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年10月26日 星期三

晨更分享:申3:12-29



2016/10/26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mercredi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3:12-29

這裡又分為三小段,第一段是分地給流便、迦得及瑪拿西半支派的人。第二段是說到這兩支派半的人,還是要進去打仗,並吩咐約書亞要領他們進去,不要怕他們。第三段是摩西懇求耶和華,盼祂能法外開恩,而讓摩西進去看一下迦南地,但卻不蒙應允其實是應允了一半,他求的是進去及看,但神只讓他看,而不讓他進去。但感覺上神雖然不應允,而神的心還是痛的,因為祂也不能違背祂自己所說的話,以及祂自己的原則。

一、河東地的引誘
這裡說的分河東地的問題,是摩西分的,不是約書亞分的。到底得到河東之地,本身有何意義呢?因為這本不是神給的地,是後來由於敵人的驕傲而得到的,那這地該如何處置呢?若河西代表神的應許,是屬靈的福氣,那河東就代表神容許的福氣,是屬世的福氣。當以色列人得勝了這地時,是有好處的,但也有壞處的。好處是成為約書亞的榜樣,讓他可以不要怕之後的爭戰(21);而壞處是讓兩支派半的人,因著屬世的福,而不要屬靈之福。

出於神所賜的福,是不帶出憂慮的;但若不是出於神原先所賜的屬靈的福,是會有副作用的。因此,他們得了一塊如此大的地時,他們處理上就不容易了。而馬上的結果,就是兩支派半的人,看到了這地的肥美後,就不想進入迦南地了其實是流便迦得先要這地,之後才是瑪拿西之兩個兒子學效他們,而也要得地的(32)。因此,這地一方面是神給的,但另一方面,也是一個試驗,他們還未到應許之地,就不想繼續前行,就想要這塊不是神當初要給的地,而是神附加給他們的地了。

那起初應許之地,與後來附加之地,有何不同呢?還不是神所給的嗎?他們得了這地,確是棄之可惜的,而且這地也確是神給的;那怎辦呢?似乎是要也不是,不要也不是的樣子。當神給我們一個屬世的苦難時,我們一般是不想要的,但苦難是對我們的試驗,是給我們屬靈的好處的。那當神給了我們一個屬世的好處時,我們一般是不會不要的,那要了之後,又該如何處置呢?苦難若是叫我們得屬靈的益處的話,那屬世的益處是否也可以給我屬靈的益處呢?結果似乎是叫他們屬靈上的不合一,似乎是讓他們其中的一些人,就不再在屬靈上有追求了。

他們也同樣打仗,但他們的心是在那裡呢?是在河東,而不在河西。他們先選擇了屬世的產業,而留戀在屬世的地上,而不是留戀於屬靈的美好。他們先用屬世的眼光看事,就被屬世事物所吸引,而忽略了屬靈的益處了。這時,他們就只有外表的屬靈追求,但心中所想的,卻是屬世的益處了。他們表面上的屬靈追求,原來是為了屬世的益處,這就是兩支派半的人的問題了。屬靈的福是神給的,屬世的高也是神給的;但甚麼才是神所想我們要的呢?是屬靈的福!一切的福,都是從神來的,但神要我們看重那一樣,我們該把甚麼放在首位,這就影響了我們的追求了。

迦南地是神給的,而河東地也是神給的,那到底神的心意,是要他們留在河東呢?還是留在河西呢?兩支派半的人(先是流便、迦得兩支派,而瑪拿西的瑪吉及睚珥是後來主動得地的,參民32:39-41),是主動的要求摩西給他們地的,理由是因為他們有很多的牲畜,見這地可以牧放群羊(32:1),看到環境是適合他們的,他們就以看環境多於看神的話及旨意,而作出一個決定了。今天我們基督徒是否也是以環境為我們決定事情的因素呢?若是這樣,就很易作出錯誤的決定了。上一次的探子,是迦勒影響了約書亞,這一次的河東地的引誘,是流便迦得影響了瑪拿西的兩個兒子,還有挪巴(32:42),這都是流便迦得的影響。原來一個人做得對,會影響人;而做錯了,也會影響別人的。我們所做的事,就要很小心了。

河東地既是神所賜的,而迦南地又是神所賜的,若迦南地代表屬靈的福,而河東地就代表屬世之福了。屬世之福常是美好的,吸引人的;但卻常是屬靈之福的攔阻。我們有了這些福後,該如何辦呢?我們應以屬世之福來服事屬靈之福,捨棄屬世之福而為了得屬靈之福,這才是正確的。若屬世之福,成為屬靈之福的累贅時,我們就應放下屬世之福,而為了得屬靈之福了。就如那少年官一樣,他要得永生,那是屬靈之福;但他得了很多屬世之福,這些福就成為攔阻他得屬靈之福的困擾了。

