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年7月27日 星期日

晨更分享:撒下12:16-31

2014/7/28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dimanche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撒下12:16-31

這一段說到兩件主要的事:第一是有關大衛的兒子生病而死亡的事,第二是有關攻打亞捫人的事。前者是大衛犯罪後的後遺症,是神的懲罰。後者是接續十一章有關打仗的事的結果,說明其實烏利亞確是枉死的;因為約押有足夠的能力,可以把亞捫人打敗。然而因著大衛作了一件醜事,就連累烏利亞慘死,也有幾個人一同陪葬了。

當大衛作錯事、犯了罪後,神的懲罰是要來的。馬上的結果,就是他的兒子病了。這個兒子,還來不及取名,過了七天就死了,是無名的兒子。這個兒子,是代表罪惡所出來的兒子,即代表罪惡。而罪惡是不能容許其可以存在神的家的,因此,他就必須要死。而且,他也是沒有名字的;這是代表著罪惡是沒有價值的,是不能在世上得到任何地位的。大衛在這兒子身上,花了七天的工夫,希望他就活著,但這七天的工夫是白費了,因為這是與神的旨意相違背的。
神不能讓罪惡存留在地上,神的國是不能容許罪惡的。而這個兒子,是代表大衛罪惡的結晶,是代表罪惡而生出來的兒子,是沒有名字的,是這世間所不配有的。因此,大衛這七天的工夫,無論作些甚麼,都不能挽回這兒子的生命,因為這代表神定意不能容許罪惡存在神的國中。這也代表若一件事是罪惡的、是神定意要滅絕的,即使我們花多少心思在它的上面,也是沒有意義的。這至少是其中一個意思。

然而,大衛的禁食,其實不只是為了他孩子的生死而祈求而已,他應還有另一個目的:就是是利用這七天,了解神的心意。也利用這七天,去認罪省察自己,使自己可以從犯罪的心境中出來,可以重新有正直之靈,可以再與神相交。他一定不只是為了這兒子的生死而求神而已,他的重點一定不是只放在兒子的生存與否;更是藉此而悔改、藉此而更明白神的心,並恢復與神的關係的。若他只是為了兒子的生死而求的話,那到了孩子死的時候,他應是更悲傷的;連他的臣僕也是這樣想的(18)。然而相反的,當孩子還活著的時候,他禁食哭泣,但孩子死了,他倒起來吃飯(21)。這就代表大衛的禁食,不是為了兒子的生死而已,更是為了明白神的旨意;更是藉此與神認罪、與神親近、與神交通的。這就是為何孩子死了後,他就到殿中敬拜之意(20),因為他的目的,其實就是要恢復與神的關係也。而當他能到殿中時,就表示他與神的關係,已經恢復了。其實這時神的殿還未蓋好,這裡的殿是代表約櫃的所在地,是神的家也。

當孩子生病的時候,大衛不全是只為了孩子的病能醫好而禱告;而是為了明白神的旨意如何而禱告。並且當他明白了神的旨意後,他是樂意遵行的。他看到了孩子死了,他就明白神的旨意,他不會埋怨,他順服神一切所作的。他的祈求,不是按自己的旨意而求,不是一定要神聽他的。他的禱告,只是尋求神的旨意,讓他更了解神的旨意是甚麼。而當他在禱告中知道了神的旨意後,他就馬上遵行。雖然神的旨意的結果,與他的希望是完全相反的,但他既然願意以神的旨意為主的話,他就毫無怨言地順服。這也應是我們禱告的學習:我們不是先設定一個結果而求神垂聽,乃是從禱告中尋求神的心意。而當我們知道了神的心意後,即使這結果與我們的祈求目標是相反的,我們也當順服;這就是大衛的榜樣,是他這七天禱告尋求神的旨意後的結果。

神表面上似乎沒有聽大衛的禱告,其實是要把更好的給大衛;神給的結果,其實是比大衛所盼望得的更好。當大衛求這孩子不死時,神卻沒有讓他不死,而是讓他先死而後生。這是甚麼意思呢?這是從神的角度來看的一種神的計劃。這個沒有名字的孩子,是必須要死的;但因著大衛的悔改及祈求,神把另一個孩子給他,就是讓他生了所羅門。這所羅門的出現,是在無名的孩子死後所出來的(24)。本來一個孩子出來,不會是七天八天的事,至少也要十個月懷胎才出來。然而,聖經卻馬上把所羅門的出生寫了出來(當然是至少十個月的,但這樣的結構,有代表接續而出來之意)。這代表所羅門是取代這個無名的孩子,是神啟示大衛,神聽了他的禱告,給他一個死而復活的孩子,而不是讓這個從罪惡生的孩子活著的。

人希望生病的拉撒路不死,但神卻叫生病的拉撒路死了,但死了後卻叫他復活。這是神更美的作為,神的意念高過人的意念。當大衛希望這孩子不死時,神卻讓這孩子先死,而後給大衛一個復活的孩子,就是所羅門。而且神愛所羅門,以後是接續大衛王位的所羅門。神是聽了大衛七天的禱告,只是不按大衛所求的,乃是給他更好的、給他復活的兒子,而不是讓這個無名的孩子不死也。

這個無名的孩子,是由所羅門取代,而後者可代表復活的生病孩子,而且是神親自給他取名的(25)。這代表神不要罪惡,但要新的生命。今天我們舊人都不能存於天上,惟有基督拯救後的生命,才可以活著,並且是有名有姓的。這個沒有姓名的孩子,是死了;但另一個神自己作成的孩子、神自己取名的孩子活了,這就是代表神聽了人的禱告。即使人是犯罪了,但若悔改後,神的恩典仍然可以出現。這也代表神的救贖工作,只因著人的悔改,就無條件的給我們,並且這悔改後而生出的生命,反而是坐在寶座上的國王呢!神給我們的恩典是何等的大啊,我們真要感謝祂白白的恩典呢!

