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/3/12 mercredi
詩139:1-12
這一篇詩是大衛的詩,這一段是說到神的無所不知、以及無所不在。神在我們周圍環繞著我們,祂認識我們,而且喜歡與我們一同同行。祂為何要細察我們的作為呢(3)?祂不是高高在上嗎?因為祂喜愛我們,祂願意與我們作朋友,祂希望我們也能了解祂。是的,神對我們是何等的了解,祂對我們也何等的愛,然而,我們是否也同樣地對神了解,也同樣地對神有相似的愛呢?
神不是自私的神,祂不是只顧自己的事,祂也顧到我們的事;祂在天上不是只作祂的事,而是兼注意我們的事。那反過來呢?我們卻大多是只顧自己的事,而不顧別人的事,更不顧神的事。我們只關心我們所缺乏的,但卻很少想到神的需要,也很少會想到滿足神的心。我們認為,神認識我們是必然的,因為祂是全能的神。然而,不只是因為祂是全能的神,所以祂是無所不知的、所以祂認識我們。同時,在這無所不知的神中,祂卻願意留意卑微的我們,祂卻在我們的周圍,一直與我們同在,一直看顧著我們。這就不只是祂的能力,祂的全知而已了,這更表示祂的愛,祂的關心,祂的照顧了。而這樣的細心及關愛,不是理所當然的,乃是祂的愛所達成的。
若神沒有愛,若神不關心我們,祂大可以在天上作祂自己的事。祂雖然有這無所不知的能力,但祂可以不理我們,可以讓我們自生自滅的。祂能處處鑒察我們,認識我們,留心細察我們的一舉一動,這是因為祂願意我們也認識祂,知道祂與我們的關係是密切的。祂知道我們的一切,目的不是只想定我們的罪,乃是想幫助我們,乃是想給我們恩典,乃是想我們與祂建立起更親密的關係,這才是祂主動的認識我們的目的。
或許我們會覺得,若神如此的知道我們的一切,那我們所作的,都不能逃得過祂的手掌,那不是很可怕的事嗎?其實,能被神知道一切,這不是可怕的事,這反而是有福的事。若神只是公義的,若神只是一個審判的神,如此,那若我們被神知道一切,確是可怕的。然而,神不只是一個公義的神,祂更是一個慈愛的神。因著祂的慈愛,我們的一切,若在祂的掌握之下時,我們其實是不必懼怕的。因為祂對我們的認知,不是為了要懲罰我們,乃是為了要幫助我們,乃是為了要與我們相交,使我們也可以同樣地認識祂。
能夠有全能的神同在,能夠讓祂知道我們的一切,能夠讓祂參與我們的生活,這確是我們的福氣。因為我們本是卑微的人,若神不理我們,只讓我們自己作我們的事,祂卻作祂的神時,這才是我們的損失呢!因為若神不理我們,那我們活在世上,就沒有能力,也沒有方向,也得不到真正的關心及愛護了。而神卻願意從天上鑒察卑微的我們,與我們同在,更想與我們同行,這才是我們人類最大的福氣。能夠認識真神,讓祂成為我們生活上同在的神,成為我們的力量及幫助,這是我們一生中最大的福氣,是別的東西所無法取代的。
因此,有一位如此愛我們的神,我們就更應讓祂知道我們的一切。能讓祂知道我們的一切,這是好得無比的。此外,這裡是說到神因著祂的全能而認識我們,這是一方面;而另一方面,我們也應主動把我們所有的、所經歷的一切告訴神,讓神可以分擔我們生活的一切難題,把一切交在祂的手中,讓祂參與我們的生活及一切,這更是我們所需要的。因為神若主動的了解我們的一切,也參與我們的生活的一切,但我們自己卻不願意主動的把我們的一切,去告訴神,那就只是神單方面的認識我們,而我們對神卻是完全不了解的。一個不了解神的人,雖然神了解我們,但這就沒有互動了。因此,我們一方面知道神了解我們,而另一方面,我們也要主動的去把我們的一切,交在神的手中,如此才是雙向的交流,這才可以與神建立親密的關係。
