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7月29日 星期日

晨更分享:林前十六13-24


2012/7/29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dimanche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林前十六13-24

這是保羅最後的話。雖然多是一些問候的話,以及論及弟兄相交的實際,其中也有一些真理方面的學習。13-14節中所說的,是教會中一個很好平衡。一方面這是說到真道或真理,而另一方面是需要愛心來平衡。在教會中,能在真道上站立得穩是很重要的,因為教會是真理的柱石和根基。我們需要有堅守真道的人,他可以作大丈夫、可以作剛強的人、可以抵擋外來的異端。這種人是能守住真道的人,也能察覺不合真理、稍為偏差的道理侵入的人。在教會中,很多人都懂得真理,然而,能行出真理的人卻不多;此其一。另外,知道真理的人很多,在平時及方便之時,能守住真理之人也算多;然而,能在艱難的環境中、當眾人都不能守住真理,而他仍能守住真理的人很少。我們不只要明白真理,不只要在一般時候守住真理,更應在任何時間中,包括艱難時、別人都反對時,均能守住真理,這才是大丈夫,才是剛強的人。至於能在小事上察知它有沒有違背真理,是否稍為偏離真理而不察覺,這更是不容易的事。然而,在教會中的堅守真理,有時不是明顯的偏差,而是一點點的偏離,而若在早期不察覺的話,就很容易漸漸地偏離真道,到發覺時就已經遲了。 

教會中守住真理是重要的,我們需要這種人。然而,真理是包含愛的;愛心亦是真理的一部分。若真理沒有愛心,那就不是真理,就只是道理及知識而已。真理若不加上愛心,就會使人覺得剛硬而不欲行,也不願意得到如此硬的真理。因此,真理一定是包含愛心的,愛心是真理的根基;一切真理都是由愛而發出的。真理給人的感覺,比較是硬的;但愛心給人的感覺,卻是溫暖的。因此,愛心及真理是平衡的,是同時存在的,這是教會中的兩樣寶貴的要素。

(15)這裡說到司提反,他是亞該亞初結的果子,是保羅替他受洗的(一:16)。他有一個很好的服事,就是以服事聖徒為念。教會中很需要這種服事人的人,他們專以服事聖徒為念。他們是特別關心人的需要,關心人的問題,他們可以安慰人,扶持人,成為人的支持,會使人心裡快活(18)。我們應該求神賜給教會更多這樣恩賜的人,因為這種人,是把生命付出,使別人得到建造的人。我們不但要敬重這種人(18),而且應該求神給我們這種人,同時,我們也求神讓我們能成為這種人,就是以服事聖徒為念的人。要成為這種人,我們除了愛心外,還要細心,還要有同理心。也要有一個付出的心、憐憫人的心、人溺己溺的心…,這是很重要的。一個專門以服事聖徒為念的人,他不單是使人的肉體得到滿足,更是可以使人的心裡快活的(18)。我們要羡慕作這種人,也要學習作這種服事聖徒的人;多注意別人的需要,平時就養成細心關心人的人。這種人是教會很好的潤滑劑,也可以彌補教會其他方面的不足(17)

(20)在基督裡的愛是聖潔的,但亦會有人利用聖潔的外表,去達到自己的目的,這或許是教會中常要避免及防範的事。有時人會用屬靈的外表,去作不屬靈的事;用屬靈的理由,去作不屬靈的事,這是要小心注意的。

(22)不愛主的人,為何會可詛可咒呢?我們會想,一個不愛主的人,他頂多是得不到神的福氣而已,不會成為可詛可咒的人的。然而,保羅卻把這句話(可能是當時常用的口頭語),明白的寫出來,這就表示他贊成這話,表示他要提醒我們,不愛主的人,不只得不到神的福,而且落在咒詛中。一個得不到神的福的人,那就自然落在咒詛中的了。因為失去了神的福,就沒有別的福了。主如此愛我們,而我們明白了主的愛後,竟然可以不愛主,這是忘恩負義的人。一個忘恩負義的人,也是一個落在咒詛中的人。因此,保羅這一句話說出,是代表一個明白主的愛的人,一定會愛主的;因為世上沒有比愛主、追求主更好的事了。若我們不愛主,就自然落在咒詛中了。其實我們愛主,不是因為消極地怕落在咒詛中,而是因為主如此愛我們,我們理當自然的去愛主。而愛主是我們的本份,也是我們的福分,是神給我們的恩典。

