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4月25日 星期三

晨更分享:王上十一26-43

2012/4/25 merdredi 王上十一26-43


這一段繼續說出神的心意,就是要立一個新的王,統治以色列北國的十個支派,這人就是耶羅波安。所羅門曾經聽到神的話,就是神第三次向他顯現時,所說的話(11-13),但所羅門似乎沒有正常的反應;他沒有悔改的心,沒有因此而認罪,尋求赦免之路。神啟示給他的話語,本來仍是要給他機會,使他有機會改過的。然而,他聽了神的話後,卻沒有任何反應及改變。而當神興起了一些仇敵,與他對抗時(哈達及利遜),他也沒有悔改之心。因此,神第一給他話語的啟示、第二給他患難作為提醒,對此兩者,他都沒有悔改。於是神就繼續祂的作為,就揀選了耶羅波安,使他成為日後統治以色列北國十支派之君了。於是我們在這段中,就看到了神差遣一個先知,就是亞希雅,向耶羅波安說預言,而沒有再向所羅門說預言了。

當神向所羅門啟示時,本來所羅門還可以有機會悔改的,如此,神的恩典還是可以再給所羅門的。然而,所羅門卻對神的話語沒有反應,於是神不得已就只好執行祂的計劃了。所羅門等到先知亞希雅向耶羅波安說話,確定了神的不變的旨意後,他就有反應了。他的反應是甚麼呢?他不是悔改,不是來到神的面前求恩典,乃是要把耶羅波安殺了(40)。他第一次聽了神的話後(11-13),沒有反應,因為這時沒有具體的人,成為他王位的競爭者。但當第二次先知所說的預言,與神第一次所說的一樣後,所羅門就有了具體的仇敵,他就想要把之殺了。

所羅門對神的話的反應,不是悔改,而是要用他的方法、他的力量,去對抗神的旨意。他要用殺人的方法,去把神的旨意除掉,這是不自量力,是不可能成功的。他應來到神的面前,求神赦免他的罪;回轉歸向神,這才是重新得到神的恩典的惟一方法。然而,人總是用人的方法,妄想可以抗抵神的旨意;這是愚蠢的方法,不是聰明的所羅門所應有的方法。但一個有智慧的所羅門,當他離棄神時,他的智慧就全都失去了。從此我們就可以看到,有神的人就有智慧;沒有神的人,就沒有智慧了。一個想用人的方法,去抗拒神的旨意的人,是最愚蠢的人,聰明如所羅門,也走向這愚笨而敗亡的路中了。

所羅門當初是用外交的方法,希望可以鞏固他的國位。因此,他與很多人結親,例如埃及法老的女兒、以東女子、赫人…等。然而,這些結親,並沒有帶來他真心的朋友。因為第一,他的仇敵,包括了哈達,以及耶羅波安,都是在埃及被養成而且壯茁的(17-22;40);第二,所羅門的仇敵中,有以東人哈達、也有亞蘭的利遜(而赫人應是阿蘭國的人種之一),而所羅門的妃嬪中,也有以東人及赫人的。這就說明他用屬世的方法,想堅固自己的國位,但都是徒勞無功的了。最要緊的方法,乃是要敬拜神,謹守祂的律例典章,這才是惟一不變的強國之道。

但所羅門沒有如此做,他為了與外國結交,就拜了外邦人所拜的偶像;以為可以敦親睦鄰,卻惹了神的怒火,而終於要把所羅門的國,分給了耶羅波安。神對他所拜的偶像,每一個都記帳記下來的(參33,對比5-7,其中沒有提到的摩洛,應就是米勒公,二者應為相同的偶像)。當我們拜外邦的偶像時,拜一個、神就記一個帳;就做成國家敗亡的主要原因了。

因此,所羅門想用外交的方法,去達成國強之路;但因著外交,他卻成了拜偶像的由來,這就是他的敗筆之處。一個國家可以有外交,但卻不能因外交而忘記了神;也不能因外交而遠離神、不要神而要偶像,這就是最愚笨的方法了。

