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年6月24日 星期二

晨更分享:彼前4:7-11

2014/6/24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mardi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彼前4:7-11

這一段是說到基督徒在末後的日子,應當如何儆醒、如何生活、如何服事神、服事人的勸勉。萬物的結局近了,這是指萬物要被更新的日子,也就是指基督將要再臨的日子。那彼得為何不用基督再來的日子近了呢?其實神沒有告訴我們,基督要何時再來,因為那日子、那時辰,沒有人知道,只有父知道。不告訴我們的原因有很多,其中一點就是要我們學習儆醒,不斷的仰望主的再來。我們應知道,無論外面的環境如何,我們都是處於基督即將來臨的環境中。這環境是會促使我們更加儆醒,更加熱心傳道,以準備迎見基督的再來的。彼得所處的時代,其實只是基督剛升天不久而已,但從彼得的那時代開始,他就說萬物的結局近了;原來從基督第一次來到世上後,這就是末世的開始了(1:2)。而這一段時間有多長及隔多久都不重要,因為這都叫做末世、或是末後的日子。原來神把這一段日子,列為末世,就是要我們視基督會隨時再臨,就不斷的儆醒,不斷的把基督的生命彰顯出來。

這一段中所說的,其實是生命的表現,再加上恩賜的服事。而生命不只是對內的,而且是對外的,就是對這世界成為見證,使人可以從我們身上看得到基督。彼得前書中,很多地方都說到這生命的彰顯,是能影響世人的重要見證。因為不是我們的言語,而是我們生命中的見證,能夠感化人,能夠改變人,使人可以從我們身上,看得到基督的榮美,就叫神在凡事上因耶穌基督得榮耀(11)

彼得不說基督再來的日子近了,而說萬物的結局近了;其中的意思,是告訴我們:這世界的一切,都會過去,我們不要追求世上的東西,乃要追求天上的事物。追求世上的東西是無意義的,是消耗體力而已。若我們知道這世上的萬物,都會過去的話,那我們就會只追求天上的東西了,因為只有天上的事物,是永遠長存的。而甚麼是天上的事物呢?就是屬靈的生命,就是彼得在本書中常說的,生命的見證、生命的力量。

彼得前書中所說的,不只是患難而已,更是患難中的盼望;不只是外面環境的艱難,而更是神藉著這些環境,給我們裡面的生命,可以有機會顯出它的寶貴來。而當裡面的生命之美,能因著環境而發出它獨有的香氣時,這就可以使周圍的人,看得到基督的榮美,因而讓他們有機會得以認識基督。這就是生命的見證,生命的傳福音,是有別於話語的傳道的。

用萬物的結局來形容末世,而不用基督快臨到了的另一個原因,是告訴我們,我們所處的環境,一定是艱難的。然而,這些艱難的環境,目的是為了要使我們裡面的生命,顯出它的光輝來。神興起環境來,不只是為了使我們的生命更成熟;也是為了使不信的人,能夠從我們的身上,看得到基督生命的美,因而可以從我們身上認識基督。因此,萬物的結局近了,這是不好的環境,這是必然會發生的環境,但這環境的到來,目的卻是要彰顯神的生命的美,把福音更快的傳出去。

這就是為何在這句話之後,彼得勸勉我們要作的事中,大都是生命的果子,就是彼此切實的相愛,就是弟兄和睦同居之美。這生命的見證,是為了對外面的人而作成的,是我們每一個基督徒的使命。而若要有這生命的美,我們第一要先與神有很好的關係,那就是不斷的禱告親近神;第二就是要謹慎自守,這就是說到我們自己的警覺及認知。我們要認知這時代的險惡,要認知這是末世,也要認知我們的責任及使命。我們的使命,不只是用言語來見證神,更是用生命的行為來表彰基督的榮美。後者是不用說話,乃是用愛來作出的。而這愛是世上的人找不到的,因為這是捨己的愛,是自己虧損,卻使人得益的愛,是世人所沒有的愛。

愛如何能遮掩許多的罪呢(8)?我們要注意的是,愛的本身不是用來赦免罪的,乃是用來遮掩罪的。遮掩罪是不把人的罪公開,但卻是用另一種方法、用愛的隱藏力量,使他們知罪而悔改。一個人犯了罪後,若眾人都離開他,若眾人都視之為異類,這固然可以使犯罪的人受到懲罰,但卻不容易使人悔改。當人犯了罪後,我們要解決兩件事,一是除去罪,二是幫助這個罪人悔改、重新歸回正途中。而公義的懲罰,常是只能對付罪,而不能改變罪人的心態。但公義中若加上慈愛,卻能使人可以悔改,使他被感動而真心悔改。惟有愛才可以讓人感動而真心悔改,也使別人看不到他以前的罪。因此,愛不是直接用來赦罪,但卻會使人因著知罪而悔改,而來到神的面前,因而得到赦罪。這時,他的罪的問題解決了,而人的問題也解決了。愛的力量,並不亞於公義的懲罰的。然而,要把愛做得更好,第一這愛一定是捨己的愛,第二這一定要出於神的感動,按神的智慧去做,才可以收得到果效的。

