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7月14日 星期五

晨更分享:林前9:1-14



2017/7/14           vendredi           林前九1-14

保羅在這裡又提到另一個問題了,這個問題是因為有人質疑保羅的使徒資格,原因很簡單,因為保羅作福音工作,是不使用別人的供養的。然而當時的使徒,是以禱告傳道為事,是接受別人供養的。因此,他們覺得保羅自己因為不是使徒,就不好意思接受別人的供養。他們是從保羅所做的,來推上去覺得保羅是沒有權柄的,就用之以判斷保羅的身分;而不是從更高的層次來看保羅的身分的。若從使徒的判斷來看最要緊的不是他是否接受別人的供養,而是他是否見過主耶穌,是否是主所呼召的,是否有完成主的使命,這才是重要的證據。而更重要的,哥林多教會的成立,他們這些人的存在,就是證明保羅使徒身分的印證、這是屬靈方面的印證(2)。這也應是顯而易見的事,但他們卻把最末的、屬世的結果,凌駕於屬靈的印證之上,去作出他們的判斷。今天我們是否也會如此?會以屬世的判斷,遮蓋了屬靈的原因,就造成錯誤的判讀了。

事情的判斷,原來是有兩方面的,一是屬世的判斷,二是屬靈的判斷。使徒的職分,本來是屬靈的呼召、屬靈的工作、以及是否有見過耶穌、有否被耶穌呼召,這才是最重要的判斷基礎。然而哥林多教會的人,判斷保羅是否使徒的根據,不是這些重要的元素,而是次要的元素,竟然是看他有沒有接受信徒的供給,作為是否有使徒的職分。是否接受信徒的供給,不是使徒職分的決定因素,因為即使不是使徒,只要是在神的家事奉的人,就都可以接受這方面的供應的。因此,保羅是舉了當兵的例子、祭司的例子、牛的例子,來說明很多的情形下,事奉的人都可以接受供給的。

因此,用來判斷身分的,不是有否接受供養,不是一些枝節的末端,乃是有否接受基督的呼召,是否是神所揀選的。我們看事情,第一是要從事情的開始去看,而不是從事情的結果、事情的末了去看的。第二,我們要用屬靈的眼光去看事,而不是用屬世的角度去作判斷。第三,我們要回到最初的神的旨意中去看事,知道真正的定義是甚麼,才可以看得清事情的。

哥林多教會的人,對使徒的定義,原來是放在是否接受供給,來決定他是否是使徒的。這樣的定義,就與神的定義不同了。我們是否有不少的事物,其定義都是與聖經的定義不同的呢?我們是否自創了一些定義出來,是聖經所沒有,卻是我們長久以來的定義的呢?若我們的定義是自訂的,我們就限定了神的規則,以自己的規則去取代了神的規則。如此就會把神限定,也會用屬世的方法,去解釋屬靈的事了。其實我們是很常會用屬世的方法,或是世界的道理,去解釋屬神的事的。我們比較注意屬世的東西,而忽略屬靈的事物。例如在這裡,哥林多教會的人所注意的,是金錢的供給,重於屬靈的呼召。他們把眼光,很容易就從屬靈方面轉移到屬世方面。很多時候,屬靈的定義,因著屬世的眼光,就被轉移成屬世的定義,多於屬靈的定義了。

例如教會的領袖,有甚麼資格呢?在屬靈方面,簡單來說,就是要有好的生命、適當的恩賜、明顯的呼召、使命的承擔等,這才配得上作教會的領袖;這是屬靈的定義。然而,現今以甚麼來取代呢?是以屬世的定義來取代了!甚麼是屬世的定義呢?就是你是否有神學院畢業,你是否有很長的年資,是否有很好的口才等。這些條件是加上去的,而這些加上去的條件,比屬靈的條件還重要得多呢!這就是我們看屬世的定義,多於屬靈的定義之故也。哥林多教會的人,如何看保羅是否有使徒的資格的呢?他是看他是否有金錢的供給,是否接受別人的供養。這不是本末倒置了嗎?這不是看屬世的結果,多於看屬靈的原因了嗎?

