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3月27日 星期日

晨更分享:太十九:13-22

2011/3/27 dimanche 太十九:13-22

(13-15)上次是耶穌用小孩子的比喻,說到天國裡的人,就是小孩子的樣式;而這一次是耶穌實際對小孩子的態度,祂接納一個小孩子,並不拒絕小孩子,不認為他們年少無知,而有所忽略。一般的人,都認為小孩子是無知的,是不必花時間在他們身上的;然而耶穌卻為了小孩子,而撥出祂的時間來,為他們按手禱告,為他們祝福。耶穌看重每一個人,包括大的小的,每一個靈魂都是寶貴的,而每一個要求,祂都重視的。給小孩子按手,門徒認為沒有意義,但耶穌卻不如此想,祂所做的,沒有一樣不是有意義的;祂要人知道,天國裡的,正是像小孩子這樣的人。同時,主也要讓我們知道,小孩子是寶貝而不是累贅,我們的將來,是交在下一代的手中。因此,我們應從心中有一個重視小孩子的態度,不要只以為大人的想法,才是重要的。每一個人的觀念及態度,都是重要的,都會影響他們的行為。心中有甚麼的想法,行為中就表現出來。在門徒的觀念中,是認為小孩子並不重要的,只有大人才是重要的,因此他們就忽略小孩子。然而耶穌的觀念中,卻是認為小孩子更是重要的,祂就看重每一個小孩子。有如何的觀念,就有如何的行為,我們對小孩子的態度及觀念,是否也是耶穌一樣的觀念呢?若不是如此,我們應改變我們的態度,而要養成重視小孩子的觀念,因為這是耶穌的觀念,也是祂的行為表現。

16-22:這個少年人是一個熱心的人,他所走的路,是一條得的路。他得到了很多的錢財,他也得到了地位(他是一個官,路18:18);他得到了律法的美名,因為他從小就遵守律法,他得到了道德的行為。因此,他一直追求,走在得的路中,他確是因此而得到了不少的東西了。然而,他似乎還覺得不夠,他覺得還缺少一些東西(20),他的內心是不滿足的。因為他所走的路,是得的路。當我們要走得的路時,我們的內心,永遠不會因為得而滿足的。因為我們這個世界,所能給我們的東西,都是不能滿足我們的;那都只是飲鴆止渴而已。他不會因為走得的路,而得到永生的。

這個少年人的優點,是他要追求永生(16),因為他知道,他的生命是短暫的,若沒有永生,則一切都會過去的。然而,他不知道永生的路在那裡,他所追求的,所走的路,是走在一條錯誤的路中。雖然他很努力,可惜他是走在一條錯誤的路中,那他的努力是白費的了。他看到了耶穌的不一樣,他看到了耶穌的善,他知道耶穌是良善的。然而他卻用錯方法來看耶穌,以致耶穌反問他,你為甚麼稱我是良善的呢?這少年人對耶穌是良善的這一點,結論是對的,但他的方法是錯的。他是以耶穌是否作了多少善事,來決定耶穌是不是良善。然而,一個人的是否良善,不是因為作了多少善事,乃是因為他的生命是良善的,他自然就會作出良善的事。少年人以為耶穌作了不少的善事,因此耶穌就是良善的。然而耶穌告訴他,不是因為我作了善事,我就是良善的;是因為我是神,因此我所作的,都是良善的,因為只有一個是良善的,就是神(17)。若耶穌果真是良善的,那少年人對耶穌的認識,就不能止於祂是良善的,而更應進一步認識耶穌就是神。因為不是作良善的事的人是良善的;乃是良善的人自然會作良善的事。而且,只有一位是良善的,就是神。因此,耶穌是神,祂是良善的,故此祂一切所作的事,自然就是良善的了。這個邏輯,少年人沒有,他所作的結論雖然是對的,但看法是倒過來的;他是歪打正著,他以中定義耶穌的良善,不是神對良善的真定義,因此耶穌要糾正他,讓他明白良善的來源是神,而不是作善事的人而已。

雖然這少年人,在世上願意追求,願意尋找永生的路,願意作一個道德及良善的人,是已經不錯了。然而,他所走的路,是不對的,因為他找不到一條真正的路,使他得到生命,使他得到滿足。因此,他是愈走愈不覺得滿足的。他看到了耶穌的良善,也看到了耶穌的滿足,所以他才謙卑的來到耶穌面前,求問他永生的道路。耶穌指示他的道路,不是一條得的路,乃是一條捨的路。他一直要得,然而耶穌告訴他另一條路,這條路,表面是一條捨的路,然而其實才是真正的得的路。每一個人都想得,但不一定懂得如何去得。耶穌說的道路,是捨的道路,是要把他所得的一切,都捨掉了。就是要變賣他一切所有的,為的是要得到基督的生命。變賣一切所有的,分給窮人,這就是捨的路。而這條捨的路,也是愛的路。耶穌所說的路,與這少年人以往所走的路,是完全相背的,無怪乎他不能接受,他也走不了這條路了。

