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/3/2 vendredi 可六14-29
這裡我們看到了約翰,一個行真理,以真理為他的性命的人;也看見了一個沒有真理,隨意行事,隨自己意思而行事的人。因為隨自己行事,不理真理,只以自己的說話為真理,於是就把他所喜歡的人殺了。希律王是有權柄的人,一個有權柄的人,若不行真理,是會殺人的。我們也是有權柄的人,若有權柄的人,就應以真理為我們的權柄,以服於真理為我們的最高標準,然後才可以幫助人。約翰服於真理的權柄下,他就有權柄;而希律只服於自己的權柄下,他就成了千古罪人。從人來的權柄,是真理的殺手;雖然似乎他有權柄,似乎他可以隨意殺人;然而他卻是把真理殺了、也把自己的靈魂殺了。一個不服真理的人,是出賣自己靈魂的人,不只肉體得不到好處,而且良心也受譴責。這就是為何當耶穌的名聲傳揚出來時,希律王聽見了,就說這是施洗的約翰從死裡復活了(14)。
為何他會如此說呢?這就是因為他的良心不安之故;他的良心有何不安呢?第一,他知道自己殺的約翰是不對的,是出於無奈的,雖然沒有人敢說他,但他自己會責備自己的。因此,當耶穌出來後,他就認為是約翰出來;這表示他的良心是不安的。第二,他殺了約翰,無可補償,就希望耶穌是復活的約翰,可以稍微安慰一下他的心。原來希律雖然殺了人後,沒有人可以罰他,但他的良心,卻是不斷的罰了他的。今天人心中有甚麼,犯了罪而不悔改、沒有機會補償時,他還是會不安的。
當耶穌施展祂的大能後,有不同的人、不同的背景,去解讀耶穌是誰。他們都各有解讀,各有結論;而這些結論,就成為他們創造出來的真理。人不可能創造真理,真理只有神創造、只有神的話是真理。因此,人所創造出來的真理,其實是毀滅真理的。人不喜歡真理時,就會創造一些自己認為的真理,去抵擋神的真理;自己認為的真理當然不是真理;那只是人間的道理,而且是錯誤的道理。
這個世界的人,有三類人,一類是如約翰的人,是可以為真理而捨命的人。這類的人,是很少的,是不易見的。他可以為了真理而說話,他以真理為最高標準,他把性命放於真理之下;不怕死亡,而只懂得說出及行出真理。同時,他對希律的說話,本是可以說、也可以不說的。他可以默然不語,因為他自己沒有犯了真理,只是別人犯了真理而已。別人犯了真理,但你自己沒有犯,同時,這人是有勢力的人,是對你的利害有關的人,你還說話嗎?這就是約翰的處境。原來約翰這時是可以不說、可以不為的;這從人的角度來說,他沒有不行真理,只是沒有表揚真理而已。一個沒有表揚真理的人,到底算是一個怎樣的人呢?我們甚麼時候該說話、甚麼時候不必說話呢?
約翰這時似乎是希律所尊敬的人,他不是沒有機會說話的人。若他沒有機會,那就算了,但他是有機會說的人。若有機會說,你說不說呢?他有機會就說,因為這世界的人,都是不行真理的人,你就有責任,把真理說出來。若是道德的行為,是淫亂的行為,那是嚴重的罪行,是不能不說的。他若沒有機會,就沒有辦法,但希律是與他有機會見面的人(20),就不能不說了。今天若教會有罪惡的事,是明顯的罪,是不容於聖經的,你會說嗎?你怕得罪人嗎?這是一個很大的考驗。約翰不只是自己行出真理,他看見不行真理的人,他有機會也會說的,這樣的榜樣,我們可以學得到嗎?