除了自己藉著禱告與神相交,與神建立良好的關係外,我們還要彼此服事,互相款待。除了生命的服事外,還要加上恩賜的服事。而且我們的恩賜,不是用來誇耀的,乃是用來謙卑地服事人的(10)。當一個人的恩賜愈大時,他作僕人的服事就應更多,也更應放低自己,成為更多人的服事。而我們服事時,最要緊的是要按著神的聖言及所賜的力量服事。我們不是按自己的想法、自己的方法、自己的道路,乃是按神的啟示而講道、而服事。一切都是出於神,都不是從自己而來的。如此的服事,才真能榮耀神。否則那只是榮耀自己而已。


若神把祂的話語託付給我們,我們就要在神的話語中忠心,從聖經中得到神的啟示後,我們要按神的啟示而講,就如舊約的先知一樣,只講神要他們講的話,只按神的心意而講,這才是我們該有的服事。如此就不會奪去神的榮耀了。因為我們只是一個神的僕人,只是把神所給我們的話語,以及神所給的恩賜,藉著我們表現出來而已。我們是一個中間的器皿,是神使用我們,把祂的恩典流出去的器皿,這是我們在末世時,在神家中的服事。而每一個屬神的人,都應抱著這樣的心志去服事祂。

2014年6月20日 星期五

晨更分享:彼前3:1-7

2014/6/20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vendredi              彼前3:1-7

這一段主要是說到夫妻相處之道,其中有針對信主的丈夫而說的話;也有針對不信的丈夫,其妻子該如何使丈夫歸主的教導。若夫妻中一個信而另一個不信的話,確是會引起家庭很大問題的。尤其是丈夫未信,而妻子卻已信的話,那家庭中就有很多生活的難處,是必須要解決的。夫妻中無論是那一方未信,都會造成生活中的困難,而這裡特別針對未信的丈夫的家庭,而教導妻子,可見對已信的妻子來說,是較困難的。因此,彼得就勸勉妻子,給他們一個該如何使丈夫信主的方法。而其原則就是順服,就是敬畏神。並且求神給她一個生命的裝飾,以使丈夫能看到這永不朽壞的美德,就是生命的美,而使丈夫羡慕,因而可以看到榮耀的主,而使他們信主。即使不能使他信主,這在神面前也是極寶貴的(4),是蒙神喜悅的。因此,妻子的目的,不只是希望讓丈夫信主,更是要讓神喜悅。

一個信主的妻子,若有未信主的丈夫,她的處境是難的,但她在這個難的處境中,其實神反而讓她要學一個功課,就是真正順服的功課。這個功課,是環境做成的,是她必須學習的。不好的環境,應可以把我們裡面生命的美顯出來,因為我們裡面的生命,是經得起考驗的。真正永恆的生命,是不怕艱難的環境的。愈艱難的環境,反而會愈顯出生命的美。就如真金不怕洪爐火一樣,經過火的試煉後,反而會更顯出金子的可貴。我們每一個信主的人,都有一個最好的武器,就是美好的生命;而這生命,是在愈艱難中,愈顯出它的寶貴的。故一個信主的妻子,若丈夫未信主時,第一,她有責任把丈夫一同帶信主;第二,她要用的武器,不是肉體的武器,不是血氣的爭拗,乃是生命的擺上。妻子應把從神裡面所得到的生命的美,在日常生活上擺出來,這就可以感化自己的丈夫,讓他羡慕,就可以把他們帶信主了。

丈夫未曾信主,是不會去聽道的(1);然而,他們雖然不會在禮拜天聽道,但他們其實可以天天從妻子的好品行上,看到了實際的道。這道雖然是看到的,而不是聽到的,但看到的道,比聽到的道,效果是更加的大的。今天會講道的人多,但會把道活出來,使人看得到道的人少;故信主的人就不會很多。我們若只能用嘴巴講道,而不能在生命上活出道來,那我們所講的道,也只是理論的道而已。一個只有讓人看得到理論,而看不到實際的道,是很少人會因而信的。

然而妻子與丈夫,是天天生活在一起的。這種生活在一起的機會,就是活出生命見證的好機會了。因此,雖然信與不信的生活在一起,是會增加更多的磨擦的,然而這也是一個機會,讓兩人可以直接地、毫無隱藏地把不同的生命活出來。若未信者所活出的生命,就是不信的生命的話;那信了的人所活出的,就應是美好的生命。而美好的生命活出來,一定會有一個吸引力,使人覺得這生命是不一樣,是人人羡慕的生命,這才是正常的。因此,天天生活在一起,一方面這是難處,但另一方面,這也是機會,可以讓已信主的人,活出他們裡面不一樣的生命,讓這生命自己說話,把所有的真理都活出來。

