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7月26日 星期三

晨更分享:林前15:20-34



2017/7/26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mercredi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林前15:20-34

從這一段中,我們看到基督的復活,是神的計劃中一件最重要的事,是敗壞執政掌權者的一個最犀利武器。神讓基督先進入死亡,把人的罪完全洗淨,然後又藉著基督的復活,使人不再恐懼於死亡的威脅,帶來復活的盼望。基督的復活,不只影響世人,把死亡除去,而且影響撒但的國度,使他們再站立不住,而藉著基督所做的,就把撒但帶入的死亡拿走,使人可以不再受死亡的轄制。至終是讓基督作王。如此看來,基督的死、基督的埋葬、與基督的復活是有關連的,而其中若沒有復活,那基督的死、埋葬的功效,就都自然失效了。惟有加上基督的復活,那基督的死、埋葬才會有功效。而因著基督的復活,也就使基督可以再來;若基督沒有復活,那基督也就不會再來;那神所做的,就對罪人沒有完全拯救的意義了。因此,因著基督的復活,就把基督前面的死及埋葬連上;也把基督後面的再來及掌權連上,使神的計劃可以成為一條無攔阻的直線,而這個計劃,就可以擊敗魔鬼而完成神的計劃了。

因此,基督的復活,不只連於前面的死亡及埋葬,而且連於後面的再來及掌權,這是一個完整的計劃。我們看到了基督的復活,就知道神的計劃成功了,就知道神的計劃中,至少擊敗了撒但一切所做的,恢復了我們與神的關係,把我們從撒但國度的權下拯救了出來。這樣的一個計劃,我們有看到嗎?我們除了知道復活對我們是有利之外,我們有看得到屬靈的國度中的益處嗎?因此,保羅所說復活的意義時,是先說天上的光景,然後再說到我們的。這給我們作出一個榜樣,就是凡事先想到神的榮耀、神的喜悅、神的益處,而不是先想我們的益處。若保羅是如此,我們也應多關心天上的國度,而不是只關心自己地上的國度,自己的生活而已。我們應該多關心神的國度,而不是只關心地上的國度、自己的生活而已。一般而言,基督徒對天上的國度是欠缺關心的;我們大多只顧地上的國度,大多只關心自己的舒服,而少顧神的感受的。然而保羅先說的,是復活在神的計劃中的地位,是神整個擊敗撒但的奧秘。因此,我們也應在任何事上,先思想神的國度,先關心神的計劃,然後才想到我們自己的需要,這是我們應該學習的。

原來我們在地上的仇敵就是死(26),因著有死,我們所做的一切,都被死奪去了。也就是說,若死亡仍然存在,那我們所做的一切,就都是虛空的,因為最後的答案就是死亡也。然而,若死亡拿去了(不是不死,而是死後復活),我們是有永生的,那我們所做的才是有意義的。今天我們在地上所做的,若不是能帶到天上的,那最後的答案,仍然只是死而已。但我們今天所做的,可以最後的答案是活的嗎?那就是能帶到天上的,惟有復活的生命、從神來的生命,那才是勝過死亡的生命,那最後的答案才是活的。

因此,我們今天所做的事,應該衡量一下,是否是增加神的生命,是否最後的答案是復活而不是死亡。因為在地上所做的,有兩樣的結果,一是死亡的結果,那是屬肉體帶來的結果,是犯罪後罪帶來的死亡;另一個結果,就是復活的結果,是神的生命所帶來的。我們今天在地上所經營的,不應是死亡的結果,而應是復活的結果。然而今天我們所做的事,有多少成分是帶到天上去的呢?從世上的生命所出來的結果是死,從神的生命出來的是復活,我們是多作復活的事,還是多作死亡的事呢?若我們活著的日子有限,那我們是否能更多對準那復活的事,而多做這類可以帶到天上去的事呢?