然而,這條路雖然是捨的路,但卻是真正的得的路,是真正的得的惟一的路。少年人要得,但他不懂得如何得,要真的得到,就要先捨而後得,捨掉一切,是為要得著耶穌,若不肯先捨,就不能得到,因為這就如駱駝穿過鍼的眼一樣,若不先把貨物卸下,就不能過鍼門的。耶穌不只要他捨,其實更要他得,而得就是跟隨耶穌(21),耶穌叫他變賣一切,這是捨,但也叫他跟從耶穌,這就是得了。因此,得是從捨而來的,我們捨去的,是屬世的生命,而得著的,卻是永恆的生命。我們是以屬世的生命,換屬靈的生命;我們是先脫下,再穿上。脫去舊人,穿上新人,這就是屬靈的路。一個不會脫的人,就不能穿,因為不脫下的人,就沒有空間可以讓他穿也。屬靈的路,就是先捨而後得的路;若不先捨,就不能得,這就是那少年人的問題了。

2011年3月22日 星期二

晨更分享:太十七:14-27

2011/3/22 mardi 太十七:14-27

耶穌和三個門徒上了山,山下發生了一些事,就是有一個人,他的兒子被鬼附,他就把兒子帶到其他的門徒那裡,希望他們可以把鬼趕出,然而,門徒卻不能把鬼趕出,只能等耶穌下來,才把鬼趕走,也醫治了那人的兒子。這一件事,馬可也有記載,而馬可比較多說那兒子的父親的反應,以及那兒子的父親的信心等問題。而在馬太福音,重點比較是說到門徒的信心。也就是說,門徒似乎不能把鬼趕出,因為他們的信心小(20)。這世代是有需要的世代,因為有很多的病,也有被鬼附的,然而,我們是否可以對這世代,有信心的見證呢?門徒跟而耶穌這麼久,他們也曾出去傳過道,也曾趕過鬼(參可六:12-13),然而,這時卻趕不出那人的鬼,這就是耶穌所說的,一個又不信又悖謬的世代,似乎凡事都需要耶穌來作,而跟過耶穌的人,也沒有信心及能力,這是值得檢討的。

馬可福音有談到那父親的信心,從他與耶穌的對話中(可九21-24),可見他是沒有信心,但卻是可以被耶穌建立起信心的人。因為他說:我信,但我是不信的(原文直譯),求主幫助。他是知道自己光景的人,他也知道自己的不信,但他卻願意求主幫助,使他可以有足夠的信心。而耶穌也果然幫助了他,使他有信心可以相信耶穌的醫治,而他的兒子也就好了。因此,從這裡可以看到,門徒的缺少信心,不只不能把這鬼趕出;也不能幫助這父親,把他的信心建立起來。而耶穌不只把鬼趕出,更是把這父親的信心建立起來,讓他可以重新拾回他的信心。因此,一個有信心的人,是可以影響到別人的信心的。這世代的人,雖然沒有信心,但若你是有信心的,就可以把這世代的問題解決,把這世代的人的信心,扭轉過來了。門徒因為沒有足夠的信心,因此,他不只不能醫病趕鬼,而且也使這父親失去了信心。而耶穌來了,先把這父親的信心建立了起來,然後再醫治他兒子的病。因此,一個有信心的人,是會影響這世代的,他會使別人也有信心。而我們所作的,不單可以使別人解決了問題,而且可以建立別人的信心,這才是我們需要的信心。

當門徒問到耶穌,他們為何不能趕出那鬼時,耶穌是說他們的信心小,也因為他們不禱告禁食。以前他們可以趕鬼,這次就不能了。可見鬼似乎有大鬼小鬼,有易趕出的,也有難趕出的,此其一;第二,信心大的人,是可以趕一切的鬼的。第三,禁食禱告又與趕鬼相連,有些鬼是非要禁食禱告,才可趕出的。這也代表禁食禱告是可以增長信心的。而耶穌又舉出芥菜種的例子,這有兩個意義,一是芥菜種是小的,這代表我們的信心,一般就是小的;然而雖然是小,但卻仍是可以交在神的手中,而成為有用的。第二,芥菜種是有生命的能力的,他雖然小,但卻可以成長的。這代表我們的信心,是有活力的,是可以成長的,是可以不斷長大的。而讓芥菜種長大的生命能力,是神所賦予的。因此,我們就應當來到神的面前,求祂給我們信心,像那父親求耶穌一樣,就必得到從神而來的信心。而當我們有了信心後,事情就必成了。

