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年11月27日 星期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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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/11/27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dimanche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5:4-19

這一段繼續說到愛及公義的原則。社會中不能缺少的,就是愛及公義。無論對動物、對死去丈夫的妻子,都要有愛的行動,要想到對方的需要,而給予幫助,這是憐憫的心,是在生活中不可缺少的。若一個人沒有愛心,就只是為自己而活;那是得不到神的福氣的。但若一個人有愛心,他就不只是為自己而活,乃是為別人而活,那他就必得神的賜福的。而愛心與公義是連在一起的,這裡說到的公義的法碼,要有一樣的標準,這就是生活上的愛,隨時準備好用公義的愛心對待人,不可有任何私心去對待人;這就是對大眾的愛了。

因此,愛心與公義是連在一起的,是不可以分的。我們若有愛心,則別人對我們也會有愛心的,因為愛是必定會有回報的,不只神會回報我們(15),而且人也會以愛回報我們的。因為我們願意人怎樣待我們,我們也要怎樣待人。當我們以愛待人時,別人也會感受到我們的愛,而會同樣以愛待我們的。因此,一個社會若人人有愛,那就是詳和的社會,就會使人喜樂地活在其中的。而神管治的社會,就以愛的表現為標的,愛是最需要的。

當摩西重述一次律法時,我們就發現其中律法有不少是因愛而設立的。若沒有愛,律法似乎是不能行得出來的。例如這裡說的「弟兄同居,若死了一個沒有兒子、死人的妻不可出嫁外人,他丈夫的兄弟當盡弟兄的本分娶她為妻,與她同房」的這個條例,就是愛的條例了。然而,若其弟弟不願意娶他哥哥的妻子時,這樣的律法就行不通,就不能使這寡婦得保障了。因此,律法的條例若要完成,不只是外表的遵行,而且還要加上愛心的存在,律法才可以順利完成的。

又例如牛在塲上踹穀的時候,不可籠住牠的嘴(4),這也是對動物的愛,是讓牠可以吃得飽,也可以繼續為主人效力。這些條例所要求的,就是要有愛心;若有愛心的話,其實律法就不必一定要寫出來,人若能以捨己及公義的愛行事,就不會有罪的產生。不只不會有罪的產生,而且還可以讓每一個人都得保護,也都可以喜樂地生活在一起的。

這裡的第4節,被保羅應用在服事的人身上(林前9:9),然後就說了一個結論:難道神關心的只是牛嗎?這不全是為我們說的嗎?…(林前9:9-10)。保羅就把這一節聖經,應用在傳道人、服事主的人身上了。原來舊約的聖經,不只是說出當時的情形,而且還可以應用在現今的生活上的。因此,我們讀聖經時,要有一個靈活的頭腦,加上聖靈的解釋,然後才可以更懂得神的心意的。因為神所說的聖經,不只是用在字句的條文上,也是可以把原則應用在生活上的。牛在塲上踹穀的吩咐,固然是直接應用在牛的身上,但這個原則原來更是可以應用在服事人的身上的。這就給我們看到,聖經中的字句,除了是直接應用外,還可以找出其中的原則,應用在我們生活上有關連的地方的。因此,我們讀聖經就不只是字句的問題,而且還應是原則的問題了;這是我們應該知道的。

弟兄盡義務娶已死的哥哥之妻的條例(5-10),是不能直接應用在現今我們的社會上的,因為現今的社會,大多的國家都沒有這條例。因此,我們就不能直接應用,而只能應用其原則及精神了。這原則是愛的原則,是立後的原則,是顧到寡婦的需要的原則。就是弟兄要顧到寡婦的需要,以及立後及遺產的需要;這就不只是為己,還要為整個家族的利益了。我們活著不能只是為己,若為了別人的需要,是要犧牲自己的利益,來成就別人的。愛本就是捨己的,愛本就是要犧牲自己的益處,而成就別人的益處的。就如基督的愛,是完全犧牲自己,只為了我們的益處的。對基督而言,祂的捨己似乎是沒有益處的,祂的捨己只是完全為了我們。然而,當祂完成祂的救贖後,祂還是可以看得到祂勞苦的功效的;祂還是產生了更多的生命出來的。

