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年12月26日 星期一

晨更分享:詩78:36-55

2016/12/26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lundi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78:36-55

這裡說到的,是以色列人的軟弱,以及神的寬容。若論到以色列人與埃及人之比,以色列人似乎是與埃及人差不多,好不到那裡去的樣子。然而,一個是有憐憫臨到的民族,一個是沒有恩慈臨到的外邦人。若以色列人願意思想,則神的憐憫及恩典,是明顯地顯在以色列人身上的。然而以色列人對神的作為是忽略的,因為他們的心是不正的,他們所顧念的也只是自己的肚腹而不是他們的靈命。他們與神的關係是沒有愛而只有利益的關係的,因此,他們心中所掛念的,全都只是利益,而且是屬世的利益,不是屬靈的利益。一個有愛的關係的人,那他所想念的,就不是自己的益處,乃是別人的益處了。

以色列人與神的關係,其實若把之剖析的話,那就可以看到,他們與神的關係,是利益的關係,而不是愛的關係。然而,神對以色列人的關係呢?卻是相反,神對以色列人的關係,是愛的關係,而不是利益的關係。若論到利益,神帶領這一班以色列人出埃及,救贖他們脫離埃及人的手,其實是很吃虧的。因為第一,以色列人一點不懂得神的愛,他們只顧自己的利益,他們與神的關係,是懸在利益而已,是沒有愛的。第二,這些人不只對神沒有愛,而且是貪得無厭,他們只顧滿足自己的肉體,而不懂得屬靈的益處。他們只是利用神,而得到他們的利益。第三,他們不懂得悔改,似乎心是蒙了脂油,對屬靈的事是瞎眼的。第四,犯錯的是以色列人,而付代價的卻是神自己。

因此,神要帶領這班以色列人,其實是很吃虧的。然而,神還是要帶領他們,不斷地作工在他們身上,這是因為神是有不可思議的愛,是要藉著神最大的愛,而感化他們,改變他們。最終在他們中間出來救贖主,成為人類的拯救,使他們有屬神的生命,成為基督的新婦呢!

神知不知道以色列人的問題呢?他們的問題是用口諂媚神,用舌向神說謊(36),他們的心是不正的,在祂的約上也不忠心(37)。這其實都是神所知道的,然而,神雖然知道了,但卻不把他們完全滅掉,只有一個目的,就是要把他們的靈命復興,要讓他們有一個靈性、有一個對神敏感的心。原來一個沒有神的生命的人,他就只會關注他的屬世利益,他與神的關係,就只有利益的關係,而沒有愛的關係。然而,神早就知道他們的情形了,而神仍然要帶領他們,目的還是要把屬靈的生命加給他們,使他們有一個正的心,如此才可以在神的約上忠心。

神不想滅絕他們的肉體生命(38),而是想把屬靈的生命加給他們。因此,神把祂的怒氣忍住,不發盡祂的忿怒(38),目的不只是不想滅絕他們,還想要把屬靈的生命、屬神的生命加給他們。他們的問題是沒有神的生命,這是問題的中心。一個沒有神的生命的人,他是只顧屬世的生命,他是不能接受神的恩典及福氣的人;他所注重的,就只是屬肉體的生命。於是神所作在他們身上的一切,都被他們化作屬世的利益、滿足他們的肉體而已;這就是以色列人的光景,也是我們的光景。

神在這裡再次提到祂把他們拯救出埃及的事(43-53),這一次說得比較詳細,把祂降在埃及人的災禍,說了不少出來。神為何要說出這麼多的往事呢?而且領他們出埃及,更是在這一篇詩篇中,不只第一次說的了(12-13)。神叫他們要追念神的能力,和贖他們脫離敵人的日子(42)。因此,神提到這麼多次出埃及的事,乃是因為神要他們追念神的往事,也要他們知道,這是神救贖他們的開始。也就是說,他們要時常思想神的救贖,以及神在他們身上的大能作為。今天以色列人被救贖,本是不配的,因為他們與埃及人本是差不多,只因為神的揀選,他們才會進入到神的慈愛中。然而進入到神的慈愛中只是第一步,他們還要進入到神的生命中,這才是有用的。