(22-23)耶穌又再一次的預言祂的受死,也預言祂的復活。但門徒還是聽不懂,也不願意接受這事實。他們希望這不會發生,他們只希望順利,不希望十字架。他們希望不要經過十字架,就可以得到榮耀。然而,這不是屬靈的路,屬靈的路就是十字架的路,是不可以逃避的。他們因為一直拒絕十字架,就聽不進去耶穌的話了。我們若在我們的觀念中,沒有十字架的觀念,我們也會聽不進很多神要啟示我們的話的。

(24-27)彼得常是自作主張的人,他以自己的想法,就回答了別人;他是替耶穌說話,卻沒有先問一下耶穌的意見。我們也常是如此,心中充滿了自己的想法,就以自己的想法,取代了神的想法了。然而,當我們再來到神的面前時,才知道我們所知的有限,我們常會誤解神的意思,但又會自作聰明,根據我們有限的知識及推理,而作出一個結論,結果是錯誤的。因為我們的理,是人間的理,彼得只是考慮人間的義務,卻不知道耶穌是神的兒子,就不是從人間的定規去行事的。這是彼得的問題,也是我們的問題。我們作錯了結論,卻要耶穌來承受,增加了耶穌的麻煩;只是最後還是要彼得親自去釣魚,而解決了這問題。還好,神是全知全能的神,祂可以解決我們所多出來的問題。然而,我們也當學習先了解神的心意,再從神的角度去看事,免得替神開了支票,卻要神埋單,最後還是苦了自己。當然,神是有恩典的神,祂也一定會解決人的問題,而且順便附送彼得一條魚。但我們不應濫用神的恩典,而應學習更多與神互動,從中得到更大的喜樂。

2011年3月20日 星期日

晨更分享:太十六:13-28

2011/3/20 dimanche 太十六13-28

這兩段經文所說的事,都有彼得的分。一是耶穌問門徒,祂是誰,然後就由彼得回答了,而且,他的回答,是一百分的,因為這是從天上的父所啟示他的。而第二次,當耶穌說祂要走十架的道路時,彼得也主動開口,勸祂不要去釘十字架,不要去受死。這一次其實耶穌並沒有問門徒的意見,因為耶穌不必門徒同意;只是彼得聽見後,卻主動說出他的意見。而上一次彼得所說的話,得到了一百分,因為這些話是從神所啟示他的,表示他走神的路;但這一次卻是零分,而且是從撒但來的,表示他走在撒但的路中而不自知。因此,彼得一下子是從神得啟示,一下子又可以掉到撒但的陷阱中,為甚麼呢?

相對而言,領受啟示是比較容易的;因為不必代太多的代價,而且這是得、不是失、是使人可以有成就感的,那當然每一個人都喜歡了。同時,當他答對了問題時,又得到耶穌的稱讚,也得到耶穌賜下的權柄(19),這是很多人所要的,當然是每一個人都要追求的、也是每一個人都想要走的路了。然而,當耶穌說到受死及釘十字架,雖然每次耶穌說這事時,都會加上復活,然而,門徒們所聽進去的,一般都只是死亡,而不加上復活。因為雖然是先死而後活,但我們第一步就不願意了,於是就不會再想到復活的第二步了。

耶穌啟示的十字架的道路,在世人是難的,連彼得都不明白。每一次提到十字架時,人都會想拒絕的,因為人的肉體,是不會喜歡十字架的,也不會願意捨己的(24)。因為捨己,就是沒有自己的路,只有神的路。我們肉體所習慣的一切,都不能得到,而只能得到神所要我們得的。這對於我們,是不習慣的,因為肉體是要舒服的,是喜歡有所表現的。走十字架的路,是要隱藏自己的,是不為人知的,是孤單的,是不能有己的榮耀的,只有神的榮耀,只能彰顯神。因此,是這世上沒有人知道的,是卑微的。不會得到人的稱讚,但卻可以得到神的稱讚的。那當然不會是人所喜歡走的路了。

彼得第一次答對了耶穌的問題,表示他對真理的認識,表示他得到天父的啟示。而這並不需要太多的捨己,就可以得著的。因此,人喜歡走這條得著的路,即使付一點點代價,也是願意的。因為當我們得著時,是快樂的,是有滿足感的。而對真理的認識,又比行出真理容易得多了;彼得明白了真理,但不代表他能行得出真理也。因此,第一次的彼得,考試是滿分,因為是比較容易的。而且,他可以得著很多,他得到了真理的知識,他得到了耶穌的稱讚,他得到了耶穌的賞賜。因此,即使他代了很多的代價,也是值得的,因為這可以滿足人的肉體所需。