當先知對耶羅波安說了話後,所羅門的反應,是要殺耶羅波安,這是所羅門的不對。然而,耶羅波安對神的反應又如何呢?他沒有太多的反應,他沒有謙卑地接受,也沒有存感恩之心。他可能只聽到了先知對他說的有利的話的那部分,就是聽進了他要作王的那部分;但他卻忽略了後面更重要的部分,就是要他如何作王治理以色列國的那部分(38)這才是最要緊的。他應該了解,自己為何可以作王;不是因為自己的好,乃是因為所羅門的壞。而他應該因神對所羅門的懲罰而有警覺之心,更應思想日後當如何作王,才可以使國位長久。然而,他沒有如此做;日後當他作王時,他照樣的拜偶像,照樣的犯錯。這就枉費了神揀選他的心意了。因此,當神揀選我們時,我們不應自以為了不起,而應更謙卑、更謹慎地在神面前儆醒,尋求神、了解治理之道,如此才不至辜負神對我們的揀選的。

2012年4月22日 星期日

晨更分享:王上九

2012/4/22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 dimanche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王上九

本章首先說到耶和華第二次向所羅門顯現,是在建殿及建宮後顯現的。這第二次的顯現,與第一次大概隔了二十年之久,是神提醒他及啟示他,如何才可以富強及蒙神保守之道。之後,聖經又接著說到所羅門的建造,國防,外交,以及通商等的記載,這是所羅門對國家的建造,目的是使國家富強。但聖經也提到推羅王對所羅門所給的二十座城,有點不滿意。這麼好的朋友(參五:1),也會因為一些事情處理不好,而心存介蒂的。這也算是在國家強盛時的一個插曲,說明人間的建造,不是十全十美的。一方面在建造,但另一方面,也會有建造中產生之問題的。    

聖殿建造完成了,神也答應把聖殿分別為聖,使祂的名永遠在其中(3)。這是因為大衛向神祈求,而神就答應了大衛,所出來的外加的應許。為甚麼稱之為外加的應許呢?因為神本來不必有聖殿的,但因著大衛的祈求,就答應了。因此,這聖殿的建造,雖然也是神所答應的,然後,卻不是神最初的心意,也不是最重要的。但有聖殿的存在,也在神的許可的旨意中。但神最初的旨意是甚麼呢?就是揀選合乎神心意的人,使人順服神,使以色列人可以全體歸向神,成為美好的見證,也使外邦人看到正面的見證(而不是第9節中反面的見證),而使外邦人可以認識神。

因此,當聖殿及宮殿建造完成後,就是在屬靈及屬世的建造完成後,神就提醒所羅門,也提醒以色列民,讓他們知道甚麼是次要的,甚麼是重要的;希望他們懂得分辨次要及重要的。不要把次要的作為重要的,也不要把重要的作為次要的了。重要的是4-5節對王要持守的原則,以及全民不要走第6節錯誤的路,而讓以色列民全體遵行神的道;這才是國家長久存在之路。神二次顯現向所羅門說的話,是神親自啟示所羅門的話;而不像第一次一樣,要所羅門向神祈求了。這啟示的話,除了神答應把聖殿分別為聖外,更重要的是說到以色列之後的王,與以色列民如何與神建立正確的關係的原則。首先是作王的,他要有誠實正直的心,遵行神一切的律例典章;然後是作子民的,他們也要事奉敬畏神,遵行神的誡命律例。如此,國家才可以永久存在,而且成為正面的見證。這個原則,就與聖殿的存在與否,沒有直接的關係了。若他們不遵守神的道,神就把他們在賜給他們的地上剪除,也不顧這分別為聖的殿(7),而這時,他們只能作反見證,證明他們的罪了(9)

因此,聖殿的存在固然很好,也很重要,但這不是最重要的。神提醒所羅門,以及全體以色列民,最重要的不是聖殿,聖殿只是一個記號而已;神所要的,乃是以色列民的心,一個敬畏神的心,謹守遵行神的誡命的心,這才是最重要的。可惜以色列民還是不明白,他們還是把聖殿作為最重要的,而把敬畏神的心,作為次要的,於是最終他們果然應驗了神的預言,因著他們離棄神,神也就不顧祂的聖殿,最終還是把他們趕離所應許之地了。

