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5月15日 星期日

晨更分享:出十二:29-51

2011/5/15 dimanche 出十二:29-51

這一夜是耶和華的夜,是神拯救以色列人之夜。當夜,所有埃及人家中的長子,以及一切頭生的牲畜,全都死了。這可能是神親自派天使殺的,為了懲罰硬心的法老,也為了要使他們讓以色列人走離他們。以色列人在埃及地430年,這是從約瑟入埃及時算起的,目前的男丁約有六十萬,這是一個不少的數目,是神的恩典,讓他們在苦難中的成長,而且在苦難中的生命,是一個經得起挑戰的生命,是有能力的生命,是扎實的生命。若他們沒有經過這些生命的成長過程,可能就沒有如此的成熟了。因此,神把他們放在埃及430年,然後再把他們領回迦南,而不是最先就把之放在迦南,這是神的計劃。神本來可以讓以色列人當初就留在迦南,而不必出來,也不必到埃及去。因為他們那時就已進入迦南了,只要在那裡成長就好了。然而,神卻要先把他們帶離迦南,之後再把之領回迦南,這是神的插曲,是我們所不想要的,但神卻把之加入了。神若要加入這一段生命的歷程,就一定有祂的美意的。人以為神既應許迦南地給以色列人,而以色列人也確是到了迦南地,而且定居了,就不必再到埃及了。豈知神卻又把他們帶離迦南,先到埃及,這就是神作事的計劃。若祂加上了一段時間,這段時間,就一定是有益的;我們就不必急,而要等神的時間。而時間到了,神的計劃就要成就了。

因此,神不一定要馬上作成某事,神有時會把時間延後,目的是要我們成長。是為了使我們學到生命的功課,然後才帶領我們完成當初的計劃。因此,我們要忍耐,要了解神作事的方式,就讓我們等著神的時間,並在生命的功課上,學到該學的題目,這時神就會把當初的應許,賜給我們了。就如以色列人一樣,要過了430年後,神才把他們領出埃及。埃及是暫時寄居的,是神加插的環境,在人似乎是多餘的,然而在神卻是必要的。若沒有這一段生命的歷程,就不能更深入的認識神的大能,也不會珍惜神所給的迦南美地了。

(31-36)這時法老及埃及人,開始怕以色列人了,他們恨不得他們馬上離開了。埃及人這時視以色列人,就如同瘟疫一樣,要趕他們走了。不但如此,當他們要金器銀器和衣裳時,埃及人全都給他們了,這就說明當時的情形,埃及人是很害怕的,也很希望以色列人能快點走,即使付上更多的代價,金錢的代價,也總比死去長子更好。一個家庭失去了長子,就是代表沒有下一代,沒有下一代就是沒有將來。若他們不容以色列人走離埃及,可能更嚴重的事繼續會發生了。他們不想繼續有禍害之存在,就要把這禍患的根源趕離他們之地了。法老雖然硬心,但基於目前的情形,也不能不把之放走了。而又由於神的恩典,他們走時把埃及人的金銀及財物都奪去了,這些金器銀器,就成為日後會幕建造的器皿了。

他們得了金器銀器才走,這可以代表他們的目的,不只是走了,而且是豐富的走的。他們的到了生活(命)的代價,是神所賞給他們的報酬。當我們離開生命曾經歷過的一段歷程時,我們要走了,我們是否帶著豐富的金銀而走呢?我們的生命,是否更成熟而離開這段生命的歷程呢?若我們走過的道路,都得到生命的豐富,那我們走的這一段路,就不會空手而出來、就不會白走了。

(39)他們沒有帶甚麼食物,就走了,而他們一走,就要四十年才可以進迦南了。沒有甚麼食物,怎能經這麼多年呢?這就說明神的恩典,神的帶領,就是如此的奇妙,是神的手親自帶領他們,就不必愁衣愁食了。祂會供應他們每天的飲食,一天的難處,一天當就可以了。因此,他們這四十年曠野的道路,衣服沒有穿爛,鞋子沒有穿破,這都是神的恩典。他們只要走在神的路中,就沒有甚麼可以害怕的了。這也是我們的光景,只要是神定的道路,而我們走在神的路中,便沒有任何擔心的了,因為祂必供應一切。只要拿著沒有發起的生麵(39),就可以上路了,其他的一切,都是神負責了。

(43-51)神再一次堅立祂當初與亞伯拉罕立的約,就是割禮之約。割禮是代表分別為聖,專屬於神的民族。這在人這方面來看,是很簡單的,只要行割禮,就是神的子民,就得到神的福了。人所要做的,只是分別,只是表明自己是屬神的而已,其他的就是神的恩典了。因此,神與人所立的約,在人方面都是易的,只要我們肯,就沒有不能完成的。而當我們肯時,神就把諸般的恩典給我們了。這是何等有福的事啊!這是神的憐憫,也是神給人的大恩。而祂的救贖之恩,就更簡單了,人只要信、只要接受,就可以得著永恆的生命了。守割禮的人,就可以守這逾越節,就可以領受神的恩典;就成為神家中得以享受神的恩典的人了,就是這樣的簡單。神與我們立約,其實是限定神一定要施恩與人,而不是神要從人得甚麼!因此,與神的立約,一定是我們得福的;立約就是進入神的福中,不是限定人,而是限定神:限定神一定賜福,也限定人一定得福也。這就是與神立約的福氣。盼望我們都能與神立約,就必多得祂的恩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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