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3年2月26日 星期日

晨更分享:可八11-26

 20230226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dimanche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可八11-26

11-13節是說到法利賽人的瞎眼,這是明顯的,因為他們明明看見過神跡,卻不承認所看見的是神跡。他們不只看不到神跡背後的神,也看不到神跡的存在,因為他們是否認耶穌,不認為耶穌是神的兒子的。本來若他們承認耶穌是神的話,那耶穌所行的一切,不一定需要是出奇的事,都是神跡。因為神跡就是神所行的事,不論是異常的、或是人以為是正常的,都是神跡。然而,當一個人否認耶穌是神時,即使耶穌所行的是超自然的事,都要把之否定的。大自然就是神跡,是神恆常所行的神跡;例如我們日常所呼吸的空氣,所接受的陽光,這不是神跡嗎?因為是神叫日頭照好人,也照歹人;降雨給義人,也給不義的人的(太五45)。超自然也是神跡,是神偶然改變一下大自然,而行出來的超自然神跡。然而,人卻以為超自然才是神跡,而對於大自然,人就把之變為科學,這是人否定神跡的結果,其實是否認神的存在。

然而,無論是科學(大自然)、或是神跡(超自然),背後都是神在主宰,神是科學的神,也是神跡背後的神。但因為不承認神的人,就用各樣的方法,解釋這些出現的大自然現象,或是超自然現象。人的解釋都是先把神拿走的,於是所有神跡,在不信的人身上,只是變成偶然而已。所有的大自然,人都把之變成科學,這是很可惜的。

法利賽人是代表不承認耶穌是神的人,因此,他們來求神跡,卻看不見耶穌已經行過不少神跡。這些行過不少的神跡,在法利賽人眼中,都不能成為他們的神跡的。那他們這一次來見耶穌,要求神跡(11),到底是想求甚麼呢?他們是矛盾的,一方面看見神跡,另一方面又不承認這是神行的神跡;因此,他們來求神跡,只是顯出他們心中的矛盾而已。人不能接受神時,就會產生很多的矛盾,這就如約翰福音第九章所說的神跡:當耶穌醫好一個生來是瞎眼的人時,法利賽人明明看見,這是一個從創世以來未見過的特殊神跡(約九32);但他們還是硬拗,不承認這神跡,更不承認耶穌是神(約九24)

因此,不是耶穌行不行神跡的問題,乃是他們是否願意謙卑地,承認耶穌是神的兒子。他們這時來到耶穌面前求神跡,就顯出他們的矛盾,與約翰福音第九章所說的矛盾是如出一轍的。因此,馬可不像馬太較詳細記載耶穌的解釋(太十六1-4),他只簡單地把耶穌最後的一句話說出,表示他們是瞎眼的,是看不見神跡的。耶穌要做的神跡,是為了讓人的生命成長,生命的神跡,才是最重要的。然而,人要看的卻是超自然的神跡,而不是生命的神跡,因此,即使有神跡出現,他們亦不覺得是神跡的。這就是耶穌所說的:沒有神跡給這世代(12)!因為神跡不是用的,乃是要做在人的身上,使人的生命改變的。

那門徒經歷耶穌更多的神跡,他們有看見神跡嗎?14-21節也是說到與神跡有關的。門徒因為跟著耶穌,所以看的神跡一定比法利賽人多的;那門徒看見神跡背後的神(耶穌)嗎?若從太十四33來看,他們是認識耶穌是神的兒子的。那他們還有甚麼問題嗎?他們的問題,不是看不見耶穌是神的兒子,乃是不懂得讓神跡發生在他們的身上,改變他們的生命。他們看見神跡,並且記得神跡的內容(19,20),也看見神跡背後的神;那他們還有問題嗎?

