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年3月25日 星期日

晨更分享:可十四43-52


2018/3/25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dimanche              可十四43-52

猶大沒有參加禱告,他是出去做壞事,和祭司長商議,要捉拿耶穌。當耶穌在客西馬尼園禱告,把自己交給神時,有一個人他要把耶穌交給惡勢力,就是交給撒但。當我們不把自己交給神、當我們不儆醒禱告時,我們就會陷入迷惑中,這就是猶大所代表的情形。猶大出去了,沒有與主禱告,更沒有與主同心。彼得等是因肉體的軟弱,而沒有參加禱告(40);而猶大是因被撒但入了他的心,就不只是肉體的軟弱,而更是屬靈的投降了。他是從耶穌而出來的人,是本來屬於耶穌的,但卻變成撒但,所做所為,就是成為撒但的差役,成為撒但的階下囚。今天我們都是屬神的人,我們不要成為墮落的天使,不是成為撒但的差役,我們應儆醒禱告,免得入了迷惑而不自知。

猶大為何被撒但引誘而跌倒呢?他享受過主的愛,他被主的話提醒,他在一個屬靈的環境中,但卻甚麼都得不著。這代表他的心不是向著主的,他的心只是向著瑪門,是偏向撒但的。當他在一個最好的屬靈環境中,看到了神跡,感受到基督的生命,也聽到基督的話;他在最好的屬靈環境中,卻培養出一個墮落的人,這就值得我們思想原因了。

原因其實並不複雜,但卻也並不容易能夠如此;那是因著兩個重要的原因,一是己的問題,二是撒但的問題。當一個人的己出來時,他就不能聽得入神的話,他也看不見一個屬靈的環境,他會把屬靈的事物,把之變成屬世的東西。他不能吸收屬靈的話,因為他沒有屬靈的生命,也不想追求生命。因著他有一個己,他不會謙卑,他就用己的方法,去解釋神的話、去解讀神所做的事。神所做的事,都是美好的,都是為給人益處的;然而一個屬己的人,他就只會想到自己的益處,就不會想到屬靈的需要。同時,若是一個屬己的人,他與屬靈的世界隔絕後,就容易被撒但入了他的心。而當撒但入了心後,他的心就變成硬的,就更不能接受神的話、以及不能吸收屬靈的好處。而最後的光景,就把耶穌出賣了。

這些人要捉拿耶穌,他們用甚麼方法呢?就是帶著刀棒(43),就是用世上的武力。世人的方法,就是刀棒,就是武力。他們以為刀棒可以把耶穌捉拿,其實真正捉拿耶穌的,是人的罪。刀棒是代表人的罪,是代表世界的方法;也代表不自量力,以為人的方法可以勝得過神。當人犯罪後,就以為自己是無所不能的,就以為自己可以勝過神,就要用世界的方法,去把神壓下,而自己成為神。這刀棒就代表了人的罪、人的自大、大的不知天高地厚;以為自己確有的世界力量,就可以把神比下來了。今天人也是如此,是表現出一幅不自量力的圖畫:人有一些些的發明,就自以為是,以為可以拿刀棒,就可以把神捉拿,就可以把神比下來。誰知那刀棒根本不算甚麼,只是人的驕傲、人的自以為是而已。

人一出生時,是赤手空拳的,但出生後卻利用神給的聰明,製造了武器、製造了刀棒,就用之對付神。人發展科學後,就用科學來對抗神,自以為了不起,這就是祭司長及猶大所表現的。從神的角度來看,人以為有了武器就可以勝過神,真是人間的大笑話;然而神卻因著祂的慈愛,為要拯救人,就藉勢而讓人似乎得勝,其實是神的愛、神的包容,為要拯救世人。當人正想殺死耶穌、殺死神時,神卻反而要藉此而拯救人。這幅圖畫,讓我們看到了兩件事:一是人確是極其無知;人的罪使人以為能用小小的刀棒,就可以打贏神。二是神極大的容忍及慈愛,不只沒有反抗,還藉此用以拯救人的罪。原來神不是用武力去對付武力,反而是用人想不到的方法,去對付人的武力的;這方法就是神不可思議的愛。

