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年1月29日 星期三

新書約拿書靈拾即將出版

好消息,約拿書靈拾新書,將於2014年二月初出版,請洽台北天恩出版社。此為靈拾系列第三集。簡介如下:



讓「約拿的神蹟」成為「你的神蹟」
靈拾系列3


回應神的愛與呼召

看完了全本書,心中有很深的感動─人到底是不完全的。本書
中特別吸引我的還有─何長老對約拿「老我」性格的剖析是
那麼地深切。書中有很精闢的論述,實在很值得我們花時間從頭到尾來展讀。


臺北基督徒北投禮拜堂長老 呂郁男


 
靈拾系列3
「這世代是一個邪惡的世代……除了約拿的神蹟以外,再沒有神蹟……約拿怎樣為尼尼微人成了神蹟,人子也要照樣為這世代的人成了神蹟。」(路加福音十一章29下~30節)


耶穌所說的「約拿的神蹟」究竟是指什麼?
神為何將「逃跑的先知」約拿的故事放在聖經中?
約拿書短短48節經文,充滿了許多超自然的神蹟。它的篇幅雖
短,但所啟示、所顯露出的神的心意及人性,卻是非常豐富且精采。


約拿書中的神蹟不是神話,是神為了讓我們能順服、能捨己、能得到祂更大的屬靈福分,而不惜動用神蹟、用盡一切方法,所給我們的愛的啟示和呼召。


透過《約拿書靈拾》詳盡的剖析,你必能體會神的心意、明白神的用心良苦,你必能回應神的愛與呼召,為神走捨己的道路,成為合神心意、討神喜悅的兒女!

2014年1月28日 星期二

晨更分享:路十五1-10



2014/1/28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mardi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路十五1-10

這一段是說到兩個比喻,一個是失羊的比喻,一個是失錢的比喻。而說出這些比喻的背景,是因為法利賽人和文士,私下議論說,耶穌接待罪人,又同他們喫飯(1)。因此,耶穌就針對他們,說了三個比喻。而這三個比喻,是有相關性的。那是有關三一神的工作,是三一神作在我們身上的工作,也是三一神的期待。第一個比喻,是說到耶穌的尋找,而第二個比喻,是說到聖靈的尋找,而第三個比喻,則是說到天父的等待。天父沒有尋找,而是耶穌及聖靈去尋找,而天父則預備了救恩,在天上期盼的等待,等待罪人悔改,回到神的家中。小兒子本是在家中的,而他卻自作主張,將神的財產當作自己的財產,因此而自作主張,任意揮霍,就成為浪子了。而那一百隻羊,原來在曠野的,而九十九隻是自以為義的羊,他們是不覺得自己需要悔改的(7)

所謂不用悔改(7),不是說他們已經得救,或是已經是義人,而是他們自認為是義人,自認為自己是義人,就不用悔改了。當他們自認為是義人時,耶穌就只能把他們撇下在曠野,而先去找那迷失而願意被找的羊了。那九十九隻羊,雖然似乎是在牧羊人的手下,但其實他們是不聽從牧羊人的指引的。他們還是在曠野中,而不能歸家。也就是說,牠們是身在牧羊人的手中,但牠們的心,卻是在曠野中的。

耶穌為何撇下那九十九隻羊呢?為何為了一隻羊而撇下這麼多隻羊呢?難道耶穌不愛那九十九隻羊嗎?耶穌不是不愛那九十九隻羊,而是他們不願意被耶穌所愛。他們不覺得需要牧羊人的照顧,他們只覺得自己走路就好了。而那隻迷失的羊,牠遇到了困難,牠是自知自己是迷失的,牠是有需要的。因著他的需要,他就願意被耶穌所找,也找到了。於是耶穌就把他帶回家中,這時,這隻找得到的羊,不是放在曠野中了,乃是放在家中了。而那九十九隻羊呢?還是在曠野呢!因此,自認為可以得救的,自以為不需要耶穌的,反而是不得救的;而願意被耶穌所找的,反而是可以得救的。

前面兩個比喻,都是說到神主動找人,不是人懂得去找神的。因此,救恩是神的恩典,是神主動給人、主動尋找人的。我們今天之所以能得救,不是因為我們能懂得找神,乃是神主動找我們,把我們尋回。因此,我們是沒有任何誇口的,只有神的恩典、神的主動,才是我們得救的原因。而當我們得救時,誰最歡喜呢?似乎應是那隻羊才對,但這裡卻看到,原來是神和天上的使者,一同為這隻羊的找回而歡喜呢!那這隻羊不會高興嗎?當然會高興的,因為牠迷失時,一定很徬徨的,但這一段中,我們看不到羊的高興,卻只看到了牧羊人的高興,這是甚麼原因呢?

