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8月27日 星期日

晨更分享:但4:28-37



2017/8/27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dimanche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4:28-37

這事都臨到尼布甲尼撒王(28)。然而這事臨到他,從作夢起共有十二個月(29),為何隔這麼久呢?這是甚麼意思呢?這是神給他機會,讓他悔改,不馬上懲罰他。然而他還是不悔改,還是不明白神的恩典,還是不了解一切都是從神來的。故此,當他遊行在巴比倫王宮裡,所看到的只是屬世的宏偉,而看不到屬靈的恩典及能力時,他就馬上受罰了(31)。他的口中的言語,是代表他的心中所想的,也代表他這十二個月來,沒有把神的話放在心上,因此神的管教就來了。

當一個人有了神的話後,他就應該聽從神的話;若他不聽神的話,神有兩種方法處理他,第一是任憑他,不理他。這時從人的角度來看似乎是好的,因為沒有人管、也不致於受到懲罰也;然而這卻只是讓他肉體舒服,其實對他的靈性是損害的,這時他就永不會得到屬靈的益處了。第二是要管教他,用苦難來改變他,這對他而言,似乎在肉體上是受苦的,然而在靈性上是得益的。後者更代表神對這人的愛,不願意放棄他。神對他的愛是除了神的話語的啟示外,還加上苦難的磨練,讓他可以來到神的面前得幫助。

也就是說,尼布甲尼撒這一次受了七年的苦難,表面來看是神的懲罰,這是對的。然而更深一層來看,是神愛他而願意在他身上工作,讓他得屬靈的益處而作的工。若神不降苦難在他身上,他的肉體雖然舒服,但靈性卻不會復甦的。故此神因著但以理而賜福給他,讓他有機會見到但以理的見證,也讓他有機會得到神的啟示,更讓他有機會得到神的管教;而最重要的是他有一個願意悔改的心。這個大君王能夠悔改,能夠在如此高的地位上,接受了神的管教後,願意把自己的「王」字去除,而把這個「王」字歸還給神(37),這是不簡單的。若不是有一個謙卑的心,知道地上的事都是虛無的(35),只有天上的至高者,才有最高的權柄(34),他是不會把自己的王位,拱手讓給天上的王的。他最後沒有說自己是我尼布甲尼撒王,而將這個王字,套用在神的身上(37),是他明白了神的作為後,所發出來的自然反應,是神工作的結果。能夠如此謙卑在神的面前,表示接受了生命的苦難後,才可以使人謙卑下來,才可以使人認識自己的卑微,而知道神的偉大的。

原來當一個人認識到自己的卑微後,他對神的認識就是神的偉大,才會有真實的認識的。在這之前,他不是不知道神是獨一的神,也不是不知道只有這神才是真的(2:473:28-29);然而這些的認識,在沒有一個「我必衰微」或是一個謙卑的心時,都只是暫時或是不真實的。原來在祂必興旺、我必衰微這句話中,是兩者並存、缺一不可的。若只有懂得祂的興旺,而沒有我必衰微的話,那我們認識的神,還是會被我們的己所佔據、所奪去的。惟有我們能成為一個謙卑及衰微的人時,那神的偉大,才會在我們心中成為真實的。因此,神在尼王身上最先的工作,是讓他知道神的偉大,然而這還不能使他降卑下來,真正服在神的權柄下;惟有在他身上直接管教後,他才能有我必衰微的認識。而當一個人認識到我必衰微後,他才真可以明白祂必興旺的真實,及願意高舉神的。

今天我們所願意追求的,常只是祂必興旺,而不是我必衰微;我們不願意脫去,只想穿上,因此我們只做了一部工夫,就是認識神的偉大。然而只認識神的偉大是不夠的,因為我們不願意學習脫去,不願意承認我必衰微;只要當我們不願意承認我必衰微時,所有的我必興旺的工夫,就都是沒有用的,都會化為灰燼而已。就如尼布甲尼撒一樣,他認識到神的偉大後,他知道至高者會掌權後(1:44),由於他的己沒有去除,他就把這金銀銅鐵泥的像,變成惟我獨尊的金像而已。因為他的己不服至高的王,他的己還是要作王,還不是衰微的己;於是認識到祂必興旺是不夠的,還要加上我必衰微才行。

今天很多基督徒的己還是很大的,一個大的己加上對神的啟示的明白,最後的結果還是高舉自己,而不是高舉神的。惟有在認識神的上面,加上一個卑微的己作為根基,這個認識神的偉大的效應,才會從生命中出來,否則也只是知識而已。因此,我們追求的方向,不只是知識,更是十字架的道路;沒有十字架,就沒有捨己、就沒有生命,這是我們要知道的。

尼布甲尼撒有12個月的時間,神給他機會,但他不能自動悔改,因為人的己是不容易被話語說服的;人的己似乎只有經歷苦難後,才容易被說服的。因此,苦難是對屬靈生命有益的,惟有十字架出來了,人的生命才會改變,才會得到真正的福氣的。神要用七年的苦難,才可以把他的己去除,若七代表完全,那就是說,要有完全的苦難,人才會改變他的己的。對人而言,人是不想接受苦難的;然而苦難若是能使生命成長的重要器皿的話,那我們在苦難時,不是求神挪去苦難,而是求神讓我們在苦難中,能得到更成熟的生命,如此的禱告才是更合乎神的旨意的。

神為何再次給尼王王位呢?若一個人能在苦難中捨去自己時,苦難的工作就完成了,這時的尼王,就可以真正伏在神的權柄下。而當一個人可以捨己時,神的工作就完成了,他就可以仍然為王,因為這時他的作王,就可以讓神作王了。一個願意悔改歸向神的心,是神把苦難拿去的原因。這是屬靈的原因,而不是屬世的原因。當我們遭遇苦難時,我們若要把苦難拿去,有一個辦法,就是懂得在苦難中得著神,以及得到生命的長進,這時苦難的工作就成功了,神就會把苦難拿去。

這時的尼布甲尼撒,不必神告訴他如何作,他自然會用見證來榮耀神。這時的尼布甲尼撒,就不是用命令的方法,去強逼人信神;而是用勸勉的方法,讓人認識到神的偉大,讓人可以自然的敬拜神。這時的見證是謙卑的,不是驕傲的;他所作的見證,是只有讓人看到他的虛己,以及看到神的偉大,而看不到他的驕傲。一個作見證的人,若只是讓人看到他的驕傲,就不會看到神的榮耀;這樣的見證,是不能榮耀神,只會讓人跌倒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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