人間是不會用這種愛的方法,去對付武力的;人間所用的方法,是以惡制惡、以牙還牙的。這就是為何彼得要拔刀,把大祭司的僕人砍了一刀,削掉了他一個耳朵的原因(47)。人間的方法,是以武力對武力,以惡對惡的;然而這不是神的方法,這只是人的方法。神的方法,是用慈愛對武力,是用謙卑對人的兇惡。目的是讓更大愛遮蓋人的武力,目的是把罪除去,而不是把人除去。若用武力,是可以差十二營的天使來拯救耶穌的;然而,這時就只是把人滅掉而已,卻不能把罪除去。要除人容易,但要除罪卻難;人的方法是除人,神的方法是除罪。若以武力對付武力,那只是產生更多的武力,因為罪惡仍存在,武力是不會除去的。然而,若能把罪除去,才有希望可以除去武力的;但要除罪,只有一途,就是要犧牲神的愛子了。

猶大用甚麼記號去捉拿耶穌呢?他用的記號,是愛的記號就是親嘴的記號,但卻是假的愛那是人間的愛。人間的愛,可以有親嘴的表現,可以有愛的外表,但卻只是佔人利益,甚至害人性命的愛而已。人間的愛,不能使人得益處,反會使人受損、使人陷入愛的假象中,而最終害了性命。然而耶穌所用的呢?祂是以真愛對付假愛,以捨命代表親嘴;真的愛出來,是包容的愛,是捨己的愛,是為了人的益處的愛。這樣的愛,就可以把人的罪遮蓋,就可以把人從罪中挽回來。原來人間的愛,是只有愛的外表,卻沒有愛的實際;但耶穌的愛,雖然似乎看不出外表,卻是有實際的內容的。耶穌沒有以武力對武力,沒有差遣十二營的天使來救援祂,反而把祭司僕人的耳朵拾了起來;並且願意受死,讓自己的血,成為眾人的救贖。真正的愛,不是外面的愛,乃是靈裡的愛;靈裡的愛,是愛人的靈魂,是愛人的生命。耶穌要把生命給人,就犧牲了自己的生命,這就是從神來的愛,是與世間的愛不同的。

門徒都離開祂逃走了(50),這就是門徒對惡劣環境的反應,考驗出他們對主的愛,原來只是嘴巴的愛而已。當門徒們都說:「我就是必須和你同死,也總是不能不認祢」之後不久(31),他們就都離開神了。他們對主是有愛的,一定比猶大對主的愛會多。然而,人間的愛,雖然還是有心,但卻是無力的。猶大是沒有心,因此不會愛主;但其他門徒是有心卻是無力。有心是好,但還不夠,還要加上靠主的愛,才會有真的愛。人的愛是微弱的,是無能的;因此,我們若要愛神,就要靠神給我們的愛,才能愛神及愛人的。猶大的愛是假愛、其他門徒的愛是無力的愛,惟有耶穌的愛,是真正的愛、也是有功效的愛。我們應求神給我們能愛神的能力,如此才可以把我們的愛獻給神。否則也只是如門徒一樣,嘴巴說說而已,卻不能行出來的。

2018年3月18日 星期日

晨更分享:可十一27--十二12



2018/3/18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dimanche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可十一27-十二12

(27-33):這一段是祭司長及文士並長老,要問耶穌權柄的問題,而耶穌又反問他們一個問題,他們用討論的方式後,再回答耶穌;說他們不知道。於是耶穌就也不回答他們,因為回答也沒有用,他們不是想要明白真理,只是想質問耶穌而已。他們即使明白了真理,也不會遵行的,因為與他們的利益衝突。他們要得的是自己的利益,也懼怕百姓,想得到眾人的尊敬及認同(32;十二12),因此就犧牲了真理;這些因素,就使自己無法遵行真理。

