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10月23日 星期五

晨更分享:代上廿一:1-17

2009/10/23 vendredi 代上廿一:1-17


這一章是說到大衛的失敗。這裡大衛的失敗,是說到撒但的工作,而撤下24章中,則是說到神的作為。那到底是誰在主導呢?這應是大衛本身就有這個念頭,而神便藉著撒但的手,而把大衛的問題顯出來,使大衛這問題,就是心中的罪,可以顯出來,而得以解決。因此,是大衛心中有一個隱而未現的罪,而這罪只有神知道,大衛自己也不知道。而神便藉撒但把之顯出來,目的是為了要大衛對付這罪。

神要使用大衛,神就要潔淨他。而大衛心中只要有一個小小的驕傲的念頭,神就要把之除去。而這個念頭,在人以為小,但卻因此而死了七萬人(14),這是很可怕的。原來人的罪,一個小小的罪,卻可以把七萬人殺掉的。若大衛這罪不除去,將來死的人,可能會更多呢!因此,一個屬靈的領袖,他的罪原來是會影響到全國的生死的,作為一個屬靈領袖,我們是更應謹慎為要了。

這裡所報的數目(5),與撒下所報的不一樣。這有可能是誤抄,也有可能是要告訴我們,第一,我們所數的數目,不是真的數目,因為數目是會變的,就如錢是會變的,是浮動的一樣。第二,數目不重要,大衛的將軍約押這麼辛苦的去數了人數,也不是很準的數目,而且神一天就可以把人數減死了七萬(14),因此,數目本身,若不加上神的賜福,是沒有意義的。因此,人辛苦所做的,若不加上神的祝福,這都會過去的。一下子數目就短小了這麼多,這就表示人的努力,是比不上神的恩典的。我們不是要自己努力而已,我們更要加上神的恩典,我們的努力,才真的有用的。若神的恩典不同在了,人再努力也是沒有用的了。

約押似乎知道大衛所作的,是不討神喜悅的(3),只是大衛執意去行。當一個人要作他所想作的事時,似乎一般的提醒,是沒有用處的,非要發生了災難或是類似的事時,才會發覺的(7)。大衛也算是儆醒的了,因為似乎他在神降災之早期,他便覺察了,不必等到後來的更大的災時,他才察覺。然而若不是神要把大衛的這罪顯出來,他仍是不知道的。因此,人的自知之明是很差的,每一個人都有盲點,都以為自己是對的,而當大衛的屬下去勸說時,大衛是聽不入耳的。因為他總會覺得自己的屬靈狀況,比約押來得好,不必別人提醒的。這可能也是我們的光景,我們聽不入比我們低級的人,也不重視別人的意見的。當一個人靈命好時,更要小心,因為有時他聽不進別人的勸說,失去了儆醒之心,反而更容易犯罪,就如大衛一樣呢!

(13)大衛沒有選擇神所提出來的,選擇題中的一選一答案;他的答案,其實是在這三個選擇題的答案之外。一般而言,人都會在已有的答案中找尋,但大衛卻確是有創意的大衛,他常作神所沒有說的,而加上神的心意,自己再作一些想法。有時是對的,但有時也出問題的,如運約櫃之事,起初便是錯了。然而,大衛常是以神的慈愛及憐憫,作為他創新的基礎。他這一次的選擇,也是如此,神給他三個災,他不要選災的本身,而要選災的原則。這原則就是,我不在乎那一個災,這災的表面都不重要,我要選擇的,就是雖然我錯了,但我仍要落在神的手中,我不要落在人的手中;雖然我錯了,但我仍要神的同在,我仍不要神的離開。

罪的可怕,其實不是災禍,乃是失去神的同在。而大衛犯了罪了,他知道災禍無可避免了,但他所求的,乃是神仍同在。只要神仍同在,一切便可以了。這是他的選擇,這也是聰明的選擇,是可以接受懲罰,但希望不要失去神的同在。我們是否也是如此,若神給我們恩典,要選擇一樣災禍時,我們可以接受災禍,但卻不要神的離開,我們雖然犯了罪,仍要求神的恩典,這是我們當學習大衛的。

(15)這就是求落在神的手中的好處了。因為大衛所求的,是不要失去神的同在,也是求神的恩典仍要繼續臨在,於是神果然是主動的後悔,果然是開始要憐憫大衛及耶城的人了。神的後悔,是代表神的轉向:神本是以公義面向大衛,但現在祂願意以慈愛轉向大衛了。這就是因為神是有恩典及憐憫的神,也是大衛所知道的。故此,大衛的祈求,其實也是他的經驗,他因為知道神的本質,因此便大膽的如此求,神也就果真聽了他的祈求了。

(16)這是神開大衛的眼,讓他看到了神的使者,是神讓他可以悔改的一個啟示。因此,這個啟示,其實也是神的憐憫,是神給大衛的機會。當神的恩典要出來時,其實就等於神要給大衛一個機會,於是神就給他看見天使的情形,使他可以後悔及悔改(17),而當人的悔改出來時,神的憐憫才可以就著人的悔改而發出。因此,神的後悔及憐憫也是有原則的,是建立在人的悔改上,也是建立在人的願意接受神的恩典,這是神憐憫發出的原則。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