20-28節說到復活對神的計劃的影響,說到復活對靈界的影響,那29-34節就說到復活對我們生活的影響了。這裡說到有一種人,他們的影響是外面的,而不是裡面的,就是為死人受洗的這件事。死人受洗的目的為何呢?只是希望人會復活而活,這是人間的觀念(世間的人都希望復活),再加上宗教的體會(受洗是信仰中一種儀式,是代表宗教),而做成的一件事。這件事保羅在這裡提到,並沒有說這是對的,而是舉一個例子,說明他們在潛意識中,就是盼望死人會復活的。然而這只是外表的盼望,不是實際的生活改變;這只是宗教式的改變,而不是生命式的改變。神希望復活所改變我們的,不是宗教儀式的改變,不是理論上的改變,而是生活上、整個觀念的改變。若復活的影響,只是錯誤的宗教儀式,而不是生活行為的改變,就是整個生活為將來的復活而活,那主的復活對我們還是沒有實際的影響的。
 
保羅說他是天天冒死的(31),這樣的生活方式,就是一種被主復活而改變的生活方式。而另一種生活方式,就是吃吃喝喝、濫交及敗壞善行等(32-33)。為何保羅可以天天冒死呢?因為他所要得的,不是地上的生命,乃是天上的生命;他所渴慕的,不是地上的活,乃是天上的活。因著有天上的盼望,他就不計較地上的生命,他就可以把地上的生命,完全地交給主使用。今天我們可以如此嗎?我們的生活,是完全交給主,並為主而活的嗎?若我們不相信復活,或是沒有實際的生活去配合復活,那我們的生活,就只是吃吃喝喝而已,是不會把性命豁出去,而為主而活的。

吃吃喝喝,那是生活的享受;而濫交是放縱肉體,敗壞肉體的。這都是沒有復活的人的生活,那我們的生活是那一種呢?我們是否可以過一種如保羅一樣,天天冒死的生活呢?天天冒死是為主而死的心志,我們不一定會死,但需要有此心志,才能天天為主而活。能夠天天為主而活的人,必須有一個天天為主而死的心志的。主不一定要我們死,但我們卻要有天天冒死的心志,然後才可以天天為主而活,而不會浪費我們的每一天。若有一個天天冒死的心志,就會有天天復活的生命;而這生命,是可以存到天上的永恆的。

2017年7月20日 星期四

晨更分享:林前12:1-13



2017/7/20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jeudi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林前12:1-13

保羅在這一段中,先說到未信主前的人的狀態(1-3),再說到屬靈的恩賜的問題(4-11),然後又說到身體的問題(12-13)。身體是一個,肢體是多的,而肢體是為了一個身體,神所注重的,不是個別的肢體,而是整體的長進。我們注意的,常是自己的長進,或是個別的人的長進,但神所注重的,卻是整個身體的長進。神為何要賜下恩賜呢?為何要有這麼多的恩賜呢?恩賜的功用是甚麼呢?這都是我們應知道的。

今天靈恩派所表現的恩賜似乎是多的,但福音派的恩賜似乎是較少的,這是真的嗎?是否因著福音派不太注意靈恩,靈恩就少呢?還是靈恩派比較注重靈恩,靈恩就多呢?恩賜是要操練的,若不操練,恩賜就會減少;若我們不注重恩賜(聖靈的恩賜),恩賜就很難出現,因為我們不會用也。恩賜就如工具一樣,神喜歡賜下一些建造的工具給我們,但我們是否要這些工具,是否善用這些工具,這才是問題的重點。

恩賜就如屬靈的工具一樣,而這些工具,不是用來炫耀的,乃是要用來建造教會的。原來若我們要建造教會,聖靈就給我們工具,讓我們可以順利建造教會。其中保羅提到的、要我們羨慕的明顯恩賜,就是先知講道之能(14:1)。這是把聖靈的恩賜運用的最好工具,因為聖靈自己所用的工具,就是神的話語;而聖靈把恩賜(工具)賜給我們,目的也是為了我們能把神的話語深入人心中,這才是建造的重點。因此,工具是多的,但工具的目的是單純的,就是建造神的教會;而神的教會的建造,是必須要有神的話。故這些工具的最終作用,全都是要把神的話語深植人心而為用的。

