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11月25日 星期四

晨更分享:士六:33-40

2010/11/25 jeudi 士六:33-40

神揀選了基甸後,神為了要訓練他,就讓他先把巴力的壇拆毀,並為神築一座壇,再獻上牛給神。神揀選了人,而這人願意為神所用時,神就訓練這人,讓他開始對神有信心了。而基甸是一個聽神話的人,他願意照著耶和華吩咐他的去行(27),只是他的信心軟弱,就只好在夜間行了。這是一個折衷的辦法,他一方面要遵行神的旨意,一方面又膽怯,於是他就在夜間行了。而當他肯如此遵守神的吩咐而行時,神的恩典就出來了,讓他不只不會死,而且,還把父親的心挽回來了。不但如此,這時候,似乎全城的人,都願意聽他的話,也都聚集跟隨他了(34)。原來當他還未踏出第一步的時候,環境看起來是十分的艱難的;然而當他肯踏出第一步後,神就改變了所有的環境。這其實就是神的神跡,神的手插入了這件事,使他的父親最先改變,然後是全城的人改變了。這個神跡,不比羊毛的神跡小,只是,人們會注意羊毛的神跡,卻不太會注意到神作的這個神跡而已。羊毛的神跡,是神插手於大自然中;而神讓這麼多人願意跟隨基甸(34-35),這是神作在人心中的神跡。然而,神作在人心中的神跡,比較上是很難被人所發現的。我們比較上會看得到羊毛的神跡,因為這是明顯的,一個違背了大自然的現象的事跡,我們很易知道是神插手的神跡;然而,神在人心中所作的改變,這樣的神跡,是人較少看得出來的。

因此,今天的經文,分為兩段,一是亞比以謝族、瑪拿西人、亞設人、西布倫人、拿弗他利人的出來跟隨他;這就是神跡。因為他們以前被米甸人欺壓慣了,都沒有人出來,這一次基甸一吹角,就都出來跟隨他了。這就是神作的改變,把同心合意賜給他們,讓他們這時充滿了膽量,不再害怕敵人,而願意出來跟從基甸。尤其是他的本族亞比以謝人族,本來是要殺他的(30),但現在不只不殺他,反而擁護他為領袖呢!這就是很大的神跡,但基甸看得出來嗎?這是第一段,是說到神在人心中所行的神跡。而第二段是說到基甸求神跡,基甸所求的,是大自然的神跡。這類神跡,是人容易察覺的;因為大自然的運作,是照著神既定的一般的律而行的。露水是沒有長眼睛的,它要降下來,就降下到各處,不可能只有羊毛是濕的(第一次),而其他地方卻是乾的。因此,若只有羊毛是濕的,其他的地方都是乾的,就明顯是神聽了基甸的要求,是神的插手了。而這插手,就是我們所定義的神跡了。大自然的神跡,我們容易判別,因為違反了一般的律,一定有外力,才可以把這律破壞的。因此,這外力是顯而易見的。然而,人心改變的神跡,我們的解釋,就可以很多了。可以解釋是這人的覺悟,或是這人的主動,而不是神的插手。因為人有自由意志,人就可以隨意而行,我們就比較看不出一定是神的手的干預了。但大自然沒有自由意志,因此,就馬上知道,是神的插手了。

因此,神插手使人跟隨基甸,這是神跡,然而基甸比較看不出來這是神跡,他的信心還是不夠,他要求另外的神跡。因為他不知道,人心的改變,比大自然的神跡,還來得難多了。神既使這麼多的人,都願意聽他的,基甸若有足夠的信心,就應當看得出來,這是神給他的印證,而不必再求印證了。然而,基甸不明白神的作為,他就再求一個明顯的神跡,他就選上羊毛,作為他的印證了。

基甸為何選羊毛,作為神顯神跡的證據呢?因為羊毛是沒有自由意志的,它不會主動的去吸水,一定是神要它吸水,它才會吸的。而其他的地方,沒有吸水,也是神的干預,才會如此的。因此,這神跡就單純得多了,比起神作工在人心上,要排除其他的可能性就少得多了。而羊毛的神跡中,有一個既有的大自然的律存在,就是晚上的露水。晚上有露水,是大自然的現象,是因為晚上天氣涼了,空氣中的水分白天本來是飽和的,而晚上溫度下降後,水分的飽和度就降低,就達到露點,而產生露水了。因此,基甸求這神跡的基礎,是在一種大自然的律下而求的。只是,他求的不只是大自然的一般的律,而是神的手作在這律上,干預露水的分佈,這才看得出神的手的干預。

因此,這神跡代表一方面是大自然的律,另一方面是神干預的手。這兩者都要存在,才可以看得出神跡。這代表我們有一般的律,但也有神明顯的干預,而產生與原來的律不一樣的現象。其實神所作的神跡,也是有跡象的,不是無中生有的。祂是把已有的律,使他改變了一下,或是暫時停止,或是加速的進行。在時間點上,或是地方點上,加以改變了。但仍不會大大改變或廢掉神已立的大自然的律的。例如過紅海,神使用大東風吹來,海水一夜就乾了。這在最近的科學中,證明是可以發生的大自然現象。但神卻把時間點,東風的力量等,都改變了平時的常態,就發生了這紅海退潮的現象了。因此,神的神跡,其實也是有次序及規則的,不會沒有法則的。神作工在大自然身上,也是按祂的法則而作的,其實也不會超越祂的法則。譬如神可以使獅子變成羊羔的順服,封住獅子的口,使牠們不致傷害但以理,這仍是在大自然的範圍內的。但神卻不會把獅子變成螞蟻,如此,牠也不能害但以理,然而,這是違反大自然的律的,神不會破壞祂一般的律的。

