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7月25日 星期四

晨更分享:賽46

2013/7/25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jeudi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賽四六

這一段說到神再次預言,以色列人會得到神的拯救。他從東方召鷙鳥來,就是古列王,他必可以成就神所謀定的事(11)。而神對以色列人的救恩,不因為神的公義而遲延(13),因為以色列是神的榮耀,是祂在起初就立定的旨意,這個旨意,是必定會成就的(10)。以賽亞時代,是仍未被巴比倫擄去之時,但神不但預言他們會被巴比倫擄去,也預言他們會被擄釋回,因為這是神的計劃。而神的整個計劃,目的是為了造就以色列,為的就是把神的救恩施行在以色列人身上,使神的榮耀得以彰顯。

神為何要這麼麻煩,一方面要以色列人被巴比倫擄去,另一方面又要讓他們重新歸回呢?是否可以把被擄的這一個計劃打消,那不就容易多了?如此既不必被擄,也不必歸回,就可以安安樂樂地在迦南地生活了。是的,這本是一條路,是以色列人本來可以如此的。若以色列人能聽從神的話,專心以神為他們的神,不拜其他的偶像,從心裡去遵守神的話,那他們就不致於被神趕出迦南美地,而得以繼續享受神所賜的福的。然而,由於他們三番四次的犯罪,背離他們的神,因此,神就不得不懲罰他們,把他們趕出迦南地了。神如此做,不只是為了懲罰他們,讓神的公義得以彰顯,同時這也是神造就他們的一種方法。神在懲罰的同時,也讓他們可以學得到功課,就是讓他們知道神是輕漫不得的;同時,當他們在外邦的時候,一切聖殿的敬拜都失去,他們所見的,只有外邦的偶像,外邦的假神,而這些環境的改變,也使他們回想到有神的幸福,而至終得以回轉向神。

當他們被擄歸回時,他們不只是身體外表的歸回,而且是靈裡的回轉。神作工在他們的身上,就是要使他們靈裡的回轉,就是要使他們可以從靈中去認識神,而不是在外表去認識神而已。當以色列人沒有被擄時,他們對神的認識,是表面的,是外面的敬拜,而不是內心的敬畏。他們不懂得親近神,以外面的祭拜,取代了裡面的心靈,這是他們犯罪離棄神的最大原因。今天我們敬拜神,事奉神,到底是用心靈去親近神呢,還是用外面的工作呢?若我們以外面的取代心靈,我們就永遠不明白神的心意,這就是以色列人的光景。

對於不懂得神的心意的人,神除了用神的話語來教導外,最有效的方法,就是藉著苦難,讓他們有生命的體會。一個人若沒有生命的體會,一切的領會,都可以是外面的。我們認識神,若只在頭腦上認識,那我們就只有知識上的認識,而不是生命的認識了。今天我們把神的誡命,若只放在頭腦上,就只成為我們的知識;但若放在心上,並且行出來,那就成為我們的生命。而生命的實際經歷,才是我們有活力的生命。若我們沒有經歷,則我們的生命就是死的生命而已。因此,神在以色列人身上所作的,第一是先知的話語,第二是讓他們有一個環境,可以經歷神的話語,讓他們可以有生命的體會。因為他們需要的,不是外面的知識,乃是裡面的生命,這就是他們為何要先被擄,然後又再歸回的原因了。

這裡神又再一次,拿偶像與神自己相比。神多次說到偶像的無用,多次感慨地把偶像的無能說出;然而人似乎還是要拜偶像。其實拜偶像是表示人不想神作王,而想自己作王的一種表現。當人不想神作王,只想自己作王時,人先是離棄神,而以己作王。然而,人的能力有限,一個離開神的人,是沒有倚靠的。因此,這時人就不得不把偶像造成,就以虛假的偶像,來安慰自己的心。這就是拜偶像的來源,是因為人離開了神後,所產生的自然結果。

然而,當一個有真神的恩福的人,為何還是要拜不能看、不能聽、不能動的假神呢?這種選擇,就如亞當在伊甸園時,有神的同在,仍然選擇不要神一樣的。當人不欲神來管理,當人自己想出頭天時,人就有自己試一下的想法。這也就是當初撒但犯罪時的想法。人不服神的權柄,人想試一下自己的能力,於是就從有神的光景,變成不服神,而想自立為神的光景了。這種情形下,人就脫離了神,人就自己為神了。而因為人要立王而不要神時,人不是萬能的,人就自作聰明,去立一個假的神來拜,以滿足自己的操控,也表面上安慰了自己的心。因此,雖然偶像的敬拜,是愚蠢無比的,是任誰都知道這是傻事,然而還是有許多人如此作的原因了。

人們雖然離棄神,雖然拜偶像而不要神,然而神對以色列人,還是不離不棄,這是神對以色列人的愛(3-4)。神的愛是從我們自出胎時就開始的,而到了年老時,神的愛仍是這樣的不離不棄,神必懷抱,也必拯救(4)。懷抱是保護,而拯救是把我們從無助中救回。神在我們生活中,顯出兩樣寶貴之東西,是我們需要的。第一是神的愛(3-4),第二是他的能力(9-10)

神的愛是從我們出生開始,一直到我們死亡,都不會改變的。不只如此,即使我們離棄神,我們拜偶像,神雖然傷心難過,但並不會因而減少神的愛。當我們犯罪時,神的公義就出來了,但神的公義雖然出來,要懲罰我們,然而祂的愛不會因祂的公義出來就減少的。祂的公義雖然是百分之百,但祂的慈愛也是百分之百。這一點是我們必須要知道的。很多時候,我們犯罪了,就以為神的愛減少了,就不敢到神面前來了。其實不是的,神的愛仍是百分之百,只是祂這時必須以公義來面對我們,我們似乎看不到祂的愛而已。而當我們知道神的公義,認罪悔改後,我們又發現神原來百分之百的慈愛,又再面向著我們了。這就是神的愛,不因環境、不因時間、也不因我們的軟弱而離開我們,這是我們的確信。


那神的能力呢?神能成就任何的事,其中包括作工在我們軟弱的人身上的能力。若神只能在有信心、剛強的人身上工作,那我們就永遠不能成為神工作的對象了,因為我們的本質是軟弱的。然而,即使我們是軟弱的,也多次失敗,離棄神;神仍是有辦法改變我們,仍是可以把我們從軟弱不認識神的光景,改變成剛強認識神的光景,而這種能力,才是我們需要的。祂在以色列人身上所作的,就是這樣的工作。因為神的能力,不只是可以作工在剛強的人身上,更可以作工在軟弱如我們的人身上。因此,我們只要把我們的軟弱放在神的手中,我們就是安全的,我們就是被保護的,那我們就不必怕神不能成就祂的工作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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