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年10月23日 星期四

晨更分享:代上21:1-17



2014/10/23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jeudi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代上21:1-17

這裡所記的事跡,與撒下24章所記發生的事是一樣的,但記載的細節,是有不同的地方。例如這裡是說,這件事的開始者,是撒但的工作(1);而撒下是說神激動大衛而作的(撒下24:1)。這裡數點人數的結果,與撒下所記的人數,是不一樣的;但死亡的人數七萬人是一樣的。這事的結尾,撒下是到瘟疫止住為止,似乎重點是神的懲罰止住了。而這裡描寫的,卻不只是瘟疫的止住,而更是獻上祭物給神,並認為這就是神的殿所在地(31)。這就告訴我們,大衛因作這事,雖然受到了神的懲罰,但也因而找到了神的殿之地。也就是說,大衛雖然犯了罪,但也因著他承認自己的罪,神給他日後的恩典更大。而他也懂得抓住神的恩典,把自己放在神的手中(13);這就是反敗為勝的原因了。這說明我們人是軟弱的,是常常會犯罪的。然而,我們犯罪後如何恢復,這才更是重要的。大衛雖然犯罪了,但這次他所作的,包括認罪、獻祭、把自己放在神的手中,就把神的忿怒滿足,而再次得到神所給的恩典了。

撒下說是耶和華激動大衛,促成這事的(撒下24;1),但這裡卻是說撒但起來攻擊以色列人,而不是耶和華(1);那到底是甚麼意思呢?原來這事是有一體兩面的,一方面是耶和華發動的,另一方面也是撒但作的。這怎麼說呢?這是耶和華允許撒但來完成神的工作,是神「利用」撒但,來把大衛及以色列民的問題解決了。這又怎麼說呢?從約押勸大衛的話來看,他要大衛不要在乎人數,因為耶和華可以使祂的百姓,比現在加增百倍(3)。我們就知道,大衛原來在乎人數的多少,或許可以更顯出他的能力及威風。無論如何,大衛要數點百姓,不是外面的罪的問題,因為數點百姓本來就是中性的,它本身不是罪。聖經中也曾有數點的事,但卻沒有說這是罪。因此,不是數點本身出問題,而是大衛的動機不對,才是罪的本身。

那大衛有何不對的動機呢?從約押的話來看,大衛應是犯了驕傲的罪,以為自己多次得勝外敵,使國土增加,就很有成就感。於是他也想知道,自己國內的人數,是否因著他掌王權而大增,這就是大衛的驕傲了。其次還有一個可能,就是這裡數點的人數,是分開以色列人及猶大人的;因此,這或許代表大衛還是有門戶之見:他雖然統一了以色列人,還是要分猶大及以色列人兩種不同的人數。而他這樣作的目的,或許還想自己的人數,多於以色列人吧。這也是一種分裂及結黨的心態,是不可取的。這就構成大衛的罪了。

除此之外,還有一點要討論的,這不是大衛的罪嗎?為何要禍及以色列民呢?這個問題,其實也是大衛向神要問的問題(17)。當我們看撒下24:1時,聖經是說到耶和華向以色列人發怒的。因此,從這句話來看,這似乎暗示以色列人確是有不討神喜悅之處了。那以色列人有甚麼罪呢?聖經沒有特別記載以色列人這時犯的罪,因此,有可能是因著押沙龍的事,以色列人叛變了神所膏立的王;以及示巴叛變大衛的事(撒下20:1-22),就干犯神的震怒了。因此,數點百姓這件事的懲罰,一方面是因著大衛的驕傲,另一方面也應是以色列人本身得罪了神。在押沙龍的事上,以及在示巴的事上,沒有得到懲罰,神這時就要顯出以色列人的罪,主動作了懲罰的工作了。