然而,第二次的情形卻是與第一次不同的。門徒本以為耶穌是一直走榮耀的路,不必經十字架,就可以成就一切。人都會想繞過十字架,希望馬上得到榮耀,希望不必經過死亡,就可以看見成績。然而,耶穌的啟示是:沒有經過死亡,就沒有復活的生命;要得到復活的生命,就必須經過死亡(參25)。復活的生命,雖然也是我們想要的,但若要先經死亡,我們就會被這一步(死亡的一步)卡住了,就不能動彈了。我們的第一步就走不下去了,因此,就不會想到復活的生命的第二步了。但耶穌在這裡,其實告訴了我們,捨己的路是必需的,沒有取代的路。要得到復活的生命,就必須要走捨己的路。沒有捷徑,只有惟一的路,就是捨己。人們喜歡走彼得第一次走的路,因為可以得到真理,可以得到稱讚,可以滿足己的需要。然而,這條路若不加上捨己,到最後,是會變成走在撒但的路上,而不自知的。彼得就是這樣,當他剛剛得到耶穌的稱讚後,由於他不想走捨己的路,也反對耶穌走捨己的路,他就不知不覺地走在撒但的路上,而換來耶穌的責備了(23)。

因此,第一條彼得走的路,不是不好,也是需要的。然而,卻不是完全的,還要加上捨己的路,否則很易出問題的。問題不是真理的問題,乃是我們的己的問題。我們的己,會因著明白多一些真理而驕傲;我們的己,因為想要更多的滿足自己,雖然外表是追求真理,但也會落在撒但的路中的。因此,每一個真正屬神的人,都要走捨己的路。我們要以老我的生命,換屬靈的生命:就是捨掉老我的生命,換取屬靈的生命(參26);也就是脫去舊人,穿上新人的真理。脫去就是捨己的代表;穿上新人,就代表復活後的生命。我們的生命,就是不斷的脫,不斷的穿,如此,就不斷得到新的生命。這就是十字架的道路的應用,我們要把我們的己不斷的除去,而加上聖經的觀念,使我們的生命,不斷的更新。不但如此,還要把之活出來,因為神在審判時,是要以我們的行為來報應各人的(27)。而這些行為,就是捨己後所得到的生命的表現了。

2011年3月13日 星期日

晨更分享:太十三:53-58

2011/3/13 dimanche 太十三:53-58

耶穌的智慧及異能,是被肯定的,然而,很奇怪的是,祂的智慧和異能,反而使人跌倒(37),這是甚麼原因呢?這是因為他們不信(38),因此,耶穌雖然行了異能,然而,他們卻不信是從神而來的恩典,他們只是覺得奇怪,找不出原因及答案,於是就放棄相信耶穌,而耶穌也就只得放棄在家鄉中,行很多的異能了。

耶穌在他們中間教訓人,所說的話,他們聽了。而且似乎他們也會從耶穌所說的話中,觀察到耶穌與別人的不一樣。也就是說,他們這些人,是會看到耶穌的智慧及異能,然而,他們卻不知道,耶穌的智慧和異能,是從那裡來的。他們有他們的方法,用以判斷他們的問題,然而,他們所想的,只是從人的角度去看、去想,而不是把問題推到更高層去。他們不會加上神的作為,凡事只從人的方面去想。因為他們認識耶穌這個家太深了,他們是家鄉的人,從少就認識耶穌。而他們的認識,是從人間的角度去認識的,而不是從神的角度去認識的。因此,他們想來想去,都只是人間的答案,都只是覺得,耶穌是誰的兒子,誰是他的母親,是誰的哥哥等等。這都是對的,但這些卻與耶穌的智慧及異能,不一定是對等的答案。

他們找不到答案,因為是從人間的角度去找,因為他們不懂得天上的原因,也不懂得神所賜的恩典。他們對耶穌認識很多,然而也因為他們對耶穌認識很多,他們卻不認識祂了。他們的認識,只是人間的認識,卻不是認識天上來的耶穌,他們只認識地上的耶穌,對天上的耶穌,卻是一無所知。因為他們的知識,只局限於地上的知識,而沒有天上的知識。於是當他們知道太多時,反而對耶穌更是不知道了。地上的知識,會攔阻了我們對天上的知識的認識。他們對耶穌地上的知識認識太多了,因此,就成為對耶穌真正的認識的攔阻了。今天,我們若想有更多天上的知識,可能我們必須了解自己,是否有一些地上的知識,是攔阻我們認識天上的知識的呢?若是有,我們就應求神把之除去,免得我們地上的知識,攔阻了天上的知識。這是我們的問題。