神已經鑒察我們(1),也已經細察我們(3)。鑒察是神的全能所達到的;而細察卻是神的用心,神不只用祂的全能來認識我們,也用祂的細心及愛心來認識我們。因此,這不只是全能及能力,更加上神的細心及關心,這是由於神本身就是愛;祂用愛作為根基,去認識我們。當我們舌頭上的每一句話,神都知道時(4),這不是表示神要定我們的罪,而是祂知道我們所求所想的,祂了解我們的需要,因而在我們未求祂以先,祂就已經知道了。但只是知道是不夠的,祂還要我們把我們心中所有的告訴祂,讓祂可以參與我們的生活,這才是神的心意,才是神希望我們所要作的。
(6)我們不必一定要明白神所作的,因為這是超越我們的理智的。然而,我們雖然不必明白,但卻可以用信心接受神的一切,也知道神的愛,這就夠我們享用一生了。對於神的事,有些是不必用人的方法去測得透的,我們就用信心,去接受神的愛就可以了。只要知道祂是愛我們的,我們就不必懼怕了,因為愛是沒有懼怕的。神知道我們的一切,但我們是無法知道神的一切的;然而,我們只要知道及相信神的愛,這就夠了。
(7-12)這裡有一些假設,就是我若有翅膀,我若可以飛到海極居住,我若可以升到天上等等。這些的假設,是人的本能不能作的,但藉著科學,或許可以作得到的事,也算是人的夢想。但即使人能作得到這些或許是科學可以提供給我們的能力,但若與神的能力相比,那是微不足道的。人們的科學,永遠不能用來與神敵擋、永遠比不上神的能力的偉大。人常以科學為自誇,人們常以為科學萬能,人定勝天,但人所能作的,比起神的能力,是不值一哂的。因此,我們就簡單地服在神的大能之下,人不要不自量力而與神比,這就是我們的智慧了。
詩139:13-24
詩篇13-24節又分為兩段,13-18節說到神的大能,就是祂的無所不能。詩人以自己的受造奇妙可畏,而說到神的無所不能。受造確是一件非常奇妙的事,生命產生生命,人不能自己決定自己生在那裡,也不能決定自己生下來是否聰明,或是否健康。一切都不是我們能力所可以達到的,而是神所賜給的。人的被造,是從一個細胞,一直到1014個以上的細胞,是神給我們的生命力,是神讓胚胎正常生長的。因此,每一次的生殖,就顯示出神的大能,而我們每天都碰到生命的成長,若我們肯留心大自然的生命成長,我們必定會知道神的全能的。
不只如此,神更在我們尚未成形之前,就定下我們一生的日子,使我們所作的、以及所行的,都寫在祂的冊子上。也就是說,神是超越時間的,祂不受時間所限制。而人及萬物,是在時間內的,是被時間所限的。然而神雖然一方面是超越時間,但神另一方面,祂也是把自己進入時間內,與人互動,而神利用時間,使人可以在時間內認識神,可以在時間內得到永恆及超越時間的永生。因此,時間是神使用的器皿,目的是使人在時間內,可以與神互動,也可以在時間內,得到超越時間的永恆。而我們的一生,雖然在超越時間的神來看,是已經定下了,但對在時間內的我們而言,卻是仍可在時間內與神互動,這就是奧秘,也是神的大能。這樣的事,也不是我們所可以測透的。因此,一切都是奇妙,只要是出於神的,就是奇妙,是超過我們所思所想的。
因此,神是無所不知、無在不在、以及無所不能的神。同時,祂也是奇妙的神,祂超越時間,祂命定時間,祂命定人及宇宙萬物的程序,祂掌管整個宇宙的一切,也掌管數以億計的、所有生物的一生,祂是奇妙可畏的神,是值得我們敬畏的神。若我們肯思想神的作為,肯與神相交,我們定必更能感到祂的奇妙,以及祂的大能。
不只如此,當詩人述說到神的奇妙時,他一定也感受到神的愛、神的計劃、以及神的目的。神為何要造人呢?因為祂的愛,因為祂要把神的愛分享給世上的人,因此,祂就創造了人類,因此,祂就把人的一生的計劃寫下,祂的目的,是讓每一個受造的人,都可以領受到神的愛。原來神不只是無所不在、無所不能、無所不知,神更是一個全愛的神。祂的愛是豐富的,是無可限量的。因著神的愛是無限的,因此,對祂的全知、全能、全在,我們不只不必懼怕,反而因著祂的全知、全能、全在及全愛,我們就可以無所懼怕,因為知道祂是愛我們的,我們就必在祂的保護下,喜樂及安全地過我們的一生。因著祂就是愛,我們雖然一生的年日,祂都寫上了;但也因著祂的愛,我們就在祂已決定的日子中,與祂互動,就必更得以認識祂,也必因而得到祂更大的愛。
