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0年3月24日 星期二

晨更分享:來十1-18



20200324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mardi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來十1-18

這一段主要是說到基督的工作、基督的服事的果效;表面上這裡說的,都只與罪有關,因為是說到獻祭及血的問題(4),公牛和山羊的血,不能把罪除去,那怎辦呢?對應的應該是基督的血才對,然而,對應的不是基督的血而已,更是基督的身體(5)。因此我們就明白了,不是血的問題而已,更是把基督的身體獻上,而身體是包括血的,重點是身體,而不只是血。那血與身體,可以分開嗎?本是不可以分的,但人是把之分開了,我們要的,不是身體,更是血;本來是不可開的,但人卻把之分開。

當舊約時,所提到的是罪、是血(2-3),但說到基督時,似乎是說到身體,是說到遵行神的旨意(9),而不是直指血而已;這代表甚麼呢?這代表身體包含血,但血不一定有身體;身體是代表死亡,是代表遵行神的旨意。原來獻上身體時,就一定有血的,因為這是獻祭,是要宰殺而流血的,若不流血,罪就不得赦免(22)。既然不流血,罪就不得赦免,那說到基督時,為何不說到血呢?當然前面第九章已經說過血了,表示不是沒有血,但這裡就不是說到血的問題,乃是說到身體的問題,因為這是更重要的,也是我們所忽略的。

這一段中,先是說到公牛和山羊的血,這些血不能除罪,只能使人想起罪來(3),也就是說,律法是叫人知罪,知罪而不能脫罪,這就更是無奈,更使人得不到安息。然而,基督的血呢?不只是可以洗罪,而且可以使人不致犯罪,因為基督要做的事,不是為了除罪而已,更是為了使人成聖,這就要說到祂的身體,而不只是說到祂的血而已(10)。作者沒有用基督的血,與牛羊的血作對比,作者只是用基督的身體,與牛羊的血作對比,這是很特殊的。因為牛羊的血,使人想到罪,但不能解決罪的問題;這只會使人更無奈而已。但基督獻上的是身體,就不只是解決過去罪的問題,更是要解決之後罪的問題。

當法利賽人和文士把一個正行淫的婦人帶到耶穌面前時,希望耶穌定她的罪,但耶穌處理好這件事後,沒有任何人定婦人的罪,祂對婦人說了一句話,我也不定妳的罪,從此之後,不要再犯罪。這裡包括了兩樣,一是不定她的罪,但第二是叫她不要再犯罪(約八11)。原來耶穌不只是赦罪,而且還要人不再犯罪,這才是重點。然而,對人而言,赦罪是容易的,因為不必人付代價,只要接受耶穌的赦罪功用即可。但從今之後不再犯罪呢?那就不是容易的。因為這是生命,這是成聖的問題,這是要遵行神的旨意而行的問題。因此,這裡提到的對應血,不是基督的血,而是基督的身體。

那為何說到基督的身體呢?為何獻上基督的身體呢?獻上基督的身體,就不只是為了血,乃是為了把自己交在神的手中,為了走十字架的道路,為了捨己而行的事。原來獻祭不只是為了流血,為了贖罪,因為祭有很多種,除了贖罪祭外,利未記第一章所提的,不是贖罪祭,乃是燔祭。為何不先提贖罪祭呢?不是說不必贖罪祭,也不是贖罪祭不重要,乃是說到真正的目標,不是贖罪祭,乃是燔祭。贖罪祭的目的,不只是為了贖罪,更是為了獻上燔祭。燔祭可以代表一切祭中之祭,因為它包括了贖罪祭(隱藏的)、包括了素祭、包括了平安祭的總和。因此,在這裡我們看見的,不是基督的血而已,更是基督的身體。