羊是一定會高興的,因為牠找到了回家之路了,若是如此,為何聖經沒有說出羊的反應呢?第一,是因為羊的高興,比不上神的高興,羊的高興,對比神而言,就微不足道了。若是如此,我們就應更了解神的高興,原來是大於我們的高興的。也就是說,當一個人得救時,這得救的人是會高興的,但真正更高興的是神,祂與天上的使者一同高興,而因為神的高興,那羊的高興就不必提了。第二,這一段中所說的,主角是神而不是羊呢!神是主動尋找迷失的羊的。當人走離了路時,神就來到世間,主動的去尋找那失落的羊。失落的羊自己是不會找神的;只有神會找失落的羊。今天不是我們尋找神,乃是神尋找我們。無論是耶穌、是聖靈,都是神主動找我們的。當我們陷在罪中的時候,我們是無能為力去找神的。因此,救恩是神主動給的,是我們自己不會去找得到神的。也因為如此,當神找得到一個悔改的罪人時,神的心是歡喜的,是神找得到一隻迷失的羊,是祂的歡喜大於這隻羊,因為這全是神的動作,是神的主動。而羊是被動的歡喜,就比不上主動者的喜樂了。而當神的救恩有了果效時,那神的喜樂當然是大的了,因為這是神在創世前就有的計劃也。

因此,若我們看到了一個罪人悔改後的喜樂,這是對的。但我們是否也應看得到,在天上的喜樂,比這個喜樂還大得多呢!我們是否更因此而感謝神呢。同時,若天上的喜樂是如此的大的,那我們是否更要努力傳福音,使人得到滿足呢?這是我們該盡的責任。

婦人去找錢的比喻(8-10),這十塊錢中的一塊,是在那裡失落的呢?應是在家中失去的,而不是在曠野失去的。也就是說,這十塊錢,本是在家中的,就是在教會的了。而教會是有聖靈的,因此,聖靈是在教會中找迷失的錢。甚麼是迷失的錢呢?錢本是有價值的,當錢落在主人的手中時,它的價值就顯出來了。錢不會主動的使用它自己,它的價值,一定是在被主人用的時候。若錢不落在主人手中,而是落在房子的角落中時,那這錢是沒有用的,它的本來價值就失去了。

今天我們在教會中,若不為聖靈所用,若只是在一個角落中,不能一同服事,不能把聖靈的恩賜使用出來時,那我們就是一塊失落的錢,我們的價值就沒有用了。聖靈賜給我們每一個人都有不同的恩典,聖經上說,是每人都有恩賜的。但若我們忽略了聖靈的恩賜而不用,我們就如失落的那塊錢一樣,我們就不能發揮我們正常的功用了。因此,聖靈在教會中,是要找失落的錢,是要把我們沒有服事的人的功用找回來,賜給我們恩賜,使我們可以在聖靈的手中,被祂所用。如此我們才是有價值的錢,才可以因著這價值,而換取所買回的東西的。

婦人要點燈,要打掃屋子,要細細的找,直到找著了(8)。這代表聖靈的細心、溫柔,耐心,一直去找,直到找著了才擺手。感謝神,原來聖靈在我們身上的工作,是如此多及細心的。我們應存感謝的心,去歡迎聖靈在我們身上的工作,因為祂要把我們失落的價值找回來,使我們不致落在撒但的手中,而是落在聖靈的手中,為神所用,這才是我們的正當價值。若我們不為神所用,而為撒但及世界所用,神就要找回我們,使我們重新有我們當得的價值了。