因此,愛似乎是捨己的、是要犧牲的,我們也應抱著這樣的心態,甘心為別人而活。然而,當我們願意捨己時,神也不會讓我們吃虧的,因為祂必會賜福給我們,比我們所曾虧損的更多的。故此我們應有一個犧牲及捨己的心,去為別人而活;雖然似乎是沒有益處,但神卻已經為我們預備了更大的益處,是不會吃虧的。而且神所賜的福,是比我們想像的福、比一般世上的福好太多的。若只是斤斤計較自己的虧損,而不願意用愛心待人(7),其實他所虧損的反而會更多的。

當一個人沒有愛心,不肯盡義務時,他似乎賺了,其實他的名已被羞辱被稱為脫鞋之家了(10)。人似乎覺得物質才是實際,而名譽似乎不重要;然而在一個社會上,若名譽沒有了,他其實就等於甚麼都沒有了;他的活著,是更可憐的。一個好的名聲、一個別人尊重的名,那比任何物質都重要。這個不願意娶哥哥遺孀的人,以自己的財產及方便為重,而不願意盡自己的本分,那他的損失,是整個人的名譽地位。一個人失去了名譽時,他再多的金錢,也不會令他有真正的喜樂的。

11-12節所說的似乎婦人所做的,是在衝動下所做的,是為了救夫而做的,那為何要如此的嚴重,把她的手砍斷呢?她所做的,是為了救她的丈夫,這不是一般的打鬥而已嗎?但她所做的,是殘忍的事,是越分的事,是沒有規矩、婦人不應做的事。雖然動機似乎還可理解,但所做的事本身不應是一個婦人所做的;於是她就要受到該受的懲罰了。當一個人在危急時,是很易亂了方寸的;然而,我們做事還是有規則的。有些事是永遠不能做的,是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能碰的,這些事就要存記在心,不能因著某些藉口而做出來了。當我們做一件壞事時,是不能用任何藉口去做的;壞事就是壞事,不該做的事就永不能做,這就必須要成為存記在心的事,是要戒絕的。

13-16節說到公義的原則,公義就是只有一個絕對的真理,就是要在任何情況下,都要把公義彰顯出來。神的真理是公義的法碼,我們要以此公義的法碼,去衡量我們所碰到的事情,以神的法碼、神的真理、聖經的話語為準則;如此就沒有紛爭了。今天這個社會的標準是多的,標準多的原因,是個人都以自己的想法為準,以自己的利益為先,於是標準就失去、公義就流失了。若每一個人都有一把法碼對準神的真理(15),那就沒有兩樣的法碼了。兩樣的法碼的產生,都是由於己的利益、己的出來而引起的。我們作為基督徒,是應只尊神為大,只以神的話為標準,作為我們行事為人的準則的。

亞瑪力人的問題,是因為那是代表肉體;而對肉體,我們不只是不讓其出來,而且還要把它的名號,從天下塗抹了。原來對付肉體是要絕對的,是不能有任何姑息的。對人是要有愛,但對罪、對肉體,我們卻不能有姑息的愛,而要完全拒絕之;否則罪一出來,愛就破壞了。我們要愛人,但我們卻不能愛罪,這也是我們要守的原則。

2016年11月20日 星期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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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/11/20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dimanche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1:10-23

這一段說到有關生活上所可能遇到的事,並告知處理之法。其中我們可以看到的,就是人的罪性,所產生的附加作用。例如說到打仗得勝後,人就會貪愛美貌的女子,就會把之娶回去(11)。然後,又說到其後又有可能不喜悅她,就要由她隨意出去,決不可為錢賣她,也不可當婢女待她(14)。這就是人的轉意,人的罪性,不能守婚姻之約,因為這是一個擄回來的人,也是一個「賺」回來的人,就覺得便宜,就輕看了婚姻的盟約了。

在耶穌時代時,曾有人問耶穌一個問題,就是人是否寫了休書,就可以休妻。耶穌回答說:摩西因為你們心硬,所以容許你們休妻,但起初不是這樣。原來神的起初,與人的後來,是差了很多的。神的起初是最初的旨意,是最好的、是無罪時的狀態,但因為人犯了罪後,就衍生了很多的問題。這些問題,本來不應存在的,是因為人有罪了,才會發生。而這些情形,似乎是在社會中必會發生的事。因著人犯罪後的改變,神也容許摩西設立一些有關人犯罪後的規範,這是不得已的;不是起初的旨意,乃是容許的旨意、是後來附加上去的條例。