今天我們是神的僕人,是基督的門徒,我們是否可以把明顯的罪說出來,勸勉人行在真理中呢?我們應有這樣的責任,說出真理的話來,然後讓別人可以照著去行。至於別人是否去行,那就不是我們的責任了。當然我們自己先要是一個行出真理的人,然後才可以說別人,然後才可以成為別人的見證。若我們是一個不行真理的人,就不會說出別人的罪的。例如我們自己也拿公家的東西,我們就不會責備別人拿公家之物的;我們自己有罪,就不會說別人的罪的。
因此,約翰不只是一個行出真理的人,而且他還要別人也行在真理中,這是他認為的責任。今天這個社會一定是充滿罪惡的,若我們有機會,我們是否做一個勸說別人不犯罪的人呢?我們是否也覺得有責任,自己先以好榜樣擺出來,然後再成為別人的學效對象,也說出該行的路呢?
第二種人是以希律為代表,其實我們大多數基督徒,都像希律這種人一樣的。那希律是一個怎樣的人呢?他是知道真理,他是想行真理,但卻又是非常困擾的人(20)。希律對真理是採甚麼立場呢?他採的立場,是參考的立場,是若這話好聽,那我就聽,若這話不合我的意,與我們的生活是相反的,那我就不聽。這就是喜歡真理,但卻不一定行在真理中的人的想法。喜歡真理的人是不夠的,還要把真理放在絕對的位置上,立志要行出真理,才有可能行得出真理的。若喜歡真理,也喜歡利益的人,就常會把自己的利益,凌駕於真理之上的。這時,真理只是成為參考的東西,而不是絕對要遵守的律。我們是否把真理作為必然要遵守的律呢?還是只覺得是參考的價值而已呢?
今天若我們的態度是:若是合我的意、若是不與我的利益衝突的話,我就遵守;如此我們必不能遵守真理的。我們不只要喜歡真理,而且還要有一個絕對的態度,凡是真理,我就必然要遵守,那怕是與我們利益衝突,甚至要捨命,我也是要守真理的。如此的態度,一個破釜沉舟的心態,才有機會守得住真理的。因為守真理是不容易的,是要以性命來守的;沒有捨己、捨命的心志的人,是不會守真理,也不能守得住真理的。因為到了後來,守真理是有可能要了我們的命的,我們願意如此嗎?這就是但以理的光景,他為了守真理,他不吃王的肉及酒,這時,他是有可能捨命的。若沒有捨命的心志的人,是不會守真理的。
第三種人,就是一個不守真理的人,以希羅底及她的女兒為例,而她的女兒,其實是希羅底控制的。這種人不會有真理在心的,他們是撒但的差役,是被撒但控制的人。原來撒但是殺死真理的,他是不要真理的人,這樣的人,對行真理的人是攻擊的,是要殺戮的。撒但是要破壞真理的,他覺得真理對他是威脅的;因此,他要想法滅絕真理。他是聰明的,他不要國的一半,他看到約翰的頭,比國的一半更重要。國的一半是物質,是有價值的;但真理是無價寶,是比國的一半更值錢的,那是priceless的。今天我們的眼光有撒但的利害嗎?我們知道撒但是如何看真理的嗎?他要的是毀滅真理,不要國的一半,因為他有國的全部、有世界的一切,但威脅他的不是物質的東西,乃是真理!真理若存在,就威脅到他的生存,因為他是不行真理的!
原來真理是可以毀滅撒但的,是撒但最害怕的,比世上其他一切的東西更令他害怕,是他要殺之而後快的東西。今天我們是否有真理呢?是否可以用行出真理而令撒但害怕呢?這是我們該思想的。
最後,我們或認為,我們雖不是第一種人,但我們至少可以是第二種人。然而,當我們只停留於第二種人時,就很容易在不知不覺間,與撒但合作,成為第三種人了。希律雖不是第三種人,但到了後來,他因著希羅底的緣故,就不知不覺變成撒但的俘虜,就成為撒但的階下囚了。因為他在一時興起之際,就隨心所慾,就會被撒但利用,成為毀壞真理的人。我們也會如此嗎?若我們沒有一個堅守真理的心,就很易被撒但引誘,成為符合希羅底的意願,被她捆綁住的人。他不只是被自己的話語捆綁(26),其實更是被撒但所捆綁、被撒但擄去的人。一個人若不行在真理中,會很容易就被撒但擄去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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