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7月27日 星期一

晨更分享:撒下十二:16-31

2009/7/27 lundi 撒下十二:16-31
耶和華擊打烏大衛的孩子,使他得重病。這個孩子,是代表罪惡所生的,這個孩子,是代表罪的結晶,是不合神的心意的。因此,是神要把他擊打的。然而這時,大衛是悔改了,大衛是知錯了,他是否可以挽回這孩子呢?大衛不知神的心意如何,但大衛知道,孩子病了,是神的公義;然而大衛仍要禁食,因為他知道神也有慈愛。但神是有底線的,到底神的底線,在這一件事上是在那裡,大衛並不知道,雖然神已藉著先知說了(14),但他仍不確定(22)。因此他要來到神的面前,他來到神前,為這孩子懇求神,而且禁食(16),就是把最情詞逼切的祈求,向著神,也代表他的悔改之心。他知錯了,他知道神的公義,但他現在來到神面前的,是憑著神的慈愛及憐憫,是他要抓住的東西。雖然似乎已經宣告孩子要死了,但他仍要來到神的面前。就好像那迦南婦人來到耶穌的面前,雖然主已告訴她,主的蒙召,是到猶大人那裡,不是到外邦人,但她仍緊緊抓住耶穌,最終耶穌也醫好她女兒的病。而大衛已經是犯罪了,他知道他該受的懲罰,但他在無可盼望中,因信仍得著盼望,他願意再來到神的面前來,這一點是很多時我們不敢作的。
我們犯了罪,當然沒有話說,沒有面到神面前了;但大衛仍是來到神的面前來,仍是要禱告。原來無論如何,我們在任何時間,都可以來到神的面前的。我們不要怕,我們只求神的憐憫,因為神還是有憐憫的,神還是要施恩給我們的。神所看的,是我們的心,是我們的單純。錯的已經錯了,但是否完全沒有恩典呢?神還會有剩餘的恩典的,不論甚麼時候,只要不是末後的審判,我們是仍可到祂面前來的。
神在這件事上,如何看大衛呢?連他家中的老臣也不忍心(17),那神會如何呢?神一定更不忍心,但神在這孩子上不能作甚麼!祂仍要彰顯祂的公義,祂不能沒有審判。雖然祂是不忍,祂也只好掩面不看大衛了,祂也只好把祂的慈愛暫時止住,用公義的一面,去向著大衛了。那大衛的禱告,真的一點效果都沒有嗎?不是的,是有效果的,但這效果不在這孩子上,乃在所羅門上。這孩子死了,是因為罪的緣故;然而神又賜給大衛另一個孩子,這孩子可以代表認罪後的大衛,死而復活的孩子,是另一個生命的孩子,是神的憐憫而得的孩子,是大衛求來的孩子。也就是說,大衛的禱告,神到底有沒有聽呢?似乎沒有聽,卻是有聽,但卻不是用大衛的方式去答應他,是用神的方式去答應,而這種方式,是兼顧公義與慈愛的,是神看到了大衛的悔改,看到了大衛的祈求後,把祂的公義及慈愛的原則,一同運作後而出來的結果。那就是賜給他另一個孩子,是所羅門,是一個死而後生的孩子,是代表復活的孩子。
因此,大衛的禱告,仍是達到了神的面前,仍是有功效的,只是不是如人的一般想法,也不如大衛的所料。然而大衛也摸得了神的心,當神仍沒有回答時,他仍不死心,他仍然努力,然而當他知道了神的心意後,他就不再禱告了,因為他知道神的公義不能收回了。而神雖然在這事上不能收回祂的公義,但因著大衛的禱告,神仍賜下祂的憐憫,但不在這孩子身上,而在新的孩子身上,神賜一個新的生命,去補償這犯罪的結晶。神要的是重生的生命,不是犯罪後的生命。這是我們要知道的。故大衛的禱告,是蒙神應允的(參24),因此,我們無論何時,都可以到神面前,求祂的憐憫,祂必會有恩典的。
(14vs22)若大衛明知神的話是不可改的,神說這孩子必要死,而他仍在求,那他是不是妄求呢?是不是白求了呢?不是的,他是要更明白神的旨意,不一定只為了這孩子而求,更是要更明白神的旨意而求。因為或者神憐恤他,使孩子不死,也未可知的(如約拿宣告尼尼微城必傾覆的事,後來因著尼尼微全城的悔改,而神把這懲罰延後一樣)。
(26-31)約押不居功是很美的榜樣。居功有兩種途徑,一是自我高舉自己,二是別人高舉我們。要預防第一種比較容易,只要自己謙卑,常常儆醒便可以了;第二種因為是別人把我們高舉,這便要主動作一些事來防範了。一個服事主的人,服事久了,便容易被人高舉,這是我們主動要注意防範、主動作一些事去防止的。我們不應自己高舉自己,也不應不主動防止別人把我們高舉,這都是服事時要特別注意的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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