保羅在1-3節時,先說到未信時的狀態,是隨事被牽引受迷惑的,甚麼是會隨事而走呢?為何是隨事而走呢?隨事而走,就是隨著風俗而行,因為不知道自己正確的方向,就只有隨事而行了。為何會不知道方向呢?因為那時信的,是啞吧偶像!啞吧偶像是甚麼意思呢?就是不能說話,就是沒有正確的話。一個人沒有神的話時,他就沒有路,就不知道該如何行。故此未信時是隨事而受迷惑的,是沒有神的話的。而當信了主後,就能說耶穌是主(3),這是因為有聖靈,把神的話放在他心中之故。因此,原來未信時是沒有神的話,信主後才有神的話。不只信主時需要神的話,而且信主後也需要神的話作為建造。這就是保羅說到聖靈的恩賜的原因,目的就是把神的話建造於人的心中。

保羅在這裡所說的聖靈的恩賜,一共有九種,但一切的目的,都是說出神的話,讓神的話可以深植我們心中,成為教會的建造材料。他最先說到的恩賜就是智慧的言語及智識的言語(8)。這兩種恩賜是甚麼呢?為何把之放在最先的位置呢?這裡說的智慧的言語及智識的言語,其中的言語,就是logos()這個字;那就是神的話語之意。原來恩賜的最先,是神的話,是給人有智慧的、知識的神的話,讓人得幫助。那甚麼是智慧的言語或知識的言語呢?詩119:98-99說:「你的命令常存在我心裡,使我比仇敵有智慧。我比我的師傅更通達,因我思想你的法度」。這就說明,當我們得到了神的話語後,我們就有智慧及知識,神的話語中,是包含了智慧及知識的。而箴言又說:敬畏耶和華是智慧(及知識)的開端(1:7;9:10)。因此,智慧及知識,又與我們的心態,是否尋求神有關。當我們渴慕神、尋求神時,祂就賜下祂的話語來,我們就得到智慧及知識;這就是神給的恩賜。

從整本聖經來看,只有神是智者,只有神可以給我們真的智慧及知識。一切的知識,都是從神來的。因此,智慧的言語及知識的言語,就是神的話解開後,所發出的亮光,可以使愚人通達(119:130)。因此,這裡的智慧的言語及智識的言語是甚麼呢?就是神的話的解開,就是從神的話語中得到智慧,就可以指點別人的迷津,使人愰然大悟,而得以看見所行的道路。因為神的話有智慧,然而若不是聖靈把之解開,我們是不會明白神的話的;若不是聖靈啟示給我們,我們也不會應用神的話的。而智慧的言語及知識的言語,是先知講道之能的恩賜中,所不可以缺乏的。若要有先知講道之恩賜,就與智慧的言語及知識的言語的恩賜是連在一起的。一個人不只要懂得神的話,而且能用智慧的話、知識的言語解說清楚,就可以使人明白神的話,就可以使愚人通達。智慧可以解讀神的話,而知識可以解讀人的需要;最後的目的,是把神的話,適當地應用在人的身上

信心是另一類的恩賜,這個信心是甚麼樣的信心呢?是相信甚麼呢?當我們讀聖經時,我們有時是會存不信的態度的,有時我們會不明白神所說的,為何會是這樣?我們會覺得神的邏輯是與我們的邏輯不同的,於是就很難接受。原來當我們讀經不明白時,神有時會給我們啟示,讓我們明白,因而得到智慧;但有時我們仍是不明白時,我們就憑聖靈給的信心,先接受了這說話。這就是聖靈所賜的信心,目的是為了讓我們相信及接受神的話。

