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7月30日 星期五

晨更分享:詩四十八

2010/7/30 vendredi 詩四十八

這一篇也是可拉後裔的詩歌,是說到神在祂的聖山上,在祂的城中的榮耀。當一個人把神高舉,把神當神的時候,神就會在我們中間作王,神就會彰顯祂的榮耀。祂的作為會明顯的被人看到,不只是以色列人看得到,而且是眾王及萬國的人,都可以看得到(4-5)。當神作王時,祂的公義就必彰顯(10),祂的慈愛也會帶領我們,直到死時(9,14)。以神為神的,那國是有福的,一個國家,惟有把神作為他們的神,這國才是有福的。因此,當我們知道神是本為大時,我們就應相稱的行為,不只讚限祂,而且更要把神放首位,如此,神就與人互動,運作就會順暢,福氣就會出來。

耶和華本為大,祂是該受大讚美的(1)。該受大讚美是表示祂的本質及作為,都是該受人的讚美的。但該受是一回事,是否有受到又是一回事。若該受而沒有受,那是不相稱,那是我們沒有盡我們的義務,那是我們不認識神,那是我們沒有盡我們的責任。為何神要受讚美呢?因為祂本就是該受的,祂的本質就是榮耀,祂的作為就是奇妙。若我們不懂得讚美祂,我們就不是過一個相稱的生活,我們就沒有以該有的行動,去對付我們的神。神一切所作的,盡都美好,因此,我們要知道神的本質,要知道祂的美善,我們就要有相稱的行為。相稱的行為是很重要的,這也就是弗4:1所說的。

這一篇中,有很多「相稱」的這個字眼,例如我們所看見的,正如我們所聽見的(8),這就是相稱;而神受的讚美,正與祢的名相稱(10),這就是相稱。耶和華本為大,該受大讚美(1),這也是相稱。而全篇中說到:有神的同在,就有美好的福氣,這其實也是相稱。若我們把神高舉,把神放首位,祂就治理我們,祂就得到當得的榮耀,而我們也得到大的福氣。這也是我們對神的恩典,所應有的行為及回應,這就是相稱。因此,相稱就是該有的正常反應,是應有的行為,是我們的責任,是人對神的恩典的回應。神既樂意施恩給我們,我們就應有正常的回應,我們的行為,就應與神的恩典及作為相稱,這就是我們所應做的。很多時基督徒所作的,是不相稱的行為,該作的不作,聽到了又不作,有了神的恩典後,又沒有相稱的行為。我們很多的問題,就出在我們沒有相稱的行為,沒有配得起神的恩典的行為,這就影響了我們基督徒的生命了。

(8)這裡說到,所看見的,正如我們所聽見的,這是相稱。甚麼是不相稱呢?不相稱的有二,一是所看見的,不及我們所聽見的,二是所看見的,超過我們所聽見的。前者是我們還未去經歷神的恩典,我們聽了很多,但我們的經歷卻是少的。我們聽見別人有很多很好的經歷,但我們自己不願意去經歷,我們就沒有辦法去體會神的真實作為了,於是我們所看見的,便不如我們所聽見的了。後者就如示巴女王,她親自到所羅門那裡去,她經歷了所羅門的豐富後,她說她所聽到的,還不如所看到的一半。她發現光聽還不夠,她去經歷了,才知道所羅門的豐富,比她所知道的更多,有經歷就有口服心服。因此,我們也應多多經歷神,我們就必發現,聖經所說的,與我們的看見是一樣的了。不只是聽,而且要有相稱的看,聽多少,就做多少,如此就會有相稱的經歷了。

9節是到慈愛,10節說到公義,11節就說到判斷。神一切的判斷,其原則就是公義加上慈愛。不只是公義,而且是加上慈愛。不是把公義減去一些,那就等於慈愛;或是把慈愛減少一點,那就等於公義;乃是要有百分之百的公義,加上百分之百的慈愛,兩者都不可以減少,這才是神行事的原則,也應是我們判斷事情、處理事情的原則。