二、找到了似是而非的解決方法
後來兩支派半的人,雖然似乎找到了一個解決的辦法,就是一方面去河西打仗,另一方面又把妻兒留在河東,這是一方面有屬靈的追求,另一方面又留戀在屬世。他們這樣做,是等于屬靈的追求,是為了屬世的利益;是以屬靈的追求,得到屬世之福的預表。我們基督徒是否也是這樣?表面上在世上是追求屬靈的福,其實是為了我們屬世之福呢?我們的人是在河西,但卻留下一些目標在河東,這就是兩支派半的問題了。

他們似乎找到了一個方法及藉口,使他們可以又得到河東之地,但又似乎不影響別人的。然而這方法真的是解決的方法嗎?他們的合一是假的,因為不能同心,他們的外表是合一,但卻不是生命的合一。他們的心不在河西,而在河東。當我們的心不在天國,而是在地上時,我們是不可能同心的。他們表面上是合一,其實是分開的,因為他們雖然是同一目標,但最後的目標卻是不一樣的。暫時的目標是一樣的,都是為了打勝仗;但最後的目標是不同的:一個是為了河東、一個是為了河西,是不可能同心的。

今天我們在教會中,長遠的目標是甚麼?我們長遠的目標若不是為了國度的目標,那我們近期的目標,雖然是一樣的,但也是不能同心的。例如植堂的目標,是為了國度,但若有人把目標放在自己的教會時,那就不會想植堂,這時大家就不能同心了。因此,我們應有一個長遠的目標,就是國度的目標,大家一同向這目標而行,如此才更可以同心的。
他們的方法,是表面同心,但卻不會真的同心,因為兩者的目標不一樣也。他們長遠的目標不一樣,短期的目標似乎一樣,這有問題嗎?長遠的目標,是會影響短期的目標的。若在教會中,我們長期的目標不放在神的國度上,那我們的目標就是不一樣的;那雖然短期的目標似乎一樣,但也是不能真正同心的。

三、摩西的問題
摩西不能進入迦南,而兩支派半的人不想進入迦南,這是兩者的差別。摩西知道迦南才是神應許的,才是神最終的目標,但兩支派人不知道。他們要的與摩西要的是明顯不同的,然而他們知道嗎?摩西是代表律法,他不能進去的原因,還不只是因為他代表律法,更代表他不明白基督的救恩,是可以隨時支取的。當他把磐石擊打兩下,而不是吩咐磐石出水時,這就代表他不懂得支取基督的救恩。因為他以前曾擊打過磐石一次,而基督只需一次為我們死,就可以完成救恩了。他再擊打一次,代表他仍然不知道基督已流出了活水,是隨時可以支取的。而再擊打一次,表示他還是靠行為,於是他就不能入迦南,因為他是靠行為而稱義,而不是因信稱義也。

然而神也是憐憫他的,他所求的,其實神有答應,只是答應了一半,讓他看得見而進不去。他求的是過去及看,但神給的是看。因此,神還是讓他看得見,達成看的美夢的。今天我們求神時,神是不能違背祂的原則的。但在不違背神的原則下,神還是會有額外的恩典的。因此,我們儘管來到神的面前,向祂傾心吐意,祂是會按祂的原則而給我們恩典的。

2016年10月20日 星期四

晨更分享:申一:1-18

2016/10/20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jeudi  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申一:1-18

申命記是摩西臨死之前,再次把神的誡命,吩咐下一代的記錄。這時是出埃及後的第四十年十一月初一日(3),摩西快要死了,他自己不能進迦南,因為他的生命是有限的。摩西代表律法,靠律法是不能得救的,因為人沒有律法的生命,而且律法的要求是嚴謹的,故沒有人可以靠律法而得救。因此,律法只能遙望迦南地,而不能進入迦南地,這就如摩西所代表的。人的壽命有限,但神的律法是長存的,是有能力的。因此,當一個人離開了,他能把甚麼留下呢?最要緊的是要留下神的話,能把神的話留下來的,他就是得勝了。

