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00825 mardi 羅一18-20
這3節的聖經,是說到神已經做的事,使人可以明白屬神的事。神的永能和神性,是人應該知道的,因為在創造萬物之時,神已經把祂的屬性,就是永能和神性顯出來。因此,雖然似乎是看不見,但神還是讓人看得見的。那如何看得見呢?就不是用人的眼而已,這時人就要謙卑下來,用神賜的另一隻眼,就是屬靈的眼,就是神創造時給的眼,用心默想,就可以看得見神的神性。因為自就造天地以來,神的永能和神性,是明明可知的;雖然是看不見的,但藉著所造之物,就可以看得見。那是神給的本領,原來神給了我們一個本領,這個本領是隱藏的,不只是肉眼的看見,而且還是有另一隻眼的看見的。至於這一隻眼是如何的,我們不是很清楚,因為這裡說的人,是所有的世人,不是基督徒而已。原來所有的世人,都有另一隻眼,是可以從神的啟示中,看得到神的神性和永能的。
原來神自己已經做了不少的工夫,但問題是我們知道嗎?原來我們之所以認識神,是神把認識神的本領先給了我們,那這時犯罪的人,是否就看不見神呢?當這三節聖經寫出來時,我們明白它的意義嗎?這是說到神所做的工作,目的就是為了讓我們認識神,知道神的神性和永能,然後就可以尋求神。知道神是一回事,知道神後能謙卑地尊神為神,感謝神又是另一回事,若要認識神,就要把神給的本領發揮出來,如此才能真正一步一步的走下去。因為給是神給的,走是我們走的,給了後我們不走,那就不能真得到神的恩典及福氣的。
原來神的原則是先給了我們一條路,也指出我們一條路,這條路就是有神的路,就是給我們福氣的路。我們能認識神,能相信神、能接受神,這都是神先給我們本領,可以認識神。若神不給這個本領,那我們就浪費神的恩典,我們就不能繼續得到神的啟示,就停在原地;不只是停在原地,而且還走相反的路,這就是一般的人的狀況。基督徒得到了神的啟示,知道有神,從世上的創造物中,可以認識神,這是神給的一個本領;這個本領,在我們信主後還是要繼續的走下去,因為當我們走一步後,神就會啟示我們走下一步,這原則是不變的,是我們走在神的路中的方法。當神啟示我們一些聖經的真理後,我們就照著去行,因著我們照著去行,神就再給我們啟示,讓我們一步一步的走下去,這也是信主後的原則:就是當我們讀經時,讀了神的話就遵行的,神就會再給我們啟示,讓我們繼續走下去;但若我們不走下去,那神就不再有啟示,這就變成沒有的,連他所有的都奪去的惡性循環的光景,是很可惜的。
人應該怎樣做呢?這裡說到不虔及不義,這是雙方面的問題,一是不虔、二是不義。不虔是對神的,不義是對人的(當然也會是對神),先是不虔,然後再出來不義。今天一個人不能沒有神,不能不以神為神,否則就一定會行那些不義的事的。神的永能和神性,不是用肉眼就可以看的,但神給了我們另一些感官,這些感官是甚麼,聖經沒有說得清楚,但卻是一定有的,因為在他們裡面原是明顯的,因為神已經向他們顯明了(19)。原來有一些本領,是我們不知道但卻存在的;我們知道的,是我們看得見的,但我們不知道的還多呢,是看不見的卻是存在的。我們要學習從第三隻眼去看事,不能只從我們的雙眼去看事而已。
如何發掘這第三隻眼呢?我們要謙卑自己,我們要來到神的面前,相信神是已經把認識祂的本領給了我們,我們不要讓世界的另一隻眼把我們遮蓋住,乃要讓神給的隱藏的眼來看事,因為這隻眼是存在的,是我們要發揮的。一般而言,我們是習慣用肉體的眼去看事,用我們的知識、理性去判斷事,但這裡告訴我們一件事,就是神已經把另一隻眼放在我們裡面,這隻眼是可以看那看不見的事(20),是明明可以看得見的。若是如此,那就代表原來有些屬神的事,有兩個面向的,一個是似乎看不見的,另一個是看得見的。若我們用一般的眼,是看不見的,因為神的事,不是用肉眼看的,乃是用另一隻眼看的,就是隱藏的眼,就是心眼來看的。
詩十九篇說到兩種語言,一是諸天述說神的榮耀、穹蒼傳揚祂的手段;這日到那日發出言語,這夜到那夜傳出知識,無言無語,也無聲音可聽;他的量帶通遍天下,他的言語傳到地極…(1-4),這是一種言語,是神給我們的啟示,是一般啟示,是我們要學習接受的言語。另一種言語,就是耶和華的律法全備,能甦醒人心,耶和華的法度確定,能使愚人有智慧。神給我們兩種言語,一是大自然的言語,二是聖經的言語。一般人至少可以得到一種言語,就是大自然的言語,那就是要從另一隻眼去看,才可以聽得到神的言語的。
若大自然的言語,人要用另一隻眼去看,那神的話語呢?就更是要用另一隻眼去看的。若神已經賜下這一隻隱藏的眼,讓我們去看大自然的事,我們基督徒已經有一個本領,已經有操練用這隻眼去看大自然的事,那我們就應該用這隻隱藏的眼,去看神啟示的話語。為何一般人不會用神賜的另一隻眼去看事呢?因為有另一隻眼成為人的攔阻,這隻眼是甚麼呢?就是一般的眼,一般的眼常常是看見了不一樣的事物,是人的己出來,就會用肉體的眼去阻擋另一隻眼的看見。人們用科學、用邏輯去看事,就把我們隱藏的眼的功能隱藏了。若我們能操練用另一隻眼去看事,就不會被肉眼所阻擋的。
原來人有兩種眼,一是肉眼,二是隱藏的眼,兩者都是神賜下給我們的。然而,我們習慣用肉眼來看事,於是我們隱藏的眼,就少有發揮的機會。基督徒要學習一樣事情,那就是用裡面的眼來看事,不只是看大自然的事,而且是看聖經所說的事實。我們若只懂得用肉身的眼來看事,那是很吃虧的,因為屬靈的事,要用屬靈的眼去看,然後我們才懂得神的心意的。若只是用肉眼去看,用人的邏輯去看,那所出來的,就只會是人的意思,就只會是肉眼的東西而已。若用肉眼去看神的永能和神性,你是看不到的,因為神不能用實驗室的方法,去證明祂的存在或不存在的,這不是實驗室的問題,乃是我們心靈的眼的看見及感受的問題。我們常會被人問,你把神show給我看,我就信了,那是不懂得如何看神的原因,是很可憐的問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