這些家鄉裡的人,因為從地上的知識,而作出了結論。他們跳不出他們世上知識的範圍,他們所作的結論,是不加上天上的。他們所看的,在地上而言,似乎是完全的,因為他們所看的,都是沒有錯的。耶穌果然是木匠(約瑟)的兒子,也是馬利亞的兒子。祂的弟弟,也是雅各、約西、西門、猶大;而祂也是有妹妹的。這些都是對的,而且是把祂的家譜都說出來了。猶大人很注重家譜,也很詳盡,因為他們要把人找出,他是屬那一個支派的,其淵源為何等。但一般的家譜,並不會記載母親及女子的,而家鄉的人,對耶穌的母親及妹妹都認識了,也就是說,他們所知道的,似乎比一般的家譜更多了。他們就更有引以為榮的了,因為他們知道的,比別的不是家鄉的人更多!所以,他們的知道,似乎是更完全了。然而,即使是一個很完全的家譜,也是有限的。猶大人的家譜,最多只能推到亞伯拉罕而已,而亞伯拉罕以上,還有亞當呢!亞當以上呢?似乎就超越了家譜了。這是人的極限,而不能再推了。他們只會看人的家譜,卻不會看神的家譜,問題就產生了。

人的家譜,可以找到人的來源,這是猶大人的方法。但耶穌是從神而來的,祂是自有永有的,祂是不能以家譜把之推定的,祂是屬於神的家譜的。因此,人所看的事情,只能從人的角度來看是完全,但若從神的角度來看,就不完全了。但因著人認識太多,就以為自己已經完全了,就不必加上其他的看法了。人認識太多,反使人更易驕傲,就不會再思想從另一個角度去看事了。因此,他們所看的,雖然似乎是完全的,但卻還是不完全的,因為他們不會從神的角度去看也。人的不完全,就導致他們的跌倒了。

為甚麼耶穌說,先知在本地是不受尊敬、而在外地卻被人尊敬的呢(37)?在本地的人,他們看先知太多了,他們知道的太多了。他們雖然也知道先知的能力,及與別人不同的地方;可是,他們更知道先知的屬世家譜,及很多屬世的事物。於是他們看先知,就不太是從屬靈的角度去看,而往往是從人的角度去看了。而且,他們因為認識先知太多了;於是他們的認識,就攔阻了他們的真認識。他們的認識,就使他們作了人間的結論,不會覺得先知是從神來的。於是他們就只能以一般的人的身份,去看他,這就產生了本地人對先知的不尊敬了。而外地的人呢,因為他們看到的,是屬靈的力量,是屬靈的話語,多於一般的認識。因此,他們就比較不會從人的角度去認識先知,就產生對先知的尊敬了。因此,若我們先充滿了自己的知識,就攔阻了我們對屬靈的事的真知識,這是我們所要知道的。

耶穌家鄉的人,他們不是看不到耶穌的智慧和異能,只是他們有了先入為主的看見,就是耶穌屬世的身份及家譜,而這些的看見,大於屬靈的看見,他們就不能把屬靈的看見,吸收成他們的看見了。他們是有懷疑,也有問題(56下),但他們卻不從懷疑中找答案,而作了一個厭棄的決定(57上),而這個決定,就使他們不再得到屬靈的福分,而因著他們對耶穌的一般認識,就使他們跌倒了。更進一步的,因著他們的放棄及不信,耶穌的異能神跡,就不再在家鄉中多行了。因此,異能也與我們的信心有關,若我們的信心不多,異能就不會行得太多了。

2011年3月12日 星期六

晨更分享:太十三:44-52

2011/3/12 samedi 太十三:44-52

耶穌在這裡說了三個比喻,兩個分別是寶貝及珠子的比喻,一個是撒網的比喻。之後,耶穌又說到文士受教作天國的門徒的情形,有新及舊的東西,同時存在。這裡有說到好的及不好的(48),新的及舊的(52),捨掉一切已有的及要買無價的寶貝等的不同。

寶貝及珠子的比喻是類似的。我們先來看寶貝的比喻。在寶貝的比喻中,這寶貝是藏起來的,是不為人所發現的,而且是要變賣一切,才可以買得到的。要買的時候,不是買這寶貝,而是買這藏著寶貝的地。地一般是代表世界,而世界藏著一個寶貝,那寶貝是代表甚麼呢?這可以有兩方面的解釋,一是耶穌,二是教會。

耶穌是寶貝,這是人人皆知的;而得著祂就得著一切,因此,祂當然是寶貝,是人人所要追求的。然而,這寶貝不是明顯的,因為這世界的人,一般不會把耶穌作為寶貝;世界的人會把世上的財物、名譽、地位、金錢作為寶貝。因此,對世界而言,這寶貝就是隱藏的。而當有人發現這是不一樣的寶貝時,他就先不作聲,等到他變賣了一切時,再去把這寶貝買回來,而他買的,不是寶貝,而是藏著寶貝的田,因為他買了田,就買了寶貝了。變賣了一切,可以作一個人要得著耶穌,就要捨己,背十字架來跟從耶穌的解釋;然而,他要先再把之藏起來,再買這塊地,就比較難作解釋了。因為發現耶穌是寶貝,可以是不易的,那就是說,這可以是隱藏的寶貝。然而,發現後先隱藏之,似乎就不必了,因為這寶貝是人人都可以得的,不是因為別人得了,我們就不能再得的。凡是願意來到耶穌面前的人,都可以得到祂所給的生命的。而且,也不必要買地才得到寶貝的,應可以直接買這寶貝,直接得到耶穌的。因此,這寶貝若解作耶穌,會有一些困難點。

