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8月27日 星期日

晨更分享:但4:28-37



2017/8/27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dimanche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4:28-37

這事都臨到尼布甲尼撒王(28)。然而這事臨到他,從作夢起共有十二個月(29),為何隔這麼久呢?這是甚麼意思呢?這是神給他機會,讓他悔改,不馬上懲罰他。然而他還是不悔改,還是不明白神的恩典,還是不了解一切都是從神來的。故此,當他遊行在巴比倫王宮裡,所看到的只是屬世的宏偉,而看不到屬靈的恩典及能力時,他就馬上受罰了(31)。他的口中的言語,是代表他的心中所想的,也代表他這十二個月來,沒有把神的話放在心上,因此神的管教就來了。

當一個人有了神的話後,他就應該聽從神的話;若他不聽神的話,神有兩種方法處理他,第一是任憑他,不理他。這時從人的角度來看似乎是好的,因為沒有人管、也不致於受到懲罰也;然而這卻只是讓他肉體舒服,其實對他的靈性是損害的,這時他就永不會得到屬靈的益處了。第二是要管教他,用苦難來改變他,這對他而言,似乎在肉體上是受苦的,然而在靈性上是得益的。後者更代表神對這人的愛,不願意放棄他。神對他的愛是除了神的話語的啟示外,還加上苦難的磨練,讓他可以來到神的面前得幫助。

也就是說,尼布甲尼撒這一次受了七年的苦難,表面來看是神的懲罰,這是對的。然而更深一層來看,是神愛他而願意在他身上工作,讓他得屬靈的益處而作的工。若神不降苦難在他身上,他的肉體雖然舒服,但靈性卻不會復甦的。故此神因著但以理而賜福給他,讓他有機會見到但以理的見證,也讓他有機會得到神的啟示,更讓他有機會得到神的管教;而最重要的是他有一個願意悔改的心。這個大君王能夠悔改,能夠在如此高的地位上,接受了神的管教後,願意把自己的「王」字去除,而把這個「王」字歸還給神(37),這是不簡單的。若不是有一個謙卑的心,知道地上的事都是虛無的(35),只有天上的至高者,才有最高的權柄(34),他是不會把自己的王位,拱手讓給天上的王的。他最後沒有說自己是我尼布甲尼撒王,而將這個王字,套用在神的身上(37),是他明白了神的作為後,所發出來的自然反應,是神工作的結果。能夠如此謙卑在神的面前,表示接受了生命的苦難後,才可以使人謙卑下來,才可以使人認識自己的卑微,而知道神的偉大的。

原來當一個人認識到自己的卑微後,他對神的認識就是神的偉大,才會有真實的認識的。在這之前,他不是不知道神是獨一的神,也不是不知道只有這神才是真的(2:473:28-29);然而這些的認識,在沒有一個「我必衰微」或是一個謙卑的心時,都只是暫時或是不真實的。原來在祂必興旺、我必衰微這句話中,是兩者並存、缺一不可的。若只有懂得祂的興旺,而沒有我必衰微的話,那我們認識的神,還是會被我們的己所佔據、所奪去的。惟有我們能成為一個謙卑及衰微的人時,那神的偉大,才會在我們心中成為真實的。因此,神在尼王身上最先的工作,是讓他知道神的偉大,然而這還不能使他降卑下來,真正服在神的權柄下;惟有在他身上直接管教後,他才能有我必衰微的認識。而當一個人認識到我必衰微後,他才真可以明白祂必興旺的真實,及願意高舉神的。

今天我們所願意追求的,常只是祂必興旺,而不是我必衰微;我們不願意脫去,只想穿上,因此我們只做了一部工夫,就是認識神的偉大。然而只認識神的偉大是不夠的,因為我們不願意學習脫去,不願意承認我必衰微;只要當我們不願意承認我必衰微時,所有的我必興旺的工夫,就都是沒有用的,都會化為灰燼而已。就如尼布甲尼撒一樣,他認識到神的偉大後,他知道至高者會掌權後(1:44),由於他的己沒有去除,他就把這金銀銅鐵泥的像,變成惟我獨尊的金像而已。因為他的己不服至高的王,他的己還是要作王,還不是衰微的己;於是認識到祂必興旺是不夠的,還要加上我必衰微才行。

