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1月25日 星期三

晨更分享:猶1-25

2017/1/25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mercredi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1-25

猶大書是耶穌的弟弟猶大所寫的書。書中主要內容,是說到一些警惕的話,因為在末後的日子,是常有混亂真理的人,他們是不虔誠的人,將神的恩變作放縱情慾的機會,並且不認獨一的主宰耶穌的人(4)。這就是一個三步曲,是一步接一步而來的,從不敬虔開始,到了最後,就把基督也否認了。為何有這些人呢?他們不是一些不知道主的恩典的人,他們不是未有嘗過主恩滋味的人,但他們主要是一種不敬虔的人,因著他們的不敬虔,就把神的恩變作放縱情慾的機會了。而當他們放縱情慾後,就逐漸以情慾為主,不認獨一的主耶穌基督了。這些人是如何出來的呢?他們主要是誤解了真理,他們因著不敬虔,不以神的意思為意思,只以己意去解經,於是就錯解了聖經、誤解了神的心意,不明白神的想法,就以自己的想法為主(10,按自己的想法去解)。他們就走入一條敗亡的道路中了。

猶大書所說的人,不是未信的人,乃是一些已信的人。他們不是未嘗過主恩的滋味,不是未讀過聖經,也不是未得過恩典的人。然而,因著他們的己沒有減少,他們一方面有神的話,但另一方面也有己;不只有己,而且是己想作王、想自立為神(6),就出問題了。而當他們有神的話,也有己時,他們不是以神的話為主,乃是以己為主。由於他們是以己為主的,於是他們的解讀聖經,就不是以聖靈的啟示為主,乃是以自己的理解、自己的想法、世界的一套為主了。他們以自己本性所知道的事,去解釋聖經及神的恩典,於是他們就敗壞了,就曲解了聖經,以自己的意思為主。這種人因為讀過聖經,他們就會比不讀聖經的人,有更多的機會,利用使自己曲解過的聖經真理,掩護自己的行為,以聖經為外衣,卻行出自己想行的事了。

今天教會是否也有這種人呢?他們一方面是願意讀聖經的人,但他們的讀聖經,是為了自己的益處,是為了找到一些可以按己意而行的藉口,以利他可以從中得利而已。而巴蘭呢(11),他也是「讀過聖經」的人,他本是先知,但卻利用聖經中神對罪的懲罰,而引誘以色列人犯淫亂的罪,因而讓神把以色列人消滅。因此,讀聖經的人,不一定是不可怕的,我們要預防自己讀聖經,卻把自己的想法讀出來,把自己的己顯出來,這才是嚴重的事呢!

因此,我們應如何讀聖經呢?這裡說到一件事,就是要有敬虔的心,我們若不敬虔,就把神的恩典作為自己犯罪的機會了。神在聖經中很多的話語,有些基督徒故意誤解神的話,為的是給自己製造機會,去行自己喜歡的事。就如一些牧者,故意把聖經中有利於自己的想法的經文,作為行事的理由,這就是另一種在恩典中放縱的例子。因為聖經是神給我們的恩典,是指出一條讓我們得福的道路;然而我們不是利用行在聖經中的道路而得屬靈的福,乃是利用聖經的說法,加上自己的想法,去欺騙人而得到屬世之福。這就是一方面讀聖經,另一方面又不敬虔,只想得到自己的利益的人,所行出來的事了。

因此,最要緊的是我們的心態如何,我們是否會以神為尊,我們是否是一個順服神的人,是否是高舉神,把神放在首位的人。這樣的人,就是虔誠的人,才不會出問題的。若一個人仍是有自己的想法,仍是以自己的屬世利益為主的話,那他雖然讀了聖經,但他還是以己為主;那聖經只是為他效勞的工具而已,聖經所指出來給他的路,就不是神的原意,乃是他以己為中心時,所想出來的路了。因此,他不是沒有恩典,他不是沒有嘗過主恩的滋味;但他嘗過後,卻是仍然高舉自己,想自己作王,就把自己的需要放在首位。於是他一方面有恩典,另一方面又有己,就會逐漸的偏離正道了。