也就是說,若看見了美貌的女子就娶了她,這是貪圖美色。雖然仍是容許的,但要知道她是一個外邦人,有她的風俗習慣,與以色列人是不同的。因為不同的風俗習慣,二人的相處就不是如此容易了。若發生了問題,人就容易會想到要離婚了;而離婚發生,是代表不能守當初的約、代表毀約了。神是不喜歡人毀約的,但人第一因為貪愛美色而結婚,第二因為厭惡又離婚,這都是人的罪產生的問題,是不應該產生的。而離婚的原因,第一應是因為風俗的問題,第二可能也是因為心理上覺得,她是「擄」回來的,就不如此珍惜她了。

原來人是有很多不同的罪性,是以己為主的。因著這些罪性,當耶和華賜福給人,讓人打仗勝利後,人的私心就很易出來,罪也就同時出來了。人若縱容自己的己出來,就會一個罪接著另一個罪出來了。要解決這些罪的問題,摩西的方法,是以律法為規範,讓罪不致於擴大。然而,新約的方法,就不只是用律法條文來規範每一個罪的行為,讓其不致影響整個社會而已;更是要讓人得生命,把罪的劣根性除去,才能有愛的生活。律法的講求是愛,但律法本身卻不能給人愛,只能勸人有愛。惟有基督復活的生命,才可以給人真正的愛,因為基督所給的生命,是愛的生命。因此,舊約時因著人的罪性,因著人沒有愛,就只能以律法去規範;而律法的條文,要求的是愛。而這愛是惟有到了新約時,人才可以因著基督的捨命而得到。

人的愛是不可靠的,當初見到美貌的女子時,似乎是愛上了她,但其實這不是愛,這只是私慾而已。人間是沒有真愛的,只有神的生命,才會有愛(約壹3:16)。然而人卻常常誤會自己是有愛的,以為情慾就是愛,這是現今世界所常有的誤解及誤導。當我們用不是愛的愛去愛妻子時,是很易出問題的,這就是人濫用人的己,去處理事情的結果。

15-17節所述之事,也是因為人的罪性而產生的。第一,這人娶了二妻,本身就不是神所喜悅的,因為神起初時,是造男造女,夫妻二人是成為一體,不可以分的。現今這人娶了二妻,這就已經破壞神創造時的律了;不但如此,他還喜一而厭一,這就一定產生問題了。人的罪性中,是會貪新厭舊的;因為人的愛,是不能長久的,都是以利己為先,不顧別人的。只要自己覺得喜歡,就可以改變的。因此,喜好及厭惡的產生,就是以己為主,而不是以真理為主的結果。本來真理是只娶一妻,但自己喜歡時,就破壞真理了。本來真理是要守約,不能貪新厭舊的,但當自己看到了有更美貌之人時,就忘了以前的婚約,就破壞真理了。

當人的己出來時,常常就會破壞了真理,常常就會因而失約了。故此,律法是不易預防罪的產生的,因為真正的問題,不是人不懂律法,乃是人的己為王時,就把真理置於腳下了。這一段中說到人的喜好問題,就是人的己的問題。人的己是隨自己的意思而喜好的,他不是按真理而喜好的。若按真理,他應守住真理,不應因厭惡舊妻而娶新妻,因為這是一個婚約,是不應該隨己意破壞的。然而人的己出來時,就不顧真理,而以己為大了。今天我們亦是如此,常常是以己的想法,去破壞真理;不行聖經所說之道,而行自己認為善之道,這就是問題出來的原因了。

18-21節這一段中,說到孩子的管教及孝順問題。從這一段來看,我們就會發現:家庭的教育,兒女的孝順,是神把之列為首位的。若兒女不孝順父母,是不容於社會的。這一段中沒有說到兒子頑梗悖逆的內容,只說到他們不聽父母的話,也說到他是貪食好酒的人。貪食好酒雖然不好,但似乎不應是死罪;若是如此,為何這些兒子要處死呢?看起來真正的原因,只是不聽父母的話而已。他們雖然被懲治,還是不聽從(18)。因此,真正的處死原因,竟然是不聽從父母的話,而不是其他的內容呢!