神作這件事,還有一個目的,就是要藉著撒但,把大衛隱而未現的驕傲顯出來,讓大衛發現自己原來是罪人(8),是不以神的榮耀為榮耀,而奪取神的榮耀的人。因為大衛以自己的成就為榮,而不知道這是神的恩典。就如約押所說的,神可以加增大衛的百姓,比現在加增百倍。這不是大衛作的,是神自己作的;而且只要神的恩典來到,那人數本身的多少,是沒有意義的。在乎是神的同在、神的恩典,而不是人數的多少。因此,神要把大衛心中隱藏的罪顯出來,使他成為一個更聖潔的人,才可以為神預備建殿的工作。這就是神繼續在他身上,要把他建造成屬靈的殿的具體事項,也是神對大衛的恩典。

那為何這裡所數點的數目,與撒下的不一樣呢?這可能有下面幾個原因:第一,藉著這兩個不同的記載,神要告訴我們,數目是數不準的,在這急促的時間內,怎能把數目數得準呢?第二,數目是不可靠的,這裡說110萬及47萬,那裡卻說80萬及50萬。可見人所靠的數目,其實是虛假的。真正要靠的,是神自己的恩典,這才真是我們的福氣。第三,這裡說的以色列人是110萬,而撒下說是80萬;這裡說的猶大人只有47萬,而撒下說50萬。好像在這裡,大衛所得到的結果,是以色列人多了很多,而猶大人少了一些。若以撒下為藍本(因撒下是先寫的),那表示大衛就更失望了,他的傲氣就應減少了。當然這時的大衛已經不在了,但兩處所記的不同,還是可以告訴我們,若我們所誇的是自己的能力,那神反而讓我們看到,我們的能力其實是比我們估計的低的。一切能力是從神來的,我們就不必如此看重自己的能力,而應多看重神的恩典了。第四,大衛數了這些人數,其實也不是固定的。人數是天天變的,可能沒有太多意義。而當大衛一驕傲,不依靠神的恩典時,這些數點後的人數,一下子就會減少七萬了(14)。因此,這不是數目的本身,而是恩典的本身。若有神的恩典,那人數就是多的;若沒有神的恩典,那似乎多的人數都是假的。只有神的恩典,是我們最靠得住的,其他的都只是虛假的。

還有一點,一個人得罪神,為何神要懲罰全以色列人呢?這也是我們應探討的問題。第一,大衛是一國之君,若他所作的錯了,就會影響全以色列民。一國之君作的事,當然會使全民得福或得禍的,這是要提醒我們,作為教會的領袖,我們的決策,是與教會的前途有關的。我們不能隨意作些甚麼,更不能違背神的旨意,作出不討神喜悅的事來。如此就會使全教會都蒙受禍害的。第二,前面說過,以色列人可能在叛變的事上得罪耶和華,而大衛沒有處理這些叛變的事,因此,就由神來處理了。

神給大衛三個選擇題(10-12),大衛選那一個呢?大衛一個都沒有選,他選的是第四個,是神沒有題到的(13)。他的意思是,選那一個都不重要,重要的是當我在神的懲罰中時,我要求神一件事,就是神的恩典還是要與我同在,這就是他選擇的重點。他要的是落在神的手中,是選神自己,而不是選事情。這是最聰明的選擇,是大衛在這數點人數的事上,馬上學會的功課。因為他本是依靠自己的能力,依靠看得見的人數。然而,這時他選擇懲罰時,卻不是選看得見的事情,卻是選看不見的恩典了。

他要的是恩典,而無論外面的環境是懲罰、是順境都不重要,重要的是有神的同在、神的恩典,這是大衛所學會的。而果然其實後來,是神自己先主動停手的(15),而不是大衛的獻祭而已。大衛的獻祭是在其後,而不是在停手之前,這表示大衛確是選對了,因為他選落在神的手中,其他三項就由神自己選了。

今天我們也是一樣,是否我們懂得選神的恩典、神的同在呢?無論我們是在犯罪的懲罰中,或是在順利的環境中,我們要選的是神自己,而不是看得見的人數。大衛先前選的是人數的多少,而不知道人數是神可以加增的;如今他明白了,他選的是神的恩典了,這就是他在這件事上所學到的功課了。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