七天的禁食,不能喚回無名孩子的不死,但卻得到了新生的孩子。七天後就是第八天,第八天大衛就恢復吃飯了,這第八天就代表復活。復活的生命,就把罪除去了。因著大衛的悔改,他的罪赦免了,他就可以得到重新的生命了。這也預表神的心意:若我們悔改了,我們就得到新的生命了。這就是犯罪後悔改的路,不只可以得到罪得赦免,而且可以得到額外的福分,是神白白給我們的。

而有關與亞捫人打仗的事(26-31),我們可以看得到至少兩點。第一,約押是善於打仗的,因此,若不是大衛在當中犯罪,烏利亞及其他幾個勇士是不必死的。第二,約押是一個有能力,而不居功的人。他在處理了最艱難的打仗事宜後,留給他的主人一個可以得功勞的機會,就是讓他的主人留名,而不是讓他自己留名。這一點是我們該學習的。我們為神工作,多多少少也想自己留名的。然而,若我們有這樣心態,我們就不是忠於神的人了。我們應把一切榮耀都歸給神,讓人只知道神的名,而不是我們自己的名。


一個謙卑的人、才是忠心的人,才是神所喜悅的。約押所作的,是為大衛鋪一條順利及成功之路。他只是鋪路的工作,而他所作的一切,都隱藏起來,這就是一個謙卑的人所該作的。讓我們也學習約押的榜樣,為神作工,不求榮耀,不求功名,只是忠心的為主人而服務、無怨無悔,這才是一個服事主的僕人,所應有的心態。

2014年7月22日 星期二

晨更分享:撒下九

2014/7/22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mardi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撒下九

這一章是說到大衛記起他與約拿單所立的約(撒上20:1542),他這時是不知道約拿單的後裔,是否仍存在的,他是主動的問,主動的施恩的。由此可以知道,第一,大衛對自己所立的約,是不會忘記的。第二,他對約拿單的愛情,是永久的,不會因為約拿單死去了,就忘記了他的。第三,他有能力去履行這約時,他是會主動的去行,不因約拿單的兒子知不知道,他父親與大衛,是否有立甚麼約的。而大衛這時的履行約的義務,是沒有人監督的,因為這是他與約拿單兩人的事,沒有第三者知道。

因此,大衛要毀約是很容易的,因為沒有人知道,他可以不公開他與約拿單所立的約的。然而,大衛卻沒有毀約,他不會因為沒有人知道,而不去作。他也不會因為約拿單死了,就忘記了他的約。他雖然作王,但他還是記得這件在他未作王前所作的事、所立的約。因為其實這約是與他作王有關的,因為當時的約拿單,已知道神要把王位賜給他,因此才要求大衛立這約的。也就是說,這約是在大衛作王後,有能力後,才可以施行的。

一般而言,人在作王後,只是想擴展自己的勢力,而很少會想到作與自己勢力有害的事的。然而大衛知道,他能作王,是神給他的;而作王的首要任務,就是要用王的權力,去施恩給需要的人。他要恩待掃羅的後裔,在某一個程度而言,是存在某些風險的。因為存留前王的後裔,是很易會影響到自己的王位的。施恩典給人是一回事,但若影響到自己的權位時,就很少人可以作得到的了。然而大衛卻不顧這些,他所顧念的,乃是在神面前所立的約。雖然約拿單死了,但這約是不會因為對方死了而破壞掉的。人雖然不在了,但神是永存的;神會在天上觀察大衛的作為,鑒察他的內心的;因為神也是守約施慈愛的神也。

大衛的心是因著愛約拿單,也因著他對自己所立的約遵守之故,所以他要主動的找掃羅的後裔。然而,一般的王,若主動的去找前王的後裔,就很易會使人聯想起,這王一定要把前王的後裔滅掉了。因此,其實大衛要找約拿單的後裔時,是會冒著讓別人誤會的危險的;因為別人會以為,他美其名是恩待他,其實是想殺死他也。然而,大衛不怕別人的誤會,該作的還是要作,而且是切實的作;這是很難得的。因為大衛給米非波設同席吃飯,在某一個程度上,是養虎為患的。他恩待了他,但人心是險惡的,也很易把敵人的孫子養肥,使他羽毛豐盛後,就可以趁機叛變的了。

原來有時我們的愛,對某一些人,還是會有顧忌的。因著某些利害關係,人就很難去行出有真正行為的愛了。這也是這個世界的愛,常常不能行出的原因。因為對一個人有愛,在世人而言,有時是對自己有損的;這也是為何現在的人,都會把愛隱藏起來,不願意發出之故也。然而,大衛的愛是不計較自己的益處的(林前13:5);愛是可以犧牲自己的利益,而為別人著想的。

這就是大衛的愛,他對米非波設而言,其實是有雙重的身份的,第一,米非波設是掃羅的孫,那就是有潛伏性的危險人物。第二,米非波設是約拿單的兒子,那是他所愛的人的兒子,也是他立約的內容。然而,他所看的,不是前者,乃是後者。一般人所看的,乃是前者,乃是自己的益處;但大衛所看的,卻是後者,卻是他答應要愛的。因此,米非波設有雙重身份,一是敵人的後裔,二是友人的後裔。然而,在大衛是不把掃羅作敵人的,因此,在他眼中只有朋友而已。而這時大衛所用的詞,乃是因約拿單的緣故,向他施恩;不是說因掃羅的緣故,向他施恩。他這樣說,是避免誤會,避免別人誤會他的動機也。