神救贖了他們,使他們與埃及人不同,因此神在這裡就說到神如何待埃及人,讓他們明白神的救贖及神的愛。當他們進入了神的愛時,他們卻只享受神的愛,只有與神有利益的關係,而不是與神有愛的關係。因此,其實神的第二步是難的,不只是要把神的愛給他們,而且要他們也把自己的愛給神呢!這第二步是難的,因為神雖然愛以色列人,但以色列人領受了神的愛後,只把神的愛變為他們的利益,而不是變為對神的愛。神希望他們得到了神的愛後,就可以有愛對神的回報;然而他們卻只以自己的利益為主,就不懂得神的愛,而只以貪得無厭的心態去回報神而已。

神要他們追想神的作為,其中最重要的一個目的,乃是要他們能看到神的愛,也能把他們的愛回報給神。然而他們沒有一個屬靈的生命,所以他們就沒有辦法對神有愛。他們只能對神有畏懼,而不能對神有愛。畏懼是敬而遠之,而敬畏則是敬而愛之。其實他們到了後來,對神是只有利益的索求,而沒有敬、更沒有愛的。當神作了這麼多的事在他們身上,也給了他們如此多的恩典時,他們卻只看到恩典及福氣,而看不到神的愛。他們對恩典的回報,是索求更多的恩典,是索求更大的利益。他們看到的利益,是屬世的利益而不是屬靈的利益;因此,他們要滿足的,只是屬世的需要,而不是屬靈的長進。

神作工在他們身上,是要他們看到神的愛,但他們卻只看到利益,只是追求利益,而不是追求愛;這就是他們的問題了。今天我們呢?我們有否追想神的作為呢?我們追想神的作為後,所看到的是甚麼呢?是神的愛呢?還是神給我們的利益呢?以色列人看到的,是神的大能,但卻因著神的大能而貪求更多的利益。他們在追想神的作為中,看不到神的慈愛,這就造成那時的以色列人,是沒有生命的以色列人了。

今天我們最要緊的,乃是建立與神的關係,那不是利益的關係,而是愛的關係。惟有建立愛的關係,那才是屬靈的生命。若建立起利益的關係,那頂多只是滿足屬世的生命而已。愛的關係是最重要的關係,今天我們與神有多少的愛呢?我們有多少愛的關係呢?我們與神之間,是利益關係呢?還是愛的關係呢?這都是我們要省察的。


神要以色列人追想,目的是要他們了解神對他們的愛,是異於埃及的。而當他們追想後,正常的目的是要建立起與神的愛才對的;但他們卻只建立起屬世的關係,利益的貪求,這就反其道而行,得不到益處,反而使他們的屬世生命更長大了。我們是否可以藉著追想神的作為,而感受到神的愛、且能以神的愛去愛祂呢?這才是神所盼望我們得到的。

2016年12月19日 星期一

晨更分享:詩74

2016/12/19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lundi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74

這是亞薩所寫的詩,詩的內容應是說到他們國家正遭受敵人的攻擊,他們一方面遭受到了羞辱;另一方面神的名又被褻瀆。於是詩人就作了這首詩,呼求神記念祂的約,為自己伸訴(22),不要忘記敵人的聲音,因為那起來敵神之人的喧嘩時常上升(23)。這首詩的背景不清楚,但一定是在國家被外族所侵犯時,所要作的詩,是否在被擄後的光景,或是其他外族侵入時的光景,也都有可能的。

他們為何遭遇這樣的光景呢?是神不顧念他們嗎?是神要永遠丟棄他們嗎?神為何向祂草塲的羊發怒如煙冒出呢(1)?這不是因為神丟棄了祂的子民,乃是因為這些子民不要神,犯了罪才會如此的。因此,其實在這詩中,我們不是要讓神看到他們的光景,而是要讓自己看見自己的罪,並且要悔改轉向神,神就會因著祂的約而施恩典的。然而,詩人似乎沒有看到自己的問題,而只是把問題帶給了神。詩人描述了他們所遭遇的光景,求神仍然用祂的憐憫及慈愛去幫助他們,因為詩人知道一件事,就是離了神,就甚麼也不能作;惟有求神的憐憫,那才是最好的道路。