今天很多基督徒的己還是很大的,一個大的己加上對神的啟示的明白,最後的結果還是高舉自己,而不是高舉神的。惟有在認識神的上面,加上一個卑微的己作為根基,這個認識神的偉大的效應,才會從生命中出來,否則也只是知識而已。因此,我們追求的方向,不只是知識,更是十字架的道路;沒有十字架,就沒有捨己、就沒有生命,這是我們要知道的。

尼布甲尼撒有12個月的時間,神給他機會,但他不能自動悔改,因為人的己是不容易被話語說服的;人的己似乎只有經歷苦難後,才容易被說服的。因此,苦難是對屬靈生命有益的,惟有十字架出來了,人的生命才會改變,才會得到真正的福氣的。神要用七年的苦難,才可以把他的己去除,若七代表完全,那就是說,要有完全的苦難,人才會改變他的己的。對人而言,人是不想接受苦難的;然而苦難若是能使生命成長的重要器皿的話,那我們在苦難時,不是求神挪去苦難,而是求神讓我們在苦難中,能得到更成熟的生命,如此的禱告才是更合乎神的旨意的。

神為何再次給尼王王位呢?若一個人能在苦難中捨去自己時,苦難的工作就完成了,這時的尼王,就可以真正伏在神的權柄下。而當一個人可以捨己時,神的工作就完成了,他就可以仍然為王,因為這時他的作王,就可以讓神作王了。一個願意悔改歸向神的心,是神把苦難拿去的原因。這是屬靈的原因,而不是屬世的原因。當我們遭遇苦難時,我們若要把苦難拿去,有一個辦法,就是懂得在苦難中得著神,以及得到生命的長進,這時苦難的工作就成功了,神就會把苦難拿去。

這時的尼布甲尼撒,不必神告訴他如何作,他自然會用見證來榮耀神。這時的尼布甲尼撒,就不是用命令的方法,去強逼人信神;而是用勸勉的方法,讓人認識到神的偉大,讓人可以自然的敬拜神。這時的見證是謙卑的,不是驕傲的;他所作的見證,是只有讓人看到他的虛己,以及看到神的偉大,而看不到他的驕傲。一個作見證的人,若只是讓人看到他的驕傲,就不會看到神的榮耀;這樣的見證,是不能榮耀神,只會讓人跌倒的。

2017年8月20日 星期日

晨更分享:但1:1-8



2017/8/20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dimanche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但一1-8

但以理及其三友做了美好的見證,這一切都是神自己保守、自己做成的。先是我們看到了以色列人的敗壞,於是神就先使以色列北國敗亡;最後因為南國瑪拿西之敗壞,神亦把南國滅亡。而但以理這些人的被擄,是第一批被擄的人;之後繼續有兩次的被擄,然後南國才滅亡。雖然南國是敗壞的,神也準備要把他們滅亡,但我們看到的,是神的佈局。原來神本來要讓人聽祂的話語,然後就可以得福,但以色列人不聽神的話,於是神就用另外的計劃,就是把他們擄到外邦去,讓他們經歷沒有真神、沒有神的話、沒有聖殿等的生活。然而讓他們知道拜偶像的結果,就是會失去神一切的恩福。然後經過了七十年期間,就讓他們重歸故土,這是神的另一種工作,目的還是為了人的益處,讓那些不要神的人滅亡,而重新在其中揀選合適的人,去作成神的工作。

但以理及其三友,就是被神重新揀選的人的代表。他們本是在以色列人的宗室和貴胄中的人,而且是年輕人,是年少沒有殘疾的人,通達各樣學問、知識聰明俱備的人(3-4)。這些人為何會有相貌俊美、通達各樣學問呢?這明顯是神預備的。他們不只是相貌俊美,俊美是外面的,但他們裡面的心更是俊美;他們被神塑造他們的內心,成為神在外邦人中的見證者。原來當神的選民被擄、被滅亡時,從人來看是悲哀的,是沒有希望的;然而神已經在暗中作了工,預備了一批人可以見證神的榮耀的。因此,我們無論在任何時候都不要灰心,因為神會行神跡的。而神在這個被擄的事中,是神親自計劃作成的,因聖經是說:「主將…交付他手(2)」。原來是主將之交付外邦人的手,是主親自作的。然而當主如此作時,祂同時也作了另一個神跡,是生命的神跡,是揀選了幾個屬神的人,完成祂的工作。