22節最後一句「主必要來」,是對上半節的回應。這代表我們若相信主必再來,那我們的整個生活目標,生活意義,生活盼望,就都因著主的再來而有所不同、而有所調整。一個人真實地知道主必再來的話,他的生活是一定有改變的。若一個人不在乎主的再來,他的生活就不會與外邦人有所分別的。觀察一個人的生活的改變程度,就知道他對主的再來認識多少了。

2012年7月24日 星期二

晨更分享:林前十四:20-40


2012/7/24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mardi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林前十四:20-40

保羅先提出我們在心志上要作大人(20),不要作小孩子。小孩子是不成熟,而甚麼情形是不成熟呢?就是為己,就是不顧別人,就是只看一部分,而不看整體。小孩子不會想太多,一般只從自己的方面去想、去著手而已。而大人呢?一般是較能面面俱顧,能為別人著想,而不只是一味為己而已。因此,在神的家中服事,也都應如此。我們所有的恩賜,都不是為己,乃是為了身體,乃是為主,乃是為別人。這就是一般的原則,是教會服事的重要原則。教會不是為了表現自己的能幹,乃是服事神、以及謙卑地服事人。若我們說方言,只是為了表現自己的屬靈,那就會使人跌倒而已。

22節說到方言是為不信的人作證據;而23節卻說,方言會使不信的人覺得信的人癲狂,那到底方言對不信的人有用呢?還是對不信的人沒有用呢?保羅這話是甚麼意思呢?22節的不信,是指猶大人的不信,亦即指已信主的人的不信;因為它是接著21節而說的。而21節原出於賽2811-12節,是說到因為猶大人的不信,因此,他們就被擄,他們就聽到外邦人的舌頭,和外邦人的嘴唇的話,這樣的說話,是證明他們的不信,而被神懲罰而用的。也為了使他們可以在另一種環境下,可以轉回而相信神。因此,這是指已信了主的人的不信,他們不相信神的話,不接受神的啟示,因此,神要用另一種方法,使他們相信。那是非常時期時神的作為,而不是正常時的作為。因此,方言有一個用處,就是向不信的已信者說話,讓他們知道神的能力,是另一種證據也。而23節的不通方言的,或是不信的人進來,這種人是不認識神的人,是未曾經歷過神的人,亦即是不信的外邦人。他們進來聽到方言,就會覺得不解,或會覺得混亂,就會因而覺得信神的人都是癲狂的,就因而使之更不想信主了。然而,若是有先知的講道,他們的悟性就開竅了,就可能被聖靈感動,而相信神、接受神,因而就可以得救了。

26-33節是說到聖靈掌管的聚會,是有規矩的,而不是混亂的。若真是被聖靈管制的聚會,就是按次序而行,就如同有一個人主持一樣,是很順暢的。因此,這不是人的規矩,也不是人的支配,乃是聖靈的管治。因為先知的靈,原是順服先知的,反之,聖靈掌權時,若大家都是先知,大家就都是順服聖靈的。聖靈不會給人帶來混亂;帶來混亂的,乃是人的自己。人若很想表現自己,就會不服聖靈的引領,他的己就會出來,己一出來,就會混亂,就不會順服。於是聚會時,就會搶先講,而且別人得了啟示時,先說話的仍不閉口(30),這就是不服聖靈的帶領,不以聖靈作王,而以己作王了。若人被神的靈引導,他應是順服聖靈的,他應是有次序的,他應是守規矩的。從聚會中是否守規矩,從人是否順服聖靈,就可以知道他是否真被聖靈充滿了。