因此,神跡是神作工在已有的律上,而若作在人身上,也需要人的合作的。這就是基甸選上大自然的一個現象,再求神干預的意義了。第一個神跡,當人求神時,神的回答比人所求的還多。基甸只求羊毛上有露水,但神卻給他滿盆的露水。滿盆的露水在羊毛上,而其他的地方是乾的。這就不能用下面的解釋,來辯駁神的干預了:「因為羊毛是吸水的,故它不易乾,而其他的地方,就都先乾了」。神顯出的,比基甸所求的還多,這就是神要堅固基甸的信心,而作出的手法。

然而基甸還是要求第二個神跡,就是只有羊毛是乾的,其他地方是濕的。若羊毛是吸水的,那應是羊毛濕才對,但這次是相反的現象,就證明果然是神的回應了。這時,基甸的信心,就堅固了。因此,基甸雖然軟弱,但他肯來到神面前,他也肯向神求信心、求堅固,神就藉著各樣的神跡,堅固了他的信心了。因此,是基甸的肯,不是他的能,使神可以用他。因為他雖然信心不夠,但他的肯,就使得神揀選了他,也建造了他,堅固了他了。

2010年11月23日 星期二

晨更分享:士六:1-16

2010/11/23 mardi 士六:1-16

以色列人又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了。這似乎是以色列人的本性,當沒有士師,當他們順利時,他們就忘記了神。人的本性,似乎就是要自己出頭,而不要神的。而且,一次又一次的教訓,似乎過往發生的事,現在又會發生的。這就是以色列人的光景,不易把學會的功課,變成生命的內涵的。神常用的方法,在這一段中也出現了,第一就是用神的話,去教導他們(8-10),若他們聽了神的話後,他們照著去行,他們就必有神的同在,他們就必蒙福。若他們不聽神的話,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,神的第二個方法,就是讓他們落在困難中,以使他們可以知道自己的問題,而再次來到神的面前,呼求耶和華(6),使他們再走回神的路中。

其實士師記就是這些事的循環,人在順利時,不懂得敬拜神,而在困難來到時,才懂得自己的不足,才會依靠神。但當困難過去了,人又忘記了神,人又會故態復萌的了。人因為不聽神,很多的苦是白受了;然而人似乎有這個問題,就是不受一些苦,人還是不知道改過的。人若不受苦,似乎還是要走自己的路,不甘心走神的路,不服氣要聽神的話的。這就是人的本性,是人的問題。我們要認識自己的問題,求神幫助我們,能夠完全接受神的話語,而不要白走很多無謂的冤枉路了。

神雖然把他們交在米甸人的手中,但神其實也有恩典給他們。因為米甸人不是要把他們殺了,只是要搶他們的糧食而已。也就是說,米甸人是要利用以色列人,辛辛苦苦的種好了糧食後,再坐享其成地把他們的糧食奪走,如此,他們就不必自己作工,就等於有以色列人,作他們的僕人,替他們種植一切了。而這種環境,一方面讓以色列人有很大的難處,另一方面,又不會使他們致死,這是神常用的方法,使人可以在苦難中認識自己的不足,而向神呼求,便可以有機會回轉歸向神了。

環境是促使人歸向神的因素,然而神藉環境使人想到神,使人認識到自己的不足,這只是一個手段,而不是目的。苦難本身使人謙卑,苦難本身使人願意思想神,但真正能夠教導我們明白真理的,乃是神的話,神的啟示。因此,若苦難是必須的,它是一個導師,使我們導向神。而真正認識神的,是神的話及神的啟示。平時我們不太了解神的話,也不會太認真在神的話中。但苦難來到了,就驗證了神的話,使我們更會在意神的話,而有一個謙卑要遵守神的話的心。這就是苦難的用處了。因此,神先把苦難給人,但神在人懂得求神後,更重要的是要把神的心意告訴人,這就是神為何差遣先知,向以色列人教導的原因了(8-10)。因為在這個時候,人的心是柔軟的,是很易接受神的話的。苦難使人的心柔軟,使人對神的話留心,使人渴慕神的話,這都是苦難的好處。

然而神還是要做一件事,就是興起人來完成神的工。祂要揀選合乎祂用的器皿,去拯救以色列人。於是祂揀選了基甸。祂為何要揀選基甸呢?基甸有甚麼特質,是神喜歡的呢?基甸是一個謙卑的人(15),他不認為神的揀選,是因為他自己的能,神的揀選,不是看人的能與否,乃是看人的肯與否。「能」不是沒有用,但人的「能」往往會阻擋了神的能!因為人的能,人就會驕傲,就不能讓神作大工。因此,不是有能或是沒有能的問題,乃是人是否謙卑,自知神的能才是能的問題。若我們能把神的能,成為我們的能,那我們才真的是能。否則一切人的能,都是假的,只是攔阻了神的能而已。同時,若我們懂得神的能,是爭勝的本錢時,我們就不會因自己的不能,就不敢被神所用了。