一般而言,我們認為神作神跡,有兩個特徵,第一是明顯的,是人人看得到的。第二是大自然的神跡,如病得醫治、如奇事異能等。然而在這裡神所行的神跡,既不是明顯的,也不是大自然的神跡例如不准尼布甲尼撒把人擄去、派火燒滅他等。神在這裡做的神跡,是隱藏的,也是生命的,是讓四個人成為祂的見證,在外邦中讓外邦人有機會認識神等。因此,但以理等人亦有兩種神跡,一是明顯的神跡,就是三人被丟入火窰中卻毫無損傷(但三),但以理被丟入獅子坑中卻沒有死亡等(但六)。然而有另一種神跡,是隱藏的,就是生命的神跡,是神作在但以理及三友身上的神跡,是神把生命給了他們,讓他們可以見證神的恩典及能力;這神跡是貫通整個但以理書中的,而且這是隱藏的神跡,是神在整個但以理書中所表現的神跡。

這個隱藏的神跡,是生命的神跡,是神給但以理及三友的神跡。他們因為領受了這神跡,才有力量成為神的見證人,才可以在外邦中成為光明的明燈,使尼布甲尼撒王可以悔改認識至高的神(但四)。而尼王的認識神,也算是生命的神跡,亦是神施恩給尼王的一個神跡。神一方面讓但以理等人成為美好的見證,讓以色列的見證可以維持;另一方面神也拯救了尼布甲尼撒王,使他能認識真神,這就是隱藏在這書中的神跡,是生命的神跡。

表面來看,神把聖殿的器皿,都放在外邦的廟中(2),這是很難想像的事。神為何不把尼王滅掉呢?若是滅掉,在神而言是最簡單不過的事,為何不這樣做呢?不只不這樣做,而且還要幫他把聖殿的器皿,收入他神的廟裡,放在他神的庫中,這不是自取其辱嗎?若我們是神,就一定不會如此做,就會馬上降火把尼王滅掉的;然而神不如此做,因為神是看長久的,也要做一個生命的神跡,不只在但以理身上,也要在尼王身上做一個神跡;不是滅亡的神跡,乃是拯救的神跡。這才是神的智慧,我們這些愚昧的人,是不會明白的。

對但以理來說,他是一個年少的人,是一個沒有機會接受太多的教導的人,然而神卻把一顆單純的心放在他的裡面。他看到了祖國的滅亡,必然是有很大的衝擊的;他可能思想,為何國家會滅亡,為何他會被擄呢?他是第一批被擄的人,是前所未見的,是不可想像的。因為猶大人一般都會覺得,神必然會保守他們,而不會把他們放在外邦人的手中的。然而事實的發展卻不是這樣,而是他們被擄了,這就促成但以理等人的思想,然後就做了一個決定,就要以敬拜神為他們的主要目標。這就是為何他們可以不以王的膳為膳,而只是素菜白開水為主(12)。這樣的心志,是不容易的。因為世界的引誘是大的,不只是飲食的引誘,王給他們的膳是最好的膳,是他們本不配的;還有其他的引話,因為他們本是亡國奴,如今是不幸中的大幸,被王揀選了,那是每個人都喜歡的。

然而但以理卻不如此認為,他可能有一個亡國的憂心,知道他們以前不能討神的喜悅,就立志悔改,而這悔改的行動,就是以生命來立的,就是即使是死了,也不能再走違背神的道路。因為有這樣的心志,因此見證就從他們身上出來了,這就是死而復生的生命,是順服神後所產生出來的生命。也給我們可以從這裡看得出來,當一個人願意走神的道路時,恩典就出來了,神跡就出來了,見證就出來了;而當我們如此行時,復興就出來,神的工作也完成了。同時,但以理也成為一個有完美生命的人;這是走神的道路的人必然的結果,而他也必然得到神的同在、神的恩典的。