他們仍然因為沒有帶餅而擔憂,這表示甚麼呢?表示他們有耶穌在身旁,還是不覺得耶穌就是神跡。雖然沒有帶餅,但即使只有一個餅(14),耶穌不能行神跡嗎?既然知道耶穌是神,前面也行了兩次類似的神跡,為何還會因忘記帶餅而擔憂呢?這是不覺得神跡仍然可以行在我的身上的想法。亦即是說,他們相信耶穌可以行神跡,但卻不覺得耶穌肯行神跡。原來耶穌行神跡是祂的能力,門徒不只要知道耶穌能行神跡,更要知道耶穌對一個屬祂的人,是肯行神跡的。當他們沒有帶餅時,耶穌說的話都聽不進去,都把之變成自己的想法(15vs16)。可見他們是擔心多於相信。

他們認識耶穌是神的兒子,也看見很多神跡,也相信耶穌能行神跡;但卻仍是擔心而不是相信耶穌肯行神跡在他們身上,這就是門徒的光景。原來不只是看見神跡、不只是看見神跡背後的神,更要相信神肯行神跡在我們身上。門徒能背熟神跡的過程,對耶穌的兩條考題都是回答正確的(19,20),但仍然不能幫助他們用於生活上。今天我們是否也是如此呢?若法利賽人是瞎眼的人,是看不見神跡的人;那門徒及我們呢?是否也是如22節所說的那瞎子一樣,或許只是看見一些模糊的景象而已(24),就以為看見呢?若法利賽人是瞎眼的人,就如那未開眼的瞎子一樣(22),那門徒是否就如24節的瞎子,只是看到不清楚的景象而已呢?我們需要神開我們的眼睛,讓我們的看見,不只是會回答神跡的詳情而已(19-20),更是可以應用在我們身上,讓神跡成為我們生命的神跡,是對我們的生命有幫助的。

22-26節的瞎子之出現,或許正是可以用來解釋法利賽人及門徒的光景吧。法利賽人就是那瞎子,他們是往伯賽大途中的人;而伯賽大是被咒詛的城市,是有禍的,因為這城市的人看見神跡卻不悔改(太十一21;路十13)。這不是正是法利賽人的光景嗎?他們看見神跡,仍是要來見耶穌求神跡,這就是等同伯賽大的光景,是被咒詛的。而當這瞎子離開伯賽大,耶穌按手在他身上時,他看見了人,但卻好像樹走來走去而已(24)。這代表看是看見,卻不清楚,把人變成樹,那是不同的生命。這是否代表門徒的光景,看是看見了,但對生命似乎幫助不大。這瞎子第二次被耶穌按手在眼上時,才看得清楚(25)。原來一個人的看見,是需要神多次的作工,才可以看得清楚的。

按手在身上,或許可以代表第一次基督救贖了我們整個人,讓我們成為信徒,讓我們可以得救吧。然而,這時我們是看不清楚的,要繼續需要耶穌按手在我們的眼上,然後才可以看得清楚的。這就需要聖靈開我們的眼睛,讓我們可以看得見神一切的作為,如此才可以走在正路中,才不會跌跌撞撞的走路呢!這就告訴我們,不只是因信稱義,而且靠著聖靈的工作,讓我們可以看清前面的路,最終可以因信成義呢!最後耶穌叫這瞎子可以回家,但不要再到伯賽大去(26),似乎表示這瞎子的家不在伯賽大,他只是訪客而已。故此,耶穌叫他回家就好,不必停留在這個咒詛的城市中。這或許也告訴我們,不要被世界的風俗再次污染,要走在神的路中,才可以繼續看見、看得清楚的。

2023年2月19日 星期日

晨更分享:可六1-6

 20230219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dimanche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可六1-6

1-6節說到耶穌來到自己的家鄉,並且祂的門徒也跟著祂(1)。這應是耶穌第二次到自己的家鄉,第一次記載在路加四16-30節。那時,還沒有門徒跟著祂,可能是剛出來傳道之時,先到自己的家鄉。可惜在自己的家鄉,無論是第一次,或是第二次,耶穌都不能作太多的事;他們先入為主的觀念,是他們對新的屬靈之事的攔阻。因此,這一次能做的,也只是給幾個病人按手,醫好了他們(5)。對於他們的不信,耶穌也只能離開他們了。無論是第一次及這一次,耶穌有一個感覺,就是先知在本鄉是不受歡迎的(4;路四24)