基甸的第二個特點,就是他是一個有神的人,他也是把祖先的話,存記在心的人(13)。先祖的話,就是說到神的話、神的作為,而讓人認識神。他把這些話存記在心,反覆思想,雖然他思想後,似乎不很明白(13),然而,他是一個會思想的人,他是一個會想到屬神的事的人。他是會把目前的環境,連於神的話上的人。他覺得若神與我們同在,我們就不會遭遇這一切的難事。這是一般的律,但其實神因人沒有遵行祂的話,已不與以色列人同在了。神的說話:耶和華與你同在(12),是對基甸說的,是給基甸的恩典,因為神與人同在,是很大的恩典。這句話只與基甸說,但基甸把這話,引申到整個以色列民上。於是他就說:耶和華若與我們同在…。神是說與你同在,基甸的回答是與我們同在。這一方面是基甸弄錯了神的意思,但另一方面,也是基甸認為神應是與整個以色列人同在的。這是一種合理的推論,因為他知道神的應許是不變的。

因此,基甸是一個有神的話的人,他也是一個會思想,會把神的話當話的人。雖然他不太明白神的旨意,也不太明白,以色列人的光景,到了今天的地步,是因為他們不要神,因此才會如此的。但基甸願意把神的話,連在他們所遭遇的一切事上,是表示他對神是一個有心的人,是一個要追求神、認識神的人,只是不太明白祂的旨意而已。

此外,他也是一個有智慧的人,因為他在酒醡那裡打麥子,為要防備米甸人(11)。酒醡一般應是在山洞中,這個動作,表示他有預備,也有計劃,也有能力勝過米甸人的打壓,看得出他做事是有分寸的。而似乎神揀選他,對他說:你靠著這能力,去從米甸人手裡拯救以色列人(14),除了屬靈的能力外,也多少與他在酒醡中打麥子有關。因此,他除了屬靈的品格可以被神使用外,他在屬世的作事方式,也是神揀選他的原因之一。我們不只在屬靈上得神的喜歡,而且,因著屬靈的生命,我們在世上的為人,也應會有適當的智慧的,這就是基甸的例子。

2010年11月19日 星期五

晨更分享:士三:15-31

2010/11/19 jeudi 士三:15-31

這一段主要是記載以笏的事跡,他把摩押王伊磯倫殺了。也用一節聖經,說到一個叫珊迦的人,把六百個非利士人殺了的故事(31)。本來以色列人服事摩押王伊磯倫十八年,他們是被摩押王欺負的,然而,神答應他們的呼求,為他們預備了一位拯救者,就是以笏,他是左手便利的。而神就使用他,藉著送禮物,而把伊磯倫王殺了。

神所使用的人,都有他的特殊恩賜,剛好是適合被神所用的。如以笏,他是左手便利的,也就是右手不便利的。他就與一般人的習慣相反,而這習慣,也就可以被神所用,使其他的人都想不到,他把劍藏在右腿的衣服裡面,因而可以把劍帶著,最後把伊磯倫王殺了。從這件事中,可以看到神使用一個有特殊恩典的人。左手便利,本來不是恩賜,是一個異於常人的舉動。而且,有時因著別人都是右手便利的,更會在生活上,產生了一些大大小小的問題。因為一般的器具,都是為右手便利的人設計的。然而,他的這個特點,卻可以被神使用,他這個異於常人的舉動,被神使用後,就變成他的恩賜了。我們是否有一些異於常人的恩賜,是平時沒有發現的,甚至是自以為沒有用的,或以為是我們的阻礙的呢?其實神可以使用它們的。神可以使用任何一個你與人不同的技能,我們只要把自己放在神的手中,由祂決定,神就可以使用我們了。

一般而言,眾多的人都是右手便利的,若你是左手便利的人,你會如何想呢?你與眾不同,會影響到你的生活,也可能會使人有自卑感。然而,我們是否可以,把我們的與眾不同,變成神可以使用的器皿呢?神是可以使用我們每一樣不同的技能,甚至是缺點的。因此,我們不要自卑,別人以為是不方便的,別人以為你是與眾不同的,神卻可以使你真的與眾不同,使你的不同,成為神可用的器皿,如此,神可以把你不好的「不同」,變成好的「不同」。推而廣之,同樣的,甚至身體有殘障的人,也不必自卑,只要把自己放在神的手中,神都可以使用的。