原來我們要作一件好事時,第一也會容易引起別人的誤會,也會讓人覺得我們不會如此作的。第二,也會有可能損害到自己的利益,或是聲名的。這世界真是有點「好人難做」的味道的,似乎我們想作好人,別人也不認為我們會作好人的呢!大衛甘願冒這些險,去作別人不認為他會作的事,這是愛的勇敢。原來因著這世界是沒有愛的,我們若要作捨己的愛時,是要有一個勇敢的心,該作的就去作,不計較別人的說話的。因為有時真的是會被人說話,也會被人誤會的。就如馬利亞作在耶穌身上的,是一件美事,但這美事,卻被很多人所不肖,也被人論斷。因此,我們要作愛的行動,也是要有勇氣的,因為別人不會欣賞,也不會認同也。

米非波設是一個前朝王帝的後裔,這個前朝王帝的身份,不只沒有給他增加些甚麼榮耀,而且是一個負資產,這個身份,常常成為後王要殺他的理由。因此,他說自己不過如死狗一般,這種形容也是貼切的(8)。他的身份其實應是隱藏起來,或是隱姓埋名的活其餘生,或是等有否機會可以東山再起而已。然而,他卻等同王子一樣(11),可以與王同桌吃飯,這就表示他的地位提升了。可能連洗巴也不知道,這結果會是如此的。因為洗巴其實是一個會用謀的人,他服事米非波設,應是為了他的田產也。而大衛把他的田產奉還給米非波設,這也許表示當初是洗巴把他的田產據為己有也。

大衛為何能有這愛呢?他是因神而愛、因人而愛、因約而愛,也因愛而愛。因神而愛,是因為他把神放首位,他的一切言行,都是以神的旨意為旨意的,因此,若神就是愛,他就以神的愛去行事為人,完全不是以自己的利益,作為他的首位了。因人而愛,就是因著約拿單是大衛的知己,是他的患難中的朋友,是大衛在危難時,他主動去幫助他的人。因此,這是他的患難之交,是生死之交也,因此,因著人的感情,他也以人的愛去愛他,也關心他的後裔。

因約而愛,這是因為大衛與約拿單,是曾立過約的,而且所有的約,都是在神面前而立的,因此,大衛為了他所立的約,而恩待約拿單的後裔(1),這是因約而愛。因愛而愛,那就是大衛不只是對特定的人有愛,而且他的生命,就是愛的生命。因著他這個愛的生命,他就會在生命中,把神的愛活出。而這個能活出愛的生命,是自然的,不是做作的。


他的愛不是出於宗教的愛,不是表演式的愛,乃是真心的愛,是出於神的愛而愛人的。我們也應學習,用神的愛去愛人。雖然這世界不一定會認同及接受捨己的愛,但我們還是要把這愛活出來,去改變這個世界的觀念,讓人可以看得到甚麼是神的愛。

2014年7月15日 星期二

晨更分享:撒下四

2014/7/15               mardi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撒下四1-12

這一章是說到掃羅家所發生的事。掃羅的兒子伊施波設因為押尼珥死了,手就發輭,他就頓失依靠。不只他頓失依靠,而且其他的人也都因而震驚(1),而各謀出路。伊施波設看起來除了驚惶外,似乎也沒有作甚麼防範的工作,他照睡他的午睡(5),他似乎是沒有任何作為的。這可見他的作王,不是依靠自己的能力,只是依靠別人的能力,也依靠他是掃羅的兒子而已。一個國家的君王,若是沒有能力的,他就不能統御群雄,因為作為一個君王,其實是很危險的。若沒有甚麼作為,就只有被人殺而已。因為作君王的這位分,是人人垂涎三尺的,作為君王者,不只是發號施令而已,更是要保持這個眾人皆想得到的位分才對的。若只靠別人,只靠一個虛假的名分,那遲早都會被人奪走的。因此,伊施波設自己看起來是沒有甚麼本領,又沒有危機感,也沒有作甚麼預防,那就然很快在他失去了依靠時,就被他的部下殺死了。
今天在教會的服事也是如此,教會有位分,也有生命。若只是得到位分,但卻沒有相配的生命,那他也不能運作得好的。因此,今天每一個位分,都有位分帶來的權力,也有位分本身所要求的能力。若只有位分,而沒有其中所應有的能力的話,這也是不可能長久在這位分內的。而教會中所有位分的相配者,乃是生命。無論是甚麼位分,所有的能力,都是生命出來的,也都是神所賜給的。若離開了神,而往世界去求位分的能力,那就是緣木求魚,遲早都會失敗的。

因此,我們明白了,原來伊施波設是一個沒有作為的人;然而,若從某方面來看,大衛也是一個沒有作為的人,因為他沒有主動的去爭取掃羅的王位,都是別人和他爭取的。例如約押幫他打仗,而這裡所說的利甲和巴拿(5),也要把掃羅的兒子殺了,而獻給大衛;這也是別人幫忙大衛的事實。因此,大衛也似乎沒有作為,但他為何可以得國,而伊施波設卻失國呢?