第一次可能是耶穌初出來傳道,眾人對祂不是太認識,就存有輕視的態度;但第二次回鄉時,耶穌已經在其他地方作過不少的事工,然而還是不能改變他們的態度。可見人心中有一個成見,這成見若不能除去,似乎神也很難在人的心中作工的。這就是耶穌會詫異他們的不信之因(6),耶穌覺得人的心若有成見,就不容易改變他們的態度;因為這是人的自由意志,神尊重人的選擇,一般是不會干涉的。

為何他們會懷疑耶穌的能力呢?因為耶穌在三十歲之前,都在家鄉中生活,他們對耶穌的一舉一動,都瞭如指掌。他們認為耶穌只是一個普通的人而已,怎會是神的兒子呢?祂的家人都在他們那裡,也是他們認識的(3);同時祂的家人也沒有甚麼特別,而耶穌也只是一個木匠而已,怎會是神的兒子呢?這就是他們對耶穌的認識,他們只是從表面去看,就忽略了耶穌的真正身份。今天的以色列人,也不認為耶穌是神的兒子,因為他們也與耶穌家鄉的人,有一樣的心態,覺得祂只是一個普通的人家,是馬利亞的兒子,是一個木匠而已。這些的成見,就把耶穌的真正身份,完全遮蓋住。即使耶穌行了不少的神跡,在其他地方也行了不少的奇事,也不能把他們心中的成見挽囘,這就是他們的情況;會否也是我們的情況呢?

原來一個人心中的成見,是我們對神認識的攔阻;然而,他們知道他們的成見,是錯的嗎?因著他們心中有一個錯誤的成見,而且似乎是牢不可破,不容易把之除去的,於是這成見就成為他們對屬靈之事的攔阻,這是很可惜的。然而,他們自己是不會知道的,他們一定覺得,自己的想法是對的;卻不知道這個成見,成為他們無形的障礙,使他們不能接受真正的真理呢!

在耶穌三十歲之前,他們對耶穌已有了三十年的認識,耶穌出來傳道,全部的時間才不過三年多而已。這時耶穌第二次回到家鄉,祂所做的工作,或許只有一兩年而已。一般而言,三十年的經驗,是比一兩年的傳道更容易深入人心的。當我們在信耶穌之前,我們接受世界的文化,已經有很多年,這些文化影響我們是深入的;因為是與我們的生活有關的。即使我們是很早就信耶穌,但這個世界已經有幾千年的歷史,其影響力是幾千年累積起來的呢!因此,世界的文化影響我們是深遠的,但我們知道嗎?當我們聽到道、讀到聖經時,常常不知不覺會以世界的經驗來衡量一下,決定自己是否要接受的。這樣的世界文化,是我們心中的攔阻,是需要我們求神把之除去的。

這些耶穌家鄉的人就是這樣,他們已經有一些先入為主的觀念,覺得耶穌只是一個普通人而已,怎會是神的兒子呢?他們對耶穌的認識,是從外表去認識的,但他們卻沒有屬靈的眼睛,於是他們所看的,就都只是屬世的結論。原來他們是以屬世的知識,解讀屬靈的事,於是他們出來的結果,就只是屬世的,不是屬靈的。今天我們讀經後,是否也常常會以屬世的理論,來解讀屬靈的事呢?保羅要我們靠著聖靈,用屬靈的話,解釋屬靈的事(林前二13),如此才可以真確明白神的真理的。

在耶穌家鄉的人,因為已經有一個先入為主的觀念,就不易再接受與這觀念相反的真理;而在其他的城市,因為沒有先入為主的觀念,就比較容易接受新的道理,這就是耶穌可以在其他城市作工的原因。同樣地,法利賽人及文士,雖然不是與耶穌同一家鄉,但他們也是已經有先入為主的觀念,認為他們訂下的規條是不可以改變的,也就同樣不會接受耶穌所說的道理的。因此,耶穌所說的是從神來的真理,與這世界我們早前認知的道理不同;若我們沒有一個柔軟的心,是不容易接受從神來的真理的。