基督的身體要獻上給神,這就告訴我們,贖罪祭只是初步的,只是最基本的祭,是為了之後所獻的祭,那才是最重要的。之後所獻的祭,就是將身體獻上,當作活祭,是神所喜悅的,是理所當然的事奉。這就是基督獻上身體的目的,也是告訴了我們,神所要的祭,不是贖罪祭而已,更是贖罪祭後的燔祭。基督對應血所獻上的贖罪祭,是第九章中說明的;但到了第十章,就不再提贖罪祭,而是提到燔祭。可見基督真正要我們做的,就是成聖、就是遵行神的旨意而行。而基督已經做的,乃是把律法寫在我們心上,讓人可以有生命,可以行出律法的要求來。這就是作者在這一段中最後說的,這些罪過既已赦免,就不用再為罪獻祭了(18)。作者注重的,就不是血及贖罪而已,更是燔祭的獻上,更是遵行神的旨意,更是成聖的問題。

作者提到的是一次獻祭,便叫那得以成聖的人永遠完全(14);我們要注意的是,作者沒有說一次得救,永遠得救,為何會這樣說呢?一次得救,永遠得救,是只注意得救的問題,但作者注意的,不是得救的問題,而是得勝及成聖的問題。得救是基督道理的開端,而不是基督道理的進深。我們都得救了,但這只是血的功用,而不是身體的功用;我們要的,不只是血的功用,更是身體的功用。我們不只是要除罪,這是消極的作為了已;我們要的,乃是積極的不犯罪,如此就不再需要血,而需要身體、需要基督的生命。

因此,這一段中說的,大多是身體,是生命、是成聖、是得勝,而不只是得救的問題。一次獻祭,永遠完全,這才是聖經說的;那是基督所作的,但我們更要享受基督工作的成果,我們就要不斷的背十字架來跟隨基督而行,這才可以因而得生命,可以因而得到成聖的生命,這才是基督要我們走的路。

今天我們大多只接受了基督的血,但對基督把身體獻上的效果,卻是沒有接受、沒有享用的;於是我們大多注意得救的問題,大多只是注意是否一次得救,就永遠得救的問題。我們停留在得救之上,這是不長進,是吃奶的嬰兒所表現的。因此,這一段中所提到的,不是血的問題而已,乃是身體的問題;所獻上的,就不是贖罪祭,乃是燔祭的問題(18)18節不是說 不再獻祭,乃是說不再為罪獻祭,這時我們要獻的祭,乃是燔祭,而不是贖罪祭;是成聖而不只是得救的問題,是生命的得著,而不只是罪的赦免而已。

2020年3月17日 星期二

晨更分享:來五11~六8



20200317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mardi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來五11~8

這裡說到一種人,他們是長不大的人,為何他們長不大呢?因為他們的心竅沒有操練純熟,他們不能分辨是非好歹,他們用世界的這一套,或是用舊約的律法條文,來作他們的生活規條,卻沒有跳出這個根基,而進入到完全的地步,就是成熟的地步(1)。原來舊約是一個根基,那只是將來美事的影兒,但本體的真像,卻是基督。原來我們要學習從條文、從宗教、從根基進入到基督裡面。若我們不能進入到基督裡面,那就容易被世界的潮流所迷惑,即使我們仍然服事神,仍然追求,但我們所得到的,卻只是初步的道理,而不是進入基督的完全中。一切失去基督的屬靈知識,只是初步的道理,若不加上基督,都不是成熟的道理。

甚麼是基督道理的開端呢?到底這六樣事情代表甚麼呢?這應是代表猶太人所擁有的,就是舊約的條文,舊約的教導。這些教導,原來只是基督道理的開端,但不是完全的、成熟的人所有的。這是開始,但我們不要只有開始,而沒有進入完全的地步。由於本書是寫給希伯來的信徒的,他們熟習舊約的律法,也曉得舊約的教訓,舊約中所有的,他們都有了,但更重要的不是條文,乃是基督。而這些條文律法,只是基督道理的開端,而不是結果及結束。若他們只懂得舊約的這些條文,他們就不能得到基督的豐富,他們就不能享受基督所完成的一切工作。