這其中的不同,是大衛的依靠,是從高處而來的。他的依靠,不是依靠人,不是依靠約押,不是依靠敵人的投降,他乃是依靠神。他不是不作為,乃是要看神的作為;他尊重神的時間,他等候神。他知道他的使命,他知道神要他作的是甚麼。因此,表面上他似乎是不作為,表面上他似乎是依靠約押;其實他不是不作為,乃是讓神來作,他的幫助及依靠,是從神而來的。因此,他每遇一事,都知道是神給他的恩典。因為他知道,救他性命脫離一切苦難的,是耶和華(9),而不是從人而來的。這就是大衛與伊施波設不同之處,伊施波設所依靠的是人,是將軍,是有本領的人;但他卻沒有、也不懂得倚靠神。因此,當他所倚靠的將軍押尼珥死了後,他就沒有所倚靠的了。由於他失去了依靠,眾人看到了,就有機可乘,就被他的軍長殺死了。

今天我們若倚靠世人,世人是不可靠的。因為世人有一天會離開這個世界,世人有一天或會成為我們的敵人。以前幫助伊施波設去打仗的軍長,以前是可倚靠的,現在卻變成了敵人,變成了殺死自己的人。以前是殺敵人,現在是殺自己。可見世人的不可靠,也可見我們若倚靠世人,是有很大的風險的。世人的順服,大多是為了自己的利益,大多只是因著某些特定的環境,因而才會順服的。然而,神對我們的幫助,是不改變的;神對我們的愛,是永遠的。我們應學習大衛,我們等候神的作為,也倚靠永遠可靠的神,而不是倚靠不可靠的世人。同樣似乎是不作為,但大衛的不作為,卻因而得了國;而伊施波設的不作為,就使他失了國了。因為大衛是倚靠神,而伊施波設卻依靠人,這就是為何大衛致勝之因了。

利甲和巴拿因著想邀功,因著想得到大衛的賞賜,因此用計把他的主人殺了。雖然他的主人是軟弱無能的,但他畢竟是王,是位分比他們高的人,因此,他們是篡位,是不容於大衛的。利甲和巴拿把掃羅說成是大衛的仇敵(8),因為他們的觀念,認為掃羅既是迫害大衛的,因此掃羅當然是大衛的仇敵了。豈知大衛不但不把掃羅作為他的仇敵,反而把之作為他的王。他不因著掃羅的行為而反對他,他只是消極的逃,他只是接受神所安排的苦難,但他仰望神,沒有任何出於己的作為。他沒有為了自己的生命,而殺了掃羅,這是他屬靈的生命;他順服神,而且接受神所安排給他的苦難及任何環境。

利甲及巴拿以掃羅為大衛的仇敵,但大衛卻以掃羅為他的君王。因此,當利甲和巴拿把掃羅的兒子殺了,而獻給大衛時,大衛不只不歡喜,反而悲傷而且震怒。還有一個觀念,也是利甲及巴拿弄錯的。他們以為掃羅既是大衛的仇敵,現今掃羅死了,但他的兒子仍應是大衛所恨惡的;於是他們就把掃羅的兒子殺了,以為如此可以討大衛的喜悅。然而,即使掃羅是大衛的仇敵,也不能把仇敵的兒子殺了,就以為是報了仇的。因為兒子不能替父親贖過的。

因此,這兩人的想法,完全是為了邀功,為了自己的得益,因而把世界的想法放在他們的腦中。但他們沒有想到,大衛的想法,是從神的愛而來的,是這世界所沒有的。因此,當他們以世界的觀念去衡量大衛的心時,他們就完全錯了。這就是他們出問題的地方,結果不但得不到獎賞,而且性命也因而丟了。

今天我們要服事神,不是以世上的想法去設計,不是以世界的角度,去衡量屬靈的事。這兩人就等於用屬世的方法,希望取悅屬靈的人一樣。一個屬靈的人,是不會採納屬世的方法的。同樣,當我們在教會中服事神時,我們不能用世人所採納的方法,不能走世界的路,用世界的方法,去進行屬靈的事。如此,我們必會遭到殺身之禍,就是屬靈生命的死亡而已。當我們服事神時,我們必須要有屬靈的生命,也必須要用屬靈的方法,去走屬靈的路。而一切屬靈的方法,就是聖經所寫的方法,就是全都記載在聖經中的原則。我們一定要熟讀聖經,按神的心意而行,才可以得神的獎賞的。這兩個人希望用屬世的方法,去得到大衛的獎賞,結果是得到殺身之禍而已。今天我們在教會中服事,當然也希望得到獎賞,但若我們用屬世的方法,就不能得到屬靈的獎賞,反而損害了我們屬靈的生命呢!


大衛得國及得位,不靠自己的努力,也不靠別人的幫助,他所靠的,是救他性命脫離一切苦難的耶慪華(9)。這是他心中惟一的倚靠,是他牢牢不破的依靠。而這個倚靠,才是他得國的原因。他不必主動作些甚麼,一切都是別人作的,包括押尼珥的死亡,包括伊施波設的死亡,包括人心的歸向,包括爭戰的得勝等,全都不是大衛作的。但最後他卻登上了王位,先是希伯崙的王位,再是全以色列國的王位。我們看不到他的爭取,但卻看得到神的幫助;當他倚靠神時,神就為他作成了一切的事。今天我們可以這樣嗎?可以完全信靠神、倚靠神,而讓神主動完成一切作在我們身上的事嗎?若我們能完全相信神,祂必可以作成祂在我們身上的工的。

2014年7月7日 星期一

晨更分享:瑪3:7-15

2014/7/7                lundi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3:7-15
這一段有兩個信息,一是論及十分之一的事,二是論及他們的觀念是惡人得福,而苦苦齋戒的人是沒有用的(13-15)。前者神說是他們奪取神之物,是背向著神;而後者是他們用話語頂撞了神。我們今天只論前者。