先知在本鄉不受人尊敬的原因,原來不是先知本身的問題,乃是與個人先入為主的成見有關。我們心中的成見,成為我們對真理接受的攔阻,這是我們要注意的。對我們自己而言,我們是否知道我們裡面有多少對福音的攔阻呢?對我們傳福音時,我們是否可以知道對方的成見,而求神給我們智慧,先除去他們的成見,然後才容易接受福音呢?這是我們要知道及要對付的問題:當舊的觀念存在時,人確是不容易接受新的事物的。在基督徒未信主之前,都已經接受了世界的潮流;同時,我們活著的世界,也都已經有固定的文化,這些文化,都是與基督的真理相違背的。因此,當我們在讀經聽道時,是否知道要用另一個思維去思想,用另一隻眼去看屬靈的事呢?屬世的觀念及文化,是把神的真理破壞的殺手,這是我們要求神除去的。

這些有成見的人,聽了耶穌的道後,都覺得驚奇(2),這表示他們還是有一點震驚的。然而,震驚並不代表一定接受,因為馬上他們想到及看到的,就是屬世的情景(3);就是那已存在他們心中牢不可破的觀念,把那些新看到的東西否決了。這是否也是我們的情況呢?當我們讀經時,看到一些新的事物及真理時,是否很快就用我們先入為主的觀念把之否定呢?或許是用我們這些觀念,去解讀所看見的現象呢?他們就是以屬世的看見,解釋這些驚奇的看見(2-3),於是就不能接受真理及新的事物。這是我們應該要警惕的,我們要求神在讀經時,把我們的舊觀念除去,才可以接受新的事物的。

2023年2月12日 星期日

晨更分享:可二23~三19

 20230212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dimanche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可二23~19

23-28

耶穌來到世上,前面說到耶穌做了三種事工,一是傳道、二是趕鬼、三是醫病(21-31);而其中最重要的,乃是傳道(2,13)。然而,除了這三件重要的事,是明顯的做出來,是直接的幫助他們脫離各種的捆綁外;他們還有一個捆綁,不是來自疾病或是鬼魔,乃是來自他們的條例。原來法利賽人在守安息日的事上,利用他們自創的許多條例,把猶太人捆綁住。本來安息日是要讓人得以自由,可以安息在神的懷中的;然而,法利賽人自創許多條例,使安息日反而成為恐怖的日子,很多事都不敢做,免得被定罪。這就是當時的情形,是一種無形的捆綁,是法利賽人自創的規矩。

醫病及趕鬼,是明顯的被疾病及鬼魔捆綁,這是可以看得出來的,也是人懂得來到耶穌面前求幫助的(10-11)。然而,被安息日捆綁呢?他們卻看不見,也不會直接來求幫助;因為他們認為,這是從神來的條例,因此就不覺得有問題。然而,安息日的條例,雖然是從神來的,雖然是叫人不做工;但目的卻不是聚焦在不做工之上,乃是為了使人可以享受與神同在的安息。但人把這條例放大,變成安息日是不准做工的,若是做工,就是犯罪。於是法利賽人就定下許多自己出來的條例,就是這些條例,把人綁死。不只是把人綁死,而且是每當安息日,就活在恐懼中,反而更不得安息;因為怕觸犯法利賽人定的條例,就會被定罪。本來安息日是要人安息在神的懷中的,但法利賽人把之變成人人在安息日時,活在恐懼中、不得安息!

人把神當初的旨意,180度的改變過來,但他們還以為是服事神呢!這就是當時的情形,他們被自己所訂的條例捆綁住;因為加上人的意思,就把神當初的美意,變成定人罪的日子。這是當時的捆綁,但這個捆綁,人卻看不出來;人只看到疾病的捆綁、鬼魔的捆綁,卻看不見安息日條例的捆綁。但耶穌卻看見了,祂要把人從捆綁中救出來,故此,祂用行動在安息日做事,目的是要把人從捆綁中脫離出來。