他們問耶穌問題,因為耶穌趕出了殿中作買賣的人(15),他們就質問耶穌,誰給祂這權柄的(28)。那他們問這句話前,知道耶穌有權柄嗎?看來是知道的,他們其實不是如此笨的,因為當耶穌說了葡萄園的比喻時,他們知道這比喻是指著他們說的(十二12),因此,他們不是笨的。他們是有頭腦的人,不是真不明白的;只是不想明白,更不想行出真理而已。一個不想行出真理的人,只想以自己的利益為主的人,他是不會吸收真理的;如此他們就等於自己把自己變笨了。他不是不明白真理,只是不想知道真理,就只能掩耳盜鈴,就只能故意裝作沒有真理這回事。

耶穌先問他們一個問題,是因為耶穌知道他們,是不會接受正確的真理的;因為他們是在黑暗中,而黑暗是不會接受光的。雖然有光來了,他們也看到光了,但他們卻不接受光,就躲開光;於是他們永遠在黑暗中,成為他們的選擇。耶穌為何問他們一個問題呢?耶穌是把他們心中的難處揭露出來,讓他們知道,他們有一個難處,是攔阻他們接受真理的。耶穌隨便問一個問題,就是約翰的洗禮,是從天上來的,還是從人間來的(30)。這個問題,是很顯淺的問題,是眾人都知道的問題(32),就等於三歲小孩都知道的問題。然而他們為了利益,為了自己的權柄的問題,不容許別人把他們既有的權柄及地位拿去;他們就不承認眾人已承認的事實,就說:我們不知道!

因此,真理不是如此難明白的,真理是不必商議才可以明白的(31);真理本身就證明它是真理,真理不是投票出來的。真理只有接受一途,若為了利益、為了怕眾人(32),因而犧牲真理;那就不能以真理為首,我們就失去明白真理的機會。因此,這一班人當初來問耶穌一個問題,本就不是想明白真理,更不是想行出真理,只是想維護自己的利益而已。今天我們對真理的態度是如何的呢?我們是想明白真理、行出真理呢?或是只以利益為主,真理只是用來參考的東西而已呢?

基督徒或許不像這些祭司長等人,他們根本是明顯高舉自己的利益,而將真理踐踏的人。但很多時基督徒雖然似乎不會踐踏真理,卻也不是想遵行真理的人;還是會衡量一下,行出真理要付多少代價,要損失多少益處的。人們只是明白了真理,但還是不願意付代價行出真理的。

原來行出真理是要付代價的,為何要付代價呢?因為這世界是不行真理的,當眾人都不行真理時,你若要行出真理,當然就不容易了;因為真理不為世人所重視,也會被世界藐視,這就成為行真理的阻力。若沒有把真理放在首位的心態,最多只能止於明白真理而已。然而,若只是想明白真理,而不想絕對地行出真理,那下一步就會如祭司長們所做的一樣,最後還是踐踏真理的。

耶穌要他們回答一個問題後,才會回答他們提出的問題;這代表耶穌要知道,他們有沒有資格,去明白真理。結果他們沒有回答耶穌的問題,就代表他們不合格,他們的心態是不對的;那即使耶穌回答了他們,告訴了他們真理,他們也不會明白及行出真理來的。今天我們在追求真理前,是否明白自己的心態,是否真把真理放首位,是否真願意付代價行出真理?若答案不是肯定的,我們是沒有資格明白真理的。這就是為何我們常常讀聖經,也不明白的原因,因為我們常把利益、權位、及各樣的矛盾加入其中,就把真理擠住,而不能讓真理進來了。

真理是絕對的,不必經過商議,也不必經過篩檢,只要接受即可。然而,祭司長們要接受真理,是經過商議,是經過篩檢的。合他們意的,就可以接受,不合他們意的,就不能接受。他們不是讓真理凌駕他們,不是讓真理管理他們,而是由他們凌駕真理、管理真理。若真理只是成為僕人,而不是主人,那我們不會明白及遵行真理的。我們要以真理為我們的主人,為管理我們的最高標準,如此才真可以行出真理的。