今天的經文,代表兩種追求的方法,一是明白神的話(11-14)、二是追求基督(1-3)。因此,這裡說到有兩種人,一種是長不大的嬰孩,他們的表現,是不能吃乾糧,只能吃奶。他們不懂舊約的預表,因為當作者說到麥基洗德的時候,那是舊約的一個人物,他們應讀過他的故事,但卻不知道麥基洗德是代表甚麼,是甚麼祭司的體系,他們是不知道舊約的真義的;他們也不知道,麥基洗德是預表基督的,這些預表的意義,他們是不懂的。也就是說,原來舊約中的人物,都是指向預表基督的,都是為基督而服事的。然而,他們不懂得解釋,因為他們的感官(心竅、官能)沒有操練過,他們是用世上的一套,去解讀神的話語,於是他們就不明白神真正的意義,他們就不能吃乾糧,不能聽得入神深奧的道。

另一種人呢?他們是停留在舊約的根基上,這裡舉出了六種,都是舊約有的東西,但這些東西,即使有永生、有審判(懲罰)、有悔改等,但似乎他們看不到隱藏的基督,他們只是從表面來解讀神的話,他們只是從外面的儀式,去進行敬拜,於是他們所有的,只是道理的開端,卻沒有得著基督。原來得著基督,才真是我們所要有的追求目標。律法只是美事的影兒,基督卻是本物的真像(1);然而,當一個人只停留在舊約的條文中,只停留在舊約的要求中,而不要基督時,那他最多只能像那少年官一樣而已。

少年官得到甚麼呢?他追求的是永生,但卻不知道如何得永生,他以為當作甚麼,才可以得永生,但這不是做甚麼而得永生,乃是捨棄自己、得著基督,那才可以得永生。舊約也有永生的盼望,也有神,也有律法,也有各樣的洗禮、按手禮等,但這都是影兒,而真正的形體卻是基督。他們所追求的,只是影兒,那我們今天在教會中,追求的又是甚麼呢?我們若沒有抓住基督,那我們只是在基督道理的初步中徘徊而已,雖走來走去,但卻抓不到目標的。若我們的服事,只是按律法、按外面的人數、外面的成就,那只是基督初步的道理,不是基督本身。我們要得到的,乃是基督,乃是基督一切的豐盛。

今天我們認識基督,也知道基督為我們的罪而捨命,也知道祂的寶血,是可以赦罪的。然而,那只是一部分,那只是基督工作的一部而已;由於這一部不必我們付代價,於是我們就無條件的接受了。但基督不只流血,祂的流血是因為上十字架,真正的意義不只是流血,而是上十字架。上十字架才會流血,流血只是上十字架的其中一個結果、其中一個功效而已。但更重要的乃是十字架所代表的捨己,這才是我們要跟隨基督的腳步。

甚麼是跟隨基督的腳步而行呢?今天我們對基督的認識,大多不是跟隨基督的腳步而行,乃是接受基督寶血的功效而已。然而我們接受後,就沒有再進一步跟隨基督的腳步而行,這就讓我們每一個人,都只是在基督道理的開端中行而已。當我們讀到十字架的故事、例如約伯的故事時,我們是不明白的。我們會如彼得一樣,對十字架是拒絕的。這就是我們的光景,只是懂得表面的道理,卻不懂得更深入的道理。我們所走的路,若是離開基督的腳步而行,若是沒有十字架,那我們所得到的,也只不過是基督道理的開端而已。

這裡又提到心竅(14,或譯官感、官能)的問題,這是甚麼意思呢?原來神給了我們一個官能,是屬靈的心竅,是另一套「軟體」,這套軟體,是用來感受及解釋神的話的。這個軟體是要加上聖靈後來操作的,因此是要我們與聖靈一同操作,成為純熟及熟練的工具,如此我們才真能懂得神聖經的話語。然而我們常用的軟體,卻是從世界來的觀念,於是我們就不太會解釋深奧的聖經,看到了麥基洗德,就不知道他是預表基督的;看到了聖經的故事,只從表面及故事的內容去解釋,於是我們就把很多深奧的道理忽略了,就不會成長,這就是我們的光景。