所有信心的出來,是根基於神的話,而不是根基於我們自己的自信心。若沒有神的話,我們的信心是假的,是沒有根的。當然有神的話時,我們不一定有信心去接受,但聖靈給我們恩賜,我們就有信心相信神的話,就因著神的話而得到能力,可以行我們以前不敢行、不能行的事了。有神的話而沒有信心時,神的話對我們是沒有用的。就如當大臣去找耶穌,希望耶穌與他一同去家中醫治他的兒子時,耶穌卻對大臣說:回去吧,你的兒子活了。這樣的話說出來後,大臣若沒有信心去接受,那這話就白說了。但若他有信心去接受,這話就發生了效力。而這信心不是人可以有的,乃是聖靈賜下的。

因此,無論是智慧的言語、知識的言語、以及信心,目的是要我們得到神的話,而且是把神的話成為我們的依靠,相信它、接受它,使我們得以建造。那後面所說的醫病的恩賜、行異能呢?那是行神跡的恩賜。神跡的目的是甚麼呢?有些人是未信神的,他們對神的話是不會看的,但他們會看的,乃是神跡異能醫病等事。然而神跡出來後,目的不是神跡的本身,乃是為了要使人明白神的慈愛、神的大能、神的話語(醫病及行異能,是活出神話語的見證),而最終能接受神的話,相信基督而得到救贖。因此,異能及醫病的能力,不只是為了表演一下神跡,也不只是為了醫好身體的病,更向著醫治人靈魂的病,使人得救,這才是最重要的目的。

之後,就說到先知,先知也是說神的話的人,他得到了聖靈的啟示後,就說出神的話中的深意,讓人可以接受。這又與智慧的言語及知識的言語連在一起,他的功用就是先知講道,就是把神話語的深奧解釋明白,讓愚人通達。辨別諸靈的恩賜,乃是為了要知道這些話是否出於神的,或是出於人、出於鬼魔的。當真假先知出來,都說神的話時,我們是否有能力分辨那些是出於神的靈的,那些是出於撒但的呢?這也是與分辨出誰是神的話,誰不是神的話有關的。若我們誤把邪靈出來的話,當作神的話而執行時,我們是會走在痛苦及錯誤的道路中的。

最後說到方言及繙方言的問題。方言若不繙出來,就不要說;而繙出來的方言,就是與先知講道解說神的話相同,也是說到要我們在神的話中,得到造就。因此,聖靈的恩賜,原來就是用神的話作工具,讓我們都能得到神的話語,作為我們建造及長進的工具。如此我們就明白了,不只聖靈自己用神的話作工具,祂也把工具給我們,讓我們也可以使用這些工具,去把神的話語根植於我們的生命中,這就是聖靈恩賜的功用。

今天我們若是渴慕屬靈的恩賜,是否也能了解恩賜的最終目的呢?有知道神的心意,知道恩賜是為了建造教會,而不只是個人的享受嗎?若我們得到的恩賜,是不能建造教會,反而產生混亂的,這就不是從神來的心意,我們就應省察自己,是否能合宜地運用聖靈所賜的恩賜了。

2017年7月14日 星期五

晨更分享:林前9:1-14



2017/7/14           vendredi           林前九1-14

保羅在這裡又提到另一個問題了,這個問題是因為有人質疑保羅的使徒資格,原因很簡單,因為保羅作福音工作,是不使用別人的供養的。然而當時的使徒,是以禱告傳道為事,是接受別人供養的。因此,他們覺得保羅自己因為不是使徒,就不好意思接受別人的供養。他們是從保羅所做的,來推上去覺得保羅是沒有權柄的,就用之以判斷保羅的身分;而不是從更高的層次來看保羅的身分的。若從使徒的判斷來看最要緊的不是他是否接受別人的供養,而是他是否見過主耶穌,是否是主所呼召的,是否有完成主的使命,這才是重要的證據。而更重要的,哥林多教會的成立,他們這些人的存在,就是證明保羅使徒身分的印證、這是屬靈方面的印證(2)。這也應是顯而易見的事,但他們卻把最末的、屬世的結果,凌駕於屬靈的印證之上,去作出他們的判斷。今天我們是否也會如此?會以屬世的判斷,遮蓋了屬靈的原因,就造成錯誤的判讀了。