這詩中為何沒有認罪的禱告呢?有兩個可能,一是他們看不到自己的罪,因此是以為神丟棄了他們,其實當神如此做時、當神作與祂的性格不一樣的事時,那我們就更要省察,是否是我們的問題,而不是神的問題呢?這時我們是需要先認罪,然後再禱告的。第二個可能是他們已經認罪了,但在認罪後,還是看不見神的拯救,因此就繼續呼求神。若是後者,那代表當人犯罪後,當然是需要先認罪的,但認罪只是必要的過程,而認罪後不代表我們可以馬上恢復到原先的光景的。因為神還是要我們繼續尋求祂的面,使我們不只是認罪,而且恢復與神的關係,這才是更重要的步驟。

我們不知道這首詩是寫在認罪後,還是寫在未認罪時;若是認罪後,我們有時會覺得,我們認罪後就可以了,就沒有問題了。然而,若認罪後,神還是似乎不聽我們的禱告呢?我們要知道,認罪不是換回神馬上施恩的必然條件,認罪只是我們的悔改,但罪惡所產生的後果,不是馬上可以改變的。例如大衛犯了淫亂的罪時,他後來認罪了,但他的兒子還是死了。因此,認罪是必須的條件,但卻不是馬上可以換回原來的恢復的。犯罪是有神的懲罰的,但認罪是重得神的恩典的開始,但不是一定馬上恢復先前的光景的。有些光景是永遠不會恢復的,這是我們要注意的。

詩人在這裡向神哭訴,他覺得神似乎永遠丟棄了他們,他也似乎對目前所發生的事不能忍受;因此,他多次問神「要到幾時呢」(910),這代表他覺得陷在敵人的手中,是受不了的。當我們在苦難中時,我們是一刻不能忍受的,只有在恩典中時,我們才可以安逸過活的。然而,若我們對付我們的罪,先認罪而且悔罪及改罪,那神不會永遠丟棄我們的。神可以要我們知道,原來沒有神的光景是可憐的,是一刻不能忍受的。神為何丟棄他們呢?不是神丟棄他們,乃是他們先丟棄神,神才不得已丟棄他們的。神的丟棄是因著人的丟棄,是因著人丟棄了神,神才會丟棄人的。當人們拜偶像而不拜神,而神屢勸而不聽時,那神就要主動的丟棄他們,讓他們知道沒有神的光景是可憐的。原來神的丟棄是讓他們嘗一下沒有神的滋味是如何的,這樣他們就知道不能拜偶像了。

當以色列人呼求神時,神難道不顧祂的名嗎?神不是不顧祂的名,神情願暫時讓外邦人得逞,暫時忍受祂的名被外邦人褻瀆,目的是為了以色列人的好處。原來當我們以為神不顧我們,當我們以為自己在受苦時;那知神所受的苦,比我們所受的苦更多呢!當我們遇到難處,被外邦人所擄時,我們只看到自己的苦,而看不到神的苦;然而,神所受的苦是不必的,而我們所受的苦是應該的。但當我們在苦難時,我們所關切的苦,只是自己的苦為多,而很少看得到神也在為我們忍受苦痛的呢!

神若忍受苦痛,那祂為何不馬上作工,讓祂的苦痛及以色列人的痛苦也可以馬上解除呢?神為何仍要自己受苦,以及讓以色列人也一同受苦呢?原來神仍然忍受這痛苦,目的是為了使以色列人得益處,是得屬靈的益處,而不是得屬世的益處!人一般只注重屬世的益處,而不注重屬靈的益處,因為屬世的益處看得見、摸得到;而屬靈的益處,大多不是現在的,也多是看不見的。這就使人的眼目只注意屬世的益處,而不注意屬靈的益處了。因此,神願意多忍受祂的痛苦,以及讓以色列人多忍受肉體的苦難,目的是使以色列人得屬靈的益處。原來神願意多受苦,就是為了我們的益處呢!當神不把苦難馬上解除時,我們常是埋怨的,而我們埋怨的原因,不是因為神多受痛苦,而是因為我們多受痛苦呢!我們的眼目,只是懂得看自己的益處,而不是看神的益處的。因此,當神不馬上作工時,原因是因為我們的魯鈍,是因為我們對屬靈的不敏感。神要我們學一個功課,就是看到屬靈的益處,然後才會把屬世的苦難拿開的。而我們認為我們是受苦之時,原來神比我們是更受苦的。我們能體諒神的心嗎?我們會關心神所受的苦嗎?大多數時候,我們只是關心自己所受的苦而已;盼望我們能學習多關心神的痛苦。


