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9月24日 星期二

晨更分享:民23


2013/9/24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mardi                 23

這一章是說到巴勒開始要巴蘭咒詛以色列的故事。巴蘭是一個怎樣的人呢?書13:22說他是一個術士,而彼後2:15說他是先知;也就是說,他有雙重的身份,一是先知,二是術士。甚麼是術士呢?術士就是靠法術、巫術等,而去預測到一些未來的事,從而盼望得到利益。也就是說,術士就是一個與假神相會的人。而先知呢?就是從神領受到祂的話語,而轉述耶和華的話語的人。原來巴蘭是有這雙重身份的人,因此在民數記中,我們果然是看到他的雙重性格。一方面他是一個術士,但另一方面他也是一個先知;一方面他希望用法術,而得到他要得的東西,但另一方面,他又知道耶和華是神,並且很想尊重耶和華。因為從他的口中,確是常提到耶和華的名(22:8131823:326);而且,神也確是向他顯現,啟示出祂的心意給巴蘭(22:9122032-333523:516)。這些都是先知的表現,因為神有話給他,而他也大致上照著神的話去說給巴勒聽。

然而,他卻沒有全心全意把神放第一位,他一方面尊重神,但一方面他也想從別的地方,去得到其他的利益。例如他要從巴勒得到名譽地位、金錢尊榮等,他也不想把他的法術丟掉,例如他築了七座壇,而不是如以利亞在迦密山上,面對巴力的先知時,他只築一座壇而已(王上18);因為七座壇是外邦人的儀式,但不是敬拜耶和華的儀式。耶和華的祭壇,是只有一個而已,沒有七個之多的。

由此而知,巴蘭是一個又要神,又不願意放棄他世上所追求的東西的人,他是一個腳踏兩條船的人。在世人的觀念中,腳踏兩條船,是一定比只有一條船有更多的利益的;因為若這條船不就給我好處,那條船也會給我好處的。能夠腳踏兩條船,總比只有一條船好的,這就是世界的想法。世人為何會腳踏兩條船呢?簡單的理由是不知那一條船是最好的,因此,就暫不放棄,以等事情發展下去,就一定可以從任一船中得利。例如我們排隊輪候辦事時,若有很多條人龍,我們不知那一條最快時,有時就會讓同行的友人,一人排一條龍。等到情況明朗了,知道那條最快後,就一同回到最快的那條了。這就是因為不知道情況而發生的,然而,若我們早知道那一條龍是最快的,就不必腳踏兩條船了。

今天也是這樣,因為人不明白甚麼是真理,因此,就只能腳踏兩條船,以看看誰才是真理、才是所需要的了。若一個人能明白真理,就不必用腳踏兩條船的方法,而只向著真理而行就可以了。巴蘭也是這樣,他一方面要神,一方面又不放棄法術;他想用法術的方法,去得到神的啟示。這就證明他不知道真理是甚麼,他兩者都要,然後希望從其中都得到益處。然而真理只有一個,若一個心懷二意的人,他是不會得到真理的,他也不會得到神的賜福的。因為心懷二意的人,為耶和華所恨(119:113),在他所行的一切路上,都沒有定見(1:8)。因為他的選擇,只是從利益而出發,不是從真理來作原則的。今天若我們知道神是我們惟一福氣的來源,我們就不必腳踏兩條船了,就認定惟一的真神,如此我們就得到福氣,就不必如此辛苦,要兩邊都試了。

當我們先求神的國、神的義,把神擺第一時,我們不只得到屬靈的福分,也同時會得到屬世的福氣的。反過來說,若我們又要神、又要瑪門時,我們到了後來,是兩樣都會失去的。巴蘭就是如此的人,他兩樣都想要;但耶穌說,我們不能又事奉瑪門,又事奉神的。同時,我們也不必腳踏兩條船的,因為我們知道,只有神才是我們應該踏的那條船,只要踏上這船,就是對的,就不必再如此麻煩地,腳踏兩條船了。

其實神知道巴蘭是腳踏兩條船的先知,神容許他去見巴勒,本來是讓他可以直接有面對神的更多經歷,因而真正的認識神,使他可以放棄他的法術,而專一及單單的敬拜神,作一個真正的先知。可惜他經歷了神如此多的啟示,神也親自向他多次說話,但也似乎改變不了他,他的心仍是向著錢財的,而他所用的法術也好,想求問耶和華也好,他也只是為了他的肚腹的益處而已。他不是真的想尊敬耶和華,也不是想專研法術,而只是想從其中任何一項中得益而已。因此,他真正的神不是耶和華,也不是他要弄法術的假神,而是他自己的肚腹。若能使他的肚腹得飽足,那就任何神都可以,這是他的觀念。他不敢越過耶和華的話,不是因為他尊敬神,乃是因為第一,這是神強要他說的,他就不能不說,因為神是管理他的神。第二,他也想從耶和華得到福氣及其他益處。這是否也常是我們的心態呢?

巴蘭經過神數次向他說話,但最後並沒有改變他對真神的信仰,他的信仰不是真神,而是瑪門。這就是後來他為何找到了一條路,找到了一個方法,用計去使以色列人行淫亂,因而達到巴勒要咒詛以色列人的目的之因。神多次向巴蘭說話,其實目的是希望他可以改變,然而,他的心還是硬的,於是最後就死於刀下了(13:22)。這是很可惜的,因為他曾尊耶和華為大,也曾轉述神的話,也有機會改過而跟隨耶和華,但他都錯過了,因為他的心只向著瑪門,就得不到天上的福,也因而失去地上的福了。

巴勒呢?他用盡方法想改變神的看法,他一下子要巴蘭從高處看以色列民(39),一下子又上了毘斯迦山頂(14),之後,又要領巴蘭到毘珥山頂(28)。他的目的,是要巴蘭從不同的角度,去找以色列民的問題。若找得到問題,就可以有藉口去咒詛他們了。然而,巴蘭無論從那一個角度去看,都找不到以色列民的罪孽,也未見以色列中有奸惡,而只見耶和華的神和他同在(21)。因為神同在,神透過基督的寶血看我們時,就都沒有罪了,因為基督的寶血,遮蓋了我們的罪了。因此,巴蘭找不到以色列人的罪時,以色列人所得到的,就一定是福氣,而不是咒詛了。這說明神是有原則的,若一個人沒有罪,神是只有賜福而沒有咒詛的;反之,若一個人有罪時,神對這個人是只有咒詛而沒有賜福的。我們必需要明白神的原則,不然就如巴勒一樣,找了半天,盼望以色列人可以被咒詛,都是沒有用的,因為凡事都不可能違背神的原則也。因此,當我們明白了神的原則後,我們就不要行在神的原則之外,希望神會違背祂的原則,這是不可能的。因此,巴勒及巴蘭的動作,只是白費功夫而已。


當人順著神的原則而為時,一切就都是如此的順暢;但當人背著神的原則,而自己一直想辦法,去作違背神原則的事時,那是白費功夫,浪費氣力而已,那是沒有用的。神所行的,都不會越過祂真理的原則的。因此,我們一定要了解神的真理,依著真理而行,則我們所行的,就必順暢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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