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3月20日 星期日

晨更分享:太十六:13-28

2011/3/20 dimanche 太十六13-28

這兩段經文所說的事,都有彼得的分。一是耶穌問門徒,祂是誰,然後就由彼得回答了,而且,他的回答,是一百分的,因為這是從天上的父所啟示他的。而第二次,當耶穌說祂要走十架的道路時,彼得也主動開口,勸祂不要去釘十字架,不要去受死。這一次其實耶穌並沒有問門徒的意見,因為耶穌不必門徒同意;只是彼得聽見後,卻主動說出他的意見。而上一次彼得所說的話,得到了一百分,因為這些話是從神所啟示他的,表示他走神的路;但這一次卻是零分,而且是從撒但來的,表示他走在撒但的路中而不自知。因此,彼得一下子是從神得啟示,一下子又可以掉到撒但的陷阱中,為甚麼呢?

相對而言,領受啟示是比較容易的;因為不必代太多的代價,而且這是得、不是失、是使人可以有成就感的,那當然每一個人都喜歡了。同時,當他答對了問題時,又得到耶穌的稱讚,也得到耶穌賜下的權柄(19),這是很多人所要的,當然是每一個人都要追求的、也是每一個人都想要走的路了。然而,當耶穌說到受死及釘十字架,雖然每次耶穌說這事時,都會加上復活,然而,門徒們所聽進去的,一般都只是死亡,而不加上復活。因為雖然是先死而後活,但我們第一步就不願意了,於是就不會再想到復活的第二步了。

耶穌啟示的十字架的道路,在世人是難的,連彼得都不明白。每一次提到十字架時,人都會想拒絕的,因為人的肉體,是不會喜歡十字架的,也不會願意捨己的(24)。因為捨己,就是沒有自己的路,只有神的路。我們肉體所習慣的一切,都不能得到,而只能得到神所要我們得的。這對於我們,是不習慣的,因為肉體是要舒服的,是喜歡有所表現的。走十字架的路,是要隱藏自己的,是不為人知的,是孤單的,是不能有己的榮耀的,只有神的榮耀,只能彰顯神。因此,是這世上沒有人知道的,是卑微的。不會得到人的稱讚,但卻可以得到神的稱讚的。那當然不會是人所喜歡走的路了。

彼得第一次答對了耶穌的問題,表示他對真理的認識,表示他得到天父的啟示。而這並不需要太多的捨己,就可以得著的。因此,人喜歡走這條得著的路,即使付一點點代價,也是願意的。因為當我們得著時,是快樂的,是有滿足感的。而對真理的認識,又比行出真理容易得多了;彼得明白了真理,但不代表他能行得出真理也。因此,第一次的彼得,考試是滿分,因為是比較容易的。而且,他可以得著很多,他得到了真理的知識,他得到了耶穌的稱讚,他得到了耶穌的賞賜。因此,即使他代了很多的代價,也是值得的,因為這可以滿足人的肉體所需。

然而,第二次的情形卻是與第一次不同的。門徒本以為耶穌是一直走榮耀的路,不必經十字架,就可以成就一切。人都會想繞過十字架,希望馬上得到榮耀,希望不必經過死亡,就可以看見成績。然而,耶穌的啟示是:沒有經過死亡,就沒有復活的生命;要得到復活的生命,就必須經過死亡(參25)。復活的生命,雖然也是我們想要的,但若要先經死亡,我們就會被這一步(死亡的一步)卡住了,就不能動彈了。我們的第一步就走不下去了,因此,就不會想到復活的生命的第二步了。但耶穌在這裡,其實告訴了我們,捨己的路是必需的,沒有取代的路。要得到復活的生命,就必須要走捨己的路。沒有捷徑,只有惟一的路,就是捨己。人們喜歡走彼得第一次走的路,因為可以得到真理,可以得到稱讚,可以滿足己的需要。然而,這條路若不加上捨己,到最後,是會變成走在撒但的路上,而不自知的。彼得就是這樣,當他剛剛得到耶穌的稱讚後,由於他不想走捨己的路,也反對耶穌走捨己的路,他就不知不覺地走在撒但的路上,而換來耶穌的責備了(23)。

因此,第一條彼得走的路,不是不好,也是需要的。然而,卻不是完全的,還要加上捨己的路,否則很易出問題的。問題不是真理的問題,乃是我們的己的問題。我們的己,會因著明白多一些真理而驕傲;我們的己,因為想要更多的滿足自己,雖然外表是追求真理,但也會落在撒但的路中的。因此,每一個真正屬神的人,都要走捨己的路。我們要以老我的生命,換屬靈的生命:就是捨掉老我的生命,換取屬靈的生命(參26);也就是脫去舊人,穿上新人的真理。脫去就是捨己的代表;穿上新人,就代表復活後的生命。我們的生命,就是不斷的脫,不斷的穿,如此,就不斷得到新的生命。這就是十字架的道路的應用,我們要把我們的己不斷的除去,而加上聖經的觀念,使我們的生命,不斷的更新。不但如此,還要把之活出來,因為神在審判時,是要以我們的行為來報應各人的(27)。而這些行為,就是捨己後所得到的生命的表現了。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