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/7/24 mardi 林前十四:20-40
保羅先提出我們在心志上要作大人(20),不要作小孩子。小孩子是不成熟,而甚麼情形是不成熟呢?就是為己,就是不顧別人,就是只看一部分,而不看整體。小孩子不會想太多,一般只從自己的方面去想、去著手而已。而大人呢?一般是較能面面俱顧,能為別人著想,而不只是一味為己而已。因此,在神的家中服事,也都應如此。我們所有的恩賜,都不是為己,乃是為了身體,乃是為主,乃是為別人。這就是一般的原則,是教會服事的重要原則。教會不是為了表現自己的能幹,乃是服事神、以及謙卑地服事人。若我們說方言,只是為了表現自己的屬靈,那就會使人跌倒而已。
22節說到方言是為不信的人作證據;而23節卻說,方言會使不信的人覺得信的人癲狂,那到底方言對不信的人有用呢?還是對不信的人沒有用呢?保羅這話是甚麼意思呢?22節的不信,是指猶大人的不信,亦即指已信主的人的不信;因為它是接著21節而說的。而21節原出於賽28:11-12節,是說到因為猶大人的不信,因此,他們就被擄,他們就聽到外邦人的舌頭,和外邦人的嘴唇的話,這樣的說話,是證明他們的不信,而被神懲罰而用的。也為了使他們可以在另一種環境下,可以轉回而相信神。因此,這是指已信了主的人的不信,他們不相信神的話,不接受神的啟示,因此,神要用另一種方法,使他們相信。那是非常時期時神的作為,而不是正常時的作為。因此,方言有一個用處,就是向不信的已信者說話,讓他們知道神的能力,是另一種證據也。而23節的不通方言的,或是不信的人進來,這種人是不認識神的人,是未曾經歷過神的人,亦即是不信的外邦人。他們進來聽到方言,就會覺得不解,或會覺得混亂,就會因而覺得信神的人都是癲狂的,就因而使之更不想信主了。然而,若是有先知的講道,他們的悟性就開竅了,就可能被聖靈感動,而相信神、接受神,因而就可以得救了。
26-33節是說到聖靈掌管的聚會,是有規矩的,而不是混亂的。若真是被聖靈管制的聚會,就是按次序而行,就如同有一個人主持一樣,是很順暢的。因此,這不是人的規矩,也不是人的支配,乃是聖靈的管治。因為先知的靈,原是順服先知的,反之,聖靈掌權時,若大家都是先知,大家就都是順服聖靈的。聖靈不會給人帶來混亂;帶來混亂的,乃是人的自己。人若很想表現自己,就會不服聖靈的引領,他的己就會出來,己一出來,就會混亂,就不會順服。於是聚會時,就會搶先講,而且別人得了啟示時,先說話的仍不閉口(參30),這就是不服聖靈的帶領,不以聖靈作王,而以己作王了。若人被神的靈引導,他應是順服聖靈的,他應是有次序的,他應是守規矩的。從聚會中是否守規矩,從人是否順服聖靈,就可以知道他是否真被聖靈充滿了。
(34-36)這裡保羅說到婦女的一個重要的功課,是婦女更要學的。婦女不只要學習神的話語,更要學習把順服的生命表現出來。婦女的角色及地位,其實比男子較容易學習順服。因為她被造時,是定位為順服男子的;其實這在屬靈的方面,會佔了很大的便宜:這種被造時的特殊性格,使得她們比男子更容易順服主。因此,她的任務、她的功課,是學習順服,成為見證,這比學習神的話更重要。能說而不說,這是順服,這是另一種美的見證,不只是順服聖靈,更是順服自己的丈夫,以及神創造的次序。這種順服的見證,更是生命的見證,更會使人看到神的權柄。
那婦女若不說話,若不發問,那她不是沒有得到屬靈的知識了嗎?她不是不追求,也不是不發問,乃是要回家問自己的先生。如此,就自然形成對她丈夫追求的壓力。她的丈夫為了要回答她的問題,就更要努力追求,就更容易成為成熟的領導者了。反之,若教會中都是婦女講道,丈夫就不必追求了,丈夫就會覺得自己沒有權柄了。因為若婦女在聚會中發問了,丈夫在家中就沒有用處了。如此所產生的結果,第一是會使丈夫的權柄受到影響,第二是會使丈夫追求的態度減低;久而久之,教會的弟兄就都不出頭了。如此,教會的姊妹會愈來愈多,而弟兄會愈來愈少了。婦女不是不可以講道,乃是可說而不說,可講而不講,因為她有兩個更大的任務,第一乃是把順服的生命表達出來(34),第二,乃是間接鼓勵自己的丈夫追求,及幫助他們出頭。這兩個任務,是婦女更大的責任,是婦女特殊的托負。婦女雖然不講道,但卻反而帶出生命的見證,帶出來講道的丈夫,這才是更美的服事。因此,不必爭辯婦女可不可以講道,乃要看到婦女另一種更重要的服事,就是順服的見證,生命的見證;而這種生命的順服,會帶出更大的果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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