詩人在這裡先把自己的光景說出(1-11),然後再默想神先前的作為。這時他是比較沒有信心的,因為他所看到的,是外面的環境,因此,他要把眼目轉向神(12-16)。他從神以前的作為開始思想,他知道神是不改變的。他從默想神的作為後,就開始求神了(18-23),因著了解神的性格後,他就求神解開他的困難,因為他得不到他所想要的解答也。在詩73篇中,亞薩所得到的解答是有兩樣的,一是理智的解答,另外就是得到神的自己。而在74篇中的亞薩,他是得不到理智的解答,也得不到神的自己,那他怎辦呢?他其實要得的是神的自己,而不只是環境的改變而已。因為環境的馬上改變,不是我們所能做到的,也不一定是神所願意馬上做的。然而,得到神的自己,是一定可以的,只要我們願意等候神、默想神的作為,親近祂,就可以得到神的自己。就如在詩73篇一樣,詩人是可以因著默想神,而得到神的自己,得以解決他一切困難的。

2016年12月15日 星期四

晨更分享:申33



2016/12/15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jeudi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33

這一章是神人摩西在未死之先為以色列人所祝的福(1)。摩西要走了,但他留下甚麼呢?他留下神的話,也留下一個屬靈的領袖,同時,他在神的啟示下,也為以色列人祝福。這裡除了西緬支派外,全部都有祝福。西緬為何得不到祝福呢?若每一個人都得到祝福,而西緬沒有在這分內,這可能代表有一些人是不能得到神的祝福的。然而,為何西緬沒有福呢?可能是因他們是寄居在猶大支派內,這就代表他們是倚靠人,而不是倚靠神的;但真正原因聖經是沒有說的。

摩西為何要先祝福再走呢?這裡的說話不只是祝福,也是預言,也是勸勉他們在神的話中而活,就可以得到神的福的。因為一切的福是從神來的,我們為人祝福時,其實真正的根基是要倚靠神、要繼續以神為我們的福氣,從神而得福。而一個祝福的人,是認識神的福的人,是用預言來祝福的。摩西按著每一個人的分而給福,每一個人都因著心態及追求的不同,而得到不同的福的。

十二支派本都是從一個父親而來,但因著每一個人對神的態度不同,就都各自得到不同的福。而只有神是福氣的來源,祂所給的福都是全備的,但因著人的不同,所得的福就不一樣了。今天新約的時代,不同的追求,就得到不同的福,每一個人的福,神預備的都一樣;但因著我們的不同追求、不同的態度,就都得到不一樣的福了。因此,在神是一樣的,祂都喜歡把一切的福給我們,但我們能領受嗎?這就視乎我們每一個人,是否可以在神面前,有一個願意領受神的福的心態了。

這裡所說到的福,其實有兩個支派是說得最多的,其他的雖然也有福,但似乎有陪襯的感覺。說得最多的,一是約瑟的支派,他可以得到雙分;因此,說到約瑟是最長的,有5節之多。其次就是說到利未支派的福,他的福是次多的,有4節之多。約瑟是一個有義及行義的人,在他裡面似乎找不到罪,他可以活出律法的要求,因此,他可以代表地上的完全,他可以代表一個遵守神律法的人。因此,他所得的福是多的,是得到了天上的寶物,以及地裡所藏的泉水(13)。這裡有一個能活出神的話的人,就顯出神的福在他的身上是多的。今天我們是否可以活出神的話來呢?當我們讀了這麼多神的話時,我們不只是有神的話,渴慕神的話,而且要渴慕活出神的話來,要活出神的話來,我們的福氣就多了。約瑟就是這樣一個例子,得到了天上的、地上的福;也得到上古的至寶、永世之嶺的寶物(15)

