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12月20日 星期日

晨更分享:代下33:12-25

2009/12/20 dimanche 代下33:12-25


這一段是說到瑪拿西在急難時的悔改,他知道耶和華是真神,因此,他不只是悔改,而且有行動,他把以前所建造的偶像,重新把之拆毀掉,他重修耶和華的祭壇,在壇上獻平安祭、感謝祭、吩咐猶大人事奉耶和華。這是他的重新建造。可惜這個影響,似乎比起他以前所產生的影響,不會更大。因此,屬靈的拆毀是很容易的,但屬靈的重新建造,便很難了。瑪拿西的悔改,當然是好,神也會再次給他恩典的。然而,悔改是可以使我們的罪,得到赦免,但卻不能把罪所產生的影響,把之除掉。瑪拿西以前所作的一切,罪大惡極,而現在雖然要重新改過,但所產生的影響力,卻已不能把以前拆毀的,完全把之恢復了。

這一段也說到他的兒子亞們,他作王只有二年,而他也是一個惡王。他可能受他父親前期的影響,多於後期的影響。因此,他是效法他的父親以前的作為,而不效法他的自卑(22,23)。可見瑪拿西後期雖然有悔改,但這悔改的影響,卻沒有比他以前的惡行的影響大,連他的兒子都影響不了。這代表一個人的影響,似乎壞的影響較易深入人的心,而好的影響,則不是很容易深入人心的。這就是俗語所說的,學壞三日,學好三年也。瑪拿西破壞了希西家所建立的,他引誘以色列人犯罪,很快就成功了;但當他要悔改了,要把人重新引回對耶和華的敬拜時,這就難得多了。因此,屬靈的建造是很不易的,但要破壞屬靈的建造,似乎便比較易,因為人的心,常是偏向世界的。因此,我們要避免把人帶到錯誤的真理中,我們要謹慎的帶領人歸向神,避免走在任何錯誤的道路中,否則要把人再歸正,所花的工夫便很大了。

(12,13)這是神給他的恩典及機會,讓他在急難中,可以認識神。瑪拿西錯過了一個機會,就是神在降災前,曾用神的話警戒瑪拿西及他的百姓(10),然而他們卻是不聽。之後,急難來了,瑪拿西才經歷到神。因此,瑪拿西的改變,是因為經歷,而不是神的話;或是至少是經歷多於神的話的提醒。經歷是實在的,針對個人是對的,這可說是個人的真理,但有時不一定是適用於所有的人。但聖經的真理,卻是放諸四海而皆準的。若只有經歷,而沒有神的話作為支持,這是不夠的。我們的熱心,應是經歷加上真理,這才是完全的,這才更有力量,更有說服力,去使人歸向神。約拿西的悔改,主要是在經歷上,這對他是有用的。但若要把這經歷也傳下去,就需要有神的話的真理,若百姓能有神的話的教導,他的兒子也懂得神的話的真理,那才能產生更大的功效,使人真正的改變過來的。

瑪拿西改變了,他也努力的把以前的拆毀,重新建造;也把城牆建造起來。然而他為何仍不能把人的心挽回呢?第一是他以前所作的惡太多了,恢復的工作不易作。有些已經被拆毀的好的東西,是不能再建立的;而有些已建造起來的壞事及觀念,也是不易拆掉的。因此,要把已陷入罪中的一切錯誤,連根拔起,這是不易作完全的。罪所產生的影響,有時是根深蒂固的;而且有些是不可逆的。第二,這與他個人對神的認識有關。他若只是從一個經歷中認識神,而不是從神的話中,以及從個人與神的關係中,去全面的認識神,那他所作的,可能便不能深入人心,也不是從生命作的,人便不易感染那敬畏的心,可能便不能真正改變人了。

因此,悔改是犯罪後的惟一道路,這是好的,也是應該及需要的。然而悔改不一定可以把以前未犯罪時的環境,完全挽回過來的。例如大衛犯了罪後,神雖然赦免了他,但他的家族,也不能避免產生淫亂的罪,以及殺人的罪了。因此,我們最好是不要犯罪離棄神,因為罪雖然可以被赦免,但罪所產生的後果,有時是不能彌補的。悔改,是可以止住罪惡,也可以使罪得赦免;但犯罪所產生的惡果,有些是不可逆的,那就不易把之挽回了。我們必須有此認知,不要以為罪既可以被赦免,就可以隨便犯;罪所產生的後遺症,有很多是不能挽回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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