(34-36)這裡保羅說到婦女的一個重要的功課,是婦女更要學的。婦女不只要學習神的話語,更要學習把順服的生命表現出來。婦女的角色及地位,其實比男子較容易學習順服。因為她被造時,是定位為順服男子的;其實這在屬靈的方面,會佔了很大的便宜:這種被造時的特殊性格,使得她們比男子更容易順服主。因此,她的任務、她的功課,是學習順服,成為見證,這比學習神的話更重要。能說而不說,這是順服,這是另一種美的見證,不只是順服聖靈,更是順服自己的丈夫,以及神創造的次序。這種順服的見證,更是生命的見證,更會使人看到神的權柄。

那婦女若不說話,若不發問,那她不是沒有得到屬靈的知識了嗎?她不是不追求,也不是不發問,乃是要回家問自己的先生。如此,就自然形成對她丈夫追求的壓力。她的丈夫為了要回答她的問題,就更要努力追求,就更容易成為成熟的領導者了。反之,若教會中都是婦女講道,丈夫就不必追求了,丈夫就會覺得自己沒有權柄了。因為若婦女在聚會中發問了,丈夫在家中就沒有用處了。如此所產生的結果,第一是會使丈夫的權柄受到影響,第二是會使丈夫追求的態度減低;久而久之,教會的弟兄就都不出頭了。如此,教會的姊妹會愈來愈多,而弟兄會愈來愈少了。婦女不是不可以講道,乃是可說而不說,可講而不講,因為她有兩個更大的任務,第一乃是把順服的生命表達出來(34),第二,乃是間接鼓勵自己的丈夫追求,及幫助他們出頭。這兩個任務,是婦女更大的責任,是婦女特殊的托負。婦女雖然不講道,但卻反而帶出生命的見證,帶出來講道的丈夫,這才是更美的服事。因此,不必爭辯婦女可不可以講道,乃要看到婦女另一種更重要的服事,就是順服的見證,生命的見證;而這種生命的順服,會帶出更大的果效。

2012年7月20日 星期五

晨更分享:林前十二1-11


2012/7/20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vendredi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林前十二1-11

這一段是說到屬靈(的恩賜)的問題。哥林多教會中,有很多屬靈的恩賜,屬靈的恩賜,當然是好的,是出於聖靈的,是聖靈隨己意分給各人的(11)。然而,為何屬靈的恩賜多的人,反而常常會容易產生問題呢?不只哥林多教會如此,很多現今的教會也是如此!是否因為有屬靈恩賜的人,就容易忽略其他的事工呢?還是因為有屬靈恩賜的人,就容易驕傲呢?我們應該追求屬靈的恩賜,但屬靈的恩賜,由於是出於聖靈的,是聖靈隨己意分給各人的,是屬於靈界的事物。所以會有一些特殊的地方,是我們該注意的。

第一,屬靈的恩賜是屬於靈界的,故會有比較多不懂的地方,不容易用人的邏輯去分析明白也。第二,屬靈的恩賜會與這世上的才幹不同,是比較明顯的,是可以很容易解決問題的,因此,就較易為人所喜歡,但也容易產生驕傲。第三,由於屬靈的恩賜是聖靈按己意給的,有時是一下子得的,不必花生命的工夫,慢慢去得到的,於是也使有些性格上比較喜歡容易的人,就去追求這些恩賜,就會忽略要花時間,付代價,走捨己之路,才會得到的屬靈生命了。第四,屬靈的恩賜之所以賜下來,原是為了教會的益處,是為了肢體的配搭,使身體顯出她的榮耀來。然而,當人有了恩賜後,由於人的性格有很易高舉自己的想法,若一個人生命不成熟時,他就很易會有驕傲了。而且,由於屬靈的恩賜比起生命的捨己,在時間上及難度上都比較簡單及容易得到,不必太多的犧牲,因此,就會使人很想去追求;而得到後也會很想繼續追求。如此,很易就會忽略了生命的追求,忽略了捨己的路,也忽略了愛人之道了。這不是屬靈的恩賜的錯,卻是人性的問題。因此,要追求屬靈的恩賜,是一定要很小心的,因為這是很容易出問題的,也是很易走火入魔的。若一個人沒有豐富的屬靈生命,而得了大恩賜時,他很易會驕傲,也很易會出問題的,這是我們所該注意的。這也是為何哥林多教會,有這麼多問題的其中一個原因也。