利未呢?他是一個把神的話放在首位,他是一個以神的話為重、遵行神的命令過於愛親人的人。他把神的真理放第一,當摩西下山,看到亞倫帶引百性拜金牛犢的時候,就說:凡屬耶和華的都可以到我這裡來。這時,所有利未的子孫都到他那裡聚集(32:26)。而當神說要把自己的劍佩在大腿上,在營中往來行走,各人要殺自己的兄弟、鄰舍和親人時,利未的子孫就照著摩西的話作了。那一天人民中被殺的約有三千人(32:28)。因此,他們是以神的話為先,把一切親情、一切人間的愛放下,而以愛神為主的人。他們是把神放在首位的人,是以神的話為最高準則的人。因此,他們可以用神的話來教訓以色列(10),原因是他們是把神的話放在首位的人,是自己先遵行了神的話,然後才教導人的人。

今天我們也是一樣,若我們自己沒有把神的話行出來,就成為別人的老師,第一,我們所教的一定不是深入的東西,因為若沒有做得到的,我們就不會講出來。就如我們是不認罪的人,我們就不會講對付罪的道。第二,即使我們能把神的話語教導得正確,但自己行不出來時,也只是教導人知識而已,別人是得不到生命的。第三,當我們的言教與身教不一時,我們不只不能使人信服神的話,反而會做成一個反效果,這個反效果就是別人覺得原來神的話只是理論而已,是行不出來的。因為教導他們的人,也是行不出來的。於是就會給人一個印象,神的話是艱辛的,是很難行得出來的。因此我們作為一個教導別人的人,一定要自己先行得出來,自己要把神的話放在首位,然後才可以教導別人,才可以產生好的效果。

每一個人所得的福,是根據他們所做的。約瑟所做的是義的事,他的後裔就得到美好的福;利未人所做的,是把神的話、神的誡命放在首位,他們要的是屬靈的福,而不是地上的福,因此,神就把天上的福、屬靈的福給了他,讓他可以得到該得的分。今天若我們渴慕地上的福,作一個公義的人,人就把地上的福給了我們。若我們渴慕天上的福,不以地上的福、地上的一切為重時,神就把天上的福給我們。

天上的福,似乎在人看來,是不怎樣的福,只是把香焚在神的面前,把全牲的燔祭獻在神的壇上而已(10)。這不是一般人所羨慕的,但卻是永恆的福,我們看得到這些福的好處嗎?
若要得天上的福,不只是一般人不羨慕的,而且要得天上的福,是要付更大的屬世代價的,那還會有人要嗎?利未人要犧牲地上的福,而為要得天上的福,他們要犧牲親情(9)、犧牲世上別人所盼望得的,而且還可能被人所唾棄,但他們還是以遵行神的話為主;即使被人說話,還是行出真理來。這就是利未人所做的,他們冀望的,是天上的福,於是他們就必須犧牲地上的福,但卻得到了神給他永恆的福了。

這裡明顯的福,以約瑟及利未所得的最多,我們盼望我們追求的,是天上的福,而不只是地上的福。此外,但隱藏在其內的,其實還有一種福,是因信稱義的福,是猶大所代表的。猶大沒有作甚麼,但因著他瑪作在他身上的,他就得到白白之福了。他本是不義的,但因著他瑪犧牲自己,把他的不義遮蓋了,他就明白他瑪比他更有義,他就知道自己是不義的。只有基督的義加在我們身上,我們才是真的得到神的義。因此,猶大所代表的,是因信而得來的義,是在基督裡面所得到的恩典,就不是摩西這些福中所說出來的了。

2016年12月13日 星期二

何西阿書靈拾介紹

介紹今年已出版之靈拾書:何西阿書靈拾

何西阿書靈拾,已由台北天恩出版社出版了,茲將其中汪前院長的推薦序文刊登如下,以作介紹。若在台灣,可以直接向任何書店購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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■■神無悔的大愛