若是如此,我們就明白了,原來神對兒女的是否順從父母,是很看重的。今天很多的家庭中,不是兒女聽從父母,而是父母聽從兒女,這是顛倒過來的。若是如此,無怪乎今天不少的兒女,長大後反而不再理父母、不供養父母了。因為他們沒有養成一種習慣,要聽父母的話也。然而,聖經所看重的,乃是兒女要聽從父母的話,而父母要在主裡教導兒女神的話。一個家庭中,若兒女不聽神的話,這些兒女是要在社會的公證下,用石頭將他打死的(21);這是何等嚴重及可怕的事啊!只是不聽從父母,就如此的下場;可見家庭中的順服,是神所看重的。

為何家庭中的問題,要拿到社會中去解決呢?自己解決不是可以了嗎?要拿到社會中去解決,第一是代表家庭的問題,其實也是社會的問題。若家庭出了問題,社會就會出問題,因為家庭是社會的基本單位。有健康的家庭,才會有健康的社會。第二,把家庭的事拿到社會,這代表家庭也不是個人的私事,而可以是大眾之事,因為家庭一定是會影響社會的。故家庭的事,也要把之擺在陽光下,而不只是私人的事而已。也就是說,個人的不順服,是會影響到整個社會的,那就必須把之拿到社會中,由社會解決了。

22-23節是代表若以色列中有被咒詛的事,應把其對整個以色列民的影響,減至最低。雖然處死某些人是必要的,但也不讓咒詛繼續在以色列地上發生;並且也尊重已死的人,讓罪對以色列人的影響降低。

2016年11月15日 星期二

晨更分享:申十八1-8



2016/11/15          mardi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申十八1-8

利未人所過的生活,是事奉神的生活,這種生活,是完全與世界所要過的生活不同的。世人所過的生活,是犯罪後所要過的生活,這種生活,就是靠勞苦、靠流汗、靠自己而活的生活。因為在被趕逐出伊甸園後,人就沒有所靠的,就必須要靠人自己的勞力了。這是犯罪後的咒詛,人不能靠神了,沒有伊甸園中的生活,沒有不種、不收、不積蓄的生活環境了。這時,人必須要走人自己所要走的路,因為離了伊甸園也。

然而,有一個人,他雖然是離了伊甸園,他雖然是被逐出伊甸園,他還是可以過一個不種、不收、不積蓄的生活,就是飛鳥的生活。那個人就是亞伯了:他選擇的路,不是汗流滿面,才得糊口的路,乃是不種不收不積蓄的路。這條路是沒有人行過的,是他從神的恩典中發現的,是他的觀察、留心神的作為後,自己要走上去的路。而該隱呢?他所走的路,就是又種、又收、又積蓄的路,是人犯罪後所走的一條咒詛的路,是靠自己勞力的路。

伊甸園的生活,是沒有自己的勞力,就可以白白得吃的,因為這時只有神,而沒有人的己也。然而,當我們出了伊甸園後,就沒有神,而只有己了。當我們沒有己,而只有神時,我們要倚靠神是容易的,因為只有倚靠神也。然而,出了伊甸園後,就只有己而沒有神了,這時你的選擇是如何呢?很自然地,因為看不到神,因為再也沒有果樹可以摘了,於是就只能靠自己了。靠自己是自然的,因為看不到神,因為沒有神也。

然而,有一個人,他懂得還是可以靠神而活,因為抓住神的恩典而活也。這人就是亞伯,他是一個留心觀察神的作為的人,他從亞當的口中,知道了人的犯罪,也知道神預備了救恩,因此,他所走的路,就不是一般人的路,而是恢復的路,而是仰望神的恩典的路了。這條路是他找出來的,不是人告訴他的,乃是他得啟示後而走的路。那時人是只能吃植物,而不能吃動物的;因此,人的路似乎只有種植一途,就是該隱所走的路,而不是牧羊之路了。

