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1226 dimanche 腓二1-18
這一段是說到弟兄姊妹間的相交,原來教會是一個團體,是一個生命的團體,是一個有機體。這個有機體,是彼此影響的,不是只有個人,更是彼此的關係。而因著人有不同的意念,有不同的想法,於是就很容易會有分歧的出現。因此,保羅勸勉他們,要彼此同心,愛心相同、思想一致(2),各人不要單顧自己的事要顧別人的事(4)。若要如此,只有一個方法,那就是以基督的心為心(5),那就是把基督的生命活出來才可以。世上只有一個生命,是可以顧到別人,不求自己的益處的,那就是基督的生命。那是一個捨己的生命,是自甘卑微,謙卑為人的生命。而教會的弟兄姊妹,要把這樣的生命之道顯明出來(16),就如保羅一樣,才可以滿足主的心;也可以使保羅的喜樂得以滿足(2)。
保羅建立了腓立比教會,他們是順服保羅的(12);然而,保羅離開他們去後,他們還可以順服嗎?一般而言,我們或許可以順服帶領我們的弟兄,或是走在我們前面的弟兄;但其他的弟兄呢?我們是否可以因著順服基督的緣故,而順服我們的弟兄呢?順服一個比我們屬靈的人是容易的,但順服其他的弟兄,一般而言是難的!然而,基督雖然與神同等,祂還是自願降卑,成為奴僕的樣式,來到世上服事人,這就是基督的心(6-8),是我們要有的心。因此 在弟兄姊妹間學習順服,是促進我們的生命成長的一條路。我們不只是順服那些走在我們前面的,而且是服事比我們軟弱的;這就是生命之道的彰顯(16)。
保羅叫他們把生命的道顯揚出來,原來這就是一個學習彼此順服、彼此服事的吩咐。您怎樣可以把生命的道顯揚出來呢?基督的生命,是謙卑的生命,是愛的生命。這兩種性格,是人間所沒有的。然而,要彰顯基督的生命,那就是這兩種性格,就是謙卑與捨己的愛。謙卑與捨己的愛,不是在口頭上的愛,不是口頭的客氣;乃是完全無己,只為對方而活,順服一個比自己軟弱的人,是這生命的特徵。我們可以做得到嗎?
原來生命的功夫,不是說一番大道理,或是說一些知識就成功的,乃是要活出捨己的生命、愛的生命、謙卑的生命出來。這就是教會的元素,是教會的特徵,也是基督徒的生命標記。然而,今天教會中能如此活出基督的生命嗎?我們真的是以基督的心為心,去服事弟兄姊妹的嗎?若我們有一些知識,就希望別人服事我們,就要成為老大;若每個人都有這種心態,那就把合一的見證破壞,也失去了生命之道的表彰。
保羅提到一個詞,就是「在基督裡」(1),這是保羅書信中常常可以看到的一個詞。在基督裡是最根本的要求,與此相反的是在自己的血氣中、在老亞當的裡面。我們未信主之前,是在亞當裡面,是以自己的益處為重的;但當我們在基督裡時,我們就應以基督的心為心,這樣的轉變,是需要有生命的力量的。因此,保羅所說的彼此相愛、彼此相顧,真的可以做得到嗎?若人只有聖經的知識,只有道理的教導,那是不能行得出來的。因為保羅說的,都是生命的工夫,不是頭腦的知識。對於頭腦而言,大家都明白的;但要行得出來,那不是說教一下就可以的。因此,保羅在這裡說的,都是不容易的,是生命的表彰,是基督的生命。因此,腓立比書所說的,一方面是把保羅的生命刻畫出來,成為一個好榜樣,使我們可以學習;另一方面,保羅要求的,也是生命的層次,是高的層次,不是道理的教導而已。要能達到這樣的層次,那是需要聖靈的幫助,才可以達成的。
知識方面或許我們都知道,應該如此的去做;然而,這不是立志為善就可以的(羅七),乃是要順服聖靈,靠聖靈的幫助,才可以把基督的生命,加到我們的身上(羅八)。除了聖靈的幫助是必需的之外,還有一個條件,就是人願意走十字架的道路,若人不願意捨己,那是不會有生命出來的。原來在屬靈的道路上,正常的話,是愈追求愈有生命的,但為何有時我們看見的是相反的?有時我們看見的,是愈追求愈驕傲,愈不能謙卑,這是甚麼緣故呢?
我們追求的目的,不是增加知識而已,更應是追求捨己的達成,就是己的卑微,這是最重要的目標。若我們追求的目標,只是知識、只是道理,那我們追求的結果,是愈來愈驕傲,己是愈來愈大的。但若我們求神讓我們的追求,是己愈來愈小的話,那才可以達成保羅所說的這幅美麗的圖畫的。今天大家都在追求,例如讀經、例如聚會、事奉等,但我們的目標,是放在生命成長嗎?還是放在知識增加呢?要生命成長,就一定是捨己的、一定是走十字架的道路的;除此之外,是沒有別的路的。當我們在教會中追求時,我們要檢討,我們追求的是甚麼呢?或許我們認為是高舉基督、是讓主興旺吧!然而,這還不夠;還要加上我必衰微,那才是我們追求的目標。檢討一下我們在教會中追求的目標,常常不是我必衰微的,而是我會興旺的;若是這樣,就不會達成保羅在這裡所說的目標。
保羅在這裡說的內容,就是我們要追求的目標,那就是基督的生命,是彼此相顧的一幅美麗圖畫。是把自己隱藏在眾人中,為服事人而活的一幅圖畫。原來我們不只是為基督而活,更應是為別人而活的。為基督而活是我們都知道的,然而,甚麼才是為基督而活呢?這裡的圖畫,表現出來的,原來是為別人而活呢(4)!原來為基督而活、與為人而活,是連在一起的。我們是否有這個觀念,可以為別人而活呢?我們是否可以有一樣的心思、同樣的愛心呢?一樣的心思(2),不是別人跟著我們,乃是我們願意順服別人,跟著別人去走(當然是在真理內)。我們可以如此嗎?
要把生命之道顯明出來(16),那是甚麼意思呢?我們在教會中,顯明出來的是甚麼呢?活動或許是有的,事工或許是多的,知識或許是夠的;但生命是甚麼呢?生命的表現只有兩樣,一是愛、二是捨己或是無己;這兩樣,是連在一起的。教會中或許會有愛,但常常不是捨己的愛,仍只是有條件的愛,與世間的愛是沒有差異的。然而,基督的愛不是有條件的,乃是無條件的;神要我們愛那不可愛的人,這才是教會中要表現的愛,我們可以做得到嗎?
故此,保羅在這裡說的勸勉的話,不是知識的教導而已,乃是生命的要求。我們不要把這些生命的教導,一下子就變成知識,以為如此我就明白,就可以做得出來。這不是頭腦明白就可以做得到的,乃是需要生命的功夫,需要聖靈的幫助;以及我們願意走十字架的道路,然後才可以走得出來的。我們願意立志靠聖靈如此走嗎?那不是人間的路,但卻是基督徒應走的路。這不是可有可無的路,乃是必須要走的路。求神幫助我們,在每個教會中都可以看見這生命之道的彰顯出來,免得虧負主的恩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