汪川生
基督門徒訓練神學院前院長
國際歐華神學院創校院長、兼任老師

何西阿書是最主要、也是我最喜愛的一卷小先知書,使徒們曾多次引用何西阿的話作為福音的講解。過去本以為自己下過功夫讀這卷書,可是在讀了何長老的大作《何西阿書靈拾》之後,反倒覺得自己下的功夫實在遠遠不足,深覺慚愧,但也同時得著極大的激勵。
這些年來因著教學和寫作的緣故,經常瀏覽一些釋經的書,這些書多半都有原文的解釋、背景的解釋、神學的見解等等,但卻少有「屬靈的解釋」,就是保羅所說的■「……用聖靈所指教的言語,將屬靈的話解釋屬靈的事……」(哥林多前書二章13節)■。少了這層解釋,雖然看起來洋洋灑灑、篇幅很多,且能增加許多的知識,然而屬靈的眼睛卻沒有因此被打開。既然沒有聖靈的開啟,生命便不得光照,這正是許多釋經書的問題。
難得的是,這本《何西阿書靈拾》讓我看見何長老是一位靈裡有看見的人,所以能屬靈的話解釋屬靈的事」。所以在讀的過程中,我感受到的不只是一些字句和背景的分析,我的靈一直被觸動、是神的話被打開之後的觸動。這些觸動進一步在我的靈帶來光照和提醒。

除了有「屬靈的話」之外,這本書能將經文的解釋切入現實的反省,所以實用性很高,特別是對今天教會諸多的怪現象有殷切的提醒。本書除了每一章都有深入探討的主題之外,後面又有問題的討論,引導讀者更深入地思想這段經文和當今教會並自己的關係。我深信凡用心讀這本書的人,靈必得光照,生命也得餵養。

2016年12月8日 星期四

晨更分享:申30:11-20



2016/12/8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jeudi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申卅11-20

誡命難行嗎?摩西說,這是不難的,誡命離我們遠嗎?也不是的,因為它就在我們的口中,在心裡,使我們可以遵行(11-14)。摩西這話到底是甚麼意思呢?誡命是不遠的,是不難的,但他們還是失敗了,還是不容易遵行,這是甚麼原因呢?17節說到一個原因,這個原因,是我們的己,它會很容易就偏離神的話,不肯聽行神的話,也很容易被勾引。而之前摩西也說過同樣的原因,就是我們的心中會很易生出苦菜和茵蔯來(29:18)。我們的己,是無端端就會生出苦菜來的,是很易跑出來的。而當我們的己出來後,那罪惡就跟著出來了;因為當我們的己出來後,那我們就不會要神、我們就會偏離神去事奉別國的神了(29:18)。因此,第一個問題是我們的己。我們的己是很喜歡看到新奇的事,就會躍躍欲試,學效別人的。我們的己是不甘寂莫的、是很想出頭的,這是我們犯罪後的性格。我們一定要學會對付我們的己才可,因為現在我們有神的話,這是外面的,外面的神的話,是擺在我們前面的;但我們裡面還有一個己,而這個己是有罪性的,是趨向於犯罪的。

也就是說,神的誡命已經出來了,這不是離我們遠的,也不是難行的,乃是可以遵行的。然而我們的問題,是我們裡面有一個己,這個己就是我們最大的攔阻了。我們的己是有很多的問題的,第一它要作王,它不服別人的權威,也不服神的權威的,它要以己為專,於是就不服神的誡命了。第二,它不是喜歡神的誡命的,己的性格,是喜歡世界的,是自然趨向世界的。因此,己比較會喜歡撒但出來的引誘,是自然傾向罪惡的,因為當人墮落後,己就出來了,己就是我們的罪性,是罪出來的第一步,是需要我們特別注意,免得它不自覺地又出來的。

當我們遭遇一些外面的環境時,我們的己是喜歡自己作主,而不喜歡別人作主的。它要作王,要作主,要不受別人的管束,於是雖然有神的誡命,也有理智的明白,也知道遵守神的誡命,是得福的;但因為有一個己在作崇,那我們的理智、我們的明白,是不能把己的性格克服的。於是我們雖然外面有誡命,也明白遵守神的誡命是得福的,但己卻還是不易投降的。因為理智不能使己服的,這就是我們最大的難處,是攔阻我們遵守神的誡命的元兇。