(10-28)這是說到所羅門的外交、國防及通商、經濟等。國家的富強,在人的角度來看,就是要建造、要通商,要促進好的外交,好的國防,好的經濟等。而所羅門也在此努力的作了。他建造很多的城,為了堅固自己的國家;他也與別的國家通商,也與別的國家建立外交的關係;他也得到很多經濟的利益(1428)。然而,國家的建造,固然重要,但它也不是最重要的;最重要的,乃是屬靈的建造。因著有好的屬靈建造,就可以得到神自己的保守,神自己的同在。若一個國家,是一個敬畏神的國家,神就會為她爭戰,神就會為她而擊敗仇敵。國防經濟等不是不重要,但卻不是最重要的,這些是次要的。就如聖殿不是不重要,但卻不是最重要的,只有遵守神的律例、誡命、典章等,才是最重要的;才是保障國家永存之道。

因此,我們不是不建造國家,但當我們建造時,要知道這不是最重要的,最重要的,乃是遵行神的命令,那國家就自然會穩固了。若人們因著建造了好的國防、外交…等,就忽略了屬靈的建造,就忽略了與神的關係;那國防、外交…等,就一點用處也沒有。因為一切都在神的手中,神的保守才是國家穩固的重要原因。同樣的,以色列民有了聖殿後,就以為神必定不會離棄他們,就以為可以放縱而不行神所要行的道,那最終神也必把聖殿不顧,而把他們趕離國土的。因此,我們要分辦甚麼是次要的,甚麼是最重要的,我們若能把最重要的放在先,就不會因著以為有了次要的,就安枕無憂,如此反而害我們遠離神,而得不到神的賜福了。

同時,在所羅門如此強大之時,他給了希蘭二十座城,但希蘭王也不滿意(11-13),他的不滿意,雖然沒有在此完全反面,因為他們似乎還是兄弟的感情(13);但可能已是一個警號了,或是種下人與人之間的問題了。因此,在屬世的建造上,無論我們多能幹,多友好,還是會有後遺症的;因為人還是以自己的利益為主的。屬世的建造,不一定靠得住,而且會有後遺症,但屬靈的建造上,卻是最穩固的,而且是沒有後遺症的。希蘭可能希望得到建好的城,但所羅門所給的,是沒有建造好的城。他就不想花工夫去建造了。因為這些城,可能只是抵押品,以後所羅門還是會以錢贖回來的。因此,人與人間還是會因著利的原因,而產生磨擦的;但人來到神的面前,就只有神的愛,而愛是不會產生問題的。我們應更多建造與神的關係,這才是最重要的建造。

2012年4月19日 星期四

晨更分享:王上八:1-21

2012/4/19 jeudi 王上八:1-21

這一段是說到,所羅門建造完聖殿後,最主要的是把約櫃運進內殿去,成為一個敬拜的中心。不只約櫃要運進去,也將會幕、和會幕的一切聖器具,都帶上來,以作敬拜之用。而本章中只描述約櫃的運放,可見真正的重心是約櫃,而不是其他。聖殿本是在八月就建成了(六:38),但卻等到翌年的七月,住棚節前才運進來(2)。目的是因為在住棚節時,以色列全民,都會到耶路撒冷來聚集,如此就可以有更多的人,看得到及見證聖殿的開工典禮。這就不必另外再找時間,讓全體人民勞師動眾的前來耶路撒冷了。因此,聖殿落成了,但所羅門並不急著把約櫃運進去,而是等候適當的時機,再運入去,如此,或會更讓全民在佳節時,得到更大的感恩、歡呼及讚美神的效果。

(8)殿內可以看見,但殿外卻不能看見。有些人是不能進入殿內的,只有大祭司才可以進入殿內。進入殿內的人才可以看見,而殿外的人,是不能看見的。這就表示我們的服事,若不是與神有更深層的服事時,我們是看不見一些重要的東西的。若我們要更明白神的旨意,就必需要有殿內而不是殿外的服事了。以前的人,是不能隨便入內殿的,因此,很多人就都不能親自見到神、明白神的啟示的。但新約時代,我們每一個信徒,都可以直接來到耶穌的面前,都可以與神相親及相交。因此,我們要羡慕更深的服事、與神更深的相交,以使我們更能明白神的旨意,走在神的旨意中。