2010年7月26日 星期一

晨更分享:詩四十四

2010/7/26 lundi 詩四十四

這一篇詩篇是可拉後裔的詩,描述以色列人現今的光景,並比較以前神恩待他們時的光景。作者先說到在古時神對以色列民族的眷顧(1-8),然後再描述現今的光景(9-26)。以前是這樣,是好的情形,但現今好景不常,不再是如此。那是神變了嗎?是神反覆不定呢?還是另外有原因呢?這是詩人的疑惑,他也求神起來,不要掩面不顧他們所遭的苦難,和所受的欺壓,他求神憑神的慈愛救贖他們,也求神睡醒,求神興起,不要永遠丟棄他們。詩人也說到,雖然他們的景況不好,但他們卻沒有忘記神,也沒有違背神的約(17)。這是他們值得誇耀的地方,也是他們可以向神祈求的本錢。

當現在與以前不一樣的時候,一定是有原因的。神是不會改變的,祂是照祂的性格及原則而行事的。祂是慈愛及公義的,祂以祂的話而行事,祂不能背乎自己。因此,神若改變了祂的作為,那一定是我們有甚麼地方與以前不同了。神以前以慈愛對待以色列人,而現在以公義對待以色列人,那只有兩個可能,一是以色列人犯了罪,得罪了神而不自知,神才會把祂的慈愛收回,而用祂的公義來對待他們。二是神要用苦難來磨練他們,使他們的生命更成熟。在這種情形中,我們要作的,就是檢討我們是否有甚麼地方得罪神,是否有一些隱而未現的罪,還未對付;我們便要求神鑒察,求神指出我們的問題,回轉歸神,以使神的慈愛可以重新臨到。

面對不同的環境,詩人仍然有一個認知,這是最重要的認知,就是一切都是出於神的手,一切都是神的恩典,都是神的作為。若是出於神的作為,而我們存一個謙卑及開放的心,那就一定是恩典,一定可以得福的。無論我們是在順利或是逆境,只要是出於神的作為,只要我們認定神,只要我們存謙卑省察的心,那至終是必得到福氣的。詩人省察自己的民族,發現他們沒有忘記神,也沒有違背神的約;他們的心也沒有退後,腳也沒有偏離神的路。這是最重要的發現,若是如此,我們便可以再次求神,並等候神。神的原則其實是很簡單的,當我們遇到逆境時,我們要省察,而省察的結果,若我們仍是在神的道路中,則我們就不必害怕,我們就可以繼續求神的恩典,神至終必會給我們福氣及恩典的,這是不變的律。神的律再簡單不過了,只要行在祂的路中,一切的遭遇,都會是福氣的。這是千古不變的律,是沒有例外的。

這裡有兩個很重要的字,一是聽(1),第二是看見。看見這個字沒有直接出現,但卻是隱藏在詩人的字裡行間。因為他聽到了,他也看到了,而且他的看見是正確的看見。他聽到了別人的說話,他就看到了在順境時,神給以色列人的恩典,他看得見這全是神的作為,全是神的恩典,不是靠自己的膀臂得勝,乃是靠神的右手(3)。他沒有看見這是人的功勞,而是看見是神的恩典。這是正確的看見,是很難得的。而在逆境時,他也看到了神的作為,他也知道這是出於神,他也省察了,覺得他們沒有忘記神,也沒有違背神的約(17)。他因為沒有忘記神的約,那就代表他們仍行在神的路中。一個人在逆境時,第一要省察的,就是我是否仍行在神的道路中,若仍是行在神的路中,則我們就不必怕外面的苦難了。若我們行在神的路中,我們對神就好說話了。但若我們不行在神的路中,我們就沒有話說了。因此,詩人會看,也因為他看得正確,正確的看見,就帶出正確的反應。他的反應是正確的,他先省察自己是否行在神的路中,(這包括是否有罪,因為有罪的人,絕對不會行在神的路中的),知道了自己沒有偏離神的路後,他就知道福氣不會因外面的環境而改變了。

這篇詩篇中的要點,就是一個會聽及會看事情的人:他知道如何看逆境,也知道如何看順境。他在順境中知道是神的作為,他在逆境中也不偏離神,知道是神的作為。這個看見是很難得的。而我們的神,其實在某一方面來說,是很簡單的。祂就是公義慈愛,按祂的話語而行事,沒有太複雜的東西,因為祂不能背乎祂自己。因此,詩人認識神,也會看事。無論是順是逆,他都看得清楚,都知道神的作為,於是他就可以應付一切發生的事,應付裕如了。