舊約的人是停留在律法上,因為他們有律法、有神、有禮儀、但他們卻沒有從這些禮儀中看到基督;於是他們就只能停留在吃奶的階段,是長不大的人。今天我們若要長大,就不要停留在基督道理的開端,而不進入基督道理的豐富,這就容易隨波逐流,或許就容易成為4-8節的人了。

這些4-8節的人,到底有否得救過呢?若我們客觀的看這段聖經,這是人是曾經嘗過屬天的恩賜、曾經與聖靈有分,曾經嘗過美善的道和來世權能的(4),而且是曾經悔改過的(6);我們沒有理由強辯說這些人是從未得救的外邦人,沒有理由說他們只是嘗過而沒有經歷過的。他們曾經行在正道中(6),這麼多的字句,都代表他們是得救的人,不必為他們強辯的。然而,為何得救的人,仍然會迷失呢?因為他們有自由意志,若他們是信神的,那就不會被神撇棄的,但若他們從信神轉向不信神,那他們當然是不會得救的。猶大就是這樣的例子,在我遇過的人中,也有這樣的例子。若這麼多的例子都證明人若不再相信,就沒有救恩臨到,我們又何必為了一個簡化的神學觀,就是一次得救永遠得救而辯護呢?

同時,作者是對當時已歸入基督的人說的話,這些人若是永遠得救的話,作者就不必如此說了。若只說這是假設的話題,那何必對這些「永遠得救」的人說呢?若說出這樣的話,當然就是勸勉他們要小心,不要因為逼迫而丟棄了信仰,轉回猶太教中,這就等於否認基督,把祂重釘十字架,結局就是咒詛。

2020年3月10日 星期二

晨更分享:伯四十二



20200310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mardi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伯四十二

這一章是最後一章,是大結局及大喜樂的出來,是生命的成功,是神做在約伯身上的工作的完工,是生命的出來。總括約伯記的整個經過,我們看到神把苦難加在他的身上,目的就是要使他從地上的完全,變成天上的完全;從地上的生命,得到天上的生命,這就是神在人身上的工作,是十字架的工作,是得生命的道路。約伯記不是簡單的善人得善報、惡人得惡報的一個故事,乃是善人得生命、經十字架得生命的一個經歷。一般的人,都以為約伯是得惡報,是惡人得的惡報;而約伯卻是善人得的善報,這個善報,卻以苦難開始,而不是以福樂開始。雖然約伯初期確是有不少的財物及福氣,但這不是神藉著這些財物做工的工具,神要把這些財物及福氣拿去,把十字架加給他,這才是真正的工作開始。

我們都以為,若是約伯如此的善,他應得的是當初的福氣,就是財產兒女的福,然而,神不以此為工具,乃以十字架而加給他。他最初的成功,是世上的成功、是膚淺的成功;但神要把世上的成功,變成屬靈的成功,那就要藉著十字架來工作,而不是藉著這些初期的福樂來工作。雖然他在初期的福樂中,也沒有離棄神,這已經是很難得的了,但神還不以此為他的成功,神要他的成功,乃是經過十字架後的成功,這是一般的成功神學,所不會懂的地方。若以一般的成功神學來看,約伯在第一章時,就已經達標,就已經完成了。若以世人的眼光來看,他甚麼都不缺,有財產、有兒女、有敬虔的心、有感恩的敬拜,這都是現時基督徒所認為的成功。

然而,真正的成功、神所要的成功,原來不是第一章的成功,第一章的成功,是我們大多數人所羨慕的,也是很難的,是很少人得到的。然而,第一章的成功,雖然是大多數人所羨慕的,卻不是神所要的成功。神所要的成功,是經十字架工作後的成功,是復活的生命,是重生的生命的出來。這個成功,若只從財物來看,也是第一章時財物的兩倍,這代表是雙倍的成功,不只世上的財物成功,而且還有屬靈的產業的成功。這時的成功,有世上的財物,也有生命的延續。本來他的兒女都死了、都在天上了,但這時神又使他增加同樣數目的兒女。同樣數目的兒女,或許可以代表復活的兒女,是生命的復活。原來神要約伯所經歷的道路,是死而復活的道路,是十字架的道路。這樣的道路,是得生命的道路,但卻是人所不喜歡的道路。人所喜歡的成功,是第一章的成功,是不經過十字架後的道路,是舒服的道路;但神要我們走的路,是得生命的道路。得生命的道路,只有惟一的一條路,乃是十字架的道路。人們想盡辦法逃避十字架,因為人要舒服的道路,要世上的成功,但卻不要生命的成功,不要十字架後的成功。這就是彼得叫耶穌不要上十架的原因,他代表了我們地上的人一般的看法,一般的觀念。而成功神學的出來,也是反應出我們有彼得的性格,是絕大多數人的觀念就是不要十字架,只要成功。