若這寶貝解作教會,那對舊約的人來說,是隱藏的,是不為人所知的。因為保羅說,這是隱藏在歷世歷代中的奧秘,是沒有啟示舊約的先知的;只有啟示給保羅後,才把這奧秘揭開的。因此,教會對舊約的人而言,是隱藏的。教會是神要作的工作,是基督的新婦,因此,對基督而言,那是祂的配偶,是聖潔沒有瑕疵的,那當然是寶貝了。然而,這寶貝確是隱藏的,因為沒有人知道他的優點,及將來在神的國中的價值,只有基督知道。而且,他是在地中的,也就是說,他是在世界中的,是在罪人中間的。那就更不易發現他是寶貝了。只有基督知道,他是寶貝,是可以買的。因此,基督要把這寶貝買了,而且是用祂的一切所有的買的。也就是說,基督是捨了祂的命,而把之買贖回來的。因為祂是從長遠的眼光來看,教會是寶貝,是祂的新婦,是祂所喜悅的。祂就變賣了祂的一切,而救贖了我們,使我們成為祂眼中的寶貝,是聖潔沒有瑕疵的。
而基督買的,不只是這寶貝,更是這塊地。地可以代表整個世界,原來基督是為了整個世人而捨命,是買了整個世界的,只是世界卻不都接受祂!然而,世界是藏著一個寶貝,就是願意接受基督的人。只是人不知道有這寶貝,而基督為了這個寶貝,也先是把之藏起來,不讓人知道,因為它仍是在田裡,是隱藏的。但當基督為他而捨命後,這寶貝就慢慢顯出其價值來,就不再隱藏了。感謝神,祂在千萬人中揀選了我們,使我們成為祂的寶貝,成為基督的新婦,而且,是祂用祂的一切所有的,買了我們的,這是最大的恩典。是祂的工作,我們才可以成為寶貝,否則我們只是沒有價值,是地上的罪人,是不值錢的東西而已。是祂看我們為寶貝,作工在我們身上,把祂的一切都變賣了,我們才變為有價值的。

珠子的比喻,也是如此,珠子的重價,是因為耶穌願意把祂的生命變賣了,我們就得到了基督的生命,於是,我們就如珠子一樣。而珠子起先只不過是沙粒,後來因為生命的磨練,沙粒才會變成珠子。因此,珠子的產生,是因為基督的生命,加入了我們這沙粒中,然後我們經過磨練後,才變成有價值的珠子的。教會是祂的工作,在基督裡作成的。珍珠的生成,是需要時間的,在未成為珍珠前,是毫無價值的,但成為珍珠後,就價值非凡了。我們也是如此,本是可憎的罪人,但當基督的生命,在我們身上不斷成熟後,我們就變成有基督馨香之氣,使人羡慕的人。惟有基督可以把罪人變成寶貝,可以把沙粒變成珠子,這是祂最偉大的發明,也是祂最偉大的工作:在世界中細心地找到了寶貝,在沙粒中耐心地等到了珍珠。

撒網的比喻,應也是指教會中,似乎有好的及不好的事物或人物的存在。我們常會把世界,摻雜到教會中來。有時是不知不覺的,但卻影響了教會的成長。而神也是等到世界的末了時,才作處理。因此,我們就更應儆醒,要守住教會,不要讓世界進來,使教會被摻雜。而我們的服事,若摻雜了世界,將來就會被挑選出來,丟在火爐裡,就必要哀哭切齒了。

文士聽了耶穌的話,若要跟從耶穌,就必須要把新的舊的東西,作一個選擇了。人不能把新的布,補在舊的衣服上;也不能新舊都要。我們必須知道新的是包括了舊的,是比舊的好。我們若不願意把舊的捨去,新的就會受到舊的影響,而不能有所作用。因此,當我們聽到了新的道,有了新的生命時,我們就要把舊的生命,不斷的捨去,才可以不斷的得到新的生命的。這就是脫去與穿上,是生命成長的路;就是捨己的路,把舊的丟去了,新的就可以進來,生命就可以成長了。

2011年3月6日 星期日

晨更分享:太十二:1-8

2011/3/6 dimanche 太十二:1-8

門徒餓了,就在安息日把麥地中的麥穗,掐起來喫(1)。這一個動作,使法利賽人看不順眼,就對耶穌說話,因為他們認為耶穌的門徒,作了安息日不可作的事了。然而,耶穌卻把安息日的更廣的意義指出,這是法利賽人所不知道的。他們只知道墨守成規,不太知道律法的真正意義,也不明白神的心意。法利賽人是很守規則的,他們把律法奉為最高的標準,不敢違背;然而,他們是熱心有餘,但對神的心意卻完全不懂。他們不知道律法背後的真義,因著守律法,不知不覺中他們竟把神丟掉了。他們要了神的律法,卻不明白神在律法中的心意;因此,他們只能遵守律法的外表,不懂律法的真義,也不能活用律法,而只能死守律法。

