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年4月21日 星期一

晨更分享:徒1:12-26

2014/4/21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lundi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徒一12-26

當耶穌升天後,十一個門徒就從橄欖山走回到耶路撤冷去,同著幾個婦人,和耶穌的母親馬利亞,並耶穌的弟兄,都同心合意的恆切禱告(14)。但這禱告的內容,卻沒有說出。而在15節之後的聚會,有可能是在聖殿,或是其他的地方,是另一次的聚會。而這次的聚會,彼得又起來說話了,他的目的,是要補充所缺少的一個門徒,就是猶大。而後來他們一方面用禱告祈求的方式,另一方面又用大家一同來投票的方式,去完成這一次的選舉,把馬提亞選了出來。

到底馬提亞是不是神所要揀選的人呢?到底猶大的位分是否要補充呢?若照彼得從大衛所寫的詩篇來看(109:8),應是有人取代他的位分的。然而,用這種方法所選出的人,真的是神的心意嗎?這是我們值得思想的。

要考慮的幾點,第一,那時還沒有聖靈降臨下來,因此,他們的這次選舉,是否只是彼得的意思呢?當我們覺得要作一件事時,是由我們開始呢?還是由神開始呢?若這次的選舉,是神感動彼得的,那就不會錯了。然而,聖經中沒有說出是神要彼得作的,因為耶穌的吩咐,是要他們等候聖靈(8)。耶穌升天前也沒有吩咐他們,要把猶大的位分補足(至少聖經中看不到)。因此,這若是彼得的意思,而不是神的意思,即使後來完全是依照神的方法,用禱告、用謙卑、用尋找的方法,甚至聖經也有預言;但也不能因而完全合乎神的旨意的。因此,到底這意思是否彼得個人的想法,或是出於神的,這才是最重要的。因為若照早期門徒的想法來看,常是與耶穌的想法不同的,而耶穌離開他們後,彼得馬上的動作,是否也是衝動呢?這就是關鍵之所在了。

第二,當耶穌離開他們時,他們曾問一個問題,就是問耶穌復興以色列國,是否就在這時候。這表示門徒最關心的,是以色列國的復興,他們所想的,就是以色列國、就是屬地的事。因此,當耶穌離開他們時,他們還是想到以色列十二支派的問題,而現今猶大失去他的位分,就應該補充這位分。然而,耶穌受害之後,有四十天之久向他們顯現,祂所講說的,是神國的事(3),而不是以色列國之事。而門徒所問的,卻是以色列國的事。可見耶穌似乎沒有談到以色列國的事,因此門徒在主升天時,就比較焦急而問耶穌的。但耶穌的回答,是要他們傳福音也就是關心神國的事(7-8)。因此,若耶穌在四十天之久,沒有提到以色列國的事,那補足猶大的缺,就不是那麼重要了。

第三,當他們謙卑的求神,也定下了一些資格後,結果也用投票及選舉的方式產生了一個門徒。然而這門徒似乎在日後就沒有提到他了,因此,他所佔的聖經篇幅,只在這時出現。那是否日後他會站在天上審判以色列人十二支派,就不得而知了。而使徒行傳中,除了十一門徒是耶穌親自揀選的以外,後來還特別用神的特殊方法,把保羅選上了。保羅是誰揀選的呢?不是用搖籤或選舉的方法,而是主親自向保羅顯現,揀選他的(9:4-6)。而後來使徒行傳中,也果然是保羅佔了最多的篇幅。因此,門徒所提的條件,是合理的條件,就是資格是合理的,必須看到耶穌,從頭到尾的跟隨主等的條件。因為這十一門徒也果然與這有關(但例如馬太,就不一定從施洗約翰開始,就與耶穌始終出入的),於是他們就按此而定下標準了。

其實不是這些人間的條件重要,乃是這人是否由耶穌親自揀選,才是重要的。彼得定下的條件,是人間的條件,是合理的。然而,若耶穌的腹案是到了適當的時候,祂才親自揀選保羅的話,祂就不會交待要彼得補缺的事了。因為祂後來是親自揀選了一個逼迫祂的保羅呢!然後,保羅果然是被神大用的天國人才也。因此,若馬提亞是人間選出來的第十二使徒,以補以色列國所缺的;那保羅應是耶穌親自揀選的天國大才,以與傳福音、與「補充」十一使徒天國的事業有關的了。

第四,那時聖靈還沒有賜下來,是否彼得及眾人,能很準確地知道神的想法,那是不得而知的。可能知道,也可能不知道。但他們所列出的資格,以及選舉的方法,在當時也確是可以的。然而,人的方法雖然是對的,人的資格也是可以的,這並不代表神一定要在這時,就把人選選出。耶穌雖然升天了,但祂仍可以在升天後,再揀選一個合乎祂所用的門徒的。耶穌可能是等時候來了,祂就親自顯現,揀選了天國的使徒保羅了。至於保羅是否是補猶大之缺,還不是很重要,因為補缺的問題,是彼得及猶大人所關心的,但也不一定是耶穌所最關心的。若馬提亞果然是可以補十二門徒之缺,那保羅更是可以補天國的福音之缺,因為耶穌揀選他,去作福音的工作,這才是耶穌所最關心的。

第五,他們的選舉方法,雖然是先禱告,也都很慎重;是完全交託給神的。他們不是要民主,他們知道民主是不對的,因此,他們表面是民主,但卻是神主。這方法在當時也算是可以的,因為未有聖靈也。然而,這方法也不是完全由聖靈作主的。前面已說過,若神的時間這時仍未到,那即使他們所選的兩人,都合乎人所認為合理的條件,但也有可能這兩人都不是神要選的。若神心中有第三人,而這人仍未出現,那我們的人選,再合理也是沒有用的。因為假如神不要這兩人,那人如何禱告,也不能選上第三人的。因此,合人的理,不一定合神的理;而神有祂的時間,更重要的是要知道神的時間,是否已經到了。如此才比較能作出合乎神的旨意的事來的。


今天我們要走神的路,不只是合理、不只是用神的方法,而且更要知道神的時間是否已到了,還是我們心急,而破壞了神的心意呢!當然,這選出的人,也可能可以代表十二門徒所缺的位分;但至少神所關心的、所看重的,卻更是揀選一個可以在神的國度上,被神大大使用的人,而不只是得到一個位分,而後來沒有任何行動及見證的人。若馬提亞果然被神揀選,他不只是代替了以色列人的十二支派,更應在神的國中,積極參與福音的工作,如彼得雅各一樣,如此他的位分才可以名符其實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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