十分之一的事,到底是律法還是生命?到底是舊約的律法呢?還是新約也要遵守的?到底只是猶太人要遵守呢?還是新約的外邦信徒也要遵守的呢?十分之一的起初,不是律法,而是生命;是自動自發的,不是命令出來的。第一次的十分之一,是亞伯拉罕對麥基洗德的獻上(14:20),是沒有律法以先,就有的自然行為。而這個行為,為神所認同,後來就把之變成律法,讓人可以照著去行。因此,這第一次的奉獻,是甘心的,是自願的,而所獻上的數目,是沒有人教的,但卻是神後來所認同的。

因此,十分之一的這個數目,是人從生命的感動中出來的,是出於生命的奉獻,是不多也不少,是神所同意的。每一次我們所得的,其中的十分之一,用來奉獻給神,是我們的本份。這是亞伯拉罕所作的,也是經神同意後,把之放在律法中的。那亞伯拉罕的動機是甚麼?動機是出於感恩,是因為神藉著亞伯拉罕,把羅得從四王手中搶救回來,並且奪取了他們的財物(14:14-18)。因此,亞伯拉罕就獻上十分之一給麥基洗德。而麥基洗德是從神那裡來的大祭司,是預表基督的(6:20);同時,他也先為亞伯拉罕祝福(14:19-20)

從亞伯拉罕的故事中,第一我們知道,在亞伯拉罕以318人,就可以把羅得從四王手中搶救回來,並且把一切的財物、人民及婦女都奪回來,這確是神的恩典,是應該感恩的。而亞伯拉罕知道自己的能力有限,若不是神幫助他,他就不會勝利的。因此,在奉獻之前,亞伯拉罕自己深深知道,他已先蒙神的賜福了,他所得的十分之十,全是神的恩典,而不是他的力量可以得到的。這是在奉獻之先,我們必先要有的認知。

很多人常以為,我們辛辛苦苦得來的金錢,為何要把十分之一奉獻給神呢?其實是神先給我們十分之十,因為若不是神的恩典,給我們健康、給我們力量、給我們機會,我們又怎能得到這些金錢、人物呢?這是亞伯拉罕深知的;但我們知道嗎?因此,我們在奉獻之前,應求神給我們一個感恩之心,一個不知感恩的人,自以為十分之十是憑我們能力而得的,這就很難會甘心樂意奉獻的了。

第二,當他奉獻十分一時,他雖然已蒙了神的恩典,他也知道了這是神的恩典而來的。但在奉獻之前,他又得到麥基洗德的祝福,而麥基洗德是預表基督的。若金錢財物及人物,是代表物質的福的話,那他現在接受的,就是屬靈的福,他是先接受了屬靈之福,然後再獻上十分之一的。也就是說,當他在獻上十分之一前,他其實已得到了兩個福分,一個是物質的福分,就是神所賜給他的十分之十;第二個是屬靈的福分,這個福分,就是麥基洗德所給的祝福(14:19-20)。這個福雖然似乎沒有看到物質,但卻是天上的神所賜的,那就是屬靈的福,而屬靈的福,常常包括屬世之福的。因為一切屬世之福,若不是從屬靈的福而來的,就不是真正的福。

第三,他因著得到神滿滿的福,他就從心中自然的獻上感恩的心,而奉獻這些財物,只是代表他的心而已。他所獻上的,不只是十分之一,更是他的心。是他深深感受到他蒙神的福後,他就自然的獻上給神的。這是我們奉獻時應有的心態。神看的是我們的心,不是我們的財物而已。

因此,從亞伯拉罕的例子中,我們知道最初的十分之一,不是神設立的,但卻是神所認同的。我們獻上十分之一,只是金錢的一點點,但在這之先,我們已蒙了神最多的福氣了。我們應看的,不是那獻上的十分之一,乃是我們的十分之十,全都是神給的。同時,我們的健康,我們的能力,更是神所賜的,而這些,全都是神的恩典。我們更應看到這些恩典,因而獻上我們微小的十分之一而已。神恩待我們,竟然把十分之九讓我們留下來,那是神的恩典。然而我們卻還只看那獻上的十分之一,卻不知那十分之十,全都是神給的呢!

那十分之一,只是舊約的律法嗎?舊約時因為神認同亞伯拉罕的奉獻,就把這十分之一,納入律法中,使人有一個榜樣及條例,可以遵從。這其實是認同,而不只是律法。因為亞伯拉罕所作的,是一件美事,神就把這美事放在律法中,神就紀念這美事,把之讓普天下的人都可以知道,這是神的心意(參可14:9)。而舊約時,神賜福的對象,只有以色列人,而不是所有的外邦人,因此,這律法就只頒給猶大人。但這並不代表外邦信徒不必如此,因為若我們明白了神的心意後,我們也就知道,亞伯拉罕所作的,是一件美事,而這件美事,神最先把之放在律法中,讓以色列人可以因而得福(10)。但新約的門徒呢?若我們獻上十分之一,是否神不會給我們福氣呢?神也必給我們福氣的,因為這是一個律,是神要給我們福氣的必然律例。

因此,若我們要得這大福,我們就可以如亞伯拉罕般,主動的去獻上十分之一,而不是被動的獻上,如此我們就主動的把自己,加入在神賜福的律例上了。今天有基督徒說,十分一是對猶大人的,不是對外邦使徒的,因為外邦使徒不必遵守猶大人的律法,就如我們不必守安息日一樣。讓我們先假設這是對的,若是如此,我們難道不垂涎於神在十分之一上,所賜給以色列人的福嗎(10-12)?這些福,不是靠我們的努力就可以得到的,乃是要靠神的福氣才可以得到的。例如蝗蟲不毀壞他們的土產,例如葡萄樹在未熟之先,也不掉果子;例如萬國必稱你們有福,你們的地必成為喜樂之地。這些福,那一樣是人可以靠努力而得到的呢?但因著獻上十分一,他們就得到了。為何我們不羡慕這些福,反而斤斤計較這微少的十分之一呢?