今天我們在教會中,是否很多事情,也都會被不知不覺的屬世定義,遮蓋了屬靈的定義了呢?我們決定一件事情的對錯、適合與否,是否還是以屬世的原因,取代了屬靈的原因的呢?這其實是常發生的事,因為這個世界,看屬世的事是現實的,而屬靈的事是不實際的,於是我們很容易在有意無意之間,就以看得見的屬世資格,取代看不見的屬靈資格了。

例如神學院要聘用一個教師,他的條件是甚麼呢?屬世的條件是神學院畢業,其他屬靈的條件,雖然也是重要,但卻比不上神學院畢業這一關最重要的。若是一個人沒有神學院畢業,他雖然在生命、恩賜、及屬靈的經歷上,都是完滿的,但他不會、也不能被聘請為常規教師的。這是人間的定義,就會攔阻了屬靈的資格的。人們是看屬世的文憑,多於真實的生命的;因為文憑容易審查,而生命是很難審查的。

然而神學院畢業,真是聖經的要求嗎?不少會解經的信徒,也不是神學院畢業的,神學院畢業真的是如此重要嗎?其實我們天天都要讀神學,天天都要讓聖靈把聖經的話語教訓我們,這才是真正的神學院,那是神的神學院。然而這個神學院,是沒有畢業證書的,也是沒有畢業的;同時,別人也是看不見的,因為沒有白紙黑字的證書故也。因此,人所看的事,都是以屬世的取代了屬靈的,因為屬世的容易看得見,而屬靈的很難看得見。因為屬世的眼睛,對神學院證書是每個人都會看得見的;但屬靈的眼睛,對一個人的屬靈程度,卻是不都會看得見而會有分歧的。因為我們都是屬世的人,就常會用屬世的方法,去解釋屬靈的事,這就是我們的問題,也是哥林多教會的問題。他們看到的,只是金錢方面有否供養的問題;但他們看不見保羅被主呼召、也看不見保羅與主的關係;因為後者是沒有證書的。而他們雖然看見了保羅工作的成果,就是哥林多教會的成立,但他們卻忽略了這個看得見的屬靈成果,而尋求他們更想看得見的屬世結果,就是是否得到金錢供養。這就是大多數信徒的問題,是一個很可憐的光景,求神幫助我們,能看得見甚麼是屬靈的定義,能知道我們注重的是屬靈的條件,還是屬世的條件。

後面保羅的解釋,若從屬靈方面來看,其實是不必解釋的。然而由於哥林多教會的人,是屬肉體的,保羅也只能以爭辯的方法,去證明他的身分了。原來對一個屬肉體的人,就不能全用屬靈的方法,去解釋一件事,而要加上一般的方法。保羅說他是有這權柄的,但他放棄了這權柄。保羅的放棄權柄,本是出於更大的愛而做成的。然而又是同樣的問題,人們看不見愛,只看見了他沒有接受供養這方面,就覺得他是沒有資格,而不是覺得他是有更大的愛心的。

人衡量事情,常是以看得見的為主,以屬世的為主,看不見保羅的愛,卻看見他沒有資格,這就是哥林多教會的問題。愛是不能以肉眼去看、不是用物質金錢來衡量、也不是用理智去定義的,乃是要用感受的方法的。然而對一個不屬靈的人,對一個不會看的人而言,常會把愛變成物質化的。這就如馬利亞把香膏膏抹主時,別人只是把這變成30兩銀子,而看不見這裡面有極大的、捨命的愛,這就是我們慣常做的事。屬靈的事物,是要用屬靈的眼睛來看的,若只有屬世的眼睛,就不會正確解讀屬靈的事的。保羅是因為愛而放棄了權柄,但他們看不到保羅的愛,只看到他的「失去資格」;而他的失去資格,是自願的。這都不是屬世的眼的人,所能夠看得見、能夠明白的!

靠福音養生(14),是神命定的,那是給事奉的人的保證。那神命定的,保羅為何不遵守呢?這不遵守神的律,可以嗎?這是一般的律,是為了給傳福音的人的保證。但若保羅有更高的領受,他若得到神的啟示,他情願不依靠這律所規定的屬世供給,他還是可以完全倚靠神的供給的。只是這是不容易的,需要有神的啟示,才可以如此做。我們不能自鳴清高,覺得我們可以,就如此做,這是需要有恩賜、有神的話,才可以如此做的。神設立這規則,目的是為了我們的益處;然而保羅覺得他可以為了神的益處,使別人可以免費得福音,因而不接受人們的供給。這是相互為了對方的益處,而作出的決定;而保羅作的決定,是很美的決定,是以福音為先,而不是以自己為先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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