2010年7月24日 星期六

晨更分享:詩四十二

2010/7/24 samedi 詩四十二

這一篇詩篇,是可拉的後裔所寫的訓誨詩,似乎詩人是在一個仇敵欺壓的環境中(9),而且是看不到神。同時,他又追想以前的美好光景,那時,他們可以一同到神的殿中守節(4),而如今好景不再,他們沒有了那些熱鬧的氣氛,於是詩人就認為神忘記了他(9),他的心就極其悲傷。這是外面的環境,然而他也兩次發出了呼喊,這呼喊似乎是自己向自己呼喊的,他問自己,為何憂悶,為何煩躁,他知道自己應當仰望神,因祂一定會幫助自己(5);祂也一定是他臉上的光榮,是他的神(11)。

這裡兩次的呼喊,是一種知識上的認知,也是突然的醒悟,當一個人在一個不好的環境時,似乎失去了神,似乎神忘記了他;於是他便會憂悶,他就會煩躁,這是自然的表現。人很難心情沒有搖動,很難不被環境所困。然而,我們的答案,一定不是環境,也一定不是我們的努力。我們的答案,一定是應當仰望神,因為只有祂,是我們的幫助,是我們的答案。因此,這是一個自己對自己的提醒,是在環境中的發現。

為何詩人可以自己提醒自己,為何他會自我發現答案呢?若在平時,或是多人之時,在好的環境時,人都一同到聖殿中定拜時,他就會覺得神的同在;然而當人都不在,都沒有機會敬拜神時,那人就很易覺得神不同在了。然而,神永遠不會忘記我們的,神也不會不顧我們的。我們以為神的不在,是因為環境引起的假象,因為環境使我們以為神不同在而已。環境不是真的,神的同在才是真的。因此,詩人可以突然醒悟過來,因為這其實是神的提醒,是神的靈在他的裡面的提醒。而這個適時的提醒,是不簡單的,我們需要這種適時的提醒。如何才可以得到這適時的提醒呢?第一是神的憐憫,是神的作工。因為神藉苦難而造就我們,因此,在苦難中,神也會特別給我們恩典。而最大的恩典,就是聖靈的同在,聖靈的提醒,聖靈的加力量了。因此,這是神親自作的,此其一。第二,我們平時對神的認識(8),會加深我們在苦難中對神的切慕(1),也使我們認知神的恩典。而我們在患難中的禱告(8),會使神作工在我們身上。這時我們就可以把眼目轉向神,這就是我們得勝的開始了。

以弗所書第一及第三章中,保羅有兩個禱告,一是把我們的眼光帶到更高的神身上;二是讓我們可以從永恆去看現在。這都是告訴我們,我們在神的眼中是寶貴的,但我們卻不能看得清楚,以為我們是小的,是不值得神眷顧的。然而,若我們能把禱告及眼目,看得更高及更遠,懂得如何看事及看我們自己,我們就不會把自己縮小,我們的信心就會出來,就不會被環境所騙了。

(3,10)「你的神在那裡呢?」這是別人的話,說了兩次。別人的話會使我們觸景生情,加深了我們的感覺。其實在患難中時,神不是不與我們同在,只是我們的「感覺」覺得神不同在而已。感覺不一定是對的,但對那個感覺的人而言,卻是真實的。而我們的感覺,更是受到別人的言語,以及環境的影響。因此,別人一句話,就會使我們的情緒低下,馬上覺得神不同在了。這時,若別人說了話,但神沒有說,我們就更易上當了;又有時別人說了話,即使是神說了,我們也聽不進去了,其實神不是沒有說,只是我們聽不懂,或是忽略而已。因此,我們要多求神的話,在苦難中不要隨便聽別人的話,以免影響我們的心情,失去神的同在的感覺也。

2010年7月19日 星期一

晨更分享:詩卅七:20-40

2010/7/19 lundi 詩三十七:20-40

這一段繼續說到義人及惡人的一些光景,這些光景,有暫時的,有永久的,例如惡人有時是大有勢力,好像一棵青翠樹在本土生發(35),但過了一陣子,它就沒有了(36),這就是暫時。這些外面的環境,是一定會變的,變得有時不一定是我們所喜歡的,或是我們所能預測的。然而這些環境可以變,但有一件事是不變的,就是神對義人是恩待的,而對惡人是一定會厭惡的。因此,義人的後裔是蒙福的(26),但惡人的後裔是必被剪除的(28)。