以笏不只是被神利用他左手便利這一點,便可以成功的;同時,他自己也配合神的計劃,願意被神所用,加上他的智慧等,他才可以成功的。他有勇有謀,他也有技能。他可以自己打了一把劍,表示他可以自製武器,他是一個平時就有操練的人。而從他刺殺摩押王的整件事情來看,他也是一個有智慧的人。他第一次把禮物獻上時,沒有特別行動(17);表示他不是一個衝動的人。可能這時,他只是了解環境,知道王所住的地方,他的體型等。而他第一次的獻禮,可能也是博取王的信任。因為他的鎮定,他的平和的態度,使他第二次回來時(19),王的戒心就沒有了。也因為這時,他把所有抬禮物的人,都打發走了(18),只有自己一人回來,於是王也覺得他一個人不能作甚麼,便失去了戒心了。因此,他可以在短短的時間內,令王失去了戒心,他可以在短短的時間內,使王對他產生信任,這也是他的智慧,他的勇敢,他的膽量!因此,神所用的人,都有一些特徵的。神也會賜給他們足夠的智慧,去完成神所託付的事的。

(19)當以笏說,我有一件機密的事奏告你時,王說迴避罷!王願意叫人迴避,能有如此的配合行動,其實是因為以笏已經得到王的信任了。除了因為收了他的禮物,防避的心減少外,也可能因為以笏第一次的態度,是溫和的,是值得王信任的。因此,才會如此配合。另一方面,當然也是神的恩典,是神讓王如此配合的,否則,若王要先檢查一下以笏,看他有沒有帶武器,再叫其他人迴避,這就會洩底的了。因此,以笏的鎮定,加上神的恩典,使王主動配合,讓以笏成功的殺了王,而且,還可以從容的逃走,而不致被追殺。這是神的恩典,及以笏的智慧,而產生的結果。

(23)他殺人後,也沒有馬上逃走,他所想到的,是把樓門盡都關鎖,可以把時間耽延,讓他有更多的時間逃走。這需要一個很鎮定及有思想的人,才可以做得到的。因為一般而言,殺了人後,目的達到了,他就不再想其後的計劃,而只想快快逃走而已。然而他作了這件偉大的事,為以色列人除了一大害後,他並沒有馬上逃走,他的鎮定,顯出他是一個不驕傲的人。他為了他仍可以有充裕的時間逃走,而多作了幾分鐘的事,而這多出來的幾分鐘,就使他多賺了至少半句鐘了。這也是他的智慧。也因為如此,他可以逃跑了,而且還可以繼續帶領以色列人,把摩押人殺敗,把一萬個摩押勇士殺了,沒有一人逃脫(29)。因此,他的智慧,使他不只殺了王一人,也使他能繼續成功的殺了摩押的勇士。如此,使以色列國中太平了八十年。這是以笏的故事。我們也當求神給我們智慧,不只被神使用一次,而且是可以繼續被神使用。

2010年11月13日 星期六

晨更分享:士一:11-21

2010/11/13 samedi 士一:11-21

這一段是說到以色列人如何在約書亞死後,攻打迦南人,把之殺掉或趕出的故事。可惜的是,有些太強的人,他們沒有信心把之趕出,而只得與之和平共處(19,21)。這是他們的妥協,而沒有行出絕對的真理。因為神曾吩咐他們,要把他們完全殺滅,而神既說出這些話,靠著神,就必可以成就的。但他們沒有如此做,於是就成為日後的禍患了。他們可能以為,暫時不把之趕出,以後有機會才趕出。然而,當他們第一時間沒有勇氣把之趕出時,他們以後的機會,就更少了。這就是21節所說的,耶布斯人直到寫士師記的作者時,他們仍住在耶路撒冷,與便雅憫人同住。很多事情,能做的一定要打鐵趁熱,若過了時間,則便愈來愈難的了。他們這時是一鼓作氣,又有神的應許,神的同在,但他們並沒有把握這好機會,而推到以後。我們的以後,常是我們的藉口,也常是失敗的代名詞而已。因此,該做的事,現在就要做,放到以後再做,時間拖了,問題也不會改善的。我們的問題不是時間的久暫,乃是神是否與我們同在,以及我們是否有信心去相信神而已。

現在神是與猶大人同在了,神的應許也說,我已將那地交在他手中了(2)。這就是神的保證了。然而在神的保證下,猶大只趕出山地的居民(19),因為他們可能較弱吧;但猶大不能趕出平原的居民,因為他們有鐵車。其實山地的居民,也是不容易趕的,因為山地是崎嶇的,但猶大人可以把之趕出來。但當他們看到了鐵車時,他們就看不到神的應許了;他們的信心就軟弱了。其實他們看到了鐵車,他們可以求神的,若神允許,在神是沒有難成的事的。因此,對一個沒有信心的人,一些鐵車,就可以把他們倚靠神的心失去了。而一個人若不倚靠神,是不能成事的。因此,這是很可惜的,他們沒有靠神的應許,而乘勝追擊,他們不知有否去嘗試過,還是只看到了們的鐵車(19),就不去打了。於是便留下了以後的後患,不能完全過一個屬神的生活了。

我們起初的決心是很重要的。例如到了一個新的地方時,若我們能先見證自己是基督徒,就會省了不少的麻煩。但若我們在第一時間時,不敢表達自己的立場,以後再想表達,就更困難了。例如但以理,他一到新的國家,他就立志不食用王的膳,他第一時間就做了,於是他就靠著神的恩典成功了。倘若他起先不做,以後突然覺得不對,而再想不食用王的膳,那就恐怕沒有機會了。故此,我們要把握第一時間,去做該做的事,不要推以後,否則,以後的機會,一定比現在更難的。因為這時我們已經習慣了,就更不想改變已成的事實了。