這個比喻說完後,聖經繼續說一個罪人悔改,在神的使者面前,也是這樣為他歡喜。這塊錢也喻表罪人嗎?可能的解釋,第一:它雖然似乎是在教會中,但他失落了,他不把自己交聖靈手中,就是需要悔改的罪人了。第二,這塊在家中失落了的錢,也可能代表是好像是在神的家中,但其實不是,因為他還不是真的悔改,還不是把自己交神的手中。這就如一般的猶大人,雖然是神的選民,但還不一定是得救的人,因為他們不認識自己,也不把自己交神手中也。

2014年1月24日 星期五

晨更分享:路13:1-21



2014/1/24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vendredi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路十三1-21

(1-5)人喜歡比較,也喜歡定別人的罪,但對自己的悔改,卻常是遲鈍的、猶疑的;因為人對自己的罪,都是不敏感的。然而,沒有一個義人,連一個也沒有。我們不比別人更有義,我們要得到神的喜悅,只有一條路:不是論斷人的路,乃是悔改的路。我們所要的,乃是恩典,是靠神的恩典而稱義;不是靠論斷別人而稱義,更不是比較別人而成義。但人以為論斷別人,就顯得自己比別人有義了。若不能悔改,則我們是沒有辦法免去我們的罪的。若不悔改,每個人都要滅亡,這是當時的人所不明白的。或許他們以為自己是神的兒女,是神所選的選民,而他們所作的,自然是用比較的方式,以得到義。因為他們有神的恩典,有神給的律法,他們就以為守律法,就可以得救,就可以比別人為義。他們不單是與外邦人比,也與其他的猶大人比。由於他們有這種觀念,他們就自然會比較的方法,去定別人的罪,而定自己為義了。

原來我們是一個很會比較的人,而比較就是代表靠自己。若靠神,就沒有可以比較的了。一個人若比較的話,他就會自以為義,就會定別人的罪。若一個人願意來到神的面前,他就會看到自己的罪,就會悔改而求神的恩典。因此,比較是自義的路;而悔改是謙卑的路。神阻擋驕傲的人,賜恩給謙卑的人,這是不變的律。因此,我們應求神常常除去我們「要比較」的想法,我們不與人比,只謙卑地來到神的面前,求祂的恩典,求祂的赦罪,這才是我們要走的路。

(6-9)耶穌在地上已經工作三年了,但以色列人仍是結不出生命的果子來,讓神的心得以滿足,這就是這三年來的結果,是何等令神傷心呢!然而,神還是寬容他們,等到耶穌上十字架後,把生命賜給他們,希望他們可以悔改,可以得著生命。十字架是最好的營養劑,但它卻是人所厭惡的,就如糞一樣,雖然不受人歡迎,卻是令植物成長的必需品。神容忍祂的子民很久了,他們外表敬拜神,心卻遠離神,神還是給他們機會。但到了主後七十年時,他們還是滅亡了,因為他們沒有結出果子來,使神得滿足。

(10-17)這個女人,腰是直不起來的,她的腰若直不起來,就只能天天看到地上的事物了。她所患的病,是軟弱的病;她不是不能走,但卻是直不起腰來走。她似乎不是向天望,她的眼不能向上望,她只能望向地上的事物。她所活著的層面,乃是地上的事物,乃是地上的生活。今天基督徒是否也是如此?我們是信了神,但卻只是信徒,而不是門徒。我們沒有向上望,也不能向上望,因為我們似乎被軟弱的靈附著,而不能直起身來,更得不到安息。只有耶穌來了,祂才真能給那女人安息的。我們也當只仰望耶穌,讓祂成為我們的安息,而不是追求這世界的一切,因為這世界和其上的事,都要過去,惟獨遵行神旨意的,才永遠長存。

管會堂的嚴守法利賽人的律,安息日是不能治病的,但反過來看,安息日卻可以解開槽上的牛驢、牽去飲水(15)。原來法利賽人的一套律法,卻使人比牲畜還不如呢!他們作了一套律法,是超越了神的律法,是把人牢牢的捆綁住的。他們本是想安息,但因著人所定的條例,反而使人在安息日是最不能安息的,這就是人的矛盾。人所作的事,常是適得其反的,以為可以達到某種目的,豈知是愈走愈遠。本想得到安息的,反而使人更多捆綁。神的恩典是要給人的,但當人加上了自己的方法後,就把神的恩典,變成人的捆綁了。

這不只是法利賽人所作的,在今天的教會中,有很多的條例,不是聖經所規定的,但人卻還是以人的條例為我們的規矩,這就成為新約的法利賽人了。因此,我們在新約的時代,在教會的時代,也應注意是否教會中有些條例,不是聖經所規定的,但卻是傳統所遺留下來的。而這些條例,是否反而捆綁了我們,使我們得不到安息而不自知呢!

