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7月19日 星期日

晨更分享:撒下一:1-16

2009/7/9 jeudi 撒下一:1-16
這一章開始,是大衛對掃羅之死的反應。他的反應是異於一般的人的,一般而言,大衛是被掃羅所追殺的,而且多次追殺他,雖然曾悔改,但後來還是要追殺,以致大衛只得逃到非利士人的地方,在洗革拉居住,也就是說,大衛是在敵人之地居住,這是又危險又不得已的,長久下去,他會出問題的。因此,掃羅之死,對大衛而言,應是一個好消息才對,因為他從此就可以自由了,因為他的苦難便可以過去了。沒有人是喜歡苦難的,我們在苦難之時,都會希望很快就過去,我們就希望神很快就把苦難拿走的,這是我們的想法。大衛因著掃羅的追逼,他是整個生活都受到影響,他是只能被趕到外邦的地方,是他不願意的地方,他也只得裝作與非利士人和好,甚至差一點就要出去與掃羅爭戰了。但神憐憫他,使他免去了與以色列人的爭戰。因此,從整個事件看來,大衛對掃羅之死,應是很高興才是,因為他的苦難終於除去了,他終於可以重見天日了。然而他的反應卻不是如此,他是悲哀,他為掃羅及約拿單而悲哀,他沒有自己,他不為自己的脫離苦難而喜樂,他反而為了神的受膏者被殺而悲哀,他心中是把神放在惟一的位置,他沒有自己,他只有神,他不以苦難為難過,只要苦難是出於神的話,他就默默的接受,沒有怨言。
若是苦難除去了,但神的受膏者死亡了,神的榮耀受損了,他情願繼續受苦難,也不希望神的榮耀受損,因此,苦難不要緊,但神的榮耀,神的旨意最重要。同樣地,我們若因受苦難,而使神的旨意得以達成,我們是否也甘心情願地接受苦難呢?個人的得失,個人的受苦,若是成就神的旨意,我們是否就甘於受苦,視受苦為甘之如飴呢?
大衛是把神的旨意放在第一位,他完全沒有自己的意思,他是一個捨己、無己之人,只要是出於神,只要是神的旨意,就算是犧牲自己,他也是完全沒有話說的。然而這少年人不知道大衛的想法,他以為人都是為己的,人都是不喜歡苦難的,有自己的益處之時,他一定會高興的。因此,他就以說謊來希望換取大衛的賞識,因為他認為大衛可能會成為以後的君王了。然而他的想法,是錯的,他不知道大衛是以神的國為重,個人的利益不是他所關心的,他所關心的,只是神的國度,神的榮耀,神的選民,而不是個人的利益。因此,他因為自己的謊言,而遭到殺身之禍,他不知道掃羅雖然不好,但大衛因著神的原因,只要掃羅是出於神的,他就不敢殺他,即使是別人殺他,他也是不喜歡的。有些人是自己不敢殺,但當別人殺他時,他會很高興,因為罪不在己。他可以認為,不是我殺的,是別人殺的,他是罪有應得的,他是神所懲罰的。然而大衛卻不是如此,別人殺的,他也不喜歡,別人做的,他也為了神的國度,而悲傷。他的愛,不是人的愛,是神的愛,只有神會愛一個罪人,會愛一個敵人,只有神會為一個罪人的死而惋惜,世人是不會為罪人及敵人的死而惋惜的。這就是大衛的愛,是他合乎神心意的地方。
少年人是為了自己的利益而把衣服撕裂(2),大衛則是為了神的利益,而撕裂衣服(11)。少年人是只有外表,但大衛是發自內心的,前者是為了自己,為自己謀幸福,但大衛是為了神,沒有自己,只有神。而且大衛的行動,可以影響其下面的人,他是生命的自然表現,不是造作的,而少年人的悲哀,是造作的,他是機會主義者,是想趁機撈一筆,但他卻得了死亡。而大衛把掃羅永遠放在神的受膏者的地位,這地位比自己的任何苦難均重要。
假如是出於神,那我的苦難不算甚麼,這是絕對的順服,是沒有任何的利益,舒服,不方便等的考量的。大衛是為了神而甘願接受一切的困難,一切的不便,並沒有怨言,而當這苦難拿去後,他不但不歡喜,而且是悲哀,why?不是他喜歡苦難,乃是他喜歡神的榮耀,他不希望神的名受損,而自己得益,若我的受苦,可以使神得榮耀,那我情願受苦;若我的苦難可以解放,卻使神的名受損,則我苦難的釋放,並不會使我喜悅,反使我憂愁,這就是大衛。
肉體的想法(亞瑪力人),是與屬靈的人的想法不同的。肉體的想法,是只為自己,屬靈的想法,是只為神,而我們是那一種人呢?其實大都如這亞瑪力人一樣,很少能如大衛的。
說謊的人,一定有很多破綻的。他逃出營(3)是不守軍紀,他殺了未死的人,且是君王,是犯上,他拿了王的冠冕及鐲子(10),那是偷盜,這是死罪,而更重要的,是他犯了屬靈的罪,殺了神的受膏者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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