今天我們每一個人都要離世的,雖然我們不知道我們那一天會離世,但一定知道我們要離世的(除非主再來時我們仍活著)。當然對基督徒而言,或是對愛主、遵守主的吩咐的人而言,就如保羅一樣,離世與主同在,是好得無比的。但保羅曾說:我正在兩難之間,情願離世與主同在,這是好得無比的。然而為了他們,保羅情願留下,因為對他們是有益的。我們離開世界是對我們有益的,但對那些蒙應許的基督徒,我們是否有如摩西一樣,留下些甚麼給他們呢?我們有留下神的話語給我們的子孫,給我們的屬靈兒女嗎?若是沒有,那只是為自己的益處而打算,卻沒有為別人的益處而打算了。我們是否有留下屬靈的遺產給別人呢?這是申命記一開始時,我們所看到的,就是摩西為他們留下了神的誡命,神的話語,這對他們而言是切身的,也正是他們所需要的。

今天我們有否思想我們走後,留下些甚麼給後人呢?在神的國度中,我們有些甚麼,是可以留下的呢?摩西自己不能進入迦南,這是很可惜的事,然而雖然他自己不能進去,但他卻成全了別人的進去,因為他留下了神的話語也。若今天我們在生時不能看到復興,我們也不能看得到某人的信主,但我們有否仍是為他們禱告,讓他們可以在我們走後,仍然可以信主、仍然有機會可以復興呢?這就是我們每一個人都應思想的。

我們的服事,其實不只是一生,是可以延長我們的服事的,甚至到萬代的。倘若我們的服事,可以留下一些甚麼給後人的話,那我們的服事,是可以延長下去的。這就是摩西之所以把神的話再次述說之故,因為人可以離開,但神的話是永在的。只要我們能把神的話傳下去,並使人接受,那成功不必在我;只要神的國度因而興旺,那就是我們的服事了。摩西留下了神的話,而保羅也寫了神的話,成為萬代的幫助,我們是否也可以留下些甚麼,讓我們的服事,可以延續下去呢?

摩西因為留下了神的話,因此,以色列人就有一個永存的律法,成為他們的指南針,成為帶領他們進去的原則了。此外,當然摩西還留下了一個屬靈的領袖,就是約書亞,就是一個要來成就神的話語的人。摩西自己是沒有屬靈的好兒子,他就立下一個好的領袖,成為完成律法,帶領他們進入迦南的人。因此,能培養下一代,也是重要的。當然可惜的是,摩西不能培養他自己的後代,只能培養別人,這一方面可以代表他的失敗,因為最容易培養的,應是自己家裡的人;但另一方面也可以代表他的成功,因為雖然他找不到自己的家人可以培養,但他還是找得到了另一個可以培養的人,這也算是他的成功了。

因此,當我們服事了一段時間後,我們要思想的,就是如何可以讓我們的服事延續下去,讓神的國度不缺人才,不會因自己的離開而損失,這是我們每一個服事的人,都要思想的。而最重要的一件事,就是要思想如何把神的話語傳下去,使別人有所遵循,這才是智慧的選擇。摩西可以做得到這方面,他知道自己的有限,也知道自己服事的角色,而他繼續在死後仍要為神服事,於是就把神的話語傳下去,他自己雖然不能入迦南,也間接就帶領他們進入迦南了。

摩西所說的話,是從神的話說起的(6-8),他不是說自己的話,而是說神的話。他把神的話聽了、消化了,就說出來,讓人可以明白,讓人可以遵行。因此,為何要透過摩西說呢?第一因為他可以直接面對面與神交通,第二,他能用人懂的話,把神的話說出來,讓人可以遵行。今天教會中作先知、作中保的人,是要先把神的話接受,得到神即時的話語,加以消化後,再說出來,人們才可以明白神的話;這就是摩西所要做的工夫了。

6-8節的話,是神即時的話;這話本來是應許,是神要給以色列人的應許。然而甚麼時候成就,甚麼時候該進入迦南,就需要神即時的話語來啟示了。因此,除了神已說的話外,神即時的話語也是重要的。我們一方面要有神聖經的話語,這是原則方面的指示;而另一方面我們也應有聖靈即時的話語,這是細節方面的啟示。若我們讀經沒有聖靈的啟示,我們還是不懂得如何應用神的話的。因此,神即時的話語,在新約時就等於聖靈的話語了,但聖靈的話語,是沒有超過聖經的範圍的;就好像神的應許,是不改變的,只是何時要應驗而已。

當摩西準備要說神的話時,他先述說先前的故事,因為以色列人已經是第二代的人了,可能對歷史不是很清楚,故此神就把歷史告之他們,讓他們對整個歷史明瞭,如此對接受神的話是有幫助的。今天我們對神的整個救贖計劃,是否也是明白的呢?我們是否只喜歡讀新約,而不喜歡讀舊約呢?因為我們認為這是已經過去的,就不覺得重要了。然而,整個歷史包括神的作為,神的計劃;若我們不明白,只是斷章取義的話,那就會忽略神的用心了。因此,我們不只要明白現在神的作為,不只要看我們這一代,也要看前面的歷史,以及顧及我們後面的世代,如此我們才會有完整的史觀,如此才可以幫助我們更明白神的心意的。