也就是說,有一條律是一定的,就是耶和華必定會恩待義人,而消滅惡人。這是一定的律,是不會變的。然而,有時我們所看的,並不是這樣,例如詩73篇的亞薩的問題,他就是看到了惡人反而興盛,而自己反而遭災害,因此,他就不明白,也不知道神的意思是甚麼。後來他明白了,這是因為他不會看,也因為他看得不深,看得不夠遠也。人在時間內,也被時間所限,有很多的東西,是不易看得到的。我們不能看永恆,甚至下一代我們也不一定看得到(參28,26),所以我們就看不到最終的結果了。但我們不要只看外面的環境,外面的環境有時是假象,就好像亞薩後來發現,這不過是如夢一樣而已,那外面的環境,不是真的,是假的,是會過去的。惡人的榮華,只是如過眼雲煙一樣而已(36);而義人的不好環境,也是這樣。義人若是順利,那是神的恩典,是我們生活的祝福;然而,義人若是遭遇患難呢?其實也是神的恩典,只是這患難帶來的,是生命的祝福,而不是生活的順利而已。神為要使我們的生命得到祝福,為要使我們得到更深的生命,就使用患難來磨練我們,這是另一種祝福,是神要給義人的。因此,在這一篇詩篇中,我們所看到的,是很多不同的環境,但我們不必要看這些多變的環境,因為環境會改變,環境也不一定是永恆的。我們不是從環境中,決定我們是否要神,或是決定我們是否要作義人;我們必須知道,義人是神所喜歡的,我們就堅持地走上去,我們就不再猶疑,我們就當等候耶和華,遵守祂的道,這是惟一的路,也是一定正確的路。

當我們走在神的路中,而得不到順利時,我們還是要堅持走這路;而當一個惡人走上一條罪惡的路,而我們看到他凡事通達時,我們也不要羡慕他,也不要為他而心懷不平。我們知道這只是暫時的,是不能存到天上的。而我們的一切,包括苦難而來的生命,都是可以存到永恆的。因此,我們要從永恆的眼光去看,我們就不會為作惡的心懷不平,也不會為他們的順利而羡慕他們了。當然人憑著自己,是看不到永恆的,大衛算是幸運了,因為他可以看到下一代的後裔(26,28),然而我們不一定可以看得到。但雖然看不到,我們若相信神的定律不變,我們知道神必會有既定的時間內,成就祂所說的話的。

其實一個義人,他所遭遇的,大都是神的保守及恩典(23-28上,29,39-40),而惡人呢,大都是被神所棄的(20,28下,36,38)。這是既定的定律。只是有時在時間上,或許有一些暫時的不同,我們就應從神的角度去看事,也要耐心等候耶和華的時間了。因此,在本詩中,有很多定律,也有很多的環境。定律是不變的,環境是多變的,我們要看的,不是環境,乃是定律。我們要懂得學習從環境中看到不一樣的定律,更要從聖經中看到定律。若定律與環境不一樣,我們不要被之迷惑了,我們要相信定律,因為我們外在的環境,都是可變的,只有神的話,神的定律,才是永不改變的。

2010年7月15日 星期四

晨更分享:詩卅四

2010/7/15 jeudi 詩卅四

這也是一首呼籲人尋求耶和華的詩篇。詩人是一個親近神的人,他嘗過主恩的滋味,便知道祂是美善,投靠祂的人有福了。因此,他也鼓勵人去投靠神,因為尋求耶和華的,甚麼好處都不缺(10)。但當詩人一方面勸人投靠耶和華,因為投靠祂的人一無所缺時,他又同時說到,義人多有苦難,但耶和華救他脫離這一切(19)。若是投靠祂的人一無所缺、甚麼好處都不缺時,為何這種人還是有苦難呢(4,6-7)?甚麼是福,甚麼是好處呢?苦難到底是福嗎?苦難是不是好處呢?詩人在這裡,其實是在一種苦難的背境中,而作的這一首詩,因為他在遭遇到掃羅的逼迫,而逃到亞比米勒的面前,因此,他是在遭遇患難時,對神的依靠。他不是沒有苦難,但在這個苦難中,他仍是可以覺得,神救他脫離了一切的恐懼(4),神也救他脫離了一切的患難(6)。這時,其實他仍沒有脫離患難,但因著他倚靠神,因著他的信心,他的心境已經是平靜安穩的了,他在心境上經歷到神的同在,他外面的環境是惡劣的,然而他的心境是喜樂的,因此,他的甚麼好處都不缺,是指屬靈上的好處,他的福氣,是指屬靈上的福氣。他的外在環境,迫使他更親近神,因為除此之外,他已經別無所靠了。而因為他裡面的心境是平靜的,他就不會再受外面的環境所困,他就可以因著心境,脫離了外面苦難的環境,而可以得享神的恩典的滋味。