事情的判斷,原來是有兩方面的,一是屬世的判斷,二是屬靈的判斷。使徒的職分,本來是屬靈的呼召、屬靈的工作、以及是否有見過耶穌、有否被耶穌呼召,這才是最重要的判斷基礎。然而哥林多教會的人,判斷保羅是否使徒的根據,不是這些重要的元素,而是次要的元素,竟然是看他有沒有接受信徒的供給,作為是否有使徒的職分。是否接受信徒的供給,不是使徒職分的決定因素,因為即使不是使徒,只要是在神的家事奉的人,就都可以接受這方面的供應的。因此,保羅是舉了當兵的例子、祭司的例子、牛的例子,來說明很多的情形下,事奉的人都可以接受供給的。

因此,用來判斷身分的,不是有否接受供養,不是一些枝節的末端,乃是有否接受基督的呼召,是否是神所揀選的。我們看事情,第一是要從事情的開始去看,而不是從事情的結果、事情的末了去看的。第二,我們要用屬靈的眼光去看事,而不是用屬世的角度去作判斷。第三,我們要回到最初的神的旨意中去看事,知道真正的定義是甚麼,才可以看得清事情的。

哥林多教會的人,對使徒的定義,原來是放在是否接受供給,來決定他是否是使徒的。這樣的定義,就與神的定義不同了。我們是否有不少的事物,其定義都是與聖經的定義不同的呢?我們是否自創了一些定義出來,是聖經所沒有,卻是我們長久以來的定義的呢?若我們的定義是自訂的,我們就限定了神的規則,以自己的規則去取代了神的規則。如此就會把神限定,也會用屬世的方法,去解釋屬靈的事了。其實我們是很常會用屬世的方法,或是世界的道理,去解釋屬神的事的。我們比較注意屬世的東西,而忽略屬靈的事物。例如在這裡,哥林多教會的人所注意的,是金錢的供給,重於屬靈的呼召。他們把眼光,很容易就從屬靈方面轉移到屬世方面。很多時候,屬靈的定義,因著屬世的眼光,就被轉移成屬世的定義,多於屬靈的定義了。

例如教會的領袖,有甚麼資格呢?在屬靈方面,簡單來說,就是要有好的生命、適當的恩賜、明顯的呼召、使命的承擔等,這才配得上作教會的領袖;這是屬靈的定義。然而,現今以甚麼來取代呢?是以屬世的定義來取代了!甚麼是屬世的定義呢?就是你是否有神學院畢業,你是否有很長的年資,是否有很好的口才等。這些條件是加上去的,而這些加上去的條件,比屬靈的條件還重要得多呢!這就是我們看屬世的定義,多於屬靈的定義之故也。哥林多教會的人,如何看保羅是否有使徒的資格的呢?他是看他是否有金錢的供給,是否接受別人的供養。這不是本末倒置了嗎?這不是看屬世的結果,多於看屬靈的原因了嗎?