該隱所走的路,似乎是必然的路,因為這是自然的,是人離開伊甸園後所要走的路;似乎是沒有錯的。這不是錯的問題,是人犯罪後,只能無奈地走犯罪後墮落的路,是人犯罪後的結果。若沒有救恩的話,那確是只有一條路,就是該隱的路了。然而,神在創世之前,就為人預備了救恩,就給人另一條路,但這條路是恩典之路,不是犯罪的人所熟習的,卻是有福的路。該隱找不到這路,因為他沒有留心神的啟示,而亞伯找到了這路,他就走一條完全靠恩而活的路了。這條路也是如伊甸園一樣,是不種不收不積蓄的路,可是這條路卻不是明顯的路,是需要信心的路。

在伊甸園中,他們清楚看得到果子纍纍,是不愁吃、不愁穿的(那時不必穿);然而,亞伯的路呢?卻是看不到果子、看不到樹木的路;是要吃要穿,但卻沒有看得見果子及樹木的路。這樣的路,就是人犯罪後找恩典的路;這樣的路,就不是如伊甸園如此明顯的路了。然而,這條路還是存在的,是你要把之找出來的;雖然不如伊甸園的明顯,它還是存在的。利未人所要走的路,就是這條恩典之路,是不明顯的,但卻是實在的;是存在的,是神應許要給的(2)

一般的人所要走的路,就是該隱的路,就是犯罪後所必須要走的路;但一個服事神的人,就必須學習走另一條路,這條路就是恩典的路,是走在神的應許之恩典中。一個事奉神的人,原來要學的一個功課,就是要看得到神的恩典,要找得到恩典,走在恩典的路中;而不只是全職事奉神而已。利未人的事奉神,那是利未人的職分,也是神揀選他們出來的。然而,他們可以事奉神,是神揀選的;而他們自己呢?也要學習揀選神、倚靠神,這才是雙方面配合的。他們的揀選,就是要學習走一條飛鳥的生活,就是完全倚靠神的生活。一個服事神的人,若不懂得倚靠神,那他的服事就會存有退路,就會不容易全心的服事了。

神所要的,不只是全職的服事,而且是全心的服事。全職的服事,就如利未人一樣,是神所揀選的,他們是不能避免的。然而,在這被揀選的服事中,他們還要學一個功課,這個功課,就是學習全心事奉。全心的事奉,就是完全倚靠神,就是學習雖然看不到果樹,還是知道有果樹,因為神就是他們的產業、就是他們的供應。他們不只是外表上事奉神,這還是容易的;他們內心中更是要學習過一個完全倚靠神的生活。是看不見產業,但卻有豐富的產業的環境,因為耶和華是他們的產業。在伊甸園中,果樹是看得見的;但在出了伊甸園後,他們沒有果樹了,那他們有甚麼呢?就是有神自己,神是他們的果樹,這就需要學習看得見神的恩典了。

因此,利未人的揀選,是外面的服事,但這時神又啟示他們一樣重要的學習,就是要在生活上倚靠神。若一個服事神的人,在生活上不懂得倚靠神,那他們服事,就只有外面的服事,而沒有裡面的服事的配合了。利未人的服事是外表的,但要加上內心的配合,這樣的服事才是完全的。因此,神是他們的產業,這是一個很不容易學的功課,但神卻要利未人一定要學的。今天我們服事神的人,我們被揀選全時間服事神的人,我們有學習這功課嗎?飛鳥的生活,是看不到食物,但卻看得到神的供應的生活,我們若要全心事奉神,就必須也要學會這功課,然後才會有美好的事奉的。因為不只是服事的外表,而我們內心的倚靠,內心是否可以全然倚靠神,可以走恩典的路,完全靠神,這才是更重要的。

其實神在我們的周圍中,常常給我們恩典,而且是主動的給的。我們要學習看得到神的恩典,而且學習靠恩而活。就如詩71篇的詩人作者(應是大衛),他說到年老的時候,求神不要離棄他。這代表他知道一切都是靠恩典而活,不是他的手能抓住神,乃是神的手把他抓住。神的手比他的手大得多、有力得多了。我們能抓住甚麼呢?我們的手是小的,但神的手是大的;讓神的手把我們抓住,才是真正的福氣呢!