要把真理用說的話說出,是比較方便及簡單的,因為不需要捨己,也不需要印證。然而,要把真理用生命活出來,就不是簡單的了。因為這需要時間,也需要捨己。尤其是起初時,妻子一定要吃虧的,因為順服的本身,從某一方面來說,其實就等於吃虧、就等於放棄、就等於投降,而把所有好處都給對方。因此,順服的初期是很難的,是捨己的功課。這是不求回報的行動,是很少人會做得到的。然而,當順服能繼續下去時,則生命的香氣,就愈來愈盛,而這生命的香氣,是每一個人都可以聞得到、看得出來的。這時,它就會發揮它的威力,使人看得到真理,使人可以了解甚麼是不朽的裝飾。因此,這是讓人看見(2),而不是讓人聽見(1);然而這個看見,卻是深入人的心的。真正美的生命,應是讓人佩服的。若我們能把這順服捨己的生命,毫不打折地活出來,就沒有不能令人折服的。這就是彼得之所以叫妻子們,活出另一種使人看得見的裝飾來,因為這裝飾,第一是最美的,第二是長久不會褪色的(4),第三它是有功效的。

今天若我們不能讓未信主的丈夫歸主,其中一個原因,是我們沒有好好的把主的生命活出來,我們沒有把順服的美德活出來,這就不能讓人折服,不能使人看得到福音的真正美善,而不會信主了。因為夫妻間的生活,是最直接的、是短兵相接的,我們有甚麼生命,就必有甚麼的表現。若我們的肉體仍是大的,我們仍是不願捨己的,那對方馬上就看得出來的;但若我們有一個順服的心,是願意捨己的,那在短兵相接的情況下,也是馬上察覺得出來的。我們能否把這種愛的生命活出來呢,這就是是否能把對方帶信主的關鍵了。

(6)這裡的撒拉稱亞伯拉罕為主,是記載在創18:12中。這時的撒拉,不是直接對亞伯拉罕說的,乃是在心中說的。因著在心中說,就不是外表的禮貌、外面的客氣、或是口頭上的口頭禪而已。原來我們不只是嘴巴上說對方是主,也應是心中把之作為主,這才是生命的表現,不是禮儀或是虛假的。若一個人把自己的丈夫當作主一樣的服事,那她才有可能順服自己的丈夫的。而這種從心中順服的表現,在夫妻的生活中,是很容易發現的。

今天很多女子,都以外面的裝飾為妝飾,這是因為她們沒有內裡的妝飾,因此就必須以外面的妝飾為主了。一個有裡面妝飾的人,是不必外面的妝飾的。就如以斯帖一樣,她有裡面的生命,她就對外面的妝飾品一無所求,她只是培養她的生命的妝飾,這就使她在眾女子中脫穎而出了(參斯二)。因為眾女子都只注重外面的妝飾,而她特有的妝飾,卻是裡面的。因此,就使王一下子就看得出來,她是不一樣的女子了。今天當眾人都只注重外面的妝飾時,我們是否可以多注意裡面的妝飾呢?


(7)這是說到丈夫的本分,其實也是一同說到妻子的本分的。夫妻兩人,是應有同房的義務的。在不必要時,是不應分開的。這是兩人合而為一體的原則,是一同承受生命之恩的。也就是說,夫妻兩人,只有雙贏或雙輸,而沒有一個贏、另一個輸的。而若夫妻同心,二人成為一體,就必定可以一同承受生命之恩,這是從神而來的恩典。若夫妻能同心,則他們的禱告也必是通暢,而得到神的垂聽的。這就是人和及神和,二者是有相連、是不能分開的。

2014年6月14日 星期六

晨更分享:徒28:16-31

2014/6/14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samedi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28:16-31

這是最後一章的最後一段了,但這一章到了最後,是沒有結尾的。也就是說,保羅後來如何,是否在這場上訴該撒中勝訴,是否把福音可以傳給該撒,如何上訴,說些甚麼話等,就沒有再講了。然而,最後一句話,卻是說明了一件事,就是保羅可以繼續的傳福音,並沒有人禁止。這是甚麼意思呢?這意思就是說,保羅傳福音,是不斷的傳、是繼續的傳,是一直以傳福音為念的。使徒行傳的結尾,沒有說保羅是否上訴勝利,也沒有說他是否會被處死,是否被釋放。但聖經卻告訴我們,使徒行傳的結尾,是福音繼續傳出去,是沒有人禁止的。

這就間接告訴我們,使徒行傳要我們不斷的傳福音,而不是只計較我們本身的順利、得釋放、或是得自由等目標。原來福音的傳揚,是神心目中的計劃,也是神所看重的事。神的心目中的目標,似乎只以福音的傳播為第一。人的生命有限,人所作的事,都不是重要的,只有一件事,是神一直放在心中的,就是福音的傳播的問題,那才是神所關心的,也是我們每一個基督徒生命中,一定要作的最重要的一件事。