今天我們在教會中,是否很多事情,也都會被不知不覺的屬世定義,遮蓋了屬靈的定義了呢?我們決定一件事情的對錯、適合與否,是否還是以屬世的原因,取代了屬靈的原因的呢?這其實是常發生的事,因為這個世界,看屬世的事是現實的,而屬靈的事是不實際的,於是我們很容易在有意無意之間,就以看得見的屬世資格,取代看不見的屬靈資格了。

例如神學院要聘用一個教師,他的條件是甚麼呢?屬世的條件是神學院畢業,其他屬靈的條件,雖然也是重要,但卻比不上神學院畢業這一關最重要的。若是一個人沒有神學院畢業,他雖然在生命、恩賜、及屬靈的經歷上,都是完滿的,但他不會、也不能被聘請為常規教師的。這是人間的定義,就會攔阻了屬靈的資格的。人們是看屬世的文憑,多於真實的生命的;因為文憑容易審查,而生命是很難審查的。

然而神學院畢業,真是聖經的要求嗎?不少會解經的信徒,也不是神學院畢業的,神學院畢業真的是如此重要嗎?其實我們天天都要讀神學,天天都要讓聖靈把聖經的話語教訓我們,這才是真正的神學院,那是神的神學院。然而這個神學院,是沒有畢業證書的,也是沒有畢業的;同時,別人也是看不見的,因為沒有白紙黑字的證書故也。因此,人所看的事,都是以屬世的取代了屬靈的,因為屬世的容易看得見,而屬靈的很難看得見。因為屬世的眼睛,對神學院證書是每個人都會看得見的;但屬靈的眼睛,對一個人的屬靈程度,卻是不都會看得見而會有分歧的。因為我們都是屬世的人,就常會用屬世的方法,去解釋屬靈的事,這就是我們的問題,也是哥林多教會的問題。他們看到的,只是金錢方面有否供養的問題;但他們看不見保羅被主呼召、也看不見保羅與主的關係;因為後者是沒有證書的。而他們雖然看見了保羅工作的成果,就是哥林多教會的成立,但他們卻忽略了這個看得見的屬靈成果,而尋求他們更想看得見的屬世結果,就是是否得到金錢供養。這就是大多數信徒的問題,是一個很可憐的光景,求神幫助我們,能看得見甚麼是屬靈的定義,能知道我們注重的是屬靈的條件,還是屬世的條件。

後面保羅的解釋,若從屬靈方面來看,其實是不必解釋的。然而由於哥林多教會的人,是屬肉體的,保羅也只能以爭辯的方法,去證明他的身分了。原來對一個屬肉體的人,就不能全用屬靈的方法,去解釋一件事,而要加上一般的方法。保羅說他是有這權柄的,但他放棄了這權柄。保羅的放棄權柄,本是出於更大的愛而做成的。然而又是同樣的問題,人們看不見愛,只看見了他沒有接受供養這方面,就覺得他是沒有資格,而不是覺得他是有更大的愛心的。

人衡量事情,常是以看得見的為主,以屬世的為主,看不見保羅的愛,卻看見他沒有資格,這就是哥林多教會的問題。愛是不能以肉眼去看、不是用物質金錢來衡量、也不是用理智去定義的,乃是要用感受的方法的。然而對一個不屬靈的人,對一個不會看的人而言,常會把愛變成物質化的。這就如馬利亞把香膏膏抹主時,別人只是把這變成30兩銀子,而看不見這裡面有極大的、捨命的愛,這就是我們慣常做的事。屬靈的事物,是要用屬靈的眼睛來看的,若只有屬世的眼睛,就不會正確解讀屬靈的事的。保羅是因為愛而放棄了權柄,但他們看不到保羅的愛,只看到他的「失去資格」;而他的失去資格,是自願的。這都不是屬世的眼的人,所能夠看得見、能夠明白的!