因此,大衛叫人來嘗嘗,嘗甚麼呢?就是嘗一下神的恩典。嘗就是嘗試,嘗試的人不一定是有經歷的,也不一定是有信心的,但嘗是我們的起步,是我們的開始。大衛已經嘗試過了,他已經有這經歷了,但我們呢?我們還未有,而一個未有的人,是否願意嘗一下呢?若是我們肯嘗試,那是沒有例外的,凡願意嘗試的人,都可以得到神的恩典,沒有一個例外的。嘗試是對我們沒有經歷的人說的,若是我們願意,神就必把美好的福給我們。

神對付苦難之法,常常不是馬上把苦難拿去,而是要加給我們夠用的恩典,使我們在苦難中,可以嘗到神的恩典的滋味,這比馬上把苦難拿去,更加寶貴。因為如此,我們可以在苦難中,得到比在沒有苦難時更大的福。在苦難中的人,有兩個可能,一是因為苦難而埋怨神,而不要神;二是因為苦難而更加的靠近神,因為除了神外,再沒有可依靠的了。大衛呼籲人,在苦難中的人,要學習嘗嘗主恩的滋味,要學習投靠祂,我們便可以得到福氣了。

(11)敬畏耶和華的人,不是只有嘴上說說而已,乃是有言語及行為的印證的。一個敬畏神的人,是一個活出神的道的人,敬畏雖然是心態的問題,但因為敬畏,人的言語自然不同,人的行為也必不同。敬畏雖然是對神的,但我們的表現,卻是可以對人的,也是應該對人的。不只是對神有敬畏,而且是對人也有和平。一個敬畏神的人,他也是一個對人謙恭的人。

(19)這一節說到義人多有苦難,然而其他的經文,又說到尋求耶和華的人,甚麼好處都不缺(10),投靠神的人有福了(8)等。義人就是一個尋求神的人,也是一個投靠神的人。那麼到底義人是有苦難呢?還是甚麼好處都不缺呢?這似乎是予盾的,但卻是並存的,是兩者都有。義人是為義受逼迫的人,因為這世界是敵基督的,因此,也會受苦難(這裡不是指罪而來的苦難)。然而,義人既多受苦難,為何還可以甚麼好處都不缺呢?其中的關鍵點,就是神的恩典,就是我們來嘗嘗神後,而得到的恩典!這些恩典,不一定是在非苦難時,可以加給我們的,這是生命的經歷。當神容許我們經歷苦難時,神一般都會把比苦難更多的恩典給我們,所以我們就在苦難中,仍然可以甚麼好處都不缺;仍然可以在苦難中而得福。這是神的作為,是神的律,不是世界的律。

因此大衛宣告他要作義人,雖然是受苦,但卻仍是有福的。他不求苦難的脫離,而求嘗嘗神的恩典。其實脫離苦難有兩種情形,一是神把苦難拿去;二是神在苦難中,讓我們仍可以嘗到神的恩典,並且是更多及更大的恩典。當我們在苦難中,仍因著神而有一個好的心境後,我們便不再在乎外面的環境了,這時我們在實質上,就是已經脫離苦難了。若選擇義而要受苦,大衛仍是要選擇義,因為選擇義就是選擇神,這是為義受逼迫,是有福的。

2010年7月13日 星期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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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/7/13 mardi 詩三十二

這裡有兩種環境,一是內在的,二是外在的。內在的環境,就是我們的罪,就是我們的詭詐(2);而外在的,就是苦難,就是不好的環境(7)。這兩種的環境,都會影響到我們的心境,以及我們與神的關係。外面的環境不重要,重要的有兩樣,一是我們的心境,二是我們與神的關係。神藉著不同的環境,無論是內在的,或是外在的,都主要有一個目的,就是要把我們的心境,帶到倚靠神的地步去,就是要把我們,與神親近,更加的抓住神,如此,就是神要作工在我們身上的目的。第八節後,就是說到神在大衛身上的工作,是說到神的親自教導及指示(8)。神要親自管教我們,使我們順服他,使我們倚靠神,若是如此,就必有慈愛四面環繞他;而一個義人,是應當靠耶和華歡喜快樂的。