(9)約櫃內其實不只有兩塊石版,還有裝嗎哪的罐子,以及亞倫發芽的杖子(參出十六:33;民七:7;來九:4)。但這裡為何說,只有兩塊石版,除此以外,並無別物呢?其實這是代表神看事的角度,與人看事的角度,是不同的。約櫃是有這三樣物件,但神的眼中,卻是只以兩塊石版為主,其他的物件,只是附屬的,是包括在法版之內的。這不是三樣東西,乃是一樣東西;或是可以如此說,三樣東西,其實可以一樣東西作代表就可以了。

若是如此,那就表示約櫃中最重要的,乃是法版,而不是其他。其他的東西,如嗎哪,是代表神的恩典,神給人生命的供應。而亞倫發芽的杖,是代表神的能力,神使枯木復活的能力,也代表神的權柄的賜與。也就是說,嗎哪及發芽的杖,是代表神的能力、神的供應、神給人生命的力量等。然而,這一切,其實都包括在神的法版中。那神的法版代表甚麼呢?就是代表神的話語,神的約。神的話語,就是神與人立的信實的約;神的話語,就是生命、就是能力、就是信實、就是恩典、就是供應、就是權柄……。因此,一切的恩典、能力、供應、都在神的話中可以得到。我們若有了神的話,就等於有了神;而我們有了神,就有了一切神所要給的恩典了。因此,約櫃中最要緊的,乃是有神的話。而神的話就代表神的一切保證了。

(15-21)所羅門描述以往的歷史,提到聖殿的來由,這本不是神當初的旨意,乃是大衛求來的。描述歷史,可以使我們連於神的旨意上,可以使我們目前的活著,連於神以前及將來的旨意中。若我們能把我們的生活,目前所發生的事,都能與神的旨意相連,那我們所活著的,就是有意義的生活了。同樣地,若我們的生活,能朝著神的旨意而行,那我們就必能把我們的生活,連於神永恆的旨意上了。一個人的生活,若能連於神的永恆的旨意上,那他所過的生活,才是真正有意義的生活。這種生活,才算是真正的成功。今天人類的成功,常常只是金錢的賺取,位份的得到,權柄的掌握…等等而已。然而,真正的成功,是我們所作的每一件事,都連於神永恆的旨意上,照著祂所說的話而成就祂的旨意,這才是我們信主的人的成功。

此外,所羅門所描寫的事跡,確是真正發生在大衛身上的事跡。然而,這只是外面的描述,還不是更深入的了解,神的旨意是甚麼!到底神有沒有聽大衛的祈求呢?從表面來說:說沒有也可以,說有也可以。因為神的確後來讓大衛的心意得以成就;但也不是大衛親自建殿,而是他的兒子建殿也。然而,這只是外表的表現而已,更重要的,是在這件事上神的心意是甚麼?祂要藉著建殿,向我們或向大衛說些甚麼?神要啟示些甚麼信息,這才是更重要的。

神要藉著大衛的祈求,告訴大衛,不只是要建看得到的殿,更是要建看不到的殿,就是內心的聖殿。內心的聖殿,能讓神居住,這才是更重要的。大衛求外面的聖殿,神把之升高為內心的聖殿。因此,神在大衛身上,是建造了內心的聖殿,是讓大衛了解,真正服從神,順服神的旨意,按神的心意而行的人,他就是讓神在他心中建造了聖殿的人。大衛一生到了蓋棺論定時,聖經是說他是合乎神心意的人。這合乎神心意的人,就是順服神的人,就是凡事讓神的旨意成就的人。原來神沒有在大衛時代,答應讓他建殿,但卻在他身上,建造了看不到的屬靈的殿;神要先建造一個屬靈的殿,然後才讓他的兒子,建造一個看得見的殿。而看不見的屬靈的殿,比看得見的外面的殿,更來得重要。

可惜的是,人們只看重這看得見的殿,卻看不見更重要的,就是我們心內的聖殿,我們對神的態度,是否順服;是否遵神的旨意而行,這才是正確的建造了神的殿。因為新約時代,我們的身體,就是神的殿,神要居住在我們裡面。但我們若不順服神,神如何可以居住在我們裡面呢?因此,我們要建造屬靈的殿,就是要凡事順服神,就如大衛一樣,作一個合乎神心意的人,這才是更重要的。可惜的是,所羅門所描述的,只是整件事的表面,卻忽略了神的真正建殿的用意,於是以色列人後來也就只看重這殿的輝煌,就忽略了裡面心靈的態度,至終也就使神棄置了他們,也棄置了所羅門所建的殿了。