(十二1-12):這一段是葡萄園的比喻,這個比喻,是說到整個舊約的故事,也是說到神的愛。神栽了一個葡萄園,圈上籬笆、挖了一個壓酒池,蓋了一座樓,租給園戶,就往外國去了。這葡萄園就是以色列人,神給他們劃定界限,這界限就是葡萄園,就是佳美的迦南地。神把這地賜給他們,也給他們地界,這地界不只是迦南地的國界,更是以律法為屬靈的國界。然而他們卻沒法結出好果子來,因為他們踰越了屬靈的國界,不遵行神的律法。神差先知僕人去,希望可以改變他們,讓他們結出果子,但卻反而遭受他們的逼迫、殺害。這就是整個舊約的光景:雖然有好的環境,有神的栽培,更有神默默的愛、默默的忍受。但他們不只不知道悔改,還把神的兒子殺了,這就是他們的光景。

在這裡我們看見的,先是神的愛、神的保護、神的看顧。神把最好的給他們,但他們卻把神的愛、神的產業據為己有。他們想佔據神的產業(7),把屬神的變成屬自己的。這就是法利賽人、祭司長們的表現;他們從神的律法中,加上自己的解釋,就變成自己的財產,就要別人遵守,就把自己變成神,成為最高的權威。而當耶穌來了,真正的權威來了,他們就覺得自己的財產受到威脅,自己的權柄受到侵害,就把耶穌殺了。這就是想把神的產業,歸到他們自己上面的過程。

原來人在服事神,在神的家中服事時,也會有這種情形發生。人很容易把屬神的東西,變成自己的產業。當我們為神治理神的家時,我們本是僕人的身分,卻後來變成主人,卻把神的產業,變成自己的產業。人們表面上是擴張神的國,其實是擴張自己的地盤,這就是法利賽人所做的。他們本來是想維持神的律法,是想保存神的律法的;但在這過程中,卻漸漸把神的律法,變為自己的財產,並且加上了不少自己的意見,就把神的財產奪去了。於是他們用自己的律法,假冒神的律法來捆綁人,最後就把神的兒子殺害。

然而神的愛還是容忍他們,給了他們很多悔改的機會,但他們一一失去了這些機會,因為只求自己的利益,就不能接受神的真理。最後,神就只得用公義的方法,把那些園戶除滅,將葡萄園轉給別人(9)。而他們所棄的耶穌,卻成為建造另外的房屋的根基(10),那就是神要建造一個屬靈的殿,而不是他們所見的物質的殿。他們把神建造的葡萄園拆毀了,也把神的兒子殺了,但神卻建造另一個殿,就是以耶穌的身體建造的屬靈的殿,就是新約教會的出來。

祭司長們聽了這比喻後,就知道是指著他們說的(12)。他們這時是知道了,因為指著自己說的話,都是敏感的,因為人的利益觀是大的,當說話侵犯了自己的利益時,就會明白的。故此,他們不是不明白真理,只是不能行出真理而已。耶穌說出真理,他們明白了,卻還是以利益為重;結果明白了真理,還是不能行真理,反而是惱羞成怒,要殺害耶穌。人不是不能明白真理,但因著損害到自己利益,就只能以毀滅真理的方法,去維護自己的益處;這就是他們想要捉拿耶穌,而不想接受真理、不能行出真理的表現。

2018年3月10日 星期六

晨更分享:可九14-29



2018/3/10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samedi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可九14-29

耶穌和彼得等三個門徒下山來了,山下卻發生了一些事,是與山上不一樣的。山上是榮耀的,山下是有問題的。當山上看到了神的國時,山下卻只看到了撒但的工作。而撒但的工作,誰來解決呢?沒有耶穌的世界,是不能解決撒但的問題的,因為這世代的人,是沒有信心的。若沒有信心,那山下的活著,就是被撒但捆綁,就是從小就被撒但操弄而已(21)。山上是榮耀的,是漂白的,是沒有罪的;然而我們不只是活在山上,更是要活在山下;當門徒失去耶穌時,似乎一切都失去了。耶穌不在時,我們仍可以有耶穌的權柄嗎?為何這些人趕不了鬼呢?這就是問題!