或許我們都關心,保羅後來如何,保羅的生命如何,是否會被釋放,是否會上訴勝利,是否會讓該撒知道這福音,並且信主等事。因為我們所關心的,常只是世上的事,而不是天國的事。然而,聖經對我們一般所關心的問題,都沒有述說結果。保羅坐船從老遠到羅馬,本來就是為了上訴,為了見該撒,為了得釋放。這都是我們知道的,保羅來羅馬的目的。但到了使徒行傳的最後一章了,保羅到了羅馬了,但似乎保羅來的表面目的就是為了上訴,聖經並沒有交待清楚是否達到了。這就告訴我們一件:人所關心的,神不一定關心;人所注重的,神不一定注重。神覺得是否上訴勝利,並不是最重要的;是否被釋放,也不是最重要的,而這一段最後所描寫的事,乃是保羅在他的房子中,有兩年的時間,他可以自由傳福音,他可以在房子中自由地完成他的寫作,這才是聖經所描寫的,也是神所看重的。

人在世上有很多不同的目的,若我們是保羅,我們的目的,可能或是為了上訴勝利,或是為了釋放。然而,當保羅來到羅馬後,更吸引他作的,不是他是否上訴成功,乃是他有機會傳福音,把福音傳給他的同胞。因此,他在兩年的時間中,凡來見他的人,他全都接待(30),放膽傳講神國的道,將主耶穌基督的事教導人(31)。這就是使徒行傳的結尾了。

因此,原來神故意不告訴我們保羅上訴的結果,也不告訴我們保羅是否得釋放,甚至不告訴我們,該撒是否會信主。因為這些都不是人生的目標。神視我們人生的目標,就只有傳福音,就只有捉緊機會的傳福音。只要我們能把福音傳開,無論對方是否信主,那就不是我們的責任了,那就是神的責任了(24)。這就是為何聖經沒有告訴我們保羅上訴後,該撒是否信主的問題。而且這兩年如此長的時間內,保羅似乎也沒有上訴的機會,似乎把上訴一事都忘了,只記得不斷傳福音而已。這就告訴我們,上訴不是重要的事,得釋放也不是最重要的事,惟有傳福音,才是最重要的。

我們當初可以以任何的目標或理由,而來到羅馬,或是去作任一件事。但這事情本身不是最重要的,最重要的,乃是我們是否藉著這些事,去把福音傳揚,這才是最重要的。今天我們可以作任何事,但若這件事不是包括傳福音的話,神就不會看為重。神所看重的,乃是我們是否每作一件事,其背後都與福音的傳播有關。若我們所作的事,只是為了自己的目的,只是為了過得舒適,則這件事神就不認為是最重要的了。

保羅來到了羅馬,聖經沒有說到他積極地為了上訴而準備,反而說到他馬上找猶太人的領袖來(17),表面上似乎是為了解說他來羅馬的目的,其實更是為了傳福音給他們聽(23-24)。保羅來到羅馬,似乎忘了他來的目的是為了上訴,而他把更重要的另一個目的,不斷在進行;而這個目的,就是要傳福音,先是猶太人,後是外邦人。這就是他每作一事背後最重要的目的。我們今天作很多事,我們作事的目的,是否只是為了這件事的達成呢?還是加上了福音的傳播呢?我們是否找著機會,在凡事上都要把福音廣傳呢?保羅就是如此,他租了房子,這兩年中的目的,就是傳講福音,不是為了上訴,也不再題到上訴的事。

一般而言,我們所關心的,是我們本身的事業,我們是否得自由;我們過得是否舒服等事。然而,保羅所關心的,不是自由及釋放,也不是上訴的勝利與否,乃是是否有機會去傳福音。他是不能閒著的,只要有時間,就抓緊機會去傳福音(17)。我們所關心的,是否只是我們的被釋放,是否過一個舒服的環境而已呢?我們有關心神國的事,關心神的福音是否可以有機會傳開去嗎?求主幫助我們,使我們在世的每一天,都可以為福音的傳播而努力,而不只是為了自己是否得釋放、是否利益得到保障等次要的問題而活。


感謝神,當保羅到了一個新的地方時,神就賜給他有相當多的人,願意聽他的講道。他可以從早到晚不停地傳福音(23),他可以有不少的人來見他,與他談話、聽他講道(30-31),這是神給他的機會。只要有人願意聽,保羅就熱心的傳講,這是一個很好的榜樣,是我們要學習的。同時,當一個人滿有福音的熱誠時,神也會主動賜給他更多人,願意來見他的。一個傳福音的人,是不會閒著的,我們可以成為一個隨時傳播福音的人嗎?