(18-21)這裡耶穌舉了兩個例,似乎是說神的國愈來愈大的意思,但這種大,總是讓人覺得不是很正常。例如芥菜種卻成為樹,這就不是各從其類的感覺,這似乎是不正常的,是人工的加大,是表面的華麗,是人的驕傲,而不全是生命的長成。原來有時當我們追求生命的道時,我們有時會加上人工的方法,就是所謂的揠苗助長的方法,把世上的東西,加入教會中,使之壯大。然而,神的國不是用人工所可以長大的,當信仰加上政治,或是加上人的裝飾時,神的國就變質了,這與中世紀時的天主教會是一樣的。此外,是這個女人把麵酵加入,而不是神把聖靈加入,這也是人工的方法,而不是自然的、神的方法。我們的生命要長進,不是靠人工的虛胖,乃是靠神的靈,進入我們裡面,那就自然會生成壯茁的生命的。一切人工的添加品,只會使神的國變形虛胖而已。

2014年1月16日 星期四

晨更分享:路九:44-62



2014/1/16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jeudi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944-62

44節說:你們要把這些話存在耳中,因為人子將要被交在人手裡,而51節說:耶穌被接上升的日子將到,祂就定意向耶路撒冷去。這裡是說到同樣一件事,但耶穌對門徒時,是說祂將要被交在人手裡;路加卻描寫是耶穌被接上升的日子將到,而這個認知,也是耶穌的認知。同一件事,卻是兩種的描寫:對門徒是說人子要交在人手裡,對耶穌自己來說是祂知道自己將要升天。原來門徒所看的,是耶穌的受死,而耶穌所看的,是祂將要升天,而不是受死而已。耶穌因著門徒不明白復活及升天的意義,所以祂所說的,就只能說是祂的受苦(這次沒有提到受死,也沒有提到復活);但耶穌所看的,是更遠的榮耀,而不只是十字架。

門徒不明白耶穌為何要受死,因為他們不知道死而後生的路,他們只知道活的路,他們的觀念中,是沒有經過死亡的路。因為人是不懂得死後,也從不會想到死後的。因此,能走十字架路的人是不多的,因為能看得到十字架背後榮耀的人,也是不多的。

人們都喜歡追求自己的名聲,就如57節中的那人(8:19說這人是文士)要跟隨主時,他所想到的,不是十字架的道路,而是得榮耀的路。然而,要得榮耀的話,是要經過十字架的。耶穌所看到的升天之路,是經過十字架的路,是經十字架後的榮耀。而那文士卻只看自己的功成利就,而不知道要經過十字架的路。人是想得榮耀,但卻想跳過十字架之路;這就如撒但引誘耶穌時,所作的一樣。他要耶穌拜一拜他,他就會把世上的一切給耶穌了。他其實是要耶穌不必如此辛苦,去走十字架的道路,才得到那榮耀;若耶穌拜一下撒但,榮耀馬上就來了。撒但是要把十字架的道路,從耶穌身上去掉,因為他不知道,沒經十字架而得的榮耀,只是虛假的榮耀而已。但耶穌是知道的,耶穌是不會上當的。

撒但及世人所想到的,不是十字架後的榮耀,而是繞過十字架的道路,而希望馬上得的榮耀。然而,沒有十字架,就沒有真正的榮耀。人們是不懂得走十字架的道路的,人們是想得榮耀,但卻不是經十字架而得到的榮耀。門徒的觀念也是如此,他們只看到耶穌的受苦,卻不知道受苦後的榮耀。因著門徒的不知道,耶穌的啟示,就只說到交在人手裡,因為門徒是不明白耶穌所要走的路的。