其實保羅在這裡論及的,不只是屬靈的恩賜,而是「屬靈的」(參第1節,原文沒有恩賜這兩個字)。「屬靈的」是包括了屬靈的人,屬靈的事,屬靈的物等;而屬靈的恩賜,只是其中一項而已。只要是屬於主的,只要是承認主的名的,就是屬靈的了(3)。然而,人都會注意顯眼的東西,而恩賜是異於常人的,因此,就會讓人更多的注意屬靈的恩賜了。恩賜可以一下子得到,但生命的愛,卻需要更多的時間,也不是馬上吸引人的。同時,生命的愛需要捨己,需要付代價,因此,在人的性情上,是不會喜歡的,至少是不會把之放在第一的位置上。然而,屬靈的恩賜,卻是相反,它是顯眼的,它是馬上可以讓人知道自己的不同的。若愛是捨己的,則恩賜就比較是顯出自己的。雖然恩賜的作用,當然不是為了顯出自己,而是為了整個身體,但人會很易就把之作為顯揚自己的名聲的目的。這是因為人的性格中,很難謙卑,很難捨己,也很難不驕傲也。

因此,一個有了恩賜的人,其實更易落在試探中,一不小心,就很易驕傲,就很易為己;也很易不再用心去追求聖經的話語了。因為這時他若有先知的恩賜,他會覺得只要聖靈啟示一些話,就比自己讀聖經更好,他就自然不想去花時間讀聖經了。同時,他會覺得聖靈直接的啟示,一定比自己讀聖經更好,也更不會錯了。這就是為何有大恩賜的人,有時反會有明顯後遺症的原因。這不是恩賜的問題,是人的性格中的問題,而有大恩賜的人,是剛好接受了人的性格中的軟弱的部分的大挑戰,很易因著有大恩賜,而把人的驕傲,人的貪求容易,人的不願捨己…等等的弱點顯出來了。因此,追求聖靈的恩賜是好的,但更要知道人性的軟弱,若我們沒有豐富的生命作為根基,有時是很易出問題的。

屬靈的恩賜是教會所需要的,當聖靈充滿時,人是更易對屬靈的事物追求的。因此,屬靈的恩賜,若能帶領我們更易進入到追求生命,順服聖靈,那是正面的。我們當求聖靈充滿,而聖靈充滿中最大的是生命的愛的表現,那是順服聖靈後所表現出來的結果。結果子是需要時間的,但若肯撒種、澆灌,那它是一定會長成的,也是一定會結果子的,因此,追求順服聖靈、追求聖靈果子所結出的愛,日子久了,是一定會成功的。但聖靈的恩賜,則是聖靈所運行,隨己意分給各人的,就不是人自己追求,就一定可得的了,這是兩者的不同。

2012年7月19日 星期四

晨更分享:林前十一:17-34


2012/7/19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jeudi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林前十一:17-34

這一段是說到哥林多教會的聖餐的問題;而他們的聖餐,卻不是以主為主,乃是以己為主。他們聖餐的態度,不是謙卑,而是驕傲;不是合一,而是分門別類;不是愛主愛人,乃是藐視神的教會,羞辱弟兄(22)。保羅用一般的筵席來說明,他們吃主餐的時候,還要加上一個自己的筵席,而這個一般的筵席,正是證明他們以上分門別類等的問題。因此,有一個主的晚餐,也有一個他們自己的晚餐。而他們把重點是放在自己的晚餐,用這晚餐來炫耀自己的財富,用這晚餐來與人分別。他們不只在屬靈上分門結黨,同時他們在財力上也分門結黨,看不起其他的窮人。從他們一般的筵席的態度來看,就知道他們的心態是不對的,他們在屬靈上只有外表,而沒有真正的敬虔,也不懂得主當初設立聖餐的心意。因此,他們的聚會,只是自己取罪(34),只是招損,而不是受益(17)

