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年10月26日 星期三

晨更分享:申3:12-29



2016/10/26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mercredi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3:12-29

這裡又分為三小段,第一段是分地給流便、迦得及瑪拿西半支派的人。第二段是說到這兩支派半的人,還是要進去打仗,並吩咐約書亞要領他們進去,不要怕他們。第三段是摩西懇求耶和華,盼祂能法外開恩,而讓摩西進去看一下迦南地,但卻不蒙應允其實是應允了一半,他求的是進去及看,但神只讓他看,而不讓他進去。但感覺上神雖然不應允,而神的心還是痛的,因為祂也不能違背祂自己所說的話,以及祂自己的原則。

一、河東地的引誘
這裡說的分河東地的問題,是摩西分的,不是約書亞分的。到底得到河東之地,本身有何意義呢?因為這本不是神給的地,是後來由於敵人的驕傲而得到的,那這地該如何處置呢?若河西代表神的應許,是屬靈的福氣,那河東就代表神容許的福氣,是屬世的福氣。當以色列人得勝了這地時,是有好處的,但也有壞處的。好處是成為約書亞的榜樣,讓他可以不要怕之後的爭戰(21);而壞處是讓兩支派半的人,因著屬世的福,而不要屬靈之福。

出於神所賜的福,是不帶出憂慮的;但若不是出於神原先所賜的屬靈的福,是會有副作用的。因此,他們得了一塊如此大的地時,他們處理上就不容易了。而馬上的結果,就是兩支派半的人,看到了這地的肥美後,就不想進入迦南地了其實是流便迦得先要這地,之後才是瑪拿西之兩個兒子學效他們,而也要得地的(32)。因此,這地一方面是神給的,但另一方面,也是一個試驗,他們還未到應許之地,就不想繼續前行,就想要這塊不是神當初要給的地,而是神附加給他們的地了。

那起初應許之地,與後來附加之地,有何不同呢?還不是神所給的嗎?他們得了這地,確是棄之可惜的,而且這地也確是神給的;那怎辦呢?似乎是要也不是,不要也不是的樣子。當神給我們一個屬世的苦難時,我們一般是不想要的,但苦難是對我們的試驗,是給我們屬靈的好處的。那當神給了我們一個屬世的好處時,我們一般是不會不要的,那要了之後,又該如何處置呢?苦難若是叫我們得屬靈的益處的話,那屬世的益處是否也可以給我屬靈的益處呢?結果似乎是叫他們屬靈上的不合一,似乎是讓他們其中的一些人,就不再在屬靈上有追求了。

他們也同樣打仗,但他們的心是在那裡呢?是在河東,而不在河西。他們先選擇了屬世的產業,而留戀在屬世的地上,而不是留戀於屬靈的美好。他們先用屬世的眼光看事,就被屬世事物所吸引,而忽略了屬靈的益處了。這時,他們就只有外表的屬靈追求,但心中所想的,卻是屬世的益處了。他們表面上的屬靈追求,原來是為了屬世的益處,這就是兩支派半的人的問題了。屬靈的福是神給的,屬世的高也是神給的;但甚麼才是神所想我們要的呢?是屬靈的福!一切的福,都是從神來的,但神要我們看重那一樣,我們該把甚麼放在首位,這就影響了我們的追求了。

迦南地是神給的,而河東地也是神給的,那到底神的心意,是要他們留在河東呢?還是留在河西呢?兩支派半的人(先是流便、迦得兩支派,而瑪拿西的瑪吉及睚珥是後來主動得地的,參民32:39-41),是主動的要求摩西給他們地的,理由是因為他們有很多的牲畜,見這地可以牧放群羊(32:1),看到環境是適合他們的,他們就以看環境多於看神的話及旨意,而作出一個決定了。今天我們基督徒是否也是以環境為我們決定事情的因素呢?若是這樣,就很易作出錯誤的決定了。上一次的探子,是迦勒影響了約書亞,這一次的河東地的引誘,是流便迦得影響了瑪拿西的兩個兒子,還有挪巴(32:42),這都是流便迦得的影響。原來一個人做得對,會影響人;而做錯了,也會影響別人的。我們所做的事,就要很小心了。