約伯現在已經過十字架,那有甚麼不同呢?他得回他的財物,更重要的是得回他的兒女;財物是當初的兩倍,兒女是與當初的一樣,這是甚麼意思呢?財物的雙倍,代表經十字架後的生命及豐富,是雙倍於沒有經十字架前的豐富,代表天上的成功,比地上的成功更好。而兒女的恢復,數目是一樣的,這代表死而復活的生命,一個換一個。這就如過約但河的以色列人,埋在河底下的石頭是十二塊,從河中出來的石頭也是十二塊,不多也不少、一塊換一塊。我們的生命,是以生命換生命,是肉體死去,生命就出來;脫去多少,穿上就多少。若不脫去,就不能復活,就沒有生命的出來。

神在約伯身上做的工作,簡單而言,就是藉著十字架,讓他脫去及穿上;苦難讓他脫去,加上神的話語,使他穿上了神。在四十章時,他說他是卑賤的,他不能說甚麼,只好用手摀口(四十4),他不能回答,也不能再說甚麼,這代表他在神第一輪說話後,就已經完成了脫去的工作,他的己就卑微下來。而這時的四十二章中,他對神的第二輪的說話,回應中除了仍然卑微自己(36)、繼續被脫去外,還加上了穿上神的一個結果。在他的回答中,他高舉神,他得著神,他從前是風聞有神,現在親眼看見神(5)。這就是把神真正穿上,以神為首、以神為榮。他得著了神,他真正認識神,這就是得到神的生命的代表。

真正的成功,不是財物的得回,不是兒女的得回,更是得著神的自己、得著神的生命。生命的得著,一定要經十字架,不經十字架而得到的,就只是知識及理論,而不是生命的本質。約伯因為經過十字架,他的生命就不一樣。當神做完脫去及穿上的工作後,他第一件事表現的是甚麼?就是愛的出來,就是饒恕的出來!當他在痛苦中,不斷受到別人的誤會、別人的侮辱時,從一般人的做法而言,這種人是很難被饒恕的。然而,當他有了神的生命後,他不只不懷怨,而且還為他們禱告;這代表愛的赦免,代表真正的生命。

一般而言,他的三友本來是朋友,但經過了一輪的言戰後,一般人就會把之從朋友變成敵人。然而,約伯還是覺得他們是他的朋友,而為他們禱告(10)。沒有覺得他們從朋友變成敵人,後者是我們常有的現象。這就如耶穌所說的,約伯所有的生命,是可以寬恕人七十個七次的生命。我們的知識,是不能寬恕人的,惟有得到生命的人,才可以寬恕人的。得到知識,能寬恕人的極限,是彼得的極限,是七次而已,而且是用強迫自己忍耐的方法去寬恕的。但得到生命後,就可以自然地寬恕,一點難處都沒有。

當他有生命後,別人也自然被他吸引,別人也主動給他銀子和金環。銀子代表救贖,金子代表神的性格、神的生命;他得到神的救贖、得到神的生命,他就得到豐富的生命,就可以活出吸引人的見證。一個死而復活的人,是可以很容易成為生命的見證的。這就如約拿從魚腹中出來後,就帶著復活的記號,這個復活的記號,就成為吸引人信主的記號。約拿能使尼尼微的人信服神,不只是他的說話(他的說話似乎簡單而不帶著福音性質的),更是他復活的見證。復活的生命,自然發出香氣,可以吸引人跟隨神的,可以吸引人聽他的話的。