耶穌所做的每一件事,都是針對當時人的需要而做的。這一次是門徒在安息日時掐了麥穗(23),耶穌就趁機說出安息日真正的意義。耶穌說,安息日是為人設立的,人不是為安息日設立的(27),這就一針見血地說到他們的問題。這句話是甚麼意思呢?安息日是為人設立的,表示安息日設立的目的,是讓人可以在神的懷中安息,不要因工作而忘記神、忘記要安息在神的懷中;這是安息日設立的目的,是為要使人得益處的。然而,法利賽人把安息日成為人的主人,反而讓人服在安息日之下:人成為安息日的奴僕,被安息日綁住;把神設立安息日要為人服務的目的倒轉過來,這是不對的。當人把安息日變成主人時,人就因安息日而恐懼,安息日這天反而不得安息,反而活在恐懼中;這是法利賽人做成的反效果。我們今天會不會把神立的條例之美意,變成捆綁人的東西呢?這是值得我們反省的。

耶穌舉大衛的例子(25),但沒有解釋他所做的,為何不會受到懲罰。大衛的例子,是告訴我們,神看一個人的內心,比看他是否有外面的遵守律法的規定,來得重要。大衛的心常是向著神的,他所做的,都是以神為主的;外面似乎是破壞了條例,但他的內心是尊重神的,是以神為主的。若一個人的心是對的,比外面的行為是對的更為重要。法利賽人只是注重外表的行為,卻反而忽略了內心的醜陋,以為嚴守律法,卻失去愛人之心。他們只會定罪,卻不會憐憫,他們只是挾神以自重而已。因此,耶穌告訴他們,真正的主人不是安息日,乃是人子;不只是人子,而人也應是安息日的主人。因為安息日之定例,是為人服務的,故人才是安息日的主人。這就是耶穌要把人從安息日的條例中釋放出來的教導,可見當時人被安息日的條例所捆綁是嚴重的;但人卻看不見這問題。

1-19

1-6節亦是耶穌在安息日中所做的事。耶穌在這時所做的,有破壞神當時立安息日條例的原意嗎?當初神設立這條例時,是要人都可以安息在神的懷中;現在有一個人的手枯乾了(1),他可以在安息日安息嗎?他一定不能安息的。不只他不會安息,連那些窺探耶穌的人,也得不到安息(2)。因為他們的心是壞的,是想控告耶穌、緊張地看著耶穌的;若是如此,他們可以安息在神的懷中嗎?原來他們設定的條例,是使所有的人都不得安息的。為何安息日不能救命,反而是成為害命的條例呢(4)?神的原意真是這樣嗎?為何法利賽人會變成這樣呢?這就是當時的社會問題,但人人都奉為圭臬,不敢違背。

這裡有兩類人在安息日得不到安息,一是枯手的人,二是努力監視著耶穌,不敢放鬆的人;他們都得不到真正的安息。對監視耶穌的人,他們的不安息,耶穌沒法幫助他們,因為是他們自己的取決。但耶穌要讓這枯手的人,在安息日得到真正的安息,就把他有病的手醫好了。耶穌在這裡做的事,只是說了一句話,而那人只是伸出他的手而已(5),這就叫做做工嗎?原來法利賽人定下的規則,竟然嚴格到這個程度,也竟然定了神(耶穌)的罪呢!法利賽人所定下的規條,竟然比神定下的規條還大呢!那法利賽人是比神還大嗎?這就是他們自以為神,以律法為他們的神,卻把設立律法的神趕出去,甚至把耶穌定了死罪呢!這種可怕的行為,是值得我們檢討的,我們也會這樣嗎?

7-12節說到有許多的人來到耶穌面前,他們因為有病,也因為有污鬼的附身,就來到耶穌面前求醫治。這些人被疾病、被鬼魔捆綁,是明明可見的,故此就來到耶穌面前。然而,他們只看見體及魂的捆綁,卻看不到靈裡的需要。他們要的,只是次要的東西,他們不知道真正的益處是甚麼。眾人來到耶穌面前,都擠擁著祂,但真正得到耶穌的人卻是少的。他們要的,不是耶穌、不是神自己,乃是神所賜下的福而已。今天我們來到耶穌面前,真正要的是甚麼呢?為何這麼多的基督徒,所走上的追求的路,不是屬靈的路,只是屬世的路呢?只是要名要利要財要福而已呢?我們要的不是這些名利財物,乃是要得著神自己。我們追求的,不是世上的東西,乃是永恆的生命;但有多少基督徒,是認真追求天上的事物的呢?