從不敬虔到放縱神的恩典,到不認獨一的主宰我們主耶穌基督,這是離開神的三步曲。猶大書裡面很多例子,都以三或其倍數為例子,就說明這三步曲的重要性。這個發生問題的人,其最先的問題,是不敬虔,是內心的問題。他們的心中沒有神,不以神為首,這就是不敬虔了。敬虔的人是以神為首的,敬虔的人是以基督為主、順服神一切所吩咐的,而不會加以刪改的。若我們的內心,不是以順服神為主,而只是以己為主,我們不久就會以金錢為主,就如巴蘭一樣;也會以權位為主,就如不守本位的天使一樣。最後就會與外邦人一樣,如所多瑪及蛾摩拉一樣,行出世人所行的可憎之事了。

最後猶大的勸勉,是要他們在至聖的真道(信仰)上造就自己,在聖靈裡禱告,保守自己常在神的愛中,仰望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憐憫,直到永生。這裡所說的真道,就是信仰這個字。信仰不只是真道的了解,而且是活出了真道來的生活。一個人不只是領受了真理,而且要把之活出來,如此才是活的真道,才是真的信仰。因此,我們不只是要渴慕神的話,而且要渴慕活出神的話,這才是穩扎穩打的信仰,而不是理論式的信仰。

我們的禱告,是需要靠聖靈的。原來我們不只是在讀聖經上需要聖靈,我們在禱告中也是需要聖靈的。我們很多時是忽略在禱告中的聖靈,我們大多只按我們的需要而求,而不求聖靈的啟示,讓我們的禱告更合神的心意,更能摸著主的心。若我們能按主的心意而求時,我們就知道如何藉著禱告,使我們的靈命成長的了。就如迦南婦人向耶穌祈求一樣,她的禱告,是合乎神心意的,因此,耶穌是藉著她的禱告而與她互動,到了最後,她就得了一個大的信心了。耶穌的禱告也是如此,祂是摸著神的心意而向神禱告的,一個在聖靈裡的禱告,才是真正蒙神喜悅的禱告,我們會如此禱告嗎?還是我們只是按我們的想法,我們的需要而禱告呢?

這裡說到保守自己常在神的愛中(21),但24節又說那能保守你們不失腳的,是我們的救主獨一的神。因此,這是兩方面的,一方面是我們願意主動的交給主,讓祂保守我們;而另一方面,是主自己因著我們的祈求,祂就主動的保守我們。這就是我們與神的互動了。原來真正能使我們得蒙保守的,不是我們自己的能力,乃是主的保守。我們要學習把自己交主的手中,如此才是穩固的。


2017年1月20日 星期五

晨更分享:歌3:6-11



2017/1/20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vendredi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3:6-11

這裡所描述的,似乎是一個迎聚新婦的景象,而今天這一段所說的,是女子所說的話,是用喻意形容的,比較上是難解的一段。在第6節中,女子提出了一個問題,這個問題是問:那從曠野上來,形狀如煙柱,以沒藥和乳香、並商人各樣香粉薰的是誰呢?這個問題問的是誰()(who),但回答的卻不是人,而是物是所羅門的御轎()。那是甚麼意思呢?一方面是人,另一方面又是物,那與啟示錄所說的新婦有點相似。啟示錄所說的新婦,一方面是從天降下的耶路撒冷,另一方面又是新婦;這裡也是如此。一方面是轎,另一方面又問是誰()。因此,這轎其實就是代表新婦,是用一些實物,來形容新婦的品格。

還有一點,就是雖然這裡是描述轎較多,但似乎所羅門王是坐在轎上的(11)— 雖然聖經說得不很明確。這又是甚麼意思呢?這代表所羅門是坐在眾女子的愛情上,也代表這轎就是代表女子、代表新婦。這裡說到所羅門,那是代表最有權勢的王,是預表基督的。女子的良人,一方面說到牧羊人(1:7),另一方面又說到王,這代表我們的主,又是大牧者、又是王;因此這裡是用王來形容男子,就是所羅門王、就代表基督。而這轎是代表基督的新婦所表現的,是用喻意來表達的。我們試著解釋這裡所形容的各樣事物:

