是止於叫人贖罪,乃是要人贖罪後與神相交。而神如此的啟示,也是說明神的恩典,祂因著有救恩的預備,就把人的罪赦免了;也讓人知道祂的心意,祂是希望我們都可以與祂相交的。並且,祂可以透過基督的寶血來看世人,若世人靠著基督的救贖,就可以成為基督的新婦了。

從這裡的啟示來看,似乎燔祭、平安祭及素祭,是一同獻上的。這三個祭是不能分的,因為它們是代表把整個人獻給神、與神相和、以及在神面前作一個清心為神而活的人。這是一個基督徒得救後,所應同時獻上的祭。當然在新約時,我們不必如舊約一樣的宰殺牛羊,但我們的自己,就是一個活祭,就是天天為神而活的祭物,而這為神而活的祭物,就包括了燔祭、平安祭及素祭的意義了。我們要過一個為主而活的生活,過一個簡樸的生活,以及過一個與神不斷相交的生活,這就是這三個祭所預表的生活了。因著基督為我們的罪而死及復活,因此,祂已為我們獻上了贖罪祭給神,我們罪得赦免後,就只需不斷獻上其他三個祭,就是進入迦南後的生活了。

(16)外人與以色列人,都歸一例,沒有例外。以色列人以為他們是神的選民,就與人不同,在某些地方確是如此。然而,其實神也是恩待每一個世上的人的,神不會忽略每一個人,若是可能,神是盼望可以把同樣的恩典,賜給所有世上的人的。因此,到了新約時,這種恩典就更明顯了。但在這時,神也啟示了祂的心意,祂要讓外人與以色列人一樣,都可以同蒙神的恩典,同享神的福氣,這是神的心意也。


(17-21)這是每一家都要作的事。每一家都如此作,除了表示他們是一個整體,他們是同心合意之外,還因而讓我們知道,神會眷顧每一家人的。神的恩典是以家為單位而供給的。只要我們肯把初熟的獻給神,神的恩典就必定會加倍的加給我們,使我們能不斷得到神的恩典的。若我們能把這些獻上給神,神也必會賜福我們的田地,使我們永遠有獻給神的祭物的。這也與新約仍要遵守的十分一同樣的道理。若我們獻上十分一給神,神一定會打開天上的倉庫,傾福與我們的。因此,這表面上是要求我們,真正的意義,乃是神要藉著這些而賜福給我們,使之成為神恩典的管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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