這些人從各處地方來(8),是付了很大的代價的。然而,付上這麼大的代價,他們得到甚麼呢?他們會認識耶穌是神的兒子,如污鬼一樣的認識嗎(11)?好像看不到他們對耶穌的認識,他們認識的,是利益的得著,而不是耶穌是誰。他們可以不管耶穌是誰,只要得到他們所要的利益就好。這是這些人的光景,他們的眼只會看世界的事物,不會看屬靈的事物的;我們是否也是一樣呢?同樣地,鬼魔雖然認識耶穌是神的兒子,但他們也不會悔改,更不會從耶穌得益的。他們得益的管道,是自己所設定的,於是他們至終就只有琉璜火湖的分而已。

13-19節說到耶穌揀選十二門徒,其中有三人是耶穌給他們改名的。他們本來的名字,是父母起名的,代表從人間來的期望;然而神給他們改名,代表神的期望。西門改為彼得(16),是盼望他成為建造的石頭,是與教會的建造有關。但雅各及約翰的名字,卻改為雷子(17),這是甚麼目的呢?那是提醒他們,讓他們知道從人出來的本質,就是雷子。然而,有一天神的靈降在他們身上時,是可以改變他們的。這就如約翰之後的表現一樣,變成一個有生命、有愛而溫柔的人。

至於猶大,馬可把之分了出來,成為獨立的一節聖經(19),代表他雖然要賣耶穌,耶穌還是要特別揀選他的。為何要揀選他呢?當然這是神的旨意,是代表神希望用更多的愛來改變他。然而,若神以最大的愛也不能改變他,那他的滅亡是自取其咎的。這是一個負面的例子,讓我們不要硬心、不要被撒但入了心,如此就只能走向滅亡之路,神也不能挽回了。

2023年2月5日 星期日

晨更分享:詩一一九153-176

 20230205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dimanche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詩一一九153-176

這是這篇字母詩中,最後的三個字母,亦即是最後的三段。在這裡詩人仍然說到他的苦難仍然存在(153-154,157-158,161),表示一方面他的苦難是沒有盡頭的,是不會過去的;但他雖然仍遭遇苦難,第一,他卻不會離開神的話語,苦難反而讓他更緊緊的捉住神,並不偏離神的道。第二,他因著苦難,經歷神的話,因而得到很多的擄物(162,或譯戰利品),就是讓他得到生命的成長。原來到了最後時,詩人一方面似乎仍是有苦難的存在,苦難似乎是永遠跟著他的;但另一方面,他不會因苦難而放棄遵守神的話,反而愈加渴慕神的話。也就是說,從一一九篇所描述的,我們知道詩人是一個持續遵守神話語的人。因著他遵守神的話,伴隨著詩人一生的,一是苦難的存在,二是生命的成長。似乎苦難的存在,反而是促成他生命成長的,二者是連在一起的。

由此我們就知道,一個遵守神話語的人,第一是必然會遭遇苦難的,尤其是如詩人這種如痴如醉地渴慕神話語之人,更是如此。第二,若他能勝過苦難,那苦難是他的筵席,助長他生命成長的。這就如以斯帖記所記載的一樣,神表面是給猶大人苦難,然而,這苦難原來只是筵席的化身而已;因為神是可以把苦難變筵席的。一個能持守神話語的人,已經是不簡單的;而一個因持守神的話,經歷苦難而不跌倒的人,更是難得的。而詩人能走到這地步,是值得我們敬佩與效法的。