接下來摩西說出選同工的歷史,為何摩西要說出首領的選舉呢?這是他記得的一個重點,因為他本用一個人的力量,就以為可以解決所有的問題,但他這時清楚記得他的錯誤,而把這個帶領的問題說出,目的也告訴以色列人,帶領的方法,也是重要的。一個人不可能做所有的工作,而需要同工分擔。若我們不能找到分工而合作的同工,那教會的管理,就不容易,而且會累壞上面的同工的。因此,這裡提到的領導方法,也是摩西心中記得的一個重點,是提醒我們每一個作同工的人,記得學習分工及培養人才,教會才會有希望。

同工的選擇,有幾個好處,第一是可以分工,分擔領袖的勞苦。然而不只是分工,而且分工要加上合作,才能合一。若分工而不合作,教會就會爭地盤,就會分裂了。第二,選同工不只是為了分擔自己的工作,而且是加上要把同工訓練出來。這不只是理論式的訓練,而且是在工作中實際的訓練,是實用的訓練。同工的訓練如成功,就會得到領袖,就會使神的工作得以延續。因此,選同工不只是為了現在,更是為了將來、為了永遠。第三,有同工才可以承受更大的祝福;第11節說到惟願神賜福,使他們比如今更多千倍。然而若人數多了千倍,摩西一人如何應付?因此,選同工是為了承受更大的福,是有更大的器皿,承受神給的恩典。第四,選同工是為了有人可以把神的話語存記起來,以及活出來,使神的國度不斷有人,是為了走更遠的路。


因此,摩西在這裡暗示我們,他要走了,但他留下了兩樣寶貴的遺產,一是神的話,二是好的同工。我們是否在離世前,也能留下來這兩樣寶貴的東西給後來的人呢?若能如此,我們的服事就可以延續,神的國度就可以繼續增長。

2016年10月13日 星期四

晨更分享:得四1-12



2016/10/13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jeudi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得四1-12

這個至近的親屬是沒有名字的,他是誰呢?他代表每一個人的己,所以他是沒有名字的。他是突然冒出來的,是隱藏在故事的後面的人。本來是以利米勒、拿俄米、路得,波阿斯等人,為何第四章才出來一個人呢?而這個人是名不見經傳,但卻可以有權破壞波阿斯與路得的婚姻,以及他們美好的計劃的。這個人最先見於波阿斯的口,是波阿斯最先提及的(3:12),是路得及拿俄米所不知道的。本來路得以為她直接對波阿斯「求婚」即可,但原來還有一個攔阻,中間還插了一個人,這個人必須解決,必須要他願意讓利才可以;否則路得的婚姻就不能成就了。原來這個人的特徵,第一是隱藏的,是我們平時不注意的,但他卻是存在的。第二他是舉足輕重的,是要徵得他的同意,才可以讓波阿斯成功娶得路得的。那這人是誰呢?

這人就是肉體,因為肉體是隱藏的,肉體是你以為它不存在,你當初是不覺得它的重要,以為它對你的計劃沒有影響的人。然而這人卻是舉足輕重的,他可以破壞你的美事,可以使你與基督的聯合失敗的。這個肉體,是波阿斯點出來的,這代表原來我們是不太認為我們的肉體是重要的,我們平時不覺得我們的肉體是如此活躍的;但基督把肉體的問題指出來了。這個肉體,就是我們的攔阻,是會影響我們與基督的關係的。若不解決這肉體的問題,我們是不能與基督有進一步的關係的。

拿俄米願意讓利,表示她自己知道肉體的問題,她知道靠肉體是不能成就律法的。她知道自己的年紀老邁,因此她是如已死的人一樣而已;已死的人,雖然想作一些事,但也是不能的。因此,拿俄米是認知自己的不能,認知肉體的無助,因此就願意把這事讓復活的拿俄米就是路得去完成。這是第一步,是拿俄米的認知,是她願意靠復活的生命去完成。而第二步呢?就是基督的作為,就是波阿斯的作法了。波阿斯如何作呢?