一個本來是很好的、聖潔的聖餐,卻因為他們沒有對的心態,而使他們干罪了。屬靈的外表及敬虔,不是裝出來的,乃是表現在日常生活中的。他們在聖餐上,可能外表還算敬虔;然而,在這聖餐之前,他們所表現的,卻是屬世的完全失敗。屬靈的筵席,每人都一樣,都領同樣的杯,吃同樣的餅,於是他們就覺得沒有分別,都是一樣。然而,有些人不甘心這樣的一樣,因為他們覺得自己一定不一樣,故此他們就要表現自己的與眾不同,以表示自己的高超。人都會比較,也都會想把自己提升的。若主的杯及餅,並不能把人分別,只是每一個人都在主裡同等的話,那些富人及有錢、有面的人,就會覺得受委屈。於是他們就會想法表現自己的不一樣了。

在屬靈的筵席上,他們無法表現自己的超越,於是他們就在一般的筵席上,要想法表現自己的高超。他們或是設立了一般的晚筵,是在聖餐之前;然後藉著這晚筵,表現出自己的富有,表現出自己社會的地位。也因為這樣的心態,他們在參加主的聖餐時,心態是分別的。他們雖然同領一餅,同喝一杯,但卻不是記念主,乃是誇自己的榮耀。他們沒有分辨是主的身體,於是就干犯主的身主的血了(27)。這裡主的身,除了是主耶穌自己的身體外,亦可以代表教會、以及教會的眾肢體。因為教會是主的身體,是神所充滿的。當教會中有分裂,有比較時,那主的身體就分裂了。當我們在守聖餐時,若我們是分裂的,那就是干犯主的身體了。這時,由於我們有分別,自以為自己比別人好,我們也就輕忽了主的血的功用了。主的血是不分彼此的,主的血是每一個人都拯救的;無論是富人,是窮人,是有明顯的罪的罪人,或是君子型的罪人,都是一樣的。若我們覺得自己比別人好,就不懂主的血的意義,就干犯了主的血了。

因此,我們守聖餐時,一定要謙卑,省察及要合一。要以主為主,要捨己及愛弟兄;要省察自己的罪,免得我們干犯了主的身及主的血。若我們干犯了主的身及主的血,那後果是嚴重的,我們的肉體就要受虧損,我們就或會有軟弱,或會有疾病,甚至或會死亡了。教會中若有很多疾病的事宜,我們不只應為他們禱告,更應檢討我們是否在守聖餐時,沒有省察我們的罪,以致干犯了主的身主的血,而導致如此的結果也。

保羅在這裡所說的,雖然是屬靈的聖餐的原則,但其實這原則,可以推而廣之,而推到一般的餐飲的原則上,甚至更可以推廣至日常生活中,用這個原則應用到各種生活的層面,都是可以的。

2012年7月12日 星期四

晨更分享:林前七:20-40


2012/7/12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jeudi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林前七:20-40

這一段所說的,比較是偏重在是否結婚的事,應該是哥林多教會中有人問保羅,因而回答的。其中是論到是否結婚的問題,可能是哥林多的人,覺得基督反正要來了,結不結婚不重要,最要緊的事是要為主而活。保羅先在20-24節說到一個原則,這原則就是一個蒙召的人,他除了世上的身份外,還加上了一個身分,就是屬靈的身份。保羅要他們兼顧這兩個身份,而不要只看重屬靈的身份,而忽略了屬世的任務。當我們蒙召時,是甚麼身份時,仍要守住這個身分(24)。這就是說,我們不能因為蒙召而把屬世的身份改變了。蒙召是增加了一個身份,而不是否定了屬世的身份,或是改變了屬世的身份。一個蒙召的人,他多了一個身份,這個多了的身份,是使本來的身份更美,更能發揮這身份的功用。例如以前是作奴僕的,現今多了一個身份,就是自由的(22)。而這自由的身份,可以幫助我們更喜樂,更可以以奴僕的身份,去使主人得到更大的工作果效。