2012年4月12日 星期四

晨更分享:王上一:28-53

2012/4/12 jeudi 王上一:28-53

大衛終於把他的王位,交給所羅門了。從那時起,所羅門就坐在大衛的位上了(30,35,43,46,48),大衛就把權柄交出來,國家就穩定了。雖然這時,大衛可能仍會與其子一同執政一段短的時期,但這已經不重要了。因為有了一個權柄的交代,是使國家有了新的主人,如此人心才可以真的安定的。

本來大衛自己是不警覺的,他已經年紀老邁,而且健康也出了問題,但他仍不想把權柄交出。直到亞多尼雅作王了,他本來也不知道,是拿單告訴拔示巴,由拔示巴及拿單告訴他,他才知道的。亞多尼雅的作王,反而幫助了大衛,作了一個好的決定,把王位交給所羅門。因此,亞多尼雅的自立為王,本是不好的事,但因著拿單的警覺,也因著神的幫助,神就把一件不好的事,變為一件美事了。大衛沒有動用一兵一卒,就把這事情解決了;沒有產生流血,只要把大衛的想法,把他的旨意說出,事情就解決了。原來一句話的有說出,及沒有說出,是有如此大的差別的。一個有權柄的人,說出一句話,結果就眾人都聽從,結果就解決了所有的事;使國家踏入了正途。可見懂得用正確的權柄,以及善用該用的權柄,是可以保護人(參21),可以安定國家,也可以使萬民歡呼的(40)。

亞多尼雅的自立為王,提醒了沉睡的大衛、年老的大衛、及健康不佳的大衛,作出了一個最後他必要作的決定。他快要死了,但他在離世之前,仍有一件很重要的事要作的,就是明說誰是王位的繼承人!若他在沒有說明前,就離開世界的話,則其下的兒子,每一個人都會互相爭位的,那時就會引起了家庭的不和,也使國家陷入分裂之中。因此,大衛這一句說話,其重要性是可以理解的。然而,若不是亞多尼雅的自立為王,大衛還不會說出這句重要的話呢!一個有權柄的人,無論是在國家中,或是在教會中,他該說的話就要說,該作的事就要作。若該說的不說、該作的不作,國家或教會,就會有損失的,這是我們不可不慎的。

因此,促成大衛這句話說出的原因有二:第一是大衛的健康欠佳了,眾人都看得到了,大家都希望大衛快作交待。但大衛就是看不到,就是不想馬上把權柄交出去。也由於大衛的健康欠佳了,就促使亞多尼雅心中焦急,逼不及待地要自立為王了。第二,也是因為亞多尼雅的心急,大衛的忠臣看到了大衛的健康,就覺得情況不妙,就只得進去勸柬他了。在亞多尼雅未叛變前,可能拿單等也是焦急的,但他們還是在等大衛,看他是否可以自動說出王位繼承的事。然而,大衛沒有說,於是亞多尼雅就自立為王,這時,拿單不能不有所動作了;而這次的動作及勸柬是成功的。

當一個人有權柄時,他所說的話,就馬上成功了。這是因為眾人服權柄的原因。現在有兩個可能的王,一個是亞多尼雅,他是自立為王的(5,11,18,19,25),另一個就是所羅門,是大衛屬意的(30,34,35…)。似乎前者已經有了動作,也有不少的人在擁戴了,那後者呢?所羅門還沒有動作,他的作王,不是因為他的動作,而是只是因為大衛所說的一句話而已。大衛吩咐一些重要人物,一同去作此事(32-36,38),讓所羅門騎上他的騾子(33,38),然後要在基訓膏他。這個騾子,就是御用的騾子,可以代表大衛的王位;而現今讓所羅門騎上,就代表把權柄給他了。這些都表明了大衛的意願,在當時是很清楚的。而結果是,只要大衛說了話,眾人就都聽從大衛(參20),就不跟從亞多尼雅,事情就成就了。而亞多尼雅雖然苦心經營,請了很多擁護他的人,但當大衛說了話後,他所有的計謀,就都完全落空了。可見權柄是最重要的,有權柄的人所說的話,才會出來效果;一個沒有權柄的人,任由你如何策劃及擺佈,別人還是不聽從你的。