這裡說到從曠野上來,那曠野是甚麼呢?何西阿書9:10說到神遇見以色列如葡萄在曠野…,因此曠野是神遇見以色列的地方,代表我們是一個漂流的人,是可憐的人。申26:5又說到以色列的列祖是一個將亡的亞蘭人,是神把我們救起來的。因此,若沒有神的救贖,我們只是將亡的人,是漂流無救的人而已。因此,從曠野上來,是代表我們的身分,本是卑賤的,但神把我們救了,把我們從曠野帶上來。

沒藥和乳香,並商人各樣香粉薰的(6),那代表經歷過磨煉後,所產生的馨香的生命,可以獻上給基督。我們的生命,不是一般的生命,乃是能發出香氣的生命,這樣的生命,是經歷過試煉而出來的。試煉及苦難,是生命成長的重要管道,若我們只活在溫室中,是不能有成熟的生命的。基督所要的新婦,是一個成熟的生命,是一個經得起試煉的生命。若我們的生命,是可以勝過試煉的,是得勝者的生命,那就可以獻上給基督了。另外,我們的禱告,感恩的禱告,也如馨香的祭一樣,如煙柱一樣,上升到天上,可以獻上給基督的。

這裡又說到有六十個勇士,手都持刀善於爭戰,腰間佩刀,防備夜間有驚慌(8)。這代表我們所過的生活,是一個爭戰的生活,是要隨時準備與撒但爭戰的。愛情不是用爭戰而得到的,但愛情要用爭戰的態度,防止其被仇敵破壞。我們與基督的關係,是用愛來維持的,愛情不是用刀、用槍去爭來的;然而愛情需要刀槍去保護,免得被仇敵破壞。希伯來書說,我們與罪惡爭戰,還沒有到流血的地步。原來我們有一場戰爭,是與撒但爭戰的,是要到流血的地步的。而這些勇士,就是隨時作好準備,要與搶奪基督的愛情爭戰的。我們與基督之間的愛,是很容易被仇敵破壞的,若不儆醒,是隨時會被侵入的。今天我們若不主動找機會親近神,仇敵要破壞我們與基督的關係,是很容易的。這裡也說到夜間有驚慌,防備不只是白天,也是夜間,就是24小時的防備,是不能有一刻鬆懈的。

利巴嫩木是代表人的本質,是木的本質,不是銀及金的本質(10)。然而,神把我們的生命,變成金子的生命。金是代表神的性質,而銀是代表救贖。當神以銀作柱子時,是代表我們是因著救贖而支撐的,而當我們被救贖後,我們的生命要長進,以達到神的生命的性質,就是金子的性質的。金子也可以代表信心,因為彼得說,我們的信心經試煉後,就比那經過火仍然能壞的金子更寶貴(彼前1:7)。信心是比金子更可貴的,我們的信心,是成為我們的轎底就是根基。也就是說,我們應學習以信心支取神的恩典,以信心來到神的面前,與祂相交,讓祂可以在我們身上作成祂的工。

坐墊是紫色的,其中所鋪的,乃耶路撒冷眾女子的愛情(10)。紫色是代表尊貴,這裡說到這是耶路撒冷眾女子的愛情,這代表我們對主的愛,主是把之作為坐墊、作為最尊貴之物的。我們有甚麼可以獻給主呢?不就是我們的愛情嗎?我們的愛是順服,是為主而活,是與主相交。當我們接受基督後,神所看我們的,不是我們的事工,或是外面所表現的;而是裡面所表現的愛。我們對主的愛有多少,這些才會被主集合成祂的坐墊。這也代表主寶貴我們對祂的愛,那是被主鋪成坐墊的。