靠福音養生(14),是神命定的,那是給事奉的人的保證。那神命定的,保羅為何不遵守呢?這不遵守神的律,可以嗎?這是一般的律,是為了給傳福音的人的保證。但若保羅有更高的領受,他若得到神的啟示,他情願不依靠這律所規定的屬世供給,他還是可以完全倚靠神的供給的。只是這是不容易的,需要有神的啟示,才可以如此做。我們不能自鳴清高,覺得我們可以,就如此做,這是需要有恩賜、有神的話,才可以如此做的。神設立這規則,目的是為了我們的益處;然而保羅覺得他可以為了神的益處,使別人可以免費得福音,因而不接受人們的供給。這是相互為了對方的益處,而作出的決定;而保羅作的決定,是很美的決定,是以福音為先,而不是以自己為先的。

2017年7月9日 星期日

晨更分享:林前6:1-11

2017/7/9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dimanche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林前六1-11

這一段第一是說到哥林多教會中有彼此相爭的事,第二是說到,他們把這彼此相爭的事,告到不信的人面前;用社會的公權力來解決問題,而不是用教會中神所賜的權柄來解決問題。這兩點都是不應該發生的,為何會發生這兩個重要的錯誤呢?一個屬靈的人,是不應該發生嚴重的紛爭的;而若發生紛爭後,他們中間,不是有很多有恩賜的人嗎?這些有恩賜的人,不能解決問題嗎?保羅說,這些紛爭,只是最小的事而已(2),為何不能自己解決呢?若一個人可以有屬靈的恩賜,若一個人可以有說方言的恩賜,卻不能解決弟兄之間最小的事;那這些恩賜,怎能使人的生命長進呢?這是哥林多教會的問題。

為何他們中間有彼此相爭的事呢?甚麼是這些事呢?這裡沒有說明是甚麼事,但這些事應是牽涉到不只是單純的屬靈的事,因為純屬靈的事,社會是不懂的,是不能解決的;純屬靈的事,一定是由教會解決的。因此,這裡所說的事,應是至少有與世界的問題牽涉在一起的;例如財物的爭執、偷竊,名譽之毀謗等,而不只是屬靈的事而已。但若是退一步來說,這些事若真帶有屬靈的事混在內的話,而他們都卻這些事帶到社會去解決,那真是羞辱主的名了。因為若是如此,他們就把屬靈的事屬世化了,在他們裡面,就完全沒有屬靈的觀念,只有屬世的觀念了。那屬世的事,若教會不能解決,該怎辦呢?

他們的方法,是把這些事帶到屬世的法官面前,因為他們認為,屬靈的權柄是小於屬世的權柄的;屬靈的權柄是沒有力量的;這是他們的觀念。這是對自己的屬靈權柄不認識,小看神所賜給信徒的屬靈權柄之故。保羅說,他們是要審判天使的(3),他們是有審判的權柄的。然而,多少人知道這權柄呢?他們看自己的屬靈權柄是小的,看世界的權柄是大的,這是否也是我們的觀念呢?我們對屬靈的事,認識有多少呢?我們對自己的身份,認識有多少呢?或許信徒一般的觀念,都是覺得社會的權柄是大的,而教會的權柄是小的(教會的權柄,就是神的權柄);但保羅卻不是如此認為。教會是有神同在、是神掌權、也有神所賜的權柄的,只是我們會用這權柄嗎?我們不敢用這權柄,也不懂得如何用這權柄,以致教會中碰到事情,就沒有權柄來解決了。

若教會沒有權柄,不會用權柄,問題就容易發生,此其一。另外,他們為何會發生問題呢?保羅說,為甚麼不情願受欺呢?為甚麼不情願吃虧呢(7)?因為他們不情願吃虧,因為他們不情願受欺,因此,他們就會發生爭執了。那甚麼人可以情願吃虧呢?只有一種人,就是有屬靈生命、並且輕看世上的財產的人;他才願意吃虧的。例如亞伯蘭與羅得的僕人相爭時,亞伯蘭就讓給羅得,他先要羅得選擇其所要的,然後他才選擇羅得所不要的。這就是生命的相讓,這就是輕看屬世財產的人的表現。哥林多教會的人,雖然有豐富的恩賜,但卻沒有足夠的生命,於是他們發生爭執時,就各人都互不相讓。因為恩賜是要爭第一的,一個有大恩賜的人,容易自以為了不起,就不會相讓的;反之,有生命的人,是「爭」最末的,是謙讓的。