當人犯罪後,要能仍然把耶和華作為我們的產業,那是難的,是不容易的。因為這是人不習慣走的路。這就是投靠神的信心之路,是看不見仍然要信的路,是神說了話後,我們仍然看不見,但卻仍要走的路。其實不只每一個服事主的人,都要學習走這樣的路;每一個基督徒,都應學習走這條路,因為這是恩典之路,是神為了犯罪的人而開的路。求神幫助我們,讓我們如亞伯一樣,看得到這條路,並且可以走得上去。

除了這條飛鳥的生活之路外,利未人還有兩條路要學習走。一條是過一個簡樸的生活的路,另一條是過一個喜樂、無憂無慮的生活之路。這裡我們看到的,是只論到羊毛及吃的東西而已,羊毛是為了穿的,牛羊之祭物是吃的。這就是有衣有食、就當知足的生活,就是簡樸的生活。今天基督徒的生活太複雜了,我們太多衣食之外的需求了,例如電視、手機等。因此,這就把我們的生活塞住了,使我們不能專心事奉神了。利未人的生活,是簡單的,神必然會供應他們的衣食(住行也會),這就夠了,就當知足而不必外求了。

還有一條路,就是要過一個無憂無慮、喜樂的生活。這裡說到油及酒(4),尤其是酒,目的是使人喜樂,因為酒能暢快人心。有些人有產業是仍會憂慮的,因為怕別人把之搶去也;但沒有產業的人呢?也會憂慮的。有產業的人是怕產業不夠多,也怕被別人搶走;而沒有產業的人,是會憂柴憂米的。因此,沒有產業還不夠,還要學習靠主而喜樂,就是以神為我們的產業,就不必憂慮了。我們喜樂的來源不是從屬世的產業而來,乃是從屬靈的產業而來,若看不見這些,我們雖然過飛鳥的生活,還是會憂慮的。

2016年11月8日 星期二

晨更分享:申12:1-14



2016/11/8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mardi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 12:1-14

原來進迦南是一種新的生活,是他們以前所沒有經歷過的。以前是在埃及地,以及在曠野,這些的生活,是被奴役的生活、是漂流的生活,是沒有自由及居無定所的生活。然而當他們進入迦南後,他們所過的生活,是一個新的生活,是異於以前的生活的。新生活就應有新生活的樣式,就應有不同的生活。他們所佔領的地方,本是拜偶像的地方,本是有不同的文化風俗的地方,是拜外邦假神的地方。因此,當他們進入去之時,就要先做一件事,這件事就是要把他們的偶像、他們所拜的全都除去,免得他們學習他們的風俗,就敗壞跌倒了。

今天我們也是一樣,當我們信主後,我們是進入一種新生活的環境,我們就不能隨從今世的風俗,而第一要緊的,就是要把我們以前的風俗習慣,以前被世界管轄的一切思想、行為、習慣等,全都要除去,然後才可以過一個新生活。因此,過新生活的第一件要做的事,乃是脫去。先脫去才可以穿上,要把所有從世界來的風俗,完全脫去。這裡說到:「不可照他們那樣事奉耶和華你們的神」(4),這是甚麼意思呢?就是說不可以用他們的方法去事奉神,不可以把世界的一套搬到教會來,用世界的方法去治理教會。

當我們進入迦南後,我們就完全不能用世界的一套去生活了,這時我們要怎樣呢?就要完全用神的一套律例典章去生活。因此,當我們有一個新生活的時候,我們就要知道甚麼是神的方法,甚麼是世界的風俗,我們要完全脫去世界的方法,只能用神的方法去生活。無論是生活、是在教會中的治理事奉,全都不能把世界帶入教會及生活中。因此,我們就只能單單的倚靠神,而不能倚靠以前的習慣及生活了。我們可以做到如此徹底嗎?這是新生活的要求,是完全以神的話語為我們的指引的。若是如此,一個基督徒若不讀聖經,若不明白聖經的話,那他如何可以活得好呢?