2014年6月8日 星期日

晨更分享:徒25

2014/6/8               dimanche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5

保羅沒有犯甚麼嚴重的罪,然而,這些祭司長和猶太人的官,卻千方百計要想法把他除去,甚至不合法地,要在路上埋伏而把他殺害(3),也都要作。原來真正要把保羅除去的,不是因為保羅犯了些甚麼律法,或是他作了甚麼惡事,乃是人心中的忌恨。保羅其實在耶路撒冷的日子不長,一般都只是在外邦人中間活動而已。然而,對一個宗教狂熱的人而言,他所傳的,若與自己所傳的不同,即使不見到此人,也是對他產生仇恨的。這就是今天很多宗教狂熱分子,他們要殺的人,不一定是特定的對象,也不一定是有深仇大恨的;只要是與自己的宗教不同,就要下殺手了。

對非斯都以及腓力斯而言,他們兩人都查不出保羅有甚麼可殺的罪,他們都知道,這些猶太人告他,不是因為他作了甚麼惡事,而只是因著他們的妒忌而已。非斯都更指出一點,就是保羅沒有作任何的惡事,而他們所告於他的,只是因為保羅所說的耶穌,不信的人認為祂是死了,但保羅卻說祂是活著的(19)。非斯都其實是很清楚的,他知道事情大概的來龍去脈,只是他因為作官,因為有權,他就不隨便把他放了,因為他怕得罪猶太人也。

在這裡我們就看到了,原來不只是會眾懼怕作官的,而且作官的也會懼怕百姓的。尤其是一個宗教的力量,似乎比一個團體的力量大得多。這就是為何有些國家,他們明知基督徒是對他們國家沒有害處的,但他們就是怕他們集合成群,因為他們認為,這個世界上,宗教的力量,有時是大得可怕的。這種力量,若不好好控制,就有可能把政權推翻的。也由於宗教的力量是大的,因此,一般不信主的政府,就會覺得基督教也是宗教,若基督徒聚會人數多了,那宗教的力量就大了。若是如此,若其中產生宗教狂熱分子出來,就很易把政權推翻了。因此,為了鞏固政權,有些極權國家,就不容許基督徒的聚會,免得日後產生太多的問題了。

無論是審問耶穌,或是審問保羅;無論是彼拉多,是腓力斯,是非斯都,是亞基帕,他們都知道耶穌及保羅是沒有罪的。然而,為何他們不釋放他們呢?這表面是為了怕猶太人,其實是為了自己的政權及國家的穩定之故也。為了政權,多少人是犧牲的,為了國家,也把多人的利益犧牲了,這就是這世界的路、世界的方法了。這些人除了為了政權及國家外,還有一點更重要的,就是為了他們的利益。人其實是把自己的利益,放在最高的位上的;但為了怕別人覺得自己以功利為主,就把「為了國家」成為他們的口號而已。別人的利益,只是放在最低的位上。若別人得到利益,而完全不傷害我的利益,那我們還可以維護他的利益。但若別人的利益,傷害了我們的利益,我們就不會因著維護真理,而犧牲自己的利益的了。這可以從這幾個審判的人身上,就可以看得到的現象。

猶太人要殺保羅,是為了他們宗教的利益,因宗教的存在,對他們有利益,可以給他們地位、名份及金錢也。而腓力斯及非斯都,因為要討好猶太人,他也不願意放了無罪的保羅,因為他要利用保羅,來鞏固他們的官位也。因此,這世界都是各謀自己的利益,而且是犧牲了別人的利益,而達到自己利益的回收的。因著各人爭取自己的利益,這世界就失去了愛,也失去了真理的彰顯了。雖然每個人的心中,其實都知道甚麼是真理,但他們可以要求別人行出真理,自己卻不會要求自己行出來的。因此,世人是知道真理,也要求別人行出真理,但自己卻以利益為重,而不是以真理為重的。

當非斯都與亞基帕私下討論時,他是深深知道保羅沒有犯該死的罪(1825),他知道保羅與猶太人所爭拗的,只是宗教上的論點,而不是保羅道德的問題。他是能看得出真理的人,但卻因著種種環境的影響,卻沒有能力行出真理。他們是有權釋放保羅的人,但卻沒有用這權去釋放保羅。這原因不是他們沒有權柄,也不是他們不知道真理,而是因為他們自己的利益,比任何真理、權柄更大。這就是現實的問題,就是人不願意把利益犧牲的問題了。

今天基督徒也是如此,作為基督徒而言,我們懂得的真理,一定會比世人更多,我們能行出真理的力量,也應該比世上的人更多。然而,我們為何不能常常行出真理,不能照聖經的教訓而行在神的話中呢?其實一個很大的問題,就是我們把自己的利益放在首位,我們沒有一個犧牲利益的心。我們常常只是為了利益,而犧牲真理,而不是為了真理而犧牲利益的。這就是為何今天基督徒活不出真理的一個重要原因了。若我們不能犧牲世上的利益,專注天上永恆的福氣時,我們就不能把真理行出來,而這個世界,就只是如這場審判一場而已。這場審判不是按真理而審判的,乃是按人們心中的利益衝突、把最大的利益得到者,就是最後裁判的結果了。

保羅為何要上訴於該撒呢?第一是因為主曾有吩咐,說他以後會在羅馬為祂作見證(22:21; 23:11),而他自己的心,也想把福音傳到羅馬(19:21);因此,這是一個好的機會,可以到羅馬。第二,由於當時是羅馬統治,而福音也是初傳了幾十年而已,為要證明這福音不違背猶太人的律法,也不違背羅馬的律法,保羅覺得有必要把他所信的說清楚,免得有人日後說這信仰是違背了羅馬的律法的。因此,上告該撒的目的,不單是為了釋放,乃是為了彰顯真理,這是保羅上訴的重點。

