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年9月4日 星期四

晨更分享:啟六:12-17

2014/9/4               jeudi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啟六12-17

這是揭開第六印的時候所發生的事。這時所發生的事,就是天(或應加上地)會大震動,而且整個天上的日月星宿都會改變,也會墜落於地。第12節中有一個字,說到「地大震動」,這個字原文大都代表一般的震動,偶也可譯為地震。然而,從上下文來看,似乎是譯為「震動」較妥(即不必加上地字),因為這是說到天勢的震動而言的(參太24:29)。因此,這是一場天震的災害,而且因著天震,而產生地震。由天震而影響到地震、由天而影響到地也。而且這是因著羔羊的忿怒而出來的災禍(16)。我們在地上時,直到現在,最多只是經歷地震之災,而沒有天震的。然而,到了末後的日子,就不只是地震之災,而要加上天震之災了。

從馬太24章來看,似乎這是在大災難的日子過去後,這天震之災才會發生(參太24:29)。我們若連接太24章的上下文,就知道這是大災難的末了才會發生的。同時,當這些天震發生後,基督的兆頭就要顯在天上,而地上的萬族都要哀哭,他們要看見人子,有能力、有大榮耀,駕著天上的雲降臨(24:30)。而這個降臨,就不只是降在半空,乃是降臨在地上了,因為萬族的人,都可以看得到基督。因此,第六印是在基督第二次降臨前發生的事,而且這個降臨,是降在地上的,而不只是降在半空中的(帖上4:17)。也就是說,這是經過了七年大災難後,才會發生的事。

因此,這七印中的時間,應是包含性的,有時可以是說到大災難的當時,有時又可以說到基督升天後,整個世界所要發生的事。這並不矛盾,因為神的時間與我們的時間不同,神是超越時間的,而且神的啟示有時是跳著啟示的。我們必須明白神的時間觀,與我們不同,就不能完全用我們的時間觀念,去限定神的時間觀的。因此,這七印一方面可以表示基督升天後,整個世界的光景,另一方面也可以代表大災難發生的光景。兩方面都可以代表,是基督升天到基督再來臨前,所要發生的事。同時,這些事一方面可以代表基督升天後所要發生的事,另一方面也代表這些事的發生,在大災難時更為密集及明顯。

在這六印中,前四印是說到地上所要發生的事,而第五印是說到地底下、就是陰間所發出的聲音;而第六印則是天上所要發生的事,以及地上的君王、臣宰、富戶、壯士、和一切為奴的、自主的、所作的事,以及他們所發出求救的聲音。因此,這六印的揭開,是整個宇宙都受到影響,是神在地上所要作的事,目的是要潔淨祂的選民,讓他們可以全家得救。

當我們看到天勢如此劇烈的搖動,使人的恐慌也達到了最高的程度時,我們一方面為仍在地上的人難過,另一方面,我們也應為我們能夠得救,能夠在大災難前被提而感恩。我們不是住在地上的人,我們乃是住在天上的人;這些災難,是住在地上的人的「特權」。一個住在地上的人,他就如地上的君王、臣宰、將軍、富戶、壯士…一樣,他們雖然享受地上的一切,但他們到了末後的日子時,因著無比的恐懼,他們情願死在山巖之中(16),也不願意面對神的審判;因為神忿怒的大日到了,沒有人可以站得住的(17)

此外,當我們看到了第六印的災難時,我們也就間接知道,原來今天我們能在地球上生活得無災無難,是神的保守,是神管理宇宙的規律所致。神在羔羊的忿怒未臨到之前,祂是不會讓天震產生的;因為祂要保守祂所創造的地球,使人類可以居住在其中,以便他們可以得到神的恩典。原來我們能夠住在地上,能夠不受天上的日月星辰的傷害,這不是理所當然的,乃是神的恩典,乃是神給人類一個可以悔改的機會,以使人可以得到神的救恩。可惜的是,不認識神的人,他們只懂得在地上享受,而不知道這是神留給我們的恩典及機會,使我們可以在地上的時候,尋求神的幫助,尋求神的恩典,以使我們可以認識基督,可以免去羔羊的忿怒。可以在天上享受基督的同在,而不是承受天震之災。

15節所形容的可憐的人,包括了地上的君王、臣宰、將軍、富戶、壯士、為奴的、自主的人(15);其中除了為奴的之外,大部分都是有權有勢的人,他們大多非富即貴。一般而言,有權有勢的人,就常認為自己是不需要救恩的,因為他可以倚仗他在地上所擁有的,就以為可以享用一切了。但當天震臨到時,他們要悔改就來不及了。因此,地上的一切,常是攔阻我們到天上的障礙,我們應常思想天上的事,而不是聚焦在地上的事上,免得我們失去了天上永恆的福分。否則當有一天,這些審判及災難臨到時,那時人就只有一條路,就是死亡,而且是當那些日子,人要求死,卻不得死(9:6),這是一個更可怕的光景呢!

14節說到「本位」這個字。原來天及地的所有物,都由神的命令而固定。天有天的位置,地的山嶺海島有它們的位置;而天上的星星、日頭、月亮,也有它們的位置。這些位置,都是神的話所托住的,他們一般是不能挪移離開本位的。因此,今天我們不必害怕那一顆星星會碰撞到地球,把地球毀滅掉。不會的,因為地球目前仍是在神的恩典下托住的。直到有一天,神的審判臨到,神把祂的恩典挪開時,那天上的星辰、地上的山嶺、海島等,才會挪移離開它們的本位的。神是用祂的權能托住萬有,使我們得到祂的恩典的。


若是如此,我們就更明白了,我們今天之所以能活在地球中,可以不受天上的各種星星的干擾,不是我們努力就可以得到的,這都是神的恩典,是祂用權能托住萬有,我們才可以享受這安然居住的環境的。一旦神把祂的恩典挪開時,地上就不會如此平靜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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