當主被兵丁戲弄時,祂是被人穿上了紫袍的。然而那時的紫袍是羞辱性的紫袍,但主不需要這種紫袍。主所需要的,乃是我們用愛情給祂坐上的紫墊。若我們沒有建立與主的個人關係時,我們在教會敬拜,卻不是對祂有真正的愛的話,那就等於兵丁給基督穿上的紫袍一樣,不是尊榮祂,乃是羞辱祂而已。因此,今天我們來到主前,若不是用愛來給祂穿上紫袍,那就只是羞辱祂的紫袍而已。

這裡說到所羅門王頭戴冠冕,就是在他婚筵的日子,他母親給他戴上的(11)。那這冠冕是甚麼冠冕呢?所羅王不是有冠冕了嗎?為何在結婚時,他母親要為他作一個冠冕呢?這個冠冕,應是與他在平時在皇宮中事事的冠冕不同的,因為他原來就有冠冕,不是結婚時才戴冠冕的。那這就是王的第二個冠冕了,是結婚時才戴上的。那這冠冕代表甚麼呢?若所羅門王這裡可以預表基督,那基督的另一個冠冕,就是因著迎聚新婦而戴上的了。那這冠冕是甚麼呢?是他母親為他戴上的,那誰是他的母親的。所羅門本身是有母親的,但基督呢?基督有母親嗎?

基督在天上是沒有母親,只有天父。然而,基督為何會有母親呢?主要的原因,就是祂道成肉身,才會有母親的。然而,當基督在地上時,有一次她的母親來找祂時,祂說過一句話,就是:誰是我的母親、我的兄弟…凡遵行我天父旨意的,就是我的母親、我的兄弟了。原來基督不只有肉身的母親,而且還有一種母親,就是遵行天父旨意的人,就是愛祂的人。因此,這冠冕是愛祂的人就是祂所說的母親給祂戴上的。原來我們的愛情,是成為祂的第二個冠冕的。

我們記得基督受審判時,也有兵丁為祂戴上一個荊棘的冠冕,那只是一個羞辱的記號而已。今天我們也應為基督戴上冠冕,那是我們的愛情,我們遵行天父的旨意的人,所獻上給祂的冠冕。這個是愛情的冠冕,也是基督榮耀的冠冕,而這冠冕,原來是我們為祂戴上的。

當我們愛主,當我們行出神的旨意時,我們就是主的母親、主的兄弟了。這是屬靈的家人,是主所需要的家人。主需要有一個屬靈的母親,為祂戴上這第二個冠冕,就是我們的愛,就是我們的順服。若我們遵行天父的旨意,我們就等於為主戴上一個榮耀的冠冕,讓祂可以在婚筵的日子中,得到大的榮耀了。

因此,這一小段的經文,是說到新婦的成熟,是可以迎娶的時候了。

2017年1月14日 星期六

晨更分享:詩91:1-8



2017/1/14     samedi          91:1-8

這一首詩是誰寫的,沒有標明,但卻剛好是接續了上一首詩的結構而出來的詩。這裡一開始時,就說到有一種人,這一種人是活在一個不同於這世界的人,他是住在至高者隱密處的人,這是他的居所。而當他如此做的時候,他就必在生活上,表現出安居的生活及見證;因為他必會在全能者的蔭下也。在世上有苦難,但在主裡面有平安。重點是他是屬天的人,而不是屬地的人。他不只是在居所上與世人不一樣,他的生活也是與世人不一樣的。這裡說到很多平安的事,也說到世上很多驚恐的事,但這些事雖然會存在,但因著他是一個屬天的人,他的居所不是在地上的,那這些災禍,就似乎與他沾不到邊了。他是刀槍不入的人,是與世隔絕的人,是似乎一個有「金鐘罩」的人。