當世界為他們預備了一條美好及成功的道路時,他們的選擇,卻是神的道路;而神的道路,看似是不會成功的,看似是違背了世界的定律,而必然是失敗的。然而當我們願意走這個路時,我們發現神跡就出來了。我們發現神跡一出來,就必然是成功的,而且是比世上的成功更多倍:不只是屬世的成功,更重要的是屬靈的成功,這是更重要的成功,是更重要的目標。當我們願意先以神的國、神的義為先時,原來這些東西就不必我們祈求,就都加給我們了。這些東西,就是王的膳、就是三年後的待立在王的面前、就是外邦人的學問、文字等。然而這些東西,不只是加給了但以理,而且還比一般人更多。他們的聰明智慧,比通國的術士,和用法術的勝過十倍(20)。同時,但以理對迦勒底的文字(4),也比其他的哲士更厲害,他能解讀別人不能解讀的文字(5:8,17)。還有但以理不必等三年,就可以待立在王的面前(2:1,48);且後來不久就可以一樣有美食(10:3)。原來當一個人願意走神的路時,那不只是不會損失世界的東西,反而加倍的償還給他的呢!然而這是需要信心的,我們有這信心嗎?

但以理的環境,比我們目前的環境差太多了,他到處都是外邦人,沒有信主的人,也沒有真神可拜。然而外面的殿沒有了,他卻建立了他裡面的殿,他是一天三次向神禱告的人(6:10),他的殿不在耶路撒冷,而是在他的心中。他保持與神的密切聯絡,就不理外面環境的惡劣,仍可以過一個得勝的生活。外面是沒有聖殿、沒有神、沒有信神的人;但他裡面卻都有!外面的東西,人們可以除去,但裡面的東西,人是沒有辦法除去的。今天我們是否有信心,願意走神的道路,而不走世界的路呢?神的道路看似吃虧,其實才是最成功的路,是神跡的路,是信心的路,是立志把生命賠上去而走成的路。

2017年8月14日 星期一

晨更分享:林後10:12-18



2017/8/14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lundi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林後10:12-18

保羅在這裡到底說甚麼呢?他說到有一種人,他們是驕傲的,他們是自己推薦自己的,他們是誇口的(12)。這種人是否會引起一些問題呢?他們把別人的功勞,作為自己的誇口(15),但自己似乎是沒有在事工上,完成神的使命的。他們喜歡誇口,也喜歡誇大。誇口是在某些範圍上是可以的,那就是指著主誇口(17),但誇大呢?那就是過了範圍了。誇大是把自己及別人的功勞,也加上去,成為自己誇口的內容。但誇口呢?那就是指著主誇口,那甚麼是指著主誇口呢?就是誇主的恩典,不是誇自己的功勞,也不是誇別人的功勞。

到底我們可以誇口嗎?世人的誇口,是誇大,是誇自己,這是不好也不應該的。然而真正的誇口,若在範圍及原則內,是可以的,因為是高舉主的一種見證。但我們要注意的是人的誇口,很易是高舉自己的;而一個誇口只是高舉基督的恩典的人,是少有的。當神使用我們,去完成一些事工後,我們若有成就時,我們該怎辦呢?是否隱藏這些事工呢?還是述說這些事工呢?若述說這些事工,我們很易把己加上去;但不述說時,主的恩典又會被我們埋沒,我們該怎樣辦呢?這就是如何誇口的問題。

這些人是自己推薦自己(12),他們有一個標準,而這個標準是自己訂的;他們用這標準來推薦自己;那就不是聖經的標準。當我們完成一些事工時,這些事工是否是出於神的呢?若不是出於神的,而是自己訂了一些標準,而從這些事工中去檢驗自己的成功,那就是自薦了。例如成功神學中,人會自訂一些標準,這些標準就是人的成功,就是發達、就是地位及名譽的達到、甚至是病得醫治等。人若以這些為標準,就會把神的成功標準改變了、蕪糊了。又例如我們會以禱告蒙應允、病得醫治、或是某件事順利達成了,作為我們屬靈的標準,以此高舉我們的信心及熱心、或是愛心等,這也都是以自己的標準為誇口,這就不是聖經中的目標。