162節中詩人提到一個字,就是擄物、就是戰利品,這是甚麼意思呢?擄物代表甚麼呢?詩人如何可以把神的話作為擄物呢?擄物是戰爭時因著勝利而得到的戰利品;那詩人有經歷甚麼戰爭呢?原來遵守神的話,從某一個角度來看,那是要爭戰的。因為當您遵守神的話時,因著世界不是走這條路的,就會遭遇別人的妒忌、就是從撒但來的攻擊。這時,惡人會攻擊你,苦難會臨到您,而這背後就是撒但要把我們置於死地。

因此,當一個人要遵守神的話時,尤其是如詩人這樣堅持地守神話語的人,撒但是一定要攻擊他的。然而,詩人這時仍然靠神的恩典,藉著神的話而抵擋撒但。到了最後,他靠著神而得勝撒但,於是他就得到戰利品;就是經歷到神話語的力量,得到生命的成長。這就是為何詩人在這篇詩的最後,說到戰利品這個字的意思。這是他因著遵守神的話而遭受攻擊,但也因著持續遵守神的話,而得勝撒但的攻擊,最後產生的結果:就是得到因著神話語所給他的戰利品。這就是他描述神的話是他的擄物之意。若以一句簡單的話來形容,就是當一個人經歷神話語的信實後,他在生命中得到神的話,使他的生命成長後,那神的話就成為他的擄物,是他得到的珍貴寶物。這是屬靈的擄物,是他得到了屬靈的寶貴生命,這樣神的話語就是他的擄物。

詩人在詩一一九篇中,用很多不同的形容詞說到神的話,這代表甚麼呢?代表他用不同的方式去經歷過神的話,他就發現神的話是一個極大的寶藏,用盡了所有的言語(22個希伯來字母都用盡出來,代表所有的言語),才勉強可以描寫神話語的豐富,寫成這首詩的。然而這不是詩人的理論,乃是他經歷過神話語後,所活出來的詩篇;那是真實的經歷,而不是虛空的理論。不只是寫出來,而且更是活出來的生命。今天我們即使是說到理論,也不能夠如詩人一樣,如此詳盡地描寫神的話的;何況詩人不是理論地說出神的話,而是在生命的經歷上說出神話語的豐富的呢!當我們讀完這詩篇時,我們應作何感想呢?我們對神的話是如何的一種態度呢?是否可以改變我們的觀念及行動,並求神讓我們可以達到詩人的光景呢?

因此,在這詩中最後一段(169-176),就是詩人自己的願望及祈求。這一段中和合本有七個願字(175節中,和合本有兩個願),新譯本則有六個(175節中,其中一個願,新譯本用「求」代替「願」);不只有願,而且有求。願是他的心願,也是他立志後盼望得到的;而求是他的謙卑,知道自己沒有能力,而需要神的幫助。因此,這最後一段,可以代表這詩的總結,代表詩人知道自己是沒有能力的,只是如亡羊一樣走迷了路而已,是需要神尋找他、幫助他的(176)

在整篇詩中,大都是詩人尋求神的記錄,為何到了最後一節,詩人卻要求神尋找他、這是甚麼意思呢?這代表詩人知道,不只是人的努力,而且更要加上神的恩典;不只是人的立志要尋找神,更是神尋找我們、揀選我們。若不是神加力給我們,我們雖然要尋找神,但也不一定尋找得到的。另外,詩人說自己只是如亡羊一樣走迷了路,這代表他認識自己,所走的路若不是神的路,那就是迷失的路;也代表人很容易走迷了路,需要神的指示的。因此,他明白常常需要神的扶正,讓他這亡羊可以被神尋回。

當我們讀到前面詩人所述的一切話時,會覺得詩人能堅守神的話,是很了不起的。然而到了最後一節時,我們才發現,原來這全是神的恩典;若不是神尋找他、揀選他,他還是迷失的羊而已。因此,到了詩的最後,詩人這句話至少代表兩種意思,一是感謝讚美神,二是謙卑自己。他知道一切都是神的恩典,不是他的功勞,這樣的謙卑態度,就代表生命的成熟。因為一個生命成熟的人,一定是一個謙卑及無己的人;而詩人就是這樣的人。可見他走在神話語之道中時,他的生命是成熟的,這在最後一節中,就可以看見他遵守神話語的成果,就是生命的成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