8節說到:「我們今日在這裡所行的,是各人行自己眼中看為正的事,你們將來不可這樣行」。行自己眼中看為正的事,那是甚麼意思呢?不是行自己眼中看為惡的事,乃是行看為正的事,那不是很好嗎?表面上還算不錯,因為各人都知道要行正的事呢!然而,各人眼中看為正的事,是否就是真的為正呢?甚麼是各人之上的標準呢?每個人眼中都有自己的標準,那是出於人的善;即使出於人的善,也不是神的善,那都是壞事來的。因為沒有義人,連一個也沒有;各人偏行己路而已。因此,各人雖然行自己眼中看為正的事,但由於沒有一個義人,就不是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掘了。若各人行自己眼中看為正的事,結果就是各人任意而行,離開神的道而已。這就是士師記中,以色列人的光景了。

我們眼中看為正的事,一定要以神的話為衡量的標準,這才算是真的為正。一切的行事為人,都以神的話為標準;一切的思想觀念,都不是以個人的標準為準,乃是以神的啟示為準。我們一定要知道,只有一個準則,就是神的話,而不是人的討論及想法。而我們人的責任,就是要從聖經中,找出神的準則來,作為我們行事為人的標準;而不是各人任意而行,以為自己都是行神看為正的事。神看為正的事,不是我們看為正的事;而是聖經所說的話。既是如此,我們就應常常從聖經中找到神話語的準則,照著神的心意去行了。

外邦人的事奉,有兩個問題,一是敬拜的對象是錯的。他們敬拜的對象是假神,因此,他們永遠得不到神的賜福。第二是敬拜的方法是錯的,他們敬拜的方法,是把偶像豎立起來,拜他們認為的偶像,就以為是神。因此,今天我們進入新的生活中,我們要注意兩樣事情,第一是我們敬拜的對象要對,第二是我們敬拜的方法也要對。敬拜的對象對了,但我們敬拜的方法,也不能用外邦人的方法去敬拜。他們是設立了很多的偶像,把他們認為的神變成偶像。我們的神是活的神,是不能把之變成偶像的。因此,我們敬拜的方法,是用心靈及真誠去敬拜神,而不是用看得見的物質取代神的。

我們的對象是神自己,我們敬拜的方法是用心靈及誠實;因為神是個靈,我們就不能把之變為偶像了。新約事奉神的方法,不是地方的問題(不在這山上,也不在耶路撒冷),而是心靈的問題。我們的心是否屬神的、是否全然向著神的、是否一心一意要榮耀祂,這都是新約的事奉中要注意的事。

舊約設定一個固定的地方去敬拜,而且是眾人一同去敬拜,這就是合一的敬拜,是讓他們的生活,與神連在一起。他們要吃牛羊,可以帶到神的殿中,作甘心祭而獻上。這就代表他們的生活,是連於神的,是與神的恩典分不開的。我們一切的生活所需,全都是神的恩典,全都是神所供應的;我們就應常常存一個感恩的心,常常向神還願,也常常獻上燔祭給祂。因此,一個新的生活,是與神連在一起的,也是同心合意,與人連在一起的。他們不只是向著神有獻祭,而且是帶上十分之一,這就是顧到他們中間的利未人,讓這些服事神的人,也可以與他們一同歡樂。因為所獻的祭,是祭司可以吃的,而所獻的十分一,是利未人的供應、神家的供應,這就是使他們有愛心,不只對神,而且是對人了。

原來神要他們敬拜神,神同時也要他們顧到有需要的人,就是無分無業的利未人,也要讓他們可以在神面前歡樂(12)。神看重事奉神的人,神不只顧到對神的祭物,也顧到對事奉人的食物。今天我們也有責任顧到事奉神的僕人的需要,讓他們衣食無缺,無後顧之憂地事奉神,這也是每一個願意事奉神的人的責任。

新生活是先拆毀後建造,拆毀是把一切從世界來的風俗習慣文化等,全都拿走;而建造呢?就只有用神的話語、神的方法及神指定的地方去事奉神了。簡單而言,我們的建造,就是用神的話語,就是按神的指示去行。若我們的拆毀是完全的,那我們的建造也需要完全;否則我們打掃乾淨後,若不再以神的話來建造,撒但就會再來,把其他東西建造進來了。因此,拆毀及建造都是重要的,都是我們要在神面前,靠神的恩典而做成的功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