由此我們就應知道,若神給我們權柄,我們應用權柄時,就要用得恰當。權柄若用得恰當,那是會保護人(參21),會使國家蒙福的。因此,求神讓我們能善用權柄,在教會的服事中,我們一方面需要有權柄的人,另一方面也需要會正確使用權柄的人,這是不可缺少的。此外,我們也從這裡看到,在世上最大的權柄,就是神的話語。神若說了話,就有最大的權柄,事情也就必要成就了。但若神沒有說話,而我們卻要去做,那結果只是我們徒勞無功,浪費心血而已。因此,我們應學習聽神的說話,按神的旨意而行事,如此我們才有好的結果的。不然就像亞多尼雅一樣,只是白費心血而已。

2012年4月7日 星期六

晨更分享: 約廿1-18

2012/4/7 samedi 約廿1-18

這一段是記載耶穌復活當天,所發生的事。這一段中,一共有四種看見,第一及第四種看見,是抹大拉的馬利亞的看見;第二及第三種看見,是彼得及那門徒(就是約翰)的看見。第一種看見,是看見石頭從墳墓挪開了(1),這是外面的看見,是馬利亞的看見。第二種看見,是約翰的看見,是低頭往墳墓裡看,但沒有進到墳墓裡去的看見(5),這比第一種看見,多看到了細麻布還放在墳裡。第三種看見,是彼得的看見,他進入墳墓裡去看,就不只看到了細麻布,而且還看見耶穌的裹巾,沒有和細麻布放在一處,是另在一處捲著(6,7)。他的看見,又比約翰的看見多了。而第二及第三種看見的結果,就使他們信了(8)。因為根據判斷,耶穌若被人偷了,裹頭巾及細麻布,是不會分開放的。那他們信甚麼呢?是信耶穌復活了,因為他們根據所看見的,可以作了一個很科學的判斷。於是他們的看見,導致他們的相信,因為本來他們是不明白聖經所說,耶穌必要從死裡復活的意思的(9)。但因著看見了,他們就可以相信了。

可惜的是,彼得及約翰看見後,就回自己的住處去了(10),而不再在墳墓等候,或是繼續探討。而馬利亞就不一樣,她可能沒有彼得約翰的理智,她可能不敢進入墳墓中,她只看到了外面的石頭挪開了,她的判斷就很簡單的認為耶穌被偷了(2)。因此,從人所得到的資料的多少,就影響一個人判斷的結果,是否正確了。馬利亞沒有進去墳裡探討,若她進去探討,加上她也有判斷力的話,她就明白耶穌的屍體不是被偷,乃是祂復活了。因此,她不如彼得約翰的看見及理智的判斷,但她卻有一樣,是彼得及約翰所比不上的,就是她對耶穌的愛。因著這愛,她不願意離開墳墓,她一方面哭,一方面也要追究,是誰偷了耶穌的屍體(參13,15)。這表示她有愛、是一定要得著耶穌為止。雖然得著的,是耶穌的屍體,她也要得著之,為了一見耶穌,就不怕看見屍體的可怕。也因為這樣的愛,耶穌就向她顯現了,而且是第一個向之顯現的人。

彼得及約翰,看見了一些證據,他們就相信耶穌已復活了。也就是說,因著他們的信心,他們看見了耶穌的復活。但馬利亞呢?她所表現的,是對耶穌的愛。雖然她其實仍不信耶穌是復活的,因為直到耶穌向她顯現之前,她都認為是別人把耶穌的屍體移走了。她不一定很懂聖經的話,她也不像門徒的不斷跟著耶穌,能聽見耶穌說有關祂將要復活的事。然而,聽了耶穌的話的門徒,也是不信耶穌會復活,而沒有常聽耶穌的話的馬利亞,就更難相信耶穌的復活了。然而,她雖然沒有很大的信心,但她卻有一個很大的愛心。信心雖然使約翰及彼得相信了耶穌的復活,但他們因為回家去了,還是看不到復活的耶穌。只有馬利亞的愛心,耶穌就因而向她顯現了。因此,信心使我們看見了耶穌的復活;而愛心卻使我們看到了復活的主!我們不只要有信心,信心可以使我們來到主的面前;我們也要有愛主的愛,愛心可以使我們看見了主的自己。這是我們要學習的功課。