波阿斯先指出肉體的能,然後再指出肉體的不能!肉體能作甚麼呢?這個肉體的能,就是凡是有益於肉體的,他都願意作的。肉體走的路是得的路,是對自己有益的路。第一招下來,似乎波阿斯失敗了,因為某人願意贖地;這是因為贖地對他沒有壞處,沒有對他的產業有損,他就願意幹了。這是基督顯明給我們看,原來我們的肉體,有時表現出來似乎是走在律法中,似乎是行在神的旨意中的。然而當第二招出來時,我們才明白了,原來我們的肉體,表面上似乎是走神的路,其實是走我們自己的路,是為自己的益處的。我們今天的服事,是為了神的益處呢?還是為了自己的益處呢?我們的服事,是一方面為神、另一方面也是為己的嗎?第一招下來,就看得出肉體似乎還是不錯的,若不是第二招的出來,我們還以為肉體是美好的呢!

因此,肉體不是表面的第一招,就可以看出它的問題的,乃是到了第二招時,它的原形才顯露出來的。第一招是波阿斯加上去的,因為路得並沒有要求他買他們的產業,只是要求波阿斯娶她而已。那波阿斯為何加上這一個問題呢?因為波阿斯要顯出肉體的問題,因而加上去這一個問題;同時,路得雖然沒有要求贖地,但波阿斯要加上這個恩典,讓路得得到雙重的福分。因此,波阿斯加上第一招的這個問題,目的是顯出肉體的能;另外也代表波阿斯願意給的福,比路得要求的更多。今天我們來到神的面前,只要是先求神的國、神的義,這些東西,不必我們求,也都會加給我們的了。這就是神給我們的恩典,是多而又多、是恩上加恩的。

肉體是有能的,但肉體的能,都是為己的;他不能為人、也不能捨己。少年官為何可以守律法、為何願意有好的行為?因為這會使他的肉體滿足,可以得到人的稱讚也。他可以得到人的稱讚,但卻不會因此而得永生的他來到耶穌面前,是求永生的。今天肉體可以得到的東西,都不可以帶到永恆的。肉體只能供給我們地上的將來,而不能提供我們天上的將來的。某人若贖了這地,但卻不願意娶路得的話,那以利米勒就絕了後,那雖然到了千禧年時,地會還給拿俄米,但到拿俄米死後,這地就不是她的了。因此,肉體所做的,頂多只是為了我們地上的將來,而不是為了天上的將來的。我們若只靠肉體,只能在今生得到稱讚,但在來生卻得不到福分的。某人所能做的,只是為了拿俄米地上的將來,但卻沒有生命的延續,就失去了天上的將來了。若我們沒有天上的將來,那即使我們是有了地上的將來,到了我們離世時,那地上的將來也都會失去的。一個有智慧的人,不是只為地上的將來而打算,乃是為天上的將來而打算的。

拿俄米是把她的權利讓給路得,表示她願意放棄肉體、放棄肉體的工作,而讓復活的新生命去完成律法的要求。而波阿斯與肉體的爭戰,是要顯出肉體的問題來,他要告訴我們肉體是有能也有不能的。肉體願意作的事,也可以作在教會中;表面上看起來也是漂亮的,也似乎是有益的。然而這個益處,只是虛浮的,是不能存到永遠的。就如那少年官所做的一樣,他表面是守完了律法,但卻是為了自己而守的,是為了肉體的利益而行的。他可以得到別人的誇獎,但卻還是得不到永生;除非他願意捨己跟隨主,這才是永生之道。捨己跟從主,就代表捨去肉體的要求,而單單倚靠主;把自己交在主的手中,才可以得到永生的。

這一段中看不到路得及拿俄米的工作,這代表她們已把自己交在波阿斯的手中了;這代表她們是完全倚靠基督的作為了。當我們願意把肉體交給主時,主就會幫助我們完成祂的工作的。基督會把肉體的問題顯出來,讓我們了解肉體似乎可以做一些事,其實他不是真正的做事。當你要他完全捨己時,他就完全不能行了。因著他第二招的不能行,他的第一招也就施展不出來了。若我們沒有捨己的意願,那我們一切所作的,也都是沒有用的了。

這裡說到恰巧那人經過(1),這個恰巧是甚麼意思呢?那人突然冒出來的,這代表其實這人是隨時存在,也可以隨時出現,這是一方面。但另一方面,這人也可以是隨時隱藏,隨時看不見的。這就是說,當我們不注意肉體時,你是不會知道他的存在的,這就好像第一至第三章時,他都不出現一樣。你以為只與基督相親即可,但基督卻告知你,還有一個肉體的存在。而當基督告知你有一個肉體的存在時,他又會隨時出現的。這個恰巧,就是等於如影隨形一樣,是可以隨時出現的。