甚麼是他的金鐘罩呢?就是住在至高者的隱密處,就是神是他的居所。當我們能以神作為我們的神時,那世上的一切會使我們受損的事物,全部都不是真的事物,而只是虛幻的事而已。這世界的和其上的事都會過去,惟遵守耶和華命令的,才會長存。原來這世上的事,對某些人是重要的,是傷害的,但對另一種人,卻是沒有影響的。任憑世上有多少狂風暴雨,他是可以安睡的。當門徒在船上遭遇了狂風時,門徒是驚怕而覺得喪命的;但耶穌卻仍是可以安居在船上。祂不是安居在船上而已,祂乃是安居在神的懷中、也是住在至高者隱密處,神成為祂的居所,祂就無所懼怕了。

原來世上的災,對世上的人是災,但對一個住在至高者隱密處的人而言,這些災難都不是災,因為這些災難都不能傷害到他也。然而,我們或許會有疑問,我們真的是刀槍不入嗎?我們真的是沒有疾病、沒有瘟疫嗎(36)?其實詩人的重點,不是說到我們肉體的生命,乃是說到我們有一個屬靈的生命,而這個屬靈的生命,真的是刀槍不入的。世上沒有一樣東西災害,可以奪去我們的生命,因為主曾說:我總不撇下你,也不丟棄你,誰也不能從我的手中把你們奪去。因此,世上沒有一個仇敵,可以奪去我們屬靈的生命的。這也是保羅在羅馬書八章末了時,所問的四個問題:誰能敵擋我們、誰能控告我們、誰能定我們的罪、誰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時,他的答案是沒有誰!撒但不能!任何事物都不能。除非我們不住在至高者隱密處,否則這些都不能把我們擊倒的。

在世上我們是會有苦難的,但這些苦難,所能傷害的只是我們的身體,但卻不能傷害我們的的靈魂的。因此,若我們是住在至高者隱密處的人,我們就必會得到神的保護;只要我們行在神的道中,其他的事都不是重要的,都是影響不了我們的永恆生命的。

此外,這裡說了這麼多的保護我們,脫離災禍等,那是否代表肉體也可以脫離這些災病呢?當我們有苦難時,我們是會關心我們的肉體的,但神的保護,其實更是要保護我們的屬靈生命。這一段所說的,是說到這麼多的災禍,我們或許會驚怕;但神卻一定不會讓仇敵把我們的屬靈生命奪去的。最緊要的不是屬世的生命,乃是屬靈的生命。地上的一切災禍,是不能傷害我們屬靈的生命的,這是我們要知道的。因此,我們該如何去應付這些災難呢?我們的路是求神把這些災禍拿去,但這裡沒有說到這點。而最重要的,就是我們仍然要住在至高者隱密處,就是我們仍然要行在神的路中,仍然得到神的自己,這就是我們的答案,就是我們永遠的路了。

同時我們要注意一點,就是這裡說的苦難,不是不會存在,乃是神要救我們脫離其網羅和毒害(5)。不是沒有黑夜,乃是不怕黑夜的驚駭(5);不是沒有白日的飛箭,乃是不怕這飛箭(5)…。這就是說,我們不是沒有苦難,乃是不會被苦羅纏住而成為我們的網羅。我們基督處是不應怕苦難的,然而若我們不住在至高者隱密處的話,那我們就會被苦難所纏住的了。但若我們如耶穌一樣,住在神的懷中時,外面的風暴雖在,祂仍然可以在船上安睡的。

原來我們的路只有一條,我們的路是簡單的,沒有很複雜。我們所要理會的,不是外面的環境,乃是我們是否行在神的路中。外面的環境,不是我們的責任,乃是神的責任、是神的保護。神如何保護、如何行事,這些我們都不必管的。我們要管的,乃是我們是否行在神的路中,這就夠了。若我們行在神的路中,我們是住在祂的蔭下的人,那我們就必然得保護。而這保護是生命的保護,是屬靈生命的毫無損傷,這才是最重要的。