當耶穌向馬利亞顯現時,她為甚麼不能馬上認出耶穌呢?原因可能有三,一是復活的主,不像從前的耶穌,可能有形像上的不一樣。第二,馬利亞這時是哭的(11,13),因為她的哭,她的眼睛就模糊,視線就不清楚了。第三,她的觀念中,本來就不會想到耶穌的復活,而一個從來不想到會發生的事出現了,是很難進入她的眼中的。然而,當耶穌叫了她一聲後,她就明白了,這就是耶穌(16)。這一個的叫聲,是愛的呼叫,是代表兩人的愛。當我們與主有默契的愛時,我們的主說話時,我們是會知道的。很多時我們不知主會不會對我們說話,這是因為我們對主沒有愛,也不認識祂的聲音,因此我們就聽不到主的說話了。其實主是常對我們說話的。但耶穌一句簡單的話,只叫出「馬利亞」的名字(16),她就馬上認出耶穌來了。我們可以這樣嗎?當主對我們說一句簡單的話,或是叫我們的名字時,我們是否馬上可以認出,這不是別人,正是耶穌呢?這是兩人有深度的默契後,才可以產生的結果。

耶穌這裡說的不要摸我(17),其實真正的意思是不要把我拉住,因為主還要升天的。復活的主,是不會再如從前一樣,不會永遠留在地上的。但當主升天後,祂會差派聖靈來,這時,我們才可以把聖靈拉住,聖靈才是永遠與我們同在一起的神。

(17)這裡耶穌是用弟兄,代替了門徒。復活的主,因著祂的救贖之功,我們都變成基督的弟兄了。因為祂是長子,祂要領眾子進入榮耀裡,這就是祂所作成的工。我們感謝神,祂為我們預備了最豐富的恩典,是我們本來不配的。我們應更多的愛主,以使我們可以常常聽到祂的聲音。

2012年4月2日 星期一

晨更分享:約十八15-27

2012/4/2 lundi 約十八15-27

彼得為何要不認耶穌呢?在一個小使女的面前,若他認了,會有不好的後果嗎?在大祭司僕人的面前,他可能會有點心虛,因為他曾把那僕人親屬的耳朵削掉過。然而,這好像也不是如此嚴重,也應該不致於死。何況他曾說,他願意為主捨命的呢(十三37)!因此,事實上本來沒有如此嚴重,而那些問彼得話的人,看來也不會把彼得帶去受審的樣子。那彼得為何要不認主呢?他怕些甚麼呢?他的說謊,是不值得的,他隨口的第一句謊言,可能是人的習慣,但就造成了他以後繼續失敗的原因了。

有時人心中的害怕,是莫名的;他第一次的失敗,就造成他以後的失敗了。人們第一個謊言說過後,錯就跟著下去了。當看門的使女對彼得說,「你不也是這人的門徒麼」之時,彼得可能是漫不經心地回答,順口說不是;因為他不覺得這很重要也。而因為這第一次的回答,不承認了耶穌,以後他就更難改口承認了。因此,我們應養成不說謊的習慣,在任何場合都說實話:是就說是,不是就說不是。這是耶穌的原則(參23),是我們應遵守的。其實說出實話,是遠比說謊言容易得多了,我們都應養成說實話的習慣,把隨意說謊言的行動除去,就不致在不知不覺中說出了謊言。當彼得第一次隨口說了謊言後,就必有隨後的問題。因為謊言既不是事實,說了謊言後,就一定會引起別人的懷疑的;因為他們比對事實,一定會發現謊言是不符事實的也。

彼得為何在客西馬尼園、在眾人面前,可以勇敢的把大祭司僕人馬勒古的耳朵削了,但在使女面前,以及在馬勒古的親屬面前,卻不敢說實話呢?彼得是有血氣之勇,是有要為耶穌作事的野心。然而,那是出於自己的英雄主義,是想要表現己之偉大,因而是靠自己的力量而去達成的。在眾人面前,可以有人欣賞,也可以得到別人的稱讚;因此,他的勇力就有舞台可以發揮,於是他的演出就可以更賣力了。然而,在一個無名的小使女面前,他的勇敢沒有人欣賞,他的承認耶穌,似乎也不如削了僕人耳朵來得轟烈;因此,他就不會想到要逞英雄了。也就是說,這時,他沒有了表演的舞台,他就不經意地說了一個謊,認為沒有人聽到,也沒有人察覺也。在眾人面前,他可以儆醒,因為有他表演的舞台,他不能隨便,他一定要表現他的勇氣。然而,在舞台之下,沒有幾個人欣賞他,也沒有幾個人知道他作了甚麼,他就鬆懈了。這就是彼得之所以失敗之因,因為他沒有一個儆醒之心,也不靠神的幫助,他就失敗了。