因此,肉體有一個性格,就是你不注意時,他似乎是隱藏的,但他卻是隨時出現的;這是兩個似乎相對,卻是同時存在的特性。今天在我們裡面是有肉體的,但你在平時是不會留意的;但它卻是事實上存在於你的每一件事上,是隨時會出現的。你以為不必對付的肉體,當你要與基督親近時,它是會隨時出現的。因此,我們不能故意忽略肉體的存在,我們要靠基督來對付這個肉體才好。

2016年10月8日 星期六

晨更分享:腓4:2-23

2016/10/8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samedi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4:2-23

這章是結尾了,保羅並沒有太多的問候語,但卻欣賞他們與保羅的一同同工。然而,還有兩個人是不同心的,就是友阿爹及循都基(2)。這兩個人是甚麼人呢?第一,她們的名字都在生命冊上,第二,她們在福音的事工上,都是勞苦及與保羅一同勞苦的。她們在福音事工上可以勞苦,但兩人卻不能同心,這是很可惜的。這個現象,在教會中是否也常會有呢?她們兩人分別可以與保羅同心,也可以在福音上勞苦,但卻不能同心。勞苦是流汗、但同心呢?那是流血及流淚就是捨己及愛心。他們是吃苦容易吃虧難,任勞容易任怨難的人。這也常是教會中常見的現象。我們可以勞苦,但卻不能吃虧;可以同工,但卻仍是不同心的;可以穿上新人、但卻不容易脫去舊人。這些問題,都是己的問題,是我們的己太大了;所以雖然服事,但我們的己還是存在的。這種不同心卻同工的情形,教會是常見的,求主赦免我們,真要認真對付我們的老我及我們的罪。

此外,這兩個人可以與保羅同工,但卻不能彼此同工;這證明她們對保羅是服的,但對彼此是不服的。原來我們在教會中是選擇人服的,這可以給我們一些思想:第一,我們是否能讓別人服我們呢?一個能讓別人服我們的人,就是一個謙卑、捨己及服事別人的人。您若能服事別人,您若能以愛待人,別人就會服您的。一個人服您,不是因為您的職位,乃是因為您的生命。若我們是有豐富的生命的,別人就會服您了。

第二,我們為何不服人呢?若我們能順服主,為何不能服人呢?彼得說就是乖僻的主人,我們也是要服的(彼前2:18)。我們若只能順服好的主人,那不叫做順服,那是順從、而且是因著順著自己的意思,這順從更多是因著自己的喜歡、或是自己的利益而來的;這是有條件的順服,是利己的順服。但若是能順服乖僻的主人,那就是真的順服了。因為這時所順服的,就不是自己的想法,就不是為了自己的利益了,這時是為了別人的利益、也是為了主的榮耀了。而能順服乖僻的主人,那就是生命的功夫了。

在教會中,我們要求的,不是工作的連在一起,乃是生命的連在一起;若只以工作連在一起,那是不穩固的,是會在某些情形下成為對抗的敵人的。但若在生命上連在一起,就是穩固的,就不會破壞的。

6-7節是說到祈求的問題,第一,保羅是說到我們應當毫無憂慮,因為我們的這個人是屬於主的,既是屬於主的,我們就能靠主喜樂;就可以不管外面的環境,因為落在主的手中是安全及平安的。平順的環境所得的平安不叫平安,惟有在任何環境中仍可因主而喜樂及得平安,這才是真的平安。而保羅叫他們凡事藉著禱告祈求,帶著感恩的心,把所要的告訴神,這就是我們的責任了;其他就不必做了。那當我們把一切告訴神後,有甚麼發生呢?神要解決我們的事情嗎?第七節沒有如此說,而7節所說的,只是說神會賜人出人意料的平安,沒有說神就讓我們得著所求的。因此,這就說明一件事,神要解決的,不是你求的事,乃是你這個人的心境。

外面的環境可以多變,而保羅也學會了一個工夫,就是在任何情況及環境之下,他都可以滿足(11),這就是因為他可以靠著基督,而勝過一切外面的環境。他有一個好的心境,他有一個靠主的心,因此,基督就在他的心中。當他有了基督成為他的避難所時,外面的風浪多凶猛,他都有一個安穩的避難所,他就不怕風浪的侵襲了。原來當我們喜歡把凡事都交在主的手中時,神要解決的,還不是我們這些事情,更是我們這個人。若我們這個人能被解決了,能在任何環境中,都懂得把自己交在主的手中,是我們這個人順服神、相信神,那我們就可以在任何環境中,都不必為環境而求了。