因此,若外邦信徒真的不用守十分一時,那其實是我們的虧損,而不是我們的福氣呢!但若真是如此,難道我們不能學一下亞伯拉罕,我們不能如他一樣,在沒有律法之前,卻主動的去獻上我們的十分之一,也要爭取神所賜的福嗎?我們為何不能出於生命的獻上,而不是律法的獻上呢?耶穌對法利賽人是如何的說話呢?祂說:「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!因為你們將薄荷、茴香、芹菜,獻上十分之一,那律法上更重的事,就是公義、憐憫、信實,反倒不行了。這更重的是你們當行的;那也是不可不行的」。耶穌沒有反對十分一,因為祂說:那也是不可不行的。這個「那」字,就代表十分之一了;因此,祂不是反對十分一,但祂卻反對沒有心的獻上十分之一。我們今天一方面應獻上十分一,另一方面更應有一個出於甘心樂意的心,而獻上十分之一,那個奉獻的心,比十分一更重要。


那新約的信徒,該如何呢?我們應以生命獻上最少要十分之一,但我們的全人,更要獻上給神,這才是神所更看重的。神不在乎我們的千千萬萬牛羊,乃在乎我們這個人對神的愛。我們對神的愛、感恩,才是奉獻的要點。若我們不明白十分之一的意義,而只在乎那金錢的本身,那我們即使獻上如亞拿尼亞及撒非喇的十分之幾時,也是完全沒有用的。我們不是被律法及制度牽著鼻子走,乃是用生命及感恩的心,去行我們屬靈一切有益的事。

2014年7月3日 星期四

晨更分享:番三

2014/7/3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jeudi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番三

從先知的話中,我們可以看到幾點:第一是神的工作,祂是不停止在以色列人身上工作的。以色列人是不聽話的人,是表面有神,但其實心中是沒有神的民族。然而,神並沒有停止在他們身上工作。在猶大人身上工作是不易的,神嘗試了各種的方法,若不是基督願意捨命,神在他們身上,是沒有辦法把他們挽回來的。由此可見他們的敗壞、他們的不聽話,簡直就是孺子不可教也。第二,若神在這些不可教的人身上,我們還是看到了祂願意想盡方法,在極其艱難的環境中,還是要作工,而且後來還是作成了祂的工。這就看到了神的耐心、神的能力、以及神的愛了。第三,神為何要如此做呢?因為神愛世人,神的愛是愛不配的人的,祂不是愛可愛的人而已,祂更可以愛不可愛的人,並且可以把他們變成可愛的人。我們可以從何西阿書中,看得到這一點,何西阿就是如此描述的。

今天我們很容易愛一個我們覺得可愛的人,因為可愛的人是合我們心意的;而合我們心意的人,是很容易愛他的。然而,神的愛是愛不可愛的人,是愛不配得的人,是愛那些反抗神的人。這就不是我們所能作的了。不但如此,神還可以把不可愛的人,變成可愛的人,這就更難了。這要加上神的耐心、神的智慧、神的計劃、以及神捨命的愛。若不是捨命的愛,人是不能受感動而轉變過來的。先知所說的話中,先是看到以色列人的敗壞(1-5),再是看到了他們的改變(12-20),這種轉變,不是用話語就可以改變的,而是用神無盡的愛、捨命的愛、耐心的愛,才可以等到他們的悔改的。而神願意如此作,那是世間的人所不能、及不會作的。這就是神的愛,是這個世間找不到的愛。

神的愛是捨命的愛,是愛那些不配的人;而且神的愛是加上了公義的,但因著神公義的愛,這種愛就是有功效的愛,就是可以改變人心的愛。一般而言,世上的愛,是姑息的愛,是有條件的愛,也是會摻雜一些為己的愛。這種愛是隨時間而改變的。因著這種愛的不永恆,人也只會在這種愛中,各自為了自己的利益而各取其需;人的回報,頂多只是用為己的愛回報而已。然而當環境改變了,這種愛就會褪色,這種愛就反而會變成為恨了。這就是人間的愛,是沒有效果的,有時反而是傷害人的。但神的愛是有效果的,是真可以改變人心的。

有一件事,是世人不明白的。因為世人以為捨己的愛是最吃虧的,是會被人欺負的;因此,人間即使有人可以捨己,但也不會作的。因為他們認為,這世間的人,對捨己的愛是不會覺得珍貴,也不會有反應的。基督徒也不願用捨己的愛愛人,因為基督徒也會覺得,如此的愛是笨的,是會被人利用的。然而,若我們看到了神的愛,我們就知道,捨己的愛不是沒有功效的;它是可以達到使人改變的目的的。若我們真能把捨己的愛擺出來,初時可能被別人佔盡便宜,但久而久之,我們就可以看得到果效,而這果效是可以改變人心的果效,是可以至終換取真愛的果效。神的愛就是如此,我們所看到的,是祂不斷忍耐、不斷作工、而且似乎是作工在沒有反應的人身上。然而,因著神的愛,還要加上祂的耐心(就是林前十三所說的恆久忍耐),人終會被愛所感化的。