因此,保羅所論及本段的問題,其實是因著我們信了主後,多了一種身份,我們如何能在這兩種身份中,作平衡而合理的事,這就是保羅所要論及的。一個信了主的人,就是為神而活,而一個結了婚的人,他就有兩種身份,一是妻子(或丈夫)的身份,二是為主而活的僕人的身份。這兩種身份,不應互相矛盾,而應是相輔相成才是。論到童身的人,或是要不要結婚的問題,若一個人真是為主而活,若他真是覺得婚姻是使他不能全心全意為主而活的話,他若也被神呼召,就可以考慮以單身服事神。這是為主而不結婚,這與為己或是為其他原因而不結婚是不同的。我們無論是結婚,或是守童身,我們所作的決定,都是自由的,有些事是可以作,也可以不作的(38)。然而,更重要的是要出於主的旨意,是要祈求神的旨意而作,如此才真的是為主而活。

我們一方面有了屬靈的身份,另一方面我們也有了屬世的身份。其實一般而言,這兩種身份是不會衝突的,而更是會相輔相成的。然而,人們不太會把兩種身份調和,以致就發生屬靈的身份,與屬世的身份衝突的情形了。一個結了婚的人,是可以用婚姻來服事主的;而一個沒有結婚的人,也可以用單身更多時間來服事主的。問題不在於結不結婚,而在於我們是否為主而活,以及是否懂得利用我們的身份來為主而活,這才是最重要的。

此外還有一個原則,就是為了主的再來而活。這就是把將來的事連於現在的事了。我們不要只為目前及暫時而活,乃要為將來而活。而且不只是地上的將來,更是為天上的將來而活。若我們能把我們的生活目標,放在將來的天上,則我們很多的決定,也都會與將來的事有關。如此,我們的決定,就會多加一層考慮,就會更懂得如何選擇了。因此,最大的原則,乃是以神的事作為考慮,也加上我們地上的身份,而在這些事上,沒有絕對的答案或標準,這應是因人、因事、因地而異,這都需要凡事出於聖靈,也當凡事求問神。若一個人是出於神的呼召的,這就照著神的呼召而行就是了。

在聖經中有一些事是絕對的,是不能改變的。說一就一,說二就二,沒有轉圜的空間。但有一些事,卻是有一些空間的,是可以由自己決定的。但這些事,雖然不是絕對的,但也是有原則的;雖然是我們自己可以決定的,但也是經過原則的考慮,以及與神的相交後,而出來的結果。雖然出來前是自己所決定的,但因著與神互動,到出來後,卻是聖靈感動後的成品,這就是出於聖靈的了。這也是為何保羅在這一段中,最先說是他的意見(25),後來卻認為是自己被神的靈感動,而說出的話了。我們對於比較自由的事,若按著聖經的原則去思想,去作決定,並與神互動,到了最後,我們的決定,就會是出於聖靈的了。

2012年7月6日 星期五

晨更分享:林前四:1-13


2012/7/6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vendredi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林前四:1-13

保羅在這裡說到的,是哥林多人的態度,他們第一是作王的態度,第二是自以為神的態度,因為他們論斷人(3);而一個論斷人的人,就是自以為神的人,因為只有神可以論斷人。第三,他們是自高自大,從得的路去走,而不是從捨的路去行。他們只知道「在基督裡」,而不知道要「為基督」(10)。第四,他們是自己要作王(8),而不是與基督一同作王的人。我們確是王者的身份,但卻是與主一同作王,而不是單獨自己作王;同時,更是將來與主一同作王,不是現在就馬上作王。哥林多教會的人所走的路,是與保羅所走的路相反的。保羅是走捨的路,他把自己的榜樣說出,就是他的心態是謙卑的、忠心的;他是走為基督的路,是行捨己的道路。他是為基督的執事,是神奧秘事的管家(1)。他有一個為父的心(14),而不是「為神」的心、一個「自以為神」的心。一個有「自以為神」的心的人,就會論斷人,就會批評人;而這種人就是驕傲的人。