保羅提到所聽見的、看見的,這些事他們都應當實行(9)。原來作為一個老師,不只是教導、傳講神的話,而且要活出神的話來,別人才容易遵行。今天講臺上真正的情形,不一定是缺乏神的話,但更多的是缺乏行出神的話來的人,成為別人的榜樣。我們若只傳講神的話是容易的,但一個傳講神的話的人,若不能先活出神的話來,那別人就只是等同聽了法利賽人的話而已。他們看不到榜樣,看不到傳講神話語的人的見證,那他們就以為神的話只是理論而已。雖然是對的,但卻是只能說不能行的。這樣的傳講神的話,結果就是使人覺得神的話不是話,覺得神的話只是理論而已了。因此,我們不只是要讓人聽見神的話,而且還要讓人看見神的話,人們才會實行神的話。

當然,若從聽眾的角度去看,我們聽了神的話後,無論傳講的人是否能行出來,我們也是要遵行的。這就如耶穌教訓猶太人說:法利賽人的話,若是坐在摩西的位分上說的,就要聽從他們,但不要效法他們的行為,因為他們能說不能行(23:1-3)。因此,傳講神話的人,要有榜樣,要先活出神的話來;這才可以容易讓人跟。而聽神的話的人,當他知道這是神絕對的真理時,雖然講道的人不一定行得出來,我們也是要聽的。

保羅是一個靠主而喜樂的人,他可以在任何環境中,保持他的心境。他的心境是一個投靠神的心境,他的信心不是在一件事上,乃是在神的信實上。我們要學習,不是看到了一件事的成就,才覺得神是可信的;我們要能相信,神為每一個愛祂的人所預備的,都是最好的。我們應學習保羅一樣,把自己交主手中,就會一無掛慮了。不但如此,保羅不只是可以從基督得安慰,而且也可以從他的同工得安慰的(14)。我們可以成為這樣的同工,成為別人的安慰嗎?


17節說到禮物及果子:禮物是屬世的東西、屬世的人所追求的,但果子是屬靈的東西,是屬靈的人所追求的。原來我們要奉獻的是兩種東西,一是屬世的金錢及物質,二是屬靈的果子,就是屬靈的禮物。屬靈的禮物,就是我們的生命,就是我們的愛,我們對主、對人的愛了。愛心才是最美好的祭物,是可以獻上給神的(18)。教會應多作愛心的工作,因為這是給神的祭物,是神所悅納的。當別人給我們禮物時,我們要收還是不收呢?若真是出於神的感動,我們就可以收的,但更重要的,乃是勿讓對方以物質取代屬靈的果子,這才是要緊的。

2016年10月2日 星期日

晨更分享:腓1:12-26

2016/10/2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dimanche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1:12-26

保羅說完他對腓立比教會的禱告後,他就說到他自己的情形。他是把自己的見證說出來,就是在監獄中主在他身上所做的工作。從人方面來看,他被困在監牢中,應該是一無是處、沒有辦法傳福音,或是不能做其他的工作的。然而,因著主給他的恩典,以及給他的機會,他反而可以使宮裡的衛隊和其餘的人,都知道他是為了基督才受捆鎖的(13)。這是對外邦人的見證,是在行為及生命的見證,再加上他有機會對他們說話,而產生的結果。不只是對外邦人,神沒有停止祂的工作,而且還藉著保羅這個捆鎖,使其餘的弟兄,因他所受的捆鎖,就篤信不疑,毫無畏懼,更勇敢的傳講神的道(14)

原來人以為不好的環境,若我們願意信靠神,把之放在神的手中時,那不好的環境,反而會被神大大動工,可以得到人想不到的結果,甚至比在好的環境時,所做的工還多呢。這是保羅親身所經歷的,因此,他的捆鎖,不只是對外邦人有用、對基督徒有用,而且一定也對他產生了很好的效果,就是讓他經歷了神的同在,以致他可以說,他情願選擇離世與基督同在,因為這是好得無比的(23)。這個選擇,是一個經歷過主的同在,經歷過親眼見到主的人,才會如此選擇的。今天我們沒有看過主的人,所選擇的,都是世界的東西,因為我們面對的,都是世界環境,因此我們所面對的,就是世界,就不會選擇基督的了。

從保羅的經歷中,他在世人看起來是悲慘的,是被人關在監牢中的,然而,在這裡我們所看得到的結果,反而是美的。原來屬世不好的環境,竟然可以造就出一個屬靈的美好結果出來,這是我們所不知道的;但卻是常見的。因為神常是利用一些不好的環境,讓基督的生命可以在這些不好的環境中顯出來,就成為更美好的見證了。而這些見證出來,不只是外邦人可以被感動,而基督徒也並不會因為保羅的難處而畏懼,反而更勇敢的傳講神的道(14)

