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年8月5日 星期日

晨更分享:賽52:13-53:12

2018/8/5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dimanche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賽五二13-五三12

從五二13-15開始,是說到神的僕人耶穌。一般而言,由於這個僕人是神的整個計劃的中心,故此對這僕人所形容的,以世人的眼光而言,必定是輝煌的事跡才對;然而在這裡我們所看到的,卻不是世人所冀望的輝煌事跡,而是受苦的事跡、或是痛苦的事跡。我們看不到任何的人權在祂的身上,只是看到祂的卑微、祂的壓傷、祂的痛苦(五三10);那祂得到甚麼報酬呢?雖然祂可以與偉大的人同分,與強盛的均分擄物(五三12新譯本),但大多是別人得益,而不是自己得益。祂所作的工作,是生命的工作,是捨己的工作,是使人得生命的工作。原來一個神所喜悅的僕人,是為了別人的生命,而捨出自己生命的人。這人不一定自己得益,但別人卻因著他而大大得益,這是神最喜悅的僕人,是我們所學效的對象。

五二13-15:這裡說出一個對比,就是神的僕人必行事亨通,必受尊榮,被高舉成為至高(13,新譯本);同時,祂必使多國驚異,君王要因祂閉口,因為從未向他們述說過的事,他們必看見;他們從未聽過的,他們要明白(15)。這一段說到基督的尊榮,以及祂行事亨通。然而,祂的容貌卻是毀損得不像人,祂的形狀毀損得不像世人(14,新譯本)。這似乎是矛盾的事,一方面是受尊榮,另一方面是被打壓而受苦的。原來這就是十字架的道路所表現的:尊榮不是從「得」而來,乃是從「捨」而來的;凡自卑的必升為高,誰願為首的,就必作眾人的僕人。若基督是這樣的榜樣,我們也都應是這樣。惟有走上十字架的道路的人,才是真得尊榮的人;那些只想高舉自己,不想走十字架捨己之路的,是不可能得到尊榮的。這與世界的道理及道路是相反的,世人所走的路,是得的路,是要抓的路;而基督所走的路,乃是捨的路,是自願卑微的路。而這條路走出來,才真是尊榮之路,這是基督所做的榜樣,是我們基督徒所應走的路。

然而這路是難的,因為走的時候,是看不到前面的光榮的;走的時候,所看見的都是苦難,都是壓傷,都是沒有盼望的苦路。然而,經過受苦後的基督,才是產生生命的基督,才是使人稱義的基督(五三11);這是使多國的人驚異的道路,是人從未聽過、從未有人說過的事(15)。這就是神的奧秘,是人間所不明白的道路。今天基督徒也應是走這條路,然而由於這路對大多數的人,包括基督徒都是不熟悉的,因此,走這路的人是少的;也因此故,我們的生命,是很難長進的。

五三章開始時,就說誰會相信我們所傳的呢?耶和華的膀臂向誰顯露呢(1)?那耶和華傳些甚麼呢?第一是大好的信息,就是基督為我們的罪而死的這件事,其效果就是使世人可以因而得救,並且祂擔當了我們的病患,背負了我們的痛苦(4)。我們讀這一章時,或許喜歡找一下基督工作的果效,看看祂給我們甚麼益處!然而,這一章中雖然有說到果效,但更重要的描寫,卻是一個受苦的過程!若是基督的工作成果是重要的,那神不必用一章來形容這受苦的基督,因為這一章所形容的,都是痛苦難過,使人於心不忍的事。神為何用一章的聖經,形容基督的受苦呢?我們讀後是覺得難過,而且是悲慘的。

原來神要向我們傳的,不只是基督所做的工的果效,而且是基督這條十字架的道路的內容。基督走過的路,跟隨基督的人也應要走的;因為我們要跟隨祂的腳蹤行,與祂一同受苦、走十字架的道路的。這條十字架的道路,是人很難忍受的,因為是毫無人權,是被人踐踏、被人藐視,常經痛苦的道路,這條路不是人可以走的,然而這條路卻是跟隨基督的人必要走的。雖然是難走,也是幾乎是走不下去的,但靠著神加給我們的力量,還是可以走及應該要走的。

在這一段中,神所注意的,不只是最後的功效,就是受苦以後使多人稱為義的功效(11),神所告訴我們的,乃是這條十架道路的必須;若沒有這個過程,就沒有這個結果。我們若接受了基督受苦後所帶來的好處,那我們是否也要了解,若沒有這個過程,就沒有這個結果呢?神在這裡指出一條路,乃是生命的道路,而不只是工作的道路。基督所做的生命的工作,產生出來的效果,是工作的效果,而工作的效果,是由生命的道路而出來的。若沒有生命的道路,沒有十字架及捨己受苦的道路,就沒有工作的成果,就不能產生生命(工作的成果,最重要的還是生命)。而基督因為走上這條捨己十架之路,才會產生這麼多的生命出來。

今天我們大多只注意基督所做的工作的果效,但卻忽略了祂所走的路的過程。我們只想坐享其成,只想得到果效,但卻不想走十字架的路。然而十字架的路是不能省略的,是必須要走的;若不想走這路,是不會產生生命的。今天我們在教會中所走的路,大多是把十字架省略,而直接在工作上想得果效的路;十字架的路,是沒有人想走的,也不明白甚麼是捨己的路。這就如在聖殿中買賣牛羊的情形一樣:人們不想自己養牛羊,不想花時間從老遠的地方牽著牛羊而來,於是就想到一個既可事奉,又不必付上時間心血的道路,就是用買賣牛羊的方法、用金錢去解決了問題。這常是我們在教會中服事的代表,是一種把十字架省去的本領。

    神在這裡所描寫的基督,是受苦的基督,是走十字架的基督;這裡的重點,還不是工作的果效,是告訴我們神所喜悅的路,就是人走在十字架中的路。這裡說:耶和華卻喜悅把祂壓傷,使祂受痛苦;…耶和華所喜悅的,必在祂手中亨通(10,新譯本)。這裡說到神喜悅甚麼呢?喜悅把祂壓傷、喜悅使祂受痛苦!這就奇怪了,為何喜悅這些呢?除了因為世人的罪,神不得不這樣做,但神喜悅這些嗎?不是壓傷的本身,乃是神喜悅人走上捨己的道路,喜悅人行在十字架的路中。雖然十架的路是痛苦的,但神還是要人走上去。若是痛苦的路,神仍然希望人走上去,那原因一定是將來所得的,遠大於目前受的痛苦的;就是保羅所說的,目前至暫至輕的痛苦,為要成就將來極重無比的榮耀。果然十字架的道路之後,卻是至高的榮耀,這是神使祂升為至高之結果(12)。這至高的榮耀,不是世界所可以給的,乃是神給的;不是世人用自己的手所可以抓住的,乃是神賜下來的。基督願意以至高的身分,自己虛己降為卑,然後走十字架的道路,我們是否也要跟隨基督,走十字架的道路呢?這是惟一得尊榮及得生命的道路,除此之外,就沒有其他的路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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