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年8月13日 星期一

晨更分享:賽六十



2018/8/13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lundi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賽六十

這一章所描述的,是神的整個救贖計劃,以及將來新天新地的光景,這與撒迦利亞書及啟示錄所描寫的最後光景是相似的。神安排好祂的計劃,是有關神整個的創造及救贖的計劃,是有關撒但犯罪後,神重整世界的計劃;而這個計劃,最後是成功的。這個計劃是誰要做的呢?那一定是神做的了!不錯,那是神在背後的策劃,是神最後的掌權。然而,這也是人要做的,是人與神的互動而成就的計劃。這就是這章一開始時,神說:興起發光,因為你的光已經來到,耶和華的榮耀發現照耀你(1)。這是一方面要人發光,但另一方面,神已經把光照耀了人,然後人才可以發光的。因此,人是要用神的光來發光,而不是用人自己的光來發光,因為人自己是沒有光的;人若有的光,都不是真光,都只是世界的光,而世界的光,不是真能照耀人的。原來萬國要來就的光,不是世界的光,乃是神的光,乃是從你身上所發出來神的光(3)

這世界有光嗎?表面看來是有光的,因為這世界有太陽及月亮,就是神所造的大光及小光。然而這些光,神看來卻認為是黑暗及幽曬的先、卻是黑暗的光而已;世界的光景,神看是黑暗遮蓋大地,幽暗遮萬民,這表示這世界是沒有光的(2)。為何世界沒有光呢?當神創造世界時,第一件事就是要有光,就是要造光,所以光是最重要的物件。若沒有光,那就沒有方向,就沒有目標,也沒有能源。原來光是指引路的,也是給人力量的,是萬物所需要的。當撒但墮落而到地上掌權後,地就變為空虛混沌,淵面黑暗,於是神就開始造光,這是第一個造的事物。第一件要做的,是重要的,是表示一切的開始。原來一切的開始,是神的光,沒有神的光,就沒有開始;這就是這裡說的,要興起發光,把屬靈的光照出來之意;創造時是如此、救贖時也是如此。

若創造之時,第一件事是光,現在神的再創造,就是救贖時,那光也是重要的。今天我們領受了神的救恩,而這世界缺少了另一種光,就是屬靈的光,那代表這世界需要真光,需要屬靈的光。若沒有屬靈的光,這世界就是黑暗的,是屬靈的黑暗,而不是屬世的黑暗。這就是撒但所做的工作,他所做的,使世界變為黑暗,使世界看不到神的光,使世人看不到神(但人卻仍以為自己有光)。因此,這世界就充滿了罪,就充滿了各樣的不公義及黑暗的事。於是人活在一種見得到世上的光,卻看不到神的真光的環境中,如此就得不到真正的福。也就是說,因著撒但的工作,這世界是看不到光的,而基督徒的責任,就是要讓人看到神的光;因為神的光已經興起,已經照耀每一個信主的基督徒。

本來是神定下的一個計劃,就是救贖的計劃,這個計劃,不如創造的計劃的簡單,第一,它要加上基督的捨命,加上神的獨生子的給與,是神付上祂最大的代價而成就的。第二,它不如創造一樣,不能說有就有、命立就立,因為要加上人的願意,加上人的自由意志,是否選擇歸信神。因此,它就不能只隨著神的心意而行,而是要加上人的願意,於是難度就大了。第三,由於要加上人的自由意志,神就需要人的參與,讓那些已經選擇歸向神的人,承受使命,願意把這已經得到的光,再由自己的身上發出,如此比較可以讓人看到,是有人接受了神的光,是有人改變了,得到神給的福氣;他們看到了見證,就可以引導他們也願意歸向神。這就是見證的效用,也是神用一些先揀選的見證人,完成祂的工作,使其他的人,可以看到見證後,就接受神。

因著創造的工作,不必人的同意,不必人的自由意志,神說有就有,命立就立,故此是容易的。然而,救贖的工作,就需要人的自由意志接受,因此,神就一定要想法讓人的自由意志願意接受神的工作。原來神所做的,是在人的自由意志中下手,讓人可以因而選擇接受神。那神如何做呢?神如何在人的自由意志中下手呢?其中一個方法,就是這裡的方法,神先揀選了一些人,讓他們先接受神,讓他們順服神,讓他們得到神的光,然後就由他們去傳福音,由他們用自身的見證,去讓人看見他們的光後,就可以同樣的接受神。這就是神為何沒有讓天使去傳福音的原因,因為天使本身沒有經歷,沒有見證,就不能讓人看得到其中的改變,就不容易說服人。因此,救贖的計劃,是神定下的,然而這計劃是需要神人互動,然後才可以成功的。我們願意成為神發光的器皿,讓人可以從我們身上,看見神的榮光,因而願意信主嗎?

人先接受了神的光後,就可以有光,而當有了這光後,人看見了,就可以來就光,就可以問你如何得這光的。然而,你雖然有光,但這世界也是有光,那你如何讓人在世界的光中,也可以看見你不一樣的光呢?有一個條件,就是你的光比世界的光強得多,就可以讓人雖然在晌午,還是可以看見你的光。這就是掃羅在大馬色的路中所見的一樣:他雖然在晌午,卻還是可以看到天上的光,因為天上的光,比晌午時太陽的光還強呢!今天我們的光若是弱光,人們就看不到我們的光,人們就只能跟隨世界的光,因為他們覺得,世界的光比我們的光還強、還有力,就不會跟隨你的光了。若你的光夠強,人們就會主動來問你:我當怎樣行,才可以得救的。這時,你不必主動傳福音,就會有人來問福音的。

神對付人的自由意志,還有一個方法,就是興起苦難來,讓人知道靠己是不行的,讓人知道自己是沒有能力的;這時,人就容易覺得要追求神,人就會來到神的面前,單單的倚靠祂。這個方法,一般是用於已信主人身上,讓他們知道只有神是可靠的,因為他們本來是認識神的,但因著仍覺得自己有能力,就在諸般事上,不都倚靠神。這就如神在雅各身上的工作一樣。當雅各覺得靠自己的腿去逃避他的哥哥時,他不願意完全倚靠神,神就把他的大腿窩的筋扭了一把,讓他不能再靠自己的能力,於是他就只能完全倚靠神了。這是神與他摔跤而不能勝過他時,所做的一件事,讓他的自由意志可以選擇神;而不是一直不願意把自己交給神!

原來神的救贖工作,是需要人與神互動,然後才可以成就的。如此我們這些已經信主的人、已經蒙神揀選的人,就該先接受神的光,然後讓神的光可以從我們身上發出,讓別人可以看到神的榮光,而願意來就神。本來神的光是美好的,是能使人得最佳的益處的,只是這世界的神,讓人的心眼蒙蔽了,就看不見神的美好而已。若我們能把神的光顯出,讓人都來接受光時,那我們就可以看到這章後面所說的圖畫,那是一幅何等美好的圖畫,就是相信神後,接受神的光後,所出來的美景,這是神的計劃,是神要給每一個信祂的人的福氣,我們有責任把這福氣顯出來,讓人都得到這福氣的。

神要把地上的太陽的光,變成神的榮光,這是神的另一個創造,是神把祂的光照出來,讓人得著神的光。惟有得著神的光時,我們才可能有這幅美好的圖畫,神的救贖工作才可以完成;而神的工作的完成,創造時是靠神的光,救贖時也是靠神的光。但創造時神說有光,就有了光;而救贖時,神的光是需要我們發出的,這就是我們要做的事,與神互動,完成神的工作。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