神在這個過程中,的確會被以色列人誤會,也會被他們覺得神不會再懲罰他們,因而更會犯罪。但神還是用公義及恆久的愛去愛他們。神似乎只有一套,就是愛加上公義,這就可以使他們服於神的手下了。可惜的是今天的人,不會用這套捨己的愛去感動人、改變人,而只會用不完整的愛、及不完整的公義,去處理事情,去教導人,於是能被感化的人就不多了。

不完整的愛及公義,是不能改變人的。人們所能作的,只是把犯罪的人除去,這是人間的極限;但人們卻不能改變一個犯罪的人,使之成為不犯罪的人。惟有神的愛、神的方法,才可以把人改變,使犯罪的人變成一個敬畏神的人。惟有基督的生命、神的捨命的愛,才可以改變人的。今天社會中,我們仍可以看得到強盜變傳道的例子,這就是因著基督的愛的感化而改變的。世上沒有能使犯罪的人,變成不犯罪的人之道路,世上只有能把犯罪的人除去的法律而已。這是世人消極的方法。

神的方法,不是消極的,乃是積極的。神的計劃,是要把罪除去,但卻用愛去挽回罪人。使他們成為有新生命的人,這才是神的計劃,因為神愛世人,不願意一人沉淪也。神對付人之基本方法是愛,而且是捨命的愛。但神的方法及手段,是多樣的。祂用先知的話,也用環境、用苦難來使人知道自己的問題。而當他們知道了自己的問題後,他們就可以回到神的面前,可以悔改重新得到神的赦免了。

神的話是復興的開始,復興的來到,是不可能沒有神的話的。約西亞之能從敗壞中復興,是因為找到了律法書,就是神的話。而且他對神的話有反應,能夠照著神的話而行,這就是他可以得到復興的原因了。所有的復興,都是從神的話開始的,我們不可能在沒有神的話的情況下而得到復興的。回到聖經中、回到神的話語中,是歷史上復興的原因,這是復興的第一步。今天的人不想讀聖經,對神的話沒有多大興趣;今天的人連讀一本屬靈書藉的時間,都不願意花,卻還在求復興,那是沒有復興的可能的。

今天的社會,都講求速食文化。在手機及網路上,輕易可以得到一些片段的資料,我們就懶得有耐心去讀一些較長的書了。如此我們的靈命,只講求速成,而不是生命慢慢的積累,於是我們的生命成長,就在不知不覺中流失而不自知了。今天撒但利用我們成為低頭族、成為只懂得找片段及零碎資料的人,於是今天的基督徒,漸漸的失去了一樣又一樣的屬靈本領了。例如禁食禱告、例如每天定時讀經、例如定期看有分量的屬靈書籍、例如向周遭的人傳福音、見證神等,這些本領都漸漸失去了。撒但要把我們的屬靈本領一樣一樣的繳械,使我們漸漸失去了屬靈生命長進的機會,這是很可怕的。

神另一個方法,就是用環境提醒他們。神讓周圍的列國除滅,目的是要他們有所警惕,知道神的公義,也可以臨到他們。然而他們還自以為自己是屬神的,不會被神所懲罰,於是還是不悔改,那最終的懲罰就會來到了。今天我們要對我們周圍所發生的事,要有敏感的心,也要有屬靈的眼光,去判別神的心意,以使我們可以知道神要如何藉著環境向我們說話。因此,我們要對發生在我們身上,以及在我們周圍的事有反應,我們應更多的思想及省察,免得我們忽略了神藉環境向我們說話的機會。


神最後的方法,就是用苦難的方法,這方法一方面可以除去罪,另一方面可以使人得潔淨,再次歸向神。這就是神要讓猶大人被擄的原因,一方樣可以把矜誇高傲之輩除掉(11),另一方面,也可以讓被擄歸回的餘民,可以得到潔淨,並可以再次歡呼歌唱、滿心歡喜快樂稱頌神(14)。而神在這些方法的背後,是加上祂的愛,因為祂必默然愛我們(17),這是祂作事的根基。若沒有愛,神只需把我們滅掉就可以了,如此更輕鬆容易。然而因著愛,祂甚至願意把祂的獨生子賜給我們,這就是神要把救恩給我們的原因了。

2014年7月2日 星期三

晨更分享:番二

2014/6/2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mercredi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番二

這一章是接著說到耶和華的日子,是說到神對外邦的懲罰。這似乎不是最後的審判,但卻也是嚴厲的審判。有些地方說到的,因著人的自誇自大,其懲罰就是他們成為永遠荒廢之地(9),這似乎也是關乎永遠的。也可以看到,神對驕傲的人,是把他們永遠降為最低的。從這章來看,我們知道,神是究察罪惡的。神不會以無罪的為有罪,也不會以有罪的為無罪。原來我們一切所做的,神都知道,也都會施報的。若是如此,就沒有一個可以逃過神忿怒的審判的了。是的,若不是基督為我們而死,那我們就必要擔當自己的罪,也不能逃避神的審判的。然而,因著基督的救贖,現今我們的罪,全擔在基督的身上,我們因著信,就可以得到神的救恩,這是何等有福的事,是神給我們的恩典,我們要珍惜神所給的一切,這才是我們要感恩的地上。