我們都是神的兒女,而神的兒女確實是榮耀的,是值得別人尊敬的。然而,神卻沒有把我們放在世界的前面,而是把我們放在末後,好像定死刑的囚犯,給世人觀看一樣(9)。同時,別人還把我們看作世界上的污穢,萬物中的渣滓而已(13)。我們屬神的人,本應是榮耀的,是有尊貴的身份的,但這是一方面;而另一方面,神也要我們走捨己的路,要我們走謙卑而卑微的路。我們學習作神的僕人,而這個神的僕人,就是忠心而謙卑的人。當我們真作僕人,願意謙卑的服事神時,我們就不會驕傲,我們就會順服、就不會論斷人,也不會自以為作王。我們確是會與基督一同作王,但這是捨己而後得到的道路;不是從得而得到的道路。我們應學習先捨而後得,不是從要得而後得。若我們不懂得捨己的道路,我們就不會有真正的得。

哥林多人就是如此,他們走的路,是得的路;他們不懂得捨己的路。當他們充滿了各樣的恩賜時,他們更難謙卑、更難捨己了。他們就只會想到得,想到要作王,想到要自以為神,想到要得榮耀。這是哥林多人的問題,因為他們以為不必捨,就可以得也。然而,保羅是走一條怎樣的道路呢?他所走的路,是一條捨己、為基督、以及為父的心的道路。一個作為父親的人,他不會論斷他的兒女,但卻會警戒、教導、勸勉他的兒女。保羅把自己放在謙卑的位置,因為他是一個僕人,他既是基督的僕人,平時學習事奉神,真成為神的僕人時,他就自然會謙卑,他就自然會知道,自己一切所有的,都是主人的;而自己能與別人不同,不是因為自己的能幹,乃是因為主人的恩典,主人的賞識。一個習慣於臣服於主人手下的人,他的生命及生活的表現,就自然是隱藏自己的,是沒有己的人。凡事只以主人的榮耀為榮耀,而當主人得榮耀時,他也就一同得榮耀了。反之,若他只顧自己的榮耀,而當他想自我獨得榮耀時,他就不會得到榮耀,而只得到驕傲而已,因為他所有的榮耀,都是從他的主人而來的。

哥林多人雖然有基督,也有很多的恩賜,但他們卻不是神的僕人,他們想馬上作王,不想先有僕人的心,然而才有真正王者的心。耶穌說:凡願為首的,就必作眾人的僕人。若我們想作王,而不想作僕人,那我們是不會成為真正為首的人的。一個王者,是一個真能服事人的人。哥林多教會的人,所要走的路,乃是跳過了捨的路,而直接要得的路。於是他們中間,就只求自己的榮耀,而不求神的榮耀。凡越過了神的榮耀,而只求自己的榮耀的人,他就不會得到榮耀的。我們是與基督同得榮耀,而不會單獨先得榮耀的。若不是與基督同得的榮耀,那就不是榮耀,那就是驕傲及高抬自己而已。

保羅而為基督,而哥林多人是在基督裡(10)。在基督裡不是很好嗎?若那是一種生命,一種地位,那是好的。然而,他們卻把在基督裡,作成為他們的驕傲,成為他們的享受,那就出問題了。保羅是在基督裡,但也是為基督的人。因著他的為基督,很多人才可以在基督裡。而一個在基督裡的人,也應是為基督的人。若只是在基督裡,而不懂得為基督,那他的在基督裡,是不完全的。我們必須在基督裡,也同時是為基督的人,這才是完全的人,才真是神的管家,神的僕人。

2012年7月3日 星期二

晨更分享:林前二


2012/7/3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mardi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林前二

這裡是談到智慧的問題。保羅是一個大有智慧的人,不論從人間的角度去看,或是從屬靈的角度去看,他都充滿知識及智慧。然而,他所說的智慧,是從神而來的智慧,就是基督的智慧,以及祂釘十字架的智慧。屬靈的智慧,只有從神從聖靈而來,這種智慧,是參透萬事的智慧,是參透神的事的智慧(10)。那是一種先見之明,是從神來的啟示。因此,神的啟示,神的話語,這是智慧的來源;而敬畏耶和華,是智慧的開端。因此,智慧是從敬畏開始,然後不斷渴慕神的話語,得到神的啟示,也得到聖靈的光照,然後照著神的話去行,這就是智慧。