每一個人都想得榮耀,但世上的人,以及撒但,都是不懂十字架的路,而只懂直接去得的路,人們是不懂得捨己的路的。然而,若要真得,就必要先捨;得是從捨而來的,這樣的得,才是真的得。若只是想得而不願意捨,那他的得就不是真的得,而只是假的得而已。耶穌雖然是在走十字架的道路,但祂所看的,不是十字架的苦,乃是十字架後面的榮耀。因為十字架不是終局,十字架後面的榮耀,才是目標,那才是真正的榮耀。若我們要追求真的榮耀,就必須懂得走十字架的道路。可惜的是,現今很多人,甚至包括傳道人,也不很明白捨己的道路,而大都在走得的路,這是很可惜的。

(46-48)接待一個小孩子,是沒有回報的,因為小孩子是沒有能力回報的。他們也沒有能力去把這件事讓人知道。同時,接待小孩子,就是要降低自己的身份,是遷就卑微的人,是要放下身段的。我們要幫助人,要接待人,就要謙卑的服事,是不求回報,不讓人知,默默的服事的。同時,若我們是走降卑的道路時,我們就是走一條真的「為大」的道路。因為天國裡的大,是小的為大;而世間上的為大,是大的為大的。這是不一樣的道路,我們應學習走謙卑、捨己的道路,而不是走不經過捨己而馬上得的道路。生命的出來,是要經過捨的,沒有捨就出來不了生命的,屬靈的事,是沒有速成的。

(49)人們一方面在服事主,一方面也不知不覺地建立起自己的地盤來了。約翰是在服事主,是在跟從主;然而,因著他的跟從主,他就容不下別人奉主的名趕鬼了,因為這人不是與他們一夥的。然而,約翰是在行動上跟從主,這是好的;但那人若是在心中跟從主,尊主為大,也是另一種跟從主的方式。我們要尊重每一個跟從主的人,不是只有我們所作的,才是正牌的;而別人所作的,就是冒牌的,這是一種唯我獨尊的心態,是建立地盤,而不是建立教會,這是我們應該避免的。

(51-56)一個跟從主的人,還是有如此大的己的。因為不能容異己,就要想到把對方滅掉的。不只是約翰及雅各是這樣,很多時我們都是這樣。我們心中是容不下別人不尊重我們的,尤其是當我們服事主時,我們多多少少都會覺得應當受別人的尊敬的。倘若有不尊敬我們、「不識貨」的人,我們就很容易生氣的。約翰及雅各當然是愛主的,但因著他們愛主,他們就不能愛這些撒瑪利亞人,因為這些人不接待耶穌。原來我們有時會因著愛耶穌,而不愛某一些人的。這不是真正的愛耶穌,因為我們只是愛耶穌,而不能愛耶穌所愛的。我們受不了別人對我們的藐視,我們認為自己服事主,就應得到所有人的尊敬。於是因著我們服事主,也因著我們服事主久了,與神就親近了,就反而因著與主親近,自己有了本錢了,就要求主降下火來,消滅自己不喜歡的人了。原來我們愈事奉神時,若不對付我們的己,則我們反而會愈火大呢!我們的火,是可以大到一個程度,去消滅所有自己看不過眼的人的。這就是這兩個雷子的行為,也常是我們的行為呢!

(57)這個文士,是自己要跟從主的,但耶穌卻間接把他拒絕了。其實耶穌是告知其正確的心態,告知其得榮耀的路,不是他所想像的路,是要經過十字架才可以得到的。不是所有要跟從主的人,主都接受的,惟有能走十字架捨己道路的人,主才要接受的。因為若不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主,就不配作祂的門徒。而且這時,耶穌正面向耶路撒冷,不是每一個人都明白耶穌所作的,人們只看見耶穌的能力,耶穌的神跡,但卻不知道祂是向著十字架而走的。文士以為跟從耶穌,就馬上可以得到好處,因此,這種跟從的心態,是不為主所接納的。