當神的審判臨到外邦諸國時,我們看到了神一個恩典,就是祂眷顧猶大人,祂使被擄的猶大人可以歸回(7),可以再在他們身上工作,使他們最後成為救恩的源頭。使人不是只受到公義的審判,還可以有機會得到神所賜的白白的救恩。這都因為神的眷顧,因著神留下了猶大人的餘種,使神的救恩可以從猶大人中出來,成為萬邦的救贖。

神一方面要猶太人聚集起來(12),一方面要他們尋求耶和華(3);同時,也要他們存一個態度,就是謙卑的態度,這是很重要的。因此,這有三方面的注意,一是聚集起來,二是謙卑,三是尋求耶和華、尋求公義及謙卑。若能如此,我們才有機會在耶和華發怒的日子,可以隱藏起來,可以得到赦免。

聚集起來是指同心合意,是一同起來作屬靈的追求,是一同儆醒,一同向著神。一個人向著神是好,但一群人同心合意來尋求神,其力量更是大的。若我們能影響別人,使眾人一同來聚集,一同來尋求神,一同謙卑起來,這同心合意的力量,就可以互相影響,就可以使大家更有力量去追求神,並且不致於半途而廢了。因此,若一個人有看見,願意尋求神,他若再能影響別人,找得到同心合意的人,一同來尋求神,這就使復興更容易臨到了。這也是保羅叫提摩太,要與那些清心禱告主的人,追求公義、信德、仁愛、和平的原因了(提前2:22)

第二是謙卑,謙卑的態度,是尋求神的要件。甚麼是謙卑呢?謙卑就是無己、就是捨己。當我們來到神的面前時,我們若帶著自己的私意,我們就很難明白神的旨意;我們若只是以我們的想法去求神,我們就很難按神的旨意而祈求,我們的禱告,就會偏差,就只是看到屬世的利益,而看不到屬靈的益處了。而若我們妄求,那神就很難答應我們的禱告了。因此,謙卑的態度,就是看自己為無有,但卻以來到神面前為有。於是我們就把自己交在神的手中,我們來到祂面前,就是完全的相信祂、倚靠祂,這是我們來到神面前來必須有的態度。

然而,謙卑是不容易的,要把自己完全放下,是很難的。因此,當我們來到神的面前時,我們不只要自己願意努力,讓自己謙卑下來;我們還應同時求神,讓我們能夠有真正的謙卑、能夠無己及捨己,這就是西番雅要他們一方面存謙卑的心,另一方面也要尋求謙卑的原因了(3)。也就是說,一方面我們自己要謙卑,要提醒自己成為無己的人;而另一方面,我們也要求神及尋求神,給我們真正謙卑的態度,讓我們靠著神的恩典,能成為一個真捨己的人。惟有真謙卑的人,是得神所喜悅,也是得神的賜福的。

謙卑是與驕傲相對的,對比下面受到神懲罰的外邦人,他們的問題,主要就是驕傲,就是目中無神(81015)。一個驕傲的人,是永遠不為神所喜悅的。我們來到神的面前,一定要有一個謙卑及完全捨己的心,如此才可以蒙神的賜福、得神的喜悅的。

第三是我們的尋求。當我們來到神的面前時,因著神是豐富的,我們可以從神身上得到無限的恩典。然而,我們要尋求的,不是屬世的財富,不是屬世的名譽,乃是屬靈的寶庫,乃是屬靈的生命及品質,就是公義、謙卑;這就是屬靈的生命,是我們要尋求的真正目的。今天我們基督徒在世上,真正追求的是甚麼呢?我們還是很不容易脫去追求我們世上的物質、金錢及名譽的;然而,這些世上的東西,都不是真正永恆的,若我們花一生的時間,所追求的是不能帶到天上去的,那我們的生命,就只是浪費在虛空之中而已。一個永遠向著神的心是需要的,它能使我們不只可以逃避神的審判,而且可以使我們得福得到永恆的福,這是神在審判萬國之前,向著祂的子民所述說的信息。

之後,神就一個一個的審判起外邦的國家了(4-15)。這些國家,都是在猶太國附近的,是與猶太國有關的國家。他們所作的一切,原來神都看清楚了,神是根據他們所作的,而給他們審判的。尤其是他們作在神的子民身上的一切,神都看到了,也都在記念。例如他們毀謗萬軍之耶和華的百姓時(810),神就不能不懲罰他們。從這我們就可以看到神對祂的子民的保護及愛護,雖然猶大人是犯了不少的罪,但神也不容許別人對他們欺負。猶大人的犯罪,是使神心疼的,但神也不讓人隨便的毀謗他們。神一方面要懲罰猶大人,一方面也保護他們,這是神的複雜的心情,這是愛的表現。祂一方面難過,一方面也不容許別人因而佔了猶大人的便宜,這是為父母之心,是我們不易了解的。

今天若教會中有人犯罪失敗了,若我們因此而攻擊他們,不以愛幫助他們;雖然這失敗的人犯了罪,是會受到神的管教的,但我們也不能幸災樂禍。我們應與神一樣,有一個難過的心,不要因而毀謗他,攻擊他。我們要與神同心,一同為他而難過,如此我們才真能與神同行,才真能討神的喜悅,滿足神的心。


一個驕傲的心、自誇自大的人,常是神所不喜歡的(810)。驕傲的人,是以自己為神,是會對神所作的不滿意的。若我們自以為是,惟我獨尊(15),以自己的努力去建造自己的城堡,而不尊敬耶和華時,必會得到神的懲罰的。神阻擋驕傲的人,賜恩給謙卑的人。一個有謙卑的品性的人,是神所喜悅及所賜福的。我們應學習作謙卑倚靠神的人,如此我們就可以避免神的審判,就可以得著神更多的恩典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