神是活的,神的律法其實也是活的。然而,人卻把神的律法,變成死的律法,是人只按律法的字面解釋,卻不按律法的創立者的心意而解釋,於是就把律法變成條例,雖然遵守,卻是愈遵求就愈沒有生命了。法利賽人是只看到律法的一面,而不懂得看律法的另一面,就是律法中神的心意這一面,因此,就是不完全、就會出問題了。耶穌並不是要否定律法,祂乃是要人知道律法的真義,按律法的真義去行,而不是按律法的條例去死守。我們事奉的,不是殿,而是神。神比殿更大(6),若神的心意,寫於律法中,我們要明白的,乃是神的心意是甚麼,而不只是條文是甚麼。

神是喜愛憐恤的,祂不喜愛祭祀。這句話出自何西亞六:6,當初的意思,是說到一個沒有憐恤的人,他所有的祭祀,都不為神所喜悅的。神不是不要祭祀,但神要人所有的祭祀,都要從愛的出發點而來;如此,祭祀就不是死的祭祀,而是活的祭祀了。律法的遵守,也是如此:若失去了愛,則一切的條文的外表,都不能為我們的生命增加甚麼,反而只使我們的肉體產生驕傲而已。法利賽人守律法,是外表的律法,是沒有愛的律法。他們遵守了嚴謹的律法,但卻失去了愛!不只是對人的愛,而且還是對神的愛!他們表面是虔誠的,然而,骨子裡卻是沒有神的。因為他們沒有對人的愛,就證明他們對神也是沒有愛的了。一個真愛神的人,他就一定是愛人的人;因為神的愛,是自然出來的,不必裝作的。

法利賽人對安息日的誡命,是很嚴謹地遵守的,他們是把安息日作為他們的主。但這裡耶穌說,人子是安息日的主,就是針對法利賽人的錯誤而說的。法利賽人是事奉安息日,不是事奉神;他們是事奉殿(參6),不是事奉神!然而神是安息日的主,神也是殿的主。我們在安息日中的事奉,目標是向著神,但法利賽人卻把之向著安息日本身,而不是向著神;我們在聖殿中事奉,目標是向著神,但法利賽人卻是指向著殿!因此,法利賽人把一切從神來的東西、條例等,都把之去神化,不要神,而只要附屬的物件,久而久之,就變成安息日很多的限制了,而這些限制的出來,就把神當初的心意扭曲了。

神設立安息日,第一是為了記念神的創造(出20:11),第二也是為了記念神的拯救(申5:15)。因此,安息日的設立,有兩個意義,一是為了記念神的創造,二是為了記念神的拯救。而不論是神的創造,以及神的拯救,都是神的恩典。尤其是神的拯救,這不只是代表神把以色列人,從埃及中拯救出來,更是代表基督把全人類,從罪惡中拯救出來。這就是最大的恩典,是紀念安息日的重要意義。而在這個意義中,我們看到了神的救贖,就是神的憐憫;我們就知道,原來安息日的設立,就是為了讓人知道,神是有憐憫的神,神是拯救人的神。因此,若在紀念安息日中,把神的憐憫除去,只要條文,那就不懂得守安息日的真義了。而耶穌在這件事上,其實真正的目的,乃是說明安息日的真義,因為法利賽人多年來所作的,已經把安息日的真義,扭曲而變樣了,而基督是要把之更正過來。耶穌在這裡的重點,不是鼓勵每個人都要像門徒,也不是鼓勵每個人都可以像大衛;祂的重點,是要把安息日已經被法利賽人扭曲了的意義,把之改正過來,使人知道真正的安息日意義是甚麼,這才是耶穌的重點。若能知道安息日的真義,若我們在基督裡得到真自由,我們才懂得如何守安息日,就不會只拘泥於外面的形式了。

因此,我們讀聖經也是一樣,要明白這聖經所說的神的真正心意,而不是只從字的表面,咬文嚼字的去了解字面的意思,如此,我們就不能照神的意思,去遵守神的話語的吩咐了;也就如法利賽人一樣,只陷入死守條文的泥沼中了。

