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/4/30 mardi 箴廿
聖經中有說到酒能悅人心(詩104:15),這是好的一面;但酒又會使人喧嚷、使人因酒而錯誤(1),這就是壞的一面了。一個自願奉獻給神的人,清酒濃酒都不喝,完全歸神所用(士13:4,7,14;民六:1-4),此其一。第二,新約中又勸勉我們不要醉酒,酒能使人放蕩(弗5:18);因此,我們屬神的人,應遠離喝酒的習慣;除非是因為疾病的需要(提前5;23),否則我們就不要喝酒。
在中國的社會中,會喝酒的人,一般是會有很大機會被人灌醉的,因為中國的文化,就是要勸酒、鬧酒、以及不醉不歸的動機。然而,西方的社會雖然也喝酒,但他們一般是不會勸酒,不會強迫人喝酒、不會不醉不歸的。因此,我們要有一個決心,就是不要在應酬的場所喝酒,否則很易會被人灌醉,而酒醉後鬧事的機會、以及因酒錯誤的機會,就大大增加了。基督徒能不應酬及不喝酒,是很難得的事,是我們從小應養成的習慣。
(4)懶惰人是有很多的藉口,成為他們不作工的原因的。然而,不作工就必缺乏,手懶的就必無糧。一個基督徒,是應養成一個勸奮的習慣,凡是自己的責任的,今天可以做的,就不必等到明天。我們把手邊的事先做,而且能分輕重及先後,有智慧的把重要的事先作,那我們的收穫,就必加倍。先做的事,必會先得利息(益);若把事情拖延,有時就會過了時機,而光陰一過就不復還,這是必然的道理。神給的生命,是勸勞的生命,而不是不作工的生命。耶穌說,我父作事直到如今,我也作事(約5:17),這就是勸奮的生命。
(7)聖經多次提到,義人的後裔,是神所看顧的(11;21);行為純正的義人,他的子孫是有福的。因此,我們可以拿甚麼留給子孫呢?不是把財產留給他們,乃是把公義的行為留下來。公義的行為,一方面可以影響子孫,使他們有榜樣,知道如何行在黑暗的社會中;另一方面,公義的行為,是神所喜悅的,神必賜福不只是行公義的人,而且是行公義的人的子孫。因此,行公義的人,所留給子孫的,不是世上的財物,乃是神所賜的福、是屬天的財物。今天我們為父母的,多是把看得見的財物留給子孫,然而,看不到的公義,才真是可以留給子孫最大的寶物,。
(8)有些人因為行公義,他的性格就是秉公行義的人,因此,他坐在審判的位上時,人們就自然會畏懼;而因為畏懼之故,就自然不敢作壞事了。因此,一般的審判官,是當惡人作了惡事後,再審判惡人,定他的罪;這是事後的解決問題。但一個行公義有威望的王,他卻可以因為在位,而使人不敢行惡;這是更高的層次,可以防止罪惡,使之不會發生。
(12)能聽及能看,是很重要的。而屬靈上的聽及看,更關乎我們生命的長進。若我們在屬靈上不能聽、不能看,那我們的生命,就不能長進。因為不能看的人,就不懂神的話的奧秘;不能聽的人,就不會留心神的話語。若我們渴慕神的話語,我們就要求神給我們能聽的耳、能看的眼,如此我們才可以把神的話聽得到、看得明,而可以行在我們的生活中,成為我們的生命。
(17)世上很多人所得到的錢財,都不是用正途的方法而得的。於是他們所得來的,不只是可吃的食物,而且是帶著塵沙的食物。世上的方法所得來的東西,雖然看起來是好的,但卻一定是同時帶有副作用的。惟有耶和華所賜的福,使人富足,並不加上憂慮(箴10:22)。
(22)我們若有要伸冤的地方,不要自己伸冤,寧可忍耐,聽憑主怒,這是一種要把一切的事交給主的態度,是我們要養成的。若有任何含冤之處,我們就只跟神說,我們就來到神的面前,學習把一切只向神傾訴。如此,我們不但會漸漸失去怨氣,而且還建立與神相交的管道,更多可以與神相親,這是一舉兩得的好方法。
(25)人常是衝動的。然而,一個作事謹慎的人,一個有智慧的人,他是慢慢說話,謀定而後動的。若只因為感情的因素,而怱怱作了決定,到了後來卻發現被騙了,那是後悔莫及,因為損害已經出來的。對於重要的決擇,更不能意氣用事,更不能因為朋友之故,就隨便許願或作保,這是箴言不斷提醒我們的。
(29)少年人所誇的,乃是健康,而老年人雖然不常有健康,但他所有的,卻是經驗,卻是智慧及知識,這常是時間所帶出來的。因此,當一個人的健康,因老年而走下坡的時候,時間雖然帶來身體的衰敗,但卻也應帶來智慧的成長,以及知識的增多;這是我們每一個人,都應從時間中賺取的。而能在時間及經驗中賺取智慧,乃是神的工作,乃是每一個經歷,都要緊緊抓住神,如此我們就可以在經歷中,學得到神給的功課,那我們的智慧就必增長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