跟從主的攔阻是多的,我們會有親情的問題(59),工作的問題,生活之需要(62),世俗之纏累,受苦及走十字架道路的問題等。這些都是我們跟從主的人,所要注意的事。若我們以為跟從主是容易的,是不必丟棄萬事的,那我們還是不懂得十字架的道路是甚麼。而耶穌正面向耶路撒冷,有多少人知道祂正要作的事呢?連門徒都不知道,所以其實大多數人跟從主,只是膚淺的跟從,而不真能懂得跟從主所要撇下的,以及所要走的十字架道路的。這些來到耶穌面前要跟從主,或是耶穌呼召他們來跟從的人,其實都是不明白跟從主的意義的。求主幫助我們,讓我們懂得如何跟從主。

2014年1月11日 星期六

晨更分享:路七:31-50



2014/1/11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samedi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路七31-50

這裡分為二段,一是說到主用比喻來說明這世代,二是說到法利賽人招待耶穌的事。這個時代,是好像孩童坐在街市上,向人吹笛,但人不跳舞;向人舉哀,但人們不啼哭。這是沒有反應,或是沒有正常反應的世代。當耶穌來了,這是新郎來了,是應該喜樂的,但人們卻不在乎這喜樂的一面,而總以自己的想法,來把好事變成壞事。人們是常會把屬靈的事,用屬世的判斷,去加以否定的。無論屬靈的事多美好,人總有藉口把之變成為不好的事。這不是事情不好,是因為人的心裡存在壞的念頭,就從他心中出來壞的東西。當人們的反應是負面的時候,不代表這些事都是負面的,有時只是代表這個人的心中是負面的。也就是說,人的心若是壞的,他看事情就都是從他壞了的心出發,於是他的看法就都是壞的了。

耶穌來了,這是喜樂的事,然而,當單純的小孩,知道這是喜樂的事,而向大家吹笛時,因著人們裡面的罪,就沒有跳舞感恩;而當小孩向罪人舉哀,讓人知道自己的罪,以便悔改時,人卻不會因自己的罪而啼哭(32)。一個單純的孩子,是沒有成見的,他們反而會有正常的反應;但那複雜的法利賽人,他們的反應,就以自己的想法為是,因為他們不是智慧的人,他們不以耶穌為義,他們不會尊重智慧。

屬靈的表現,不是從外表的行為而來的。施洗的約翰是不喫餅、不喝酒的人;而耶穌是也吃也喝的人。這兩個表現,是相反的,是完全不同的。然而,他們的心都是向著神的,都是為著神而作的。因此,同樣是為神而作,為神而活的,但他們外面的表現,卻可以是不同的。神所看的,不是我們的外表,乃是我們的心。若我們的心是向著神的,那我們外表的一切,也都是獻給神,為神所用的。因此,外面的行為不是最重要的,我們要看的,是那人的心。而法利賽人所看的,只是外面的行為,而不是裡面的心。他們不懂得看人的心,他們只是看得到屬世的外表,而不是屬靈的裡面;因此,他們是一些不會看事的人。一個不會看事的人、一個只會看表面的事情的人,他是不可能看得準確的,他的判斷也是錯的。這就是法利賽人的光景。

第二段所說的法利賽人西門,以及抹主的腳的女人,是一個明顯的對比(36-50)。西門與耶穌的相識,只是表面的;他的接待只是禮貌的,而不是從心中而來的。他的接待,就等於律法的禮儀,而不是心靈的感恩而來的。他與耶穌接觸,與耶穌認識,但他的相交,只限於表面的認識,他與耶穌正面接觸,但卻失去了得救的機會,因為他不懂得耶穌的救恩,他只懂得批評,只懂得看人的罪,而沒有對人之愛。他看到這個女人,只是看到她的罪;而耶穌看到的這個女人,是看到她的愛。法利賽人的一個特點,就是定人的罪,但卻不懂赦罪之道。他們所定的條例中,是沒有赦罪之路的。