一般而言,基督徒是有生命的,而有生命的基督徒,就可以趕鬼;但門徒為何不能趕鬼呢?耶穌說出兩個問題,一是他們沒有信心(19)!二是他們沒有禱告。當耶穌哀嘆這世代沒有信心時,是否也把門徒包括在內呢?山下的九個門徒,是沒有了耶穌,於是他們就趕不了裡出來;因此,他們是沒有信心的。這世代的人,是沒有信心的,因為他們不會倚靠神。那門徒呢?他們可以倚靠神,卻不倚靠神;他們應該懂得倚靠神,卻還是不會倚靠神。因此,不信的世代,其實是從不信的門徒而來的。門徒不能趕鬼的原因,是因為他們不會禱告。甚麼是沒有禱告呢?禱告就是倚靠神,就是把自己交神手中,讓神的權柄出來。

我們的禱告,一般都是把事情交神手中,但這不是最大的信心;神所要的信心,就是把自己交在神的手中,包括大大小小的事情,都由祂處理,這就是神要的信心。耶穌曾說:信神所差來的,就是神的工(原文直譯)。我們是不能作工的,當我們作工時,己就會出來;而己一出來,那就不是信心了。一個有己的人,就是沒有信心的人;真正的信心,是沒有己的,是把己完全拿去,讓神作主的。這就如那迦南婦人一樣,當主說她就如狗一樣時,她謙卑的接受,主說甚麼就是甚麼,沒有己的想法,這就是信心。當門徒問為何他們沒有辦法趕出那鬼時,耶穌回答要禱告。因為禱告就是得著主、就是得著神的話。

這個回答,似乎很簡單,似乎人人都會禱告;但其實不是人人都會有合神心意的禱告的。我們的禱告,多是求事情的成就,而少把自己交神手中的;我們的禱告,多是由我們自己作主,定下一個計劃或是一個答案,要求神來成就的。這樣的禱告,就是以己為主,再以神為副的禱告。這樣的禱告,就不是出於信心的禱告;乃是自己居首位,神成為服事我們的僕人而已。真正的禱告,是讓神來處理一切事,我沒有自己的計劃;若我有計劃,那就是設法讓神主導一切,而我只是靜候神的工作,或是聽神的吩咐而作事。

這就如哈巴谷書中哈巴谷的禱告,在第一章時,哈巴谷禱告神,是將事情交神手中的。他看見了一些不公義的事,就是猶大人的罪,他就求神處理這些事。但他求神之前,是有自己的計劃及方法的。他不是完全把自己的計劃除去,只求神的方法;乃是先設下他認為可以的答案,求神來成就。然而當神不按他的計劃而行時,他就不高興,就與神爭辯;希望神改變祂的計劃。到了第三章時,一開始聖經就說:先知哈巴谷的禱告(1);原來第三章的禱告,才算是合神心意的禱告,才是聖經稱為的禱告。但在第三章時,他的禱告沒有求甚麼事情,只是求神的自己,思想神的作為,最後是把自己交神手中;再沒有己的出來,因為神已改變了他,而不是他改變神。這就是真正的禱告,就是信心出來的禱告,就是無己的禱告,讓神工作的禱告。

我們是沒有信心的,就如這父親所說的一樣,他是不信的(24,其中的信不足,原文是不信。不足及不信是完全不同的)。我們離開了神,就沒有信心,我們的信心是從神來的。當這父親說:你若能作甚麼,求祢憐憫我!神是沒有難成的事的,但我們相信嗎?人都是先看到能、再信的。這父親有兩個本質,一是他想信,但另一個本質是他是不信的。原來我們的本質是不信的,我們要信神是難的,除非是神的恩典。門徒本已有耶穌給他們的權柄,可以趕鬼的(15,六713),但他們沒有倚靠神,也沒有信心,就不能趕鬼了。

這世界是有需要的,因為撒但仍然存在,仍然是會興風作浪的。門徒不是活在山上,而是活在山下,活在山下的人,若沒有耶穌同在,似乎甚麼都不能做。只有有信心的人,才可以做成神的工,我們是否可以有這信心呢?信心其實是要操練的;亞伯拉罕稱為信心之父,其實不是代表他有信心,乃是代表他得到信心的過程。他本是不信神可以讓100歲的人生子的,為何不信呢?因為有己的想法!因為有己的計劃。當我們甚麼時候有己時,我們甚麼時候就失去信心的。己與信心是抗衡的。當父親說:「你若能做甚麼,求祢…」時,是代表他覺得神不能做甚麼!也代表除非你能,我才信!這就是人的想法。人的想法出來,就沒有神的作為。我們要學習捨己,把自己交給神,這才是信心。

