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年12月2日 星期五

晨更分享:申28:15-35



2016/12/2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vendredi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8:15-35

這一段開始就說到禍了。禍的篇幅是佔大多數的,而福則只是14節而已。這是說明其實我們人是很容易得禍的,因為我們的本質,不是一個敬拜神的本質,我們雖然知道要神,但我們卻不能要神的。因此,我們所需要的,乃是不只是知道了,而且還要求神幫助我們,去遵行神的話;才有可能遵守神的話的。這些有神的以色列民,不能以有神為驕傲,而應繼續謙卑,來到神的面前,求神給他們能力,去遵守神的話,如此才有可能遵守得住的。因為神的話不是白紙黑字而已,乃是靈裡的生命,才可以遵守得住的。若我們有了神,就以為已經夠了,而沒有神的話,那我們遲早會走到失敗的地步的。

神為何要用這麼多的篇幅說出有關的禍呢?當人願意遵守神的話時,那福氣就臨到,神就不必再費唇舌去教導他們了,因為他們已經遵守神的話了。然而,當那些不願意守神的誡命的人,他們就是不聽神的話,那神怎辦呢?神就用環境來說話,這就是第二種說話。原來神的話有兩類,一是寫明的話,就是聖經的話,就是說出來的話。若人遵守了這話,神就不必說第二種話了,就把福氣給了他們就夠了。這時,以色列民就從神的子民,變成神的聖民了(9)。然而,當人不遵守神的話時,神就降禍給他們,就從15節到68節,藉著環境、災禍向他們說話了;目的是希望他們能悔改,而再回到神的話語中。第一種說話是平和的,但若人忽略了,不把之放在心上;神就藉著環境說出第二種話,而第二種話就是嚴厲的,是入心入肺的了。若人還是不聽第二種話,神就沒有辦法了,就只能繼續降禍,「直到」最後的結果,就是被毀滅為止(2024)。因此,第二種話是為了第一種話,是要人回到第一種話中,遵行神的話,就免除繼續的禍患了。

從這些經文中,我們明白了,原來真正的禍福不是事物的本身而已,那些事物的本身,都是次發於我們是否遵守神的話而已。而遵守神的話與否,又與我們是否敬拜神、尊重神有關。我們不只要有神,而且要與神同行,這才可以把神的話行得出來。我們一方面要讀神的話,另一方面,我們又要學習在生活上與神相交。這些禍的出來,是因為我們沒有遵守神的話,於是也就失去了神了。因此,正常時神與神的話是相連的,是不會分開的。我們每一個基督徒,目前都已有了神,但卻不一定與神同行,不一定讓神掌權,於是我們就會忽略了與神同行了。我們要追趕的,不是世上的東西事物,乃是神的自己。我們要學習的,乃是如何追趕神的福,避免神的禍也。

為何神要把這些禍給以色列民呢?第一是要懲罰他們,讓他們所行的惡事,不致擴散開去。第二是要教訓他們、管教他們,讓他們可以得到警醒,可以回頭來。因此,苦難本身是可以幫助我們看得更清楚的。苦難把我們推向神,把我們推向神的話,而不致於在午間摸索,不致於好像瞎子般的摸索(28-293234)。一個有神的人,卻如瞎子般的摸索,一個在好的環境中的人,是在午間的人,卻仍然是在摸索,這是為甚麼呢?

午間是外面的環境,瞎子是裡面的環境;外面的環境是好的,但我們還要摸索,因為我們裡面的環境是壞的。我們看的是環境,尤其是希望好的環境,但其實不是外面的環境的問題,即使是午間、是光明的環境,是好的環境,但我們裡面的環境若不是好的,我們還是看不到外面的環境的。甚麼是午間的環境呢?就是神的話就是我們腳前的燈、路上的光。若我們沒有這光,我們裡面沒有神的話,也沒有神自己,那我們就看不到外面的光了。若我們沒有神,我們連一步都不會走、都會跌倒的。因此,最要緊的是神自己,我們有了神自己,就是福,沒有神自己,那就是禍了。禍福不是外面的環境,乃是裡面的環境;外面的環境是如何,我們不能控制,但裡面的環境,我們卻可以求神給我們的。我們的心志如何,是否留心神的話,是否立定心志恆久靠主,這才是重點。

2024節說到,直到你被毀滅,速速的滅亡。直到就是沒有停止的,若我們沒有停止我們的惡,若我們還是忽略神的話,不行在我們日常生活中,還只是停留在有神而沒有與神同行的話,那我們的禍是不停止的。神為何不停止祂的禍呢?第一是祂不能違背祂的公義法則,祂不能因人犯罪而仍賜福給人,這不是神的公義性格。第二,祂不能停止,但卻在禍中仍用祂的話、用祂的恩典提醒我們,目的是要使我們可以明白神的旨意,使我們可以停止罪惡,而再歸向神。因此,我們有多久沒有立志行在神的旨意中了?我們有那幾件事不想行在神的旨意中呢?我們應成為一個願意立志遵守神的話的人,以滿足神的心意。

當我們看到了這些福及禍時,我們就更應檢討及省察,看看我們是否在這條禍的道路中而仍不知道。因為這裡說到「直到」,「直到」就是沒有辦法停止的了,若我們是行在禍的道路中時,我們是否醒覺呢?神的直到是不得已的,祂因著祂的公義之故,祂自己也是無能為力去幫我們的。祂有一個計劃,就是給我們福氣的計劃,然而我們卻把祂的計劃弄砸了,我們不聽祂的話,去行自己的路,而不行神的路,使祂的心碎了,這是我們的責任,是應該悔改回頭的。因此,我們若讀了這些禍後,我們就應悔改,就應來到神的面前,檢討及省察我們的光景,讓我們不致成為瞎子、成為在午間仍然需要摸索的人。

一個瞎子如何能看得見呢?我們是否是瞎子呢?瞎子是看不到神的話,看不到自己的光景的人,他就是瞎子了。今天我們在神面前的光景如何呢?這是要我們在神面前每天省察的。我們要求神讓我們能看得見自己的光景,如此才可以走在神的道路中的。

神與以色列人是立了約的,這約就是神把自己的話交給以色列民,而以民就要守神的約了。若他們不守約,神就待他們如外邦人一樣,甚至更慘。在這裡我們看到了神給他們本是有特殊恩典的,這特殊恩典是外邦人所沒有的;這恩典就是神的自己,以及神的話(4:7-8)。然而,當以民不守神的律法時,那他們不只失去神的特殊恩典,而且連一般恩典都沒有了。這就麼說呢?本來神是會使日頭照好人,也照歹人;降雨給義人,也給義人的。這是一般恩典,是普世恩典。但當以民不聽神的話時,他們連這恩典也失去了(23-24)。本來是外邦人攻擊他們時,外邦人要逃走的(7);現在他們去攻擊外邦人,神反而使外邦人得勝了(25);也就是說,他們比外邦人也不如了。這就是神對他們的說話,讓他們明白自己的問題,而可以悔改。

因此,神藉這些禍要向他們說話,說甚麼話呢?第一是讓他們看到神的管教,比外邦人都不如的結果。第二是讓他們看到神的傷心,神本是慈愛的,但因著他們的罪,不得不懲罰他們,但神是痛心的。第三是讓他們看到神的愛,這是暗中的愛:表面是懲罰,但卻是神的愛、神的企盼。第四是讓他們看到神的約是絕對要守的,也看到神的公義;這就是神藉著環境說話了。因此,我們在任何環境中,都應知道神如何藉著環境向我們說話,這是我們要對神所做的事,有敏感的反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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