今天我們作的事,若單單只是為了個人的益處,那是低層次的。我們應是為了福音、為了神的榮耀而作事,這才是我們基督徒活著的更高目標。釋放與否不是重點,因為一切的權柄是在神的手中,不是在該撒的手中;而重點是要在當今最高的皇帝面前,把至高的神的見證說出,這才是最重要的。能夠看得到皇帝,能夠在皇帝面前,說出信仰的見證,這是難得的機會。因為保羅被囚的原因,就是為了信仰的原因,而保羅在羅馬王帝面前,就大有機會說出這方面的見證了。這就是保羅把握每一個傳福音的機會,而即使他是被囚,他也可以見證神,甚至可以在最高的皇帝面前見證神,這豈不是神奇妙的安排嗎?


神可以以各種的方法,讓保羅雖然是被囚,肉身雖然似乎不自由,但神仍是給他各種不同的機會,可以把福音藉著各種的方法,仍然傳出去。而保羅被囚時,也沒有閒著。他不少的聖經及其他的書信,也是在監中寫出的。因此,保羅是一個會利用時間的人,他不會浪費神在世上給他的每一刻時間的。這也應是我們學習的功課,善用神所給的時間,服事我們活著的這一代,是我們每一個基督徒的責任。

2014年6月2日 星期一

晨更分享:徒21:27-40

2014/6/2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lundi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21:27-40

這一段是說到保羅被捉的事。雅各建議保羅,帶著四個人,與他們一同到了聖殿去,並為他們一同還願,獻上該獻的祭。雅各的原意,是因此就可以緩解了猶太人的疑心。誰知人算不如天算,他這個動作還未完的時候,保羅反而被從亞西亞來的猶太人捉了(27)。而且,他們捉他的原因,只是用猜測的、用推斷的(28-29),而不是親眼看到的證據。這證明當這些猶太人,對保羅有成見時,他們會把保羅作的好事,全都變成壞事。不是因為保羅作了壞事,而是他們不論保羅作了甚麼事,他們都以保羅作壞事來解讀。因此,保羅進入殿中,本來是為了證明他還是守律法的,還是尊重猶太人的規條的;然而這個本是守律法的事情,卻被有成見的猶太人,誤以為他破壞了律法,推測他把以弗所人特羅非摩,帶入了聖殿。

這個推測只是因為看到了保羅與特羅非摩同在(29),就作了他們認為合理的判斷,以為保羅定必把這人帶入殿中了。原來我們的判斷,大多以我們先入為主的觀念,然後就作出了我們自己的判斷。當他們一直認為保羅是破壞律法的時候,即使保羅這時作的一切,是要表明他維護律法的心時,他也不可能被這些有成見的人認同的。他們只以為他所作的任何事,都是為了破壞律法而已;同時,加上他們仇恨保羅的心,他們就作出了他們心中一直認為的結論了。

由此我們看得見的,就是雅各的建議,是完全沒有用,也是不必要的。因著他這個建議,把保羅帶成了既是基督徒,既是信仰基督,但又不丟棄律法的猶太人了。這種腳踏兩條船的人,是真理的防礙,是不為神所喜悅的。因此,神也藉著這次的暴動,就把這件不討神喜悅的事停止了。讓他這次的獻祭,似乎是不能完成的:因為從27第一句說:「那七日將完,…」,這表示還未完,還未把還願的事作完也。神阻止了保羅完成這次的獻祭,這是神的心意。雅各要保羅守律法,但神不讓他守完律法,藉著被捉,使他自己再有機會複習他過去的經歷(22),使他記起他當初作法利賽人時的光景,以及他蒙召的情形,用來自己提醒自己。如此可以使他不致重走到律法中。

律法只是訓蒙的師傅,帶我們到基督裡。若我們已到了基督裡,還要守律法的話,那基督的死及復活,就等於是白作了,這是保羅自己說的。當然,這一次保羅可能也是為了「向猶太人就作猶太人,為要得著猶太人」的心意,因而作出這事來。然而,這樣的作為,不能保護保羅,也不能使福音廣傳,反而會攔阻了福音,使人誤會信耶穌是不夠的,還要加上守律法。這是耶路撒冷教會的問題,是一直讓耶路撒冷教會不能繼續完成使命的原因。記得耶路撒冷教會初期時,人數就已經上萬了,而這時的耶路撒冷教會信主的,也還是有幾萬而已(20),而且,他們都為律法熱心,這就表示他們不懂神的救恩,也無法繼續增長,是因為為律法熱心這個行動,是不討神喜悅的。因為我們有了基督,是要在基督內完成律法,而不是守律法的條文也。