俄陀聶的事跡(11-15),是表明俄陀聶的勇敢及遠見。一個人不只是勇敢便可,他仍要有足夠的智慧,他才可以真的得勝。而遠見是一個人極大的智慧,因為人一般只會看到現在,而不會看到未來。能夠把事情看得透,且為將來的打算,這人就是智慧的人。俄陀聶不只勇敢,而且足智多謀。他的妻子要他求一塊田,他不只是要田,而且也求水泉(15)。因為沒有水泉,田是沒有用的。他也洞悉了那邊有水泉,然後他才懂得求水泉。若他甚麼都不知,他也不懂如何求的。因此,一個有智慧的人,是懂得看,也懂得要;他所求的,是果如他所需的。這就是俄陀聶了。猶大人在打仗的事上,有些人是有勇力,例如參孫,但他卻沒有智慧;這就會被人騙,最終的結局也就是悲慘了。俄陀聶懂得看到,甚麼是需要的,甚麼是永久的福,這是一個有眼光的人。我們也應學習,在屬靈上有眼光,能看得到自己的缺陷,而為不足的地方去求,而不只是求一般的福而已。

福氣有時是要配對的,也就是說,這個福的所以出現,是要有另一個福同時存在才可。有了田,若沒有水泉,那田所帶來的福就沒有了。同樣,我們有了勇力,若沒有智慧,那勇力就沒有用了,反而會害了自己,參孫就是如此的例子了。因此,有些福是成雙成對的,是相連在一起的。我們必須懂得看事情的全面,而不只是單方面,否則福氣是不會臨到我們的。

2010年11月10日 星期三

2010/11/9 mardi 利二十六:1-22

這一章是神說出對以色列人的盼望,就是要他們以神作為他們的神,把神的律例及誡命謹守,敬畏神,守祂的安息日,如此,神就與他們同在(12),神就賜福給他們。這就是神對以色列人的盼望。神樂意賜福給以色列人,尤其以色列人是神所揀選的,神更愛他們,也希望他們得福,且成為神的見證,在萬邦中得以宣揚神的名。因此,神的盼望,不是要他們得禍患,乃是要他們得福氣。

然而,在本章中,神用以提到賜福的章節,只有13節,其他的都是講到禍患的章節。福氣的章節比較少,而禍患的章節比較多,這是甚麼原因呢?是神喜歡降禍嗎?不是的,反而是神很希望他們得福。但人的性情是很難以神為神的;人很易偏離神,而拜偶像,或是以己為中心。因此,神是用更多的篇幅,去提醒以色列民,讓他們不要走在罪惡的道路中,免得他們得不到神的恩典,而招致禍患的降臨。

其實人人都想要得福,而神就把福及禍,清楚擺在他們中間了,為何最後以色列人仍是揀選禍,而不揀選福呢?這就是人的罪性,使人不想以神為主,也使人覺得,自己的能力,可以遠離神而獨立,自己不比神的能力差等等。這些想法,都是人心中不願意相信神,以為自己可以闖天下,自己可以靠自己得福,便忽視神的話了。這就是以色列人的光景,也常是我們的光景。當我們對照以色列人的歷史,知道神的話是絕對正確可靠時,我們是否也就可以順服在神的手中,讓祂的福氣可以臨到我們呢?這是一個很簡單的律,也是真實的律,順服神的人,就必得福,不要神的人,就必得禍,這是沒有例外的,是一個不變的律。

第1-3節是說到神所要求的,就是以神為神,聽神的話,守祂的誡命。這其實是神的心意,也不是很難的事。神所要求的,就是當敬拜神,不要拜偶像,當以神的話為福氣,而遵守之。因為神的話本身就是福,神的話是福氣的啟示,若我們有了神的話,又去遵行的,那就是我們的福了。神的一切福氣,都在祂所說的話中。因此,神是極其盼望我們得福的,才三番四次的把話說出來,提醒我們。若我們能落在神的福中時,一切便都簡單了,就不需要14節以後,那麼多麻煩的事出現了。這些事的出來,其實我們是應付不了的,何必要走自己的路,不走神的路,而招致災禍的降臨呢!

4-13是說到神的管治權、神的能力,神的幫助。神是我們背後的幫助者,不是靠我們的力量,乃是靠神的能力及主動幫助。我們生活上有很多不能自己控制的事,包括天時地利,晴天雨天。何時該下雨,下的雨是否適當,仇敵及惡獸會否出來,這都不是人完全可以控制的。因此,聰明的人,就把這些都交在神的手中,由祂來主導一切,我們就不必煩惱了。這真是何樂而不為呢?我們是一個有神的人,但我們亦是信神的人嗎?信神不只是信耶穌得永生而已,乃是相信神的能力,相信祂的應許,相信祂的恩典及賜福,是要給我們的。祂不只是要給我們屬靈的好處,而且是給我們所有世界的好處,這從4-13節就可以看得出來了。只是有一個原則,就是屬世的益處,不能把屬靈的益處攔阻了,若我們只看重屬世的福氣,神才會因著要把屬靈的益處給我們,而暫時把屬世的順利拿走,為要我們得到屬靈的益處;這也常是神為何要把苦難量給我們的原因,目的是要我們更注重屬靈的好處也。神要照顧我們生活的一切,祂也很想賜福給我們。因此,我們若相信祂,就把一切全交祂手中,如此簡單的行動,就成為我們蒙福的開始了。