因此,因著神的全能及全愛,我們是白白得到祂的恩典,我們可以從得著祂的愛中,喜樂地過我們的一生。只要我們來到祂的面前,我們就沒有可懼怕的,因為愛中沒有懼怕。詩人認識神的全能、全知、全在時,也同時認識祂的計劃、祂的愛,而當詩人了解神的心意時,他就更放心把自己交在神的手中,從對神的愛的認識中,我們才會更深的認識祂。我們的一生,就是為了認識神的愛,因為宇宙中最能吸引我們的,就是神的愛;而我們在世界所追求的,除了真愛外,是沒有永恆的價值的。除了真愛外,也沒有任何可以滿足我們的事物,這是我們應該要認知的。
最後的一段,大衛說到仇敵的問題。這些仇敵,是不認識神的人,是與神敵擋的人。他們不知道神的全能、全知、全在,更不知道神無限的愛。他們走自己的路,追求世上的好處,結果就成了好流人血的人(19)。大衛為何題到這些惡人呢?前面本是說到與神的關係,本是說到神的偉大,但為何又轉到惡人呢?第一,詩人要告訴我們,雖然神是偉大的,然而這世界還是有敵對神的勢力的,撒但仍是在地上興風作浪的。而撒但及跟隨他的人,是故意不認識神的人(羅1:28),他們明知有神而不認識祂,於是就放縱自己,成為神的敵人了。一個不認識神的人,就是與神敵擋的人,就是註定必然失敗的人。因為神既是全能的,那一個與神敵擋的人,又怎能勝得過全能的神呢?那只是自取滅亡而已。
第二,詩人題到這些惡人,是告訴我們撒但雖然也有勢力,但因著我們倚靠神,我們是不會受到撒但的傷害的。同時,神雖然是愛的神,但祂也是公義的。神的性格中,除了愛外,還加上了公義。公義是更全面的愛,是為了保護一切屬神的人而設的。若只有愛而沒有公義,那只能是溺愛,那是不完全的愛;但愛加上公義,那就是完全的愛了。因此,大衛這首詩中,不只說到神的全能、全知、全在,更是說到神的全愛及神的全義。祂是慈愛的神,也是公義的神。一個公義的神,是讓愛祂的人得到保護,而讓敵擋祂的人得到公義的審判的。神的公義,對一個愛神的人而言,不只不是懼怕,而且是保護,這一點是我們要認識的。
最後詩人的一個禱告,是求神鑒察他,知道他的心思,試煉他,知道他的意念。看在他裡面有甚麼惡行沒有,引導他走永生的道路(23-24)。這個禱告,其實就是讓神的知道,成為他的知道;是把自己完全交在神的手中。當我們對神的偉大及慈愛有深切的認識時,我們就放心把自己交在神的手中。而這個交託,不只是一般的交託,而且是連我們的心思、意念都完全交託給神。那我們說,我們的心思,不是出於我們自己的嗎?如何交託呢?神已給了我們自由意志,我們可以自己選擇,是否走神的路。當我們知道神的偉大時,最好的方法,是把我們的自由意志,也選擇歸給神,由神的意念,成為我們的意念,讓我們完全躺臥在神的手中,這是最安全的。
其實在第1節時,詩人已說神已經鑒察他、認識他了,那為何到了23節時,詩人又要神鑒察他,知道他的心思呢?原來上一個鑒察,是神的主動,是神的全能、全知的結果,而這時詩人的祈求,是把自己交在神手中,主動讓神鑒察,讓神作工。這代表不只神自己單方面知道,而且是我配合神的知道,讓我把神的知道,也成為我的知道。因為神認識我們,比我們認識我們自己更多。因此,我們信服神,把自己交神的手中,我們就必會更多的認識自己,就像神認識我們一樣。如此我們就可以把神的全知,應用在我們的身上,也使我們更深的認識自己,而更配合神的工作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