我們所關心的,常與神所關心的不一樣,我們關心的,常是自己的事情,常是生活上的瑣事,而不是天國的大事。我們覺得,我們一個小小的難處解決了,就覺得是信心上的成功,然而那不是神國的目標,那只是節枝的事而已。我們應以神的大使命為關心的目標,就如保羅在這裡所說的,福音要傳到更遠的地方(15),這才是神要訂的目標,而不是我們自己度量自己,用自己比較自己,如此乃是不聰明的(12)

因此,世上的人是會自誇的,但屬靈的人呢?是否可以誇口呢?基督徒若要誇口,那就一定要誇基督的恩典,此其一。還有就是我們誇的,不只是基督的恩典,而且是與國度的使命有關的恩典,就是神的福音的傳播、神的國度使命的完成等。這些才是天國的大事,才是值得我們誇口的地方。然而哥林多教會的某些人,他們是如何誇口的呢?他們的誇口,是以自己的成功、自己的事情來定標準,而不是以神的標準來訂;同時,他們誇口的地方,是他們的功勞,或是別人的功勞。這些都不是我們應誇口的。要誇口的,就以基督的恩典為主,同時,是以國度的事情為主。若只誇口於自己的生活,就似乎神都只在作小事,而不是作大事的神,別人就會覺得,原來基督徒所注意的,也只是生活的小事而已,而不是關心神的國度的事的;也會覺得原來基督徒所要的,只是生活上的順利,而不是神的福音的擴展的。

因此,誇口又與作見證有關,若我們所作的見證,是主的使命的成就,是國度的見證,這是好的。這種見證,就可以幫助人,多注意國度的事,而少注意自己的生活得失。然而,若我們所作的見證,大多是自己生活的事情,雖然也是蒙主的恩典保守的,但卻給人一個印象,原來基督徒所關心的,不是神的國度,而只是自己的生活,自己的益處,而不是神的益處的。很多時基督徒作的見證,使人感覺神只是管我們生活的小事,人只是關心自己的生活、自己的家庭,而不是神的整個國度的。這樣的見證,雖然是說到神的恩典,但卻把神縮小了,也把自己的生活、自己的家庭高舉了。而這些高舉的見證,就無形中使人忽略了神國度的需要,也使人的心轉向於喜歡自己的生活、關心自己的家庭,而少關心神的國度了。

因此,我們的誇口,從某一角度來看就等於是見證,當我們作見證時,第一要以神的標準為標準,不是世上的成功神學,不是病得醫治而已,更是病得醫治後的結果,是榮耀了神嗎?還是榮耀了自己?是神得益處了,而使人渴慕神嗎?還是我們得益處,而使人羨慕你呢?這就是誇口的原則,第一是誇主的恩典,第二是神的目標、神的標準,而非我們定的目標。而當我們作見證之時,其實有兩個可能,第一是誇口的問題,第二就是榮耀神的問題了。

見證是好的,但見證有一個危機,這不是見證本身的危機,是人的問題產生的危機:那就是容易變成人的誇口,變成彰顯人的益處,而非神得榮耀。因此,當我們作見證時,第一,我們不要常以自己的得益為主,雖然自己得益當然也應該歸榮耀給神的,但給人的感覺,就是以自己為主了。第二,我們應以國度的事為標準,而不是以自己的家庭得益為標準。神的國得益,這才是我們的目標,而自己的家庭得益,若不是為了榮耀神的國的話,那是會誤導人,以為神是只顧人的家庭,而不顧神的國度的。

