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30730 dimanche 民二十1-13
這裡說的正月間,一般認為是第四十年的正月;那麼,那三十八年的時間,他們做了甚麼呢?這裡沒有太多的描寫,但第一,我們可以了解,這三十八年的時間,是浪費的時間,是不必記載的。第二,這三十八年的時間,是死亡的時間,是為了讓舊的生命死亡的時間;若記下來,就全都是死亡,因此,是不忍心記載的。第三,這時出來的,應是新的一代。神給他們的四十年時間,一方面是讓舊生命死亡,另一方面是讓新的生命出來。至於這三十八年,他們經過甚麼地方,暫時沒有記載,因為這只是過程,不是目的。目的是比過程重要的,目的達到,就不必記載過程了。
在第四十年發生的事,也記載了米利暗及亞倫的死亡(1,26-29);這就代表舊一代的生命已死亡,舊的一代過去了,新的生命已經產生了。米利暗及亞倫的死亡,就預表舊生命的結束,而摩西也不能進迦南(12),他的生命也將結束,只是他是最後一刻才死亡的。當米利暗死亡時,沒有人為他哀哭,神也沒有甚麼特別的說話論到她的死亡;但亞倫的死亡,神是有分參與的,就是把他帶到何珥山上,把他的聖衣脫下,給他的兒子以利亞撒穿上的(25-26)。同時,亞倫死後,全會眾也為他哀哭三十天的(29)。同樣是死亡,但兩人的待遇是不同的,但更重要的不是死亡之時,更是將來得獎賞是甚麼,這是更重要的。
若以米利暗的死亡,神沒有甚麼參與,顯得她似乎有點無足輕重;但亞倫之死,神是有分參與的,這就明顯有所不同。就有點像死有重於泰山,也有輕於鴻毛之感!不過更重要的是,死後的審判及賞賜,是人人不同的,米利暗雖然是女先知(出十五20),可惜後來晚節不保,她反抗摩西的權柄,就是反對神的權柄(十二1-2),就長了大痲瘋(十二10)。這個大痲瘋就成為她一生的記號。雖然只有七天,但似乎是跟著她一生之久的;雖然之後得到痊癒,還是成為一個記號,是不會除去的。今天我們一個事奉神的人,本應是得獎賞的,但若我們一不小心,冒犯了神的權柄,可能就如一個污點一樣,一直跟著我們,是很可怕的。
新的一代出來了,這些人還是一樣,習慣世界的文化,他們經過四十年的時間,每天拾嗎哪、吃嗎哪;沒有餓死,也沒有渴死,但只要遇到一些些生活上的困難,就把神的恩典全然放在背後,這真是沒有道理的。原來人就是這樣軟弱的,只看見生活的難處,卻看不到神的恩典。他們天天經歷神跡,就是天天吃嗎哪,但他們卻不覺得是神跡。原來一個人習慣於每天的神跡,就覺得這只是大自然,就把神跡降級成為自然而已。人的眼只看見現實的環境,卻看不見環境背後神的作為。事實上他們每天在曠野所經歷的,全都是神跡,他們的生活本身就是神跡。然而,習慣於用神跡養活的以色列人,卻不覺得是神跡;反而一遇到生活的難處,就發怨言,這豈不也是我們的寫照嗎?
我們活在世界上,雖然似乎不是天天拾嗎哪,但我們不是時時刻刻呼吸空氣嗎?沒有神賜的空氣,我們又怎能活呢?我們能活著,是神已經為我們的生命設計了許多的神跡,然而我們習慣於這些神跡的享受時,就只是覺得這是自然而已,卻看不到神的手在掌管一切,也看不到神的恩典在我們的生活中,全都是神跡呢!當我們在順利時、在享受神跡時,或許就沒有埋怨,但也不懂得感恩;而當難處出來時,我們立刻就反彈及埋怨,這就是以色列人的光景,也是我們的光景呢!
同樣的情形一再發生,人很難從經歷中學會功課,尤其是屬靈的功課更是如此。人可以從小學習世界的一般知識,成為人的學問;但對屬靈的功課,卻是不容易學會的。屬靈的功課,是要把經歷變成生命,而不是變成知識。經歷過一些事情後,應是產生信心而不只是產生知識,惟有產生信心,才可以使我們的生命成長的。若產生知識,那只是使人自高自大,養大我們的己而已。我們應求神讓我們在一切經歷中,都看得到有神的恩典,有神的作為;而這一切的經歷,都是為要使我們的屬靈生命長大的。
摩西及亞倫遇到眾人的埋怨時,他們慣常是來到神的面前,俯伏在地求問神的(6),這是謙卑及尊重神的心態,是作為領袖的一個重要條件。當神吩咐摩西拿著杖,在會眾眼前,吩咐磐石出水時(8),這是神解決問題的方法。然而,這一次不知為甚麼,摩西沒有完全照著神的吩咐去做,他只是做了一半:一半是出於神的,一半是出於自己的想法的。神要他吩咐磐石出水,但他卻用杖擊打磐石而出水。只是與神的說話差一點點,就是這樣他就不能進入迦南地,因為耶和華說他們不信神,不在以色列人前尊神為聖(12)。
原來我們看來是輕微的錯失,卻導致摩西亞倫不能進迦南,摩西素來是聽神的話的,這一次只是加上一點點他自己的想法而已,他就不能進迦南了。服事神是嚴謹的,不能有自己的任何意思,神吩咐他用嘴吩咐磐石出水就好,但他卻用杖擊打磐石兩下,他為何會這樣呢?聖經沒有描寫摩西的想法,但我們推斷的原因,可能有幾個:第一,他以前是擊打磐石的,或許他沒有留心神的話、疏忽了神的話,把以前的經驗成為現在的處理方法。然而,神的話不能以經驗或理智取代的,一個服事神的人,一定要百分百照神的意思去做的。第二,用杖擊打是比較實際,有實際的行動出來比較可靠,而說話似乎有點不實在。這常是人的想法,神若說了話,我們照著祂的話去做,那才是最實在的。若以人的經驗取代神的話,那是不實在的。第三,神叫他拿著杖再去(8),而他也從神面前拿了杖(9),因此,或許他自然想到,既然拿了杖,就一定有其作用,就根據以前的經驗,這杖就可以用以擊打磐石的。否則,拿這杖是做甚麼的呢?這就是自作聰明,沒有根據神的說話做事,而是根據人的道理去做事。人常會用人的道理,取代神的說話,因著世界出來的邏輯及道理,就把神的話丟在一旁。
可能還有其他的原因,因為神加上一句,是說摩西亞倫不信神,也不尊神為聖。這兩點都是心態的問題,是關乎屬靈生命;只有神看到人的內心,人是看不到的。我們是為摩西亞倫可惜,但摩西所代表的是律法的本質,律法是只要在一條上跌倒,他就是犯了眾條(雅二10),是沒有餘地的。因此,人不能靠律法得救,只有等到耶穌降生後,靠著耶穌的恩典,摩西才可以進入迦南地呢(可九4)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