此外,也很諷刺的一件事,就是在客西馬尼園的混亂光景中時,他可以天不怕地不怕,甚至把大祭司的僕人的耳朵削去了也敢作。然而,在目前的孤單光景中,沒有人注意的光景中,他卻害怕被削掉耳朵那人的親屬認出。他以前的勇敢,一下子不見了。為何他那時可以勇敢的把馬勒古的耳朵削掉,而現在又很害怕呢?除了舞台不一樣,除了耶穌不在,沒有人欣賞他以外;還有一點就是出於血氣之勇的動作,是不能持久的。血氣之勇,是一時之作為,卻不是生命的恆常表現。我們所靠的,不是一時之勇,不是一時之衝動;乃是生命中出來的愛、生命中出來的力量。耶穌所靠的,就不是一時之勇,乃是恆久的生命的能力。因此,祂在回答亞那(參13)時,是心中坦然的。因為祂所說的,每一句都是真理,而且祂也是明明的對世人說話,祂在暗地裡並沒有說甚麼(20)。這就是一個生命的見證,祂的生命是甚麼,就表現出甚麼。沒有出於肉體的衝動,也沒有一時之勇。生命出來的東西,是不會每時不一樣的;因為生命的基礎,就是愛、就是真理、就是力量。而彼得可以表現一時之勇,就也可能會表現一時之軟弱的。因為他的一時之勇,不是出於真正的生命,只是出於血氣,於是這就不能持久的。在客西馬尼時,可以很勇敢;但在大祭司院子中,就可以很害怕了。

今天我們憑甚麼服事神呢?是憑我們血氣之勇呢?還是憑我們的生命中出來的東西呢?教會中今天一個活動,明天一個活動,是憑血氣之感動呢?還是出於生命的內涵呢?若只是靠血氣、靠衝動,則有一天這些勇敢的表現,會變成軟弱的表現的。彼得因著勇敢的削掉了馬勒古的耳朵,但也因為這件事,讓人認得出他來,而質問他。也因著別人的質問他,他就因著作了這件事而不敢承認了。因此,他在血氣時作了這時,讓所有人看得到;但也因為作了這件事,使他只能說謊不承認耶穌了。可見我們的血氣,雖然似乎是可以表現一時之勇,有時卻成為我們跌倒的原因呢!
耶穌被審問時,卻與彼得是不一樣的。耶穌作了些甚麼,祂都承認,也都可以攤在陽光下。祂就是真理,祂就是生命。大祭司的岳父亞那,是以前作過大祭司,但目前本來不是他作大祭司,但他不願意放棄自己的權柄,也先審問耶穌。他可能想得到些好處,或是想表現一下自己的權柄吧;這也常是世人的光景。世人不願意放棄權力,也想從自己的權力中,得到更大的好處。

然而,耶穌被審問了,祂的原則只有一個,就是以真理的見證來回答。祂不會如彼得一樣,隨便說一句謊言的。祂的一切,都是公開的,是就說是,不是就說不是;沒有甚麼可以害怕的。祂的受審,其實是審判了世上的人,也顯出這世界的沒有公義。一個完全行在真理中的人,卻被世上的罪人所審判,這就是這個世界的倒行逆施的光景了。

在這一段中,把耶穌與彼得兩人的對比放在一起,耶穌是真正的受審,而彼得只是被人質問而已,但卻說了不該說的謊。從彼得來看,我們就知道世人多會說謊而掩飾自己的罪行;而一個行真理的人,是只表現真理出來的。在一個行真理的人,他是無所懼怕的,他只要把真理表現出來就可以了。一個只有血氣之勇之人,在不同的環境中,就會有不同的表現;然而,一個有生命的人,他的表現,就是永遠都是活出真理來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