除了己之外,還有第二個原因,使我們不能遵守神的誡命的,那就是靠己的力量去達成神的誡命。人的己有兩種可能表現,第一種表現,就是反對權威,就是不服神的誡命,就是要自己作王,就是要走世界的路,這樣的話,當然就是直接與神的誡命違背,就是不能遵行神的話了。然而另一個表現,就是要用己力來完成神的律法,用自己的方法來守神的誡命。這時候的己,是覺得自己是不錯的,是覺得自己有能力的,於是就不會倚靠神,就自以為可以靠律法稱義;但最後卻失敗了,因為沒有神的幫助,人是沒有辦法完成律法的。因此,己的問題,一是不服神的權威,而要走自己的路;二是自以為可以走神的路,以表現自己的義。然而己是沒有義的,若想靠己而表現人的義,那最後只是表現人的驕傲,還是表現了己而已。也就是說,若己是想靠己而完成律法,靠己而得到義的話,最後的結果,還是表現出己的驕傲,把己高抬而已,而不是把神高舉呢!

除了己的原因外,還有一個他們不能遵守誡命的原因,就是他們離開神,他們不靠神的力去完成律法。因為律法是屬神的,是屬靈的,不是屬肉體的,因此,要完成律法的要求,不是靠我們的肉體,乃是要加上神的恩典,神的力量的。倘若以色列人懼怕神,他們不要神向他們說話,只要摩西向他們說話,那他們雖然有了神的話,但他們卻沒有神,那他們還是不能遵守神的話的。因此,除了有神的話外,還要加上神自己的恩典,還要加上神的能力,他們才可以靠神完成神誡命的要求的。

這就是為何在這一段最後的兩節經文,都有說到神的生命(1920),也說到愛神的問題(20)。若他們不把神作為他們的神、不把神放在首位時,他們是不可能有神的能力去完成律法的。若他們不愛神,神不會成為他們的生命,他們也不會愛遵守律法的。若是一個愛神的人,他自然就會遵行神的律法,自然就有神給的力量,去完成神的律法的。因此,神若只頒布律法,雖然律法是近在眼前,是容易的,但因著人沒有神的生命,就不能遵守了。

那怎辦呢?原來11-14節聖經,不只告訴我們神已頒布了律法,同時也告訴我們,神也要賜下基督來,成為我們的生命、成為我們的力量,使我們可以遵守律法,這才是重點。因此,這裡11-14節的這段聖經,在新約時被保羅引用在羅馬書時(10:5-10),他不是指著律法說,而是指著基督說的。從天上取下來、過海取了來,這被保羅引用是基督從天上降下來,也從死裡復活了(10:7)。原來摩西這裡說的,雖然表面上是說到律法是從天上降下來的,已是垂手可得的,不用我們再去取下來的。但到了新約時,卻被保羅解釋為另一個從天上來的人物,就是基督。這位基督來了,也從死裡復活了,就能給人生命,就能給人力量,如此才真可以完成神的律法。

原來要完成神的律法,不只是明白了神的話,不只是有了神的話,而且還要加上基督的生命,加上基督的救贖,否則我們的己是不能完成律法的。若我們的己是不能完成律法的,那只有一條路,這條路就是神的話、加上基督的生命,並且靠著聖靈的能力,然後才可以完成神的律法的。

神的啟示是一步一步的,第一是神的話,第二是基督的救贖,第三就是聖靈,我們必須有這三個條件,才能完成神的律法誡命的。因此,這裡說到以色列人的軟弱,他們的失敗;但神也告知祂要把基督賜下來,那時,人就有能力遵行神的話了。神不只賜下基督,而且還賜下聖靈來,使我們更可以隨時支取神的能力,聖靈也把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裡,使我們能愛神。這都是我們在新約時的福氣,使我們能不斷靠主而脫去舊人,穿上新人,過一個得勝的生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