從14節開始,所看得到的,就是人一步一步的墮落,而神要把各種的災禍,也就一步一步的給人了。神不是想降禍給人,以色列人是神所揀選的,祂是想賜福給他們的。然而神也不能對罪縱容,當以色列人的罪性中,有不要神的部分時,若只用神的話,不能使他們轉變過來,神就只好用患難來改變人的心。似乎只有患難,可以扭轉人的劣根性,因為患難是把人心中的己打破,使人知道自己的無助,而轉向依靠神。若人在順利時,常常以為自己的能力,是可以勝過環境的。惟有苦難來到時,我們才知道自己原來是一無所有的。因此,神降禍給以色列人,其實目的也是為了以後的降福!也就是說,神要藉著患難,把以色列人的驕傲對付(19),使人知道自己必須依靠神,才可以勝過一切的環境,這就是神興起患難的原因了。

本來神是要直接給我們福氣的,但人的器皿仍沒有得福的量度,因此,神必先要用苦難來到,使人知道自己的無能,而必須完全倚靠神,這時,神的福氣,才可以給人。這常是一般人所走的路。也就是說,人總是很難第一時間就相信神的話,就順服在神的話中,以得到祂的福氣。人總喜歡先相信自己的能力,先去外面闖了一圈,發現自己一無所有時,才肯回來承受神的福氣的。這就如浪子一樣,先出去闖一闖,失敗了後才知道家庭的溫暖,父親的可靠一樣。我們若能完全相信神,接受祂的話語,就不必受這無謂的苦,而可以直接得福了。

2010/11/10 mercredi 利廿六:23-46

這一段是繼續說到神的管教及計劃。對一個不信的民族,神有兩條路,一是放棄之,例如所多瑪,俄摩拉一樣;而另一條路,就是要把這不信的民族,改變為信的民族,而方法就是用苦難,用各種的患難臨到,使人知道自己的問題,而轉向倚靠神。這就是神在以色列民族中所要作的事了。

神揀選了以色列民,就是要在他們身上工作,就是永不會放棄他們。雖然人總是有不信的性情,但神卻會費心在他們身上,用盡各樣的方法,讓他們回心轉意,使他們知道自己的罪(40),以及知道自己的驕傲,因而謙卑在神的面前(31)。如此,他們就再可以承受神的恩福了。神興起患難給以色列民,甚至不惜使他們國破家亡,把最嚴重的災也給了他們,甚至他們要喫兒子及女兒的肉(29),這都是很可怕的災。神為何要用這些災難,去懲罰他們呢?因為神知道,若不是用這些方法,他們是不會改變的。神曉得用何種的方法,去改變一個人,對於頑固的人,神就非用更為激烈的方法,去使他們順服了。

神揀選以色列民,目的之一是要他們得福,也因著他們的得福,就讓外邦人從他們身上可以看得見神,因而使更多的人,可以認識神。為了達到這目的,神就把律例、典章、誡命加給他們,使他們知道,如何可以活在神的面前,如何可以過一個聖潔的生活。然而,因著以色列民的不信,他們不要神的話,而要照自己的想法而行事。於是他們就偏離了神的路,得不到神的福了。然而由於神曾與他們立約,因此,神不能放棄他們;這時,神就要用另一種方法,使他們真認識神了。這方法就是興起特別的災難,使他們的己可以除去,使他們可以懂得依靠神,而不依靠自己。而當他們在患難時,神又使他們可以想起自己的罪,就可以謙卑下來,而再得回神的恩典了。因此,患難的來到,是因為人的己太大了,不能服在神的話語中,神就只好使用患難,把人的己去除,使人可以完全倚靠神,這就是神為何要興起患難之因了。因為除了這方法外,人是很難真正認識神的;人是只想表現自己,直到患難來了,才真正認識自己的無能的。

神在這一章中,一方面是說出兩條路:一是要他們守神的誡命,就必可以得福的路;另一條就是不守神的誡命,就必得禍的路。這兩條路,都是絕對的,是不會打折扣的。另一方面,更重要的是,由於神是全知及可以預知事情的發生的,祂當然知道以色列人是不能守神的誡命的,因此,其實這一章,也是神預告他們的禍害,也預告神的末後的恩典。神不會把他們完全滅絕的(44),因為祂與以色列人,是有條約的束挷的。人可以不遵守神的約,因而遭到災禍;但神卻不能不遵守神的約。雖然人若行事與神反對,神就要行事與人反對(23-24;27-28);這是對罪的懲罰的必然結果。但對以色列的全民,神因著祂的約,絕不會完全滅絕他們,仍是給他們留下餘種,使他們經過改造後,可以重新做人,成為一個可以得到神的福氣的民族的。