此外,我們發現保羅被捉了,但耶路撒冷的教會,似乎沒有為保羅作甚麼!聖經沒有說耶路撒冷的教會作了甚麼,也沒有提到雅各是否為了他的建議,卻讓保羅受害的事而難過。而以前當彼得被捉時,耶路撒冷教會是為彼得禱告的(12:5);但保羅被捉呢?沒有看到耶路撒冷教會的反應,這表示他們不覺得保羅是重要的,只是覺得彼得是重要的吧?似乎這時的耶路撒冷教會,已漸漸走向一條不受神歡喜的道路了。這是很可惜的,求神幫助我們,教會若不明白神的恩典,若是不能按神的心意而事奉,或是加上了些不討神喜悅的東西,教會可能就會失去他金燈臺的功用了。神的心意,當初本是在耶路撒冷教會的,但到了後來,神就把心意轉到安提阿教會去,也轉到保羅身上,讓他寫了不少的聖經,這可見神找到了一個可用的人。保羅是一個忠於神的道的人,也了解神的心意,他把因信稱義的道理說得最清楚,就成為神大用的使徒了。

千夫長一方面是把保羅捉了,其實另一方面,卻是保護保羅。神興起這次的騷亂來,目的是為了不讓保羅繼續行這律法的禮儀,使人誤會律法在基督徒身上仍是要遵守的,如此也會使保羅,行出與自己所宣講的不一樣的行為來,就減弱了他傳福音的能力了。因此,神一方面興起動亂來,阻止保羅行出不為神喜悅的事,但另一方面,神也興起千夫長來保護保羅,使他仍然可以存活,並且繼續作出蒙召的見證(22)。而這見證,不只是傳講給別人聽,而且還是傳講給自己聽的,使他再一次想到蒙召時的事,而且想到未蒙召前按律法行事的愚昧,如此就讓他可以完全脫離律法的捆綁,在基督裡得到自由。

當暴動時,神沒有興起雅各或是耶路撒冷教會,去拯救保羅脫離猶太人的手,卻是興起了一個外邦人去拯救保羅。這時神似乎也不太使用耶路撒冷教會了,作為一個教會,若教會的真理是清楚的,當猶太人要捉保羅時,他應為保羅而辯護,也應為真理而辯護。雅各自己建議保羅去作的事,他沒有把猶太人的假設推斷(28-29),指出其不對,而任由保羅被捉;也沒有把因信稱義的真理,藉著這次的暴亂而說明清楚,這就是失職了。

教會該作的事,就是為基督作見證,為真理而辯護。但發生了這麼大的動亂合城都亂了(31),教會卻不發一言;比照以前彼得被捉時,教會卻為他切切禱告,我們就見到這時的耶路撒冷教會,似乎只是為律法熱心,已經慢慢失去燈臺的作用了。教會若夫去了見證及為真理而辯護的能力,神也就有可能讓教會不再存在了。這就是耶路撒冷教會的光景,也應作為我們的警惕。


千夫長處理動亂,算是合理的,百姓的動亂,有些是盲從的,而動亂時要作的,就是要釐清事情的真相,如此才可以有下一步。因此,千夫長先讓保羅有機會說話,這才可以知道真相。由於教會沒有參與,因此,保羅這次的得救,是靠千夫長了,神情願用千夫長來解救保羅,也不用耶路撒冷教會,這從某一角度來看,算是悲哀的。

2014年6月1日 星期日

晨更分享:徒21:1-26

2014/6/1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dimanche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1:1-26

這裡先是說到保羅的行程,他坐船經不少的地方,最後到了推羅。然後保羅多次被門徒及先知勸他,不要上耶路撒冷去,因為會被捉,然而,保羅沒聽勸,他覺得他為主耶穌的名,不但被人捆綁,就是死在耶路撒冷,也是願意的(13)。於是他定意到耶路撒冷去,後來果然被捉。那保羅這樣固執,對不對呢?

保羅是心中有聖靈引導的人,但其他的門徒,也都是奉聖靈、或是出於聖靈的感動,而提醒他,勸他不要上耶路撒冷的。那大家都是出於聖靈,誰對誰錯呢?這確是一個難題,因為大家都說是出於聖靈,那似乎就不知誰是對的了。然而,我們要知道的是,出於門徒的感動,應是人的善意,因為人是有感情的,人是不願意死的。因此當他們知道保羅到耶路撒冷後,就會被捉及最後被殺時,他們從人的角度而言,當然就不想保羅死了。我們通常會想,保羅是一個人才,若能多活一天,就會對福音的傳播有利一天。這種想法也不是不對的;然而,更重要的,我們是要順服神的安排,而不是人的感情,或是人的感覺而已。

亞迦布的預言,大致上也是對的,但保羅不是到耶路撒冷就馬上死,還有一段長的時間的。若最後神還是要保羅上耶路撒冷去,那這些出於靈裡的感動,就是錯的了嗎?也不是的!當神要保羅到耶路撒冷去,而且有苦難等著他,要他受捆綁等等時,那當然有神美好的計劃的。然而,人的感情中,沒有一個喜歡我們所愛的人死的。因此,這些知道了結果的人,所出於愛的勸勉,也常是經常出現的。然而,人的感情不能成就神的事;人的愛也不能決定神的計劃。我們更要緊的是要知道神的旨意,照著祂的旨意去行,這才是最重要的。