2011年3月1日 星期二

晨更分享:太十:16-33

2011/3/1 mardi 太十:16-33

這一段主要是耶穌從差遣門徒傳福音,所要注意的事開始,而逐漸說到將來的事。這些話中,一方面是說目前的情形,而一方面也是說到以後要發生的事情。聖經中有時所說的話,不只應用於同一件事中,而且也可以應用在以後同樣的事中,預言以後要發生的事。若是如此,這就可以看到一件事,就是傳福音的使命,是直到主再來的日子以前(參23),都不能停止的,都是要繼續作的。同時,傳福音是國度與國度之間的爭戰,是把人從撤但的國度中,遷移到神的國度中。因此,就會引起家庭中的革命,甚至是家庭中的戰爭。因為若家庭中有人信主,撤但一定不會甘心的;他會使未信主的家人,施壓而使信主的家人,不再信主,甚至會把之殺掉。這些情形,在某些宗教嚴謹國家中,是司空見慣的。因此,福音在另一個角度而言,就是國度的戰爭,我們是用和平的手段去爭戰,然而撤但卻是用激烈的手段去爭戰:就是家庭的互相殘殺,或是把人拉到諸候君王面前、就是官府的面前,用審判的方法;或是便拉到會堂中,用鞭打的方法,使人不敢去傳福音。這就是傳福音所要遇到的難處。

從耶穌所說的話中,我們可以知道第一:傳福音是在人子再來之前,每一個基督徒所應負的使命,是不能逃避的。第二,傳福音是等於羊進入狼群中一樣,是很危險的,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,是要有靈巧及有智慧,才能完成的。第三,我們傳福音是用和平的手段,永不要用強逼的手段;然而,福音是一場戰爭,而撒但是會用殘酷的手段,用逼迫及戰爭的手段,去阻止福音的傳播的。第四,我們不要怕他們,因為逼迫是必會有的,然而,我們裡面有的,是神的靈,祂會指示我們該走的路、該說的話的。我們的責任,就是把所聽到的真理,不要隱藏地說出來(27),不要怕身體的被殺,那不是真正要害怕的,惟有靈魂的被殺,才真要怕。而靈魂的殺滅,不是操縱在撤但的手中,是在神的手中。我們的頭髮,神都數過了,祂必保守我們的靈魂,得到永生的。我們是事奉永活的神,故此就不必怕撤但的攻擊了。

靈巧像蛇,馴良像鴿子(16),這是兩方面的平衡。聖經中有不少的平衡,例如公義與慈愛的平衡;恩典與努力的平衡;愛罪人而恨惡罪的平衡等。這裡又提到另一個平衡,就是靈巧及馴良的平衡;或是蛇與鴿子的平衡。基督徒一般是溫和的,也是單純的。然而單純的人,有時就易被人騙了。我們不只要單純,而且是不會被騙的,這就要認知撤但的計謀,加以識破,靠著神所賜的智慧,勝過撤但的計謀了。馴良是對神而言的,而靈巧不是對神,而是對人、對事而言。我們所處的環境,是一個羊入狼羣中的環境,是危險的環境,因此,我們就必要學習靈巧,也要有神的智慧,才可以知道及認識撤但的計謀,而得以躲避。我們對神是單純的,是順服的,是言聽計從的。然而,對這世上的人及事物,對撒但的計謀,我們就必須要認識其奸詐,知道其外面的糖衣,裡面的毒素;我們就不是順服,而是有計劃的躲避,而不要中了撤但的計了。我們應求神的智慧,能夠知道甚麼時候要單純,要順服,甚麼時候我們要有智慧,識破撤但的詭計,而靈巧地逃過他設的網羅。

(23)這一節比較難解。可以是說到門徒的情形,也可以是說到將來的情形。說到門徒的情形,那的確他們還沒有走遍所有以色列的城,他們就再與耶穌會面了。但似乎這一句話,更是說到將來的事。而且,是暗示在主未來之前,基督徒要傳福音,而當他們傳福音時,也會有苦難及逼迫。然而,當地上的逼迫仍未臨到時,人子就先到了。這可以說到神是不會讓逼迫,大於我們所能受的。神所賜的苦難,都是我們所能承受的,不會是我們力不能勝的。而且,在受逼迫後,必有賞賜,那賞賜就是基督的顯現。同時,這句話也可能說到,將來以色列人,還未有機會完全得聽福音(未走遍各城),基督就降臨了。而以色列人在人子降臨時,只要仰望他們所扎的耶穌,就得救了。

總而言之,耶穌所說的話,說出傳福音的重要,也說出傳福音是直到主再來前,每個基督徒都應遵行的使命。也說出傳福音所必然遭遇到的苦難及難處,因為這是國度的爭戰。然而,這苦難的背後,有神的恩典及幫助,而且,若我們忍耐到底,必然會蒙祂的拯救的。我們是用馴良及靈巧去作戰,而馴良及靈巧,都是和平的方法,而不是激烈的手段。雖然撤但是用激烈的手段,去阻止人信耶穌,但我們卻不是用激烈的手段,去使人信耶穌。神永不用逼迫的方法,使人信祂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