(40)神作了這麼多的工作,目的就是要以色列人悔改,知道自己的罪,也知道自己的驕傲,而再次歸回神的面前。神不是要想把以色列人全滅了,神乃是要把不信的人懲罰後,讓其他的人可以明白神的心意,而使餘下的民得以復興。因此,神給的苦難,不只是為了懲罰罪,更是為了造就人,是一舉兩得,而更大的目的,其實是為了使人得福。這是因為神愛以色列人,才不斷的給他們機會,才會花心思在他們身上,想盡辦法,使他們可以真正認識神,而得到福氣。

今天,神在我們身上,也是希望我們可以認識神,祂也不會放棄我們,祂記念祂的約,祂不會把人類全滅絕,祂為了人的罪,而賜下祂的愛子,這就是神的愛。一切的懲罰,一切的苦難,對於神所揀選的人而言,全都是神的愛,全都是神的苦心,祂不願意我們沉淪,祂願意萬人得救,也願意人人得福。我們是否明白神的苦心,明白在苦難背後神的愛,而不要讓神擔心,而更多的愛神呢?

2010年11月4日 星期四

晨更分享:利二十三

2010/11/3 mercredi 利二十三:1-22

這一章是說到耶和華的節期,分為兩大類,第一類的節期記載於1-3節,是每週的星期六,定為安息日,是不能作工,而要在耶和華面前休息的日子。每週都要有一天,安息在神面前,學習親近神,與神相交,這是以色列人該作的事,也是一個節期。因為每七日就有一次,這是為了記念神的創造之工,而定下的日子。因為當初神是以六日創造世界,六日之內把世界創造,而在第六日造人,第七日就休息了。因此,神作了很多工,而人一出來就的次日,就是安息日了,他就可以安息在神所作的工上。神所作的一切,是讓人得安息,我們只要安息在祂的工作上,就是真正的守安息日了。因此,安息日最先的原意,是與創造有關的。是讓我們感謝神的創造,也感謝祂是為了使我們安息,而創造了一切,而作了一切的工作。

第二類的節期是4-44節所說的,是以一年來分的。一年中有三大節期,就是逾越節、三旬節以及住棚節。這三大節期,也是預表神的救贖的工作。當神創造了人後,人墮落了,神就開始祂的拯救工作。逾越節是記念神把以色列人,從埃及拯救出來的作為。這在新約是預表神的救贖,是神把人從世界中拯救出來。當我們從世界出來後,我們就得著新的生命,這生命是基督所賜給我們的。之後,就有七七節,或稱五旬節,這個節期,是要獻上有酵的餅(17),與一般獻祭規定的,只能獻上無酵餅不同。聖經中的酵,大多預表罪惡,但有時也會預表能力、發展。而在這裡應可以預表聖靈的工作,我們得到了基督的生命後,神還要把聖靈賜給我們,使我們有聖靈充滿的生活,可以得著能力,可以勝過世界的罪惡。到了每年的七月時,也就是大概過了半年後,在七月十五日,就有住棚節,而住棚節是一個歡樂的日子,要在神面前歡樂七日(40)。這可以預表人得到救贖後,就得到神的生命,並有聖靈的充滿,之後,基督要再來,神的帳幕要在人間,神要與人同在。惟有神與人同在,人才可以得到真正的喜樂。因此,住棚節是預表最後神的同在,是神與人的和好,所做成的美好環境,因耶和華同在而得的喜樂,是永遠的喜樂,這才是真正的喜樂。

神為何設立節期呢?第一是要我們常常記念神。每星期一次的安息日,是記念神的創造,是讓我們知道,神創造我們的目的,是要讓我們安息在神的懷中,與神常交通,可以享受神所創造的一切美好。而每年的節期,是要我們記念神的救贖,神為我們預備了一條得救的路,不只是得救,而且是得豐盛的生命的路,到了最後,是神與人同在,是我們得到與神同在的喜樂。因此,節期是要我們記念神的一切作為,並對祂存感恩的心而設的。

第二是神要藉著節期,把神帶入我們的生活中。神給我們的恩典是多的,我們就要在神的恩典中感恩,而感恩是有行動的。當我們每年第一次收成時,我們知道我們的收成是神的恩典,於是我們就要把第一次的收成,獻上給神。也把燔祭獻上給神,表示我們全人獻上,一切都是神的恩典。一般而言,燔祭都是與贖罪祭一同獻上的,但這個初熟節獻上的祭物,卻只是素祭及燔祭,而沒有贖罪祭。這就代表我們的感恩,及一個願意把自己完全獻上的心志。不只如此,當我們了解神的恩典,而向神感恩時,我們也當記念窮人及寄居的,因此,我們收割莊稼時,不可割盡田角,也不可拾取所遺落的,要留給窮人和寄居的,讓他們可以拾取剩下的禾捆(22)。這種行為的出來,就是因為感謝神恩典,而使我們對人也充滿愛心。一個人若真的謙卑與神同在,他一定不是不吃人間煙火的人,他一定是更會顧念窮人的需要的人。因為愛神的人,是一定愛人的;若一個人說愛神,卻不愛他所看得到的人,這人就不是真的愛神的。因此,神所立的節期,其實是讓人可以在生活中融入神,使人時刻記念神的恩典,也把這恩典分出去給人。