西門對耶穌的招待,表面上是要親近耶穌,也似乎很少法利賽人,願意在家中接待耶穌的;因為很多法利賽人,都只是用批評的態度,去看耶穌的。而西門能請耶穌到他的家中,算是不錯的了。然而,他雖然能夠做到請耶穌作客,但他卻不是真心的招待祂。因為西門沒有替耶穌洗腳,也不給祂親嘴(親嘴是當時中東的習慣,是表示友好,表示相連)。西門連這些基本待客之道都沒有,那他請耶穌到他家,不代表他尊重耶穌,而只是作律法的外表工夫而已。而另一方面,耶穌也願意到他家中去,這其實也算是不簡單的了。因為耶穌一般也很少正面與法利賽人接觸的,而耶穌願意到他家中,表示耶穌要藉著將要發生的這件事,給西門一個明顯的對比及教訓,是有教導的意義的。然而,西門是否珍惜這個機會呢?他好像只是表演式的愛,不是出於真心的,他不如這個他看不起的罪人女人,這女人的愛,是從心中發出的。

對比西門,這個女人所作的,是在心中作的;而西門所作的,只是在家中作的而已。西門是有家,他的家中也一定是華麗的。這個女人,可能沒有太華麗的家,但她卻有一個美麗的心。她知道感恩,她知道她的罪多,因而謙卑來到主的面前,求祂的赦免。一個知罪的人,不只是一個感恩的人,也是一個謙卑的人。西門請耶穌來到他家,算是不錯的了,因為一般的法利賽人,是不屑請他們看不起的人到家中的。然而,西門不是一個謙卑的人,頂多是一個客氣的人而已。對比女人的謙卑,以及西門的客氣,一個是從心中出來的,一個是從禮儀出來的,其差別是大的。

西門不覺得耶穌有多重要,他甚至不覺得祂是先知(39),因為他藐視耶穌的能力,覺得祂一定不知道這女人是罪人。他不跟耶穌親嘴,因為他不想與耶穌有分,因為一般親嘴是代表相連也。而他不替耶穌洗腳,這也不是待客之道,表示不尊重客人,看不起客人;如此的請客,只是羞辱客人而已。然而,西門沒有做的,這個女人全都做了。這個女人沒有好的房子,沒有好的洗腳水,也謙卑地不敢與耶穌親嘴(覺得自己是罪人而不配),而只覺配得親祂的腳(腳是代表骯髒、卑下)。這是她的謙卑,她的知罪。她沒有洗腳水,但卻有從她心中出來之感恩之淚水,這是她生命出來的水。她的這些舉動,就代表她從心中出來的感恩,因為她沒有房子,卻有一個被洗淨的心、被赦免的心,因此,她也勇敢地表達她對耶穌的愛。她要表達的,是沒有外面的拘束的,是發自內心的。不像西門,處處考慮甚麼該作,甚麼不該作,全部都被律法所拘束,而不能自然地從心中去作。

這個女人所表達的,是一個赦罪後的感恩行為,是一個知罪、謙卑、悔改的表現。因著她的信心,她的罪就得以赦免,她就嘗到主恩的滋味,她就自然有感恩的行動。她不如西門,西門沒有得到赦罪的喜樂,他只是在律法中而活,他的心是沒有改變的。他不覺得自己需要赦罪,他因著自以為義,就覺得自己的罪是少的,而少罪的他,就會對多罪的女人看不上眼。少罪的他,還更會自以為義,也會論斷別人,甚至連耶穌也會論斷的。當我們自以為義時,我們就會論斷人,就會看不起人,就會驕傲。如此,我們就會失去救恩,甚至會連耶穌都不尊重了,西門就是這樣的人。

因此,女人是用她清潔的心,去接待耶穌,而得到耶穌的喜悅;而西門是用清潔的房子,但卻不是清潔的心,去接待耶穌。西門離耶穌的距離雖近,但卻反而失去了耶穌。他懂得請耶穌到他的房子,卻不懂得請耶穌到他的心中。而這女人,卻不請自來,因為她有需要,她要用她的心,去接待耶穌,也用她的香膏獻給耶穌(38)。香膏是代表生命的所有,因此,她是在罪得赦免後,把生命獻上給耶穌。而西門卻沒有獻上甚麼,只有獻上禮貌性的食物,是他在有餘的情況下獻上的。這與他所看不起的罪人所獻上的,是大有差別的。今天我們是否如這女人一樣,謙卑而有愛的來到耶穌面前呢?還是只如西門一樣,禮貌式的來到耶穌面前呢?一個自以為義的人,與一個知罪的人,是很大的不同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