保羅有了世上的學問後,本來是已經不錯的了,但他卻學習一樣功課,就是丟棄及捨的功課。他要把他的高言大智捨掉,而只看耶穌基督,並祂的十字架。十字架是智慧的道路,而基督是智慧的實際。十字架是捨及愛,有了愛才真有智慧;智慧是包括愛、包括屬靈的生命的。

神在萬世以前,所隱藏神奧秘的智慧是甚麼呢?乃是神在萬世以前,預定使我們得榮耀的(7)。原來神的救贖,是最大的智慧的表現,祂把原來是必死的人,變成不致於死的人;祂用愛來代替刑罰,把不能解決的問題解決了。祂把虧欠了神的榮耀,變成可以得榮耀的結果(7)。祂是把死人復活,把犯罪的人的罪解決了,又把新生命賜下給人的神。這一件事,乃是神智慧的樣本,從這件事中,我們看到了神把原本敗壞的人,變成屬神的人;把罪的問題,人的問題同時解決了。也使本來虧欠了神的榮耀的情形,變成使神得榮耀的情形。因此,只有神的智慧,才可以把死的變成活的,把本來無望的,變成有指望的。

今天我們在教會中如何服事呢?其實也只有兩條路,一條是人的路;另一條就是神的路。人的路是用人的方法,人的智慧,去思想如何吸引人,如何去得人。然而,我們不是不能用人的方法,但卻不能因而丟棄神的方法;也不能因此而阻礙了神的靈的工作。我們要用屬靈的方法,去得著屬靈的人。用人的方法去得人,那是沒有根基的,因為人的東西會改變;但神的事情、屬靈的事情,是不會改變的。用甚麼吸引人,就建立甚麼的根基。今天人沒有神的話、神的啟示,人就只能用人的方法,去吸引人,去事奉神,於是出來的結果,就是人的成品,而不是聖靈的成品了(5)

屬世的智慧,與屬靈的智慧,有沒有交集呢?屬世的智慧,無論如何高超,也不會碰到屬靈的智慧的邊的。也就是說,屬世的智慧,是沒有辦法與屬靈的智慧相接的。然而,反過來說,屬靈的智慧,因為是從神來的,而神是創造萬物的神,祂知道萬物的一切,因此,有屬靈的智慧的人,他就有屬世的智慧,他就可以看透萬事(15)。而這裡的萬事,就包括了屬靈的事,以及屬世的事了。因此,我們要追求的,乃是屬靈的智慧,乃是啟示的智慧,乃是從神而來的智慧;而當我們有了這屬靈的智慧時,我們就能漸漸看透萬事,也有屬世的智慧了。

保羅與那些釘死耶穌的猶大人、法利賽人、祭司及官長,本來都有屬世的智慧的;但保羅信了主後,就把屬世的智慧先丟掉了(1-4),為要專講屬靈的事,用屬靈的智慧,去傳揚神的福音。而這些法利賽人們呢,卻仍是用世上的智慧,去事奉神。他們都是有神的人,但一個是追求屬靈的智慧及方法,去事奉神;而另一種人卻仍是用屬世的方法,去衡量及判斷耶穌,結果就把耶穌釘死了,因為他們不用屬靈的智慧去事奉神,而只用屬世的方法去事奉神,結果是自以為熱心,卻是把神的兒子釘死了。因此,同樣是事奉神的人,我們一定要用屬靈的方法,而不是用屬世的方法去事奉神也。若用人的方法去事奉神,就可能產生把耶穌釘死的後果了。

而屬靈的智慧何處尋呢?惟有我們明白了神在萬世以前所定的計劃,就是把罪人救贖,解決了人類的問題的智慧,成為神智慧的代表作時,我們才會懂得追求神的智慧的。神的智慧是一個奧秘,也是奧秘的智慧(7),是人所不能參透的。既然是人所不能參透的,那人就要得神的啟示,才會明白,才會有智慧的。因此,智慧是啟示而得來的,是神的話語、神藉著聖靈的解釋,使我們明白後,我們才能得著的。因此,智慧是尋求神而得來的,也是從神的話語、神的聖靈而來的。沒有尋求神的人,是不會有屬靈的智慧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