至於為何基督徒反而毫無畏懼地去更加緊傳福音呢,聖經沒有說明原因,但一定是聖靈的工作。當患難來到時,我們更會抓緊神,更會倚靠神。而當我們倚靠神時,一切的環境,都不足以影響我們了。因為有了神,我們就不怕任何的環境,神是勝過一切不好的環境的;祂能在任何環境中,做成祂美好的工作。

這裡說到有些人傳講基督,卻是出於自私,動機並不純正,只想加重保羅在捆鎖中的煩惱(17);但因著神的恩典,神把不好的變成好的結果,這是神所作的,這明顯是聖靈的大能,反而藉著這些結果,安慰了保羅的心,使他更為喜樂(18)。當然保羅說這一段的目的,不是要鼓勵我們存著不良的動機去傳福音,他只是說到聖靈的工作,可以超越人的動機,可以把不好的變成好的。當我們倚靠神時,我們就必然會發現,神跡在我們周圍發生的。神為了祂福音的緣故,會使萬事互相效力,叫愛神的人得益處。只要你是一個愛神的人,你所遭遇的任何事,都可以從中得到益處的。

也就是說,當保羅在獄中似乎不能傳福音,似乎不能工作時,這時聖靈卻大大工作,使御營全軍都看到保羅身上的基督,也使其他主內的弟兄,毫無畏懼的傳講神的道。雖然有一些是出於假意,並不真心,但聖靈卻把之反撥為正,這就是神的工作。因此,環境並不重要,只要我們的心是對的、是正的;只要我們的生命是好的,那神就可以藉我們的生命見證來做工,使神的工作沒有停止的。因此,患難帶來的,有時反而是福音的興旺,這是神的工作,也是在歷史上常常看得到的;這也是保羅所經歷的。

保羅在這裡說,他藉著大家的祈求和耶穌的靈的幫助,他一定會得到釋放(19)。這樣的信心,是對的嗎?我們是要得釋放嗎?若我們想得釋放,只是為了自己的自由,或是為了自己的舒服,那我們的釋放,就沒有多大的意義了。然而保羅的盼望釋放,目的不是為了自己的安樂,乃是為了傳揚福音;也不是為了自己的益處。保羅既有這樣的心態,那這樣的禱告,當然是應該的。

原來我們活著的目的,是為了基督;而我們若死了,我們的目的也是為了基督。而為基督而死的死,是大有益處的(21)。若神叫我們活著,是為了基督的福音;而若神叫我死去,也是為了基督的福音。因此,我們是生是死,總是為主而做的;我們就沒有牽掛了。然而,因著保羅經歷了神的同在,因著他在患難中的經歷,若可以讓他選擇,他是情願選擇與主同在的,因為他知道這是好得無比的。一般人不會選擇死亡的,因為死亡對一般人就是災難,然而對保羅而言,卻是喜樂、是好得無比的。今天我們若經歷過與主同在的喜樂時,我們是不會懼怕死亡的;不只不會懼怕,還會歡喜迎接的,你我可以有這樣的心態嗎?

除了經歷與主同在的喜樂可以有如此盼望外,還有一種人也可以有這種心態的,那就是一個不注重世上虛榮,而只專注天上的事的人。若我們今天活在世上,是為世上的目標而活的,那我們絕對不會希望馬上死的。因為我們覺得世上的事物是美好的,是吸引人的,就不願意死了。惟有像保羅一樣的人,他活著只是為了福音、只是為了基督,那他的目標是放在天上的,不是放在地上的,那他就會選擇離世與主同在的。

然而,他因著為基督的緣故,最後卻還是放棄了離世的選擇,他為了基督選擇仍然留在世上。因為他要繼續和大家在一起,使信徒在信心上有長進、有喜樂(25),使基督得著榮耀。因此,不只是喜樂與否、好處與否,這若只是為己的,那他情願放棄他的權利,他情願把自己丟下,而把別人加進來。若基督叫他繼續傳福音,他為了福音之故,就情願選擇留下來了。因此,一方面是享受基督的同在,另一方面也是犧牲自己,而為要達成基督所托付他的使命。


總括而言,在這一段中,我們看到的是保羅一個單純的心態,就是一切為基督。他一方面享受在任何環境中的喜樂,另一方面也享受留在世上的使命。他的生活,只有一個目標,就是為基督而活、為福音而活。他沒有世界的留戀,沒有世界的牽掛,他隨時準備好離開世界,而且認為離世是好得無比的。今天我們怕殉道,因為我們覺得世界是美好的,留在世界是值得的;也不會為福音而活;這才是為何我們不希望殉道的原因。但反觀保羅,他反而是希望離世,就代表他不怕殉道,而且是喜歡殉道,這種心態,是我們傳福音者所應具有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