保羅在這裡所注意及關心的,還是神的使命,還是福音要傳到他們以外的地方的問題(15)。保羅所誇的,不是人的標準,不是他的成功,乃是神的成功。我們的成功不算甚麼,神的成功才算是真的成功!我們不是以成功來榮耀神而已,更可以以「失敗」來榮耀神的。這個失敗,是世人的定義,而不是屬靈的定義。就好像耶穌被釘十字架,在世人的定義而言,那是失敗,誰知卻是神的成功。因此,成功的定義,世人與神的定義是不同的。我們誇的不是人的成功,乃是神的成功。若我們的犧牲,可以使神的福音成功廣播,那我們的失敗,就是神的成功了。這才是真正的成功神學。

蒙悅納的,不是自己稱許的,乃是主所稱許的(18),這表示真正的成功,不是我們所謂的成功,乃是神所稱許的成功。神的成功,是有關神國度的成功,而非個人、家庭等的成功。個人的成功、以及家庭的成功,若不連於國度的成功,這樣的成功,只是讓人得益,而不能讓神得益,這不是真正的成功,乃是失敗。但若個人的「失敗」連於神國度的「成功」,那才是真正的成功神學呢!我們喜歡高舉個人的成就,甚至個人的屬靈、個人的信心,但這些若不能連於國度的成就,神的榮耀,都是沒有大用的。

2017年8月8日 星期二

晨更分享:林後6:11-7:1



2017/8/8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mardi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林後6:11-7:1

保羅繼續有一些的勸勉,11-13節是說到器皿的問題。這裡有兩個器皿,一是說話者的器皿,二是聽道者的器皿。說話者的器皿,是有口有心的人,他的口是可以說出真理的話、坦率的話來的。然而他的心卻是寬宏的,就如父親對自己的孩子說的一樣(13)。那聽道者的心呢?不能是狹窄的心,而應是寬宏的心。狹窄的心,就是只是以自己的意見為主,以自己的觀念為主,沒有一個敞開的心,去接受不同於自己的意見。因此,不只是講道的人的心及口的問題,而且是聽道者的心的問題。若講道者所講的道,聽者是沒有心的,就會影響講道者的心情,也會使聽道者得不到更好的供應的。因此,一篇道講了出來,接受的程度有多少,與講者及聽者是有關的。

講者是要有口,也有心。甚麼是口呢?口是敞開的,這是指坦率、是指把真道說明,並不隱瞞。這就是要把神的道講說清楚,包括祝福的話及責備罪惡的話。今天祝福的話是很多的,因為人喜歡聽;但責備罪惡的話,是少之又少的,因為人不喜歡聽。然而對一個講道者,一定要有一個原則,不是迎合人的意思,乃是迎合神的旨意,這才是好的道;這是有關口的方面。但不只是口,而且還要加上心;心是要有寬宏的心,這是指要有愛、有包容,也要有聖靈的力量。

當一個人明白了神的話語,而且能夠自己行得出來時,他所講的,就不只是口,乃是加上心了。因為口所講的是知識,但加上了心後,就變成生命了。寬宏的心,就是一個愛的心,而愛所產生的力量,才是最大的力量。若要有愛,就必須要有聖靈的能力,因為聖靈將神的愛,澆灌在我們的心裡。因此,一個講道者所要求的,不只是口中的知識,更是心中的愛、心中的經歷。我們所講的道,不是為了表演自己,乃是為了主、為了人得益處而講的,這才是傳道者的職分。

那聽道的人呢?聽道的人不必用口,但要用耳也要用心。用耳是容易的,因為耳是用來聽的,耳本身不能拒絕不聽,是每一個人都有的;然而除了用耳外,還要用心。用甚麼的心呢?也要用一個寬宏的心,而不是一個狹窄的心。寬宏的心,乃是一個能容納別人意見的心,乃是一個謙卑順服的心。這種人不以自己的意見為意見,乃以神的意見為意見。當神指出自己的問題時,不是與神辯論,乃是謙卑接受。當講者所說的,是自己的問題時,不是以狹窄的心去抵擋之,乃是以寬容之心去接納之;並且用真理來改變我們的思想、觀念及行為,如此才能得益。