因此,神是我們的居所,也是我們的避難所(9)。原來居所就是避難所,原來世上有苦難,而苦難似乎是恆常的,是一直存在的。但甚麼是我們的避難所呢?我們的避難所,就是我們的居所,就是居住在至高者的蔭下的人,就是找到避難所的人。由於苦難是常常有的,因此我們的居所,也是不能一刻沒有神的。在詩90篇中,說到一種苦難,那是人人都有的,就是人的罪、人的虛空、人的無望。那是持續的苦難,是生命的苦難。而這個苦難,解救之法就是神的救恩,也是以神為我們的救贖。另一個苦難,就是外面的環境所帶來的苦難,這個苦難的避開,不是直接的除去苦難,乃是找到避難所。而這避難所,就是住在至高者隱密處,這是逃避苦難的方法。

因此,外面的苦難來了,我們有兩種方法可以逃避,一是求神叫苦難離開,二是我們找到一個避難所,而這個避難所,就是神自己。我們要讓神成為我們的居所,我們要住在神的隱密處,如此我們就有避難所。因著有了避難所,我們就不必怕外面的風風雨雨了。這時外面的風雨,是影響不到我們的。而由於苦難是常有的,因此,我們所需要的,不是逃避苦難,不是懼怕苦難,乃是永遠住在神的隱密處,乃是把我們的避難所,變成我們永遠的居所;使住在至高隱密處,成為我們恆常的居所,而一刻不離開。

外面的災難是常在的,但基督徒避免災難之法,不是想法去找屬世的地方去避藏,或是移民到其他地方去。我們不必想那麼多的方法,我們只要用一種方法,以不變應萬變就可以了:就是繼續行在神的路中,預備自己為神所用,繼續事奉神,如但以理一樣,雖然知道馬上要被丟在獅子坑中,還是一天三次禱告,與素常一樣。他的素常是不改變的,是永遠住在神的裡面,這就是我們對災難的答案了。

2017年1月9日 星期一

晨更分享:詩88:10-18



2017/1/9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lundi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88:10-18

詩人繼續的呼求神的幫助,他在困苦中,最痛苦的是甚麼呢?就是沒有神的同在。他極力的想要神,他用盡他的方法去求神,希望可以再得到神的同在,希望可以抓得住神,這是他禱告及祈求的內容。若是一個人陷在極大的痛苦中時,他想要的是甚麼呢?甚麼才是我們所要的答案呢?我們不只要禱告,而且要懂得如何禱告,知道我們禱告所求的是甚麼,甚麼是我們的target,如此才不是打空氣。詩人知道自己所求的是神的自己,而不是把苦難拿去而已。若不是神的自己,我們就一無所有了。

詩人究竟目前是遭遇些甚麼呢?這裡是沒有說得很清楚,但卻知道他是在極大的痛苦中,甚至親離子散,甚至連生命都不保,並且是求助無門。在這種痛苦的情形下,他在叫天不應、叫地不聞的情形下,這就有點像地獄之苦了。因為他不只是肉體受到痛苦,而且心靈上也沒有人關懷他,甚至神也似乎要遠離他。在地獄時,不只是肉體受苦,心靈也沒有人安慰;更重要的是沒有神的同在。然而在這種情況下,由於他是一個認識神的人,是一個有神的人,於是他還有一個最後的王牌、最後的盼望就是神自己。他還可以得到神的幫助,這就是他知道,他所要的是甚麼。他知道惟有得到神的自己,他的問題就完全可以解決了。

今天當我們遭遇難處時,可能我們沒有出路,我們也不知道到那裡去,是求助無門的。然而,詩人在這種光景中,他要想盡辦法去抓住神,他所要的就是神的自己。他好像只有一個盼望,就是他仍然可以抓住神,他仍然可以有與神的關係。這時,他的禱告內容中,似乎是神要離棄他的,也似乎是要掩面不顧他的(14);然而他不管在任何的環境中,他幾乎死亡,他受了神的驚恐,神的烈怒漫過他的身上(16),他知道是神的懲罰,但他的盼望仍是神自己;這就是他這首詩的內容了。