當一個人有恩賜,卻沒有生命時,是容易起爭執的;若大家都有大恩賜,卻沒有生命時,各人就互不相讓,誰也不服誰了。因此,教會的分爭,產生的原因,是因為沒有生命,是因為不懂得讓;是因為只要世界的東西,而不要屬靈的生命的結果。這是哥林多教會為何發生爭執的原因,一是各不相讓、二是恩賜大而生命小,就容易產生問題。

當他們發生爭執時,他們解決的方法,不是用屬靈的方法,而是用屬世的方法,就是要告到法官那裡去,而不是在教會中處理。甚麼是告到法官裡去的原因呢?第一是他們不覺得屬靈的權柄是大過屬世的權柄,第二是他們認為社會的權柄是有用效的,是對方一定要接受的。他們的觀念中,是從來不覺得教會是有權柄的,也不會覺得自己是有權柄,可以審判天使的。他們的觀念,都是屬世的觀念,都是世界的一套。雖然信了基督,但還是屬肉體的,還是依靠世界多於倚靠基督的。我們是否也是如此呢?我們知道屬靈的權柄嗎?我們知道真正審判我們的是神嗎?神才是最大權柄的審判官,而不是世上的審判官。

若知道神才是最大的審判官,那我們就應把一切事都交在神的手中,由神審判,這才是對的。而教會中誰可以代表神呢?舊約時是先知若有神的話,就代表神;而新約時呢?任何人都可以來到神的面前,得到祂的話語及指示,那為何有問題時,尤其是教會的問題時,人不要來到神面前,求問神如何解決呢?教會失去這權柄已經很久了,教會是否應該恢復這審判的權柄,能以神的話語、神的原則,去處理教會的爭執呢?

還有一個他們不找教會的領袖去解決問題之因,或許是因為他們不信任教會的領袖,不相信他們可以公正解決問題吧!這又可能有兩種原因,一是他們沒有信心,不懂得教會領袖可以代表神、可以有神的說話;二是教會的領袖,果然不是有豐富生命的人、是不能以身作則的人,就失去人對他的信心了。因此,爭執的發生,是弟兄們的屬靈出了問題;爭執發生後,找外面的人處理,就與教會的整個屬靈環境文化有關的。若教會中的屬靈生命不夠豐富,就會使人信不過教會的處置方法;這也是其中的一個問題。

原來一般人雖然已經信主了,但大多數的人還是用世界的方法,去處理事情,去解決糾紛的。信徒不知道自己的身份,也不知道神給信徒的權柄,就會發生哥林多教會中的事了。這些爭執,在現今的教會中,還是常有發生的。人們不相信教會的權柄,人們覺得屬世權柄的比屬靈的權柄容易解決問題,人們不懂得謙讓、沒有屬靈的生命、沒有容讓的態度,與世人的思想一樣,要爭自己的利益,就發生羞辱神的名的事了。這是我們不可不慎的事!

從這些事來看,哥林多教會是沒有一個智慧人,可以解決問題的(5)。原來屬靈的智慧,不只是可以解決屬靈的事,也是可以解決屬世的事的。我們是否可以信服教會、信服神給教會的權柄呢?若人人都可以按著聖經的原則,尋求神的解決,這才是最佳之路,才是最好的解決方法。社會是罪人集中的地方,但教會呢?教會中的人,當初也是罪人(11);但既蒙了主的拯救,就已經洗淨,就是成聖稱義的。若我們發生問題時,又想到找社會中被罪污染的人來解決問題,就有點像回到從前我們未得救時一樣的狀況,是很不合理的。

這裡說的作孌童的、親男色的(9),一些新譯本譯為:作同性男伴的、男子與同性苟合的。這樣的翻譯,是說到男與男所作的性行為,聖經中明顯認為這就是罪,是無可否認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