人的罪,是因為人不要神,離開神而造成的。人若故意不要神,罪就出來了。因此,罪不是神所安排的,是人自己的己所產生出來的。這是人內在的問題。當一個人犯罪後,他的第一個反應,通常是自己想辦法去遮蓋之,就如亞當犯了罪,他就拿無花果樹的葉子遮蓋一樣。犯罪常是不可避免的,然而犯罪不是最要緊的,要緊的是犯罪後的態度,以及我們如何對付罪。一個人若不認罪的時候,他的骨頭也會枯乾的(3)。而人用人的方法,希望去把罪隱瞞的時候,他是逃不過神的手的。因此,一個人犯罪後,只有一條路可走,就是來到神的面前,坦白的承認自己的罪,趁著神可以尋找的時候去尋找祂(6)。原來神是有可尋找的時候,也有不可尋找的時候的。可尋找的時候,是我們犯罪後,不故意遮蓋我們的罪,而是坦白的來到神的面前,不讓罪惡攔阻了我們與神的關係,這就是可尋找的時候。若我們一直硬著心,不肯到神面前來,那有一天,我們的罪會愈來愈大,愈來愈多,這時,神就只好掩面不看我們了。這時,我們再去尋找神,就會發現不易尋找得到祂了。

裡面的環境,是我們的罪;而外面的環境,是苦難。罪是人自己去犯的,但苦難(不是指犯罪後的懲罰,是指神的教導及磨練)卻是神給的。苦難的目的,是把我們帶到神裡面去,順利是生活的祝福,逆境卻是生命的祝福。神興起的苦難,是為了我們的生命,為了我們更進深的生命,使我們更倚靠神,使我們更來到神的面前來,得到祂的祝福及恩典。

因此,這一篇詩篇,是說到有關罪惡的對付,是說到神如何要我們對付罪惡。人除了碰到不良的環境及苦難外,還有一個問題,就是罪的問題;罪是要對付的,罪是把我們帶離神的。苦難大多是會把我們帶向神,但偶爾也會使人跌到,使人離棄神的。然而罪呢?罪是較多把我們帶離神,而較少把我們帶向神的。但其實罪是不能避免的,我們很易會被罪惡所勝,便容易犯罪。然而犯罪後,是否我們就離開神了呢?就如苦難一樣,罪可以帶我們離開神,也可以帶我們更親近神的。若我們閉口不認罪時,罪就把我們帶離神了,但當我們向神陳明我的罪,不隱瞞我的惡時,我們就可以親近神了。若我們知道了罪的惡果,而不想再犯罪時,我們就必要常常親近神,因此,因為不想犯罪,我們便得常要親近神,於是這就帶我們到神面前了。因此,苦難可以把我們帶到神面前,而罪雖然一般會把我們帶離開神,然而若我們知道罪的可怕,而要避免罪的結果,因而更多的親近神時,罪也可以間接把我們帶到神的面前的。
而若我們犯了罪後,我們一定不要不敢到神面前。罪的可怕不只是罪所帶來的毀壞,更是犯罪後我們不敢到神的面前,失去了神的同在,這才是更可怕的。因此,無論我們是有否罪,我們都可以到慈愛的神面前,得到祂的憐憫,這才是我們再次得勝的路。

8-11節後,是說到我們要行在神的路中,這是一個避免犯罪的最好方法。若我們能行在神的道路中,我們就不會犯罪,一個與神同行的人,他就不會犯罪。這類似約翰壹書所說的:凡從神生的,就不犯罪之意。因此,這一篇詩篇,不只說到犯罪後的悔改及對付,也說到如何避免犯罪。而避免犯罪的方法,就是行在神的道路中,不從惡人的計謀,不站罪人的道路,不坐褻慢人的座位,惟喜愛耶和華的律法,畫夜思想,這就是勝過罪惡的方法了。

因此,無論是苦難,是犯罪,最要緊的仍是回到神的面前;外面的環境是苦難,裡面的己出來是罪。然而要勝過苦難及罪惡的,只有一個辦法,就是回到神的面前,緊緊的抓住祂,這是致勝的方法。

甚麼是神不可尋找的時候呢?一是我們犯罪時,我們不遠離罪惡時,神就不能與我們同在了。另外一個就是我們軟弱的時候,我們不願意及不想到神的面前,我們不要神,或是不敢要神,於是神就不能施恩給我們了,不能被我們尋見了。因此,當我們可尋找神的時候,當我們在正常的狀態時,我們常保持與神的關係,我們就必可以在軟弱時,得到神的憐憫,也比較有更多的機會仍可尋見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