這不是矛盾的嗎?他一方面知道是神的手作在他的身上,使他得到目前的悽涼光景;另一方面他又不怕神,他又求神與他同在,這是他的祈求內容,也是他想要得的答案。他覺得自己的光景是神所給的(14-18),但他仍然是求神回來,他仍然是呼求神,而且是晝夜的呼求(1)。這就如約伯一樣,他知道一切都是出於神的,因為嘗賜的是耶和華,收取的也是耶和華,耶和華的名是應當稱頌的。詩人也是一樣,他知道一切都是神所給的,他就沒有埋怨,他就不是為了自己所受的苦難,而求神把之拿走,他乃是求神不要離棄他,求神仍然與他同在。這才是他要的答案。

當我們在苦難中時,我們要求神些甚麼呢?我們會知道神才是我們的答案嗎?我們知道,一切的環境中,甚麼才是我們的答案嗎?當約伯在眾叛親離的情形下,他來到神的面前,他聽到了人的安慰,他到底想要甚麼呢?他最後沒有得到理智的答案,他所得到的,是神親自的回答他。而當神親自的回答了他後,他就滿足了,他的問題就迎刃而解了。因此,詩人要的是甚麼呢?他知道禱告的祈求內容嗎?他知道他真需要的是甚麼嗎?
他所要的就是神自己。因為他是一個有神的人,他不如地獄之子(後者是滅亡的人),他是可以求神的,因為他不是滅亡的人。若是地獄之子,他就求救無門了,這就如財主在陰間,要求一滴水也不能夠的例子。我們不是地獄之子,我們是可以在凡事上求神的同在的,這是我們要知道的一個重要信息,是神給我們的恩典。

那神有回答他嗎?在整篇詩篇結束時,沒有看到神的回答,那神沒有聽到他的禱告嗎?神的不回答,只是我們的感覺而已,其實神不斷在做事,是我們不知道的。神的不回答,其實也是一種回答,就是藉著詩人的禱告,從禱告的過程中,他可以經歷神的實在,可以明白神仍是不會離棄他的。原來神是要詩人在整個求告的過程中,慢慢的經歷神的同在,慢慢的藉著晝夜不斷的禱告,而在禱告中經歷神,如此經過一段時間後,他就必能漸漸得著神,這就成為他的答案了。因此,表面是沒有答案,但若詩人仍然不斷禱告,禱告的本身,就是他的答案。神是用整個的禱告過程,成為他的答案,而不是馬上的顯現,這是神的方法,是我們所不了解的。

因此,當我們得不到神的回答時,我們仍要禱告、仍要繼續默想神的本性;我們要知道,當我們繼續禱告時,我們的禱告本身,就帶來我們更多的認識神。而當我們繼續禱告時,神就會漸漸讓我們得到祂,這就是我們禱告的答案了。因此,禱告不要灰心,因為禱告的本身,就是答案的本身;沒有回答的本身及過程,可能就是答案的一部分呢!

還有,詩人的求告神,有何本錢呢?我們曾說過,他不是一個滅亡之子,但雖然不是滅亡之子,人是沒有本錢求告神的。因此,詩人所求告神的本錢,是用神自己的本錢,就是神的慈愛、信實、公義、及神的名的榮耀了(10-12)。在10-12節中,詩人提醒神的本性,詩人用「激將法」去告訴神,一個死人是不能把神的榮耀顯出來的,因此,詩人不是說自己是義人,所以可以求告神;詩人乃是用神的榮耀就是神自己的本錢,去求告神。我們在神面前是一無所有的,我們所以能到神的面前祈求祂,是因祂的義、祂的恩典、祂的榮耀,這是我們要知道的。這就是詩人之所以用神的公義、慈愛等來求告神,而不是憑自己的本錢、自己的義也。

一個認識神的人,還可以在任何光景中求神,而得到神的自己。但不認識神的人,他們就沒有任何盼望了。因此,我們是有神的人,神永遠是我們的答案,我們永不要灰心,我們可以在任何的環境中,都有一個絕對的答案,就是神的自己。這是我們要認知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