當這世界有需要時,我們可以提供甚麼給他們呢?當耶穌與三個門徒離開他們時,剩下的門徒,就不能做甚麼!本來人就是不能的,人離開了主,就甚麼都不能。我們不能只靠門徒的身份,或是靠我們的愛主、或是靠我們的服事,以為就可以成事;我們靠的必須是主自己。若耶穌不在時,我們就要禁食、就是禱告。為何要禁食及禱告呢?這目的就是要讓神自己作工,讓神來做成祂的工。我們只是一個器皿,而這個器皿只有一件事要做,就是讓耶穌能透過這器皿而做成祂的工。不是我們做工,乃是這耶穌透過器皿做工。

山上是舒服的,有耶穌同在,就是潔白無罪的;山上是沒有撒但的,因為是在天國裡。然而山下是現實的,一旦沒有耶穌,即使門徒也是無法趕鬼的。這代表yes or no的兩極。要不就是有信心,要不就是不信,不是靠自己,乃是靠耶穌。那耶穌離開了,門徒怎辦呢?就是藉禱告把耶穌加入,藉耶穌完成祂的工作。耶穌曾說,我們若有信心像芥菜種,就可以移山;因此,不是信心的大小,而是信心的有無!但移山的信心,還不是最大的信心,最大的信心,是完全捨己,把自己交神手中,由神來做。這就如但以理三友最後所說的:即或不然,我們也不拜你的像。即或不然,就是即使神不救我們,我們都不會拜假神。也就是說,這時是把自己完全交神手中,是死是活,都在神的手中。這就是最大的信心:是由神作主,是完全無己的信心。

當耶穌不在時,門徒就與這世代的人一樣,是沒有信心的(19);這就顯出信心不是出於己的,乃是有否耶穌的同在。耶穌不在時,我們就應藉著禱告,讓耶穌出來,由祂作主而完成祂的工作。其實任何事都是一樣,信心是在日常生活中的倚靠,是完全捨己的表現,這才是真的信心;而不只是一件事情的相信與否,這是不同的。我們要學習的,是把任何事交主手中,沒有自己任何意見,只仰望主的意見及方法,這才是真的信心。

此外,耶穌說,這一類的鬼,若不禱告就不能出來(29),這是那一類的鬼呢?原來這鬼是聾啞的鬼,但人以為只是啞而已(17 vs 25);他是因為聾才啞的,但人以為他只是不會說。原來不會說,是因為不會聽;不會聽甚麼呢?不會聽神的話,就是聾的。因此,甚麼是聾呢?就是聽不到聲音,就是聾子。那屬靈的聾是甚麼呢?就是聽不到神的聲音的人,就是聾的人。而聽不到神的聲音的人,就也說不出神的話來的人。因此,原來不只是那被鬼附的人是聾啞的人,門徒也是聾啞的人,因為他們說不出神的話來,趕不了那鬼。而說不出神的話來的人,是因為聽不到神的話!因此,這世代是又聾又啞的,門徒也是又聾又啞的,因為一個聽不到神的話的人,就是聾子,而一個說不出神的話的人,就是啞子。

門徒因為聽不到神的話,就說不出神的話來,就趕不了鬼。而耶穌呢?祂說出了神的話來,那麼鬼可以聽得見嗎?這鬼是聾的呢!然而即使你是聾的,神的話說出了,就不只是話,就加上權柄,就有功效。即使你是聾的,也不能不聽。就如創造天地時,神說有光就有了光,不須「光」能否聽得見的。因此,對這一類的鬼就是不能說不能聽的鬼,只有用神的話直接命令,才可以出來的,因為神的話有權柄、有能力,即使鬼聽不到,也必須聽命的。因此,這一類的鬼,就必須從禱告中得到神、得到神的話、得到神的權柄,然後才可以趕出去。

