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年3月2日 星期一

晨更分享:伯36:1-21



2015/3/2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lundi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36:1-21

這一段是以利戶第四回合的說話。他的說話中,以這一段所說的比較有道理;然而,他所說的,還是以為自己是神自己、以為自己為神說話(2),以為自己是知道了神的一切作為。這樣的心態,是比較驕傲的。當他說別人驕傲時,卻忽略了每一個人都是驕傲的;當他說別人犯罪時,他卻忽略了原來自己也是罪人。他們說約伯是有罪的,這時他們所定義的罪,是道德的罪,是認為約伯是有道德上的罪(17)。然而,這種的罪,卻不是約伯的罪,約伯的罪,可能是靠己而行義,而達不到新約的靠神而稱義、靠神而行義的標準;而神要把他從舊約的義,提升到新約的義,就是靠神而成聖、靠神而行義的義。若約伯是有罪的,那是他靠己而行出來的義,是不合神的標準;若他有罪,應是沒有捨己的罪。然而三個朋友認為約伯的罪,不是這方面的罪,而是道德上的罪。這就是他們對罪的認知的不足,以為約伯所受的懲罰,是因為他道德的罪也。然而,約伯沒有這方面的罪,約伯有的,乃是不及天上的完全,而神要把天上的完全加給他,因而得到的十字架的苦難。若約伯有己的問題,那約伯的四個朋友,以及世上每一個人,都是罪人,也都沒有資格去指責別人。

因此,無論是以利法、比勒達、瑣法、以及以利戶等四人,他們不知道約伯的罪,只是己的不完全,而不是道德的罪。而己的不完全,是每一個人都有的,而不只是約伯而已。因此,他們若以罪為觀點,是沒有資格去說約伯的,因為他們自己也是同類的人,只是他們沒有受到苦難而已。而他們的沒有受到約伯一樣的苦難,是因為他們沒有資格去接受神給的更大的恩典也。因此,這四人的假設,都是認為約伯所犯的罪,是道德上的罪,是要受到神的懲罰的罪。他們是從這一個角度出發,去勸勉約伯的,無怪乎他們與約伯之間的談話,是沒有交集的了。也無怪乎他們更把約伯的怒氣引出,因而使他們更致力於攻擊約伯,而不是勸勉約伯了。

以利戶所說的,是有一部分知識,但他的問題是自以為知道最多,自以為可以代表神。他似乎要站在一個地位,就是替神說話,替神辯解;同時也勸約伯接受苦難(21),而不要選擇罪孽(21)。他所說的,固然有部分是對的,但他的問題是他不能代表神說話。地上沒有一個人可以代表神而說話的。然而,當我們看到了有人受苦,或是有人需要幫助時,我們很自然就會覺得我們是救世主,是可以幫助人的人。然而,當神不說話時,其實是要約伯接受磨煉,使他在苦難中更深深地經歷十字架的苦,如此就可以把他帶到死透的地步。而當時間到了時,神自己的說話就出來了。

因此,以利戶所說的話,雖然部分是有道理的,但第一他以為他可以代表神說話,這是錯的;因為沒有一個人,能全知道神的智慧,能替神說話的。除非是神的啟示,是先知從神得到直接的啟示。然而,我們至少看不到他們四人中,有任何一人是先知的身份。他們有的,只是一般的理,只是平時的理,但卻沒有針對約伯的問題,而直接從神得到的啟示。如此又怎能解釋約伯身上的謎呢?當我們只有一般的見識,而沒有對某一件特定的事有啟示時,是不應代表神說話的;這尤其是在約伯時代,還沒有聖經完全的啟示之時,更是如此。

第二,他沒有與約伯一同尋求神的啟示。若能一同尋求神的啟示,比起他自己代替神說話來得重要。因為若他看到約伯沒有神的啟示時,他不應自以為神,就用自己所知道的,以站在神的立場向約伯說話。他應勸約伯,或是幫約伯一同站在謙卑的立場,去求神說話。因為神自己的說話,一定比以利戶的說話更好的。然而,以利戶及三個朋友,都不懂得一同幫助約伯去尋求神的回答;而只是用人的說話,干擾神的回答。神也非等到人所要說的話說完後,神自己才說話,才使約伯從苦境中轉回。

第三,他好像要為神辯解,他說要將公義歸給造他的主(3)。他以為他可以為神維持公義,可以把公義歸給造他的主。他以為他可以幫助神;然而他所說的,只是攔阻神的真正旨意而已。他雖然知道患難可以使人得開通,可以使人得救拔(15),也叫約伯要接受患難,而不要選擇罪惡(21),但他只是表面的認識苦難,卻不知道十字架的道理,也不知道神深奧的作為的。因此,若以他所說的,就以為他可以幫助神,就可以替神說得明白,那是他自視過高了。

當一個人稍有知識時,他就以為他能懂得神的一切,這就是他的危機了。神永遠不必我們替祂說話的,若祂要說話時,祂自然會說話,也必然會達到說話的效果的。以利戶的說話,雖然有些道理,但不是完全的道理,於是就只是攔阻了神的旨意而已。他想幫約伯的忙,也想幫神的忙,然而他最後不能幫約伯的忙,也當然不能幫神的忙。惟有神自己說話,才真解決所有的問題的。而神的工是等到人的話說完後,才會作工的。因此,他的說話,並不增添神的甚麼,只是使神的工作延後進行而已(當然這也可算是神工作的一部分)。原來有時我們以為幫助了神,其實反而是攔阻了神的呢!

以利戶比三個朋友多看了一些,他看到了義人受苦這一方面(8),他知道有義人受苦,他也知道苦難可以救拔困苦人,也可以開啟他們的耳朵。但他不知道神的時間,也就是說,他不知道神給義人苦難的時間,不一定馬上就要把苦難拿去。約伯是接受苦難了,但人接受苦難後,馬上所想的,就是要立刻把苦難除去,如此才是好的。約伯的四個朋友,其實有一個隱藏的目的,就是想法要把約伯的苦難馬上拿去,這是每一個人遭苦難時的盼望,但神的想法,卻常不是如此。

以利戶雖知道義人會接受苦難,也會得益處,但他還是脫離不了一件事,就是希望苦難能從約伯身上拿去,而不是希望接受更長時間的苦難,以使人得益處。也就是說,他是知道苦難會帶來益處,但他真正的希望,不是得到苦難中的益處,乃是如何馬上脫離苦難。若他知道苦難會給義人帶來益處,也叫約伯不要選擇罪,而要選擇苦難時;但他的目的,卻是要約伯脫離苦難,而不是得到益處;這就是人的矛盾了。然而神給苦難的目的,不只是要人馬上脫離苦難,而是讓人得到苦難的益處,神與人的想法及目的是不一樣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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