河東地既是神所賜的,而迦南地又是神所賜的,若迦南地代表屬靈的福,而河東地就代表屬世之福了。屬世之福常是美好的,吸引人的;但卻常是屬靈之福的攔阻。我們有了這些福後,該如何辦呢?我們應以屬世之福來服事屬靈之福,捨棄屬世之福而為了得屬靈之福,這才是正確的。若屬世之福,成為屬靈之福的累贅時,我們就應放下屬世之福,而為了得屬靈之福了。就如那少年官一樣,他要得永生,那是屬靈之福;但他得了很多屬世之福,這些福就成為攔阻他得屬靈之福的困擾了。

二、找到了似是而非的解決方法
後來兩支派半的人,雖然似乎找到了一個解決的辦法,就是一方面去河西打仗,另一方面又把妻兒留在河東,這是一方面有屬靈的追求,另一方面又留戀在屬世。他們這樣做,是等于屬靈的追求,是為了屬世的利益;是以屬靈的追求,得到屬世之福的預表。我們基督徒是否也是這樣?表面上在世上是追求屬靈的福,其實是為了我們屬世之福呢?我們的人是在河西,但卻留下一些目標在河東,這就是兩支派半的問題了。

他們似乎找到了一個方法及藉口,使他們可以又得到河東之地,但又似乎不影響別人的。然而這方法真的是解決的方法嗎?他們的合一是假的,因為不能同心,他們的外表是合一,但卻不是生命的合一。他們的心不在河西,而在河東。當我們的心不在天國,而是在地上時,我們是不可能同心的。他們表面上是合一,其實是分開的,因為他們雖然是同一目標,但最後的目標卻是不一樣的。暫時的目標是一樣的,都是為了打勝仗;但最後的目標是不同的:一個是為了河東、一個是為了河西,是不可能同心的。

今天我們在教會中,長遠的目標是甚麼?我們長遠的目標若不是為了國度的目標,那我們近期的目標,雖然是一樣的,但也是不能同心的。例如植堂的目標,是為了國度,但若有人把目標放在自己的教會時,那就不會想植堂,這時大家就不能同心了。因此,我們應有一個長遠的目標,就是國度的目標,大家一同向這目標而行,如此才更可以同心的。
他們的方法,是表面同心,但卻不會真的同心,因為兩者的目標不一樣也。他們長遠的目標不一樣,短期的目標似乎一樣,這有問題嗎?長遠的目標,是會影響短期的目標的。若在教會中,我們長期的目標不放在神的國度上,那我們的目標就是不一樣的;那雖然短期的目標似乎一樣,但也是不能真正同心的。

三、摩西的問題
摩西不能進入迦南,而兩支派半的人不想進入迦南,這是兩者的差別。摩西知道迦南才是神應許的,才是神最終的目標,但兩支派人不知道。他們要的與摩西要的是明顯不同的,然而他們知道嗎?摩西是代表律法,他不能進去的原因,還不只是因為他代表律法,更代表他不明白基督的救恩,是可以隨時支取的。當他把磐石擊打兩下,而不是吩咐磐石出水時,這就代表他不懂得支取基督的救恩。因為他以前曾擊打過磐石一次,而基督只需一次為我們死,就可以完成救恩了。他再擊打一次,代表他仍然不知道基督已流出了活水,是隨時可以支取的。而再擊打一次,表示他還是靠行為,於是他就不能入迦南,因為他是靠行為而稱義,而不是因信稱義也。

然而神也是憐憫他的,他所求的,其實神有答應,只是答應了一半,讓他看得見而進不去。他求的是過去及看,但神給的是看。因此,神還是讓他看得見,達成看的美夢的。今天我們求神時,神是不能違背祂的原則的。但在不違背神的原則下,神還是會有額外的恩典的。因此,我們儘管來到神的面前,向祂傾心吐意,祂是會按祂的原則而給我們恩典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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