2018年3月2日 星期五

晨更分享:可六14-29



2018/3/2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vendredi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可六14-29

這裡我們看到了約翰,一個行真理,以真理為他的性命的人;也看見了一個沒有真理,隨意行事,隨自己意思而行事的人。因為隨自己行事,不理真理,只以自己的說話為真理,於是就把他所喜歡的人殺了。希律王是有權柄的人,一個有權柄的人,若不行真理,是會殺人的。我們也是有權柄的人,若有權柄的人,就應以真理為我們的權柄,以服於真理為我們的最高標準,然後才可以幫助人。約翰服於真理的權柄下,他就有權柄;而希律只服於自己的權柄下,他就成了千古罪人。從人來的權柄,是真理的殺手;雖然似乎他有權柄,似乎他可以隨意殺人;然而他卻是把真理殺了、也把自己的靈魂殺了。一個不服真理的人,是出賣自己靈魂的人,不只肉體得不到好處,而且良心也受譴責。這就是為何當耶穌的名聲傳揚出來時,希律王聽見了,就說這是施洗的約翰從死裡復活了(14)

為何他會如此說呢?這就是因為他的良心不安之故;他的良心有何不安呢?第一,他知道自己殺的約翰是不對的,是出於無奈的,雖然沒有人敢說他,但他自己會責備自己的。因此,當耶穌出來後,他就認為是約翰出來;這表示他的良心是不安的。第二,他殺了約翰,無可補償,就希望耶穌是復活的約翰,可以稍微安慰一下他的心。原來希律雖然殺了人後,沒有人可以罰他,但他的良心,卻是不斷的罰了他的。今天人心中有甚麼,犯了罪而不悔改、沒有機會補償時,他還是會不安的。

當耶穌施展祂的大能後,有不同的人、不同的背景,去解讀耶穌是誰。他們都各有解讀,各有結論;而這些結論,就成為他們創造出來的真理。人不可能創造真理,真理只有神創造、只有神的話是真理。因此,人所創造出來的真理,其實是毀滅真理的。人不喜歡真理時,就會創造一些自己認為的真理,去抵擋神的真理;自己認為的真理當然不是真理;那只是人間的道理,而且是錯誤的道理。

這個世界的人,有三類人,一類是如約翰的人,是可以為真理而捨命的人。這類的人,是很少的,是不易見的。他可以為了真理而說話,他以真理為最高標準,他把性命放於真理之下;不怕死亡,而只懂得說出及行出真理。同時,他對希律的說話,本是可以說、也可以不說的。他可以默然不語,因為他自己沒有犯了真理,只是別人犯了真理而已。別人犯了真理,但你自己沒有犯,同時,這人是有勢力的人,是對你的利害有關的人,你還說話嗎?這就是約翰的處境。原來約翰這時是可以不說、可以不為的;這從人的角度來說,他沒有不行真理,只是沒有表揚真理而已。一個沒有表揚真理的人,到底算是一個怎樣的人呢?我們甚麼時候該說話、甚麼時候不必說話呢?

約翰這時似乎是希律所尊敬的人,他不是沒有機會說話的人。若他沒有機會,那就算了,但他是有機會說的人。若有機會說,你說不說呢?他有機會就說,因為這世界的人,都是不行真理的人,你就有責任,把真理說出來。若是道德的行為,是淫亂的行為,那是嚴重的罪行,是不能不說的。他若沒有機會,就沒有辦法,但希律是與他有機會見面的人(20),就不能不說了。今天若教會有罪惡的事,是明顯的罪,是不容於聖經的,你會說嗎?你怕得罪人嗎?這是一個很大的考驗。約翰不只是自己行出真理,他看見不行真理的人,他有機會也會說的,這樣的榜樣,我們可以學得到嗎?

