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8月15日 星期六

晨更分享:撒下21:15-22

2009/8/15 samedi 撒下21:15-22
這裡記載的,是大衛及他的僕人,把四個迦特偉人的兒子(22)殺死的事。這四個偉人的兒子,都不是大衛殺的,卻是他的手下殺的,而且,每一個殺死偉人的人,都是不同的人,但都不是大衛。大衛是曾經殺死歌利亞的人,而歌利亞的兄弟拉哈米,卻是伊勒哈難殺的(參代上20:5)。聖經在這裡記載這些事,可能的目的是要我們看到,這些敵人是偉人的兒子,而且武器也是不錯的,他們的槍及刀,都是很厲害的(16,19),甚至體型也與常人不一樣,連手腳的指頭都比別人多(20)。然而他們雖然利害,都分別被大衛的僕人殺死了,這給我們看到,大衛的成功,不只是個人的英勇,而且是有一個團隊,而這個團隊中,充滿了勇士,是大衛成功之因。因此,我們的成功,一定不只是一個人,一定要有好的同工,也一定要訓練出好的同工,然後才會成功的。若沒有同工的幫忙,再屬靈的人也會疲乏(15),而當我們疲乏時,就是我們需要同工幫助的時候,這時,同工適時的扶持,是很重要的關鍵,若不是同工的扶持,大衛早就被人殺了。因此,我們需要同工,再屬靈的人也不可能一個人完成所有的事的。我們也需要訓練同工,大衛是把歌利亞殺死的人,他是勇士,而只有勇士才可以帶出勇士,勇士也會跟著勇士的。因此,若大衛可以殺死歌利亞,則其他的同工,也必可以訓練成殺死偉人的兒子的人。原來大衛的成功,不只是他的勇力,更是他訓練出一班勇士,成為一個好的團隊,這才是大衛真正的成功之因。
大衛是身先士卒而作戰(15),這是訓練的一種方法。身先士卒的好處,是可以直接在戰場上訓練,使人吸取經驗,但其中的壞處,就是首領會有危險,因此,這好處及壞處,是要權衡輕重的,要有智慧的作,如此一方面可以訓練出好的團隊,另一方面,也可以得到安全,使以色列人的燈得以保全(17)。大衛未作王時,可以隨時作戰,可以不計生死,但作了王後,便要知道自己不只肩負作戰的任務,而且更加上了治理眾民的任務,這時,便加了一個責任,便不能如以前一樣,只有一個身份,比較自由了。因此,當大衛作了王時,有一些事便不一定方便自己去做的,這時,就需要被訓練好的同工了。若這時我們已訓練好了同工,便可以放心交由他們作,而不必凡事恭親了。還好,大衛是有一個好的團隊,可以幫他完成很多工作,這是成功的重要關鍵之一。因此,我們要知道自己的職分,作合宜的事。當我們有了一個新的位分時,可能就不能像以前一樣,作我們喜歡的事了,為了這個職分,為了以色列全體的國民,作戰的工作,可能就得交給其他被訓練過的人了。故我們應在接任何工作時,均想到要訓練人出來作工,如此,當我們離開此職位時,也有很多人可以接續來作此工。大衛能訓練出如此多的同工,那是很不錯的。
(20)多了一些手指,不一定就是有幫助的,有時反而是礙手礙腳的。不是手指多了就能成功,是武器及如何運用武器的問題。因此,我們的成功,不是出於手指多了,乃是要真正針對問題的需要,而對症下藥,這才會成功的。而其中更重要的,乃是神的同在,一個倚靠神的心,才是得勝的要訣。
(19 vs代上20:5)這裡記載的,是把歌利亞殺了,而王上所記載的,是把歌利亞的兄弟拉哈米殺了。到底如何解釋呢?有兩個可能,一個是抄寫的問題,是抄寫的錯誤,真正的原文不是如此的。此其一。而另一個可能,則是大衛把迦特人歌利亞殺了(撒上17:4,50-51),之後,他的兄弟拉哈米,或是覺得他的哥哥(或弟弟)很偉大,便改了他的名而取代他,以記念他的哥哥也不一定。在這裡,大衛若殺了歌利亞,而大衛的團隊卻可以殺掉歌利亞的兄弟,那代表大衛的團隊,是成熟的,是可以取代大衛的。也就是說,大衛是成功的,因他訓練了一個成功的團隊出來,這是非常重要的一件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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