而且,別人來不是因為他的財產多,可以分一點給他們;別人來,是送禮物的呢(11)!這代表別人不只不是為他的財產而來,更是因為他所說的智慧的話,而給他金銀的報酬呢!這就如示巴女王來到所羅門的面前,要聽他智慧的話一樣;因著聽了智慧的話,就以財物回報。

這一章中,還描寫了約伯生命的延續,直到四代,這是他在生的日子,可以見得到的生命的延續。原來生命還要產生生命,真正的生命,是會生出生命來的,今天教會若過了一百年,也不會再產生一個新的教會,那他的生命不是健康的生命,也不是正常的生命。正常的生命,是會產生生命的,而且是自然的。女兒也可以承受產業(15),這在當時一般社會風俗是不一樣的。那這代表甚麼呢?這代表超越世上的律,是活在地上的天上生命,是天上的原則,而不是地上的原則。我們活著的生命,要超越地上的捆綁,而活出天上的自由,這是有屬靈生命的人,應該有的不一樣的生活。同時,財產也給女兒,表示不計較別人奪去他的財產;因著他的豐富,他可以慷慨地把財物分給別人,而不會吝嗇。

2020年3月2日 星期一

晨更分享:伯卅六



20200302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lundi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伯卅六

以利戶繼續講話,他還是有話要為神說(2),為何他說要為神說呢?難道神不會自己說話嗎?以利戶口中的神,不是耶和華,而是人用人的理智、觀念,去盼望出來的神,這就是宗教的神而已。原來宗教的神,是不會說話的神,是要人替他說話的神,這就好像一個不懂法律的疑犯不會說話時,是要律師替他說話一樣。神若只是人替他說話,自己不會說話,這就只是偶像而已;如此人就不會明白神的心意,就只能用猜想的方法去活。因此,宗教的神是可憐的,是不會說話的,因他是沒有口的。若不會說話的神,那就只能把人的意思,用選擇題、是非題的方式,去試著了解神的意思而已。這就等同我出一個題目給偶像,讓他解答。然而,我們出的題目,只是限定他只能選擇yes or no,是不能選none of the above的。神若是真神,他不需要人代言,而且人的代言,就是從人的意思出來的東西;而從人出來的東西,就只准神用人的一套邏輯去回答而已。人的思想範圍有限,但卻只用人的題目,去限定神的答案,這就是人的方法。

這就例如約書亞在走近耶利哥的時候,他看見一個人站在他面前,手裡拿著拔出來的刀。約書亞問一個問題,你是我們的人,還是我們的仇敵(書五13)。他給這位神兩個答案而已,在人而言,這兩個答案是完備的,是再沒有其他的答案的了。然而,想不到這位「人」的回答,卻是更高層的答案,就是「不是的,我現在來是作耶和華軍隊的元帥」(書五14)。這看來是差不多的答案,但主客逆轉,不是我跟隨你,乃是你要跟隨我!

原來以利戶的方法,就是要神跟隨他,雖然他知道神的主權,雖然他知道神為至大,人不能了解他,他的年數,無法測度(26);他也知道神靠自己的能力高高在上,有誰像神指教人呢(22)?然而,以利戶對約伯所說的話,不是指教神了嗎?不是以為自己可以測度神了嗎?因此,以利戶的說話,主要是說到有關神的整個形像,是用猜的方式,去尋找及了解神的一個例子。當他用人的方法去尋找神、去了解神時,雖然有時他的了解及尋找,或許有些是對的;然而這樣的對,不是神啟示出來的對,只是人的歪打正著,是「撞彩(即碰運氣)」而碰對的答案而已。

人認識神,不能從人的想法去認識,人想出來的神,是一位賞善罰惡的神,是一位獨行其事的神,這是人心中的真神的畫像。然而,這些的想像,是因為我們先有一個影像,就是神是偉大的,而人間是有惡行的;人間的情形,是惡人太多,而且惡人是會逼迫善良的人的。於是人就盼望有一位神,這位神是大有能力的神,是可以解救人間一切問題的神。由於有這樣的想法,於是就形成了一個雛形,就是神應是如此如此的神。這就是人間的問題,沒有辦法解決後,人就盼望有一個超然的神出來解答一切的問題。