今天我們是神的僕人,是基督的門徒,我們是否可以把明顯的罪說出來,勸勉人行在真理中呢?我們應有這樣的責任,說出真理的話來,然後讓別人可以照著去行。至於別人是否去行,那就不是我們的責任了。當然我們自己先要是一個行出真理的人,然後才可以說別人,然後才可以成為別人的見證。若我們是一個不行真理的人,就不會說出別人的罪的。例如我們自己也拿公家的東西,我們就不會責備別人拿公家之物的;我們自己有罪,就不會說別人的罪的。

因此,約翰不只是一個行出真理的人,而且他還要別人也行在真理中,這是他認為的責任。今天這個社會一定是充滿罪惡的,若我們有機會,我們是否做一個勸說別人不犯罪的人呢?我們是否也覺得有責任,自己先以好榜樣擺出來,然後再成為別人的學效對象,也說出該行的路呢?

第二種人是以希律為代表,其實我們大多數基督徒,都像希律這種人一樣的。那希律是一個怎樣的人呢?他是知道真理,他是想行真理,但卻又是非常困擾的人(20)。希律對真理是採甚麼立場呢?他採的立場,是參考的立場,是若這話好聽,那我就聽,若這話不合我的意,與我們的生活是相反的,那我就不聽。這就是喜歡真理,但卻不一定行在真理中的人的想法。喜歡真理的人是不夠的,還要把真理放在絕對的位置上,立志要行出真理,才有可能行得出真理的。若喜歡真理,也喜歡利益的人,就常會把自己的利益,凌駕於真理之上的。這時,真理只是成為參考的東西,而不是絕對要遵守的律。我們是否把真理作為必然要遵守的律呢?還是只覺得是參考的價值而已呢?

今天若我們的態度是:若是合我的意、若是不與我的利益衝突的話,我就遵守;如此我們必不能遵守真理的。我們不只要喜歡真理,而且還要有一個絕對的態度,凡是真理,我就必然要遵守,那怕是與我們利益衝突,甚至要捨命,我也是要守真理的。如此的態度,一個破釜沉舟的心態,才有機會守得住真理的。因為守真理是不容易的,是要以性命來守的;沒有捨己、捨命的心志的人,是不會守真理,也不能守得住真理的。因為到了後來,守真理是有可能要了我們的命的,我們願意如此嗎?這就是但以理的光景,他為了守真理,他不吃王的肉及酒,這時,他是有可能捨命的。若沒有捨命的心志的人,是不會守真理的。

第三種人,就是一個不守真理的人,以希羅底及她的女兒為例,而她的女兒,其實是希羅底控制的。這種人不會有真理在心的,他們是撒但的差役,是被撒但控制的人。原來撒但是殺死真理的,他是不要真理的人,這樣的人,對行真理的人是攻擊的,是要殺戮的。撒但是要破壞真理的,他覺得真理對他是威脅的;因此,他要想法滅絕真理。他是聰明的,他不要國的一半,他看到約翰的頭,比國的一半更重要。國的一半是物質,是有價值的;但真理是無價寶,是比國的一半更值錢的,那是priceless的。今天我們的眼光有撒但的利害嗎?我們知道撒但是如何看真理的嗎?他要的是毀滅真理,不要國的一半,因為他有國的全部、有世界的一切,但威脅他的不是物質的東西,乃是真理!真理若存在,就威脅到他的生存,因為他是不行真理的!

原來真理是可以毀滅撒但的,是撒但最害怕的,比世上其他一切的東西更令他害怕,是他要殺之而後快的東西。今天我們是否有真理呢?是否可以用行出真理而令撒但害怕呢?這是我們該思想的。

最後,我們或認為,我們雖不是第一種人,但我們至少可以是第二種人。然而,當我們只停留於第二種人時,就很容易在不知不覺間,與撒但合作,成為第三種人了。希律雖不是第三種人,但到了後來,他因著希羅底的緣故,就不知不覺變成撒但的俘虜,就成為撒但的階下囚了。因為他在一時興起之際,就隨心所慾,就會被撒但利用,成為毀壞真理的人。我們也會如此嗎?若我們沒有一個堅守真理的心,就很易被撒但引誘,成為符合希羅底的意願,被她捆綁住的人。他不只是被自己的話語捆綁(26),其實更是被撒但所捆綁、被撒但擄去的人。一個人若不行在真理中,會很容易就被撒但擄去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