狹窄的心是指以自己的想法為主,把自己的範圍縮小了、收緊了,就不能接受外面與自己不同的事物。這樣的人是很難吸收到神的真理的,因為神的真理,往往與我們的觀念是不同的,是相反的;若我們沒有一個寬宏的心,我們就會拒絕這些真道,而不願意改變。這時不只得不到屬靈的好處,而且還會漸漸起了反抗的心,變成抵擋真道,就更得到反效果了。
聽道者對講道者是應有回報的(13),如何回報呢?保羅說要用寬宏的心報答他,這代表用寬宏的心接受了神的道,並把之活出來,成為聽道者的生命,這就是對講道者最好的回報。父母教子女,最令父母開心的,莫過於教導後子女願意去行,而行出來後,就會使父母開心的。

14-18節是說到兩個不同的國度的問題。我們的身分,是神的使者,是神的僕人;然而我們卻是活在一個地上的國度的人。我們接觸的人,有信的,也有不信的,那我們該怎樣辦呢?活在這樣的一個世界中,耶穌說不求父叫我們離開世界,只求父叫我們離開那惡者。要不離開世界,但又要離開那惡者,那是不容易的。我們必須常常儆醒,一方面是分別為聖,另一方面是進入他們中間,把他們從撒但的權下遷移到基督的國度裡,這是我們的任務。但要注意的一件事,就是不可以與不信的人同負一軛,因為這是兩個國度的問題。

那問題的重點是同負一軛的意義,代表甚麼?同負一軛是把兩隻牛綁在一起,一同擔重擔,一同擔重任之意。一方面是一同擔一些使命,另一方面又把生活相連在一起之意。因此,若使命及生活是同在一起的,那就與生命有關。若兩人是不同的生命,那就不可能同擔一個任務,也不可能有同一的生活觀念、步調、計劃、目標的。若一隻是牛,一隻是羊,那力量是不同的、強弱不同、生命不同、方向及目標就不會相同。他們的目標若是分歧的,那就很難一同完成使命,也很難一同向著一個目標生活的。

因此,同負一軛是指在不同國度的觀念、目標、方向、價值觀等都不同的兩個人,卻要做同一樣任務、達成一樣的目標。這即使是以一般的觀念來看,也是不宜一同合作的,如此他們一定會產生問題的。因此,我們在世上活著,一方面我們是有使命的,這使命就是要把人帶到基督的國度裡,但另一方面我們又要從他們中間分別出來。這就需要聖靈給的智慧,以更大的愛心,去處理人與人的關係,並以聖潔分別的生活,處理與人的互動關係。

不與不信的人同負一軛,這不會影響人與人之間的交往;但在做生意、婚姻、黨派方面,確是會有影響的。我們應避免在任何事上,被不信的人綁在一起,使兩個目標不同的人,做同一樣的事;這就是難的,也是會出問題的。我們的身分是天國的使者,我們的任務是帶人歸主;除此之外,我們要在行為及生活上,分別出來,這是我們應做的事。

信與不信的不能同負一軛,這是消極的禁止目標;而除了消極的禁止外,還要加上積極的另一個目標。這個積極的目標,就是要除去一切的污穢,然後可以敬畏神、得以成聖(7:1);前者是脫去、後者是穿上的意思。積極的目標,是要脫去及穿上,是要追求聖潔,得到聖潔,這樣的人,自然就會不和不信的人同負一軛的。因為不信的人,是另一個國度的人,是和偶像、彼列、黑暗、不義相連的;而聖潔的人,自然不會與這些人在一起的。

這一節聖經,包括了兩個步驟,一是脫去,二是穿上。從這節聖經我們就看到:最要緊的是第一步的除去,而且是要主動的除去;若不除去,就很難有第二步所達到的敬畏神得以成聖。我們必須先脫去,然後再穿上。若只是想穿上,而不願意脫去我們的舊人的一切污穢,那是穿不上去的。

身體靈魂的一切污穢,不是在信主時就脫去的嗎?那是罪的得赦免,但我們心中的污穢,是從出世後就隱藏在我們裡面的。這些老我的污穢,是在我們的心靈、思想中的,很多時是與我們的生命相連結而不容易拔除的。我們必須靠主去對付,然後才有辦法逐漸把之去除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