第三個意義,是要讓所有的以色列人一同敬拜神,一同享受神的恩典,而不只是個人而已。所有節期,都是集體一同慶祝的。這就使人可以有群體的觀念,使人可以互相鼓勵,一同追求神,在同心合意中的敬拜,是可以互相影響,使人更能專一敬拜神。增加彼此的信心,凝集大家的同心,是一個國家民族的美好見證,使人知道他們是屬神的,也得到神的賜福。在新約時代表教會的長進,不只是個人的,乃是整體的,惟有整體的長進,才是神所喜悅的。

2010/11/4 jeudi 利廿三:23-44

這一段繼續說到幾件重要的事,以及重要的節期。七月初一是吹角日,是聖安息日,這一天,在以色列的民事曆中,是為一月一日,是民事曆一年的開始,因此,是一個歡樂的日子。吹角是代表歡樂,同心,宣告,得勝;也可以是一種讓全民集合,一同同心敬拜神的舉動。吹角可以帶來全民的歡呼,凝集大家的士氣,在宗教上,也鼓勵大家的信心及合一的心,這都是全民的互動,對整體的團結,是很有用處的。因此,這些節期的存在,一是把屬神的事,融合在日常生活中;二是把整體的觀念,放在以色列民中,使他們可以凝聚同心力。無論是在日常生活中,或是敬拜神的屬靈生活中,讓他們知道,他們都是一個整體來的。他們的生活,無論是敬拜神,或是一般的生活,都不能只顧自己,也不是只為己而活,而是整個社會一同敬拜,一同生活。當他們歡樂時,要想到與大家一同歡樂;當他們收割時,要想到窮苦的人,而要與他們分享。因此,這些節期的設立,都是有目的,有意義的。是要人在生活中,不只為自己活,而是想到為神而活,也想到為眾人而活。要把神、把別人,放在我們的生活中,這種好的習慣,是我們應養成的。而以色列人的節期的設立,就把這兩個重要意義表現出來了。

今天我們的社會,沒有這種團結的節期。所有的節期,大多只被個人利用為私人的假期,而真正集體行動的節期,已不多見了。但我們作為一個基督徒,我們是應該有一個觀念,就是我們的生活,不只是為自己而活,不只是顧到個人而已;乃是要把神的真理,融合在我們的生活中,為神而活,以神為首,此其一。而第二個重點,就是要為眾人而活,過一個集體的生活,弟兄姊妹間彼此鼓勵,互相勸勉,每個人不是單顧自己的事,也要顧眾人的事,這才是我們要學習的,也是神頒佈節期的兩個精神所在。

七月初十是每年的最重要的日子,因為只有這一天,大祭司才可以進入聖所,一年只有一次,是進入聖所,與神相交的。這一天也是贖罪日,是要在神的面前贖罪,並且還要刻苦己心(28,29)。贖罪是把已有的罪除去,而刻苦己心,則是對付我們的己。不只是罪的問題,更是己的問題。我們的罪,是因為我們的己而出來的。甚麼時候我們的己出來,罪就出來了。當我們的己不以神為主,而以己為主時,罪就出來了。因此,贖罪日不只是在儀式上獻上祭物,把罪除去而已,更是我們的心的調整,要讓主凡事在我們心中居首位,這才是真正重要的。新約時代,主已經為我們的罪,一次獻上贖罪祭,就永遠有功效,可以為我們的罪贖罪。因此,罪的問題是解決了。然而,己的問題,我們更應靠著聖靈,對付我們的肉體,順從聖靈的引導,過一個以基督為主的生活,這樣,我們才可以真正的過一個無己的生活,而無己的生活,才是一個無罪的生活。

七月十五日是住棚節(34),也可以稱為收藏節(參39),因為那是豐富收成的日子。在七月十五日,是經過了贖罪,也經歷了豐富的收藏,然後再有的住棚節。因此,住棚節是一個喜樂的日子,贖罪後代表無罪;而收藏後代表豐富。今天基督已為我們的罪付上了罪的工價,我們的罪案就定了,罪就赦了。而收藏節代表得到基督更豐富的供應,包括祂的生命,祂的能力及祂所賜下的聖靈。當我們都有了這些後,我們就要喜樂地與神相交,在歡呼中與神相親,這就是住棚節的意義。這就預表將來在新天新地時,神的帳幕要在人間,神要與人同在,這是好得無比的。以前是在曠野住棚,因為以前是神把以色列人救贖出來,還未到應許之地時,他們先要住在曠野;這時是代表救贖的過程。然而,那時也有神的同在,只是因為以色列人仍常常犯罪,就不能常得到神的同在及福氣了。而在新天新地時,神把一切都更新了,罪就不再存在了。因此,人就得以直接親近神,那時的喜樂,就是最大的了。

因此,住棚節一方面是表現以前的艱苦,在罪未得完全潔淨前的生活,不能常常得到神的同在;但經過了基督的救贖,人得到豐富的生命後,神就把一切都更新了,使我們可以滿得神的同在,而在永恆時,神的同在是我們喜樂的來源,而這一切,都不改變的了,這就是神的救恩的目的,就是神要永遠與人同在。這是我們的盼望,是每次以色列人過住棚節時,他們享受與神同在,而盼望祂的再來的預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