若神要保羅受捆綁,那神為何又要門徒出面勸阻他呢?神雖然要保羅走這路,但神知道保羅的心志,神容許門徒出來,說出一些話來,其實是另一種作用;就是讓保羅的心志經過思想後,更加成熟地去接受苦難。當別人都勸阻他時,他仍是堅持去走,結果是他把自己說服了、堅固了。藉著別人的說話,以及他自己的解釋,他更清楚神的旨意,他更懂得衡量得失,而不只是單純的順服而已。這時的他,除了信心外,還加上理智的認定,是不會再移動的。

由此可以看到,有時聖靈會藉著弟兄姊妹,說出相反的話來,這不代表聖靈的話不對,乃是代表神藉著這兩者,讓我們更堅定知道,神的旨意為何。神一方面要保羅去耶路撒冷,但另一方面又藉著其他的弟兄,告知其到耶路撒冷後,是有苦難等著他的。如此兩面的告誡,就使他更清楚及堅定地走向耶路撒冷的路了。因此,有時兩個相反的啟示,出於兩個不同的弟兄,也可以都是同時出於聖靈的。這當然不是聖靈的錯,而是神的計劃,讓兩方面的正反思想,用以堅固我們的心志,這是我們必須知道的。

他們到了耶路撒冷後,弟兄們歡歡喜喜的接待保羅等人(17),但很希奇的,這時及之後,聖經再沒有出現耶路撒冷教會等字眼了。15:418:22時,還會出現耶路撒冷教會等字眼,但這時以後,就再不出現了。這是否聖靈暗示,耶路撒冷教會,因為還一直為律法熱心(20),也還遵守舊約的律法,還要在聖殿獻上還願的祭,這就不合新約的條例。若耶路撒冷的教會,還堅持如此行,則會破壞了整個新約教會的純正,就很難再走下去了。因此,不久後耶路撒冷就被攻破,聖殿也被拆毀,這時,他們這個教會,也就不存在了。

雅各及長老們建議保羅作的,其實是不合新約的法例的,但他們還是如此行,他們還是有許願,甚至有祭司的獻祭。然而,基督已一次獻上祂的身體,那就不必再有獻祭的事了。但他們還在等祭司為他們各人獻祭,若是如此,雅各等人就破壞了新約最重要的部分,就是基督的獻上祂的身體,作為一次及永遠的祭,似乎是沒有用的了。他們一邊信耶穌,但卻一邊仍在守律法,這就是耶路撒冷教會所行的;也因為此故,他們這時的教會,聖經就沒有再稱他們為教會了。他們行了這事,其實是不合神的心意的,而保羅受了雅各等人的壓力,也照著去作(26),這更是保羅的軟弱,是違反因信稱義的基本道理的。保羅曾責備彼得,與外邦人先吃飯,及至猶太人從耶路撒冷來到,他就避開了;這一個簡單的動作,也是違背了因信稱義的道理,何況保羅還要同意雅各的獻祭及還願呢!

因此,保羅如此作,也是他的軟弱,還好,他後來所寫的書信中,清楚說明了因信稱義的道理,也讓我們知道,甚麼才是真信主的人。不是信主再加上為律法熱心;不是守摩西的律法,乃是守基督的律法,就是生命自然出來的行為,這才是真正有用的生活見證。至於許願的問題,就不是最重要的了,也不會增添我們其他更好的福氣。

雅各等人的建議,原意是希望藉此,就可以把猶大人的反感改變過來,這是他們天真的想法。他們的建議,是出於善意,但卻是錯誤的。因為這給人一個假象,就是一個信主的人,不只要因信得救,還要遵守律法,才是完美的基督徒。而且,還要獻上祭、還要祭司的加持,才可以完美。若是如此,那基督的釘十字架,就是白釘的了,祂所流的寶血,就是白流的了?因此,雅各等人的建議,是善意,但卻不是美意;反而是攔阻了神的旨意,是把基督要再次重釘十字架的行動,這是很嚴重的。


還有,這樣的一個簡單行動,就真可以攔阻了猶大人的下一步了嗎(24)?一個人的觀念,會因為一次的同意許願獻上,就可以把觀念破除了嗎?先前他們所聽到的不對的觀念,已經積存在他們的腦中了,保羅一個簡單的還願及獻祭,就可以解除了猶大人的心防了嗎?這當然只是雅各等人的一廂情願而已。然而,這時的保羅,確是有點糊塗,他受到了雅各等人的建議,就照做了。只是他雖然作了,猶大人還是不領情,他還是被捉了。因此,雅各等人的建議,第一是對保羅的生命,沒有保障的,第二,是把新約最重要的基礎,就是基督的釘十字架的救贖大功,把之破壞了。出於人的想法,卻敗壞了神的作為,這一次的問題,是非常嚴重的,嚴重到可以把新約的根基破壞掉的。而保羅如此作,也是一時的軟弱,然而,這卻是影響深遠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