這就如約伯的三個朋友,不能解決人的問題時,就應該跳出一個以利戶出來,讓這個以利戶心中盼望的神,可以出來排難解紛,可以把約伯的問題解決。然而這個所謂的神,只是人心中盼望的神而已,卻仍然不能解答人的問題的。宗教的神,以為可以解答人的問題,但宗教的神,只是虛假的神,是人掌控的神而已。他是不能解決人間的問題的,因為他是被人掌控的,只是人思想的產物而已。

這就如哈巴谷一樣,他看見了滿城的罪惡,他看見了猶大的罪,於是他就覺得要神來處理。他想出的辦法,就可以代表人所盼望的神,應是如此做的;他用人的思想,去盼望神按他的想法去行,這就是哈巴谷。他希望神快快處理猶大的罪,但他卻不希望神用迦勒底人來滅掉猶大;這就是人心中的神,是被人掌控的。然而,哈巴谷不明白神的方法,神不是要滅絕猶大人,乃是要給猶大人一個重生復活的機會;這就是十字架的出來,就是救恩的出來,就是哈二4所說的救恩,就是義人必因信得生的救恩。這樣的救恩,是人的觀念中沒有的,故此,也不會在偶像的敬拜中出現的。偶像敬拜的所有行為,只是人的行為的投影而已,不是真正的神所要做的事物。

以利戶所說的話,大都是用他的方法,去揣度這位他心目中的神。他所說的話,是神的代言人,他好像是神的律師,用他的方法,去說出神應該是怎樣的神。原來偶像的神,只是人想像的神,是人覺得神應該是這樣,於是就把人的思想,灌輸到神的身上而已。若我們看到的以利戶的神,我們就知道,他希望的神,當然是大有能力的神,他說到神的全能,說到神的創造及管治的能力(27-33)。他已經比一般宗教的神好得多了,因為他不是把偶像分為生育的神、降雨的神、日頭之神…等等。他已經是一個神就「攪定」的神,比一般外邦人所認知的偶像高明得多了。然而,這還只是人想像出來的神,而不是真正的神;是人盼望的神而已。

同時,以利戶的神,是人想利用來幫人行事的神。這是因為人間的惡人太多,而善人又常受到欺壓,於是人就希望有一位救世主,來拯救所有的善人,消滅世間所有的惡人。這就是宗教的想法,也是一般人間的想法,這也是哈巴谷的想法。這樣的想法,是只想到自己的福氣,只想到除罪的問題。然而神的想法,不只是善惡的賞罰,更是拯救罪人的方法。除去罪是簡單易行的,然而除去罪同時又兼且可以救罪人的兩全其美的方法,就不是人想得到的,就是神的智慧才可以做得到的。這樣的方法,沒有存在於偶像及宗教中;因為人的觀念中沒有這個想法,於是人所想像出來的神,就不會有拯救的路,就只有惡有惡報,善有善報之路。而這個惡有惡報、善有善報的原則,是人間存有的原則,就把之反影在宗教之上。因為人再也想不到其他的方法,可以解決人間的問題,所以就只有行善一途而已。

以利戶所說的神,有一點是說到苦難的,他所說到的苦難,是可以救拔困苦人,以他們所受的壓迫開啟他們的耳朵的(15)。這樣的看法,是否就是約伯的狀況呢?表面似乎是說對了,但他不知道的是,約伯的苦難,不是因著罪,而是因著義;雖然苦難確是對他有益,但以利戶所以為的益,只是在今世的益,只是為了他再可以行善而得福而已。也就是說,他的思想及觀念,還是只是繞著一個隱藏的觀念,就是惡有惡報、善有善報的觀念。一切最終的結果,是為了行善,而行善的最終結果,是為了得善報。這就是以利戶用這套裡面的觀念,來產生他認為的神,這就是偶像崇拜最多出來的現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